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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商业折扣,扣除后的金额确认收入;现金折扣,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收入。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应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如图5-11所示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图5-11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二)商品销售收入金额的确定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分不同的类别,如表5-12所示。

表5-12 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三)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1.一般销售业务。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的主要业务交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所发生的相关成本。

2.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

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商业折扣,扣除后的金额确认收入;现金折扣,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收入。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应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例5-30】甲公司在2014年8月15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520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某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13年8月24日支付货款。2015年1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014年8月15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2000

贷:库存商品 52000

②在2014年8月24日收到货款时,按销售总价100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2000(100000×2%)元:

借:银行存款 115000

财务费用 20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

③2015年1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 115000

财务费用 2000

借:库存商品 52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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