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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估算分析

时间:2022-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我国现行的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估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的估算。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费用,涨价预备费是指从估算年到项目建成期间内预留的因物价上涨而引起的投资费增加数额。投资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等,但更新改造项目是以建筑工程实际完成的投资额为计税依据的。

按照我国现行的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估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的估算。

1. 固定资产投资的构成及估算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利息3项内容,分别对上述3项内容估算或计算后即可以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而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占用性质划分,可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利息等内容。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又将固定资产投资分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两部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静态部分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等内容;固定资产投资动态部分包括涨价预备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借款利息,在概算审查和工程竣工决算中还应考虑国家批准新开征的税费和建设期汇率变动等内容。

1)固定资产投资估算的构成

(1)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为建设或购置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资金。一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三个部分,即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

①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是指直接构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包括主要生产工程项目、辅助生产工程项目、公共工程项目、服务性工程项目、生活福利设施及厂外工程等项目的费用。工程费用又可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详细内容参考《投资项目经济咨询评估指南》附录一中所示内容)、设备购置费用(由设备购置费和工器具、生产家具购置费组成)、安装工程费用等。

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应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的除建筑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以外的一些费用,并列入工程项目总造价或单项工程造价的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居民迁移费、旧有工程拆除和补偿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生产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工程承包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用、联合试运转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等。

③预备费用。

预备费用是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费用,涨价预备费是指从估算年到项目建成期间内预留的因物价上涨而引起的投资费增加数额。

(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重点是计税基数和税率的取值是否正确。

投资方向调节税依据下面的公式计算:

投资方向调节税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4-11)

式中的计税依据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计税基数。

投资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等,但更新改造项目是以建筑工程实际完成的投资额为计税依据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确定的产业发展序列和经济规模的要求,实行差别税率,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适应税率的具体规定如下。

①国家急需发展的项目投资,如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科教、地质、勘探、矿山开采等基础产业和薄弱环节的部门项目投资,适用零税率

②对国家鼓励发展但受能源、交通等制约的项目投资,如钢铁、化工、石油、水泥等部分重要原材料项目,以及一些重要机械、电子、轻工工业和新型建材的项目,实行5%的税率。

③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对城乡个人修建、购买住宅的投资实行零税率;单位修建、购买一般性住宅投资,实行5%的低税率;对单位用公款修建、购买高标准独门独院、别墅式住宅投资,实行30%的高税率。

④对楼堂管所以及国家严格限制发展的项目投资,课以重税,税率为30%。

⑤对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其他项目投资,实行中等税负政策,税率15%。

根据工程投资分年用款计划,分年计算投资方向调节税,列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建设项目竣工后,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但不作为设计、施工和其他取费的基数。目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不征收。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的主要依据有: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规模、产品方案;设计方案、图样及设备明细表;设备价格、运杂费用率及当地材料预算价格;同类型建设项目的投资资料及有关标准、定额等。

(3)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是指建设项目建设中有偿使用的投资部分,在建设期内应偿还的借款利息及承诺费。除自有资金、国家财政拨款和发行股票外,凡属有偿使用性质的资金,包括国内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在境内外发行的债券等,均应计算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应考虑的重点是借款分年用款额是否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利率的计算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利息额的计算是否有低估的现象等。

项目建设期利息,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确定的初步贷款意向规定的利率、偿还方式和偿还期限计算。对于没有明确意向的贷款,按项目适用的现行一般(非优惠)贷款利率、期限、偿还方式计算。

借款利息计算中采用的利率,应为有效利率。有效利率与名义利率的换算公式如下。

有效年利率=(1+r/m)m-1  (4-12)

式中 r——名义年利率;

m——每年计息次数。

建设期利息按复利计息,当年借款按半年计息,上年借款按全年计息,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累计金额+当年借款额/2)×年利率  (4-13)

国外借款利息的计算中,还应包括国外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协议向借款方以年利率的方式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承诺费,以及国内代理机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以年利率的方式向贷款单位收取的转贷费、担保费、管理费等资金成本费用。

