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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筹资概述

时间:2022-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章 负债管理第一节 负债筹资概述一、企业负债的由来从会计角度看,企业负债是指企业承担的能够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而股权投资人则对企业资产有所有权,有着法定管理企业或委托他人管理企业的权利。

第六章 负债管理

第一节 负债筹资概述

一、企业负债的由来

从会计角度看,企业负债是指企业承担的能够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但从财务角度看,进入企业的资金,无论是自有资本还是负债,都是可供企业支配的资金,是企业可以用来获取收益的资本,因此从理财角度看,资本可以按来源和性质不同划分为自有资本和负债资本。在计划经济时期,财务强调的是资本金管理,而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负债经营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为使负债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有必要提高对负债的认识,加强负债资本的管理。

负债与自有资本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

1.负债是以往或目前已经完成的交易而形成的当前债务,凡不属以往或目前已经完成的交易,而是将来要发生的交易可能产生的债务,不能当作负债;

2.负债是要在将来支付的经济责任

3.负债是可以确定和估计的金额;

4.负债是需要用现金或其他资产支付的确实存在的债务;

5.负债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到期日。

二、企业负债的必要性

1.负债筹资是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必不可少的方式

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企业要使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必须增加更多的资金投入,但资本金的投入是有一定额度的,短期内靠企业自身盈利来完全满足也是不现实的,惟一的办法是通过负债筹资来满足需要。

2.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企业负债经营

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使企业活力增加,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逐步树立并提高企业的商业信用,特别是一些较为成功的负债经营企业,使人们摆脱“无债一身轻”的旧观念,越来越讲究适度负债经营。

3.负债筹资与自有资本招股筹资比较,更具有优势

首先,负债只需要向债权人偿付一定的报酬,债权人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自有资本筹资则受股东控制和牵制;其次,负债对企业来说,所付出的经济代价也许比招股要小;第三,发行股票受一系列条件的约束。目前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具备招股条件,而负债的方式很多,很灵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三、企业负债的种类

企业负债尽管形式较多,但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按偿付期的长短,总的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类。

(一)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付的各种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等。流动负债根据偿付金额是否可以确定又分为三种。

1.应付金额可以肯定的流动负债

金额可以肯定的流动负债是指企业在偿付日期必须偿付的有肯定金额的流动负债。这类债务一般在有关经济业务发生时,按有关合同的规定确立并形成债务,一般有明确的债权人、偿付金额和偿付日期。如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等。

2.应付金额要取决于经营成果的流动负债

金额要取决于经营成果的流动负债是指应偿付的金额要取决于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到期末经计算后才能确认应付金额的流动负债。如应交税费、应付利润、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交款等。

3.应付金额需要估计的流动负债

应付金额需要估计的流动负债是指由于过去的经济业务而产生,但应偿付的金额、偿付日期及受款人等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企业应根据以往的经验及有关资料,事先估计入账的一种债务。例如企业因实行“三包”应付的修理费用等。

(二)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企业在扩充经营阶段,往往由于在增添设备、扩建厂房、扩大营业规模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从而举借长期债务,取得短缺的长期资金。因为这些需要举债的长期资金决不是靠企业的正常营运资金所能满足的,也不是企业在短期内可以归还的。所以,长期负债的特点是借款期限长,借款金额大。

四、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关系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自有资本以及企业存续过程中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企业的全部资产净额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即企业净资产数额。而负债是企业借入的资金。从财务角度看,所有者权益与负债都表现为企业的所有者和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都被视为企业经营资金的来源,但所有者权益与负债代表着不同投资者对企业资产不同的要求权。从所有者权益的内涵可以看出,所有者权益对资产的要求权与负债对资产的要求权是不同的,前者表明的是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后者表明的是对企业总资产的要求权。其主要区别有五个方面:

