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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历程

时间:2022-11-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基于生命周期思想,从城市化进程来研究城市生命体周期波动。二是基于文化与城市的相互作用,从城市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研究城市。三是依据生产力变革划分城市发展阶段。人们对于城市发展的研究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的本身。本节主要对城市发展理论进行综述。当西欧国家开始城市化发展进程时,美国还是一个乡村国家。其中,德国着重研究城市的历史,法国侧重研究城市的地理环境研究,英国研究则着重于工业时代城市的社会状况。

随后,不同学科的国内外学者,相继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城市发展阶段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

一是基于生命周期思想,从城市化进程来研究城市生命体周期波动。詹姆斯·特拉菲尔在《未来城》中,将城市比作一个“像一座森林似的生态系统需要外来能量以维持功能……有生命循环会有死亡”。这一研究的代表人物有霍尔(P.Hall),霍尔于1971年提出的四阶段模型,是目前较为成熟的城市阶段理论,该理论将城市的发展分为诞生、年轻的增长、稳定、衰退等阶段,而且是循环发展的,在该理论中,还依据都市区内人口与产业迁移,将城市发展分为集中城市化、郊区化、逆城市化和再城市化四个阶段。

二是基于文化与城市的相互作用,从城市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研究城市。这一理论研究的代表人物是芒福德。芒福德指出,人类文化有两个基本的表征,一个是语言文字,另一个就是城市,城市对于人类文化的积累和进化具有重要意义,并且有特定的固有的规律,人类文明的更替发展,都与城市的发展紧密相联,城市作为文明孵化器和载体,体现人类文明周期性兴衰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的精神、风尚、艺术等比城市的物质形态更能体现出城市的风貌和文化,芒福德就把城市看作是其文化功能的体现,因为它更能反映城市在特定时期的生活方式和文化面貌。

三是依据生产力变革划分城市发展阶段。国内外学者均进行过此类研究,代表人物有大卫·克拉克(David Clark)。克拉克在其代表作《城市地理学》一书中,将城市发展过程分为两大时段,一是农业革命时期(即新石器时代),革命发生在大约公元前五千年的近东和中东,这一时期出现了清晰可辨的城镇和城市。二是工业革命时期,18世纪首先发生在英国的工业革命导致了大城市和大都会的成长,这两次革命成为前农业的、传统的城市与工业城市之间的分界线。[5]

综上所述,城市发展阶段分期研究是对城市的一种多元化研究,它试图对城市发展赋予一种历史逻辑,追求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从而对城市发展规律形成一般化的认识,这也有助于对正在发展的城市特别是中国城市进行定位

二、城市发展相关理论综述

人们对于城市发展的研究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的本身。不同时空对于城市发展的研究带有明显的时代特点和地域特色。本节主要对城市发展理论进行综述。

(一)城市发展理论研究的开端

早在公元前3500年左右,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出现了世界上的早期古代城市。随后,尼罗河流域和黄河流域也相继出现了一些城市。城市理论的发展大大晚于城市,直到14世纪,才有学者开始探讨城市发展与政治专制关系。

古代和中古是城市形成及发展的重要时期,而这个时期内尚未形成独立的城市科学,有关城市的研究和资料分散地存在于学者著述、地方志、编年史以及文学家、思想家的作品中。公元前300多年,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篇》可以说是西方城市理论研究的开端。《政治篇》讨论的全部都是希腊城邦。《政治篇》中讨论了城市的各个方面,包括社会、人口、家庭、伦理、贸易、宗教、政治、行政、组织、边防等等,甚至也涉及城市规模。亚里士多德认为,大城市是永远治理不好的,因为人数过多就难以建立秩序。他在自己的著作中一直把城市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实体加以关注。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也探讨过美好城市的蓝图,在《理想国》中,他构想了一个非常完美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是后来一连串的乌托邦主义者的开山鼻祖。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阐述的很多城市原理为后来学者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关于城市的构想被随后的奴隶战争所淹没,一千多年后的11世纪左右才重新受到重视。随后英国的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在著名的《乌托邦》中,重新设计了一个理想王国,他是最早的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之一。

