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市场经济运行的社会基础

市场经济运行的社会基础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中介组织的有效运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抗御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而国际社会一般将营利与非营利作为重要的标准,以区分市场组织与社会组织、企业法人与社团法人。因各地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类中介组织的发展状况也存在较大差异,对全国中介组织作出确切统计难度很大。以上海为例,市场化程度较高与社会经济发展较快,促进了中介组织的发展和发育。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的中介机构或组织约有13000家,包括1

中介组织的发育如何,是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重要标志。在中国,要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仅需要合格的市场主体和健全的市场规则,还需要建立一个为市场主体服务、维持市场秩序、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的社会中介组织体系。

(一)市场中介组织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现代化的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具有功能齐全、信息灵通与体系完整的社会环境,而完善的中介组织系统就是以其特殊的社会身份,发挥政府和企业难以起到的作用,充当微观经济主体和政府宏观调控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优化这样的社会环境,从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规范地运行。因此,中介组织的发展及其完善程度,是衡量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与成熟的标志之一。在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中介组织体系都非常发达;而市场化程度不高、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中介组织发育一般也比较滞后。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中介组织的有效运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抗御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如在20世纪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中,香港之所以能够比较平稳地渡过,而没有像东南亚的一些国家那样遭受严重的打击,原因之一是香港的中介组织系统完善,经济市场活跃,效率较高。

中介组织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化、多样化,但效益与效率又要求系统化、整体化,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监督就显得越来越重要,随之产生了许多以此为职能的中介组织。发达国家的中介组织已经有数百年的发展历史,从数量和质量上讲,都可以说达到相当的高度,种类齐全,分工明确,行为规范,法规健全,管理科学,在维护市场运行秩序和社会有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市场中介组织是活跃在市场领域,为市场主体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发挥沟通协调、公证鉴证、信息服务、中介联系、行业自治等中间功能的组织。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中介组织一般具有如下三个基本性质:①中立性,中介组织活动于政府与生产企业之间,就其社会组织特性而言带有明显的非政府性和民间代表性,此外,中介组织提供的社会协调、公正鉴定和监督管理等服务,也需要具有中性立场;②专业性,中介组织依靠具有的专业技术职能,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承担市场运作过程中一些具体技术性业务,如法律公正仲裁、专利商标鉴证、金融信息咨询、职业流动中介等;③自治性,中介组织的组织构成应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政府委托,成为独立法人组织,必须遵循法律和有关法规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严格自律,才能维护社会的公正、公平原则。

发达国家一般将市场中介组织划归市场组织的范畴,其原因是:①从它的活动领域和范围来看,市场类中介组织主要活跃于经济领域范围,发挥市场中介功能,从事市场活动;②从它的组织生成发展的客观要求看,市场类中介组织是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专业化分工的产物,市场中介组织往往都处于较为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主要受到市场规则规范,表现为个体的社会组织形态;③从组织设立的目的和宗旨看,一般说市场中介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其有自身独立的法人利益,可以将其界定为企业法人,属于具有自主性、私立性的组织。而国际社会一般将营利与非营利作为重要的标准,以区分市场组织与社会组织、企业法人与社团法人。[19]但是从中介组织的基本性质看,它们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又存在很大的不同,它们要么是市场机制所需要的公平、公正价值准则的承载者,如鉴证类的中介组织;要么自身就是企业法人的联合体,以维护会员群体利益为己任,如商会、行业协会等;还有就是由政府授权,代行部分公共管理职能,提供部分公共服务的“准行政”机构,如部分行业协会、就业服务机构等。这些特点,都决定了中介组织必须首先在承担公共责任方面有所作为,才能获得自身的立足之地。

因此,建立新型的经济管理体制,推动市场化改革走向深入,培育和推动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是我国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措施。各种市场类中介组织的迅速崛起和快速发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由于这类中介组织主要直接服务于市场经济,为推动市场经济运作,为健全市场体制和完善市场机制发挥积极作用,在全国,尤其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出现了一个中介组织迅猛发展的势头。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体制的确立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重视培育和发挥中介组织作用,逐步成为改革目标。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其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当前要着重发展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等。”此后不久,在国务院的一次经济工作会议上曾特别强调,政府职能转变时,“要把经济活动、社会服务性和相当一部分监督性的职能交给中介组织”。1997年,国家经贸委印发《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的方案》的通知,把上海、广州、厦门和温州四城市的部分经济类行业协会作为试点的范围。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对行业协会的性质、功能及其促进措施作了更明确的表述,分解和剥离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培育、扶持行业协会的发展。2000年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的意见》,再次重申1999年所发通知的内容,强调实行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虽然总体上说,中国社会中介组织起步时间不长,但发展较为迅速,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后中介组织的数量大增,发展更为迅速。因各地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类中介组织的发展状况也存在较大差异,对全国中介组织作出确切统计难度很大。据有关人士估计,目前全国各类中介组织约有90万家。以上海为例,市场化程度较高与社会经济发展较快,促进了中介组织的发展和发育。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的中介机构或组织约有13000家,包括147家行业协会,513家律师事务所,84家注册会计(审计)师事务所,300余家人才中介机构,24家专业代理机构,此外还有众多的体育经纪、文化经纪、房产经纪和产权经纪等中介公司,以及资产评估、企业代理、婚姻中介等各类中介组织或机构;从业人员约20万,其中已经获得从业资质的约26 000人,包括执业律师5 300余人,其中专职律师4300人,注册会计师6 500人,注册资产评估师934人。[20]中介组织已成为社会组织结构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完善市场机制、促进政府机构改革、方便社会和丰富民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的影响越来越大。