1.从其性质来看,负债无论是长期负债还是短期负债,其偿还期限一般都能事先确定,体现了债权人对企业投资的暂时性,而所有者权益是投资人对企业一项永久性投资,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尽管可能有增加投资、分配利润等权益变动,所有者权益因股票流通、资本转让而发生所有者变更,但就企业而言,所有者权益在企业存续期间内不能抽回,即其投资的永久性不会改变。

2.从不同的投资者在企业所享有的权限看,债权人与企业只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无权参与企业管理,只有当他们自身的利益受到伤害,不能按期收回本息时,可以对抵押资产提出法律上的要求。而股权投资人则对企业资产有所有权,有着法定管理企业或委托他人管理企业的权利。

3.从对企业资产所享有的要求权看,债权人对企业全部资产具有索偿权,在公司破产、清算情况下,公司要用全部资产来偿还负债。企业资产在偿还债务后,如有剩余,才在各股权投资人之间分配企业剩余资产,所以企业股权投资人只对企业的净资产有要求权。

4.从投资收益的性质来看,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是一个预先确定的固定值,作为费用可从销售收入中扣减(企业长期负债利息属于资产性支出的部分,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造价,不能作为当期费用处理),其数额的多少不受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而所有者权益(股权人投资)所获收益不能事先确定,支付股利的大小、分得利润的多少要视企业经营状况而定,支付的数额也不能作为企业费用从销售收入中扣减,而应作为利润分配的内容之一。

5.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计量属性来看,所有者权益不必像负债那样单独计价,因为它既不能按现行市价来计价,也不能按主观价值来计价,而只是根据一定方法计量特定资产和负债后所形成的结果,即企业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之后的净资产。

第二节 流动负债管理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以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付的各种债务,包括商业信用、短期银行借款和短期融资券等,是企业短期内可以利用的资金,它具有成本低、期限短、速度快和风险大等特点,为此要做好短期资金的筹措工作,管好流动负债。

一、商业信用

(一)商业信用形式

商业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是企业之间的一种直接信用关系。商业信用是由商品交易中钱与货在时间上的分离而产生的。由于竞争的缘故,买方在购货时不需立即支付货款,卖方为了扩大销售,同意或允许买方延续一个短时期再付款或分期付款,在这期间,卖方给予买方信用,买方由此而获得一项临时性的资金来源。我国过去不允许企业间发生商业信用,随着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经济成分、经营方式、流通渠道和信用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以银行信用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信用制度已逐步形成。目前我国商业信用日益广泛,形式多样,范围广阔,将逐渐成为企业筹集短期资金的重要方式。商业信用有以下四种。

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由赊购商品形成的最典型、最常见的商业信用形式。当买卖双方发生商品交易,买方收到货物后,可以在双方允许的情况下,延至一定时期后付款。买方不签发正式欠款契约,卖方以订货单、发票、账单作为收款依据。在滞后付款期间,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商业信用。这种信用形式是建立在卖方对买方的信用和财务状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只有买方信誉状况比较好时才能获得。

通常情况下,为了促使买方能按期付款或尽快付款,卖方往往规定了一些信用条件。例如,卖方规定的信用条件是“2/10,n/30”,这就意味着买方如在购货发票日算起10天内付款,可以享受2%的现金折扣;如在10天后至30天内付款则无现金折扣,买方需全额付款;卖方给予买方的最长付款期限为30天。

2.商业汇票(应付票据)

商业汇票是指单位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时,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销货单位或购货单位开出汇票,购货单位承兑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销货单位或购货单位开出,由购货单位请求其开户银行承兑的汇票。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一般1~6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不同期限的汇票。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交付票款的责任。商业汇票是一种期票,是反映应付账款或应收账款的书面凭证。对于购货单位来说应在财务上作应付票据,是一种短期筹资的方式。

3.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是指销货单位按照合同和协议规定,在付出商品之前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物价款的信用行为。它等于向购买单位先借一笔款项,然后用商品归还,这是另一种典型的商业信用形式。通常购买单位对紧缺商品乐意用这种形式,以便取得期货。对于生产周期长、售价高的商品,如电梯、轮船等,生产者通常要向订货者分次预收货款,以缓和本企业资金占用过多的矛盾。