2)固定资产投资估算的方法

对于项目建议书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可采用一些简便方法估算,主要有如下几种方法。

(1)百分比算法。百分比估算法又分为设备系数法和主体专业系数法两种。

①设备系数法。设备系数法以拟建项目的设备费为基数,根据已建成的同类项目或装置的建筑安装费和其他工程费用等占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求出相应的建筑安装及其他有关费用,其总和即为项目或装置的投资。其计算公式如下。

C=E(1+f1P1+f2P2+f3P3+…)+I  (4-14)

式中 C——拟建项目或装置的投资额;

E——根据拟建项目或装置的设备清单按当时当地价格计算的设备费(包括运杂费)的总和;

P1、P2、P3——已建项目中建筑安装及其他工程费用占设备费百分比;

f1、f2、f3——由于时间因素引起的定额、价格、费用标准等变化的综合调整系数;

I——拟建项目的其他费用。

②主体专业系数法。主体专业系数法以拟建项目中的最主要、投资比重较大并与生产能力直接相关的工艺设备的投资(包括运杂费及安装费)为基数,根据同类型的已建项目的有关统计资料,计算出拟建项目的各专业工程(总图、土建、暖通、给排水、管道、电气及电信、自控及其他工程费用等)占工艺设备投资的百分比,求出各专业的投资,然后把各部分投资费用(包括工艺设备费)相加求和,即为项目的总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C=E(1+f1P′1+f2P′2+f3 P′3+…)+I  (4-15)

式中,P′1、P′2、P′3为已建项目中各专业工程费用占工艺设备费用的百分比,其余符号含义同上式。

(2)朗格系数法。

朗格系数法以设备费为基础,乘以适当系数来推算项目的建设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D=CKL  (4-16)

式中 D——总建设费用;

C——主要设备费用;

KL——朗格系数,112

Ki——管线、仪表、建筑物等项费用的估算系数;

Kc——管理费、合同费、应急费等项费用的总估算系数。

朗格系数法比较简单,但没有考虑设备规格、材质的差异,所以精确度不高。

(3)生产能力指数法。

生产能力指数法根据已建成的、性质类似的建设项目或生产装置的投资额和生产能力及拟建项目或生产装置的生产能力估算项目的投资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C2、C1——拟建项目或装置和已建项目的投资额;

A1、A2——已建类似项目或装置和拟建项目的生产能力;

f——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定额、单价、费用变更等的综合调整系数;

n——生产能力指数,0≤n≤1。

若已建类似项目或装置的规模和拟建项目或装置的规模相差不大,生产规模比值在0.5~2之间,则指数n的取值近似为1。

若已建类似项目或装置与拟建项目或装置的规模相差不大于50倍,并且拟建项目的扩大仅靠增大设备规模来达到时,则n取值在0.6~0.7之间;若是靠增加相同规格设备的数量达到时,n的取值在0.8~0.9之间。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简单、速度快;但要求类似工程的资料完整可靠,条件基本相同,否则误差就会增大。

(4)指标估算法。

对于房屋、建筑物等投资的估算,经常采用指标估算法。指标估算法是根据各种具体的投资估算指标,进行单位工程投资的估算。投资估算指标的形式较多,用这些投资估算指标乘以所需的面积、体积、容量等,就可以求出相应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采暖工程、变配电工程等各单位工程的投资。在此基础上,可汇总成每一单项工程的投资。另外再估算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即可求得建设项目总投资。

采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两点:①若套用的指标与具体工程之间的标准或条件有差异时,应加以必要的局部换算或调整;②使用的指标单位应紧密结合每个单位工程的特点,能正确反映其设计参数,切勿盲目地单纯套用一种单位指标。

3)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归集

根据资本保全的原则和企业资产划分的有关规定,投资项目在建成交付使用时,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流动资产,为了保证项目财务评价中的折旧、摊销、税金等项目计算的准确性,必须对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三类资产进行合理的归集和分类。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各类资产的划分标准及其价值构成如下。

