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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

时间:2022-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里,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尽管有缺点和错误,但总的说来,保持了正常教学秩序,取得了显著成绩。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指导作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在整个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教育战线是“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粉碎“四人帮”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校的思想教育工作,经过拨乱反正,恢复与重建,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不断克服“左”的和右的,特别是面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侵袭的过程中,通过改革不断创新和发展。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在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反思学潮和动乱的教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加强高校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高校思想理论教育迎来春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高校思想理论课的社会实践也和高校思想理论课一起经历了恢复与重建、改革与创新、反思与前进的过程。

一、恢复与重建:高校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在拨乱反正中起步

“文化大革命”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思想品德及其社会实践经过了一个拨乱反正和通过改革重新走上正轨的过程。

1.制定《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试行办法》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近三十年来,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了曲折的过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里,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尽管有缺点和错误,但总的说来,保持了正常教学秩序,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进行了长达十年的大破坏,全国学校遭受了一场浩劫,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被糟蹋得面目全非,马列主义课程的声誉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马列主义教师队伍被分裂瓦解,不少教师在反对和抵抗林彪、“四人帮”的斗争中,受到迫害和摧残。粉碎“四人帮”后,全国学校恢复了正常秩序,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程的讲坛也恢复了生机,成为揭发批判林彪、“四人帮”的重要阵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的道路。广大的马列主义课程的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培养学生的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流毒还没有肃清,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发展的新时期中又有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还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领导体制、课程设置、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为了能够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作用,1980年7月,教育部遵照党中央的指示,吸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及时制定了《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1],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加强的重要措施。

第一,必须明确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地位和作用。

《试行办法》指出,在我国高等学校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课作为必修课开设,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体现了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特点和优点,对各种专业的学生都是十分必要的。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指导作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在整个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是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帮助学生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提高社会主义觉悟,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初步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与形势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通过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形势教育主要是讲解国内外形势,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解决学生的学习态度、思想作风、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中存在的问题。这三方面的工作,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必须同时加强,互相配合,不断提高质量。

第二,必须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教学方针。

《试行办法》指出,改进和加强高校马列主义课的教学,必须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彻底清除林彪、“四人帮”的流毒,从根本上拨乱反正;同时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马列主义课的教学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新形势。

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教师必须按照课程的科学体系,讲清基本原理,并和历史、国内外形势、学生思想、所学专业等多方面的客观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要根据教材内容作有机的联系,着重联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运用基本原理分析研究实际问题,加强对理论的领会,端正思想,提高觉悟。

要坚持科学性和党性相一致的原则。马列主义课的教学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性和党性,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当前最大的政治服务。

第三,确定课程设置、建立教学制度,改进教学方法。

《试行办法》指出,根据实践经验和现有条件,确定在全国高校本科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文科专业加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或试开“科学社会主义”。教学(包括讲授和讨论)时数,根据专业性质和学制长短确定。理工农医各专业的三门课,每门各为一学年,全年一般不少于70学时;文科专业四门课,每门各为一学年,全年一般不少于105学时。政治、法律、哲学、历史、财经等专业可以根据培养目标相应增加学时。学生自习时间与教学时间为1∶1的原则。自习时间应列入课程表。二年制专科开设一门至二门马列主义课,三年制专科开设二门至三门马列主义课。课程门类由各校根据专业性质自定。

每门课的基本内容和章节体系,各校应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参照本校的实际情况执行。教材可选用教育部推荐教材,亦可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自编教材。

马列主义课在各类专业中都是必修课程,不能选修或免修。每个学生都必须认真学习,达到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

课堂讲授是马列主义课教学的主要环节和基本形式。学校应该为教师创造条件,尽可能运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辅助教育,提高教学效果。课堂教学应逐步做到小班教学。目前限于师资和教室等条件,可暂时上大课。自习、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是必要的教学环节,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必要时可组织学生进行参观和社会调查。要严格执行考试考查制度,检验学生对基本原理的领会程度和运用能力。

