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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类型的新闻传播自由的分析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他们对原来所提倡的革命口号加以篡改,使新闻传播自由变为资产阶级一家独享的政治权利,成为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和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手段。资本主义的宪法和其他法律确实规定公民拥有新闻自由,然而,这种自由是受金钱和资本制约的。

第三节 两种类型的新闻传播自由

一、资本主义新闻传播自由

资产阶级新闻传播自由经历了一个历史蜕变的过程。这个历史过程的前段,是资产阶级作为新兴力量处于上升的时期。他们为获得新闻自由而与封建阶级展开了英勇的斗争。马克思说:“资产阶级为了达到它的目的,就必然要取得自由讨论自身利益、观点以及政府的行动的可能。它把这叫做‘出版自由权’。”[14]在这个阶段,资产阶级的新闻自由曾放射民主思想的灿烂光辉,为社会的进步和历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后来,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之后,逐渐暴露出作为历史上新的剥削阶级的本性,新闻传播自由便由他们追求的目标变成他们手中的工具。他们对原来所提倡的革命口号加以篡改,使新闻传播自由变为资产阶级一家独享的政治权利,成为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和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手段。在这个时候,资产阶级新闻传播自由便发生了本质的蜕变。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统治,它们削弱甚至剥夺劳动者的新闻传播权,从而又使资产阶级新闻传播自由带有一定的欺骗性和虚伪性。长期以来,西方资产阶级基于同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基础、意识形态上的不同,常常打着“新闻传播自由”的旗号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新闻垄断与文化渗透,肆意攻击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事业。所以,资产阶级新闻传播自由的反动性又是勿庸置疑的。列宁指出:“在全世界,凡是有资本家的地方,出版自由就是收买报纸、收买作家的自由,就是暗中收买、公开收买和制造有利于资产阶级的‘舆论’的自由。这是事实。”[15]一针见血地揭示了蜕变后的资产阶级新闻传播自由其真相和本质。

从本质上看,看种种铁的事实,资产阶级新闻传播自由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资本主义新闻自由是金钱和资本的自由。资本主义的宪法和其他法律确实规定公民拥有新闻自由,然而,这种自由是受金钱和资本制约的。资本主义新闻业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属于私人所有。据西方学者估算,在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创办一家大型日报,要投资一千万美元,建一座大型电视台要投资上亿美元。如此巨大的投资,对于广大劳动群众简直是天文数字,也不是一般的资本家支付得起的。唯其如此,在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大资本家大财团主宰新闻业。美国最有影响的大报刊中,《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由摩根财团控制,《华尔街日报》由摩根财团和洛克菲勒财团控制。有“史库”之称的三大新闻周刊之一《时代周刊》由洛克菲勒财团控制。三大广播电视网由摩根财团和洛克菲勒财团共同控制。日本的五大全国性报纸《朝日新闻》、《读卖新闻》、《日本经济新闻》、《产经新闻》、《每日新闻》无不在大财团控制之下。大财团控制新闻业的所有权,控制新闻媒介的编辑方针和传播内容。事实就是这样,谁有钱,谁就拥有新闻事业和新闻传播,谁就拥有新闻自由。

金钱和资本对新闻自由的支配,又体现在广告上。在资本主义国家,广告是新闻媒介的血液。广告客户是些什么人?有的是大广告商,有的是大企业主,都是有钱的富人。美国大报阀亨利·鲁斯称“美国广告商协会”是美国报刊的拨款委员会,“是地球上我唯一要对它负责的法庭”。广告商控制着新闻媒介的经济命脉,便直接规定新闻媒介的编辑方针和具体的传播内容,让新闻媒介传播什么不传播什么。对于较小的经济力量比较薄弱的媒介,则常常简单而直接地发号施令。在这种情况下,新闻自由不可能摆脱对金钱的支配。

金钱和资本控制新闻自由,还表现在资本家财团收买兼并新闻媒介,对新闻业和新闻传播实行垄断。列宁说:“资本家把富人收买报刊的自由,用金钱制造舆论的自由叫做出版自由。”垄断是当代资本主义的特征,新闻业也不例外。以美国为例,在上个世纪80年代, 50家大公司控制美国的所见所闻,媒体成了没有大众的大众传播媒介。13家大报团控制全国大部分报刊,电视观众收看的全国性新闻,90%来自全国广播公司、美国广播公司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通过竞争和收买、兼并形成的这种垄断,决定性因素是金钱和资本。谁的经济实力大,谁就是赢家。[16]

