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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资本的筹集

时间:2022-02-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负债资本的筹集一、向银行借款筹资向银行借款筹资主要是指长期借款。但是,长期借款的筹资风险较高,限制条件较多,筹资数量受到严格的限制。例如,在正式协议下,约定一个企业的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如果该企业已借用3000万元且尚未偿还,则该企业仍可申请2000万元的贷款,银行将予以保证。这是一种经常为大公司使用的正式授信额度。

第三节 负债资本的筹集

一、向银行借款筹资

向银行借款筹资主要是指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企业向银行借款,需要提出借款申请,说明借款的原因、借款金额、用款时间和计划以及还款期限和计划等。银行针对企业的借款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和贷款条件,对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借款理由、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贷款。银行审查、批准后,企业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和其他筹资方式相比,借款筹资速度快,成本低,比较灵活。但是,长期借款的筹资风险较高,限制条件较多,筹资数量受到严格的限制。

(一)长期借款的种类

1.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类,可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性银行贷款和保险公司贷款。①政策性银行贷款,即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通称政策性银行)提供的贷款,通常为长期贷款。②商业性银行贷款,包括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其中长期贷款一般具有以下特征:期限长于1年;企业与银行之间要签订借款合同,含有对借款企业的具体限制条件;有规定的借款利率,可固定,亦可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而变动;主要实行分期偿还方式,一般每期偿还金额相等,当然也有采用到期一次偿还方式的。③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一般较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更长,相应的,利率也较高,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要求和担保的选择也比较严格。

2.按有无抵押品作担保分类,可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①抵押贷款是指以特定的抵押品为担保的贷款。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品可以是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也可以是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它们必须是能够变现的资产。如果贷款到期时借款企业不能或不愿偿还贷款时,银行可取消企业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抵押贷款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②信用贷款是指不以抵押品作担保的贷款,即仅凭借款企业的信用或某保证人的信用而发放的贷款。信用贷款通常仅由借款企业出具签字的文书,一般是贷给那些资信优良的企业。对于这种贷款,由于风险较高,银行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并往往附加一定的条件限制。

(二)银行借款的信用条件

按照国际惯例,银行借款往往附加一些信用条件,主要有授信额度、周转授信协议、补偿性余额。

1.授信额度。这是借款企业与银行间正式或非正式协议规定的企业借款的最高限额。通常在授信额度内,企业可随时按需要向银行申请借款。例如,在正式协议下,约定一个企业的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如果该企业已借用3000万元且尚未偿还,则该企业仍可申请2000万元的贷款,银行将予以保证。但在非正式协议下,银行并不承担按最高借款限额保证贷款的法律义务。

2.周转授信协议。这是一种经常为大公司使用的正式授信额度。与一般授信额度不同,银行对周转信用额度负有法律义务,并因此向企业收取一定的承诺费用,一般按企业使用的授信额度的一定比率(0.2%左右)计算。

3.补偿性余额。这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将借款的10%~20%的平均存款余额留存银行。银行通常都有这种要求,目的是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贷款的有效利用,以便补偿银行的损失。例如,如果某企业需借款800000元以清偿到期债务,贷款银行要求维持20%的补偿性余额,那么该企业为了获取800000元必须借款1000000元。如果名义利率为8%,则实际利率为:

在银行附加上述信用条件下,企业取得的借款属于信用借款。

(三)企业对贷款银行的选择

借款企业除了考虑借款种类、借款成本等因素外,还需对贷款银行进行分析,作出选择。对短期贷款银行的选择,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银行对贷款风险的政策。银行通常都对其贷款的风险作出政策性的规定。有些银行倾向于保守政策,只愿承担较小的贷款风险;有些银行则富有开拓性,敢于承担较大的风险,这与银行的实力和环境有关。

2.银行与借款企业的关系。银行与借款企业的现存关系,是由以往借贷业务形成的。一个企业可能与多家银行有业务往来,且这种关系的亲密程度不同。当借款企业面临财务困难时,有的银行可能大力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而有的银行则有可能会施加更大的压力,迫使企业偿还贷款,或付出高昂的代价。