《试行办法》还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加强领导、健全领导体制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指导意见。

在上述原则精神的指导下,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恢复和重建事宜,做了大量的工作。1978年6月,粉碎“四人帮”不久,教育部在武汉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文科教学工作座谈会”期间,召开了“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工作座谈会”,会议着重讨论了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教材建设问题。1978年10月,教育部在其发出的《关于讨论和试行〈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时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通知》中,规定了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理工农医各科和外语专业占总学时的10%左右,文科一般占20%左右。1979年7月,教育部组织编写出了《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四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印发》给各高校试用。1980年3月,教育部在济南召开“四门马列主义理论课教材讨论会”,解决1980年秋季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学大纲和教材修改及出版等问题。1980年7月,教育部在大连举办“全国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教师暑期讲习班”,培养师资队伍。1980年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通知,恢复对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领导关系,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协助中宣部切实领导好各地学校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的教学工作。1981年1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教材讨论会”,会议同时讨论了政治理论课在高等学校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如何加强政治理论课的改革问题。1981年1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听取并讨论了教育部、北京市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汇报,中央书记处提出中央要直接抓高等学校政治课教材。1981年7~8月,教育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举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讲习班。1982年1月,教育部举办全国“高等学校党史教师讲习班”,讲习班以学习、研究党史的社会主义时期部分为主。1982年7月,教育部在大连、西安分别召开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上,强调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学,既要讲清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又要解决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要根据现代化建设提出的要求及学生思想的新特点,有步骤地进行教学改革等。这些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2.从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出发,提出对思想理论教育的意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从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出发,提出了对思想理论教育的意见。全国各高校按照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精神,进一步批判了林彪、“四人帮”,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对学生进行了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革命理想教育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广大学生政治思想觉悟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由于“文革”的流毒深重,一些学生思想的问题还比较多,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仍较薄弱。这种状况极端落后于新时期任务的要求,若不改革创新,则难以开创一条新生之路。

根据这一情况,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于1980年4月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意见》指出,我国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必须坚持又红又专的方向,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专门人才。为此,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正确地分析学生的特点。现在的大学生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中长大的,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思想解放,肯于思考问题,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勇于创新,这是青年的优点。但是,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懂得不多,对党的历史和革命的优良传统不太了解,对旧中国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腐朽本质缺乏认识,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实际体会。因而,有的人往往只凭一孔之见,就对事物作出结论;有的人以偏概全,夸大现实社会的阴暗面,热衷于“暴露时弊”,向往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民主和生活方式;有的人组织纪律性差,共产主义道德水平低,不能正确地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比较严重。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善于启发学生发扬优点、克服弱点,教育他们做解放思想的促进派,做安定团结的促进派,做四个现代化的促进派。

为此,思想政治工作要旗帜鲜明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的教育,革命理想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学生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要切实改进和加强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开设马列主义理论课,是社会主义大学的特点之一,那种取消或削弱马列主义理论课的主张是错误的。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培训教师,改革教材,交流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恢复被林彪、“四人帮”败坏了的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声誉。在教学中,既要讲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又要密切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努力解决学生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使学生爱听、爱读、爱学。要严格执行考试制度,把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学生能否升级和毕业的根据之一。

在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中,要着重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的根本,是今后长期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马列主义理论课、形势教育课、党团组织生活和其他形式的教育活动,结合学生的思想特点,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要教育学生热爱党、信任党,坚持党的领导。要教育学生正确认识我国三十年的成就和挫折、经验和教训;坚信在党中央领导下,一定能够拨乱反正,不断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懂得社会发展规律,树立资本主义制度终将为社会主义制度所代替、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信心。要教育学生正确理解解放思想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自由和纪律的关系,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界限,反对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的倾向。要使他们懂得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能安下心来搞建设。要引导他们自觉地维护、保障和发展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党团组织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运用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又要注意总结新的经验。要精雕细刻,潜移默化,讲求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区别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类型学生的情况,因人制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有感染力的、内容健康的课外活动,包括举办讨论会、专题报告会、讲座以及文娱、体育活动,以利于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和广泛的知识兴趣。为了便于开展活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1979年12月17日《关于颁发(教育事业费“节”级科目)的通知》各校可在年度预算内按学生实有人数,安排一定数量的活动费,由学生会按有关财务开支制度掌握使用。

