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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直接投融资概述

时间:2022-02-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9.1 国际直接投融资概述9.1.1 国际直接投资的概念与特点1.国际直接投资的概念国际投资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两种形式。国际直接投资的目的视国家和跨国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定。国际投资者不能使用母国的货币直接进行投资。国际直接投资在国际上转移的是组合生产要素,而不是互相独立的单向要素,所以可以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9.1 国际直接投融资概述

9.1.1 国际直接投资的概念与特点

1.国际直接投资的概念

国际投资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两种形式。国际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是指一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单独或共同出资,在其他国家的境内创立新企业,或增加资本扩展原有企业,或收购现有企业,并且拥有有效管理控制权的投资行为。

国际间接投资一般是指不以控股为目标的国际证券投资和中长期的国际信贷。国际直接投资在形式上虽然也表现为股权投资,但其特有的标志是投资者对有关的海外经营性资产拥有控制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其描述为:“从事获取投资者所在国之外的企业的长期利益的投资活动,投资者的目的是能够对企业的管理拥有有效的控制。”

2.国际直接投资的特征

国际直接投资也可称为对外(或海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它的投资形式多种多样:①到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创办新企业;②购买外国企业的股票并达到控股水平;③利用以前投资的利润在海外进行再投资。和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国际直接投资具有以下特征:

(1)投资目的具有多样性。国际直接投资的目的视国家和跨国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定。可以是为了获取自然资源而进行投资,如中国石油企业近年来的海外油田收购行动;可以是为了规避进口国的贸易壁垒而进行投资,如中国在加入WTO之前,对汽车进口实施严格的限制措施,所以世界汽车生产商如美国通用、日本丰田、德国大众等纷纷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进行生产,以绕过进口壁垒,进入中国市场;可以是为了逃避法律和政策的管制而投资,如发达国家的大型重化工企业倾向于到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建厂,就是为了规避母国的环境和税收限制;可以是为了获取新技术或者新的销售渠道而投资,如中国联想收购IBM是为了获取技术资源并且打通国际市场销售渠道。

(2)通常不能使用本币投资。国际投资者不能使用母国的货币直接进行投资。尽管一些国家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但是投资者在东道国进行投资时必须先把自己手中的美元、日元等货币兑换成东道国货币,才可以在东道国修建厂房、购买设备和原材料。这是因为各国都以法律规定,只有本国货币才可以在市面流通。和国内投资相比,国际直接投资的收益不仅由项目盈利能力决定,还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另外,投资者不仅可以用货币投资,还可以用实物(如机器设备、原材料、厂房等)、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商誉、特许权等)进行投资。

(3)投资环境复杂。国际投资环境是指影响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活动的各种条件的综合,包括东道国的经济环境、人文环境、法律环境、基础设施条件、自然地理环境等。国际投资环境又可分成硬环境和软环境两类。硬环境是指能够影响投资的外部物质条件或因素,如自然资源和基础设施等;软环境是指能够影响国际投资的各种非物质形态因素,如外资政策与法规、经济管理水平、员工技能水平及社会文化传统等。跨国投资项目面临的是全新而陌生的环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软环境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异,如市场规则和制度文化背景、员工的价值观和工作态度等,这些差异给跨国公司管理直接投资项目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如果不能很好地适应投资环境,将影响国际直接投资的投资收益

(4)投资主体是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与一般的国内企业相比,生产规模巨大、资金实力雄厚。2006年《财富》500强之首的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营业收入为3 399.38亿美元,超过一些国家全年的GDP。跨国公司技术先进、管理手段现代化,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转移利润。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往往是西方国家政党的利益团体,甚至可以影响世界政治、经济局势。

(5)投资风险加大。国际投资的风险要远远高于国内投资,这是因为国际投资会遇到若干特有的风险因素。例如,跨国经营要受到母国和东道国的双重管理,在东道国合法的行为,在母国可能被视为非法。美国就禁止本国企业在东道国行贿,即使在东道国行贿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另外,投资者还要面临汇率风险、国家风险和东道国战争等政治风险。