(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或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属于企业的主要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器具等。经济评估中可将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并将建设期借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全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待摊投资是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除应计入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以外的全部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工程承包费、供电贴费、施工迁移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用、联合试运转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2)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项目经济评估中可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土地使用权技术转让费等计入无形资产。

(3)递延资产。递延资产指不能计入工程成本,应当在生产经营期内分期摊销的各项递延费用。项目经济评估中可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生产职工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及农业项目中的农业开荒费等计入递延资产价值。

4)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

(1)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的编制。该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利息三项内容,分别对上述三项内容估算或计算后即可编制此表。

(2)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的编制。该表包括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分年度折旧额与净值以及期末余值等内容。编制该表首先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确定各项固定资产原值,再依据项目的生产期和有关规定确定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与折旧率,进而计算各年的折旧费和净值,最后汇总得到项目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费和净值。

(3)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费估算表的编制。该表的内容和编制与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类似。编制时,首先确定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的原值,再按摊销年限等额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少于10年,递延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少于5年。

2. 建设项目流动资金的构成及估算方法

1)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

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包括扩大指标估算法和分项详细估算法。

(1)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按照流动资金占某种费用基数的比率来估算流动资金。一般常用的费用基数有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和固定资产投资等,究竟采用何种基数依行业习惯而定。所采用的比率根据经验确定,可按照行业或部门给定的参考值确定。也有的行业习惯按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额估算流动资金。扩大指标估算法简便易行,适用于项目的初选阶段。

(2)分项详细估算法。

分项详细估算法是通常采用的流动资金估算方法。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时,流动资金的估算可以使用下列公式。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18)

流动资产=现金+应收和预付账款+存货  (4-19)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4-20)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4-21)

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估算公式如下。

①现金的估算。

现金=(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费用)/现金周转次数  (4-22)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4-23)

式(4-23)中的三项费用中包含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维简费、摊销费、修理费等。

周转次数=360天/最低需要周转天数  (4-24)

②应收(预付)账款的估算。

应收账款=年经营成本/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25)

③存货的估算。

存货包括各种外购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项目中的存货一般仅考虑外购原材料、燃料,在产品、产成品,也可考虑备品备件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在产品+产成品  (4-26)

外购原材料、燃料是指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的原材料、燃料、包装物、备品备件等占用资金较多的投入物,需按品种类别逐项分别估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外购原材料、燃料=全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原材料、燃料周转次数  (4-27)

在产品=(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年工资及福利费
+年修理费+年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周转次数  (4-28)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周转次数  (4-29)

④流动负债应付(预收)账款的估算。

应付账款=(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商品备件费用)/应付账款周转次数  (4-30)

⑤铺底流动资金的估算。

流动资金一般应在项目投产前开始筹措。根据国家现行规定的要求,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将项目建成投产后所需的30% 铺底流动资金列入投资计划,铺底流动资金不落实的,国家不予批准立项,银行不予贷款。铺底流动资金的计算公式为

铺底流动资金=流动资金×30%  (4-31)

铺底流动资金是计算项目资本金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控制项目投资规模的重要指标。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国家控制投资规模的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并以此为基数计算项目资本金比例。其计算公式如下。

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  (4-32)

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静态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动态部分  (4-33)

对于概算调整和后评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动态部分还应包括建设期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以及国家批准新开征的其他税费。

项目资本金最低需要量=项目总投资×国家规定的最低资本金比例  (4-34)

2)流动资金估算表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

(1)流动资金估算表的编制。流动资金估算表包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金及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等四项内容。该表是在对生产期内各年流动资金估算的基础上编制的。

(2)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的编制。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包括总投资的构成、资金筹措及各年度的资金使用安排,该表可依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和流动资金估算表编制。

