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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竟的探索:对其他社会变革方式的探讨

时间:2022-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实上,从人类政治变迁史来看,征服及其产生的政治社会变迁,是一种历史上常见的政治变革方式。因为,征服是来自外来的强力施加,并非社会内部自谋变革之道。对被征服者而言,摆脱征服、获得独立和自主,反而是其社会政治变革追求的一个目标。可以说,征服会导致变革,但是征服本身,并不是一种自觉的社会变革方式。

三、未竟的探索:对其他社会变革方式的探讨

在革命、改革之外到底是否存在其他的社会政治变革方式?这些方式能否也被视为一种政治变革模式?其依据何在?这些其他的社会政治变革方式,为我们探讨新的政治变革模式提供什么样的启发?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分论如下:

(一)政治变革的逻辑分类

当我们在论述革命与改革,并视之为社会政治变革的主要模式时,我们的分析乃是基于人类的实践经验来谈的。但是,若从逻辑上来看,革命与改革并不能囊括所有的变革可能。具体来说,革命是“自下而上+暴力”,而改革则是“自上而下+非暴力”的变革,这其中,完全可能存在另外一种交叉,即“自上而下+暴力”及“自下而上+非暴力”的变革方式。所以,这种二元分类在逻辑上并不对称。

通过我们更为细致的考察,我们会发现,在人类的实践中,确实也存在其他的社会变革方法。这些变革方法虽然没有革命与改革那么普遍,也没有能够形成完整、稳定的变革模式(51),但是它们却能够在逻辑上解决与革命、改革相对应的问题,形成一个完整的变革模式图。具体可见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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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政治变革逻辑完整方式图

由图可见,从理论上来说,还应该存在“自上而下的暴力变革”模式以及“自下而上的非暴力变革”模式。对应于人类的相应实践,我们将其归纳为另外两种变革方式——征服与社会运动,并在下文分别论述。

(二)征服:非内部自主的变革方式

从一国内部来看,“自上而下的暴力变革”这个概念似乎是荒诞的。因为国家已经掌握政权,要推动变革,只需利用政权强制推行即可,完全无需采取暴力推翻自己的方式来变革。但是,若从国际政治的角度来看,那么这个概念是允许的。“外来征服”(Conquest,即图2.1之3)恰好可以成为这样的变革方式。事实上,从人类政治变迁史来看,征服及其产生的政治社会变迁,是一种历史上常见的政治变革方式。在中国,就有南北朝的“五胡入华”、元清的少数民族征服导致的改朝换代的变革。在四五千年前的印度,就有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荼人的征服,而产生的吠陀文明;中世纪和晚近,更有穆斯林入侵而建立的莫卧尔王朝和英印帝国。在西方,罗马帝国征服和日耳曼人的入侵,也分别产生了罗马文明和欧洲中世纪文明。就近现代而言,西方资本主义的全球殖民扩张过程,而引发其他地区的近现代化过程,更是一种基于征服及其威胁而产生的变革,其影响更为深远。尤为值得一谈的是,二战后期对德日两国的占领和政治重建,2003年美国对伊拉克的占领,都对这些国家的政治形态起决定性的作用。总之,诸如征服而产生的变革,其例子数不胜数,唾手可得。

然而,对于我们的主题——社会如何采取有效手段来变革自身,以实现诸如正义、富强、文明等多种目标——而言,征服毕竟不能成为其中的一种变革模式。因为,征服是来自外来的强力施加,并非社会内部自谋变革之道。就此而言,征服更多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一种不得已而接受的变革,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一种事实。它并非一个社会自愿、自主、自己进行的变革,与我们的主题并不吻合。

恰恰相反,征服者反而可能成为社会变革的对象。对被征服者而言,摆脱征服、获得独立和自主,反而是其社会政治变革追求的一个目标。可以说,征服会导致变革,但是征服本身,并不是一种自觉的社会变革方式。

在实践上来看,历史上也鲜有主动寻求外来征服来实现社会政治变革的。这样的做法(如汪精卫逢迎日本入侵而试图共建“大东亚共荣圈”的做法),多数会被指责为叛变、内奸,而受到道德谴责;而这种手段也因此臭名昭著,难以被名正言顺地广泛采用,更不要说建立独立的指导精神和理论基础,形成独立的变革模式了。

(三)社会运动:未竟的变革方式

在改革与革命之外的社会政治变革的第二种可能是社会运动(Social Movement,图2.1之4)。关于社会运动的定义,以维基百科的最为简要明晰,其定义为:社会运动是指“一种典型的集体行动。他们是一些关注和致力于特定政治和社会问题的个人或团体,换言之,他们致力于或反对某些社会变革”(52)