(二) 20世纪前的城市发展理论

随着城市的发展,研究城市的学者逐渐增多,主要是集中在欧洲地区。

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很多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围绕城市发展问题,创立了许多理论学说。当西欧国家开始城市化发展进程时,美国还是一个乡村国家。因而早期城市发展理论多展现在欧洲学者的成果中。

1.17、18世纪欧洲的城市发展理论

在17、18世纪的西欧,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第一批工业城市相继形成。在开矿、筑路、航海、通商的同时,一批古代城市的遗址亦相继被发现或被重新考察。城市研究首先在英国、德国和法国三国重新开展起来。其中,德国着重研究城市的历史,法国侧重研究城市的地理环境研究,英国研究则着重于工业时代城市的社会状况。

这个时期,产生了一些有影响的学者和著述。主要集中在考古方面、社会考察方面、城市综合发展方面等。当时比较著名的是“田园城市”的提法,英国于1899年建立了田园城市协会,后改名为田园城市和城市规划协会,田园城市运动发展成为世界性的运动,对后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2.18、19世纪欧洲的城市发展理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出现了很多社会学家、经济学家,这些学者围绕城市发展主题,创立了许多理论学说,影响深远,推动了城市理论的发展。

德国学者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是早起研究城市发展理论的代表性学者之一,他的著作《社区与社会》是第一部从传统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城市问题的专著,在书中,作者重点论述城市社会学的两种基本形式,即“社区”和“社会”,这是任何群体组织中都必不可少的两个结构要素。

另一个德国的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他对传统城市发展理论也做出了较大贡献,韦伯的代表作品《城市》(The City)直接受欧洲城市发展的启发。韦伯认为欧洲城市发展受到基督教、亲属团结程度等方面的影响,而亲属团结利于统一的城市社区建立。

早期社会学家中阐释城市居民与组织分化比较清晰的是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其代表作是《大都会与精神生活》(The Metropolis and Mental Life),与其他学者强调城市生活对社会组织的影响相比,格奥尔格·齐美尔明确指出,所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的类型都源于人的动机、兴趣和精神状态,他认为城市发展既解放着人类又限制着人类。一方面,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社会的发展,人们更加追求客观性和合理性,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升;另一方面,人口膨胀、高密度和快节奏的城市生活又给市民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可见,早期社会学家很早就关注到城市发展对人们思维方式和心理情绪的影响。对此又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是以滕尼斯为代表的古典社会学理论,认为城市的发展不应该倡导和鼓励社区的存在,社区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微小,顶多以比较微弱的形式存在,这种观点被总结为城市的发展将失去社区。另一种认为,城市的发展培育和丰富了众多文化,带动都市村庄的快速发展,该观点认为城市的发展将促进社区的发展,且城市的发展为人们参与一个或多个有限义务团体提供了可能,并且只有少数团体基于地区的观点被总结为改造的社区。

所以,早期社会学家对城市化引起的文化问题、村庄和社区发展问题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在欧洲早期城市与城市理论的发展过程中,除社会学者对城市研究给予比较多的关注之外,经济学家、人口学家等关于早期城市研究也取得了很多成果。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从社会分工角度阐述农业、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关系,认为“要先增强农村产品的剩余,才谈得上增强城市”[6]。还有伯克(Burke)的《法国革命论》(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和冯·吉尔克(Von Gierke)的《德意志团体法论》等著作都表明工业化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拉力”因素和农村人多地少的“推力”因素,促使很多居民从农村地区迁移到城市中心。

3.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城市发展理论

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美国城市的发展和崛起,城市发展的理论重镇才逐渐由欧洲转移到美国。1860~1920年,美国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东北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和南部等地区依次迈入城市化高速发展的轨道。随着美国不同地域城市化的兴起和迅速发展,城市发展理论的重镇逐渐从欧洲转移到了美国。