3.银行对借款企业的咨询与服务。有些银行会主动帮助借款企业分析潜在的财务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为企业提供咨询与服务,同企业交流有关信息。这对借款企业会具有重要的价值。

4.银行对贷款专业化的区分。一般而言,大银行都设有不同类别的部门,分别处理不同行业的贷款,如工业、商业、农业等。这种专业化的区分,影响着不同行业的企业对银行的选择。

(四)长期借款的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企业申请借款必须符合贷款的原则和条件。中国金融部门对贷款规定的原则是:按计划发放,择优扶持,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企业申请贷款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①借款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②借款企业的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③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④借款企业具有偿还贷款本金的能力。⑤借款企业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⑥借款企业在银行开有账户,办理结算。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应陈述借款的原因、借款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还款期限与计划。

2.银行进行审批。银行针对企业的借款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和贷款条件,对借款企业进行审查,依据审批权限,核准企业申请的借款金额和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内容包括:①企业的财务状况。②企业的信用情况。③企业的盈利稳定性。④企业的发展前景。⑤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

3.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审查批准借款合同后,与借款企业可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和一些限制性条款。

4.企业取得借款。借款合同生效后,银行可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一次或分次将贷款转入企业的存款结算户,以便企业支用借款。

5.企业偿还借款。企业应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付息还本。企业偿还贷款的方式通常有三种:①到期日一次偿还。在这种方式下,还款集中,借款企业须于贷款到期日前做好准备,以保证全部清偿到期贷款。②定期偿还相等份额的本金,即在到期日之前定期(如每一年或二年)偿还相同的金额,至贷款到期日还清全部本金。③分批偿还,每批金额不等,便于企业灵活安排。

贷款到期经银行催收,如果借款企业不予偿付,银行可按合同规定,从借款企业的存款户中扣还贷款本息及加收的利息。借款企业如因暂时财务困难,须延期偿还贷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延期还贷计划,经银行审查核实,续签合同,但通常要加收利息。

(五)借款合同的内容

借款合同是规定借贷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借款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经贷款银行审查认可后,双方即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借贷当事人各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条款:①借款种类。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额。④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⑥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⑦保证条款。⑧违约责任等。其中,保证条款规定,借款企业申请借款应具有银行规定比例的自有资本,若有适销或适用的财产物资作贷款的保证,当借款企业无力偿还到期贷款时,银行有权处理作为贷款保证的财产物资;必要时还可规定保证人,保证人必须具有足够代偿借款的财产,如借款企业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偿付本息的责任。

2.借款合同的限制条款。由于长期贷款的期限长、风险较高,因此,除了合同的基本条款以外,按照国际惯例,银行对借款企业通常都约定一些限制性条款,归纳起来有如下三类:①一般性限制条款,包括企业须持有一定限度的现金及其他流动资产,保持其资产的合理流动性及支付能力;限制企业支付现金股利;限制企业资本支出的规模;限制企业借入其他长期资金等。②例行性限制条款。多数借款合同都有这类条款,一般包括企业定期向银行报送财务报表;不能出售太多的资产;债务到期要及时偿付;禁止应收账款的转让等。③特殊性限制条款。例如,要求企业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规定借款的用途不得改变等。这类限制条款,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生效。

(六)长期借款的优缺点

1.长期借款的优点。①借款筹资速度快。企业利用长期借款筹资,一般所需时间较短,程序较为简单,可以快速获得现金。而发行股票、债券筹集长期资本,须做好发行前的各种工作,如印制证券等,发行也需一定时间,故耗时较长,程序复杂。②借款成本较低。利用长期借款筹资,其利息可在所得税前列支,故可减少企业实际负担的成本,因此比股票筹资的成本要低得多;与债券相比,借款利率一般低于债券利率;此外,由于借款属于间接筹资,筹资费用也极少。③借款弹性较大。在借款时,企业与银行直接商定贷款的时间、数额和利率等;在用款期间,企业如因财务状况发生某些变化,亦可与银行再行协商,变更借款数量及还款期限等。因此,长期借款筹资对企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④企业利用借款筹资,与债券一样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2.长期借款的缺点。①筹资风险较高。借款通常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固定的偿付期限,故借款企业的筹资风险较高。②限制条件较多。这可能会影响企业以后的筹资和投资活动。③筹资数量有限。一般不如股票、债券那样可以一次筹集到大笔资金。