4.应计费用

应计费用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由非商品交易而形成的自然性融资。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金、应付利润、其他未交未付款和预提费用等。它与应付账款不同之处在于:

(1)这些应计费用大多是由于现行法令和结算制度等规定而形成的;

(2)它们大多数是免费性质的;

(3)这些应计费用使企业受益在前,费用支付在后,相当于享用了授款方的借款;

(4)应计费用的期限具有强制性,不能由企业自由斟酌使用。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计费用是经常发生的,虽然它们随着实际偿付而逐渐减少,但其中总有一部分应计费用能够经常被企业所利用,成为企业的一种固定负债,通常也称之为定额负债。

(二)商业信用筹资的优缺点

商业信用之所以为广大企业所利用,主要是它具有下列优点:

1.限制条件较少

商业信用不需经过谈判或协商即可获得,销售方很少提出其他授予信用的附加条件。而其他很多短期融资方式,都必须就货款条件作正式的商议,如要求签发票据,以资产作抵押或提出某种付款条件等,从而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2.筹资速度较快

相对其他筹资方式,商业信用发生在交易活动时,一般不需花太多精力与销售方作任何谈判与安排,即可自动取得商业信用,而且随着企业声誉的提高,此项金额会越来越大,因此,是一种自然性筹资。

3.筹资成本较低

若购销业务中,销货方没有现金折扣,开具的是不带现金折扣的应付票据,则对购货企业而言,此项信用筹资没有筹资费用,因而与其他方式相比,筹资成本相对最低。

4.筹资弹性较大

由于企业经营往往在部分流动资产项目表现为季节性或循环性波动的特征,为使资产规模弹性和资金供应弹性相配合,只有选择商业信用。因为出于供需双方各自利益考虑,对购买方而言,一般因生产经营扩大,进货增多,供货方提供的商业信用就越多,反之就越少,因此,购货企业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决定商业信用的取舍。

当然,这种筹资方式本身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资金利用时间较短

商业信用本身时间一般较短,使企业不可能将这部分资金运用于长期资产项目上,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况且若供货方有现金折扣,往往会为得到折扣而提前付款。

2.筹资风险较大

商业信用的大量利用,在企业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会促使自有资本收益率大大提高,但因外部环境的难以捉摸,企业经营管理的变动和人员的变动,会使企业资金周转失灵,当展期信用被拒,企业就面临相当大的支付短期债务的风险,在企业久拖不还的情况下,企业信用受到极大影响,一旦信用受损在行业内波及,企业将无法再筹到任何资金。

二、短期银行借款

短期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借款,筹集短期银行借款,必须熟悉其种类、利率、程序及其优缺点。

(一)短期银行借款的种类

1.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借款和抵押借款

(1)信用借款是指不需要抵押品的借款,具有能自动清偿的特点。这种借款一般只适用于信誉好、规模大的公司,满足其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资金的需要。信用借款形式有信用额度贷款、周转信贷协定和贸易贷款等。

①信用额度是银行和企业之间商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银行向企业提供无担保贷款的最高限额。信用额度的期限通常为一年,信用额度的数量一般是银行对企业信用状况详细调查后确定。企业在商定的信用额度内可随时向银行申请贷款,但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提供全部信用额度贷款的义务。如果企业信誉恶化,企业也可能得不到信用额度内的贷款,这时,银行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这种借款的最大优点是为企业提供了筹资弹性,借款只要不超过限额,借款和还款都比较灵活。

②周转信贷协定也称限额循环周转证,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它是另一种形式的信用额度,由银行和企业共同确定借款的最高限额,在该限额范围内,借款可以或多或少周转使用。与一般信用额度不同,银行对周转信用额度负有法律义务,并因此向公司收取一定的(一般为未贷款额的0.5%~2%)承诺费。