(三) 20世纪以来城市理论的发展

20世纪是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开始形成的时期,随后,城市发展研究开始深化。

1.20世纪初期的城市发展理论

英国学者、苏格兰人帕垂克·盖迪斯在城市发展研究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在《城市发展》和《城市演化》两本著作中,他奠定了城市和区域发展的思想基础,同时开创了城市社会学的研究。德国经济学家韦伯于1909年发表了《工业区位论》,系统地提出了工业区位理论,对城市工业发展与布局以及工业区位的选择等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1924年,英国学者H.A.费特发表了论文《市场区域的经济规律》,论述了城市区位,加深了对城市经济的研究。1925年,英国经济学家罗伯特·帕克(Robet E.Park)、伯吉斯(E.W.Bllygess)通过对当时新兴大城市芝加哥的调查,总结出城市人口流动对城市功能地域分异的五种作用力:向心、专业化、分离、离心、向心性离心。德国经济学家克里斯塔勒发表了《德国南部的中心地》,提出了中心地理论,对一定区域内的城镇等级、规模、数量、职能间的关系及其空间结构的规律性进行研究与概括。

20世纪最初的几十年,也是美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一些社会研究者开始关注到纽约贫民窟的群体生活,最出名的城市研究专家以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家为代表。如罗伯特·帕克(Robert E.Park)对城市中的人口、邻里关系和职业进行了深入研究,其著作为《人类移民与边缘人》(Human Migration and the Marginal Man)。罗伯特·帕克将生态学的理论引入社区研究,提出“人类生态学”的概念,创立了城市社会学。另一个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家探讨了城市发展与家庭结构变化之间的关系,特别关注以农场家庭为特征的“家庭主义”社会,并逐渐让步于“个人主义”社会,这是一种新的群体类型。伯吉斯还提出了同心圆城市地域结构理论,认为城市以不同功能的用地围绕单一的核心,有规律地以同心圆的方式向外扩展,将城市的地域结构划分为中央商务区、居住区和通勤区三个同心圆地带。

此外,芝加哥学派的路易斯·沃斯(Louis Wirth)在1938年发表的一篇名为《城市生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Urbanism as a Way of Life)的论文,探讨农村与城市生活方式的不同,这篇文章成为城市社会学、环境心理学和城市地理学领域具有影响力的论文之一。作者认为城市社会关系具有肤浅、隐蔽、竞争和注重应用性的特征,并建构了20世纪社会学的理想模型。

2.20世纪中期以来的城市发展理论

20世纪中期以来,经济学界、地理学界等关于城市的理论的研究逐渐深入,涌现出很多专家与诸多研究成果。这一时期的城市理论研究不再仅局限于欧洲和美洲,其他地区的学者也开始关注城市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城市发展理论。

第一,克里斯特勒中心地理论。1933年,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特勒(W.Christaller)在其著作《德国南部的中心地》中提出中心地理论,该理论被认为是本世纪人文地理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它是研究城市群和城市化的基础理论之一,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地理学的建立基础之一。该理论第一次把区域内的城市空间分布系统化,提出城镇体系的组织结构模式,阐明了中心地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状态,指出中心地和城市等级体系受市场最优、交通最优和行政最优三原则支配,这对城市商业区位发展与区域规划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后来部分学者又对中心地理论进行完善和实证研究。其中,以英国K.J.巴顿和保罗·克鲁格曼为代表。K.J.巴顿的代表作是《城市经济学:理论和政策》,在该文中,作者对城市理论进行了丰富与发展;还有保罗·克鲁格曼的《发展、地理学与经济理论》等著作,将空间纳入经济学分析,强调经济增长中的地理因素,创立了新经济地理学。

第二,二元经济发展模型与费景汉-拉尼斯模型。美国经济学家威廉·阿瑟·刘易斯(William Arthur Lewis)于1954年出版了《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第一次从人口迁移的角度系统阐释二元经济理论模型,表明了发展中国家贫困的原因。随后,拉尼斯(G.Ranis)和费景汉(John C.H.Fei)对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从动态角度研究农业与工业均衡增长的二元结构理论,形成著名的刘易斯-拉尼斯-费景汉模型,该模型强调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现农业剩余是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重要条件。