(二)市场中介组织的主要作用

实行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中介组织对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经济运行效率及科学管理等都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中介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而中介组织的发展状况,又是衡量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中介机构活跃在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成为维护市场秩序、协调市场运作、促进市场交易、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力量。

从我国中介组织的社会地位与作用看,它们至少在以下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①规范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开放的经济市场,需要合理配置市场要素,有序规范市场竞争和健全完善市场规则。社会中介组织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沟通、协调、鉴证等服务,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是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市场经济制度发展成熟的必然要求。②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成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以及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化,已经基本实现政企分开,金融、证券、保险等市场不断完善,更加需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经济鉴证功能,以促进经济市场的规范,满足社会多元化服务的需求。③推动法治环境的健全和法制制度的完善。目前,由于经济市场体系和法制制度的不完善,经济活动中出现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现象,并由此产生“诚信危机”,已严重影响市场配置的效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和中介组织的鉴证、监督功能,成为支持建立市场诚信制度,规范市场经济和改善市场环境的重要环节。

具体地说,我国中介组织的社会功能主要有以下几:

(1)沟通协调功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中介组织成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以协调市场运作过程中的具体关系为己任。中介组织往往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较密切的联系,从职业性质说必须熟悉和了解具体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大量信息,同时又与企业、社会和市场等不同利益主体交往密切,便于从中开展工作,履行沟通协调的职能。

(2)社会服务功能。中介组织服务的内容可以涵盖政治、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公民生活等各个社会领域。就其服务对象而言,一是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二是为不同经济主体、法人和公民提供相关的政策、经济、法律、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以促进市场机制下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最少投入获得最佳效益的目的,使各方从中受益。

(3)公证鉴定功能。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由于中介组织介于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之间,具有独特的社会地位,可以提供客观、技术和公正的服务,出具权威性的公证鉴定证明,保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配合建立、完善法治化社会环境。

(4)监督管理功能。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仅要求有一定的法律规则,而且需要执行保障。中介组织参与市场活动,配合政府行使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有利于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同时就中介组织本身而言的行业自律与规范经营,也会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经历20多年的改革发展之后,所有制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逐步趋向多元化,人们的社会活动空间越来越大,中介组织的作用与社会影响日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完善社会管理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①有助于维护公正、专业和权威的经济社会秩序。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专利商标事务所等市场中介组织,通过出具、提供权威的法律、公证和专业认定等经济社会活动,对建立社会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无疑至关重要。②有助于促进法治环境的健全和完善。无论是社会市场中介组织中的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还是社会中介组织中的行业协会、社团等组织,都兼有执法监督和自治监管的职能。充分重视和发挥这些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有利于推进社会民主和法治化进程。③有助于维护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民间力量将在对外交往和经济贸易往来如外销出口、产品倾销等活动中,成为对等力量的代表与谈判的砝码。随着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这类经济活动自然增多,其中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也将日益突出和重要。

同时,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单位制行政管理弱化以后,建立新的社会保障机制,解决职工下岗就业问题,监督、规范经济市场运作,以至遏制腐败等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政府都需要借助社会力量,特别是中介组织的力量及其社会影响协同进行。

(三)推动中介组织与市场机制的同步完善

1.当前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

在当代中国,市场中介组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的产物,其产生和发展带有行政推动的特点。从总体看,目前我国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尚不成熟。部分中介组织首先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政府机构的延伸,在脱钩过程中对政府仍有一定的依赖性,其市场机会与政府调控的方向和强度仍存在较直接的关系;政府政策、管理体制对其行业的发展仍有较直接的影响。上海中介组织的恢复和发展与政府的直接推动和鼓励有直接的关系,有一个从政府直接组织、参与、垄断式经营向逐步市场化、规范化转变的过程;经济性质也有一个从国有企业向符合现代经济特点的合伙人制或有限责任公司制过渡的过程;从业人员则有一个从以兼职或退休政府官员为主转向直接通过就业市场招聘的过程。上述过程实际上是中介组织与政府之间职能、权利边界逐步清晰的过程。目前,由于获取资源的能力相对有限,运作方式尚不完全规范,中介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作坊式的操作方式。由于中介组织与政府机构的脱钩改制近年来才大规模推进,且在各行业间发展不平衡,从人员构成、活动方式看,目前的中介组织还带有过渡性质,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行政依赖性。改革开放以来中介组织的恢复与发展,首先发源于政府机构职能的分离,最初的中介组织中不少是直接从政府机构中分离出来,人员也大多来自政府机关,在较长的时期中,没有脱离与原政府部门的关系。一方面,有的政府主管部门把中介组织当做改善福利待遇的渠道;另一方面,部分中介组织也依赖或挂靠政府主管部门,其业务活动不是依靠市场需要,不是通过质量与信誉平等竞争,而是依靠政府的“权威”,实行行业业务垄断。一些中介组织实际上成为政府办事机构,在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之间构成一个新的管理层次,甚至成为政府精简机构的“缓冲区”。[21]