③贸易贷款是指为满足某项特定贸易,企业向银行借入一次性贷款。银行在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个别评价后,确定贷款的数量、期限和利率。企业也可以向银行签发票据的形式来获取短期资金。

(2)抵押借款是指企业以提供抵押品为条件向银行取得的借款。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为降低贷款风险,通常对那些信用不好、财务状况较差的借款企业,会要求企业用其符合规定的物品作抵押,抵押品价值的大小通常取决于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抵押品的变现能力。作为短期借款的抵押品,通常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证券、设备、不动产以及人寿保险单等。按抵押品的不同,短期抵押借款分为应收账款抵押借款、应收票据贴现借款、存货抵押借款、证券抵押借款、设备抵押借款、不动产抵押借款和人寿保险单抵押借款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的借款金额一般为抵押品价值的30%~90%。对此金融机构有具体规定。

2.按借款参与企业资金周转时间的长短和用途分为流动基金借款、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和卖方信贷

(1)流动基金借款是企业在核定流动资金计划占用额的基础上,由于自有流动资金未达到规定的比例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这种借款具有短期周转、长期占用的性质。企业申请流动基金借款的数量取决于上年定额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数额,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2)营业周转借款是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在确定的流动资金计划占用额的范围内,弥补自有流动资金和流动基金借款不足部分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核定的流动资金定额,扣除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流动基金借款和视同自有流动资金(定额负债)后的不足部分,通常为生产周转借款的数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的定额流动资金计划占用额,根据计划年度销售收入和核定的销售收入资金率求得。核定的销售收入资金率通常按上年资金占用水平(或前3年平均的资金占用水平)调整计算求得。其计算公式如下:

这项借款在银行批准的年度借款计划内申请,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年。

(3)临时借款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临时性或季节性原因形成超定额物资储备,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临时借款主要解决以下几种情况出现的资金需求:①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及时销售产品;②原材料的季节性储备;③进口物资集中到货;④企业为发展名优产品进行横向联合时所需要的资金;⑤其他在核定资金占用额时无法核定又确属银行支持的款项,如引进软件、购买外汇等款项。

(4)结算借款是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异地发出商品,在委托银行收款期间为解决在途结算资金占用的需要,以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借款。

(5)卖方信贷是企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时,为解决因延期收款或分期收款占用的资金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待购货单位支付货款后归还借款的一种信用行为。这种借款方式实际上是银行用流动资金借款支持制造先进设备的卖方,并用赊销方式支持使用设备的买方,鼓励企业用技术先进的设备更新陈旧设备。企业申请卖方信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产品必须纳入国家计划,性能好,技术先进,符合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要求;②只能是把产品销售给直接使用单位,不能赊销给物资供应等经营单位;③购买单位购买的设备必须是当年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计划之内需要的;④购货单位必须有首期付款,并尽可能提高首期付款的比例。

(二)短期银行贷款的利率

贷款利率是由借款人和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经协商后决定的。银行希望在贷款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利息收入,而贷款人从投资收益角度追求低利率,因此,作为借款企业在提高自身信用素质的情况下,要熟知银行的利率政策,了解利率种类,进而进行科学选择。目前利率有简单利率、优惠利率、贴现利率、附加利率和有效利率几种。简单利率又称固定利率,因贷款期限不同而不一样;又因为不同政策贷款执行不同利率档次,以及特殊规定使名义利率和实际有效利率不同,因此,作为财务人员要进行筹划,以便选择适用的利率水平。

(三)短期借款的程序

银行借款不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其程序基本相同,只是在每一步骤上要求不同。现结合流动资金借款说明如下:

1.企业提出申请

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借款时,必须在批准的资金计划占用额范围内,按生产经营的需要,逐笔向银行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上应写明借款种类、借款数额、借款用途、借款原因、还款日期。另外,还要详细写明流动资金的占用额、借款限额、预计销售额、销售收入资金率等有关指标。

2.银行对企业申请的审查

银行接到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书后,应对申请书进行认真的审查。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审查借款的用途和原因,作出是否贷款的决策。