2.金钱和资本支配的新闻自由一心一意为垄断资产阶级的政治利益服务。资产阶级因为握有政治上的权利而具有金钱和资本,这种金钱和资本反过来又为资产阶级政治特权服务。因此,金钱和资本控制下的新闻自由,不过是资产阶级政治的马前卒。或者说,干脆就是资产阶级政治的一部分。它被严格限制在维护资产阶级政治利益的圈子内,不得触犯和危害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报业巨头之一的鲁泊特·默多克,新闻产业遍及全球。他买下《泰晤士报》之后,三年中数次更换其主编,把报纸的方向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1982年8月的《华尔街日报》曾报道:美国《达拉斯晨报》一位干了13年的记者戈尔齐被解雇了,他的编辑韦恩·埃伯森被迫辞职。原因是戈尔齐写的报道触犯当地的一家主要银行,银行总裁为此大发脾气,报纸只得开除戈尔齐。事后不到到两个星期,这家银行便倒闭了,戈尔齐的报道得到了证实。这充分说明,在资本主义国家,如果新闻报道危及资产阶级的利益,最公正的记者、完全真实的报道,也要厄运临头。

3.资产阶级政党和政府操纵新闻传播。《尼克松回忆录》中说:美国总统“必须学会驾驭舆论的艺术,不仅为获得竞选的胜利,而且也为了进一步宣传他们所信仰的政策和事业。与此同时,他们还得费尽心机地避免被人指责为操纵舆论。”可谓一语泄漏天机。基辛格《白宫岁月》也讲得很坦率:“华盛顿报界和政党之间是互相依存的关系,新闻工作者实际上起着一部分政府的作用。”事实全然如此。在美国,有一个庞大的联邦新闻署。联邦电视委员会有权批准电视网的播报节目,控制播送政治辩论和讨论,这个委员会的委员由总统任命。政府还主办《美国之音》等新闻机构。在平时,总统和政府官员或利用新闻媒介发布新闻影响舆论;或举行记者执行会,回答热点问题控制舆论动向;或举行记者招待会传播官方观点以影响新闻媒介的编辑方针;或单独接见记者,透露新闻和看法,以导引舆论。[17]美国是这样,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是这样。

总之,全部资本主义的新闻自由,是垄断资本和垄断资产阶级的自由,从里到外受到垄断资产阶级的全面控制。美国社会学家托马斯·戴伊在其《谁掌管美国》中写道:“对绝大多数美国人来说,电视是消息的主要来源,而那些控制发布消息的人,则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势者中的一部分。”[18]

资产阶级宣扬资本主义国家新闻传播自由怎么好,说他们的国家有言论出版自由,记者是无冕之王,新闻可以自由批评政府,新闻可以自由流动,等等,言之凿凿。实际上,这都是欺世骗人之谈,事实大谬不然。

1.关于“言论出版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的确记载着言论出版自由的条款。然而,它不但受到经济上的制约,而且受到政治上的限制。在近现代史上,美国国会1917年通过“惩治间谍法”, 1918年通过“镇压叛乱法”,1940年通过“史密斯法”(外侨登记法), 1950年通过“麦卡伦法”(国家安全法)。在当代,则频频出现政府干预传媒报道,加强新闻管制的事例。如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不久,“美国之音”记者采访到了阿富汗塔利班领导人奥马尔。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鲍彻9月24号说,国务院强烈反对由政府出钱的电台播出塔利班的声音,因为塔利班抗拒联合国要求其不得庇护本·拉登的决议。从而使“美国之音”节目播出中奥马尔的声音被删短到只有两句话。后来,“美国之音”台长和主管其事的国际广播局长被撤职了。美联社当年9月27日的一篇报道说,由于美国政府、特别是军方在“9·11”恐怖袭击事件后采取了异乎寻常的信息保密措施,传媒界与官方的关系正日趋紧张。报道说,当局对有关军事行动的任何一点情况都封锁得严严实实,使追踪事态的媒体“无米下锅”,而靠媒体提供信息的公众更是一无所知。对于传媒的抱怨,美官方的回答却是“加强管制”。诚然,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允许共产党和其他进步组织出版报纸,但这不是什么出版自由,而是资产阶级装饰民主自由门面的。让这些报刊存在的前提,是不影响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触动这个前提,就绝对不会允许了。