二、发行公司债券筹资

(一)债券的概念

债券是债务人为筹集债权资本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向债权人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是企业筹集债权资本的重要方式。非公司企业发行的债券称为企业债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称为公司债券。公司发行债券通常是为其大型投资项目一次筹集大笔长期资本。公司发行债券,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发行资格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公司发行债券,需要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过批准后,公开向社会发行,应当向社会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并委托具有资格的证券承销机构向投资者发售。

(二)债券的种类

1.按发行方式不同,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记名债券是在券面上记有持券人的姓名或名称。对于这种债券,公司只对记名人偿本,持券人凭印鉴支取利息。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等方式进行,并向发行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债券又叫有息债券,是指在券面上不记持券人的姓名或名称,还本付息以债券为凭,一般实行剪票付息。其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挥效力。债券上附有息票,企业见票付息,流通比较方便。

2.按有无抵押品担保,债券可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抵押债券又称有担保债券,是发行公司以特定财产作为担保品的债券。它按担保品的不同,又可分为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信托抵押债券。信托抵押债券是公司以其持有的有价证券为担保而发行的债券。抵押债券还可按抵押品的先后担保顺序分为第一抵押债券和第二抵押债券。公司解体清算时,只有在第一抵押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已获清偿后,第二抵押债券持有人才有权索偿剩余的财产,因此,后者要求的利率相对较高。抵押债券以发行债券企业的特定财产为担保品,如债券到期不能偿还,持券人可以行使其抵押权,拍卖抵押品以为补偿。信用债券是发行公司没有抵押品担保,完全凭信用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通常由财务信誉较好,获利能力较高的企业发行。利率一般略高于抵押债券,单凭企业的信用、发行的债券,企业没有指定特定的抵押财产作为担保品。

3.按偿还方式不同,债券可分为定期偿还债券和随时偿还债券。定期偿还债券,包括期满偿还和分期偿还两种,前者指到期全额偿还本金,后者指按规定时间分批偿还部分本金。随时偿还债券,包括抽签偿还和买入偿还两种,前者按抽签确定的债券号码偿还本金,后者是发行企业根据资金余缺情况通知持券人还本。债券的发行总金额不能超过企业自有资产净值。原则上要事先规定还本期限和方式,到期还本,不能提前兑付。债券可以转让、继承、用作贷款的抵押品。发行债券的企业每年付给债券持有者利息一次,利率可略高于同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略低于同期贷款利率。债券利息可同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一样计入产品成本。

4.固定利率债券与浮动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的利率在发行债券时即已确定并载于债券券面。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水平在发行债券之初不固定,而是根据有关利率如银行存贷利率水平等加以确定。

5.参与公司债券与非参与公司债券。参与公司债券的持有人除可获得预先规定的利息外,还享有一定程度参与发行公司盈余分配的权利,其参与分配的方式与比例必须事先规定。在实践中,这种债券一般很少。非参与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则没有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公司债券大多为非参与公司债券。

6.收益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与附认股权债券。收益公司债券是只有当发行公司有税后收益可供分配时,才支付利息的一种公司债券。这种债券对发行公司而言,不必承担固定的利息负担;对投资者而言,风险较高,收益亦可能较多。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根据发行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规定,债券持有人可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应规定转换办法,并应按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将其所持债券转换为股票。发行这种债券,既可为投资者增加灵活的投资机会,又可为发行公司调整资本结构或减缓财务压力提供便利。附认股权债券是所发行的债券附带一种允许债券持有人按特定价格认购股票的长期选择权。这种认股权通常随债券发放,具有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类似的属性。附认股权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样,通常低于一般的公司债券。

7.上市债券与非上市债券。按照国际惯例,公司债券与股票一样,也有上市与非上市之区别。上市债券是经有关机构审批,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买卖的债券。

