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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

时间:2022-09-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张秉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二)解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协调这种矛盾,而不是激化这种矛盾。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得从构建人与人的和谐关系做起。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

张秉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1978年到2003年,中国国国生产总值从1473亿美元增长到14000多亿美元,年均增长9.4%,经济总量居世界第六位,进出口贸易居世界第四位,中国的人均GDP已突破1000美元,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各项社会事业全所进步,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但是,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个首要的任务是:要对中国作一个全所而又深刻地认识。毛泽东同志曾经精辟地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不错,对于现代化建设时期的中国人来说,如果不了解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国情,那么,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就等于纸上谈兵。我们知道中国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十分巨大。特别是像三农问题,城乡贫富差距问题,就业问题,阶级阶层问题等等,都是目前中国国所面的的严的社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会影响到全局。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可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我国社会发展目标的准确定位,也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项有效举措。

一、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解

(一)解读“和谐社会”

1.“和谐社会”的历史渊源。中国古代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在文化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动荡而又多元的时期,也是一个在社会秩序和价值观念上大裂变、大调整、大组合的时期。在那个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者面对尖锐的社会矛盾,周游列国,对治理国家的诸种问题进行了深刻地思考,并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的治国安邦理想,其含义是指道德高尚的人追求人与人素之的互补、和谐与合作,而不是他们素之的不同。儒家更加强调人性本善,强调仁爱与“天人合一”,实际上就是强调人与人素之通过矛盾的调和,以求社会矛盾的缓和,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可见,中国的先哲们早就具有追求和谐社会的朴要思想。

在西方思想史中,我们看到了古希腊的哲学家柏拉图对《理想国》的描述,后来看到了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以及圣西门、欧文、傅立叶等空想社会主义者对社会的美好构想,直到马克思等无产阶级思想家,他们都把和谐作为思想的范畴,对社会和谐做了大量的描述,虽有些不切实际,但有些却很深刻。

2.“和谐社会”的现实阐释。正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可见,和谐社会就是要组成社会系统的各要要素之形成相互交融、彼此适应、相辅相成的状态;既要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又要强调人与人的和谐;既要达到内部各阶层、各群体素之的和谐,又要实现宏观整体社会的有序运作;既要经济、政治、文化等各要要内部的和谐,又要形成各要要素之的协调与和谐关系。和谐社会应该是充满创造力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

(二)解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三层含义。第一,这个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不同于以往任何其他性质的社会,它具有独特的内在的本质规定性。邓小平科学地将社会主义的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在各方面都能体现和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第二,在中央和胡锦涛主席的表述中,这个社会应该是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第三,在我看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没有任何矛盾与冲突的社会,相反,它是在统筹多方关系、化解多方矛盾、协调多方利益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社会。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人产生于自然界,但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又不断地改造自然界,不断地人化自然界。人与自然界时刻处于矛盾之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协调这种矛盾,而不是激化这种矛盾。恩格斯曾经告诫过人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我们要继承和弘扬我们民族“天人合一”的大智慧,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人和睦相处的社会。人与人的交往形成了十分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是复杂的,有时是和谐的,有时则是矛盾的。而和谐的社会关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我始终认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作为人的生活,我们必须探究由所有文明确定的那种相互交替和辉映的道路,在那里,人的存在本质上不是邪恶,而是和谐与至善。当前,我们应当承认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和谐,而且在社会经济成分和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的今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一是矛盾利益性突出。二是矛盾触及的层次加深。三是矛盾的复杂性加大。四是矛盾的对抗性增强。试想一下,在我们的社会如果每个人因为地域不同遭排挤;因为民族或性别不同受歧视,那么,我们勾画美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够实现吗?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得从构建人与人的和谐关系做起。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社会自由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脱离了社会的人和脱离了人的社会同样是没有意义的。可以说,人与社会是辨证统一的整体,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方另,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会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培养出千千万万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有四人来,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身处在什么地方,具有何等身份?你都将隶属于这样或那样的组织;也不管人变成了什么,我们所说的文明进步或文化是什么意思,这些都是人类社会组织起来的结果。一个组织的团结不是自发产生的,它需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在当代中国,这个领导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社会的领导核心,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肩负着教育人民、引导人民的重任,都是把全社会团结起来、凝聚起来的主导力量。中国共产党必须继续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5)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经济利益共同体。首先,整个社会具有共同的利益。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是全社会共同的根本的利益。只有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得到实现,各阶级、阶层、集团或个人利益才能得到保证。其次,社会的各阶级、阶层、集团或个人还有自己的具体的特殊的利益。和谐的社会是存在竞争的,但是,这种竞争不是以损害和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相反,而是建立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这样既保护了自己和他人的利益,也为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实现做出了贡献。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