2.关于“自由批评政府”。表面上看,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媒介可以自由批评他们的政府,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其一,新闻媒介批评政府和总统,实乃垄断资产阶级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在新闻领域的表现。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制,在野党指责攻击执政党,这是惯例。实施指责和攻击的重要手段,便是运用新闻工具。如“水门事件”的揭露,就是美国东部老财团和西部新财团政治斗争的产物。尼克松是西部新财团的代表,东部老财团不喜欢他。于是属于东部老财团的《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新闻》周刊和广播电视网紧紧咬住水门事件,直至把尼克松赶下台。可见,这类“批评”不光是一种表面热闹,而且恰恰证明垄断资产阶级对新闻工具的严密控制。其二,新闻媒介批评政府,是资产阶级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方式和策略。垄断资产阶级与政府、新闻界的关系,是一主二仆的关系。政府和新闻界都是垄断资产阶级的仆役,因而新闻媒介批评政府,不过是一种“小骂大帮忙”,无论是批评政府的某些政策,还是批评官吏的违法失职行为,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垄断资产阶级的统治。其三,资本主义国家新闻批评的自由是有限的。一些西方学者指出,在美国,揭露美国宪法制度的根本弊端从来都是一个大逆不道的话题。在国防和外交等方面,新闻媒介是不能批评政府的。事实上,新闻媒介在这些方面也紧跟政府。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前,美国报刊对中国是敌视的,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后,美国报刊也改变了敌视中国的态度,就充分证明这一点。

3.关于“无冕之王”。用“无冕之王”称记者,最早出现在19世纪的英国。《泰晤士报》被认为是上流社会的舆论权威,其主笔辞职后常被内阁吸收为成员,人们因此称他们为“无冕之王”。后来西方新闻界和社会沿用这一称法。其实,在资本主义国家,新闻记者决不是什么“无冕之王”。曾任职《纽约论坛报》主笔的翰斯文登有一次在纽约报界协会就新闻自由问题发表讲演时曾说:在美国是没有独立报纸这回事的,我们都是站在幕后的有钱人的工具和奴仆。曾任职《纽约时报》的约翰·苏英顿讲得更沉痛:我们是在幕后活动着的财主的工具和附庸,我们是傀儡。财主拉线,我们跳舞。我们的才能、本领、可能性和我们的生命,所有这一切都是其他人的财产。我们是智力的妓女。他们讲的都是实情。资本主义国家新闻记者活动自由的钥匙,系在老板的钱袋上。美国著名记者史沫特莱,被美国陆军当局宣布为“苏联间谍”,受到残酷的虐待,几乎没有栖身之地。著名记者斯诺为避开美国严酷的政治环境,举家迁到瑞士居住,其多次访华申请均遭拒绝。曾任《纽约时报》副总编辑的索尔兹伯里,我国周恩来总理于1955年就邀请他访华,然而他直到1972年才得以来中国。这些事实都可以说明,所谓“无冕之王”,在资本主义国家并不存在。

4.关于“新闻自由流动”。这也是一种伪自由。资本主义国家拥有最现代化的传播工具,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等几家西方通讯社几乎垄断了全球国际新闻报道。占世界人口70%的发展中国家,只拥有很少的新闻工具,三分之一以上发展中国家没有自己的通讯社,没有可能向外播发新闻。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提出要“新闻自由流动”。他们按自己的政治立场、经济利益、新闻价值观和文化传统筛选编播新闻,向其他国家单向“流动”。因此,其目的乃是对其他国家实施新闻垄断,占领这些国家的新闻领域,在新闻传播自由的幌子下,向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思想政治渗透和文化侵略。现在,全世界电视节目流通量的90%由欧美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控制,西方通讯社和跨国公司的电子新闻产品已垄断了第三世界的新闻报道。所谓“新闻自由流动”,实际上是不折不扣的“文化帝国主义”和“新闻殖民化”战略。

二、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自由

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自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和共产党领导下的新闻传播自由,它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属性,与资本主义新闻传播自由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自由具有以下特征:

1.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全体人民的政治权利。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全体人民的自由,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权利的一部分。人民是新闻事业的主人,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直接开展和管理新闻事业。新闻工作者受人民的委托从事新闻工作,为人民群众享受新闻自由而服务。全体人民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地了解国内外新闻,发表不同的意见,实行舆论监督。总之,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充分体现全体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的新闻知晓权和发言权。

