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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实验与曲折分析介绍

时间:2022-09-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真正产生比较广泛社会影响的,最初是无政府主义的社会主义。这场无政府主义的社会主义实验,就吸引了青年毛泽东等人。

第四节 社会主义的实验与曲折

“平等”观念在现代中国的嬗变,曾经表现出非常激进的一面,这种激进的平等主义,不但曾经在20世纪初的无政府主义中风行一时,而且在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中,转变为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大规模社会实验。1949年以后的三十年间,随着大规模的社会改造,中国的平等状况有过很大的改变,以至于国外的观察家对于中国的现代化道路发出了如下的预测:

人们认为,中国将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实现现代化,并同时能够避免许多通常被认为是现代化必然会带来的后果,尤其是不平等。于是有人就认为,中国脱离公认的现代化必由之路而别开生面的做法将向世人证明,那种一提到现代化就言必称等级制、专门化、官僚集团和循序渐进的观念,势必要破产。[137]

这一预测是否正确不是我们讨论的焦点,我们要说的是,外国观察家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1949年以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实验,与“平等”观念及其实践有非常重大的关联。由于易于理解的原因,本书不可能详细地讨论那三十年中国的“平等”或“不平等”的状况,而只能比较集中地讨论这场社会实验的指导者、尤其是毛泽东等人的平等观念,作为“平等”观念在现代中国嬗变过程中展现的一部分,从而使该谱系呈现的完整性有所提高。由于同样的理由,这也不是全面地评价毛泽东和他那一代伟大的社会改革家的功过是非,因为观念的逻辑不能成为衡量历史的标准,而且平等理想的实现本身符合的是历史辩证法,那是要依靠对历史的整体性的洞察方可以获得,并要在更长的历史中证成。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世界性的现代思潮,在传入中国以前,已经过了数世纪的发展。在其发源地欧洲,它本来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既是启蒙运动的更加激进的思想表达,也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批判的武器,并进而成为武器的批判。从其思想的历史向度看,社会主义者把启蒙运动的“自由”、“平等”、“博爱”作了平等优先的排序。平等本身被看成是一个完整的学说,因而是其他现代性价值的前提:“如果人们不能平等相处,又怎么能宣布人人自由呢?如果人们既不能平等,又没有自由,他们怎么能以兄弟般的情谊相亲相爱呢?”[138]从它是对现实的批判性反思看,它首先就是对伟大的产业革命所导致的空前未有的贫富分化的一个反题。用对中国早期社会主义者有重要影响的日本思想家幸德秋水的话说,“现代文明一方面闪耀着灿烂的光辉,另一方面又隐藏着黑暗的贫困和罪恶。翱翔在灿烂天空的,千万人中不过一人,而辗转于阴暗沟壑的,却是世界人类的大多数,这难道是我们人类值得自豪的吗?”[139]对资源分配的不公平的抗议,和对平等(尤其是经济平等)的追求,成为社会主义运动最重要的动力,同时也成为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的共同标志。

作为一种外来思潮,社会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晚期。但是真正产生比较广泛社会影响的,最初是无政府主义的社会主义。在中国的知识精英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以前,有大批有志于社会改革的知识分子,倾心于无政府主义,青年毛泽东和相当一批后来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革命家都在其内。我们在本章第一节讨论五四知识分子的平等观念的时候,曾经涉及五四时期的“新村”运动。这场无政府主义的社会主义实验,就吸引了青年毛泽东等人。毛泽东曾经到北京参观了“北京工读互助团”,认为“新村”就是共同劳动、财产公有、平均分配、人人平等、互助友爱的“新的生活”,“共产主义”的细胞。《毛泽东早期文稿》中保存的一篇《上海工读互助团募捐启》说明毛泽东对于它有更深的投入。[140]事实上,社会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中国人已经创造了更具有本土色彩的乌托邦:康有为的《大同书》,这部平等主义的理想国,对于包括毛泽东在内的几代中国人有极为深刻的影响。毛泽东后来说,康有为写了一部《大同书》,但是他却找不到实现的道路。同理,无政府主义所描绘的平等的蓝图虽好,但是无政府主义缺少通向平等理想的路径。换言之,毛泽东和他那一代社会主义者,从无政府主义转向马克思主义,从某种意义上说,转变的只是通过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而不是依靠发扬“不忍人之心”或“互助”的方式,来实现其理想。无政府主义所包含的个人主义前提,反权威主义的气质,后来固然也为人所不取,但其理想的“平等”内核并无根本的变化。毛泽东的思想有高度的复杂性,作为一个极具创造性的历史人物,他的历史作用会长久地被人们所讨论。而且关于无政府主义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关系,也还有深入研究的余地。但是,就毛泽东个人而言,平等主义是他一生的追求,恐怕是一个确定的事实。我们下面会讨论的毛泽东晚期的思想和政策,尤其是他所描写的“五七公社”的蓝图,可以给我们提供毛泽东一生首尾一贯的追求的直观图景。

毛泽东当然不是单枪匹马的草莽英雄,他和中国共产党的平等理想有一个体系化理论——马克思主义——作基础。就其理论背景而言,这就使得毛泽东的平等观念与自由主义的价值有其基本的不同。简言之,它是建立在对于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立场上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作为一个历史的范畴,平等虽然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但是真正的平等却必须通过彻底的社会革命,而不是改良性的政策调整可以达到的。在社会划分为两个对立阶级的情况下,“法权平等”具有极其鲜明的资产阶级性质和历史局限性:

现在我们知道,这个理性的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被宣布为主要的人权之一的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共和国。[141]

在1949年以后的很多时候,恩格斯的《反杜林论》所阐述的“平等”理论,被中国读者视为马克思主义的权威解释。恩格斯按照历史辩证法,将“平等”归结为一个历史的范畴,并且植根于特定的历史关系,即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发展所带来的大规模的(世界)贸易,和造就的工人阶级。同时也从主客观两方面提出了消除不平等的政治结构的历史要求:

(自由贸易)要求有自由的、在行动上不受限制的商品所有者,他们作为商品所有者说来是有平等权利的,他们根据对他们来说全都平等的(至少在各该当地是平等的)权利进行交换。从手工业到工场手工业的转变,要有一定数量的自由工人——所谓自由,一方面是他们脱离了行会的束缚,另一方面是他们失去了独立使用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须的资料——为前提,他们可以和厂主订立契约出租他们的劳动力,因而作为缔约的一方是和厂主权利平等的。最后,所有的人的劳动——因为它们都是人的劳动并且只就这一点而言——的平等和同等效用,不自觉但却最强烈地表现在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价值规律中,根据这一规律,商品的价值是由其中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来计量的[142]

这样一种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条件导出的现代的平等观念,首先是由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出的。它与洛克那样的自由主义从基督教的信仰直接推论出的平等,有着巨大的差别。洛克说由于人都是上帝的创造物,所以“自然状态”下每一个人都享有自由、平等和财产权利,通过社会契约所建立的公民社会依然保留了人的权利(尤其是私有权利)。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自由主义的“平等”恰恰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制度——它同时制造了巨大不平等——的意识形态。不仅表达的是资产阶级的狭隘利益,而且因为其极大的欺骗性而实际上阻碍了平等的实现。意识形态在马克思那里指的是被系统地歪曲了的知识,它的改变,根本上不是依靠观念自身的运动,而是需要通过变革人们的现实存在,变革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

无产阶级口所提出的平等要求有双重意义。或者它是对明显的社会不平等,对富人和穷人之间、主人和奴隶之间、骄奢淫逸者与饥饿者之间的对立的自发的反应——特别是在初期,例如在农民战争中,情况就是这样;它作为这种自发的反应,只是革命本能的表现,它在这里,而且也只有在这里找到了自己被提出的理由。或者它是从对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反应中产生的,它从这种平等要求中吸取了或多或少正当的、可以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成了用资本家本身的主张发动工人起来反对资本家的鼓动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它是和资产阶级平等本身共存亡的。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143]

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平等理论从一种依靠知识社会学方式阐述的社会理论,转变为社会革命的理论,而且是非常激进的社会行动纲领。它描绘了依靠科学和生产力高度发展推动的人类社会,经过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达到消灭阶级和消灭三大差别,一劳永逸地消灭人类社会的不平等。这是一种非常“彻底”的“齐其不齐”论。

马克思主义是高度发达社会的批判理论,它在中国取得主流意识地位时,中国却是一个欠发达国家。社会主义运动在20世纪中叶一度呈现“东风压倒西风”之趋势,但是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不是在发达国家、反而是在东方欠发达国家首先实现,更增加了这场运动的实验性质。它的另一层意蕴,是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之外,尝试另类的现代化道路。换言之,以平等主义的激进化为标志的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不但指向了共产主义的理想,而且是以“平等”作为社会动员的旗帜。1965年,来华访问的法国文化国务部长马尔罗问毛泽东,以前的农民革命何以不能获得胜利,而毛泽东“如何启发农民这么勇敢”。毛泽东回答说:

这问题很简单。我们同农民吃一样的饭,穿一样的衣,使战士们感觉我们不是一个特殊阶层。我们调查农村阶级关系,没收地主的土地,把土地分给农民。[144]

在1949年以前的近三十年中间,“平等”一直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虽然它是在民主革命的总目标之下,但是通过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而且是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来进行的反帝反封建运动,其最直接的特征恰恰是前所未有的平等。或者说,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民主的最重要的规定就是“平等”,而平等最主要的内容又是经济平等。有党内理论家之称的刘少奇这么说:

资产阶级在许多地方讲平等与人民的权利,但是却可以容许绝对不平等的经济地位……人们在经济地位上不平等,于是形成其他一切方面的不平等。法律上的平等是虚伪的,实际上仅仅保障了资产阶级剥削工人的自由和权利。这是资产阶级民主的实际内容。

无产阶级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完全不同,不仅要求法律上、政治权利义务上的平等,而且——这是最要紧的——要求经济上的平等,要求资本的取消,私有财产的消灭。俄国十月革命后,有一条法律:“不劳动者不得食”。这条法律把经济上的不平等取消了,大家都要做工,不做工的就没有饭吃,不管你多有钱。有了经济上的平等,于是在政治上、社会上、法律上,教育上及其他各方面都有了平等。[145]

无产阶级专政下,剥削阶级没有权利,无产阶级享受广泛的权利,但都以经济不平等的消除为基础。另一方面,人的“自然本质”、“社会环境”不同,不仅智力体力有差别,而且会有职务、事业、地位(职权)不同,职务、地位是可以变化的,而“大家在基本上是平等的,人权上没有什么不平等”。

我们革命者,要有平等精神,即权利上、义务上的平等,而且应该这样来了解平等精神,就是一个人没有权利压迫或剥削另一个人,没有权利去侮辱另一个人的人格。如果我能剥削你的劳动,而你只能甘受驱谴,这就是不平等,也就是没有民主精神。[146]

这样一种以经济平等为主要规定的“民主的平等”,其实现主要是通过“土地革命”以及在此过程中“先锋队”的建设与“群众路线”的贯彻,形成了某种新式的人际关系。全面地讨论这段历史不是本书的任务。根据历史学家的研究,毛泽东刘少奇等等的论述与“土地革命”所形成的观念变革是高度契合的。“在一场生气勃勃的土地革命中,少数地主、商人的经济统治结束了。这并不是完全消灭了阶级区别,而是消灭了旧制度最明显的不平等和剥削,改善了大多数贫苦居民的条件。”[147]平等不仅在土地改革中是基本的原则,而且在从井冈山时期就开始的战时共产主义中得到一贯的体现。“延安道路”对当时民众和左翼知识分子最具有吸引力的,正是革命团体内部的高度平等。大量的文献和当事人的回忆都说明,边区干部和军人的薪水,虽然有细微的差别,但是与政府普通工作人员的报酬之间的差距,比起国民党地区,实在微不足道。“延安道路”的意义远远超出经济平等:

作为一个整体纲领,“延安道路”是关于经济发展、社会改造和人民战争的别具一格的方式。其特色包括民众参与、简政放权、社区自治等。它基于这样一种人性观念:人们可以超越阶级、经验、意识形态的局限,创造一个新中国。[148]

“到延安去”,表示人们可以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一种人们长久以来梦想的平等、廉洁而健康的生活。尽管最近的研究可以揭发出战时共产主义的另一面,说明“延安道路”中存在着精英化、集权化和等级制的倾向。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一再强调的“反对绝对平均主义”,应该与此有关。譬如说,国共内战期间,针对红军中严重的平均主义,毛泽东提出反对绝对平均主义的问题:

绝对平均主义的来源,和政治上的极端民主化一样,是手工业和小农经济的产物,不过一则见之于政治生活方面,一则见之于物质生物方面罢了。

纠正的方法,应指出绝对平均主义不但在资本主义没有消灭的时期,只是农民小资产者的一种幻想;就是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的分配也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工作的需要,决无所谓绝对的平均。红军人员的物质分配,应该做到大体上的平均,例如官兵薪饷平等,因为这是现时斗争环境所需要的。但是必须反对一切不问理由的绝对平均主义,因为这不是斗争的需要,适得其反,是于斗争有妨碍的。[149]

但是如果我们对当时的“平均主义”作一点具体分析,得到的总体印象,可能反而是,在土地革命的整体语境中,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追求平等的动力,要远远大于对于精英化和等级制的追求。

“延安道路”作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实验的先导和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阶级斗争和动员下层民众来实现的社会改造,最主要的目标是经济平等,这一点,对1949年以后的历史有巨大的影响。毛泽东把土地革命(推翻国民党政府)的胜利看成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这也符合他在理论上对“继续革命”的信仰,按照这一理论,他以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来超越作为启蒙价值的自由、平等、博爱,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毛泽东回顾中国人如何从如饥似渴地学习“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文化,即所谓新学,包括那时的社会学说和自然科学”,到最后以俄国为榜样,取法马克思列宁主义,寻找到了中国的道路。普遍平等并不能立刻实现:

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150]

所以虽然“平等”依然写入宪法,但是政治选择决定了自由主义所追求的“政治平等”——所有成年人都应该被平等地对待的原则——必定在被拒绝之列,换言之,人民平等地参与政治如何可能,始终是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

与此相关,“平均主义”始终是一个得到重大关注的问题。围绕着它,社会主义的实验似乎呈现出两条路径。被称为“务实”的领导人邓小平20世纪50年代就主张拉开工资差距,批评共产党内的平均主义。[151]“文革”以后他主政的一个基本政策就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通俗地说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1978年在一篇《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讲话这么说:

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政治态度也要看,但要讲清楚,政治态度好主要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做出的贡献大。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总之,只能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152]

但是,正是这个政策后面的“平等”观念是毛泽东等所不能满意的,由此而有著名的“限制资产阶级法权。”1958年9月上海《解放》杂志发表张春桥的署名文章《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后来人民日报予以转摘,毛泽东还写了编者按语,称“张文基本上是正确的”。那篇文章以阶级斗争扩大化和两条路线残酷斗争的思路来解释在“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上的两种选择:一种是以为“资产阶级法权,资产阶级的不平等的等级制度,根本不能破坏,反而应当把它们制度化、系统化,更加向前发展”;另一种是认为“应当从政治上、思想上、道德上加强共产主义的教育,为彻底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进行斗争”。在它的后面,直接显示的其实是“平等还是效率”的争论,极端的平等主义并不认为“平等”会妨碍“效率”,他们相信通过阶级斗争和共产主义思想的教育,平等的理想足以激发人们的劳动热情,就像革命战争时期一样。当然,平等主义还有一条隐蔽的共识,即人的物质欲望是应该加以抑制的,或者说维持在满足基本需求的水平就可以了,超出俭朴生活的任何需要都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更重要的是他们相信人们是应该也可以做到这一点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儒家“不患寡而患不均”通俗版解释的心理的再现。当然他们还同时认定“平等”是社会动员的有效工具,所以发扬战争时期的传统,“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同群众建立起平等的相互关系,上下左右完全打成一片,大家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共同工作,一致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这难道能有什么怀疑吗?”[153]

同年在讨论《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时,谈到资产阶级法权问题,毛泽东说:

一部分必须破坏,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这些方面必须天天破除。破了又生,生了又破。

我们要恢复供给制,但要保留适当的工资制,保留一部分多劳多得还是必要的。[154]

下面的讲话几乎是经历过“文革”的人所共知的了:

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社会。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我们看到,毛泽东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状况的批判有两个向度:在政治的向度,表示了对官僚主义、专业化、等级制的忧虑;以为它表示革命党存在着脱离群众的危险。在经济的向度,表示了对于分配的结果平等的偏好,担忧社会财富分配不平等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最终又导致“资本主义复辟”。这两个向度的“平等”的缺陷,表现为社会的不平等,在毛泽东看来,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三大差别: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任务就是不断缩小三大差别。但是现代化的逻辑似乎是随着经济现代化的进步,三大差别在不断扩大。与那些更关心商品生产、市场经济的高效率的人相比,毛泽东用其不断革命论来探索新型社会组织的建设,希望通过社会关系或社会结构的人为重构,来寻找到一条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即可以充分激发劳动者的热情以实现高度的社会动员,又可以合理地调配资源和人力,在高速度发展经济的同时,实现广泛的社会平等——保证三大差别不断缩小。所以就有了我们前面说的,提出了类似他早年曾经参与过的“新村”的理想。1966年5月7日,毛泽东看了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给林彪写了一封信。这封信通称“五七指示”。毛泽东说:

人民解放军应该是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要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这个大学校,又能从事群众工作,参加工厂、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完了,随时都有群众工作可做,使军民永远打成一片。又要随时参加批判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斗争。这样,军学、军农、军工、军民这几项都可以兼起来。