(2)无序竞争。部分中介组织发育程度较低,业务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往往采取低费拉客,回扣揽生意,挖人带项目,甚至弄虚作假,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许多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素质相对国际标准差距较大,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WTO组织的经济社会形势发展需要。面对加入WTO后的挑战,部分组织危机和恐慌感严重。

(3)规范程度不强。我国中介组织起步晚,发展很不平衡,法制规范程度差,经营管理欠规范,自律性不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精神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应当认识的是,在更深的层次上,上述问题的产生不仅具有转型时期的色彩,还有其体制和观念的基础。从社会管理的层面看,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仍有待深入,政府对社会事务介入过深的局面尚未完全改变,“志愿提供公益”的民间组织仍不发达,中介组织或“第三部门”总体发育很不完善。从管理体制看,中介组织的改制尚在推行过程中,许多中介组织的信誉与权威等资源仍主要来源于政府,或与政府部门的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中介组织与“事业单位”的边界仍不清晰,与政府的脱钩仍不彻底。从观念上看,虽然20多年来的改革使社会管理和运行机制产生了很大的改变,但在社会管理领域,公众对政府的依赖心理仍较严重。最典型的表现是,为数众多的民众仍难以分辨不同性质的权力和权威,不同管理部门,把政府与国家混为一谈,把具体的管理部门或具有某种权威的部门与政府、甚至与国家混为一谈。

2.发展中介组织,形成完善的社会中介体系应注意的问题

大力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形成完善的社会中介体系,仍然是我国完善市场机制、构建适应全球化形势的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也是把改革继续推向深入的必要措施之一。为此,必须注意:

(1)要适应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中介组织的力量和资源,提高市场体制的运行质量,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少经济摩擦,满足市场和社会多元化的需求。中介组织可以提供多元化的经济、社会服务,为试行政府委托和购买社会服务的改革,丰富和补充提供政府、企业之外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因此,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影响,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有效地增强公民的民主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扩大民众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2)要促进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转变。推进经济市场化进程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需要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中介组织将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适应加入WTO后国际规范市场运作的要求,在很多领域中介组织都将走到政府前面,承担重要职责,如在某种意义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将发挥比政府更为重要的作用。

(3)加入WTO后,迫切需要加强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管理、行业自律和提高从业人员执业素质和水平。根据WTO与国际通行的公开、公平、透明原则,为应对挑战,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资源的市场配置,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法制环境,促进中介组织健康发展。为此,必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影响,有效承担政府职能转交的各项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市场诚信制度,提高中介组织的专业化服务程度,加强从业人员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从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看,中介组织是否发达,关系到能否实现精简政府机构,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中介组织的发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精简高效的政府的社会基础与前提条件。中介组织尚不发达,是政府职能不能转变、机构不能精简的一个外在制约因素。[22]同时,中介组织能否与政府机构脱钩,关系到政府行政管理权和经济职能的分离,制约与防止腐败。[23]中介组织独立自治,关系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与中介组织自身管理自律问题。

【注释】

[1]马凯、曹书玉主编:《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4页。

[2]马凯、曹书玉主编:《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5页。

[3]马凯、曹书玉主编:《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5页。

[4]田广研、李仙娥主编:《中国市场经济理论与运行》,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6、47页。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页。

[6]马凯、曹书玉主编:《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8~99页。

[7]“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3、19~20页。

[8]杜润生:《中国农村改革漫忆》,《社会科学报》2004年2月12日。

[9]杜润生:《中国农村改革漫忆》,《社会科学报》2004年2月12日。

[10]杜润生:《中国农村改革漫忆》,《社会科学报》2004年2月12日。

[11]康小光:《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迁》,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9页;马凯、曹书玉主编:《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4页。

[12]马凯、曹书玉主编:《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7页。

[13][美]萨谬尔森:《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第70页。

[14]马凯、曹书玉主编:《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5页。

[15]田广研、李仙娥主编:《中国市场经济理论与运行》,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5~70页。

[16]王建芹:《第三种力量——中国后市场经济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

[17]张军扩:《有效的市场竞争》,《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7月16日。

[18]张其仔:《建立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人民日报》2003年12月9日。

[19]晓钟:《关于中介组织的国际比较与借鉴》,《上海改革》2001年第4期。

[20]夏镇龙:《市场中介组织的改革与发展》,《上海改革》2001年第5期;周耀虹:《略论发展中介组织与转变政府职能》,《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钱勤发:《违反行规决不姑息》,《新民晚报》2003年6月16日。

[21]吴文延:《中介组织的崛起与发展、问题与对策》,《社会科学战线》1999年第1期。

[22]马得勇:《关于社会中介组织的政治分析》,《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23]王洛忠等:《社会中介组织:作用、问题与对策》,《求实》2000年第11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