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全体人民的自由,意味着剥夺敌对阶级和反动分子的新闻自由。或者说,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以剥夺敌对阶级和反动分子的新闻自由为前提的。当年,巴黎公社查封反动报刊,马克思、恩格斯予以充分肯定。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府最早颁布的法令之一就是《出版法令》,是列宁亲手签发的。根据这个法令,苏维埃政府封闭了那些刊登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反革命宣传的报刊。列宁坚决驳斥了要求开放资产阶级报纸的言论,指出允许资产阶级报刊存在,就不是社会主义者。不久,苏维埃政府成立了革命出版法庭,打击资产阶级报刊的反动气焰。到1918年8月,随着国内战争和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的扩大,苏维埃政府决定封闭全部资产阶级报刊。斯大林也曾经指出,对于党和苏维埃政权来说,从来没有承担过给一切阶级出版自由,为一切阶级谋福利的义务。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阐述:“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让人民享有充分的新闻自由,完全剥夺反动派的新闻自由,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这个特点,决定了它是人类历史上最广泛的真正的新闻自由。

2.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摆脱了金钱和资本的奴役。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其生产资料属于国有,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产。社会主义新闻广告实行国家垄断,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不依赖于某个人某个集团的资本股份和金钱捐助。在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媒介首先是重要的精神生产部门,是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其主要职责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新闻信息服务,提供精美的精神食粮,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也讲经济效益,但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决反对一切向钱看,绝不允许见利忘义。社会主义性质规定任何人或任何单位不得把新闻传播当作谋取私利的行当,不得把新闻传播和新闻商品化。社会主义制度确定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从事新闻传播,是一种社会的分工,是受人民的委托,是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单纯的个人谋生营利行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这些特点,这些迥异于资本主义新闻事业的特点,决定了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没有了直接或间接屈从于货币权力的客观可能性,毋需承受甚至屈服于任何金钱资本的压力。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描述:“这将是自由的写作,因为把一批又一批新生力量吸引到写作队伍中来的,不是私利贪欲,也不是名誉地位,而是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劳动人民的同情。这将是自由的写作,因为它不是为饱食终日的贵妇人服务,不是为百无聊赖、胖得发愁的几万上等人服务,而是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为这些国家的精华、国家的力量、国家的未来服务。这将是自由的写作。它要用社会主义无产阶级的经验和生气勃勃的工作去丰富人类革命思想的最新成就。它要使过去的经济和现在的经济之间经常发生相互的作用。”社会主义新闻自由达到了这种境界。

3.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规范下的自由。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规定,一方面,新闻自由有社会主义法律保障,任何人不得肆意破坏,如尊重和保护新闻工作者采访、报道新闻与反映情况的权利,尊重和保护新闻工作者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工具开展新闻批评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晓权,等等。另一方面,新闻自由是有领导的自由,它不能脱离共产党的领导,不能脱离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不能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利用新闻媒介与新闻报道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弄虚作假,行骗谋私等等,都在限禁之列。若触犯这些规定,就要受到查处以至法律制裁。总之,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是自由和纪律的统一。

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自由作为特定历史进程中的产物,是一个不断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虽然提供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享有新闻传播自由的可能性,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自由必须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相适应,与政治民主化的进程相适应。脱离实际的奢望是不现实的,甚至是有害的。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公民缺乏足够的民主意识与民主习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尚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在目前,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新问题也层出不穷。新闻传播自由的完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紧新闻传播的立法工作。新闻传播自由是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的平等权利。没有相应的新闻法规,也就不会有名实相符的新闻传播自由,新闻立法是健全新闻传播自由的重要标志。1984年,我国开始进行新闻立法工作,这不仅是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需要,也是新闻实践提出的迫切要求。近年来,记者采访新闻的权利遭非法限制与干涉,采写批评稿件的记者、通讯员遭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群众向新闻单位反映、揭发问题而受打击报复者亦有之。因此,立法保护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自由,包括保护记者采访权、新闻媒体报道权和批评权,已经越来越迫切,以法律形式保障公民与新闻从业人员的新闻活动自由,已成为完善我国民主与法制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二,加强舆论监督,创造新闻传播自由的良好社会氛围。舆论代表着一定的民意,对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起着重要的预警、调节作用。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自由一方面要求各新闻单位接受党和人民的领导与监督,另一方面又允许新闻传播享有相对的独立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不可干预的自由。只要不违背事实,不违反宪法与法律(党报党刊还要不违反党章党纪),不违反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任何新闻可以自由发表。新闻传播者的采访、报道、调查、研究和反映真实情况的权利不应遭到损害。同时,新闻传播者应该自觉担负起舆论监督的重要历史使命。整个社会都应当倡导以尊重舆论为荣,损害舆论监督就应受到法律制裁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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