毛泽东接着指出:不仅解放军要这样,工人、农民、学生也要这样做。这一次的实验被称作“五七公社”。

在此以前,毛泽东还高度肯定了“鞍钢宪法”,关注的不仅是缩小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的问题,也是探索普通工人如何参加管理的问题,它与政治平等或经济民主有某种特定的关系。

当然,毛泽东在他规划的社会主义实验中最具有破坏性的是“文革”。这场被后人称作“内乱”的运动之被发动,除了某些具体的政治斗争目标以外,更重要的似乎是毛泽东希望通过它来寻找到一条发动群众,“自下而上地揭发我们的阴暗面”,从而实现“大民主”的道路。尽管不断地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晚年毛泽东还是深深地担忧,随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政治、文化精英正在形成新的权贵阶层,从他们背离平等的理想看,他们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因此有必要通过自下而上的流动(大民主)来消除这种危险。它与政治平等的诉求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文革”时期被反复宣传的巴黎公社的经验来观察。在为马克思《法兰西内战》所作的导论中,恩格斯援引巴黎公社的经验:

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所曾付过的最高薪金是6 000法郎,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各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限权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155]

1967年1月中共上海市委被造反派夺权以后,成立了“上海人民公社”,那是对巴黎公社的模仿。后来虽然改为“革命委员会”,并且其他城市成立临时性权力机构也都如此称呼,但是巴黎公社的精神至少形式上始终受到尊重。阅读当时作为工人、农民代表进入中央工作的陈永贵、吴桂贤等的回忆录,就不难看到,在分配平等方面,他们实实在在继续走在“延安道路”上。尽管“文革”后期,以“开后门”为代表的腐败已经开始蔓延,而滥用公权、无视法制几乎是随时可见的现象。当人们相信在一个绝对权威以下,所有人一律平等的时候,“平等”常常会逃得无影无踪。[156]

“文革”戏剧性地结束了,同时也终结了平均主义的时代,而以“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为手段的“大民主”,被视为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红色恐怖”类似的“暴民专政”。这段历史将因为其非常奇特的经验而被后人作更深入的研究,不仅因为政治上的教训,同时也因为可以透过它来研究中国人追求平等的社会心理。

【注释】

[1]一个极端的事例是晚清开始的浙东堕民的解放。浙东地区曾经有一种称做堕民的贱民,他们聚居于绍兴一带,主要为平民在人生礼仪和传统节庆场合从事趋吉辟邪的巫术活动,因而有一种叫做“门眷”的依附特权,可以自由买卖、租赁和继承。但是堕民不得与平民杂居、通婚,不得参加科举和纳捐。根据俞婉君长达十年的田野调查所得到的结论:自清初开始,官方多次下令解放浙东堕民,从晚清新政到民国的移风易俗,都对其中的某些人作用十分有限。原因之一是“堕民不愿放弃‘门眷’特权,安于寄附主顾的生活方式,做‘已经解放了的奴隶’。辛亥革命后,鲁迅的母亲曾劝一位老嫚以后不要上门了,遭到断然拒绝。对此鲁迅颇为感叹:‘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万想不到的。’”浙东堕民的真正解放是土地改革以后,随着“门眷”无所依附、堕民的习俗逐渐破除,平民对他们的歧视渐渐消除,与平民的通婚也成为常事。(见俞婉君的论文《社会变迁与浙东堕民的解放与消融》,《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9期,第71—76页)

[2]《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0页,

[3]同上书,第167页。

[4]《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72页。

[5]同上书,第233页。

[6]《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第275页。

[7]同上书,第258页。

[8]洛克:《政府论》下,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页。

[9]鲁迅在平等问题上的思想比较复杂。在其早期的论文中鲁迅回顾欧洲文化的历史,认识到平等本来是近代革命的产物,包括宗教改革,“因信称义”教义使得教徒能够摆脱教会的控制,“在废弃阶级,黜法皇僧正诸号,而代以牧师,职宣神命,置身社会,弗殊常人……至精神所注,则在牧师地位,无所胜于平人也。”而英美法等国的革命,“扫荡门第,平一尊卑,政治之权,主以百姓,平等自由之念,社会民主之思,弥漫于人心。流风至今,则凡社会政治经济上一切权利,义必悉公诸众人,而风俗习惯道德宗教趣味好尚语暨其他为作,俱欲去上下贤不肖之闲,以大归乎无差别。同是者是,独是者非,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实十九世纪大潮之一派,且蔓衍入今而未有既者也。”(《鲁迅全集》第一卷,第47—48页)不过他同时又说:“盖自法郎西大革命以来,平等自由,为凡事首,继而普通教育及国民教育,无不基是以遍施。久浴文化,则渐悟人类之尊严;既知自我,则顿识个性之价值;加以往之习惯坠地,崇信荡摇,则其自觉之精神,自一转而之极端之主我。且社会民主之倾向,势亦大张,凡个人者,即社会之一分子,夷隆实陷,是为指归,使天下人人归于一致,社会之内,荡无高卑。此其理想诚美矣,顾于个人殊特之性,视之蔑如,既不加之分别,且欲致之灭绝。更举黮暗,则流弊所至,将使文化之纯粹者,精神益趋固陋,颓波日逝,纤屑靡存焉。盖所谓平社会者,大都夷峻而不湮卑,若信至程度大同,必在前此进步水平以下。况人群之内,明哲非多,伧俗横行,浩不可御,风潮剥蚀,全体以沦于凡庸。”(《鲁迅全集》第一卷,第50—51页)他以叔本华、克尔凯郭尔、易卜生等为例,批评近世文化以“平等”的名义,实际上在取消人类尊严、个性的价值,使得文化卑俗化。表现出一种自由主义的忧虑和倾向,即反对以平等取消自由;或者说强调自由对于平等的优先性。但是,《新青年》时期的鲁迅,则更多地将自由和平等联系在一起,当作启蒙和解放的共同目标。

