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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的定义与分类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对主持人进行分类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还在于其能为不同类型的主持人的衡量和评价提供某种标准。与为主持人下一个科学而准确的定义一样,要想对主持人进行一次科学而细致的分类多少也有些徒劳的意味。因此,对于主持人进行分类的研究也是今后主持传播研究的重要方面。

一、主持人的定义与分类

但凡对一个新生事物,或者要对一种现象与问题加以研究的话,首先对这个现象或问题进行一番定义是在所难免的,正如打靶时要先要确定出个“的”,然后再来放“矢”一样。主持人研究,或主持传播学的研究也是如此,自从主持人这一新生事物诞生之日起,便有不少研究者试图从各个方面对其给出一个较科学和准确的定义,能够将主持人的所有内涵和外延清晰勾划出来。然而,由于主持人自身职业的复杂性和主持传播发展的日新月异,至今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似乎仍未找到一个能得到普遍认可且称得上科学而准确的主持人定义,以至于不同的研究者对主持人在节目(或栏目)中所起的作用和功能仍存在着不同的认识。由于主持人定义的含混不清,使人们在理论上很难将主持人和在形态上与其非常相似的播音员、某些主播等区分开来,为此,甚至有人不无讽刺地说道,似乎只要播音员在节目中多说些“啊”、“吧”、“吗”、“呢”等以示口语化的词汇便成了主持人。

当然,由于主持人与播音员之间确实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以及很难说清楚的区别,也不能说这些人的讽刺不无道理。因此,关于主持人定义的研究在今后仍将可能继续,而且是主持传播研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定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持传播的研究,但这并不会使主持传播研究脚步的停止不前。科学准确的主持人定义固然重要,但在无法给主持人下一个如此定义的情况之下,只要抓住了主持的本质,同样可以在研究上取得成果。而所谓主持人的本质,实际上就在于主持传播是将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有机结合,在于主持传播赋予了大众传播生动而鲜明的人际特色。按照主持人的这一本质,有理由认为,播音员、主播等其实都是主持人的一种初级形式,只不过它们各自在大众传播人际化的程度上有所区别,或者只是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结合的进化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产物而已。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主持人必然取代播音员,因为从传播方式及传播媒介的历史发展演变来看,每一级传播方式都有其存在的空间,并不能实现完全的替代。

马克思指出,“无数杂乱的认识资料得到清理,它们有了头绪,有了分类,彼此间有了因果联系,知识变成了科学……”(10) 的确,对某一事物进行分类,既是出于从不同角度进一步认识该事物的需要,同时也是一种比较科学的研究方法。而对主持人进行分类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还在于其能为不同类型的主持人的衡量和评价提供某种标准。因而,自主持人诞生以来,关于如何对主持人进行分类也一直是令研究界和实务界颇感兴趣却又大伤脑筋的课题。与为主持人下一个科学而准确的定义一样,要想对主持人进行一次科学而细致的分类多少也有些徒劳的意味。由于各人所处的立场和所持的标准不尽相同,甚至可以说有多少研究者就可能有多少种对主持人进行分类的方法,如傅成励的四分法、陆锡初的五分法以及《中国应用电视学》的八分法等都可以算是其中的代表。当然,我们也能看到这些分类法在分类依据上的含混不清以及其类别之间的相互交叉。因此,对于主持人进行分类的研究也是今后主持传播研究的重要方面。但不管对主持传播如何分类,只要能够反映出主持人的特点,能够对主持人的衡量与评价提供相对科学的参考价值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正如列宁所说:“分类应该是自然的,而不是纯粹人为的及任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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