(2)审查企业的产品销售和物资保证情况,决定贷款的数额。

(3)审查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物资耗用状况,确定借款的期限。

3.签订借款合同

为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企业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时,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

4.企业取得借款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无特殊原因,银行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企业提供贷款,企业便可取得借款。

5.企业归还借款

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属于短期借款,企业在借款时就应充分做好还款准备,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归还流动资金借款。如因故不能如期还款,可向银行申请展期一次。

(四)短期银行借款的优缺点

与其他短期筹资方式和长期借款相比,短期借款具有一定的优点:

1.借款的条件和手续相对较简便;

2.筹资迅速,能在较短时间内满足企业急需;

3.借款数额和借款期限弹性较大,便于企业灵活安排资金。

其主要缺点是:

1.筹资成本较高,特别是抵押借款还需交纳管理和服务费用以及实行附加利率造成成本升高;

2.因随时偿还大量短期借款,在支付不及时的情况下对企业冲击较大。

三、短期融资券

(一)短期融资券的产生和发展

短期融资券,又称为商业票据、短期借据或商业本票,它是一种由规模大、名声响、信誉卓著的企业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的一种无担保本票,是一种新兴的筹集短期资金的方式。

短期融资券的产生与商业票据中的商业本票有着密切的关系。商业本票是随着商品和劳务的交易,由债务人签发的一种债务凭证,它由买方签发,约定在未来的某一个时期将购货款项支付给卖方,卖方持有票据直至买方按期支付货款,卖方若需要资金,可在持票期内将该商业本票背书转让或到金融机构进行贴现。后来有一些规模大、名声响、信誉好的大公司便利用商业本票的这一特点,开始脱离商品劳务的交易过程而单纯的签发商业本票来筹措短期资金。在美国,通过交易的短期融资券在1920年达到10亿美元,在此以后数量有所下降,1960年又重新超过10亿美元,1965年未偿付的融资券近20亿美元,而到了1973年则上升到100亿美元。1990年9月约有5 500亿美元商业本票发行在外,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总额的1/4。在我国,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于1987年在上海开始试点,1989年在全国推行。按照政策规定,允许少数规模大、信誉高和效益好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每次发行限额在100万~3 000万元之间;期限分3、6、9个月三种;利率低于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短期融资券的种类

1.按发行方式不同分为间接销售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

间接销售的融资券,指先由发行人卖给经纪人,然后由经纪人再卖给投资者的融资券。经纪人主要有银行、投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委托经纪人发行融资券,需支付一定数额的手续费。

直接销售的融资券是指由发行人直接销售给最终投资者的融资券。直接发行融资券的公司通常是经营金融业务的公司或自己有附属金融机构的公司,他们有力量自己组织推销工作,从而节省了间接发行的手续费用。

2.按发行人的不同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

金融企业的融资券主要是指由各大公司所属的财务公司、各投资信托公司、银行控股公司等发行的融资券。这类融资券一般都采用直接发行方式,该融资券的期限一般为1~9个月。

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是指那些没有设立财务公司的工商企业所发行的融资券。这类企业一般规模不大,多数采用间接方式来发行融资券,该融资券的期限一般为4~6个月。

3.按发行和流通范围不同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

国内融资券是一国发行者在其国内金融市场上发行的融资券。发行这种融资券一般只要遵循本国法规和金融市场惯例即可。

国际融资券是一国发行者在其本国以外的金融市场上发行的融资券。发行这种融资券,必须遵循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惯例。

(三)融资券发行的程序

1.公司作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筹资决策

公司财务人员对内、外部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调查与分析后,认为采用该方式筹资较为合适,就提出筹资申请,报公司执行机构作出决策。

2.委托有关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短期融资券是一种无任何担保的债务凭证,尽管由大公司发行,但也可能存在着不能偿付的风险,因此为了吸引投资者,发行融资券的公司需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信用状况进行资信评级。

