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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起步和探索阶段分析介绍

时间:2022-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改革起步和探索阶段从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10月十四大召开以前,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创的。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从此,中国人民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这次会议前后,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节 改革起步和探索阶段

从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10月十四大召开以前,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创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吹响了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号角。

一、伟大的历史转折

(一)思想解放的序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1976年10月以后,这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转折。但“两个凡是”还在无形中禁锢着人们的思想。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一版显著位置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全国产生了强大的震撼力。由于这篇文章的观点,直接涉及了当时的政治、涉及了中国是继续沿着极“左”的路线走下去还是改弦更张的大是大非问题。5月12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全文转载,新华社发了通稿,《辽宁日报》等十几家报纸紧随其后也全文转载了这篇文章。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就此拉开序幕。随着讨论的不断深入和普及推广,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观念逐渐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接受和理解。到1978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前夕,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各大军区的主要负责人,公开发表文章支持真理标准大讨论,中央及各省级报刊刊登专文也达到了650余篇。形成了以理论界为主、各界参与、全民关注的真理标准大讨论高潮。

这场关系中国命运的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解开了禁锢人们的精神枷锁,为拨转中国历史航行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思想解放的通道。

(二)历史转折的标志

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转折,是起自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的成果集中表现在:

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决定了党的政治路线;恢复和确立了正确的组织路线;开始了系统地清理重大历史是非的拨乱反正;提出了在纠正历史错误的时候要正确对待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的根本方针;全会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传统;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回顾了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集中精力抓农业。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的新进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它纠正了前20多年占统治地位的“左”的错误,在思想、政治、组织上全面恢复和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实现了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它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束缚,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形成了事实上的以邓小平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它顺应时势,拨转了中国历史前进的航向,拉开了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序幕。从此,中国人民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二、起步——全面开创新局面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命题的提出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客观形势的发展,给党提出了如何带领中国向新的宏伟目标前进的历史任务,为此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开幕词中,邓小平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提出了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指导思想。邓小平告诫全党: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胡耀邦向大会作了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政治报告,提出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围绕总任务,制定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十二大总结了八大以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20多年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历史主题,基本谋划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道路。

(二)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启

中共十二大结束以后,中国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作出了艰巨的努力。

1.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试点。1982年后,中央领导人多次强调,思想要更加解放一点,改革要更加大胆一点。但是“解放”“大胆”以什么为标准呢?在很长一段的时间里,人们的思想并不明确,认识也并不统一。邓小平1983年1月在同国家计委、经委、农业部门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1]”这三个有利于原则的提出,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立起了一条衡量思想解放方向的准绳。

改革如何进行,1982年11月全国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作了比较具体的讨论。认为改革经济体制,是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提出要积极深入地进行各项改革的试验。在这次会议前后,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1982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160种小商品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下发了关于完善工业经济责任制的文件。1983年1月开始在部分企业实行利改税的试点。1983年2月,国务院批准对重庆市给予国家计划单列,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这是全国第一个试点的大城市。5月,经国务院批准,武汉、沈阳、南京、大连、哈尔滨、广州、西安等大城市先后开始综合改革的试点。1984年5月,国务院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总之,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1983年4月在北京以成立民间性质的光大实业公司为开端,陆续建立起一批各种类型的公司。在少数城市还开始了居民住宅商品化的试点。中国就这样摸索着逐步走上了改革之路。

2.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农村经济开始活起来。1978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大包干”成为中国改革的一个起点,更是中国农村改革的起点。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共中央下发一号文件。即《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从而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了方向,使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普遍实施。为了搞活经济,广开门路、中共中央认定社队企业也是合作经济,必须努力办好,于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国营企业的重要补充。为了活跃农村的商品流通,1983年2月,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和商业部的报告,对农村商业流通体制开始改革。农村政社分开是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根据一号文件的要求,各地陆续开始设立乡村政权的工作,到1985年5月底,全国建立乡、镇人民政府9万多个,村民委员会82万多个,全部取代了原来的54000个人民公社和下层的生产队。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连商品意识淡薄的乡村,也不能再固守传统的经济模式而开始起动了。

3.经济特区和沿海城市的开放。借鉴世界上各种经济开发区的经验、创办经济特区,这是中国社会主义蓝图中精彩的一页。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1980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此后四个特区的建设者们,很快在荒凉的边陲小镇上,建设起崭新的现代化新城。设立经济特区为国内的进一步改革开放,扩大对外经济交流起了极为重要的示范作用。1984年2月,邓小平视察深圳和厦门特区后,提出中国必须进一步开放的主张,中共中央赞同邓小平的意见。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同时开放的,还有海南岛。扩大这些城市在对外经济活动方面的自主权。开放十四个沿海城市,是我国对外开放以来采取的又一重大步骤。1985年2月,国家又决定开辟三个沿海经济开放区,即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初步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一个有层次、有重点、由沿海向内地、由东向西、由南向北逐步推进的地域开放格局。

4.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它在理论上的重大贡献是,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决定》是指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前进过程中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个《决定》对于指导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5.全民所有制改革启动。1986年12月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以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规定》的出台是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对于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经营,促进企业内部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三、探索——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