债券和股票都是企业筹集长期资本的重要方式,但是两者在性质上有着重要的区别:①股票代表资本的所有权,而债券只代表债券持有人的债权,股票筹集来的是企业自有资本,债券筹集来的是企业借入资本。②股票持有人为股东,可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而债券持有人为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③股票持有人长期持有,不能退股,可参与分红,并在出资额度内承担经济责任,而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日期,到期还本,持有人可定期领取固定债息,不参加分红,对企业经营也不承担责任。

(三)发行债券的资格与条件

1.发行债券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2.发行债券的条件。按照国际惯例,发行债券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一般包括发行债券最高限额、发行公司自有资本最低限额、公司获利能力、债券利率水平等。在中国,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此外,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资金,必须按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发行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①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②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四)债券的发行程序

1.作出发行债券决议。公司在实际发行债券之前,必须作出发行债券的决议,具体决定公司债券发行总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募集办法、债券利率、偿还日期及方式等内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在国外,公司发行债券一般需经董事会通过决议,由2/3以上的董事出席,且超过出席董事的半数通过。

2.提出发行债券申请。按照国际惯例,公司发行债券须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发行债券。在中国,公司申请发行债券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申请应提交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公开向社会发行债券,应当向社会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本次发行债券总额和债券面额、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与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发行而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债券的承销机构等事项。公司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还应在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4.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售。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一般有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私募发行是由发行公司将债券直接发售给投资者。这种发行方式因受限制,极少采用。公募发行是发行公司通过承销团向社会发售债券。在这种发行方式下,发行公司要与承销团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团由数家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组成。承销团的承销方式有代销和包销。代销是指由承销团代为推销债券,在约定期限内未售出的余额将退还发行公司,承销团不承担发行风险。包销是由承销团先购入发行公司拟发行的全部债券,然后再售给社会上的投资者,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全部售出,余额要由承销团负责认购。公募发行是世界各国通常采用的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美国甚至强制要求某些债券(如电力、制造业公司债券)必须公募发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亦要求公开发行债券。

5.交付债券,收缴债券款,登记债券存根簿。发行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证券承销机构发售时,投资者直接向承销机构付款购买,承销机构代理收取债券款,交付债券;然后,发行公司向承销机构缴债券款并结算预付的债券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面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对于记名公司债券,应载明的事项包括:①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②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③债券总额、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利率、债券还本付息的期限与方式。④债券的发行日期。对于无记名债券,应在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与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等事项。

(五)债券发行价格的确定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是发行公司(或其承销机构代理)发行债券时所使用的价格,即投资者向发行公司认购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格。

1.决定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高低,取决于下述四项因素。

(1)债券面额。债券票面金额是决定债券发行价格的最基本因素。债券发行价格的高低,从根本上取决于债券面额的大小。一般而言,债券面额越大,发行价格越高。但是,如果不考虑利息因素,债券面额是债券到期价值,即债券的未来价值,而不是债券的现在价值,即发行价格。

(2)票面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是债券的名义利率,通常在发行债券之前就已确定,并注明于债券票面上。一般而言,债券的票面利率越高,发行价格也越高;反之,就越低。

(3)市场利率。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是衡量债券票面利率高低的参照系,两者往往不一致,因此共同影响债券的发行价格。一般来说,市场利率越高,债券的发行价格越低;反之,就越高。

(4)债券期限。同银行借款一样,债券的期限越长,债权人的风险越大,要求的利息报酬就越高,债券的发行价格就可能较低;反之,可能较高。

2.确定债券发行价格的方法。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通常有三种情况,即等价、溢价和折价。等价是以债券的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多数公司债券采用等价发行。溢价是按高于债券面额的价格发行债券。折价是按低于债券面额的价格发行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主要是由于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不一致所造成的。在债券发售时,如果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不一致,就需要调整发行价格(溢价或者折价),以调节债券购销双方的利益。

债券的发行价格具体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为债券期限;t为付息期限;市场利率为债券发售时的市场利率;债券年息为债券面额与票面利率(通常为年利率)的乘积。

从资金时间价值的原理来认识,按上列公式确定的债券发行价格系由两部分构成:①债券到期还本面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②债券各期利息(年金形式)的现值。