第三,佩鲁的增长极理论。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rancois Perroux) 1950年首次提出增长极理论(Growth Pole Theory),也称为发展极理论。该理论被认为是西方区域经济学中经济区域观念的基石,是不平衡发展论的依据之一。增长极理论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平衡发展只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逐渐向其他部门或地区传导。因此,应选择特定的地理空间作为增长极,以带动经济发展。佩鲁认为增长并不是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以不同的强度出现一些增长机制,然后通过各种渠道向外扩散,并带动这些地区的发展,以至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该理论最初主要研究创新产业的关联效应,后来被广泛应用到经济增长的空间研究中,并逐步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学中经济区域观念的基础理论。增长极理论是典型的非均衡发展理论,强调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揭示区域空间结构的形成与发展。

第四,缪尔达尔-赫希曼模型。瑞典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缪尔达尔(K.G.Myrdal)在其1944年出版的《美国的困境:黑人问题和现代民主》一书中提出了的“累积因果理论”,认为市场的力量倾向于增加而不是减少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扩散效应对落后地区有利,而回波效应对落后地区不利,由于前者远小于后者,生产要素从落后地区向先进地区流动,发达地区的发展以抑制落后地区的发展为代价,这样就形成地区之间不平衡发展的力量;赫希曼(Albert O.Hirschman)认为,从长期来看,涓滴效应将足以缩小区域差异,如果极化效应较涓滴效应占优势,国家作为一种均衡机制也会予以纠正,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心区与外围区之间的差别会逐渐消失。

第五,“核心—边缘”理论。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J.R.Friedman)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核心—边缘”理论。他认为发展作为一种由基本创新最终汇成大规模创新系统的累积过程,通常源于为数不多的变革中心,并从这些中心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向其他地区扩散。其中,创新变革的中心城市“核心区”通常是大都市区,特定空间系统内的所有其他地区称为“边缘区”。在区域经济增长的同时,必然伴随经济空间结构的变化,即经济增长逐步由核心区向边缘区扩散并取得空间一体化的过程[7]。弗里德曼按工业化程度的差异将经济空间结构的变化分为四个阶段:前工业化阶段、早期工业化阶段、向工业成熟期过渡阶段和空间组织完全成型阶段,每个阶段都反映了核心区与边缘区之间关系的变化。

第六,田园城市理论。1902年,埃比尼茨·霍华德(E.Howard,1850~1928)著有《明日的田园城市》一书。霍华德不仅总结了各种实践经验,还提出了一条基本原理,通过规划设计,田园城市不仅可以融合城市与乡村的优点,而且能够避免两者缺点的产生。更重要的是,霍华德与人合作创办田园城市先锋公司(Garden City Pioneer Co.,Ltd.),在伦敦北部建成第一个完整的田园城市——莱切沃斯(Letchworth)。

三、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历程

城镇化(Urbanization)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内容的城市发展演进过程。Urbanization一词一般译为“城市化”,主要用于说明国外的乡村向城市转变的过程。由于Urban包含有城市(City)和镇(Town),世界上许多国家镇的人口规模比较小,有的甚至没有镇的建制,Urbanization往往是指人口向City转移和集中的过程,故称“城市化”;中国设有镇的建制,人口规模与国外的小城市相当,人口不仅向City集聚,而且向Town转移,这也可以看成是“中国特色的城镇化”的一个特点,为了表示与外国的差别,有学者把中国的Urbanization译为“城镇化”。