总之,国际直接投资的主体对海外所属公司既有所有权,又有控制权,可以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国际直接投资在国际上转移的是组合生产要素,而不是互相独立的单向要素,所以可以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但同时,直接投资的高额回报也意味着要面临更复杂的投资环境和承受更大的经营管理风险。

3.国际直接投资方式

国际直接投资的基本方式有三种:股权式合营、契约式合营和独资经营。

(1)股权式合营(Equity Joint Venture),在我国又称为中外合资企业,多采取公司制的组织方式,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我国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如零售企业中的家乐福、百盛、沃尔玛、宜家等。

专栏9-1 沃尔玛在中国

沃尔玛公司由零售业的传奇人物山姆·沃尔顿于1962年在美国阿肯色州成立,经过40多年的发展,沃尔玛公司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私人雇主和世界上最大的连锁零售商。目前,沃尔玛在全球开设了超过7 000家商场,员工总数190多万人,分布在全球14个国家。每周光临沃尔玛的顾客达到176亿人次。

作为第一批国际零售企业,沃尔玛于1996年进入中国,在深圳开设了第一家沃尔玛购物广场和山姆会员商店。经过11年的发展,到2007年沃尔玛已经在全国共64个城市开设了117家商场,包括沃尔玛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商店、沃尔玛社区店三种业态,同时拥有好又多35%的股权。从2005年到2007年,沃尔玛开店的速度逐年递增。这既反映出沃尔玛在中国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也反映出中国政府对外开放国内零售业市场,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外资零售企业的扶植。

资料来源:王志乐.跨国公司中国报告.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契约式合营(Contractual Venture),在我国又称为中外合作企业,大多采用合伙制,是一些专业性强的服务机构和时间性较强的工程开发项目常用的组织形式,例如国际知名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毕马威、德勤、安永)在华投资设立的机构,就是合作企业。在我国,合作企业具体是指由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以实施联合经营为目的,双方以平等的地位通过签订合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规定条款而产生的经济组织。中外合作企业既可以作为企业法人,负有限责任,也可以不是法人,类似于国外的合伙企业。

(3)独资经营,是指一国投资者(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东道国法律,经政府批准,在其境内单独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国际直接投资方式。独资经营的基本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独资子公司(Wholly-owned subsidiary),另一种为分公司(Branch company)。前一种的概念如上述定义;后一种是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母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以母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在国际直接投资中,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往往偏好全面控股,设立独资公司,对子公司实行严密控制,这将有利于其保守技术秘密,协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问题和冲突,如美国友邦人寿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时,就以独资企业的形式在中国开设公司。但发展中国家作为东道国,更欢迎合资和合作方式,因为这样可以学习先进的技术,掌握一定的控制权,保护本国的民族产业,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9.1.2 国际直接融资的概念与特点

国际融资是指通过国际金融市场来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和中长期资金。目的是进入资金成本更优惠的市场,扩大企业发展资金的可获取性,降低资金成本。直接融资是指资金融通是由资金供应者与筹资者直接协商进行,或者通过经纪人把融资双方结合起来进行,经纪人只收取佣金。国际直接融资包括国际债券融资、国际股票融资、海外投资基金融资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四种方式。

1.国际债券融资

国际债券融资,是指一国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企业、私人公司、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等在国际债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面值发行的债券。国际债券主要分为欧洲债券和外国债券两种。

(1)欧洲债券融资特点

①管制松散。欧洲债券市场所在国的货币当局,对银行及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国际金融机构的融资活动管制都较为宽松。如果在美国纽约市场发行美元债券,由于美国对此审查相当严格因而很难获准;而在欧洲货币市场发行美元债券,手续较为简单,不需评级机构评级,也不必向任何机构登记注册,只需向当地证券交易所提交说明书即可。