例1:某公司发行面额为100元、票面利率10%、期限5年的债券,每年末付息一次。其发行价格可分下述三种情况分析计算:(1)市场利率为10%,与票面利率一致,为等价发行。债券发行价格可计算如下:

(2)市场利率为8%,低于票面利率,为溢价发行。债券发行价格可计算如下:

(3)市场利率为12%,高于票面利率,为折价发行。债券发行价格可计算如下:

(六)债券的信用评级

1.债券评级的意义。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通常由债券评信机构评定等级。债券的信用等级对于发行公司和投资者都有重要的影响,它直接影响公司发行债券的效果和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债券的评级制度最早源于美国,1909年,美国人约翰·穆迪在《铁路投资分析》一文中,首先运用了债券评级的分析方法。从此,债券评级的方法推广开来,并逐渐形成评级制度,为许多国家所采用。在发达的证券市场上,没有经过评级的债券往往不被广大的投资者接受而难于推销。因此,发行债券的公司一般都自愿向债券评级机构申请评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凡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需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分行指定的资信评级机构或者公证机构进行评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向经认可的债券评信机构申请信用评级。

2.债券的信用等级。债券的信用等级表示债券质量的优劣,反映债券偿本付息能力的强弱和债券投资风险的高低。国外流行的债券信用等级,一般分为三等九级。这是由国际上著名的美国信用评定机构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分别采用的。现列示如表6-2。

表6-2 债券信用等级表

现以表6-2中标准普尔公司评定债券的信用等级为例,说明其表示的具体含义:

AAA:表示最高级债券,其还本付息能力最强,投资风险最低。

AA:高级债券,有很强的偿本付息能力,但保证程度略低于、投资风险略高于AAA级。

A:表示有较强的付息还本能力,但可能受环境和经济条件的不利影响。

BBB:表示有足够的付息偿本能力,但经济条件或环境的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偿付能力的削弱。

BB:表示债券本息的支付能力有限,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B:表示投机性债券,风险较高。

CCC:表示完全投机性债券,风险很高。

CC:表示投机性最大的债券,风险最高。

C:最低级债券,一般表示未能付息的收益债券。

一般认为,只有前三个级别的债券是值得进行投资的债券。

标准普尔公司和穆迪公司还使用修正符号进一步区别AAA(或Aaa)级别以下的各级债券,以便更为具体地识别债券的质量。标准普尔公司用“+”、“-”区别同级债券质量的优劣。例如,A+代表质优的A级债券,A-代表质劣的A级债券。穆迪公司在表示债券级别的英文字母后再加注1、2、3,分别代表同级债券质量的优、中、差。

3.债券的评级程序。公司债券评级的基本程序包括下述三个方面的内容。

(1)发行公司提出评级申请。债券的评级首先需由发行公司或其代理机构向债券评级机构提出正式的评级申请,并为接受评级审查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公司概况;财务状况与计划;长期债务与自有资本的结构;债券发行概要等。在美国,债券的评级申请通常是在实际发行债券之前提出。

(2)评级机构评定债券等级。债券评级机构接受申请后,组织由产业研究专家、财务分析专家及经济专家组成的评级工作小组,对有关资料进行调查、审查,并与发行公司座谈,以便深入分析;然后拟出草案提交评级委员会。评级委员会经过讨论,通过投票评定债券的等级,并征求发行公司的意见。如果发行公司同意,则此等级就被确定下来;如果发行公司不同意,可声明理由提请重评更改等级。这种要求重评的申请仅限第一次,第二次评定的级别不能再更改,评定的债券级别要向社会公告。

(3)评级机构跟踪检查。债券评级机构评定发行公司的债券之后,还要对发行公司从债券发售直至清偿的整个过程进行追踪调查,并定期审查,以确定是否有必要修正已发行、流通债券的原定等级。如果发行公司的信用、经营等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评级机构认为有必要作出新的评级,将根据具体情况调高或调低原定的债券等级,通知发行公司并予以公告。

(七)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1.债券筹资的优点。

(1)债券成本较低。与股票的股利相比较而言,债券的利息允许在所得税前支付,发行公司可享受税上的利益,故公司实际负担的债券成本一般低于股票成本。

(2)可利用财务杠杆。无论发行公司盈利多少,债券持有人一般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而更多的收益可用于分配给股东或留用公司经营,从而增加股东和公司的财富。