按照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的观点,社会运动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即:

“(1)不间断和有组织地向目标当局公开提出群体性的诉求伸张(我们称之为运动);(2)下列政治行为方式的组合运用:为特定目标组成的专项协会和怜悯、公开会议、依法游行、守夜活动、集会、示威、请愿、声明、小册子(我们将上述方式的随机组合称为社会运动的常备剧目);(3)参与者协同一致所表现出的WUNC:价值、统一、规模,以及参与者和支持者所作的奉献。”(53)

社会运动这一概念,被视为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出现在英语中(54)。在许多人看来,社会运动的产生得益于广泛的教育、劳动力的高度流动和社会的工业化、城市化。而言论自由和相对的经济独立,也被看作是大量社会运动产生的重要背景。一般看来,19世纪末开始的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是社会运动的原型。它们导致了共产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政权的诞生。而其后,尤其是战后的女权运动、同性恋权利运动、和平运动、公民权运动、反核运动和环境运动相继出现,也被冠以“新社会运动”之名。而20世纪90年代更出现了反全球化的运动。(55)

社会运动在国际引发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的广泛关注,产生了大量的分析理论。其中包括集体行为理论、资源动员理论、政治过程理论、新社会运动理论、建构论理论等。这些理论都是在试图解释和分析社会运动的本性、特征、分类、动因、动力机制等方面,可视为是对社会运动的研究,而非主动构建社会运动的意识形态,用以指导某种特定的社会运动。故而不应视为社会运动的指导思想。

就社会运动的基本手段而言,一般看来,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非暴力的;二是暴力的。正如《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所指出的:

“许多伟大的社会运动把改善社会的强大道德的关注同非暴力的、但是非常有效的理性改革的技巧以及解决或极大地缓解主要社会和政治问题的尝试融为一体。美国的妇女选举权和民权运动是引人注目的例证。但是最近的历史展示了社会运动是如何被用于破坏性目的的。例如,反复灌输仇恨和不信任,制造恐怖和侵略战争,这些都给人类带来可怕的后果。”(56)

社会运动中存在的暴力情况,不仅在于一个和平的社会运动可能转化为暴力行动,或者蜕变为鼓吹暴力的革命运动,还在于有些社会运动自身就是主张通过暴力来推动社会变革的。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包括二战后的德国红军派系(Red Army Faction)、墨西哥的扎帕塔民族解放军(Zapatista Army of National Liberation)。(57)

由此可见,虽然多数的社会运动,尤其是当前的一些新社会运动,采取的是非暴力的变革方式,也是自下而上的社会行动。但是,这种结合是不彻底的。只有很少的社会运动中(如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印度国大党非暴力抗争运动)在其指导思想中恪守非暴力原则,其他的社会运动或者只是技术上采取非暴力方式,或者干脆蜕化为暴力变革方式。所以,简单地判断社会运动是非暴力的变革方式,是不准确的。

在我们看来,社会运动并不能成为独立的社会变革模式,理由在于:

第一,它没有独立的变革指导精神。这并非指它的变革目标——事实上,诸多变革方式之间的区别,完全不在于变革所指向的目标,而在于变革的手段。社会运动虽然也是自下而上的群体变革行动,但是,它对手段的坚持并不贯彻到底。具体来说,它在暴力与非暴力之间首鼠两端。它虽然重视通过非暴力的呼吁、启蒙和教育来推动社会变革,但是却没有对非暴力采取原则性的态度,所以会蜕变为暴力的行动,从而使自己无法与其他变革方式(如革命)区别开来。