[10]《鲁迅全集》第一卷,第120页。

[11]同上书,第131页。

[12]1901年因为吴虞与父亲发生激烈冲突,成为成都上等社会轰动一事的“家庭革命”,被指责为“非理无法”的“忤逆”子。所以他在成都报纸上发表《家庭苦趣》,揭发其父亲之丑行,并且对中国的伦理法律的不平等提出抗议。“外国有法律为持平以补伦理之不足,如财产问题是已。滥用财产,即无异侵其子之一份子权利也。中国偏于伦理一方,而法律亦根据一方之伦理以为规定,于是为人子者,无权利可言,惟负无穷之义务。”(《吴虞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0页)

[13]《家族制度为专制制度之根据论》,《吴虞文录》,上海书店1999年版,第3—4页。

[14]黑格尔:《法哲学》,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9页。

[15]《吴虞文录》第6—7页。

[16]谢振民:《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8—1085页。

[17]章太炎:《四惑论》,《章太炎全集》第四卷,第445页。

[18]《吴虞文录》,第11页。

[19]同上书,第23页。

[20]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新一版,第112页。

[21]《新青年》4卷6号。

[22]《李大钊文集》下,第628页。

[23]《鲁迅全集》第一卷,第161页。

[24]见舒芜《女性的发现——周作人的妇女论》,《周作人的是非功过》,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7—180页。

[25]《小孩的委屈》,《谈虎集》,北新书局1936年版,第75页。

[26]《妇女运动与常识》,《谈虎集》,第408页。

[27]《北沟沿通信》,《谈虎集》,第428页。

[28]《北沟沿通信》,《谈虎集》,第432页。

[29]《妇女问题与东方文明》,《理性与人道——周作人文选》,远东出版社1993年版,第305页。

[30]《胡适文存》第四卷,第410—411页。

[31]《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第137页。

[32]同上书,第138页。

[33]《陈独秀著作选》第二卷,第28页。

[34]《陈独秀著作选》第二卷,第113页。

[35]同上书,第117页。

[36]《陈独秀著作选》第二卷,第269—270页。

[37]同上书,第337页。

[38]《李大钊文集》下,第587页。

[39]同上书,第609页。

[40]1934年教育部长王世杰说从民国元年到民国二十三年,小学生增多四倍,中学生增多十倍,大学及专科学校学生增多了差不多一百倍。(见《胡适文存》第四集,第354页)

[41]《胡适文存》第四集,第359页。

[42]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4页。这一办法大约维持了一年多,到第七卷第一号,由于政治倾向的分歧,又恢复为陈独秀一人编辑。

[43]《本杂志第六卷分期编辑表》,《新青年》第六卷第一号。

[44]张菊香等编:《周作人年谱》,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8—170页。

[45]梁实秋:《忆周作人先生》,转引自《周作人年谱》,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26页。

[46]周策纵:《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5页。

[47]蔡元培:《五四前后的北大》,载《新文学史料》1979年第三辑。

[48]当然,在蔡元培主持下北京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一个稳定的制度安排,很大程度是因为蔡元培个人的原因,就整个社会而言,当时的教育不可能根本上独立于政治。北洋政府和后来的国民政府与大学的关系,应该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关系,因为整个民国时期的办学主体有多样性,有政府官办、民办和教会学校等等。而且知识分子在不同的大学中有相当的流动性。

[49]见杨奎松等著:《海市蜃楼与大漠绿洲——中国近代社会主义思潮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43—145页。

[50]见《李大钊文集》下,第790—791页。

[51]《陈独秀文集》第一卷,第259页。在这封给胡适的信中陈独秀说,如果胡适担任北大教授,月薪300元,兼任书局编辑工作,另有月费“至少可有百元”。

[52]《周作人年谱》,第122、125、164页。

[53]周建人:《鲁迅和周作人》,转引自《周作人年谱》,第239页。

[54]《李大钊文集》上,第280页。

[55]《鲁迅全集》第1卷,第459页。

[56]《胡适诗存》,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6页。

[57]见《新青年》第六卷第三号,收入《过去的生命》。

[58]鲁迅的小说《故乡》表现了他对人与人之间平等真诚的友爱关系的向往。在他的记忆里,对于童年的闰土和童年的鲁迅而言,社会地位的差别并没有妨碍他们的友谊和快乐。但是现实却清楚地表明,成年闰土的一声“老爷”就清楚地表明“我们之间已经隔一层可怕的厚壁障了”。这是鲁迅不多的走出城市的经验给他的灵感。但是,对如何消除“我”与闰土们的等级差别,鲁迅只有愿望而已:“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自己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要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鲁迅全集》第1卷,第485页)

[59]不过,考虑到罗尔斯那样将“自尊”作为一种基本的善,也列入平等的范畴。那鲁迅的《一件小事》在我们研究他的平等观念的时候,应该有更深刻的思想史意义。

[60]《中国的政局》,《观察》第二卷第二期,1947年3月8日出版。

[61]《一场烂污》,《观察》第五卷第十一期,1948年11月6日出版。

[62]《中国的政局》,《观察》,第二卷第二期,1947年3月8日出版。

[63]转引自亚历克斯·卡利尼克斯:《平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页。

[64][法]谢和耐:《中国社会史》,耿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57页。

[65]1946年9月《观察》创刊号发表伍启元的文章《论当前中国经济形势》,即说“就各阶层的生活来说,今日中国的经济是极不合理的。我国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农民,目前一般农民因受战祸、灾荒、黑暗的政治、错误的经济政策、和地主土劣的层层压迫,生活早已在饥饿线上。至于战前的中层阶级(公教人员和薪水阶级),则早因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沦为大贫。现在唯一得意的只有包括封建力量、贪官污吏、买办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个集团在全国中下层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时候,正穷奢极欲地过着一种最新式、最贵族和最浪费的生活。今日中国‘有’的阶级和‘无’的阶级的生活水准差别的程度,今日中国‘无’的阶级生活痛苦的程度,已经超过法国革命前夕法国当时的程度。一个只居住在上海南京繁华世界的人或者会自欺欺人地说这个的经济已经改善了。但如一个人能同时见到上海的天堂般生活和广大农民与一般中下层人民的地狱般的生活,则他便不能不承认中国的经济需要根本的革命了”。

