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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2-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新型的民主,它生动具体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优越性。他多次指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两方面是统一的。这就深刻提示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联系。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人民在事实上掌握了国家政权,这是产生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社会主义法制确认人民当家作主的事实和公民民主权利的范围。社会主义法制确定了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

第一节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一、社会主义民主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形态。列宁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论述:“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因此,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用暴力,这是一方面。但在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所以,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一个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表明统治阶级用何种形式(包括组织、制度和程序)来实现本阶级的民主和剥夺敌对阶级的民主。民主意味着公民有一定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民主亦称无产阶级民主或人民民主,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新型的民主,它生动具体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容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特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具有极端必要性和重要性,强调民主历来是我们党奋斗的基本目标之一。有没有充分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能否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能否充分体现的根本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正在朝制度化、法律化方向发展。要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一是要积极地、有步骤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各种民主制度。二是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的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三是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民在制度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社会主义法制

法制,从广义角度讲是指普遍守法的原则,即指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公民和社会团体的活动都必须合法;狭义的法制,是指政权机关依法实现职能的一种原则,即要求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

社会主义法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国家创建的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全体人民的意志的法律制度和普遍守法、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制度。其基本内容包括:完备立法、普遍守法、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监督法律实施。基本要求是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既包括静态的法律和制度,也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动态的活动和过程,是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内容的有机统一,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三、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一大特点和重要内容,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联系起来,结合起来,正确阐述了民主与法制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他多次指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两方面是统一的。在1980年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这就深刻提示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联系。

(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民主是一种“人民的统治”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人民在事实上掌握了国家政权,这是产生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社会主义法制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产生、存在、发展而产生、存在、发展的。只有建立了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和行使政权的组织形式,才能制定法律,使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各领域做到有法可依。社会主义民主化程度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化的程度,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法制不可能离开社会主义民主而单独存在,社会主义法制对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天然的依赖性。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方向。正因如此,所以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民主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民主内在地需要法制。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民主不能只承认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原则,它还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程序、机制将社会主义民主分解成相互联系的许多环节,具体化为各种政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并使之转化为现实,而这是要靠社会主义法制来体现和保障的。社会主义法制确认人民当家作主的事实和公民民主权利的范围。通过宪法和法律来确立人民政权,人民政权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由宪法来规定,特别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社会主义法制指导人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社会主义法制确定了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所以,社会主义法制不可能离开社会主义民主而单独存在,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存在着必然联系。正因如此,所以说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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