第二,多数社会运动不能单独承担社会变革的使命,或者说它无法成为社会变革中主要推动力。在实践中看,多数的社会运动不是成为革命的序曲,就是最终借助于改革而实现其目标。以19世纪以来的工人运动或社会主义运动为例,其最终发展为共产主义革命运动或社会民主主义运动,前者以革命方式来推动社会变革,而后者则以组建工人政党参与议会选举的形式改变社会政治,这两股分流仍是走向革命或改革之旧路。至于目前轰轰烈烈开展的新社会运动,更是以呼吁关注、组建政党(如绿党等)、修宪立法等方式作为其更深入发展的一种手段,也摆脱不了依赖改革、沦为改革附庸的命运。(58)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社会运动(尤其是和平的社会运动),如果能够充分发掘其自身精神,是能够构成某种独立的社会政治变革模式。这在于社会运动,从变革方式上来说,其本性就具有与革命和改革不同的逻辑。社会运动是自下而上的,它是来自社会的反动。这种反动又不同于革命,因为革命本质上也是崇尚权力的。革命之反动在于夺权,在通过权力来强制推行其变革,本质上并没有走出对政治权力和权威的依赖。社会运动则与革命完全相反,它并不要求夺权。它注重的是社会教育、启蒙,是社会自我“拯救”。在其情况下,即便它可能会与政治权威或权力联合,也是以深刻的社会自觉作为基础的。而一个完全的、彻底的社会运动,则可能会干脆否认或完全不与政治权威合作,试图以社会自我组织和自我变革的方式,独立去推动变革。这一点,与暴力夺权、使用暴力迫使当权者改革的做法完全不同。这时,社会运动就可以获得自己独立的变革精神和变革手段,成为社会政治变革的新模式。

(四)新的变革方式:一种时代的呼唤

在这里,我们回顾了社会政治变革的几种手段。对于我们的研究关怀(即一个社会中的内部力量如何寻求理性、优良的社会变革模式)而言,我们倾向于研究社会的内部变革模式,而排斥了通过外部征服实现的非自主的变革。我们关注的是,具有鲜明的、独特的变革精神,具有多样化的变革手段,足以独立推动社会变革目标的变革方式,为此,我们的研究将主要聚焦于革命、改革,以及在这两者之外的那些严格恪守非暴力原则、具有独特变革指导精神和运作逻辑的社会运动。具体而言,我们把研究焦点定位在最具这些特质,具有成为独立变革模式可能的非暴力抗争运动,尤其是现代鼻祖和最高峰——印度圣雄甘地所领导的印度非暴力独立运动身上,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对这种运动的分析,发掘新的变革模式的可能。

【注释】

(1)本书试图从一个更为宽泛的意义来理解政治变革,即通过政治方面的革新进而有意识引导、调整或重建社会秩序的一种努力。它虽是政治变革,但却以更大的社会变革为目标。之所以不称之为社会变革,是因为许多自发的、自然演变的社会变迁,也是一种社会变革。而政治变革也容易被理解为仅仅局限于政治领域的变革。这两个概念都过于狭隘,无法准确包括诸如改革、革命对于政治和社会所具备的变革意义。所以,在行文中,笔者通常以“社会政治变革”来指称本书考察的变革。

(2)[英]彼得·卡尔佛特:《革命与反革命》,张长东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也将革命定义为:“在期间发生了政治更替并伴随着政治、社会和经济秩序大规模重建的历史时期。”其义与此定义暗合。可参见[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56页。

(3)彼得·卡尔佛特将革命特征归纳为突变、暴力性质、政治演替、变革四个特征,见前引书第19—20页。国内的学者(如王浦劬、杨光斌等人)也将其归纳为剧变、夺取政权、暴力手段、社会革命等特征。事实上,都是大同小异。

(4)[英]彼得·卡尔佛特:《革命与反革命》,张长东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5)《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7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5页。

(7)[德]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2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6页。

(9)恩格斯说:“社会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政治的和哲学的革命必定通向社会革命。”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页。

(10)指商朝取代夏朝、周朝取代商朝的王朝更替运动。这类革命只强调政权更替,未必意味着社会结构的某种进步。

(11)具体论述可参见[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28页;[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47、263页。

(12)[英]彼得·卡尔佛特:《革命与反革命》,张长东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13)这当然并不排除人们仍在更为宽泛的意义上来使用“革命”一词,事实上,现在“革命”一词甚至被用在科学技术、经济、思想观念等方面,如信息革命、思想革命等,用以指称所有大的变革或进步。

(14)就革命的理论而言,实际有两种含义,一是指领导革命的理论,二是指研究革命的理论。本书是在第一个意义上来谈革命的理论。当然在行文中也注意借鉴对革命进行研究的一些理论。后者详细的介绍,可参见前引文,[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57—660页。

(15)彼得·卡尔佛特(《革命与反革命》,张长东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22页)认为存在自由主义、功能主义、马克思主义三种类型。但从其论述来看,功能主义更多是一种对革命的解释框架,而非指导理论框架。换言之,功能主义可以解释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革命形成的原因和动力,但是本身却不是用来指导这些革命,所以,这里并不采用这种划分方法。

(16)《美国独立宣言》,见维基百科网,http://zh.wikipedia.org/zh-cn/%E7%BE%8E%E5%9B%BD% E7%8B%AC%E7%AB%8B%E5%AE%A3%E8%A8%80,2010年10月6日。