除此之外,《意见》还论述了要大力进行革命理想教育、坚持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及师资队伍建设和组织保障等问题。总之,高校思想理论教育要明确目的,做到齐抓共管,有的放矢,收到实效。

1987年5月29日,鉴于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政治思想战线的软弱混乱,特别是1986年底少数高校发生的学潮,集中暴露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对高等学校侵袭的严重性,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3]。《规定》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努力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1)有的放矢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

(2)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主义实践。青年学生只有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更多地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实际,了解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才能树立起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而献身的信念,逐步锻炼成为有用人才。要使学生懂得,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为了建设一个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依靠全体人民的长期艰苦奋斗。青年学生要虚心地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并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群众和社会服务。只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与人民群众相结合,才是青年知识分子成长的唯一正确道路。

应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业务实习、军事训练和公益劳动、生产劳动都要纳入教学计划,还要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逐步建立业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的基地。

(3)把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教学工作结合起来。

(4)把发扬民主与加强法制纪律教育结合起来。

(5)对学生要严格要求,积极疏导。

(6)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

(7)认真培养学生骨干队伍。

(8)加强和改进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决定》还指出,要加强教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大力提倡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建设一支坚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为此,《决定》特别强调,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综合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科学,必须有专职人员作为骨干,并且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政治教育的专家、教授和理论家。因此,一定要将一些品学兼优的教师和毕业生选拔到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中来。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要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也要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职人员,是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应列入教师编制,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有关院校要认真办好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办好第二学士学位班,并创造条件培养这方面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造就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专门人才开辟一条新路。

《决定》中提出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综合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科学”,第一次明确界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属性,提出以创造条件培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硕士和博士为创立新学科的要求,对党思想理论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思想品德课的形成及逐步完善

在高等学校中开设思想品德课,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结果。思想品德课的开设,在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大学生的理想和信念以及加强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982年10月,教育部根据党的十二大关于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精神,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通知》。1982年11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等学校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座谈会。1982年教育部发出通知,在大中学校开展学习宣传新宪法。通知要求,要把法制教育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1984年9月,教育部在总结前一段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的若干规定》的文件。《规定》对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意义、任务、内容、教学原则、考核、队伍建设、教学机构等问题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学大纲》(试用本)。

198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通知》主要阐述了学校思想品德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及其要求。1986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的通知〉的意见》,对思想品德课程的改革作出了具体规定。

1986年9月,国家教委遵照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以及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在全国各大学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指示,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通知》对开设大学法律基础课的目的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学时、师资、教材、实施步骤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1987年10月,国家教委根据形势的发展,发出了《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根据新时期对思想教育提出的要求和高等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规定设置如下五门课程:“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两门为必修课,“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三门可因校制宜有选择性地开设。

1988年5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形势与政策”是一门必修课。《意见》对该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安排、师资、教材、经费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2年,国家教委在总结10年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对有关课程进行了调整。原设的“大学生思想修养”和“人生哲理”课合为“思想道德修养”课,作为必修课上54学时,在大学一年级开设。

这样,“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构成思想品德的主干课程,逐步做到规范化,作为必修课固定下来,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一起,合称为“两课”。“两课”这一概念和提法,最初见于原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在1993年7月26日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93年8月1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简称为“两课”。1994年8月31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又将“思想政治教育课”改为“思想品德课”。

1998年6月,中宣部和教育部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了课程的内容和教学要求。“两课”的主要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面、价值观和思想素质、道德教育以及法制教育。它对于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对于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二、改革与创新:高校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登上新台阶