1. 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构成

成本费用是反映产品生产中资源消耗的一个主要基础数据,是形成产品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建设项目产出品成本费用的构成与计算,既要符合现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又要满足经济评价的要求。

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财务制度,参照国际惯例,将成本核算办法由原来的完全成本法改为制造成本法。所谓制造成本法是在核算产品成本时,只分配与生产经营最直接和关系密切的费用,而将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和关系不密切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即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要求计算产品的总成本费用。

制造成本=直接材料+直接燃料和动力+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制造费用  (4-35)

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4-36)

1)制造成本

制造成本是指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直接耗费的燃料、动力和直接人工等其他直接费用(支出)。

(1)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费等。

(2)直接燃料、动力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动力费。

(3)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直接支出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5)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而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的折旧费、矿山维简费、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等。

2)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1)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评估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包括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费用。

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评估费是指企业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诉讼费是指企业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厂区、矿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是指企业因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递延资产摊销是指开办费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指能增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效能或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建等支出。

开办费是指项目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置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列入管理费用。

(2)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3)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销售服务费用和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2. 项目评价中的产出品成本费用的构成与计算

项目评价中的产出品成本费用在构成原则上应符合现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其具体预测方法和一些费用的处理与企业会计实际成本核算是不同的。根据项目经济评价的特点,《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要求计算项目的总成本费用,为了满足现金流量分析的要求,还应计算经营成本费用。

1)总成本费用的构成与计算

总成本费用可按以下两种方法计算其构成。

总成本费用=直接材料+直接燃料和动力+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4-37)

总成本费用=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
+摊销费+修理费+矿山维简费+其他费用+利息支出  (4-38)

式(4-38)中,折旧费包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折旧费;摊销费包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摊销费。

式(4-37)是在制造成本的基础上计算总成本费用,式(4-38)是按生产费用的各要素计算总成本费用。使用时可根据行业、项目产品生产的特点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计算。第二种方法对于多产品项目的成本估算可以起到明显简化作用,其不足之处是不能直接核算每种产品的制造成本。对于一般项目财务效益的评估,如果不要求分别计算每种产品的盈利能力,可采用第二种方法。

(1)以制造成本为基础计算总成本费用。

以产品制造(生产)成本为基础进行估算,首先要计算各产品的直接成本,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燃料和动力费、直接工资和其他直接支出;然后计算间接成本,主要指制造费用;再计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可以单独列项。具体公式如下。

直接材料费=直接材料消耗量×单价  (4-39)

直接燃料和动力费=直接燃料和动力消耗量×单价  (4-40)

直接工资及其他直接支出=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数量×人均年工资及福利费  (4-41)

制造费用除折旧费外可按照一定的标准估算,也可按制造费用中各项费用内容详细计算。

管理费用除折旧费、摊销费外可按照一定的标准估算,也可按照管理费用中各项费用的内容详细计算。

销售费用除折旧费外可按照一定的标准估算,也可按销售费用中各项费用内容详细计算。

财务费用应分别计算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利息。

(2)以生产费用为基础计算总成本费用。

这种方法是按成本费用中各项费用性质进行归类后,再计算总成本费用。

①外购材料费。外购材料费包括直接材料费中预计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费;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以及销售费用中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等归并在本科目内,可统称为其他材料费。其计算公式如下。

外购材料费=主要外购材料消耗定额×单价+辅料及其他材料费  (4-42)

②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包括直接材料费中预计消耗的外购燃料及动力,销售费用中的外购水电费等。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主要外购燃料及动力消耗量×单价+其他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4-43)

式中,主要外购燃料及动力消耗量,是指按拟订方案提出的消耗量占总消耗量比例较大的外购燃料及动力;其他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是指消耗量占总消耗量比例较小的外购燃料及动力,其计算方法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占主要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的百分比进行估算;单价中包括外购燃料动力的售价、运费及其他费用,还应注明是否含增值税的进项税。

③工资及福利费。工资及福利费包括直接工资及其他直接支出(指福利费),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以及销售费用中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