(一)城镇化的定义和发展

不同学科从不同的角度给予城市化各自的解读,并最终形成了跨学科的综合性涵义。赵峥(2011)认为对城市化的理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经济学认为,城市化是乡村经济向城市经济的转化,是各种非农业发展的经济要素向城市集聚的过程。人口学认为,城市化是农、队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并在城市集中的过程。地理学认为,城市是地域上各种活动的中枢,城市化是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引起的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农村居民点形式向城镇居民点形式转化的全过程:认为城市化是居民聚落和经济布局的空间区位再分布,并呈现出日益集中化的过程。社会学认为,城市化是指传统的、落后的乡村社会向现代的、先进的城市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人类学认为,城市化是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过程,即从乡村生活方式向城市(镇)生活方式发生质变的过程。历史学认为,城市化是人类从区域文明向世界文明过渡中的社会经济现象。城市规划学认为,城市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的定义,城市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通常,人们主要以城市化率即城市人口与总人口的百分比及其变动作为指标来衡量城市化程度的高低和进程的快慢,其计算公式如下:城市化率=城市人口总数/人口总数。

自从城市形成以来,对于城镇化的研究一直未曾停止过。国外对于城市化的研究始于欧洲的工业革命以后。早期的城镇化的研究主要是分析城镇化的产生和发展,这一时期的城镇化研究理论体系还未形成,如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保泰罗的《城市论》、马克思的《资本论》。在之后的很长时间中,很多学者从历史学、社会学、地理学等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但城镇化一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研究理论体系。塞尔门在《城市化的理论问题》中第一次使用了“城市化”一词,书中将“城市化”和“乡村化”区分开来。塞尔门又在1867年《城镇化基本原理》中首次提到“城镇化”一词。在这一阶段的研究中,比较具有影响的是从区位理论对城镇化进行的分析。德国经济学家屠能(J.H.von Thuen)于1826年在其《孤立国对于农业及其国民经济之关系》文中提出农业区位论,韦伯(A.Weber)于1909年提出工业区位论,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W.Christaller)于1933年提出中心地理学说,经济学家廖什(A.Losch)于 1940年发表《区位经济学》,都在逐渐充实了经济地理学的理论内容。

随着城镇化的持续发展,发达国家学者们研究的焦点开始转移到城镇化快速增长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上。1912年皮埃里·克里斯基的《城市化:历史的、地理和经济的研究》; 1921年格拉斯的《欧美大城市经济之发展》; 1938年沃思的《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城市化》都是这一阶段的代表。刘易斯(W.A.Lewis)的两个部门人口模型以及后来的费景汉(John C.H.Fei)、拉尼斯(G.Ranis)和乔根森(D.W.Jorgenson)、托达罗(M.P.Todaro)等人分析了人口从农村向城镇流动的一般规律。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在对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作了研究后指出:“一个城市在其规模达到30万人以后,就会失去其规模效益。相当经济的办法是应该发展大批的农村小城镇,每一个小城镇都拥有一些工厂、电站、中等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一些能够吸引居民的设施。”刘易斯在这里指出了城市的适度规模问题。佩鲁(F.Perroux)、缪尔达尔(G.Myrdal)、赫希曼(A.D.Hirsthman)等人指出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现象,并对发展不平衡的原因进行了实证分析。E.霍华德(Ebenezer Howard)的“田园城市”则提出了使各区域相对均衡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相应的策略。

近几十年来,人类社会的发展由农业推动时期、工业推动时期进入到城市推动时期。各学科对于城市化的研究开始相互渗透。这一阶段,城市化作为一种世界性经济社会现象在各国迅速展开,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各国的城镇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扩展和深化,城市与乡村、城市与城市间的联系和交往日益紧密起来。国外学者根据20世纪70年代后世界城镇化发展的特点,进行了大量的新的研究,并有了新的进展。例如:美国城市规划师贝利(B.J.Berry)首先提出的“逆城市化”现象的研究;美国城市地理学家诺瑟姆(1975)关于城市化阶段的研究,指出了城市发展过程的生长曲线,把城市化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并深入分析了每个阶段人口流动的不同特点;也有学者认为人口迁移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

我们对于城镇化问题的研究,不能单单从某个因素来分析,而且劳动力的迁移并不总是个人行动,家庭的原因也非常重要,劳动力的迁移是与家庭共同商量的结果,而“关系网和地缘、亲缘关系”式的迁移是一种广为人知的迁移行为模式。Seeborg等人(2000)对中国城镇化问题进行研究后,指出政府必须努力消除一系列的制度障碍,并用经济劳动力来鼓励农村人口迁移等。