1.高校的思想理论教育改革提上日程

为了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有关思想理论工作的指示精神,党中央提出必须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工作。这是因为:第一,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行动指南,是培养学生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的理论基础。第二,现在的大学生和研究生,是将来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骨干力量,他们能否适应新时期的总任务的要求,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党和国家的盛衰。第三,我国的大学生具有振兴中华的强烈愿望,善于学习、敢于创新是他们的优点。但也应当看到,十年动乱在社会上造成的思想上的消极后果,还远没有清除干净;对外开放固然有利于学生开阔眼界,但也使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不可避免地渗透进来。面对新形势和新情况,必须改进和加强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才能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力量。因此,1984年9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及时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4],学校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的改革提上日程。

《规定》强调指出,必须充分认识马列主义理论课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一切轻视马列主义理论课的错误倾向。任何把马列主义理论课看成“可有可无”,把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同学专业对立起来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规定》指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改革课程设置和教材内容。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只有紧密结合时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学生中普遍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进行讲授,才能启迪人,教育人。为了适应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需要,现行的课程设置和教材必须进行改革。马列主义公共理论课的教学时数:文科四年制本科(含艺术院校的理论、创作、编导专业)一般占学时的20%左右,每门课最低不少于105学时;四年制外语专业按文科开设马列主义的各门课程,每门课最低不少于80学时;理工农医等四年制本科和艺术院校的技巧、表演专业占总学时的10%左右,每门课最低不少于70学时;五年制和六年制本科,要相应地增加学时。自习与课堂教学时间的比例为一比一,要列入课程表,由任课教师掌握。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能任意减少和侵占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时间。研究生和大学专科的课程设置和学时另定。

为了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增强鉴别能力,高等院校应逐步开设西方现代哲学思潮、经济思潮、政治思潮、文艺思潮的评论讲座。

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材内容,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工作。马列主义理论课教材必须阐述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经验,分析当代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新现象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于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科学地阐明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优秀思想文化成果的继承和发展,逐步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教材体系。

《规定》指出,必须加强教学的各个环节,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中的各个环节,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严格执行考查和考试制度;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规定》指出,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改善他们的政治待遇和工作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和业务水平,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建设一支有战斗力的马列主义课教师队伍,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

马列主义课教师应牢固地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诚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要深谙马列主义理论,具有较广博的中外历史、教育学、伦理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实际工作锻炼(包括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青年教师要掌握一门外国语言。

要根据马列主义理论课的特点,从教学、科研、做学生思想工作和教师进修的实际需要出发,力争在三五年内使教师与学生的比例达到:文科1∶80、理工农医1∶100,规模小的院校每门课至少要配三名教师,并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加教师的数量。马列主义理论、政法、财经、历史、外语等专业和研究生班、民族院校的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相应增加编制。马列主义公共理论课教研室为系处级建制,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设置资料室。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马列主义课教师的来源问题。教师的培养和进修要形成制度。科学制定计算教师工作量的制度。评定马列主义课教师的职称,主要是考察教学效果,考察教师转变学生思想的本领,同时也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成就。要改善马列主义课教师的政治待遇、物质待遇和工作条件。

《规定》还就如何加强领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建设。

2.高校的思想理论教育改革全面启动

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5]。《通知》指出,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政治的巨大发展变化,适应新时期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具体状况,以及各方面改革的需要,我国现行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从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的思想政治课到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必须进行认真的改革。这已成为培养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人才的迫切任务之一。改革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的教学,关键是坚决贯彻执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同时又是随着时代和其他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封闭的、凝固的体系。因此,在它的教学中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时代、面向未来;同时必须紧密联系青少年不同时期的思想、知识、心理发展的特点,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从具体到抽象,从现象到本质,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运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去积极地思考并回答自己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认清和履行我国青年一代的崇高责任。