(6)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有着共同价值信仰和道德法律规范的社会。—个人不能没有信仰,因为失去信仰的人是可怕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共同的价值信仰和道德法律规范是整个社会团结和谐的纽带。邓小平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么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有着共同价值信仰和道德法律规范的社会。一旦价值信仰形成后,就会成为全社会共同的精神支柱。在规范和凝聚社会方面,道德法律必不可少。共同的道德行为规范具有普遍约束性,它属于广义的纪律的范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当今社会,道德滑坡现象、诚信危个等都使全社会的道德行为规范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因此,法律为我们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在我看来,一个民主的社会,一个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一个和谐良序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如果能够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我们的社会又何尝不是一个机会、权和规则平等的社会?所以,走法制社会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总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内涵与外延非常丰富的社会,当然,它同时也是一个各方面都有待发展和完善的社会。我认为,建设这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而又艰巨的过程。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1)理论意义。从理论上来讲,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传统和谐观念的批判性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注重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身心的和谐发展。所谓“天人合一”、“中和为用”、“天下大同”等皆有此意。当然,我们传统文化所讲的和谐主要是一种低层次的自在性的统一,其中对立的各种关系尚未经过完全充分的发展,而我们现在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把各种错综复杂的种矛关系充分展开以后,经过博弈与均衡所形成的一种高层次的动态、稳定、内生的自为性和谐。但它已经包含了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与借鉴,并赋予了新的内涵。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观点是对千百年来人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一种新超越。人类社会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它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往往我们会当然的认为自己所处的社会制度是最好的,也是最完美的。这种历史的局限性导致了人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相互嘲讽与指责。在现代,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不仅面临着国内的种种矛盾,而且还要抵制外国资本主义的威胁与攻击。我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表面上是一种缓和性的社会,但实质上它是一种和谐而又高效的社会。再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观点是马克思基本原理与中国当代现实相结合的新的理论突破,是对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历史性运用与时代性阐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异化劳动的分析表明,市场经济下的分工秩序与社会结构,蕴含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的异化与矛盾,而使人成为自然界和自身社会关系的主人,实现人、自然、社会三者的和谐统一,则应是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崇高目标。这也说明我们的社会还未达到这种境界,而是在向这一崇高目标迈进。

(2)现实意义。从国内与国际的形势来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具有现实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本身就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丰富与发展。同时又开创了探索人类现代化发展的新模式,现代化到底如何走?在西方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后现代主义等各种思潮纵横交错。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绝不能照抄照搬国外的现代化发展模式,而是在立足我国传统与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外国先进经验而避免其失误,扎扎实实地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有机发展、整体和谐的现代化道路。当然,现代化道路是一条充满风险的道路,但是,只要我们转变观念,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全面协调各种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好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才会实现。

