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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基本特征和微观基础

时间:2022-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0.2.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1978年中共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帷幕。中共十四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并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是社会主义国家能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的很好证明。10.2.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1)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市场经济中的交易主体市场交易主体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利益主体。

10.2.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1978年中共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帷幕。 就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发育、成长并发展起来。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1978—1984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市场体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边缘开始萌芽;1984—1992年,市场体系伴随着国家计划与市场调节的双轨体制而发育成长;1992年以后,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经济社会中出现一股不断升温的经济过热现象,对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 政府为解决此问题,加快了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 政府主要在以下3方面深化改革:金融体制、财税制度和投资融资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中国生产力和经济发展,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0.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1)中国为什么要走发展市场经济的道路

邓小平曾经说过:“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有市场,资本主义国家也可以有计划。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并不是区别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特征。 我们的社会主义不是贫穷主义,我们的经济要想得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要想提高,就必须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盘活中国的经济。 经济发展好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通过30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了市场经济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虽然这其中也带来了诸如贫富差距加大、物价上涨等问题,但总体来说,市场经济确实比当年的计划经济更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社会主义的基础是物质丰富,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做到这一点,一定要依靠市场经济。

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改革开放、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必然结果,是从社会实践出发而不是从本本、教条出发。 中国现阶段的国情表现为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增强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

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对此问题,理论界一直存在不同认识。 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方式是没有社会属性的,现代市场经济只有先进与落后之分,没有姓“社”与姓“资”之分;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意味着社会公平,而市场经济意味着高的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公平加市场效率;还有学者认为,建立市场经济就必须与国际接轨,完全照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模式。

正确认识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或者说,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 对于这一点,中共十四大以来中央的许多重要文献都有过明确的论述。 中共十四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并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在哪里? 就在四个坚持”,即“四项基本原则”。 江泽民指出:“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会走向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 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 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中共十七大报告“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社会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当作中国改革开放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的历史经验。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1)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

在中国,市场经济的运行是同位于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结合在一起的。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才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劳动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才能得到实现;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居于主体地位的是公有制经济,按劳分配是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这些客观经济条件决定了能实现共同富裕这个根本目标。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能实现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公有制决定的各部门、各企业及劳动者利益上的一致性,使国家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控制和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

实事求是地说,目前中国对市场经济所进行的宏观调控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甚至在有些方面还没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做得好,但这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 但即便如此,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既有效地控制了通货膨胀,又保持了经济的较快增长;在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中保持了金融稳定、经济发展等。 这是社会主义国家能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的很好证明。 可以相信,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会得到更充分、更好的发挥,一定会比资本主义国家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10.2.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1)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1)市场经济中的交易主体

市场交易主体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利益主体。 市场交易主体包括3类,即个人(居民家庭)、企业(包括各类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和政府(包括各级、各类型的政府权力机构)。

①个人(或居民家庭)。 个人既是市场经济中的需求主体,也是市场经济中的供给主体。作为消费者,成为市场经济中的购买主体之一,在由可支配收入水平决定的预算约束条件下,按照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根据个人偏好购买消费品。 作为要素供给主体,居民个人提供人力资源或非人力资源,并借此取得相应的收益。

②企业(包括各类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交易主体。 一方面,作为购买者,企业是市场上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主要购买主体;另一方面,作为供给者,企业将其生产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价值、收回投资和实现盈利,是最主要的供给主体。

③政府(包括各级、各类型的政府权力机构)。 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身份比较复杂。 一方面,政府以交易活动的“第三方”身份主导或参与市场制度的建设,维护交易秩序,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另一方面,政府以调节者的身份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调节、干预,以达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实现充分就业、保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等方面的目的,是宏观经济的调节者;此外,政府所需的资源及消费品,除运用权力手段程度不等地通过无偿调拨途径获取外,还借助于市场交易途径即政府采购获得。

(2)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内涵

微观经济主体或微观经济单位。 在市场经济中构成各种交易关系的交易主体,也就是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主体或微观经济单位。 市场经济就是通过交易关系将处于分离状态的具有独立产权的“个体”或“个体单位”联结在一起,构成市场经济“总体”。