②币种多样化。欧洲债券可以有更多的货币种类选择,而且当一些借款人想对债务展期或筹集较大金额的资金时,欧洲债券市场都能满足这些需要。

③交易集中。欧洲债券市场的交易全部在证券交易所里成交,没有场外交易,但要接受证券交易所规章制度的管理和监督。

④资金调拨方便。欧洲市场是完全自由的市场,不存在限制和标准。加上在欧洲的一些金融中心,银行林立,业务经验丰富,融资类型多,电信联系发达,银行遍布世界各地,资金的调拨非常方便,若融资后需要转换币种,可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并将资金调拨到世界各地。

(2)外国债券融资特点

①发行外国债券首先要对借款者进行评级。借款者的信誉程度决定了能否发行债券及借款的数额和成本,资信高的可以获准发行,且发行额度较高、发行利率较低。如日本政府规定,发行日元债券,属于政府级即AAA级,贷款数额可不受限制;AA级的限额为300亿日元;未评级的只能发行100亿日元。

②外国债券发行金额较大且筹资多国化、多样化。美国规定在美国发行美元债券,规模至少为5 000万美元,全球境外债券筹资数额约占国际筹资总额的60%。

③资金使用无严格限制,但不得干扰债权国的财政金融政策。发行外国债券筹到的资金,其具体的用途及使用进度,债权国一般没有特殊要求,但债券毕竟是在外国发行,各国的经济、金融、税收等政策法令各不相同,在发行过程中要熟悉掌握和注意执行当地的法律。

④外国债券要受外国当地有关金融当局的管理,因此筹资手续相当复杂。比如,在美国发行扬基债券要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而且,外国债券融资对资信评级、申请手续和报送的资料都有严格要求,程序复杂。

2.国际股票融资

国际股票即境外发行股票,是指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国际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国内外交易所上市。国际股票融资的特点为:①永久性。这是由股票融资这一方式决定的,由于股票没有到期日,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退股,因此,引进的外资能够成为永久的生产性资金留在企业内部,而不至像一般合资或合作企业那样,会因合同到期或意外变故,导致外方抽回资金使企业陷入困境。特别是通过发行B股融资,由于B股只能在外国投资者之间进行交易而不能卖给国内投资者,因此筹资国吸收利用外资就较为稳定,该国吸引外资的数量也不易受到游资的冲击。②主动性。通过股票吸引外资,筹资国可运用法律和政策性手段约束投资者的购买方式、购买种类、资金进出的方式、税率等,并做出相应的规定,筹资国还可以自主决定哪些行业、企业允许外商投资,哪些不行,从而正确引导投资方向。③高效性。国际股票融资有利于对外发行股票的企业在更高层次上走向世界。国外股票持有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会十分关心企业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而企业因股票境外发行,提高了企业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信誉,有利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

3.海外投资基金融资

海外投资基金融资的作用在于使社会闲散的资金聚合起来,并在较长的期间维系在一起,扩充了筹资者的资金来源渠道。同时,作为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一般采取稳健型投资策略,有助于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海外投资基金的共同特点是:以开放型为主,上市销售,追求成长性,有利于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企业获得资金,得到快速的发展。投资基金不能够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融资双方利益冲突较小,避免了融资方资产流失及丧失控股权等弊端。

4.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是企业以协议、合同等形式从外国企业、公司、个人等直接吸收资金,是国外投资者不通过金融机构而由投资者直接到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投资活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中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一是国际直接投资超越了国际贸易,成为国际经济联系中更主要的载体;二是国际直接投资超过了国际银行间贷款,成为发展中国家外资结构中更重要的构成形式。