《通知》对小学、中学和大学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都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大学阶段是:进行以中国革命史为中心的历史教育,使学生了解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的中国,是怎样根据历史的必然走上以共产党为领导力量的社会主义道路的;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基本理论观点的历史渊源、主要内容和现代发展(包括在中国运用和发展);同时有分析有比较地介绍当代其他各种社会思潮,对错误的思潮要有分析地进行充分说理的批评,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对这些思潮进行鉴别和分析的能力;进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理论、政策和实际知识的教育,使学生了解我国党和人民正在进行的有世界意义的伟大事业和青年一代的密切关系及崇高责任。在进行上述各项教育中,要适时地穿插各种切合学生需要的时事教育、文学艺术教育和课外活动,激发学生为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奋斗的献身精神。还应向学生介绍当代世界政治经济的基本状况、国际关系的基础知识,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使他们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下有坚定的立场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研究生阶段的思想理论教育,应当在大学本科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并注意与专业学习适当地结合起来。

关于中学阶段的部分有关青年身心发展和就业准备的教育,在大学阶段仍应按照情况在更高的水平上继续进行。

要改变注入式的教学方法,尽量实行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考试制度也要进行改革。编写出几套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教材,是改革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教学的中心环节。实现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教学改革任务的主要依靠和根本保证,在于建设一支坚持党的路线、有马克思主义觉悟和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社会科学文史知识和必要的自然科学知识、热心于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工作的师资队伍。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帮助教师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知识水平,补充各方面的新知识。必须切实提高各级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工作,既迫切又繁重,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充分依靠和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坚定、积极而又有步骤地做好这项工作。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先易后难,由局部到整体,经过扎扎实实的试验,逐步进行。

《通知》最后强调,以上改革意见,是针对多年来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需要在今后教学改革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

由此,高校的思想理论教育改革工作出现了新局面。

3.“85方案”出台:政治理论课程由“老三门”变“新四门”

国家教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教学改革精神,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1986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通知〉的意见》。根据《通知》的要求,逐步开设出新的课程,并把高等学校的政治理论课程的名称具体确定为:“中国革命史”(原“中共党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原理”“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其中,“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仅在文科中开设。这就是政治理论课程改革史上著名的由“老三门”变“新四门”。

1987年3月,国家教委又发出《关于进一步改革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课(公共课)教学的意见》[6],积极推进高校思想理论教育教学的改革工作。《意见》指出,一年多来,大部分省市和高等学校按照《通知》精神,本着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下同)教学进行了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多数学生对教学改革反映是好的。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改革的任务是艰巨的。1986年发生的学潮表明,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已经程度不同地侵蚀了学生的思想,相当一部分学生对四项基本原则认识模糊,极少数学生甚至对四项基本原则有严重抵触。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持久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帮助青年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之沿着正确方向健康成长,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必须加强,绝不能削弱。要加快教学改革的步伐,根本改变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三脱离”的状况,使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真正具有说服力、吸引力、战斗力,成为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为此,国家教委要求,必须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领导;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课程改革,切实保证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需的教学时数;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科研等。

“老三门”向“新四门”的逐步过渡,国家教委本打算在3~5年内完成。但在改革过程中,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原理”的认识不一致,教师队伍也很难适应,因此,改革难度较大。1992年以后到新一轮改革开始之前,在全国只有一部分学校真正开设了“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相当一部分学校仍然开设“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只不过换了个名称,叫做“原理1”“原理2”。但是,无论采取什么方式或者不论叫什么名称,都在原则上执行了国家教委规定的教学要求和学时数。对于思想品德课,部分高校陆续开设;国家教委要求,应当不断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稳步提高,因校制宜地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

为了推进高校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国家教委还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发出了一些指导性的文件。例如,1987年3月5日,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中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通知》;1987年5月8日,国家教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发出《关于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和评审工作的补充意见》;1987年5月11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中聘任教师职务的实施意见》;1988年4月15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编写出版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材的暂行管理办法》。