②微观经济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在经济分析中,微观经济主体或微观经济单位,被视为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从市场经济的结构上看,各个具有独立产权的“个体”或“个体单位”,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经济单元,是市场经济这种层级式的网络结构的最基础的部分。

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市场经济功能发挥的角度看,各个具有独立产权的“个体”或“个体单位”是市场机制形成和市场经济功能得以发挥的微观基础。 作为市场交易主体的“个体”或“个体单位”的居民个人和企业,既是市场机制的调节对象,又是市场机制和市场经济功能形成的基础。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居民和企业

(1)居民

个人或家庭,在经济学中统称为居民,是市场经济中的微观经济主体之一。

①居民在市场经济运行系统中的地位。 居民以最终消费主体、投资主体、劳动力的供给主体等身份与企业和政府结成广泛的利益交往关系,构成国民经济的整体。 作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它的消费行为、投资行为、储蓄行为、劳动力供给行为等行为方式及其变化,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重大的影响。

②从计划体制下的居民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微观经济主体的转变。 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居民不是真正的微观经济主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a.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居民不是投资主体。

b.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居民不属于真正的劳动力的供给主体。

c.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在一定意义上,居民也不是真正的收益主体。

d.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居民也不是完全意义的具有消费者主权的消费主体。

要让居民成为真正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有一定自主决策权的经济主体,就需要进行相关的体制改革:

a.要解放思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畅通投融资渠道,在培育多元投资主体过程中,使居民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投资主体之一。

b.要通过人力资源配置体制及其相关制度的改革,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真正的劳动力资源的供给主体。

c.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和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再次分配侧重公平,在实现经济效益增长的基础上,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的原则,通过分配制度的改革,使居民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多元收益主体之一。

d.通过流通体制、价格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使居民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具有充分消费者主权的消费者。

(2)企业

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

a.对国有企业认识的误区。 一方面,将国有企业等同于国有经济,将国有制等同于公有制,将国有制视为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另一方面,忽视生产力的水平和要求,把实行国有制、扩大国有经济和不断拓展国有企业的分布范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

b.国有制及国有企业的地位。 国有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既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

c.国有制及国有企业的基本功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国有经济必须起主导作用。 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在此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可以减少一些。

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非国有企业。 大量的非国有企业,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企业,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确认国有企业、各种形式的公有制企业,还包括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③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 不同的经济体制,存在着不同的微观基础。 经济体制的转变,必然要求微观基础的转变,最终建立起支撑新体制框架的微观基础。 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微观基础的企业,应该是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因而,要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其中心环节是将支撑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微观基础——国有企业,转变成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独立法人,以构造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④作为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企业的基本特征及其形成前提。 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企业的基本特征如下:

a.自主经营,即企业拥有经营的自主权,政府不得直接深入企业内部干预企业的合法经营。

b.自负盈亏,即在扣除成本、税收后的盈利归企业所有,亏损由企业自己负责。 只有自负盈亏,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才有足够的经营动力和压力

c.自我发展,即企业规模的扩展、经营链条的延伸、跨行业甚至跨国经营,都取决于企业自身能力并由企业根据市场状况及其预期的获利空间自主决策。

d.自我约束,即企业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要在成本与收益、风险与收益的比较中,形成自觉的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企业形成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关键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明确的产权,并在明确产权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

3)国有企业改革

(1)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弊端

①产权不清。 虽然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在宪法中明确界定为归全体人民所有,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但具体由谁承担责任,在实际经济运行中是不具体、不确定的。 因而就不具备作为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企业那样的投资主体责任。

②政企不分。 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应是自主经营的,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缺乏基本的经营自主权。 企业的基本权利分散在与企业发生直接和间接关系的各级政府部门手中。

③权、责、利不明。 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国有企业在各个方面的主体之间不仅权、责、利的界区不明确,而且不统一、不对称,普遍存在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或者有责有权而无利等情况。 同时,在分配中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