自外国直接投资产生伊始,发达国家或地区就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角。发达国家或地区不仅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出的主角,也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主角。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发展中国家在外国直接投资发展中的地位一度有所提高,1993年,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的比重达到了16.1%,对外直接投资流入占全球的比重在1994年达到了39.9%。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一趋势却又急转直下,发达国家重新占据主导地位。外国直接投资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投资非常活跃。1995—1999年,美国和西欧的相互投资由840亿美元增加到2 863亿美元,增加了240.8%。其中,美国对欧盟的投资由488亿美元增加到582亿美元,欧盟对美国的投资由351亿美元增加到2 281亿美元,分别增加了19.3%和549.9%。由于美国和欧盟间相互投资的迅速增加,其相互投资占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按对内直接投资额计算),由1995年的25.3%提高到了1999年的33.1%。

9.1.3 国际直接投资的环境与政策

美国的一位食品加工商在墨西哥一条河流的三角地带建造了一家菠萝罐头厂,由于菠萝种植园在该河的上游,公司打算用驳船把成熟的菠萝运到罐头厂加工。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在菠萝的收获季节里,河水太浅,无法行船。由于没有其他可行的运输方案,工厂被迫关闭。新设备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墨西哥的一个社区,它们立即把罐头厂搬走,该公司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该项目投资之所以失败就是没能对投资环境做出准确的判断。

9.1.3.1 国际投资环境的概念

国际投资环境(Investment Climates)也叫投资气候,是指影响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活动的各种条件的综合,包括东道国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政治环境、基础设施条件和自然地理环境等。上述各环境因素构成了一个系统,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外在约束条件。在这些因素中,经济环境为基础,政治环境为保障,各要素之间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国际直接投资受到投资环境的约束,面临竞争风险和环境风险。前者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下企业间存在竞争,跨国投资企业与东道国本土企业相比,不熟悉当地环境,处于竞争劣势;后者是由于东道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环境发生变动,给直接投资带来不确定性,甚至导致投资失败。

国际投资环境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性。国际投资环境是由政治、经济、自然、社会、文化等因素交织而成的一个大系统。其中每一个因素又包含着若干子系统,所有因素都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国际投资。因此,投资者在进行对外投资决策时,必须对东道国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统筹考虑。要全盘考虑主要因素和关键因素,以及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对东道国的投资环境作一个整体评价,以便优选国际直接投资环境因素的最佳结构方式。

(2)差异性。国际直接投资环境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同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在不同时间也会有所差异。因此,在某一时期内一些国家或地区会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热点地区,而另一些国家或地区却缺少投资者前来光顾。同时,在一个既定的投资环境中,对不同行业的吸引力也不同。例如,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现在正在寻求到国外进行国际直接投资,以规避欧美与中国日益增加的贸易摩擦,因此在进行投资环境考察时就需要充分考虑纺织服装业的特点,要选择与欧美有密切贸易关系及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国家。

(3)动态性。国际直接投资环境本身一直都处于变化之中。一般说来,在投资环境的构成因素中,除地理位置不可变动外,其他因素如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社会文化、物质技术等都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甚至自然条件也会发生变化。例如,气候变化导致某些地区降水减少,水资源匮乏,不利于某些行业的投资。

(4)系统性。国际投资环境是一个有机整体,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协调,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投资环境系统。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可导致其他因素发生连锁反应,进而引起整个投资环境的变化,投资的规模和投资的流向也会随之改变。

9.1.3.2 国际投融资环境构成要素

国际投融资环境因素具体如表9-1所示。

表9-1 国际直接投资环境要素

1.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因素是国际投资活动首先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是最直接、最基本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发展阶段

按照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可将东道国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倾向于发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投资;而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成本低廉,资本稀缺,倾向于发展劳动密集型投资。经济发展阶段还直接影响到跨国公司的市场分布和投资收益,经济发展阶段与国民收入水平成正比,而收入水平高、居民消费能力强、市场规模大,投资收益就高,对外资的吸引力就更大。

