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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概述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适用于国际投资法领域的、构成国际投资法基础的法律原则。国际投资法的主体是指参与国际投资活动,在国际投资关系中能够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通常包括私人投资者、国家和国际组织等。

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概述

一、国际投资

国际投资法中所关注的投资概念指的是狭义的概念。狭义的国际投资是指国际直接投资,即一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获取利润而将其资本投放到国外,开办并经营企业的活动,习惯上称国际私人直接投资。

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是按照投资者对资本控制的程度不同来划分的,因此二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国际投资者是否能够对其投资资本行使“有效的”管理权和控制权。

二、国际投资法

(一)国际投资法的概念

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跨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国内法律规范和国际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

国际投资法调整的主体仅限于国际间私人投资关系,对政府间及国际组织主体之间的国际投资关系不作调整;调整的对象是国际直接投资关系,而国际间接投资关系一般由国际金融法进行调整;调整的法律规范既包括国内法规范,也包含国际法规范,两者相辅相成,形成国际投资法的体系。

(二)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适用于国际投资法领域的、构成国际投资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三)国际投资法的主体

国际投资法的主体是指参与国际投资活动,在国际投资关系中能够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通常包括私人投资者、国家和国际组织等。

1.私人投资者是指参加国际投资关系的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其中,法人是最常见的私人投资者。所谓法人,是按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2.国家作为国际投资法的主体,可以主权者身份参与国际投资活动,也可作为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直接参与国际投资活动。

3.国际组织在参与国际投资活动中与国家具有类似的特性。国际经济组织多达千余个,包括世界性的和区域性的。世界贸易组织就是当今世界上最为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此外还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欧盟、亚太经合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国际标准化组织等。

(四)国际投资法的渊源

1.从国内法律规范来看,国际投资法的渊源主要包括资本输出国的外国投资法律制度和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律制度。

资本输出国的外国投资法律制度是资本输出国为了维护本国经济和社会利益而制定的有关保护、鼓励和限制本国私人对外投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律制度是资本输入国为了吸收和利用外国投资用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有关保护、鼓励和监管外国投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从国际法律规范来看,国际投资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投资条约、国际投资案例、国际投资惯例以及联合国有关决议等。

国际投资条约是国家间缔结的确立有关投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主要有三类,即世界性多边投资条约、区域性多边投资条约以及双边投资条约。

国际投资案例主要指国际法院和国际性仲裁庭有关国际投资的判例。其中“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裁决对于国际投资法的影响是最大的。

联合国通过的很多与投资相关的决议,确立了很多国际投资法律规范的原则,如1974年的《纲领》、《宪章》等。

在国际投资领域也有一些被广为引用的国际惯例,如国际商会于1972年通过的《国际投资指南》等。

课堂案例讨论

A国政府与B国政府签订协议,协议约定由A国政府无偿提供1亿美元给B国政府投资其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讨论:A国政府提供给B国政府的1亿美元是国际直接投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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