④管理不科学。 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国有企业由于产权不清、政企不分和权、责、利不明,行政管理替代企业管理,尤其是企业缺乏进行制度创新和加强管理的动力,因而不能形成科学的管理制度。

(2)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历程

根据在各个时期所确立的改革目标、理论依据、主要措施等方面的差异性,30多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可分为4个阶段:

①放权让利阶段(1979—1983年)。 所谓“放权”,就是主管政府部门向所管企业下放部分权力,扩大企业自主权;所谓“让利”,就是提高企业利润留成比例,以扩大企业自主支配的财力,以增强企业的动力。

②税利改革和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1983—1985年)。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和规范国有企业与政府间的利益关系,重点是“利改税”和“拨改贷”,目的是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增强企业动力。

③基于“两权”分离理论上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行阶段(1985—1992年)。 按照当时理论界提出的“两权分离”理论(即在国家对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试图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和促进国有企业向市场主体的转变。

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1993年至今)。 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把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为是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3)企业制度创新

①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关键是能否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②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即以股东为核心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相制衡关系的泛称,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和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利益为前提的一整套公司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

③制度安排。

a.健全的行之有效的法规体系。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对于规范公司运作机制,保护投资者及其相关利益者的权益、约束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b.形成股东可以“用脚投票”的健全的股票市场。 通过资本市场可以起到约束管理层行为的作用。

c.竞争性的职业经理市场的作用。 经理市场的竞争压力也可以促使管理者在经营中以股东利益为重,否则,将存在被其他的职业经理替代的可能。

d.有效的激励机制。 设计有效的长期激励计划,使得经营管理者的收益与股东的收益紧密相关,让经营管理者在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的同时,能够促进股东的收益。

e.健全的、严格的财务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制度。 通过规范的财务制度及其信息披露制度,防止内部人暗箱操作,鲸吞股东权益。

(4)中国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措施

①建立健全与公司制度相关的法规体系,尤其是要严格执法。

②规范证券市场,强化证券市场的监督和约束功能。

③形成竞争性的职业经理市场,强化经理人市场的约束功能。

④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4)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国家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其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明确了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措施,并提出了协同推进配套改革的相关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显然,此次发布的意见就是按照这一要求提出的具体办法与措施。

10.2.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控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加强和改善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本章在前面章节基础上考察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问题,主要阐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及其内容、宏观经济调控方式和手段及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1)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是指社会主义国家从人民长远利益和国家总体发展目标出发,根据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采取各种手段,从总体上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和社会再生产的各环节进行调节与控制,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种管理形式。 在当今,无论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实施宏观经济调控。 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主要体现为以下4点:①宏观经济调控是社会化大生产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需要;②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③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需要;④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基础。

2)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及其内容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的任务和目标,要服从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宏观调控目标是宏观调控任务的具体化,它是由若干具体目标组成的一个目标体系,主要是:保持经济总量即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协调比例关系,优化经济结构,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实现充分就业和公正的收入分配。

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 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机构是宏观调控的主体。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而且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和改革政府机构,重新构造宏观经济调控主体。 重构宏观经济调控主体,是建立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前提条件。 宏观调控的最终客体是企业行为和消费者行为,即国家通过市场等中介环节,去调节企业行为和消费者行为。如果企业合法经营,消费者自主理性消费,国家不能直接干预企业行为和消费者行为。 企业行为和消费者行为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最终对象,是因为企业(生产者)行为是形成供给的基本因素,而消费者行为则是形成需求的基本因素,调节企业(生产者)行为和消费者行为,可以影响社会供需总量,促使国民经济保持正常状态。

3)宏观经济调控方式和手段

(1)宏观经济调控方式

社会主义国家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可以采取不同的调控方式。 宏观经济调控基本上有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两种方式。 直接调控就是国家用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直接对每个微观经济单位而不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的宏观调控。 间接调控是国家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宏观调控。 两种宏观调控方式相区别的主要标志是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手段是否通过市场机制这一中间环节来发挥作用。