(2)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基本物质条件,包括交通、通信设施、公用事业和能源供应、金融保险、文化娱乐等服务设施等。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降低投资者的运输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相反,在一个基础设施不完善、能源供应短缺、交通运输不便、信息闭塞的国家或地区,无法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给直接投资设置了障碍。

(3)经济政策

经济政策常常是东道国引导外资流量和流向的手段,对投资者的盈利水平有较大影响。主要包括:

①外资政策。主要包括市场准入门槛、注册资本限额、外商股权比例、投资领域、投资方式、利润汇回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外资政策决定着国际直接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期限、收益率等多个方面,是投资之前需要重点考察的因素。

②贸易政策。各国政府一般对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采用不同的政策。各国为了鼓励本国产品的出口,提升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常常通过出口信贷、出口退税、税收减免等方式促进出口。但是对进口采取贸易保护政策,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具有灵活性和隐蔽性,能更有效地限制进口。那些在东道国生产并将产品出口到母国销售的外资项目更受东道国的欢迎,而对进口替代型的投资项目有一定的限制。

③税收政策。税收政策对投资项目的现金流有直接影响。投资者在从事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时,要缴纳相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东道国税收的征收方法和税率优惠是国际直接投资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投资者往往倾向于在税负较低的国家进行投资,所以税收优惠政策就成为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重要手段。税收政策还会影响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投资行为和利润安排,比如,对投资利润征收较高的预提税会使更多的利润用于东道国国内的再投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对外资给予“超国民待遇”,在所得税上“免二减三”,虽然有效地吸引和利用了外资,但也导致了内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2007年,中国修改了企业所得税税法,对本国企业和外资企业征收同样税负。外资税负的改变意味着中国利用外资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④外汇政策。国际直接投资者在日常经营中需要使用外汇支付和结算,还需要将投资收益兑换成本国货币汇回母国。如果东道国实施一定的外汇管制措施,在外汇的使用、利润的汇出方面有所限制,就会影响跨国集团的整体财务预算,从而影响其经营目标的实现。

⑤产业政策。为了有效地利用外资,实现本国的产业发展战略,东道国政府一般制定产业政策,鼓励或限制某些产业的发展,有些国家还专门列出鼓励或限制外资产业发展的目录,便于外国投资者参考和决策。对于东道国不鼓励和限制投资的领域,外资不但不能获得税收优惠,还会在市场准入、产业规模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国际直接投资者要认真进行权衡,避免产业政策对自身的不利影响。

⑤市场体系完善程度。所谓市场完善,是指具备健全的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并且按照市场规律和规则进行运作。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决定着直接投资经营者获取资源的难易程度。例如,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不够完善,国际直接投资者就难以在当地筹集资金,从而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2.法律环境

(1)法律制度。法律环境主要体现在法律体系是否完善,以及各项法规是否具有完备性和稳定性。法律完备性是指涉及国际投资的法律文件是否完备,与国际直接投资相关的法规一般包括《外商投资法》、《劳工权利保护法》、《反托拉斯法》、《海关法》等。投资者要详细了解东道国对外商投资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便能在东道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国际投资活动。法律稳定性是指法律一经颁布,即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而不能够朝令夕改。国际直接投资是一种长期的经济活动,要在比较长的时间内持续获取收益,所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更为重要,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经常变化,必然会增加投资风险,影响国际直接投资的长期收益。

(2)司法实践。司法实践强调法律仲裁的公正性,即法律实施过程中能公正地、无歧视性地以同一标准对待每一个诉讼主体。国际投资者从事投资活动时,可能会与东道国政府机构和东道国企业发生纠纷,此时需要提请仲裁与法律诉讼。只有在一个公正对待外国投资者的法治社会里,投资利益才有可能得到保障。