3.向有关审批机关提出发行融资券的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与各省、市、自治区分行是我国企业发行融资券的审批、管理机关。企业发行融资券,需向所在省市的人民银行的金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申请书及其附件中必须提供如下一些内容:

(1)营业执照;

(2)发行融资券的申请报告;

(3)发行融资券的章程或办法;

(4)融资的效益预测、偿还计划和其他相关资料;

(5)主管部门和开户银行对发行融资券的意见;

(6)经注册会计师签证的上两年度和上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7)信用评估公司对企业发行融资券的信用评估报告;

(8)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审批机关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与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主管机关对企业的发行资格、筹资用途、会计报表、融资券的票面内容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即可批准发行。

5.正式发行融资券,取得资金

融资券经审查机关审查同意后,便可正式发行。发行前需公告发行的数量、价格、时间等,以便让投资者了解发行企业的基本情况。此后,投资人与发行人洽谈买卖条件,如果条件可以,则投资人买入融资券,发行人取得资金。

若采用间接发行还要与经纪人协商融资券的有关事项,并签订委托发行协议;经纪人按协议中的有关条件和承销方式,发布公告并进行其他宣传活动;投资者购买融资券,资金存入经纪人账户;经纪人将资金划转发行企业的账户中,并按协议规定处理未售完的融资券。

(四)短期融资券筹资的优缺点

1.短期融资券筹资的优点

(1)短期融资券筹资的成本低。在西方国家,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加上发行成本,通常要低于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但目前我国短期融资券的利率一般要比银行借款利率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短期融资券市场刚刚建立,投资者对短期融资缺乏了解。随着短期融资券市场的不断完善,短期融资券的利率会逐渐接近银行贷款利率,直至略低于银行贷款利率。

(2)短期融资券筹资能提高企业信誉。由于能在货币市场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司都是著名的大公司,因而,一个公司如果能在货币市场上发行自己的短期融资券,就说明该公司的信誉很好,而且企业今后向银行借款就更容易。

(3)短期融资券筹资可减轻企业财务工作量。企业发行融资券的规模一般较大,而同样规模的资金量若由银行提供,一般要找数家,且从各家银行借款均要按一定程序进行,手续麻烦、工作量大、费用重复开支,因此采用短期融资券筹资可使财务工作量大大减轻,还可以降低费用。

(4)经纪人有时能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发行短期融资券可委托经纪人代理发行,经纪人为顺利销售这些融资券并拿到手续费,往往对企业进行必要的包装宣传,其中也对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改进意见,由于经纪人面对的是各行各业,且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高,许多建议确实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改善,因此对他们的建议必须高度重视。

2.短期融资券筹资的缺点

(1)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比较严格。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企业,必须是信誉好、实力强、效益高的企业,而一些小企业或信誉不太好的企业则不能利用短期融资券来筹集资金。

(2)在企业出现财务困难时,短期融资券可能难以完成发行任务。短期融资券从申请到批准发行最后收到款项,往往有一定时间,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因内外的环境变化和经营管理不当,可能暂时会出现财务困难,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风险必须尽可能避免,这样,计划发行的融资券数量就因此大打折扣。

(3)到期不能偿还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短期融资券必须到期还本付息,既不能因企业有闲置资金而提前归还,更不准延期还本付息,否则要影响企业在公众中的良好声誉,当声誉受损,必然波及其业务,导致业绩下滑,造血功能下降,严重的导致企业受债务人起诉而破产。

第三节 长期负债管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增加长期资本,以扩大经营规模,其筹资途径不外乎两种:一是增加自有资本的投入,二是举借长期负债。长期负债是相对于流动负债而言的,是负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长期负债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具有数额大、偿还期长的特点,是企业用来补充自有资本不足的重要手段。但长期负债作为获取资产的一种财源,与资本金有着质的区别。投资人通过长期债权方式投资,目的是通过还本付息方式获利,因此债权人对企业经营不承担风险,在企业财务状况稳定的情况下,一般不干涉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影响投资人对企业原有的控制权力。同时,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对企业筹措长期资金必须有严格的约束条件,如设置担保资产、企业必须在长期借款到期还本之前提存偿债基金、限制企业发放债券的最高限额等。另外,长期负债到期必须偿还,其利息费用成为企业必须承担的一种长期的固定性支出,从而加重企业的负担,因此,长期负债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具有重要地位。长期负债的筹资方式主要有长期借款、长期债券、融资租赁等。