(二)中国城镇化发展历程

中国城镇化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本节主要是依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分割点,将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分成三个阶段。即为建国初到1978年的改革开放前的城镇化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到1992年城镇化恢复发展阶段、1992年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立阶段的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的城镇化全面推进阶段。在我国城镇化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国城镇化发展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显著成就。但由于城镇化方针与道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受历史条件和特定政治经济环境所影响,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也经历了历史性的曲折发展阶段,甚至伴随经济发展政策出现过停滞不前的状况,由此体现出城镇化发展方针与道路的曲折性。

1.1949年至1978年改革开放前的城镇化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时,中国的城镇化率非常低,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当时城镇人口所占的比重只有10%左右,远远低于当时世界平均城镇化水平,因此,中国的城镇化建设的基础相对较差,中国城镇化的起点相对较低。从1949年到1978年,中国的城镇化经历了从初步发展到波动徘徊再到停顿不前的阶段。

(1)首先是1949年到1957年的初步发展阶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发展的中心环节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城市生产,这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把消费的城市变成生产的城市,城市中其他的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并为这一中心服务的。这一方针统领着建国初期的各项城市工作。“一五”时期执行了“项目带动,自由迁徙,稳步前进”的城市发展方针。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是“一五”计划的核心,与“一化三改造”同步,中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建设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逐步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态转入了以苏联模式为示范、以重工业为中心、以计划经济体制为核心的工业化与现代化发展路径,这是由我国当时所处的特定国内国际历史条件决定的。

1953年到1957年,国家城市建设把力量集中在156项重点项目所在地的重点工业城市,推行了城市对农村开放、重大项目建设拉动农民迅速进城的“项目带动,稳步前进、自由迁徙”的城市发展方针。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公布后,镇被明确规定为属县领导的与乡或民族乡同级的行政区域。1955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建国后第一个市镇建设法规《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决定》,同年12月又颁布了《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决定》,使城市发展逐步步入规范化轨道,极大地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到1957年,中国城市数量已从建国之初的135个增加到176个。[8]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逐步实施,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迅速开展,当时“一五”计划重点发展重工业,经济建设的规模空间扩大,工业化水平也快速攀升,在重点发展能源、机器等重工业的过程中,中国随之兴起了一大批新型的工矿业城市,城镇化的建设脚步加快,而且当时对一些老的工业城市包括西安、兰州等进行了改造、扩建,在此过程中,工业兴起大力推动了城市建设。因此,“一五”建设促进了城镇化的初步发展。

(2)其次是1958年到1965年的徘徊发展阶段。

此阶段城镇化发展起伏较大。经过“一五”经济建设的推动,中国城镇化得到了初步发展,由此给城市带来的压力也日益增加,为控制农业人口迁往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经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958年1月9日以“共和国主席令”颁布施行。该条列严格划分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使得中国城镇人口快速下降。而同期经济建设的热情高涨,要求从农村招收大量的工人,以促进城市的繁荣发展,但此段时间的经济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并不能满足城市化的要求。后来受三年自然灾害和中苏关系变动的影响,中国城镇化发展缓慢。

从1958年到1965的八年间,经济发展波动大,城镇化处于徘徊发展阶段。为了恢复经济,1958年至1962年的“二五”时期党中央制订了执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发展方针,动员更多的城市劳动力回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大规模压缩城市人口。随后又进一步制订了相关的政策,加强对国民经济的调整,此后城镇化水平开始缓慢提高。从1961年到1963年底,全国共下放城镇职工1887万人,减少城市人口3000万人,城市人口比重下降到16.8%。1963年12月中央又下达了《关于调整设置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要求撤销不够设市条件的市,缩小市的郊区,提高设镇标准,规定人口在3000人以上,非农业人口占70%的可以设镇;人口10万,非农业人口80%以上的可以设市,而且规定城市人口和集镇人口只包括市和镇中的非农业人口,缩小了城镇人口的统计范围。据统计,到1964年底全国共撤销39个市,使城市数减至169个;到1965年底,全国共撤销1527个镇,使建制镇减至2902个,国家城镇化水平在18%左右。

