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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经费_庆城县教育志

时间:2022-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经费_庆城县教育志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经费一、经济恢复时期教育经费的投入1950年9月,甘肃省文教厅通知各地以附加粮的50-60%作为教育经费,由甘肃省财政厅根据各地财政及教育事业实际情况掌握和调剂。同年,甘肃省教育厅通知全省中小学开始收取学费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一方面是由于国家经济不发达,教育经费投入不能和教育发展需求同步。另一方面是部分基层单位挪用教育经费现象比较严重。

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经费_庆城县教育志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经费

一、经济恢复时期教育经费的投入

1950年9月,甘肃省文教厅通知各地以附加粮的50-60%作为教育经费,由甘肃省财政厅根据各地财政及教育事业实际情况掌握和调剂。1952年,中学经费列入甘肃省财政厅预算,由甘肃省财政厅直接下拨,当年在原陇东中学旧址上开办庆阳县初级师范学校的时候全部开办费都由甘肃省财政厅直接拨付。1953年,全县公办小学的教育经费由国家承担,列入全县财政预算,由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管理,小学生一律不收学费,国家财政给全县拨付教育经费15万元,庆阳县自筹22781元,重点修缮了西峰回民小学、土桥小学和白马小学,并为部分学校添置了课桌凳,使小学教育事业保持稳定发展。1955年,全县的教育经费总额为20万元,为了减轻国家的财政压力,当年又将师范、中学教育经费改为省、地两级拨付。1956年,甘肃省教育厅对中小学基本建设有了专项拨款。同年,甘肃省教育厅通知全省中小学开始收取学费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根据上级精神,全县收取标准是:高中学生每人每学期6元,初中学生每人每学期4元;高小学生每人每学期2.50元,初小每人每学期2元。同时,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财政厅的通知精神,对家庭困难的中小学生免收或减收学费,并优先照顾烈军属子女,对一部分家庭困难学生则允许其分期交纳学费。民办中小学教育经费原则上由办学单位自筹、收取学生学费、学校生产收益三方面解决,不足部分从地方教育附加粮中抽出25-40%给予补助。公办学校则抽取50-60%作为教育经费。到了20世纪60年代,随着中小学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就学人数的急剧上升,加之国家又面临严重经济困难,使教育经费投入有所下降。1962年,甘肃省教育厅又对中小学学杂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调整后的学杂费标准为:高中学生每人每学期8元,初中学生每人每学期6元;高小学生每人每学期4元,初小学生每人每学期3元。

这一时期,国家一方面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另一方面对投入的有限经费也进行了严格管理,无论属于那一类教育经费,从上到下都有非常具体明确的管理措施。对中小学公杂费、教育经费全部采用包干制,各校购买物品都要随时造册登记,校长离职时要按册进行移交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不允许私自处理。教职工生活待遇由于条件所限采用供给制和薪金制两种方式。1952年,全县教职工生活待遇统一实行工资分制,份额固定,以物价定分值,工资分的评定以教职工德才为主要衡量指标。1956年6月,全县公办教师开始执行国家统一的月工资标准。中学教师最高月169.00元,最低月48.00元,平均月92.70元;小学教师最高月97.00元,最低月30.00元,平均月56.80元。实际上当时全县教师也没有达到最高标准,大多都是保持在中等偏下水平,由于当时教师人数较少,工资占教育经费的总额也不是很大。从1958年开始受“大跃进”的影响,高中学生和初中学生助学金享受比例和数额分别提高到23%和13%,每生每月分别为10元和9元,但接着就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做了调整。从1960年到1962年的3年中全县教育经费出现了逐年下降趋势。到1963年,虽然略有增加,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与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教育经费的投入(www.guayunfan.com)

从1967年到1969年的3年中,全县教育经费基本上保持在原来水平上,虽然一味强调自力更生,勤俭办校,但由于国家投入不到位,集体和个人投入有限,导致了新建校舍建设标准较低,全县许多小学的改造不过是从旧窑洞搬到新窑洞,办学条件仍然十分简陋。从1970年开始,国家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一方面是由于国家经济不发达,教育经费投入不能和教育发展需求同步。另一方面是部分基层单位挪用教育经费现象比较严重。据统计,全县在1970年至1976年中挪用教育经费达数十万元之多,这样做的结果就使中小学办公费极其紧缺,学生助学金停发或不发,导致家庭困难学生不能完成学业,许多学校基本建设投入的工料款难以支付。尽管这样,由于师生艰苦努力,各中小学都办起了规模不等的工厂、农场,依靠自己力量筹集了一定数量的办学经费,使处在经费紧缺时期的中小学教育得到艰难发展。有的校办工厂既为学校提供了一定的办学经费,也锻炼了师生动手操作的能力,使教育和生产得到了较好的结合,为改善办学条件作出了积极贡献。有的校办农场的收入弥补了师生生活费用,帮助师生渡过了生活难关,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师生和群众的关系,培养了师生艰苦奋斗、勤俭办校的良好品德。