[66]见伍启元:《从经济观点论内战问题》,《观察》第一卷第二期。

[67]吴世昌:《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观察》第一卷第五期。

[68]萧公权:《说民主》,《观察》第一卷第七期。

[69]第三卷第七期有一篇严仁庚的文章《释“左”与“右”》,将“平等”视为区分左右的标准。政府及其政策,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包括政治经济两个方面:“一个政府和它所推行的政策,如果承认政治上人人平等,承认人人得以过问政治,批评政治,参与政治,能够尊重所有人的意见,能够尊重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这样政府和它所行的政策,我们称它是左向的。反过来说,一个政府和它所行的政策,把政治视为少数个人少数民族或一个阶层一个党派的专利,不顾民意,一意孤行,抹杀人民在政治上的权利,这样的政府和它所行的政策,我们称其向右。”“从经济一方面说,某一政府存心提高人民的生活程度,注意到社会上每一个阶层的福利,令全国人民的财富和所得一致提高,使人人平均享受生产的果实,用以提高教育的水准,提高消费的质和量,它以消除巨富和赤贫,防止人与人间的榨取剥削为己任,不让垄断掠取现象的存在,这都是由上而下的倾左。……反之,在位者只替少数人一个阶级一个党或一部分人的经济利益设想,忘掉大众。所行的政策,足以鼓励经济机会以及财富和所得之不均,或足以放纵少数个人吮吸大众的膏血,形成社会上苦乐不均贫富悬殊的现象而不思加以矫正,这是右的表露。”

[70]陈志让:《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观察》第一卷第二十二期。

[71]吴景超:《从四种观点论美苏两国的经济平等》,《观察》第五卷第十三期。

[72]吴恩裕:《自由乎?平等乎?》,《观察》第三卷第十二期。

[73]张东荪:《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与文化上的自由主义》,《观察》第四卷第一期。

[74]类似的观点张东荪不止一次表达过。在第四卷第廿三廿四期的《观察文摘》,有张东荪的《增产与革命——写了〈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以后》,主要还是以为自由平等的价值与物质福利的增加有互相连接的关系。所以“平等”并不是简单的“均贫富”:“即除了废去若干剥削关系以外,只是把贫人生活提高,并不要把富的人生活向下拉平。这便是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并不是均贫富,须知均贫富只是再分配,有时再分配一下,不久仍会变成不平。而生活水平的提高却在生产总量的增加。”尽管革命是起于不平等,但是革命以后新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却仍旧要依靠是否提高的生产,使人民生活富裕。

[75]张东荪:《经济平等与废除剥削》,《观察》第四卷第二期。

[76]《从经济观点论内战问题》,《观察》第一卷第二期。

[77]庄智焕:《如何走上民主建国之路》,《观察》第一卷第六期。

[78]蒋廷黻:《对共产党必需的政治策略》,《独立评论》第11号,1932年7月31日。

[79]戴世光:《中国经济向何处去?》,《观察》第一卷第十期。

[80]胡先肃:《经济之改造》,《观察》第三卷第二十期。该作者接着在第二十一期的《经济之改造(二)》的“土地政策”中则说:“总观中国农民之生活状况,所见中国之土地政策包有四项要政;即限田,均说,规定农田分割之极限与减租是也。”主体还是经济平等。

[81]这方面的材料是大量的,如第三卷第十九期李孝友的文章《读‘关于中共往何处去’兼论自由主义者的道路》提出:“目前中国的自由主义者遭遇双重的苦恼。一方面是受全世界的两大潮流‘自由’‘平等’的激荡,一方面中国又有特殊的国情。历史所交予中国自由主义者的课题有二,一是摧毁封建社会,二是使每个人的个性得到完美的发展。就自由主义者与共产党的政治路线来看,这两个课题中的前一个工作自由主义者与共产党并非格格不入,但后一个工作则两者见解悬殊,互异其趣。”

[82]戴世光:《中国经济向何处去?》,《观察》第一卷第十期。

[83]他们以为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可以分离,而与社会主义结合:“自由主义的本质,不一定与资本主义相结合……自由主义总有和资本主义分离的一天。”(见《观察》第三卷第十三期邹文海的《民主政治与自由》)他们注意到:“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虽有经济的自由,却无经济的正义;而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则正因为有了经济的正义,才能让社会安定。”“所谓经济正义,实在含有两点内容:其一是工作权(即人人都有工作的权利)的保证;其二是生存权(即人人都有基本生活的权利)的保证。要达到这两个目的,必须有一个生产不断扩充而分配相当合理的社会机构。这些条件只有在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里才能具备。至于资本主义的国家,除非把自由企业的原则加以改变,否则是不易实现的。不过自由企业乃是资本主义的基础,如果自由企业的精神受到了限制,资本主义的性质也就有了改变。于是如何一面维持自由企业的制度,而一面又能实现经济正义以促进社会的安全,便变成资本主义的兴衰存亡的问题。”(见《观察》第二卷第三期郑林庄的文章《经济正义与社会安全》)