(3)保障股东控制权。债券持有人无权参与发行公司的管理决策,因此公司发行债券不会像增发新股那样可能会分散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4)便于调整资本结构。在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可提前赎回债券的情况下,则便于公司主动地合理调整资本结构。

2.债券筹资的缺点。

(1)财务风险较高。债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并需定期支付利息,发行公司必须承担按期付息偿本的义务。在公司经营不景气时,亦需向债券持有人付息偿本,这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财务困难,有时甚至导致破产。

(2)限制条件较多。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一般要比长期借款、租赁筹资都要多且严格,从而限制了公司对债券筹资方式的使用,甚至会影响公司以后的筹资能力。

(3)筹资数量有限。公司利用债券筹资一般受一定额度的限制。多数国家对此都有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流通在外的债券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三、融资租赁筹资

(一)租赁的种类

租赁是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租赁行为在实质上具有借贷属性,不过它直接涉及的是物而不是钱。在租赁业务中,出租人主要是各种专业租赁公司,承租人主要是其他各类企业,租赁物大多为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活动在历史上由来已久,现代租赁已经成为企业筹资的一种方式,用于补充或部分替代其他筹资方式。现代租赁的种类很多,通常按性质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两大类。

1.经营性租赁,又称营运租赁或服务租赁,是由租赁公司向承租企业在短期内提供设备,并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的一种服务性业务。承租单位支付的租赁费,除租金外还包括维修、保养等费用,按照规定,临时租入的少量机器设备所付的租赁费可在成本中列支;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单位按照协议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取消合同。此种租赁的目的,主要不在于融通资本,而是为了获得设备的短期使用权以及出租人提供的专门技术服务。从承租企业无须先筹资再购买设备即可享有设备使用权的角度来看,经营性租赁也有短期筹资的功效。其特点主要有:①承租企业根据需要可随时向出租人提出租赁资产。②租赁期较短,不涉及长期而固定的义务。③在设备租赁期间内,如有新设备出现或不需用租入设备时,承租企业可按规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这对承租企业比较有利。④出租人提供专门服务。⑤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时,租赁设备由出租人收回。

2.融资性租赁又称资本租赁或财务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照承租企业的要求融资购买设备,按照契约或合同提供给承租企业长期使用的信用性租赁,它是现代租赁的主要类型。在使用期限内,承租企业缴纳租金给租赁公司。融资性租赁是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租赁,一般借贷的对象是资本,而融资租赁的对象是实物,它集融资和融物为一体,具有借贷性质,是承租企业借入长期资金的一种特殊形式。企业进行融资租赁时,一般先向租赁公司提出正式租赁申请,由租赁公司融资购进设备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限较长,租赁合同比较稳定,在规定的租赁期限内,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保险。

融资租赁的实施办法和特点主要表现在:①一般由承租企业向租赁公司提出正式申请,租赁公司受承租单位委托购买所需的租赁设备,租给承租企业使用,如设备不符合要求,租赁公司代表承租单位向制造厂家交涉。②承租单位按照租赁条件取得所需设备使用权,以投资所得的利润支付租赁费,承租单位在租赁期间有责任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险。③承租单位承认出租单位对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对设备进行任意处理,如拆卸改装等,在合同期间承租人无权取消合同。④租赁期限较长,大多为设备耐用年限的一半以上。⑤租赁合同比较稳定,在规定的租期内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这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⑥租赁期满,按照双方约定的办法处置设备,一般有退租、续租和留购三种形式。租赁期满以后,承租单位可将所租设备退还租赁公司,或者延长租期,继续租赁,但往往是作价买下,将设备所有权转为承租单位。企业利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筹集资金,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要的资产,限制条件较少,并可以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等风险。但是,这种方式的筹资成本比较高,企业财务负担比较重。