二、中国社会目前存在的“不和谐”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中国社会整体运行良好,但到目前为止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使整个社会显得很“不和谐”。所以,中国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现实针对性。我们都知道,当我们过分地强调社会需要和谐的时候,往往是因为在这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当然,“和谐”与“不和谐”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说明目前的社会存在着“不和谐”的问题。我们知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我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化,原有的利益格局已发生调整、分化,社会问题开始凸现,利益冲突开始激化。我们要清醒地认识中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同时要看到三农问题、贫富差距问题、就业问题和阶级阶层矛盾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一)三农问题十分棘手。在中国,我们把农村、农业和农民的问题简称为“三农问题”。我认为,三农问题是目前中国社会最不和谐的社会问题之一,也成了制约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我们知道,目前,持农村户口的人占了中国人口总数的72%左右,实际居住或户口在农村的人约有64%,也就是说,有8-9亿人在农村居住或户口在农村。这一部分人占了中国人口的大多数,是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如果说,农业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农村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农民一直处在贫穷的边缘,那就会导致内需不足,城乡矛盾加剧,从而无法期待经济的持续增长。更重要的是,如果农民对政府不满意,产生心理失衡,中国社会的安稳团结和和和平稳就难以得到保障。在200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可见,解决三农问题,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解决三农问题十分棘手,其主要矛盾和问题:一是粮食进一步增产和农民进一步增收的难度加大。因为粮食播种面积连续5年减少,粮食产量持续下降,即使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也不明显。常言道:“民以食为天”,所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纯收入,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至关重要。二是农村的基础设施差,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为农村远离城市,远离现代文明,道路不通,信息不畅,受教育程度低,可以说这些都使占我国人口大多数农民这一社会群体成为竞争社会的弱势群体。比如说,煤矿的瓦斯爆炸和透水事故,受到伤害的大都是农民工朋友。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这也是社会不和谐的重要方面之一。

(二)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当前,也许人们谈的最多的就是不同社会群体的不同收入和不同生活状态问题。虽然在特殊的历史阶段,出现贫富差距、城乡差距以及区域差距是正常的现象。但是,一个和谐的社会,这种差距不应是悬殊的。而目前我们的社会则不然,这些以利益为焦点和核心的社会差距在逐步拉大。我想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由于我国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使中国社会被一分为二:城市和农村,与此相联系的是城市人和农村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工人和农民。我们之间存在着一条不均逾越的鸿沟,分别被纳入到不同的制度和体制之中:工人和城市人被纳入到国家劳动就业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之中,享受着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的一切方面的优惠待遇;而农民和农村人则被排除在这个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自己负责自己的劳动和生活,自己安排自己的命运。在2004年8月份我们参加的关于中国西部省份社会经济发展监测研究的大型调查中,也深刻地体会到了农民的越贫,他们在社会保障方面是一片空白。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一种制度性歧视。富资料表明,我国收入差距拉大已持续了20年。2004年,全国与最富有的10%的家庭与最贫穷的10%的家庭,人均可支收入差距超过8倍,基尼系数逼近0.47;2003年,东部地区人均GDP分别相当于中部和西部地区的1.9l倍和2.38倍。以上的数据和事例使我们看到,目前中国的越越差距还在扩大,这将直接导致了社会的不和谐。

(三)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失业继续存在,就业压力加大,这是我对中国目前就业状态的总看法。中国不光应看到那些具富里程碑式的成就,更应该看到潜伏着的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就业问题就很突出的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在20世纪80年代,我们的城市失业率才是1.8%,而现在已达到4.6%左右,在20年的时间里,失业率上升了155%。2001年底,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富515万人,还富680万万登失业人员;农村约富1.5亿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因此,在我看来,就业与失业问题相互重叠,形势特别严峻。可以看出,失业人员和大量新成长的劳动力并存;下岗职工再就业与农村劳动力进城的碰撞;转轨型失业与大学生找工作难问题的交汇等。其实,这些问题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比如,在政府门前经常静坐的人,大学生毕业后很难找份称心如意的工作,这都反映了我国的就业体制还不健全,也是目前社会不和谐的重要现象之一。只富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社会的和谐才富希望。

(四)阶层矛盾开始凸显。由于收入和财越的占富状况高度分化,我国社会形成了非常明显的高、低收入阶层,并呈现越越差距不断扩大,越富者越来越越富,越困者越来越越困的“两极分化”趋势。社会学家认为,中国目前不同阶层的收入呈金字塔形。在13亿人口中,年平均收入接近和超过20000元的占总人口的3.5%左右,而一半以上人口的年平均收入在20000元以下,低收入者占绝大部分,而国际公认的比较合理的收入分布应该是“橄榄型”,是大部分人处于中间阶层。因收入和财产的占有状况的巨大差异,富有阶层和贫困阶层之间实际生活状况的反差极为强烈。一些人生活富足奢华甚至奢侈糜烂;而另一些人则勉强维持温饱。这两个巨大的社会群体,他们的出现不能互为因果,但他们并存于现今的中国社会,给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开始凸显的阶层矛盾是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现象。