[84]有人描写那段历史:1948年1月24日,吴景超走访胡适,告知:“钱昌照拿出钱来,请他们办一个刊物。要吴半农主编,景超任社会,刘大中任经济,钱端升任政治,萧乾任文艺。”不到四个月,这个刊物出版了。钱昌照给它取了名字叫《新路》。在筹办《新路》的同时,钱昌照还发起“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筹备时,萧乾起了重要作用。二战期间,萧乾任《大公报》驻外记者,在英国认识了钱昌照。1948年2月,钱昌照和萧乾来找冯至,说国内政治、社会、经济各大问题很复杂,大家彷徨苦闷,想组织一个“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为中国找一条新路。他们还说这个研究会既不反苏,也不反美,还要筹备一个刊物,就叫《新路》。沈从文也曾回忆说,萧乾到他家请他参加《新路》筹办,还要他在发起人名单上签名。同年3月1日,“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在北平南池子欧美同学会正式成立,选举钱昌照、萧乾等11人为理事。1948年5月5日,《新路》正式出版。(见王海波《萧乾与〈新路〉》,《文汇报》,2010年1月27日)实际上,“中国经济社会研究会”的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既有大学教授如北京大学的朱光潜、杨振声、冯至、钱端升等;清华大学的吴景超、潘光旦、刘大中、费孝通等;也有国民党政府背景的如钱昌照、孙越琦、邵力,中央研究院的陶孟和;还有实业界人士如吴蕴初、童冠贤、王崇植等。

[85]《新路》第一卷第一期,1948年5月15日。

[86]蜀人:《苏联是真正民主的国家》,《新路》第一卷第一期,1948年5月29日。

[87]《新路》第一卷第一期,社评《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的初步主张》;第一卷第十三期,1948年8月7日关于“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的一组讨论文章。

[88]刘大中:《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新路》,第一卷第十三期,1948年8月7日。

[89]蒋硕杰:《经济制度之选择》,《新路》第一卷第三期,1948年5月29日。

[90]蒋硕杰:《经济制度之选择》,《新路》第一卷第三期,1948年5月29日。当然,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条件下是需要计划经济还是自由竞争,也有不少争论。陈振汉就把社会主义界定为“公有财产与依照大多数人民所认为公平的原则(暂时假定为平均分配)分配国民收入”。同时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如果生产资源公有,利润动机消灭,只靠客观的价格市场,以派分资源,配合因素,所达到的效果或远不如有一个综合平衡的中央机构,根据主观的价格判断来得圆满。”(陈振汉:《混合制度与计划制度中间的选择》,《新路》,第二卷第五期,1948年6月)

[91]王传纶:《选择和牺牲》,《新路》第一卷第三期,1948年5月29日。

[92][美]约翰·凯克斯:《反对自由主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6页。

[93]最严格的是只指熊十力及其弟子和再传弟子,有所谓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新儒家的说法。大陆学术界通常不仅将心学一系,而且将理学一系如冯友兰也归入现代新儒家。而更宽泛的是将历史学家钱穆等也包括其中。

[94]《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79页。

[95]卡尔·曼海姆:《保守主义》,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100页。

[96]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3页。

[97]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14—116页。

[98]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19页。

[99]冯友兰:《贞元六书·新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2页。

[100]牟宗三:《历史哲学》,《牟宗三先生全集》第九卷,台湾联经出版公司,第208—209页。

[101]见牟宗三:《政道与治道》,《牟宗三先生全集》第10卷,台湾联经出版公司出版,第157—175页。

[102]同上书,第27页。

[103]同上书,第175页。

[104]同样从传统主义的视角讨论问题的唐君毅先生,虽然是另一种情形,但也表现出围绕“民主”在思考的现代性。在他关于现代社会之价值体系的构想中,平等是次一级的。“民主、自由、和平、悠久是人类人文社会之四大理想。除此以外,如平等、公道、安全、功利、福利等理想,在本书系统中,可说是次要。此等理想,亦可由民主、自由、人生价值及人文价值之概念所引申出,而包含于其中,民主即包含政治上之平等。民主亦依于人格之平等。而人格上之平等、政治上之平等,即当引申出生存权利之平等,经济上机会之平等及人文创造与享用上之平等。而公道则是求‘能得’与‘应得’之相当。如各人工作之价值有差别,而应得有差别,似为不平等。然以差别报差别,仍为一平等。公道乃可涵差别之平等。安全乃所以保障人之自由权利、求安全亦即人之自由权利之一种。至于所谓功利福利者,亦不外由权利之运用,而实现一人生价值、人文价值,达某一目的得某一效果,感快乐满足之谓。直用此二名而倡功利主义、福利主义,乃未达本源之思想,为本书所不取。但我们可以说,欲天下太平,则社会必须有公道平等,欲人文悠久,则须有安全,而有正当之功利或福利之目的之达到。故平等、公道、安全、功利、福利等,亦可包于和平悠久之理想中。”(唐君毅:《人文精神之重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13页)大致说来,唐君毅先生已经考察了平等的若干向度,而在他的价值构想中,平等是从属于民主的,因而已经承认了“权利平等”的观念,但是他拒绝与现代平等相关的功利主义的解释,因而又延续了儒家的传统立场。

[105]陈昭瑛指出,徐复观在20世纪60、70年代的著作中,“竟充满激进的现实主义精神,充满浓重的草根意识。”这里的激进主义有一个题注,文章引用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话:“激进的(radi‐cal)是指从根本上去掌握事物,对人而言,根本(root)就是人本身”。思想与性情有关,“他认为人是有血有肉的具体生命,因此,他非常重视人性中感性与理智所共同构成的整体性,他反对理智对感性的专制,他常觉得感性与理智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对有情世界的关怀、探索,甚至耽美而不自拔。这一特点,若放在秦汉以后便渐有禁欲性格的儒学史中来考察,是复观先生最突出的一点,但这一点却使他与孔子精神越千载而相遇相通。可以说,这种精神在孔子以后便没落了,到复观先生才得到复兴。”“他的思想中的现实主义、民粹主义是从他个人的现实生活,从先秦儒家而来,而不是从宋明理学而来。相对于激进的儒家,熊十力、牟宗三、唐君毅诸先生可称之为超越的儒家(transcendental con‐fucianist),因为他们是从超越的、先验的方面去掌握事物。但是如果我们把孔孟荀当作儒家的原始典范,把《论语》、《孟子》、《荀子》当作原始儒家最重要的经典,那么激进的儒家是儒家的正宗。”她进而称之为“大地的儿子”因为他们关心此岸世界,而超越的儒家是“上帝的选民,因为他们关心彼岸世界(other world)”。(陈昭瑛:《一个时代的开始:激进的儒家徐复观先生——徐复观先生逝世七周年》,《徐复观文存》,台湾学生书局1991年版,第361—366页)。