直接工资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工资及福利费=职工总人数×人均年工资指标(含福利费)  (4-44)

式中,职工总人数是指按拟订方案提出的生产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工厂总部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总人数;人均年工资指标(含福利费)有时也可考虑一定比例的年增长率。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现行规定一般为工资总额的14%。

④折旧费指全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⑤摊销费指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

⑥修理费。修理费是为恢复固定资产原有生产能力、保持原有使用效能,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或更换零部件而发生的费用,它包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修理费。固定资产修理费一般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百分比计提,计提比例可根据经验数据、行业规定或参考各类企业的实际数据加以确定。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修理费=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比例  (4-45)

⑦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之和,扣除上述计入各科目的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费用及其运输费用、水电费、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摊销费及修理费等费用后其他所有费用的统称。其计算方法一般采用工时费用指标、工资费用指标或以上述成本费用①至⑦之和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其他费用=总工时(或设计总工时)×工时费用指标(元/工时)  (4-46)

式中,工时费用指标(元/工时)根据行业特点或规定计算。

其他费用=生产单位职工总数×生产单位一线基本职工比重系数×工资费用指标(元/人)  (4-47)

式中,工资费用指标(元/人)根据行业特点或规定来计算。

其他费用=总成本费用(①至⑦之和)×百分比率  (4-48)

式中,百分比率根据行业特点或规定来确定。

⑧财务费用指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包括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利息。

2)进口材料或进口零部件费用计算

当项目采用进口材料或进口零部件时,用外币支付的费用有进口材料或进口零部件货价、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用人民币支付的费用有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公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及国内运杂费等。计算过程如下。

(1)进口材料或进口零部件货价。

● 原币货价:一般按离岸价(即FOB价)计算,各币种一律折算为美元表示。

● 人民币货价:按原币货价乘以外汇市场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或卖出价)计算。

进口材料、零部件货价按有关生产厂商询价、报价或订货合同价计算。

(2)国外运输费。

国外运输费(海、陆、空)=原币货价×运费率(或重量×单位重量运价)

国外运费率参照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的规定执行。

(3)国外运输保险费。

保险费率可按保险公司规定的进口货物保险费率计算。

(4)进口关税。

进口关税=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4-50)

关税完税价格等于到岸价格(CIF价),它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运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税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进门关税税率计算。进口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和普通两种,当进口货物来自于与我国签订关税互惠条款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时,按优惠税率征税。

(5)消费税。仅在进口应缴纳消费税货物时计算本项费用。

从量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4-52)

消费税税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执行。

(6)增值税。

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4-53)

增值税税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执行。减、免进口关税的货物,一般同时减、免进口环节增值税。

(7)银行财务费。

银行财务费=人民币货价(FOB价)×银行财务费率  (4-54)

(8)外贸公司手续费。

外贸公司手续费=到岸价人民币数×外贸手续费率  (4-55)

(9)海关监管手续费。

海关监管手续费是指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保税货物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服务的手续费,对于全额征收进口关税的货物不计算本项费用。

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人民币数×海关监管手续费率  (4-56)

(10)国内运杂费。

国内运杂费=到岸价人民币数×国内运杂费率  (4-57)

3)折旧费的计算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受两种磨损,即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有形磨损是由于生产因素或自然因素(外界因素和意外灾害等)引起的。无形磨损亦称经济磨损,是非使用和非自然因素引起的固定资产价值的损失,比如技术进步会使生产同种设备的成本降低从而使原设备价值降低,或者由于科学技术进步出现新技术、新设备从而引起原来低效率的、技术落后的旧设备贬值或报废等。

固定资产的价值损失,通常是通过提取折旧的方法来补偿的,即在项目使用寿命期内,将固定资产价值以折旧的形式列入产品成本中,逐年摊还。

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与折旧寿命,都要考虑上述两种磨损,但其含义并不完全相同。