(3)第三是1966年到1978年城镇化暂停发展阶段。

在此期间经济发展基本停滞,城镇化发展也处于暂停阶段。1966年到1975年的“三五”“四五”期间,我国执行了“控制大城市规模,搞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方针。1964年,国务院召开了工业交通和农业的长期规划会议,对“三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和主要指标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国家计划委员会提出了“三五”计划的初步设想,规定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农业,解决人民的衣食问题、努力突破尖端技术,加强国防建设、发展交通、商业、文教和科研等事业等。但随后是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受当时“备战、备荒”的国家战略和大搞“三线”建设、“不集中建大城市”的指导思想影响,1700多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千万干部下放农村劳动,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撤离城市,投入到“三线”建设中,城镇化建设基本处于停滞阶段,1966年当时的城镇人口比为17.86%,而到1978年中国城镇人口率为17.92%,增长比例非常小。1976年至1980年,中国城市发展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困难,当时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失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加上当时人口暴增,生育进入高峰期,且知识青年回城就业的压力明显增加,这种情况在大城市尤为突出。在这种形势下,1978年全国第三次城市工作会议确立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多搞小城镇”的城市发展方针。城市数量由1978年的190个发展到1980年的223个,城市化水平相应地由17.92%提高到19.39%。

2.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发展时期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此段时间经济逐渐恢复,城镇化也得到了长足发展。

(1)第一是1978年到1981年以农村改革来推动城镇化发展的阶段。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解决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制订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正式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计划指标作了较大幅度的削减,开始扭转经济形势继续恶化的局面。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国民经济失衡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坚持把农业放在重要位置。而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的农村改革,极大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率也快速提高,农业大发展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是城镇化发展的有力支撑。1980年国务院批转了《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提出了但并未执行“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方针。

(2)第二是“六五”时期的改革重点转向城市的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重点从农村推向城市。1984年10月,民政部放宽了建镇标准,是促使此后建制镇数量迅速增加的主要制度性因素; 1984年10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提到:“凡申请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及时办理入户手续,统计为非农业人口。”新的户籍管理政策和市镇标准的建立,大大促进了中国城镇尤其是小城镇的发展。中国建制镇的个数从1981年的2678个迅速增加到1985年的9140个,城市个数由1981年的226个,增加到1985年的324个,城镇化水平也由1981年的20.61%上升到1985年的23.71%。

(3)第三是1984年到1992年以产业结构调整来推动城镇化发展的阶段。

此阶段着重对产业结构调整来促进城镇化的快速发展。1986年4月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七五”计划对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规划,明确提出进一步促进轻工业和重工业的稳步发展,同时加快能源、交通、通信等工业的建设,着力发展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等。1990年审议通过了“七五”计划,提出对产业结构进行积极调整,促进产业机构优化升级。经过这段时间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国的经济结构也逐渐理顺,这是提升中国城镇化的重要动力之一。而同时,此阶段的经济结构调整中,中国的中小城镇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沿海地区涌现了大量新型的小城镇,城镇化发展速度开始回升。1986年到1990年的“七五”计划执行期间,国家明确指出了“坚决防止大城市过度膨胀,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城镇”的城市发展方针。199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也提出“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方针。

3.1992年至2002年的快速发展时期

1992年春天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也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从1992年到2002年的十年里,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