经过改革开放初期9年的实践探索历程,从理论上说,就是不断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从实践上说,就是如何不断解放思想,在改革开放中探索一条新路。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开始自觉地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问题,十三大报告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简称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十三大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确立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提出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应确立的六个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指导方针。

第一,必须集中精力进行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

第二,必须进行全面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

第三,必须坚持和扩大对外开放。

第四,必须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第五,必须以安定团结为前提,努力建设民主政治。

第六,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十三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并对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新的探索和理论成果做了总结。十三大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飞跃,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之路。

(二)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共同推进

中共十三大以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各方面的改革工作加快了推进的速度。

1.经济体制改革在探索中推进。十三大后全党上下对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形成共识。这一时期改革的进程表现为:工业方面,重点是国有企业从扩权让利到两权分离和承包经营的机制转变,其关键是价格体制从调放结合、双轨制到市场定价的过渡。与之相适应,计划体制方面指令性计划大幅度缩小,指导性计划成为主要形式。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增强。1986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要在全国推行企业承包制,即包死基数、保证上缴、多收自留、歉收自补。其后承包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形式。到1988年10月,全国预算内的工商企业承包面已超过90%,其中大中型企业达到95%。改革劳动制度,优化劳动组合。截至1988年10月底,国有企业中的合同制工人已达805万人,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8.3%;另在26000个国有企业中对960万固定工进行了优化劳动组合。使长期以来职业终身制的“铁饭碗”制度开始动摇。

农业方面,进一步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着力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1985年起实行取消农产品派购统购制度的改革,对主要农产品实行计划内的合同定购和计划外的放开价格、放开经营,形成了按计划价格定购和按市场价格议购的“双轨制”,为农村发展商品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农村经济巨变,一是改变了农村经济“以粮为纲”的单一经济结构,二是农副产品的商品率大幅度提高。

在工资改革方面,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分开。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与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个人贡献挂起钩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则采取结构工资制,以职务工资为主,加上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由此开始体现按劳分配原则,解决工资分配中的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财政包干、利改税和健全税制的改革。在金融体制方面,建立了中央银行体制,发展了专业银行等多种金融机构

在资本市场方面,积极培育金融市场、配合股份制试点,开始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

在社会保障体制方面,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在城镇广泛推行养老保险金的社会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也迈出了步伐,在部分城市试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这一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实践上最显著的特点是市场化取向比较明显,成效巨大,在理论认识和发展上,逐渐突破了社会主义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也有明显不足,即国企改革没有实质性的突破,缺乏制度建设和整体推进。但这一阶段“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和理论上形成的优势与不足都为下一阶段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政治体制改革的启动。我国原有的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是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初建于新中国诞生之际,形成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又在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中不断得到强化。这样一种政治体制的基本特点是:党政不分、过分集权。中国共产党在提出经济体制改革任务的同时,也开始思考政治体制改革问题。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治体制改革提上议事日程。1986年9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开始了总体方案的酝酿和设计。1987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七中全会原则同意了《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并将这一设想的基本内容写入十三大报告中。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把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概括为: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依据这一思路,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十三大后政治体制的改革主要抓了两件大事:一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审议批准国务院的机构改革方案,使之具有法律效力;二是逐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顺利,到1988年底,新组建的机构已投入正常运行。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一项更为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以《国家公务员法》为核心,建立较为完整的公务员法规体系,在政府部门分期分批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国家行政学院和若干个地方行政学院,逐步形成了以行政学院为主体的公务员培养体系。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中,1989年6月后,中国共产党从稳定出发,改革的速度有所放缓,这是起步探索阶段的必然要求。

(三)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1989年春夏之交,中国出现了一场大的政治风波。但中国没有出现不久后东欧、苏联出现的那种“剧变”现象,中国共产党采取了相应对策,继续坚定地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的改革之路前进。

1.十三届四中全会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新领导班子建立。在“六四”风波平息后不久,1989年6月23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十三届四中全会初步总结了北京政治风波的教训,强调要继续坚决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继续坚决执行十三大确定的基本路线,绝不能回到闭关锁国的老路上去。全会对中央领导机构的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选举江泽民为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增选江泽民、宋平、李瑞环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等,这样,就建立起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领导班子。新领导班子强调,在内有困难,外有压力的情况下,要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党的建设,锐意进取,奋勇开拓,妥善处理国际国内的许多重大问题。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形成。

2.十年发展宏图。1990年,中国从动荡逐渐走向恢复和稳定。1990年岁末,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三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这是一个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勾画了未来十年中国发展蓝图。

《建议》包括七个部分,全文共72条,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三点。

第一,总结了什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议》根据当时的认识水平把它概括为12条,从而进一步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第二,明确了今后十年的奋斗目标。这就是:1991年到2000年,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把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个目标既包括了物质文明建设方面的要求,又包括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三,进一步明确了十年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闭幕讲话中指出:20世纪最后十年是非常关键的十年,对此要有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他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加强团结,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埋头苦干,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奋斗。十三届七中全会凝聚了党心、民心,尤其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总结,为中国平稳渡过90年代初的世界政治风云巨变作了物质上、组织上、思想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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