在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直接调控方式。这种直接调控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经济建设曾经发挥过它应有的历史作用,但它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调控方式,一方面容易忽视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从而压抑微观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使其失去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经济活动的日趋复杂,很难达到有效调控的目的。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一调就死、一放就乱”的周期性现象,就是宏观调控失效的具体表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国家的宏观调控由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 中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迫切要求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通过市场机制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管理和调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以间接调控为主,并不否定直接调控方式。由于直接调控方式具有强制性、约束性和速效性的特点,当国民经济的运行出现总量、结构或速度上的严重失常时,为迅速有效地解决矛盾,克服困难,使国民经济的总体运行恢复正常状态,在重视间接调控的同时,也需采取某些必要的直接调控方式。 当然,这种直接调控也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特点,而不同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直接调控。

(2)宏观经济调控手段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是借助各种宏观调控手段来进行的。 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深化金融、财政、计划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和协调机制。

①经济手段和经济杠杆。

a.经济手段的特点。 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以间接调控为主,就是主要依靠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经济手段是指依据价值规律的要求,通过运用与价值形式相关的各种经济杠杆调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以引导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调节手段。 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它是和商品货币关系特别是和价值规律及市场机制相联系的范畴。 经济杠杆之所以能够从宏观上调节经济的运行,是因为各种经济杠杆都是经济利益的调节者,它们的作用结果都从不同方面影响着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促使各经济主体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自动地按照经济杠杆作用所引导的方向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方向和规模,因而它能从经济利益的制约上促使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大体上符合宏观经济运行的目标。

b.经济杠杆体系及其作用。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中所运用的经济杠杆内容很多,主要有价格、税收、信贷、利率、汇率、工资、奖金等,它们共同形成经济杠杆体系。 这一经济杠杆体系对经济活动具有调节、分配、监督等职能。

c.综合运用经济杠杆。 有效地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必须综合地运用经济杠杆。 所谓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就是按照宏观经济计划目标,统筹规划对各种经济杠杆的运用,使它们有机结合、相互协调,对国民经济运行发挥最佳效果。 之所以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杠杆,是因为各种经济杠杆都具有各自适用的领域和特点,也各有自己的局限性。 这就要求运用经济杠杆时既要考虑每种经济杠杆的特点,分别加以选择利用,又要使它们相互配合,取长补短。

②法律手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 法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靠国家的法权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机构,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的手段。 法律手段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强制性和相对稳定性等特点。 法律手段的主要职能是采取法律的形式来调节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 发挥法律手段的调节作用,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包括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规范政府培育和调控市场行为的法律以及涉外经济法律等。

③计划手段。 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让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排斥计划调节。 计划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相结合,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计划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相结合,实现两者的优势互补,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西方国家都通过制订中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实行“经济计划化”,来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调节。 中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更有必要和可能利用计划手段的调节作用。 通过计划来组织社会生产,协调再生产的各种比例关系,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可见,计划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计划和财政、金融并列为经常性的宏观政策工具。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与财政、银行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共同指导和调节经济运行,保证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

④行政手段。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有必要采取一定的行政调控手段。 行政调控手段是国家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带有强制性的命令、指示、指标、规定和下达指令性任务等行政方式,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从上述宏观经济调控各种手段的分析可以看出,经济、法律以及计划、行政等调控手段各具特点,各有所长,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体系。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综合采用各种调控手段,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从而有效地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

4)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目标,需要通过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来实现。 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主要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政策等。

①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社会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政策在调节社会供需总量方面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 财政政策是由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预算平衡、国家债务等方面的政策构成的财政政策体系。

财政收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由税种和税率所构成的税收政策。 财政支出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政府的各项预算拨款政策。 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的主要任务在于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②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是国家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制定的关于货币供应和货币流通组织管理的政策,它是由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等具体政策构成的一个有机的政策体系。

货币政策是通过货币政策手段来发挥作用的。 由于货币政策的核心是如何控制货币供应量,货币政策手段实际上也就是中央银行所运用的调节货币供应量的各种手段,包括计划手段、再贷款手段、存款准备金手段、利率手段与公开市场业务手段等。