一、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长期占用。采用长期借款的方式筹资是企业经常采用的筹资方式之一。

(一)长期借款筹资的种类

长期借款种类较多,可按一定的标准分类。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关条件选择适当种类的长期借款进行筹资。

1.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单位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性银行贷款和保险公司贷款等

(1)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提供的贷款,通常为长期贷款,一般贷给国有企业。

(2)商业性银行贷款包括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长期贷款的到期日长于一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长期贷款根据不同用途分别按年或季归还,以单利计息,利随本清。

(3)保险公司贷款是指保险公司贷放给企业的借款,一般较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要长,要求的利率较高,对贷款企业的信用和担保品的选择也比较严格。

2.按贷款有无抵押品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1)抵押贷款是指以特定的抵押品作为担保的贷款。作为贷款抵押品可以是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它们必须是能够在市场上出售的。如果贷款到期时借款企业不愿意或不能偿还,银行则可取消企业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

(2)信用贷款是指无抵押品作担保的贷款,即凭借款企业的信用或其保证人的信用而发放的贷款。信用贷款通常仅由借款企业出具签字的文书,一般是贷给那些资信良好的企业。对这种贷款,银行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并往往附加一定的条件。

3.按贷款行业分为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和农业贷款等

(1)工业贷款是指贷给工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投资。

(2)商业贷款是指贷给商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商品流转的资金的需要。

(3)农业贷款是指贷给农业生产单位的贷款,主要用于改良土壤或水利设施以及造林等。

4.按贷款用途分为基本建设投资贷款、专项贷款和出口信贷等

(1)基建贷款是指为了新建企业或企业为了购置固定资产以实现扩大再生产的目的,解决长期资金来源不足问题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一般情况下,大中型建设项目需经国家计委和建委的批准,小型项目可由中央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经委批准。

(2)专项贷款是由企业向银行借入的各种具有专门用途的借款。这类借款一般期限较短,大多用于挖潜、革新、改造、填平补平项目。我国银行现在提供的专项借款有:小型技改借款、出口工业品生产专项借款、进口设备短期外汇借款等。

(3)出口信贷是国家为了扩大本国商品的出口,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对本国出口商给以利息补贴并提供担保,鼓励本国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满足买方支付货款的要求。出口信贷具体又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两种。

买方信贷是由出口国银行贷款给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满足进口商进口出口国商品时对资金的需求。这种贷款的总协议一般由进口国银行和出口国银行签订。

卖方信贷是由出口国银行向卖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出口商可据此向进口商提供中长期延期付款的便利。贷款协议由出口商和出口国银行签订。

(二)长期借款的程序

1.企业提出借款申请

企业申请借款必须符合规定原则和贷款条件。

我国银行的贷款原则是:计划性、物质保证性、偿还性和择优扶持。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法人资格、借款用途符合有关规定,借款资金有担保,具有偿还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效益不错、在银行开立账户等。

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应说明借款原因和借款金额、使用时间和使用计划、归还期限和归还计划等。

2.银行审核申请

按照贷款条件,对借款企业进行调查,依据审批权限,核定企业申请贷款金额和用款计划。审核的内容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的信用情况、企业盈利的稳定性、企业的发展前景、借款用途和期限、借款的抵押品等。

3.签订借款合同

经银行审核,借款申请获批准后,银行与借款企业双方可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的种类、用途、数额、利率、期限、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保证条款、违约责任和一些限制性条款。