融资租赁的具体形式一般可分为直接租赁、售后租回和杠杆租赁三种。①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典型形式,通常所说的融资租赁是指直接租赁形式。②售后租回。在这种形式下,制造企业按照协议先将其资产卖给租赁公司,再作为承租企业将所售资产租回使用,并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③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它一般要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贷款人三方当事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它与其他融资租赁形式并无区别,同样是按合同的规定,在租期内获得资产的使用权,按期支付租金。但对出租人却不同,出租人只垫支购买资产所需现金的一部分(一般为20%~40%),其余部分(为60%~80%)则以该资产为担保向贷款人借资支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公司既是出租人又是借资人,据此既要收取租金又要支付债务,这种融资租赁形式,由于租赁收益一般大于借款成本支出,出租人借款购物出租可获得财务杠杆利益,故被称为杠杆租赁。

融资租赁于20世纪50年代初在美国开始实行,60年代传到西欧、日本,以后在各国迅速发展。出租物品包括飞机、船舶、车辆、电子计算机、机电设备乃至工厂成套设备。在中国,租赁方式也成为企业筹集资本的一种重要方式。融资性租赁较之其他筹资方式的主要优点是:①承租企业不必事先一次支付全部设备价款就能引进或购买所需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解决企业资本不足的矛盾,租赁费用虽比购买设备费用要高,但用户不必一次性投入大笔资金。这种“借鸡下蛋,卖蛋还钱”的办法有较高的经济效益。②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企业可以及时引进和购买设备,减少企业直接购买的中间环节和费用,给企业提供了方便。这种方式也有利于生产设备的厂商推销新产品。其不足之处是,在租赁期间承租企业如要对设备进行改造,往往不易同出租单位取得一致意见;租赁合同期间承租企业不得中途解约。

租赁设备的租金总额包括租赁设备原价(含设备买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利息和租赁手续费(不包括维修、保养费用)。每次支付的租金,由租金总额除以支付租金次数求得。通常设备租金总额要高于设备的买价(高出30%左右),因为出租单位要收回租赁手续费和垫付资金的资金成本。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同企业自有固定资产一样计提折旧,其折旧费在成本中列支。

(二)租金的确定

在租赁筹资方式下,承租企业须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租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对承租企业的未来财务状况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是租赁筹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1.决定租金的因素。融资租赁每期支付租金的多少,取决于下列几项因素。

(1)租赁设备的购置成本,包括设备的买价、运杂费和途中保险费等。

(2)预计租赁设备的残值,即设备租赁期满时预计的变现净值。

(3)利息,即租赁公司为承租企业购置设备融资而应计的利息。

(4)租赁手续费,包括租赁公司承办租赁设备的营业费用以及一定的盈利,租赁手续费的高低一般无固定标准,通常由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协商确定,按设备成本的一定比率计算。

(5)租赁期限。一般而言,租赁期限的长短既影响租金总额,进而也影响每期租金的数额。

(6)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方式也影响每期租金的多少,一般而言,租金支付次数越多,每次的支付额越小。支付租金的方式也有很多种类:按支付间隔期,分为年付、半年付、季付和月付;按在期初和期末支付,分为先付和后付;按每次是否等额支付,分为等额支付和不等额支付。在实践中,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商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大多为后付等额年金。

2.确定租金的方法。目前,国际上流行的租金计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分摊法、等额年金法、附加率法、浮动利率法。中国融资租赁实务中,大多采用平均分摊法和等额年金法。这里对平均分摊法简要介绍,平均分摊法是先以商定的利息率和手续费率计算出租赁期间的利息和手续费,然后连同设备成本按支付次数平均。这种方法没有充分考虑时间价值因素。每次应付租金的计算公式可列示为:

式中,A为每次支付租金;C为租赁设备购置成本;S为租赁设备预计残值;I为租赁期间利息;F为租赁期间手续费;N为租期。

例1:某企业于2007年1月1日从租赁公司租入一套设备,价值50万元,租期为5年,预计租赁期满时的残值为1.5万元,归租赁公司,年利率按9%计算,租赁手续费率为设备价值的2%,租金每年末支付一次。设备租赁每次支付租金可计算如下:

(三)租赁筹资的优缺点

1.租赁筹资的优点。

(1)迅速获得所需资产。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身,一般要比先筹措现金后再购置设备来得更快,可使企业尽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