(1)第一是1991年到1995年以建设大城市为主的阶段。

1991年到1995年的“八五”计划执行期间,国家实际执行了“开发区建设拉动大城市发展”的城市发展方针,中国进入以开发区和大城市建设为主的阶段,实际执行了以开发区建设拉动大城市建设为主的发展方针。城市化以大城市扩大为主要特征,城市数目由1991年的479座增加到1995年的640座。在开发区和城市房地产建设热潮中,城镇化化进程速度较快。城市化水平由1990年的26.41%提升到1995年的29.04%。以1992年春天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当年10月中共召开十四大为标志,中国进入了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这一时期,以开发区的建设为主要的经济发展形势,经济特区的建立,沿海城市“三来一补”企业,都吸引和容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建设呈现出原有城市改造开发区建设和建立国际大都市并行的趋势城市化逐渐由量的扩张过渡到量与质共同提高的阶段。

(2)第二是以发展小城镇为主的城镇化中期阶段。

1996年至2000年的“九五”计划执行期间,国家实际执行了“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突出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发展方针。1995年9月28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第一个中长期计划,是一个跨世纪的发展规划。国务院于1997年6月10日批转了公安部《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允许已经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有序地向小城镇转移,促进小城镇和农村的全面发展”; 200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意见》。在这些政策的支持下,中国小城镇数量由1995年的17532个增加到2000年的20312个;而城市数量变动不大,由1996年的666座先增加到1997年的668座,后又减少到2000年的663座。城市化水平由1995年的29.04%提升到2000年的36.22%,进入城市化发展的中期阶段。

(3)第三是多样化城市发展阶段。

“十五”时期执行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市发展方针。2001年至2005年的“十五”计划时期,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把推进城市化提升为国家战略,并正式提出多样化的城市发展方针,明确指出要完善城镇体系,完善城镇体系的基本任务是,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推进城镇化,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城镇的经济实力,提高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要立足于城镇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各具特色的城镇经济。健全城镇功能,要根据城镇的功能定位和规模,面向未来、合理布局、量力而行、完善系统,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服务及居住服务功能。此阶段,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较快,由2000年的36.22%提高到2005年的42.99%。

4.2002年至今全面推进阶段

2002年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城镇化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国城镇化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城镇化建设的内涵更加丰富。可以认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已经初步形成。根据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近年来,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城镇化战略,始终把它作为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始终作为解决农业和农村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1)第一是明确提出特色城镇化道路。

2002年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也在城镇化。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并且明确规定了“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的思路。党中央在十六大上提出了国家发展的新理念,即在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集中精力转变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此后,党中央又进一步提出了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理论创新,表明党中央已经把转变增长方式视为本轮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志。2003年10月,党中央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统领了上述发展新理念,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2003年7月28日胡锦涛在讲话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的城市发展也在逐渐摆脱粗放的发展方式,开始向内涵建设、精品建设的方向发展:创新型城市、生态型城市、信息化城市,推广城市文明促进农村地区全面发展。

(2)第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阶段。

2006年到2010年的“十一五”时期,我国执行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健康城市发展方针。2005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9]

党的十七大指出:“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进一步指明了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方向。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提出,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在2011年到2015年的“十二五”时期,我国执行“城市群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积极稳妥城市发展方针。201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若干城市群为依托、其他城市化地区和城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化战略格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积极挖掘现有中小城市发展潜力,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10]

(3)努力提升城镇化质量阶段。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在提高城镇化质量上下功夫。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在具体发展战略中,提出“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发挥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同时,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此次会议对城镇化的历史定位和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提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此次会议还强调,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同时,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注释】

[1]周天勇,城市及其体系起源和演进的经济学描述[J],财经问题研究,2003.7

[2]武文霞.城市发展内涵及其相关理论演进——基于城市化与郊区化的视角[J].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4,2.

[3]朱铁臻.城市现代化研究[M].北京:红旗出版社,2002.

[4]郑国.城市发展阶段理论研究进展与展望[J].城市发展研究,2010,2.

[5]王挺之.城市化与现代化的理论思考—论欧洲城市化与现代化的进程[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

[6]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孙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2

[7]盛光耀.城市化模式及其转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56.

[8]李梦白.我国城市发展的基本方针[J].瞭望,1983,(2): 9-11.

[9]姜爱林.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发展的历史变迁[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5): 46-51.

[10]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1年3月16日,http://www.gov.cn/2011lh/content_18258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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