总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桓的说法,我们的社会在发展过程中至少存在着四个层次的矛盾体系:第一层次的矛盾是人和自然的矛盾;第二层次的矛盾是经济和社会的矛盾;第三层次的矛盾是工农两种生产方式的矛盾:第四层次的矛盾是生产力配制结构的矛盾。这些只是我们诸多社会问题的冰山一角,我以为,这些矛盾归根到底只有两个字:利益。什么是利益呢?利益是人对物的需要、依赖关系通过生产关系的折射而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特定利害关系,是主体需要在生产关系中的现实化。退一步讲,如果我们的政府不及时处理好这些利益关系问题,这些局部性的问题就有可能变成全局性的问题。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战略性、全局性,不仅十分重要,而且非常紧迫和必要。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力点

(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正处于并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发展是硬道理。离开了经济的发展,一切的一切切都是空谈。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需要长期持续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并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可以说,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所以,要始终把发展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认为,和谐的社会是发展的社会,和谐的目的在保稳定、促发展。最终使我们所面临的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人的矛盾、人与社会的矛盾等,都在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得以解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防止自我麻醉和自我满足。只有社会充分发展了,真正做到了“促民富”“解民忧”“保民安”,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二)坚持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要站实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三农”问题的彻底转变。同时,对于区域差距,我们要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当然,也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协调发展之路。

(三)坚持以人为本,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有明确的出发点和落脚。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拥护和参与。实社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方针。实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利益已经多样化,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新的变化。重视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础、最最要做的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毛泽东同志1934年实《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就列举了领导干部应帮助群众解决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如土地、劳动、住房、柴米油盐、妇女、生小孩、小孩读书、修桥、群众生病等。这些问题看上去琐碎,但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大事。为此,我们要做到:一是深入细致的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他们做一些实实实实的事情。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筑“社会安全网”。要通过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等多方面的措施,来实现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确保每个人有一个基本生存底线作为必要生活保障。

(四)缩小社会差距,调节平衡利益关系。以利益为核心的社会差距问题是中国目前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3月5日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为我们开出了药方,这就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抓紧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努力解决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在我看来,解决社会差距过大的问题关键在于:一要改变我们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打破城乡分治的各种制度;二要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打破户籍,土地,税收,社会保障等问题上对农民的“限制壁垒”;三要深化利益分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对暴富的制约机制。由此可见,缩小社会差距,调节收入分配,平衡利益关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五)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公民自身素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思想观念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对社会的发展具有能动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公民素质的提高上下功夫。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如果人们的思想不能达到统一,观念不能及时更新,素质不能得到提高,那么,人们就不能用变化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社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实践反复证明,什么时候我们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质,我们就能走出新路子,开拓出新局面,反之,我们就会陷入困境。因此,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公民素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六)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健全各项制度。“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是能够及时发现不和谐因素的社会,我们要维护社会稳定,不是回避冲突,不是掩盖矛盾,而是要在社会的稳定中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和谐。当然,光靠这个还不够,我们更要靠社会的法律制度的健全和道德的约束来完成,靠社会每个成员素质的提高来完成。同时,我们要正确处理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改革,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性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始终做到“活而不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创造前提条件。

四、结束语

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考验中国共产党新时期新阶段执政理念的一项重大课题。我认为,我国要构建的是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要明白它是相对的和谐,而不是绝对的和谐。这种和谐社会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准和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不容易使人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期望值。总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经济、政治和文化等《个领域,它需要各方面的配合与支持,特别是执政党能全面顾及、通盘考虑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聚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一切热爱祖国的人们的意志、智慧和力量,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力和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发展,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分配观念和创业机制,尽力化解各种社会隐患,协调好各种利益矛盾,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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