经济寿命是指资产(或设备)在经济上最合理的使用年限,也就是资产的总年成本最小或总年净收益最大时的使用年限。一般设备使用达到经济寿命或虽未用到经济寿命,但已出现新型设备,使得继续使用该设备已不经济时,即应更新。

折旧寿命亦称“会计寿命”,是指按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的资产使用年限逐年进行折旧,一直到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净值)减至固定资产残值时所经历的全部时间。从理论上讲,折旧寿命应以等于或接近经济寿命为宜。

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还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计算折旧的要素是固定资产原值、使用期限(或预计产量)和固定资产净残值。

按折旧对象的不同来划分,折旧方法可分为个别折旧法、分类折旧法和综合折旧法。个别折旧法是以每一项固定资产为对象来计算折旧;分类折旧法以每一类固定资产为对象来计算折旧;综合折旧法则以全部固定资产为对象计算折旧。

在项目评价中,固定资产折旧可用分类折旧法计算,也可用综合折旧法计算,关于固定资产分类,新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将原来的29类433项简化为三大部分(通用设备部分、专用设备部分、建筑物部分)22类。

另外,按固定资产在项目生产经营期内前后期折旧费用的变化性质来划分,折旧方法又可划分为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

折旧费包括制造费中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折旧费,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房屋建筑物、设备等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上采用分类法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参照财政部颁发的有关财务制度确定。项目投资额较小或设备种类较多,并且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不大的项目也可采用综合折旧法,折旧费计算方法与年限平均法相同,折旧年限可与项目经营期一致。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等于残值减去清理费用后的余额,净残值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中外合资项目规定净残值率为10%。

融资性租赁的固定资产也应按以上的方法计提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或预计工作量,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或产量)法计算,也可采用加速折旧法。

(1)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折旧法)。年限平均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年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4-58)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4-59)

【例4-6】 某通用机械设备的资产原价为2 800万元,折旧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按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额。

【解】 年折旧率=(1-5%)/ 10×100%=9.5%

年折旧额=2 800×9.5%万元=266万元

其折旧额10年内均相同。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称作业量法,是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为依据计算折旧的方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某些大型设备可采用工作量法。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工作量  (4-60)

①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4-61)

年折旧额=单位里程折旧额×年行驶里程  (4-62)

②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4-63)

年折旧额=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年工作小时  (4-64)

以上各式中的净残值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费用法,即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数额不同,在使用初期计提得多,而在后期计提得少,是一种相对加快折旧速度的方法。加速折旧方法很多,新财务制度规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额。

①双倍余额递减法。

该方法是以年限平均法折旧率两倍的折旧率计算每年折旧额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4-65)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  (4-66)

在采用该方法时,应注意以下两点:①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价值包含残值,亦即每年计提的折旧额是用年限平均法两倍的折旧率去乘该资产的年初账面净值;②采用该法时,只要仍使用该资产,则其账面净值就不可能完全冲销。因此,在资产使用的后期,如果发现某一年用该法计算的折旧额少于年限平均法计算的折旧额时,就可以改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为了操作简便起见,新财务制度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在固定资产折旧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例4-7】 对例4-6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

【解】  年折旧率=(2/10)×100%=20%

因为每年折旧额不同,计算结果见表4-7。

表4-7 某通用机械设备每年折旧额
单位:万元

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470-2800×5%)/2万元=165万元

②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余额,按照逐年递减的分数(即年折旧率,亦称折旧递减系数)计算折旧的方法。每年的折旧率为一变化的分数,分子为每年尚可使用的年限,分母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逐年相加的总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4-67)

【例4-8】 对例4-2按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

【解】 第一年,123=18.2%

年折旧额=2 800×(1-5%)×18.2%万元=484万元

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以后各年的折旧额,具体见表4-8。

表4-8 某通用机械设备年折旧额
单位:万元

通过例4-6、例4-7及例4-8的计算,可以看出使用加速折旧法使得固定资产的投资能够尽早收回,所以企业应当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选择适宜的方法。