这些文件,使高校的思想理论教育教学和改革工作得到健康发展。

4.研究生阶段的思想理论教育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的要求,研究生阶段的思想理论教育,应当在大学本科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并注意与专业学习适当地结合起来。国家教委在1987年6月15日发出了《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7]。《规定》指出,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必修的学校课程之一。开设这类课程是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坚决贯彻执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帮助研究生切实解决好根本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问题,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并用以观察社会问题,分析社会思潮以及指导科学研究。为此,规定对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任务、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考试要求、教学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1987年8月,国家教委党组、中宣部发出了《关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指导性文件。1988年2月24日,国家教委政治教育司发出了《关于贯彻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的几点意见》。《意见》对研究生教学的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组织领导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为了搞好研究生的思想理论教育,原国家教委和教育部多次召开会议,抓紧这方面的工作,对改进和加强研究生的思想理论教育,产生了积极的指导意义。

三、反思与前进: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后高校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出现蓬勃生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坚守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阵地,培养了大批合格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但由于同时受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严重冲击,学潮不断发生。特别是1989年的“政治风波”,使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在前进中遭到挫折,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国家教委在反思历史,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1991年8月3日,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意见》[8]。对当前加强和改进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办法。

《意见》首先强调,提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重要作用的认识,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放在学校教育的重要位置。《意见》认为,对青年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由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性质和办学宗旨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教育区别于资本主义教育的根本标志之一。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用马克思主义育人,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对青年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高校教育任务的一项根本措施和基本途径。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国内外敌对势力为了实现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战略,加紧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进攻,而高等学校则是敌对势力进行思想文化渗透的主要场所。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以及在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发生的剧变都反复证明,敌对势力同我们争夺青年一代的斗争在高校表现得十分尖锐。面对严峻的现实,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育人,把加强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作为反对“和平演变”和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的一项战略任务。

在1989年之后,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出现了新的转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开始受到普遍重视,青年学生的思想觉悟有了一定提高,高校的局势比较稳定。但是也应当看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在许多学校至今还没有放到应有的重要位置上来,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和效果不够理想的问题;许多学生的深层认识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对青年学生仍有较大影响;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局面还未从根本上改变,学校仍然存在某些不安定因素。由此可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所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为此,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在高校的全部思想政治工作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在对青年学生系统灌输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方面,担负着特殊重要的责任。它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和主要渠道。青年学生对于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本质的分辨和批判能力的提高,对于科学世界观、正确人生观、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远大共产主义理想的培养和树立,只有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上,通过全面的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教育才可能实现。因此,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必须从反对“和平演变”和争夺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加强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这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责任。

《意见》紧接着要求,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指导方针,增强理论教育的思想性和说服力。《意见》指出,理论紧密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根本特征和根本要求,因而也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和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根本指导方针和根本方法。多年来,高校广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认真贯彻执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指导方针,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但是,应该指出,由于多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还相当普遍地存在理论脱离实际和淡化意识形态的倾向,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不受学生重视的状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和克服。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根本宗旨和任务,必须进一步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指导方针,增强理论教育的思想性和说服力。

《意见》重申,要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精神,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改革的重点是教学内容的改革,关键在于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教育同国内外现实实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特别要引导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阶级观点、劳动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要结合历史经验和现实斗争,进行反对国际敌对势力侵略、干涉、渗透、颠覆、“和平演变”的教育,增强学生识别、抵制和背叛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能力;要加强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激发学生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发进取、建功立业的精神。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理论性、系统性和坚持思想性、针对性和现实性的关系,防止和克服脱离实际的空洞说教和忽视科学性和理论性就事论事等不良倾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各门课程都应从不同的理论侧面和不同的逻辑体系,去阐明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不可动摇的历史逻辑和政治结论,发扬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批判精神,要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理论观点、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和其他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划清界限。