三、改革开放时期教育经费的快速增加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教育事业首先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其主要标志则是教育经费迅猛增加。从1978年开始,全县教育经费就成为以往教育经费投入最多的一年。当时投入的主要方向有:校舍基本建设的全面开展、教学设备的大量添置、在教育系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现金补助、中小学生助学金的增加等项。1985年,全县教育经费较前翻了一番。1978年至1985年间,群众集资办学蔚然成风,彭原乡发动群众投工献料新建和扩建初级中学1所,八年制学校3所,五年制小学10所,村学16所,共建教室464间,添置双人课桌1636套,折合人民币39.32万元,相当于7年来国家投资的4.93倍。1981年,肖金镇三不同村农工商产销合作公司在经济效益不佳的情况下,投资2.7万元翻修了村内小学教室。彭原乡建筑专业户顾登崔捐款2300元,使顾嘴小学通了电。1985年,城关镇药王洞村建筑专业户安定仁捐资10000元修建药王洞小学校舍。这些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使部分学校校舍建设得到了很大改变。1985年,甘肃省政府投资50万元修建了陇东中学办公大楼,接着又分别投资60万元修建了陇东中学教师住宅楼和学生宿舍楼,使陇东中学校舍建设跃居庆阳地区其他各中学前列。

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全县教育事业,从1979年开始,省、地、县先后给全县中小学投放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52.4万元。这笔资金的投放,有效地解决了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设备购置等方面急需解决的实际困难。其中8.6万元用于扩建23所中小学校,新建教室309间,建筑面积6180平方米;维修学校29所,维修危房225间,维修面积4347平方米;7万元用于维修危房学校63所,维修危房375间,箍窑112丈,维修窑洞93孔,做围墙375丈;9.3万元用于购置课桌凳2100套,解决了1200名学生上课无教室和4000多名学生上课无桌凳的问题。除国家投资外,社、队群众共投资27.5万多元,有的乡(镇)群众投资相当于国家投资的3倍多。1984年8月10日,庆阳地区教育处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的通知精神,下拨庆阳县“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普及小学教育补助费5.5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添置课桌凳、教学仪器、挂图、图书、体育器材等教学设施以改善办学条件。教育局对这项经费进行了及时合理分配,保证了这项经费的充分使用。1985年8月5日,根据《庆阳县1985年老区建设和发展资金计划(草案)》和庆阳县《关于下达1985年全县国民经济计划的通知》精神,分配给庆阳县教育局老区建设和发展资金7.6万元,教育局及时将4万元分配给全县42所中小学购置了800套课桌凳。将3.6万元分配给全县11所中小学进行了校舍维修。并于当年底对这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1986年9月7日,教育局根据庆阳地区教育处《关于下达1986年省拨中小学校舍维修费的通知》精神,将省拨中小学校舍维修费40万元分配给全县(当时已和西峰市分开)60所中小学进行了校舍维修,并对各校的维修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各校在使用上仍坚持国家投资1/3,群众投资2/3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众集资办学,争取更多资金解决校舍困难。1986年9月24日,教育局根据庆阳地区教育处对下达庆阳县1986年补助普及小学教育基建投资15万元的通知精神,将这笔资金分配给全县13个乡(镇)的26所小学,共新建和修缮教室263间,使一些基础设施差、普及任务重的农村小学校舍建设得到了一定改善。1986年11月17日,教育局根据庆阳地区教育处通知精神,将分配庆阳县的老、少、边、穷地区普及初等教育经费8万元分配给全县27所小学进行了校舍维修和教学设备的购置。同年11月1日,庆阳县老区建设办公室、庆阳县财政局下达庆阳县教育局老区优惠资金20.108万元。其中11.0572万元用于对1916名教职工的奖励;90508元用于对30235名小学生学杂费和书本费的减免。

由于教育经费逐年增多,1985年6月5日至7月6日,庆阳县审计局对庆阳县1985年的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肯定了上拨教育经费使用工作中的成绩,也对在审计中发现部分学校违规使用教育经费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处理。1987年,省、地下拨庆阳县各类专项资金25.6万元,群众集资44.752万元。主要用于窑洞小学改建补助和中小学校舍维修。其中驿马中学教学楼续建款10万元,陇东中学教师住宅楼11万元。全县中小学共新建教室和宿舍531间,建筑面积11295平方米,维修危房179间,维修面积3538平方米。添置课桌凳800套,使重点学校的校舍建设得到了保证,全县急需改建的危房校舍得到了及时改造。为使这项工作能够善始善终,1987年12月14日,教育局组织人力对20所工程优良学校、28所验收合格学校和8所未完工学校进行了公布通报。肯定了好的做法,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的设想。对陇东中学、驿马中学、庆城职业中学和庆城幼儿园等单位的办公楼、教学楼都提前作了规划,为随后的快速发展打下了较好基础。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逐步实施,国家对教育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首先是教师工资待遇的快速提升,1994年进行工资改革,使全县中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从原来340元上升到508元。2007年实行薪级工资,又使全县中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从原来的1237元上升到2248元。其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原来的个人、集体和社会力量投资变为全部由国家投资,不但使校舍建设规模和速度加大,而且使建设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另外,全县用于基础教育事业的专项资金也在逐年增多,1999年为3340.6万元,2000年为5815.8万元,2007年为11393.5万元。2007年,发放“两免一补”资金1161.4万元,其中免除学杂费844万元,补助公用经费157万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60.4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49858套。2008年为19543.6万元,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每年240元,初中生均375元;县镇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每年255元,初中生均390元。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7404名寄宿生发放补助金548万元,为223所中小学落实公用经费1184万元;为全县40515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了免费教科书;给564名大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07.41万元。2010年,国家为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总投资达2.2亿元。这一制度的实施,彻底结束了学龄儿童因家庭困难而不能上学的历史,使全县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庆城县1986年—2010年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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