(3)东道国签订的条约或协定。一类是东道国与母国政府签订的双边经济协定或条约,尤其是双边投资保障协定或双边投资条约。双边条约通常包括两种:一种是美国型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该条约没有规定有关保护外资的具体措施;另一种是德国式的双边投资协定,是调整国与国之间的投资关系的主要依据,详细规定了关于鼓励和保护外国投资的各项措施,对于改善缔约国之间的投资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另一类是东道国与重要国际组织、条约或协定的关系。在世界银行体系范围内,有两个保护国际投资的公约真正得到了广泛承认并已经生效,它们是《关于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议公约》和《创设多国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这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东道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对一些通行的国际法律和国际惯例的态度。另外,东道国如果加入了某些国际一体化组织,往往都签订促进投资的协议。

3.政治环境

政治环境不仅关系到国际直接投资经营和获利的安全性,而且关系到投资者个人的安危,因此政治因素是投资者首先评估和考虑的因素,包括政治制度、政权稳定性、政策持续性及是否存在战争风险等综合条件。

政治制度也称政治体制,包括政治力量即各政治经济利益集团的比例、政权交替方式等。政治体制的不同有时也会引起经济体制的差异,国际直接投资者需要了解和熟悉东道国的政体特征,了解不同利益集团对外资的立场和态度。政权稳定性是指一国政权有无被颠覆和推翻的可能性。东道国如果政权不稳定,必然会引起投资政策的变化。如果发生政变、战争等恶性事件,就会直接威胁到投资者的收益和安全。即使获利再丰厚,长期处于战乱状态、政治动荡的国家或地区,也不可能吸引大量的国际直接投资。政策连续性是指一国政府发生换届时,政策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通常政治稳定性越高,政策连续性就越强。如果东道国不同执政团体对国际投资的政策有所差异,将不利于国际投资者的长期经营,频繁的政策调整使投资者难以形成合理的预期,企业投资决策受到制约,不利于在东道国开展长期、大规模的投资项目。

4.社会文化环境

文化是一种参照认知和从人类群体前辈传给后辈各成员的行为模式。各国都有自己的传统和文化,而且国与国之间差异很大,如东西方国家在财富观、宗教信仰和社会道德准则方面均有很大不同,这种不同决定着东道国消费者的行为模式、思维方式、消费偏好、消费倾向和购买态度等。因此国际投资需要对文化环境进行分析,熟悉和掌握东道国的语言,了解和尊重的当地的宗教信仰,根据当地居民受教育的程度决定投资的方向和规模。

5.自然地理环境

气候环境会影响东道国的运输、农产品等原材料的供应等;人口环境包括人口的规模、密度、出生率和死亡率等,对劳动力供给、消费需求的规模影响较大,人口的年龄结构还会影响东道国的消费结构;地形、水资源、矿产资源等地理因素对国际直接投资项目的选址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如中东国家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但其他资源匮乏,非洲地区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但水资源紧缺。为了获取东道国的自然资源,跨国公司会在自然资源附近、交通便利的地方建造工厂,进行生产。

9.1.3.3 投资环境评价方法

美国教授威廉·A·戴姆赞于1972年提出加权等级评分法。该方法首先对各环境因素的重要性进行排列,并给出相应的重要性权数。然后,根据各环境因素对投资产生的不利影响或有利影响的程度进行等级评分,每个因素的评分范围都是从0(完全不利的影响)到100(完全有利的影响)。最后,把各环境因素的实际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并进行加总,按总分高低排列,投资对象可被分为:投资环境最好的国家、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投资环境一般的国家、投资环境较差的国家、投资环境恶劣的国家。该方法的具体操作如表9-2所示。

表9-2 加权等级评分法

根据表9-2的评分结果,A国的加权等级总分为5 360分,大于B国的4 260分,表明A国投资环境优于B国的投资环境。如果上述因素已经将考虑了所有重要的环境因素,那么某跨国公司比较A、B两国的投资场所时,应该选择在A国进行投资。