4)摊销费的计算

无形资产与递延资产的摊销是将这些资产在使用中损耗的价值转入至成本费用中去。一般不计残值,从受益之日起,在一定期间内分期平均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凡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无法确定有效期限,但企业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企业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无法确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递延资产,一般按照不少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其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销。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摊销价值通过销售收入得到补偿,将增加企业盈余资金,可用作周转资金或其他用途。

5)维简费的计算

与一般固定资产(如设备、厂房等)不同,矿山、油井、天然气井和森林等自然资源是一种特殊资产,其价值将随着已完成的采掘与采伐量而减少。我国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对于这类资产不提折旧,而是按照生产产品数量(采矿按每吨原矿产量,林区按每立方米原木产量)计提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简称“维简费”。实际上这也是一种产量法,即按每年预计完成总产量的比例分配到产品成本费用中去。

上述特殊资产在西方国家称为递耗资产。它将随着资源的采掘与采伐,转为可供销售的存货成本,这种成本的转移称为“折耗”。折耗与折旧的区别主要如下。

(1)折旧是指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其实物数量不变;而折耗是指递耗资产实体的减少,而且是数量和价值同时减少。

(2)递耗资产的折耗发生于采掘、采伐过程之中,而固定资产折旧则不限于使用过程。

矿山维简费(或油田维护费)一般按出矿量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提取,但选矿厂、尾矿以及独立的机、汽修和大型供水、供汽、运输车间除外。其计算公式如下。

矿山维简费(或油田维护费)=出矿量×计提指标(元/吨)  (4-68)

6)财务费用的计算

财务费用是指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

在项目评估时,生产经营期的财务费用需计算长期负债利息净支出和短期负债利息。在未取得可靠计算依据的情况下,可不考虑汇兑损失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

财务评价中,对国内外借款,无论实际按年、季、月计息,均可简化为按年计息,即将名义年利率按计息时间折算成有效年利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有效年利率=(1+r/m)m-1  (4-69)

式中 r——名义年利率;

m——每年计息次数。

(1)长期负债利息的计算。由于借款方式不同,其利息计算方法也不同,有几种计息方式,在此不一一介绍。

(2)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借款。在项目评价中如果发生短期贷款时,可假设当年末借款,第二年年末偿还,按全年计算利息,并计入第二年财务费用中。其计算公式如下。

短期贷款利息=短期贷款额×年利率  (4-70)

3. 经营成本费用

经营成本费用是项目经济评价中的一个专门术语,是为项目评价的实际需要专门设置的。经营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经营成本费用=总成本费用-折旧费-维简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4-71)

项目评价采用“经营成本费用”概念的原因如下。

(1)项目评价动态分析的基本报表是现金流量表,它根据项目在计算期内各年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进行现金流量分析。各项现金收支在何时发生,就在何时计入。由于投资已在其发生的时间作为一次性支出被计为现金流出,所以不能将折旧费和摊销费在生产经营期再作为现金流出,否则会发生重复计算。因此,在现金流量表中不能将含有折旧费和摊销费的总成本费用作为生产经营期经常性支出,而规定以不包括折旧费和摊销费的经营成本作为生产经营期的经常性支出。对于矿山项目,将维简费视同折旧费处理,因此,经营成本中不包括维简费。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规定,财务评价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有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和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是在不考虑资金来源的前提下,以全部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不含建设期利息)作为计算基础,因此生产经营期的利息支出不应包括在现金流出中。

4. 可变成本与固定成本

为了进行项目的成本结构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在项目经济评估中应将总成本费用按照费用的性质划分为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

产品成本费用按其与产量变化的关系分为可变成本、固定成本和半可变(或半固定)成本。在产品总成本费用中,有一部分费用随产量的增减而成比例地增减,称为可变成本,如原材料费用一般属于可变成本;另一部分费用与产量的多少无关,称为固定成本,如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用;还有一些费用,虽然也随着产量增减而变化,但非成比例地变化,称为半可变(半固定)成本,如修理费用。通常将半可变成本进一步分解为可变成本与固定成本。因此,产品总成本费用最终可划分为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