③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是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所制定的用来指导产业组织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所有政策措施的总和。 制定和实施正确的产业政策,对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和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④收入政策。 收入政策又称收入分配政策,它是指国家根据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所规定的个人收入总量和结构的变动方向,以及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方针、原则和政策。 中国的收入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a.总的原则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

b.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c.收入分配政策应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把效率与公平统一起来。 防止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保持合理的分配差距,使社会成员的收入与其投入相适应。 收入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和过大的收入差距,特别是非劳动因素造成的收入过分悬殊,会挫伤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影响经济效益的提高。

d.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最低收入和规范收入分配。

除上述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外,还有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和对外经济政策等,它们共同构成宏观经济政策体系。 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各有长短和特点,各自调控的主要对象和对同一调控对象的调控力度也各不相同,每项政策的具体操作又有不同的选择方案。 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必须从国民经济运行的具体实际出发,将各项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结合起来,才能使它们取长补短,相互配合,达到最佳调控效果。

拓展阅读

当前财政政策如何稳增长?

在2015年第一季度GDP数据发布7天时间里,李克强总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4月9日至10日赴东北三省调研并在吉林长春召开东北三省经济形势座谈会,随后回京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7天内,他在上述3个场合都提及“稳增长”,并点题不少政策。 其中涉及财政政策:减税、基建投资。

在14日的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减税”也是重要议题。 李克强在会上强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就业,从当前看,必然要减税”。 他还专门提到针对小微企业的定向减税。 其实,3月初公布的2015年政府工作早已明确今年减税工作思路: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国务院常务会议也专门部署并出台了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4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其中特别提到,“尤其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 从总理在经济形势座谈会上的表态来看,针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定向减税还会有政策出台。

此外,李克强也多次提及加快基建投资,5天内已经三度作出表态。4月14日的经济形势座谈会上,他提出“要抓紧政策措施和相关项目落地,精准增加短板投资”。 所谓短板投资就是公共产品有效投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建项目都涵盖其中。 4月11日,李克强对部分地区铁路建设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继续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铁路重大项目建设。4月10日的东北三省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李克强提到促进东北经济平稳运行,当前要突出抓好几件大事。 首要强调的就是,“尽快启动一批可以增强发展后劲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加大对交通、水利、城市地下管网等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投入,一些条件成熟、群众急需的‘十三五’规划项目可提前开工”。 交通部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铁路完成投资826亿元。 与政府工作报告安排的“今年铁路投资要保持在8000亿元以上”相比,仅完成了1/10。 预计接下来铁路投资步伐会加快。

(资料来源:梁敏.总理7天3提稳增长点提哪些政策:涉及货币财政产业[N].上海证券报,2015⁃04⁃17(选编).)

10.2.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是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

1)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安全网,也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现阶段,中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在于:第一,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会出现竞争和优胜劣汰,同时社会发展中也会产生问题,这些都要靠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 第二,它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搞活企业的需要。 中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实际上是“企业保障”,一方面使国有企业不堪负担,另一方面又造成新老企业负担不均。 第三,它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 社会保障体系是反映一个国家社会进步状况的重要方面。 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使经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全体成员共享。 总之,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

2)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四大方面。

①社会保险具有依法实施、政府主办、不以营利为目的3个基本特征,一般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大法定保险构成。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覆盖面最广、社会意义最大、涉及内容最多也是最主要的保障形式。

②社会福利是由国家或社会举办的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事业和福利设施。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

③社会救济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也是社会安全的最后防线。

④优抚安置是政府对革命烈士家属、现役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提供经济、医疗及其他方面的优待和安置。 它是一种带有褒扬、优待和抚恤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国对城市困难居民实行的最后一道社会保障安全线。它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个城市根据各自不同的生活水平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把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最低保障范围。

3)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做到:第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扩大个人账户试点;第二,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在全国多数地区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国企下岗职工问题,今后企业裁员将逐步依法直接纳入失业保险或城市“低保”;第三,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参保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第四,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第五,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第六,做好优待抚恤工作;第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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