《意见》要求并规定,为保证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任务的完成和教学内容改革的深入进行,课时应作适当增加。四年制本科课时,文科类为350学时,理工农医类为280学时,大学专科二年制文理科均为140学时,三年制均为210学时(以上均不含时事政策学习和德育课程学时)。上述规定的课时必须予以保证,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任意减少或挪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课时。

《意见》还指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课程形式以相对稳定为宜;加强教材建设,保证和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质量;加强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他们的政治待遇和工作条件;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的领导等。

另外,这一时期的高校思想理论教育工作还特别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活动:一是切实加强高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二是组织青年师生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著作的活动;三是深化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政治与思想品德教育专业的改革。

这些活动的全面开展,都是在国家旗帜鲜明的坚强领导下,针对反“和平演变”的分化势力开展的,高校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呈现出勃勃生机。

四、恢复与发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社会实践从必要时开展到群策群力

高校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教育的实践教学,在这一时期仍然处于教学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但其地位和作用的发挥亦经历了一个恢复与重建的历史阶段。

197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指出,马列主义理论课与政治运动、形势教育、劳动教育、政治工作等,从不同角度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思想教育。各有侧重,不宜相互代替。不要用“三政合一”(政治课、政治运动、政治工作合一)的办法削弱和取消理论课。凡是因特殊情况占用理论课教学时间的,必须补上。“课堂讲授是教学的主要环节”“自学、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也是必要的教学环节”。

1980年7月7日教育部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指出:“课堂讲授是马列主义课教学的主要环节和基本形式……尽可能运用各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辅助教育,提高教学效果”“自习、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是必要的教学环节,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生必须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自习任务,加深并巩固对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教师要引导学生积极讨论,并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作好答疑和小结。必要时,可组织学生参观和社会调查”。

1982年10月9日,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程的通知》里则指出,教学的方法要灵活多样,除课堂讲授外,可以组织专题讨论、参观访问、社会调查和运用各种形象化的教学手段。

1984年9月4日,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强调,加强教学中的各个环节,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环节……自习、课堂讨论、辅导、阅读马列和毛泽东著作,都是帮助学生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提高分析问题能力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取消了的,应当恢复。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应该围绕教学内容,适当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和进行社会调查,鼓励他们在接触实际中接受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这是思想品德教育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课堂讲授应与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相结合。思想品德课要有课堂讲授,同时辅之以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以增强感染力,提高教育效果,如推荐阅读有教育意义的文学作品、放映优秀影片和录像、组织参观访问等。作为一门思想教育课程,一定要注意适合青年学生的特点。

198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通知》要求,要改变注入式的教学方法,尽量实行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在高中和大学阶段,要精心组织学生进行自由活泼的课堂讨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丰富的、切实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以培养他们发现、提出和解决理论问题及实际问题的能力。

1987年5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强调,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学生只有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更多地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实际,了解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才能树立起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而献身的信念,逐步锻炼成为有用人才。要使学生懂得,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建设一个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依靠全体人民的长期艰苦奋斗。青年学生要虚心地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并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群众和社会服务。只有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与人民群众相结合,才是青年知识分子成长的唯一正确道路。

应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业务实习、军事训练和公益劳动、生产劳动都要纳入教学计划,还要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应逐步建立业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的基地。

1987年6月1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指出,各高等学校还应当把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同参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在接触社会实际的过程中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

1991年8月3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意见》强调,加强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改进教学方法。要鼓励和组织教师开展课外教学活动,指导学生阅读教学大纲规定的经典著作和有关材料,帮助学生马列主义学习小组开展活动。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应围绕教学内容适当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际中接受教育。可以结合课程教学,组织必要的参观、调查,还可以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一些省市建立了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有的学校还建立了理论课教学实践基地,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巩固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都应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创造条件。

【注释】

[1]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6)》,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85-90。

[2]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6)》,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79-84。

[3]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6)》,.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00-102。

[4]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6)》,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97-99。

[5]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6)》,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06-108。

[6]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6)》,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18-121。

[7]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6)》,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29-131。

[8]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6)》,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3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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