9.1.4 中国的国际直接投资

1.中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

(1)中国利用外资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第一阶段为1979—1991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以利用外债为主,包括外国政府和进出口银行信贷、国际多边经济组织信贷等官方、半官方信贷,也包括商业性贷款和债券融资。在此期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796.28亿美元。其中,借款为527.43亿美元,占66.24%;外商直接投资为233.48亿美元,占29.32%;外商其他投资为35.37亿美元,占4.4%。债务融资的好处是不必永久让渡收益索取权和日常经营管理的控制权。正因为如此,在微观层次上,企业融资顺序中首先是留存利润等内源融资,其后是债务融资,股权融资被列为成本最高的融资方式;在宏观层次上,一国的外源融资也遵循同样的顺序。然而,由于存在偿债义务,债务融资又对借款人的财务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自1982年墨西哥无力偿还外债而引爆全球性债务危机以来,中国对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开始给予更多的关注。外商直接投资能够带来债务融资通常所不能带来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这些因素进一步促进了中国外资政策重心向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倾斜。相应地,从1992年至今,外商直接投资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流方式。1992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猛增152%,超过对外借款,成为当年利用外资第一大来源。从此,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利用外资工作中确立了主导地位,至今没有动摇。截至2009年底,我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达到68.3万家,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达到9 454亿美元。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税收、出口分别占全国的28%、22.7%和55.9%,直接吸纳的就业人员达到4 500万人。次贷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快速增长的势头有所减弱,2009年非金融领域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23 435家,比上年减少14.8%。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900亿美元,下降2.6%。其中,制造业占52.0%,房地产业占18.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6.8%,批发和零售业占6.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2.8%。2010年,中国利用外资的形式有所好转,2010年1—4月,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7 506家,同比增长20.2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07.89亿美元,同比增长11.28%。4月当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 047家,同比增长21.3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3.46亿美元,同比增长24.69%。

(2)中国利用外资的新特点

2009年1—12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3 435家,合同外资金额1 935.1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900.3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4.8%、8.4%和2.6%。12月当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 835家,合同外资金额289.2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121.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7%、27.8%和103.1%。从2009年8月份开始,实际使用外资已连续5个月保持正增长。

分领域来看,我国2009年吸引外资有如下特点:第一,制造业仍是吸收外资的主要部分,实际使用外资金额降幅继续收窄。1—12月,外商投资制造业新设立企业9 767家,同比下降15.57%,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67.71亿美元,同比下降6.26%,分别占同期全国总量的41.68%和51.95%。自10月份以来,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降幅继续收窄。制造业吸收外资主要集中于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第二,服务业所占比重略有上升。1—12月,全国服务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1 461家,同比下降14.8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78.66亿美元,同比下降0.67%,占同期全国总量的比重由2008年的41.3%上升至42.06%。1—12月,服务业吸收外资主要集中于分销服务业、运输服务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业等行业。1—12月,房地产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69家,同比增长25.88%;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67.96亿美元,同比下降9.65%,高于全国平均降幅7个百分点。

第三,农业领域增幅较大。1—12月,外商投资农、林、牧、渔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896家,同比下降2.29%,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29亿美元,同比增长19.96%,分别占同期全国总量的3.82%和1.59%。其中,农业领域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51亿美元,同比增长35.5%。具体如表9-3所示。

表9-3 2009年分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及其增长速度

续 表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中国对外直接投资

(1)中国对外投资的发展阶段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与改革开放进程基本同步,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的起步、发展、膨胀、调整的过程。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8 500多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74个国家(地区)设立境外直接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12 000家,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以下简称“存量”)1 839.7亿美元,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

第一阶段(1949—1978年):贸易型对外投资阶段。为了开拓市场,发展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各专业外贸公司先后分别在巴黎、伦敦、汉堡、东京、纽约、香港、新加坡等世界著名港口和大城市设立了规模较小的海外分支机构,主要从事贸易活动。

