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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体制与体育投资体制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主体,投资资源的分配与投资决策都高度集中;改革开放后,投资主体逐渐实现多元化,但在相当多的领域内政府仍占据主体地位。体育产业投资政策则侧重于在既定的投资体制背景下,对体育产业投资活动作出具体规定。中国体育产业投资体制是由授信主体、融资主体、投资项目、政府管理部门及其规定的政策、制度、法规构成的有机运行系统。
投资体制与体育投资体制_中国城市体育消费构成实证:基于产业市场开发的研究

7.1.1 投资体制的含义

投资体制是指组织、领导和管理社会投资活动的制度、方式和方法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投资管理权限和责任如何划分,投资资金如何筹措,投资主体行为如何规范,投资活动如何实施和调控等。从不同角度可以对投资体制进行不同的划分:从管理组织角度,可分为投资主体结构体制、投资运行机制和投资管理制度;按投资运行机制来划分,可分为投资决策体制、投资计划体制、投资动力系统和投资信息体制;按投资运作过程划分,可以分为投资决策体制和投资实施体制;按其管理职能划分,可分为投资计划管理体制、投资资金管理体制和投资经营管理体制;从投资项目上看,可分为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投资项目设计体制和投资项目施工体制;按投资主体层次可分为国家投资体制、地方投资体制、行业投资体制、企业投资体制。以上不同机能项目融合、联系和制约,共同形成投资体制的统一体。

7.1.2 投资体制的构成要素

投资体制就是投资活动中形成的制度与规范,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投资主体(层次结构)、运行方式和经济主体在投资活动中的联系。这三部分间相互联系和制约协调投资活动,确保其高效和顺畅进行。投资决策主体的层次和权力结构是投资体制的核心要素,它表明投资主体的真正属性;而投资运行机制是投资规定性的外在表现,它又反作用于投资决策主体的层次和结构;投资主体间的关系决定于投资主体和运行机制,但又反作用于投资运行机制。

7.1.2.1 投资主体层次结构

投资主体的层次结构是在投资活动中谁投资和谁决策的问题。在投资体制中,投资主体的层次结构是最核心的问题,其突出表现了投资体制的特点和属性,在投资体制中居主导地位,对其他部分起到支配作用。在现实中,投资主体基本分为政府、企业和居民。在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活动范围是有限的,大量投资是由企业和居民自主决策和实施的。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主体,投资资源的分配与投资决策都高度集中;改革开放后,投资主体逐渐实现多元化,但在相当多的领域内政府仍占据主体地位。

7.1.2.2 投资运行方式

投资运行方式主要涉及投融资渠道和投资活动的激励、约束机制两大部分。在整个投资体制的组成要素中,它取决于投资主体的层次结构。一方面,投资运行方式可以认为是投资体制内在规定性的外在表现;但另一方面,它又反过来影响着投资主体的层次与结构。合适的运行机制能够使投资主体减少投融资成本,使社会资本流动通畅,有利于提高各种经济实体之间的协作效率和投资效率,并最终增强投资主体的实力,巩固投资主体的决策地位;不合适的投资运行机制,将阻碍投资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势必降低资金的效率,恶化各经济实体之间的经济关系,最终迫使投资主体进行改革。

7.1.2.3 投资活动中各经济主体间的联系

投资活动中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指各类参与投资活动的经济实体之间分工协作及经济利益联系的表现,体现为对投资活动的调控。它由投资主体的层次结构决定,并受投资运行方式影响。投资活动中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展变化又反过来影响投资主体的层次结构和投资运行方式。投资领域内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性质如果是不断规范的市场关系,那么将迫使各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利于投资效率的提高;相反,投资领域内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性质如果是不断强化的行政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将会阻碍各类经济主体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最终使投资主体的投资效率不断降低,从而迫使投资主体,特别是处于决定地位的投资决策主体进行改革,重新规范投资领域内各经济主体间的关系。

7.1.3 体育投资体制的内涵与构成

体育产业投资是投资体制问题在体育产业运行中的具体化。狭义上的体育产业投资体制,是关于体育产业资金的投入、运作与监管等活动的制度安排,是各种关联要素有机结合的系统,是体育产业投资政策与制度组织化的体现。而广义的体育投资体制还包括体育产业投资政策,即关于体育产业投资、补偿等政策与法规等,即包括体育产业投资主体结构与分工安排,投资渠道的开辟与规定,以及投资补偿与分摊等。体育产业投资体制虽然重在体育产业投资的主体结构安排与制度规范,但也包含政策成分,二者在政策制度规范上相重叠。体育产业投资政策则侧重于在既定的投资体制背景下,对体育产业投资活动作出具体规定。

中国体育产业投资体制是由授信主体(资金的供应者)、融资主体(受信主体,即资金的需求者)、投资项目、政府管理部门及其规定的政策、制度、法规构成的有机运行系统。授信主体就是投资过程中的资金供应者。多数情况下,项目的融资者也是项目的投资者,投资主体在自有资本缺乏的情况下,就会变成融资主体,形成对外资金的需求者,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借贷或发行股票、产业债券等形式进行项目的资金融通,成为接受信用的主体(受信主体)。市场经济体制下,资金供应者通常有居民、银行等金融企业和政府,他们通过购买体育股票、体育产业债券或直接提供信贷对融资主体提供信用、融出资金。在项目预期利益的驱动下,融资主体就会变成投资主体对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是投资主体单方面的体育经济行为,但授信主体(如银行)为了防范融出资金的风险,通常要对投资项目和投资结构进行充分的考察评估,只有在项目可行、有技术管理和收益保障的情况下才会向融资主体融出资金。无论是授信主体、融资主体,还是投资项目,都离不开一定的管理和制度约束。政府有关部门必须针对体育产业投资市场的投资与融资行为制定相应的政策与制度,并责成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自律部门进行规范管理,保证体育产业投资行为有序进行和投资项目在国家体育产业政策指引下得到健康成长,并以此推进体育产业投资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体育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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