[106]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一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页。

[107]黄俊杰:《东亚儒学视域中的徐复观及其思想》,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9年版,第64—74页。在本书中,作者将徐复观放在广阔的比较研究视野中来探讨其思想,包括比较了徐与钱穆对于中国文化历史的研究。认为,同样“以中国文化作为认同对象”,徐比钱对于历史的两种解释,不但涉及历史的描写,而且渗透了主观的评价,“徐复观犀利而敏锐的批判态度,使他直探中国文化根本病痛之所在。如果就为未来的历史奠基这个角度来看,徐复观的批判精神留给这一代知识分子的遗产显然较为丰富。”(同前书,第71页)

[108]熊十力:《示菩儿》,《十力语要》卷三。

[109]熊十力:《体用论》,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14页。

[110]同上书,第315页。

[111]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三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4—115页。

[112]徐复观:《西方圣人之死》,《徐复观文存》,台湾学生书局1991年版,第337页。

[113]同上书,第338页。

[114]徐复观:《为生民立命》,《儒家政治思想与民主自由人权》,萧欣义编,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增订版。第190页。

[115]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三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4页。

[116]同上书,第191页。

[117]熊十力说“古者儒家政治理想,本为极高尚之自由主义,以个人之尊严为基础,而互相协和,以成群体。期于天下之人人各得自主,而亦互相联属也;各得自治,而亦互相比辅也。《春秋》太平之旨在此。然太平未可骤几,民德未进,民质未优,岂可遽期至治。故必在官者以师道自尊,以身作则,生心动念,举足下足,悉由乎礼与法之中。然后亿兆所知向风,天下莫不隆礼奉法而世乃太平,师道毕矣。”(《十力语要》,卷一)他并不觉得“在官者以师道自尊,以身作则”云云,如何与自由主义的宗旨大异。至少在这个阶段,权威和地位,甚至特权等等,都依然是不能用平等的原则处理的。

[118]见唐君毅:《中国人文精神之发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52、244页。

[119]《中国的治道——读陆宣公传集书后》,收入徐复观著,萧欣义编《儒家政治思想与自由民主人权》,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增订再版,第224页。

[120]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一卷,第118页。

[121]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三卷,第69页。

[122]同上书,第71—73页。

[123]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二卷,第73页。

[124]见何信全所著《儒家与现代民主——当代新儒家政治哲学研究》中所引韦政通语,何氏同样称“徐复观透过儒学诠释所发扬的儒家思想,实透显出充沛的自由主义精神。”(《儒家与现代民主——当代新儒家政治哲学研究》,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4年,第131页)。

[125]熊十力:《体用论》,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14页。

[126]同上书,第315页。

[127]熊十力:《体用论》,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17页。

[128]《经济保护与文化保护》,《徐复观文存》,台湾学生书局1991年版,第118页。

[129]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一卷,第121页。

[130]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二卷,第235页

[131]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一卷,第120页。

[132]《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365页。

[133]唐君毅:《人文精神之重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7页。

[134]唐君毅:《人文精神之重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1页。

[135]《儒家对中国历史运命挣扎之一例》,《学术与政治之间》,台湾学生书局1980年版,第333页。

[136]同上书,第498页。

[137][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138][法]皮埃尔·勒鲁:《论平等》,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5页。

[139][日]幸德秋水:《社会主义神髓》,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页。

[140]这个文件显示,组织工读互助运动最简捷的目标是为了“要想一个教育与职业合一、学问与生计合一的法子”,但是对于团体生活的设计显示的却是共同劳动、共同生活、没有私人财产的平等关系。见《毛泽东早期文稿》,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988年版,第676—679页。

[141]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0页。

[142]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6页。

[143]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8页。

[144]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393页。

[145]刘少奇:《论党员在组织上和纪律上的修养》,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55—56页。该书收录了刘少奇在1941年在华中局党校的讲演两篇,除了与书名相同的一篇以外,另一篇为《民主精神与官僚主义》,引文来自后一篇文章。

[146]同上书,第56页。

[147][美]马克·塞尔登:《革命的中国:延安道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87页。

[148][美]马克·塞尔登:《革命的中国:延安道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02页。

[149]《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1页。

[150]《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0—1480页。

[151]见邓小平《办好学校,培养干部》,《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10页。

[15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页。

[153]上海高等学校干校政治理论资料工作协作组编:《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发扬共产主义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5—39页。

[154]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94页。

[155]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2页。

[156]通过对“文革”的反思,人们关注的是所谓平均主义的问题,仅仅三十年后的今天,中国社会不平等的恶化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政府工作关注的重点之一。人们现在倾向于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考察现代社会的不平等状况,包括阶级分析的视角。譬如由林宗弘、吴晓刚等从事的一项研究,根据户口、单位、干部身份制和私有制等四种所有权形式,提出了一种新马克思主义取向(Neo‐Marxian)的中国阶级分类方式,从而对于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阶级结构转型、阶级流动与社会不平等的变化,提出了一个被称为更具有整合性的理论架构。(见林宗弘、吴晓刚:《中国的制度变迁、阶级结构转型和收入不平等:1978—2005》,《社会》,2010年第六期,1—40页)其实,除了“私有制”这一因素造成的贫富分化在1949年以后的三十年是逐渐减弱以外。其他的三个因素,即户口、单位、干部身份制,在那三十年中始终存在,而且在某些条件下还显得更为严酷(譬如在三年困难时期,它们可以决定某些人的生死)。至于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和“无产阶级专政”所造成的不平等,更是众所周知的了。所以,单单依靠基尼系数的变化,并不能完整地反映共和国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在平等或不平等上的差别。这里说的是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的平等,包括了政治平等和社会平等。根据普通人的经验,我们大致可以说,至少“文革”十年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是:在平均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经济制度的后面,不仅有着普遍贫穷,而且存在着巨大的政治不平等与社会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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