第二阶段(1979—1985年):非贸易性对外投资起步阶段。1979年11月,北京市友谊商业服务总公司与日本东京丸一商事株式会社在东京合资开办了“京和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在海外开办的第一家合资经营企业,此后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办了非贸易性的合资、合作与独资企业180家,中方投资总额1.77亿美元。涉及的领域主要有资源开发、加工生产装配、承包工程、金融保险、航运服务和中餐馆等。

第三阶段(1986—1992年):对外投资深化阶段。突出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对外投资的企业类型增加,除传统的外经贸企业外,工业、商贸、物资、科技及金融保险行业的企业纷纷加入对外投资行列。二是对外投资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在服务业、工农业生产加工、资源开发等几大产业内的若干行业中都有海外企业设立。截至1992年底,海外非贸易性企业达1 360家,海外贸易性企业达2 600家,中方投资总额超过40亿美元。

第四阶段(1993—1998年):对外投资调整阶段。对外投资业务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进入清理和整顿时期,政府主要部门对新的海外投资实行严格控制的审批政策,并对各部门和各地方已开办的海外投资企业进行重新登记,海外投资的发展速度开始放缓。在这6年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12.78亿美元,批准设立海外企业1 500家左右。

第五阶段(1999—2005年):新的快速发展阶段。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提出了发展海外投资的新战略——著名的“走出去”战略。即:鼓励发展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组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跨国经营企业集团;在积极扩大出口的同时,要有领导、有步骤地组织和支持一批有实力、有优势的国有企业走出去,到国外主要是到非洲、中亚、中东、东欧、南美等地投资办厂。政府鼓励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到海外投资,通过开展境外加工装配,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或向周边国家销售,带动国产设备、技术、材料和半成品的出口,扩大对外贸易。

第六阶段(2006年至今),海外并购阶段。2005年人民币开始进入升值周期,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和并购的资金实力加强。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并购活动更加频繁,当年通过收购、兼并实现的直接投资30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79%,占当年流量的54%,其中金融类收购97亿美元,占32.1%;非金融类收购205亿美元,占67.9%。

(2)中国对外投资的特点

第一,起步晚,但发展较快,中国海外投资在数量方面发展迅速。虽然,与同期的对外贸易、外汇储备、GDP总量等相比,境外投资规模不大,但从自身纵向比较,总体上还是保持了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具体如图9-1所示。

图9-1 2002—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情况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第二,投资地区主要集中在亚洲、拉丁美洲。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分布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主要集中在港澳地区、东南亚国家、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和俄罗斯联邦。截至2008年末,投资到中国香港的外资占全部对外投资的63%,而2008年当年的对香港投资量达到总对外投资的69.1%。2008年末,中国在亚洲地区的投资存量1 313.2亿美元,占71.4%,主要分布在中国香港、新加坡、中国澳门、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韩国、印度尼西亚、日本、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地区);在拉丁美洲投资存量为322.4亿美元,占17.5%,主要分布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巴西、秘鲁、阿根廷、墨西哥、委内瑞拉等国家(地区)。具体情况如表9-4和图9-2所示。

表9-4 2008年中国对主要经济体投资情况(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图9-2 2008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地区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第三,投资行业分布多元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从偏重初级产品、消费品投资转向生产型投资、技术型投资和服务性投资。主要分布的行业包括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批发零售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聚集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九成。制造业主要分布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纺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褐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如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等。具体如图9-3和图9-4所示。

图9-3 2008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行业分布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图9-4 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行业比重图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第四,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主要为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末,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69.6%,较上年下降1.4%;有限责任公司占20.1%;股份有限公司占6.6%;股份合作企业占1.2%;私营企业占1%;外商投资企业占0.8%;集体企业占0.4%;台港澳投资企业占0.1%;其他占0.2%。在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中央企业和单位占81.3%,地方企业占18.7%。具体如图9-5所示。

图9-5 2008年末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按境内投资者注册类型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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