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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调整改革探索阶段(~年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是这一阶段的“分水岭”,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996年1月1日,石嘴山市根据国家规定停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要求凡在石嘴山市行政区域内有预算外收支活动的部门、单位,必须遵守。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是这一阶段的“分水岭”,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自治区政府决定,从1月1日起对全区各地、市、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石嘴山市对辖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做了相应的调整、改革,自治区与石嘴山市、石嘴山市与各辖区重新划分了收入、支出范围。石嘴山市紧紧抓住实行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这一机遇,不断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市辖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了市本级和辖区级的事权和财权;注入了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了目标责任制;初步建立了以骨干财源为主、多种财源并举的财源体系;在全区率先进行了收费体制改革,建立了“票款分离、收缴分离、一厅收费、财政统管”的收费管理制度,有效地制止了“三乱”现象,促进了非税收入的稳定增长。

1995年1月12日,石嘴山市政府发布《石嘴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就国有资产的分类、计价、使用和管理、处置、报告制度、监督和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奖罚等做了明确规定。9月26日,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石嘴山市委、政府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拍卖的暂行办法》。根据《石嘴山市1995年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组织2754名人员,对市属及辖区属的216户国营企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完成了市属国营企业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土地估价、资产核实等工作任务,初步摸清了国有企业的“家底”,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受到财政部表彰。同年,实行企业所得税退税政策,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共同开展了税源调查,摸清了10万元以上税收户的底数,加大了税源扶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主动向自治区财政厅争取技改贴息、“五小”补贴、工交周转金、新产品开发资金、商业风险基金640万元,用于培育壮大地方财源,同时挤出财政资金100万元建立了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基金及农村小康建设基金,为分税制下培养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打基础。

1996年1月1日,石嘴山市根据国家规定停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石嘴山市平罗、惠农、陶乐三县根据农业税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土地面积、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农业税负担率、财政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对乡、村、队农户、农场的实有耕地面积和原来负担的农业税任务,认真核定征免界线。

1997年,是石嘴山市企业改革的攻坚年,石嘴山市被确定为全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经过一年的实践,在全市全面推行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时机已经成熟,6月,石嘴山市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市属中小型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截至1997年底,全市377户企业中,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达183户,其余企业通过兼并破产、拍卖、租赁、合伙或分散经营等方式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在自治区率先制定了《关于全市中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财政财务管理实施意见》以及国资管理、工交商贸企业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确保了企业股份制改制的顺利进行。财政部门与各经济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把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净资产处理等关口,支持企业改制,使市属90户国有改制企业明晰了产权,增强了活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市财政局到沉陷区调研工作

1998年,石嘴山市在自治区率先开展收费体制改革,建立了“票款分离、收缴分离、一厅收费、财政统管”新的收费体制,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部门设立的收费大厅管理。由于收费大厅及各征收处统一征收、统一开票、统一账户、统一收费项目,有效地杜绝了“三乱”现象的发生,促进了非税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加强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建立了规范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机制,使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走上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轨道。通过改革预算管理体制,实施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利润分配制度以及税制、分税制等政策,逐步形成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为补充的流转税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平稳,调动了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基本保证了各级政府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与此同时,石嘴山市在自治区率先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市辖3个区的居民在享受粮价补贴的基础上,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全区全面建立低保制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1999年5月,石嘴山市建立了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采取政府出资和社会扶助的办法,由市财政拨款100万元,社会捐助100万元,最早在全区建立了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担保基金,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正式实施。7月2日,自治区首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石嘴山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挂牌运营。11月29日,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的收缴、拨付和使用,依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政府制定《石嘴山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对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乡镇自筹统筹资金、以政府名义取得的募集、捐赠收入、广告收入等预算外资金的收缴、账户管理、收支计划以及资金的审批、使用和监督与处罚做了明确规定,预算外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要求凡在石嘴山市行政区域内有预算外收支活动的部门、单位,必须遵守。

从2000年1月1日起,石嘴山市先后研究制定了《石嘴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各级财政、卫生医疗部门强化管理、创新工作,逐步建起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由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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