(17)[德]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0页。

(18)同上书,第32页。

(19)马克思强调这样的一个历史阶段,“因为社会上文明过度,生活资料太多,工业和商业太发达,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参见[德]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

(20)[德]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

(21)同上书,第46页。

(22)对于列宁、斯大林与马克思的不同之处,还可参见[英]彼得·卡尔佛特:《革命与反革命》,张长东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16页。

(23)[英]彼得·卡尔佛特:《革命与反革命》,张长东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8页。

(24)《革命最后一定成功》,载《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09—510页。

(25)同上书,第510页。

(26)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75页。

(27)[英]彼得·卡尔佛特:《革命与反革命》,张长东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14页。

(28)英文维基百科之革命目录:http://en.wikipedia.org/wiki/Color_revolution,2010年10月6日。

(29)在一些国家,政权的反抗者们采取游击战争结合恐怖袭击的方法,来表达或试图推翻现有政权,如印度、尼泊尔的毛主义者的运动,就采取这种形式。现在(自2008年开始),尼泊尔的毛主义者已经掌权;但是印度的毛主义者仍然在诸如西孟加拉邦、安得拉邦等落后地区的深山野林中采取袭击行动。

(30)姜椿芳、梅益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488页。笔者查询了《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可惜都无法找到关于政治改革(或改良,Political Reform)的条目。故此处将仅采用中国大百科全书的定义。

(31)《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98页。

(32)杨光斌主编:《政治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01页。

(33)参见姜椿芳、梅益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488页;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21页。

(34)本归纳参照了《中国大百科全书》以及国内一些较有影响的政治学教材的归纳。可参见姜椿芳、梅益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488页;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01—404页;杨光斌主编:《政治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02页。

(35)参见[美]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张东东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57页。

(36)同上书,第358页。

(37)国内有学者(如王浦劬等)认为改革需以经济改革作为先导。但是这只是部分经验,从日本明治维新苏联的改革等他国经验来看,这未必是一般规律。

(38)见本书第二章之革命的定义和特征。

(39)摩尔就认为日德的改革基本上是“保守型现代化”,可参见[美]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张东东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55—358页。

(40)一般而论,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中是改良派,而到清末新政期间,又在与革命派的争论中成为保皇派,在民国还扮演了复辟主义者的角色。

(41)[苏]米·谢·戈尔巴乔夫:《改革与新思维》,苏群译,新华出版社1987年版,第49页。

(42)见《改革与新思维》第一章之“改革的思想根源”部分。

(43)此处参考国内较为流行的对政治改革模式的划分方法。可参见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07—409页。

(44)邓小平多次强调“我们把改革当作革命”、“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1—82页,第113—114页。戈尔巴乔夫也声称“改革就是革命”、“改革就是一个革命的过程,因为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的飞跃,是实质其本质特性的飞跃。”参见[苏]米·谢·戈尔巴乔夫:《改革与新思维》,苏群译,新华出版社1987年版,第55—60页。

(45)参见[美]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张东东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92、351页。

(46)[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17—318页。

(47)如晚清的戊戌变法、清末新政的失败,恰是辛亥革命成功的重要推动因素。

(48)[美]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张东东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58页。

(49)关于改革催生革命,还是替代革命的争论,可参见[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33—339页。

(50)[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19—328页。

(51)在我们看来,变革方式与变革模式仍存在区别。变革模式意味着具有独立的指导精神和理论基础,具有多种强有力的方式方法,能够独立促成社会变革。关于模式更为具体的论述可见本书第三章关于“变革范式”的论述部分。

(52)见维基百科网,http://en.wikipedia.org/wiki/Social_movement,2010年10月6日。

(53)[美]查尔斯·蒂利:《社会运动:1768—2004》,胡位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5页。

(54)[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08页。

(55)可参见http://en.wikipedia.org/wiki/Social_movement,2010年10月6日。

(56)[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09页。

(57)这两种社会运动的具体情况,可参见http://en.wikipedia.org/wiki/Rote_Armee_Fraktion,2010年10月6日;http://en.wikipedia.org/wiki/Zapatista_Army_of_National_Liberation,2010年10月6日。

(58)对此,赵鼎新先生的研究可以支持我们的观点,如他认为“社会运动追求的是社会改良和对社会运动成员有利的局部社会变革”,以及社会运动(如未被制度化)具有转变成为革命的可能,可参见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3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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