(2)租赁筹资限制较少。企业运用股票、债券、长期借款等筹资方式,都受到相当多的资格条件的限制,相比之下,租赁筹资的限制条件较少。

(3)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很高,而多数租赁协议规定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企业可免遭这种风险。

(4)全部租金通常在整个租期内分期支付,可适当减低不能偿付的危险。

(5)租金费用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承租企业能享受税上利益。

2.租赁筹资的缺点。

(1)成本较高,租金总额通常要高于设备价值的30%;承租企业在财务困难时期,支付固定的租金也将构成一项沉重的负担。

(2)采用租赁筹资方式如不能享有设备残值,也可视为承租企业的一种机会损失。

四、利用商业信用

(一)商业信用的形式

1.赊购商品。形成应付账款,是一种典型的商业信用形式。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商品,延期在收到货物后一定时期内付款,在这段时期内,等于甲企业向乙企业借了款。这种方式可以弥补企业暂时的资金短缺,对于出售单位来说也易于推销商品。赊购商品采用“欠账”方式,完全依靠企业之间的信用来维持。一旦买方资金紧张,就会造成长期拖欠,甚至形成连环拖欠(即连环债)。所以采用这种方式,卖方要掌握买方的财务信誉情况。

在西方,为了促使购买单位按期付款、提前付款,销售单位往往规定一定的付款条件。如规定“2/10,n/30”,意即购买单位如在10天内付款,可以减免货款2%;全部货款必须在30天内付清。

2.商业汇票。这是单位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时,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商业汇票可由销货企业签发,也可由购货企业签发,到期日由销货企业要求付款。商业汇票必须经过承兑,即由有关方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认到期付款。根据承兑人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单位开出,经过付款单位承兑,或由付款单位开出并承兑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销货单位或购货单位开出,由购货单位请求其开户银行承兑的汇票。这两种承兑汇票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一般在1~6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不同期限的汇票。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交付票款的责任。

商业汇票是一种期票,是反映应付账款或应收账款的书面凭证,在财务上作为应付票据或应收票据处理。对于购买单位来说,它也是一种短期筹资方式。采用商业汇票可以起到约期结算、防止拖欠的作用,由于汇票到期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这种商业信用便纳入银行信用的轨道。

3.票据贴现。这是持票人把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以取得银行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它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实为一种银行信用。银行在贴现商业票据时,所付金额要低于票面金额,其差额为贴现息。贴现息与票面额的比率,为贴现率。银行通过贴现把款项贷给销货单位,到期向购货单位收款,所以要收利息。贴现率由银行参照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确定。

贴现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天)

应付贴现票款=汇票金额-贴现息

例2:甲厂向乙厂购进材料一批,价款500万元,商定6个月后付款,采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乙厂于4月10日开出汇票,并经甲厂承兑。汇票到期日期为10月10日,后乙厂急需用款,于6月10日办理贴现。其贴现天数为120天,贴现率按月息6‰计算。则:

应付贴现票款为:500-12=488(万元)

采用票据贴现形式,企业一方面给予购买单位以临时资本融通;另一方面在本身需要资金时又可及时得到资本,这有利于企业把业务经营搞活,把资本用活。

4.预收货款。这是销货单位按照合同和协议规定在付出商品之前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物价款的信用行为。它等于向购买单位先借一笔款项,然后用商品归还,这是另一种典型的商业信用形式。通常购买单位对于紧缺商品乐意采用这种形式,以便顺利获得所需的商品。对于生产周期长、售价高的商品,如电梯、轮船等,生产者经常要向订货者分次预收货款,以缓和本企业资金占用过多的矛盾。

(二)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缺点

1.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点:①筹资便利。利用商业信用筹资比较方便,因其同商品买卖同时进行,属于一种自然性融资。②筹资成本低。如果没有现金折扣,或企业不放弃现金折扣,则利用商业信用融资没有实际成本。③限制条件少。如企业向银行借款筹资时,银行往往对贷款的使用提出一些限制性条件,而商业信用则限制较少。

2.商业信用融资的缺点。一般期限较短,如果企业想取得现金折扣,则期限更短,如果放弃期限折扣,则要付出较高的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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