在项目财务分析中,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通常是参照类似生产企业两种成本占总成本费用的比例来确定。

5. 销售收入估算

销售(营业)收入是指项目投产后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营业或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销售(营业)收入估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项。

1)生产经营期各年生产负荷的估算

项目生产经营期各年生产负荷是计算销售收入的基础。经济评估人员应配合技术评估人员鉴定各年生产负荷的确定是否有充分依据,是否与产品市场需求量预测相符合,是否考虑了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工艺技术等因素对生产负荷的制约和影响作用。

2)产品销售价格的估算

销售(营业)收入的重点是对产品价格进行估算。要鉴定选用的产品销售(服务)价格是否合理,价格水平是否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判别项目是否高估或低估了产出物价格。

为防止人为夸大或缩小项目的效益,属于国家控制价格的物资,要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价格已经放开的产品,应根据市场情况合理选用价格,—般不宜超过同类产品的进口价格(含各种税费)。产品销售价格一般采用出厂价格,参考当前国内市场价格和国际市场价格,通过预测分析而合理选定。出口产品应根据离岸价格扣除国内各种税费计算出厂价格,同时还应考虑与投入物价格选用的同期性,并注意价格中不应含有增值税。

3)销售(营业)收入的计算

在项目评估中,产品销售(营业)收入的计算,一般假设当年生产产品当年全部销售。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Qi——第i种产品年产量;

Pi——第i种产品销售单价。

当项目产品外销时,还应计算外汇销售收入,并按评估时现行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再计入销售收入总额。

6. 销售税金及附加的估算

销售税金及附加是指新建项目生产经营期(包括建设与生产同步进行情况下的生产经营期)内因销售产品(营业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是损益表和财务现金流量表中的一个独立项目。销售税金及附加的计征依据是项目的销售(营业)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

销售税金及附加,应随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分别按生产经营期各年不同生产负荷进行计算。各种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应符合国家规定。应按项目适用的税种、税目、规定的税率和计征办法计算有关税费。

在计算过程中,如果发现所适用的税种、税目和税率不易确定,可征询税务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或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除销售出口产品的项目外,项目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一般不得减免,如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增值税的估算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不包括在销售税金及附加中。在经济项目评价中应遵循价外税的计税原则,在项目损益分析及财务现金流量分析的计算中均不应包含增值税的内容。因此,在评价中应注意如下问题。

(1)在项目财务效益分析中,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不包括增值税,产出物的价格不含有增值税中的销项税,投入物的价格中也不含有增值税中的进项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以增值税为计算基数的。因此,在财务效益分析中,还应单独计算项目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以便计算销售税金及附加。

(3)增值税的税率、计征依据、计算方法和减免办法,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品出口退税比例,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

8. 财务报表的编制

1)主要产出物和投入物价格依据表的编制

财务评价用的价格是以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根据有关规定、物价变化趋势及项目实际情况而确定的预测价格。

2)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估算表的编制

估算单位产品生产成本,首先要列出单位产品生产的构成项目(如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与福利费、制造费用及副产品回收等),根据单位产品的消耗定额和单价估算单位产品生产成本。

3)总成本费用估算表的编制

编制该表,按总成本费用的构成项目的各年预测值和各年的生产负荷,计算年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为了便于计算,在该表中将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折旧费、维简费、摊销费、利息支出进行归并后填列。表中“其他费用”是指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中扣除了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折旧费、维简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后的费用。

4)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的编制

编制该表,首先要依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填列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包括外汇借款)的各具体项目,然后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无形及递延资产摊销费估算表和损益表填列偿还借款本金的资金来源项目。

5)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表的编制

表中产品销售收入以估计产销量与预测销售单价的乘积填列;年销售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的税种和税率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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