4.企业取得借款

借款合同签订后,企业可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将贷款一次或分次转入企业的结算户存款账户以便使用。

5.企业归还借款

贷款到期时,借款企业应依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与利息。归还贷款的方式主要有到期日一次归还、定期偿还相等份额的本金和分批偿还、每次金额不一定相等三种。贷款到期银行催收,借款企业如不归还贷款,银行可根据合同规定,从借款企业的存款户中扣还贷款本息及罚息。借款企业如因暂时财务困难,需要延期归还贷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延期还贷计划,经审查核实,续签合同。逾期归还时银行一般按逾期贷款计收利息。

(三)长期借款筹资的优缺点

1.长期借款筹资的优点

(1)筹资速度快。与发行有价证券相比,长期借款所需时间短,因为发行有价证券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且有发行期,故筹资时间较长,而长期借款行为仅发生于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企业申请得到批准后很快就能取得借款,故该方式筹资迅速。

(2)借款成本较低。利用长期借款筹资,利息可在税前支付,故可减少企业实际负担的利息费用,因此比股票筹资的成本要低得多;与债券相比,借款利率一般低于债券利率;此外,由于借款是在借款企业与银行之间直接商定的,因而大大减少了交易成本。

(3)借款弹性较大。借款前的各种借款条件由双方商定,借款期内如企业财务状况有所变化还可与银行商定变更其中的某些条款;借款到期时企业还可根据财务状况向银行提出延期或继续借款的申请,因此对企业而言,长期借款的灵活性较大。

(4)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只要企业资金的投资报酬高于借款的资金成本,企业增加长期借款,能增加投资者收益。

2.长期借款筹资的缺点

(1)财务风险较大。

(2)限制性条款较多。包括一般性限制条款、例行性限制条款和特殊性限制条款,在借款合同中的规定都可能会影响企业以后的筹资与投资活动。

(3)筹资数量有限。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银行往往要求企业有较高的信誉,且要有充足的担保,担保价值也往往大于贷款金额,故通过该方式一般不能像有价证券那样一次筹到大笔资金。

二、长期债券

债券是债务人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承诺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一种有价证券。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主要有三种:国债、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又称企业债券)。发行企业债券是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重要方式。

(一)债券的特征

1.债券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投资者购买债券后便成为企业的债务人,有权要求企业按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还本付息;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属借入资金,形成企业负债,需按时还本付息。

2.债券利息固定

在发行企业债券时,就已明确规定利率、付息日期。不论企业将来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如何,企业均要按预定的利率在规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

3.债券偿还期明确

企业债券发行时就明确规定了债券还本的期限,债券发行人需按期还本付息。

4.在分配和求偿上具有优先权

债券的利息先于股票付给投资者,且在税前扣除;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债券持有者的本金求偿先于股东。

5.不影响企业的控制权

债券持有人只是企业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持有人对企业经营也不承担责任,因此,不会削弱企业的控制权。

(二)企业债券的种类

1.按发行方式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的持券人姓名登记在债券名册上,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时,企业根据债券名册付款,债券转让要办理过户手续。不记名债券又叫有息债券,债券上附有息票,企业见票付息,流通比较方便。

2.按有无抵押品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

抵押债券以发行债券企业的特定财产为担保品,如债券到期不能偿还,持券人可以行使其抵押权,拍卖抵押品作为补偿。信用债券是单凭企业的信用、凭信托契约发行的债券,企业没有指定特定的抵押财产作为担保品,通常由财务信誉较好、获利能力较高的企业发行。

3.按计息标准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是债券的利息率在债券的年限内保持固定。浮动利率债券则是利息率随基本利率和发行企业经营状况变动而变动(如保值贴补率)。

4.按偿还方式分为定期偿还债券和随时偿还债券

定期偿还债券包括期满偿还和分期偿还两种,前者指到期全额偿还本金,后者指按规定时间分批偿还部分本金。随时偿还债券,包括抽签偿还和买入偿还两种,前者按抽签确定的债券号码偿还本金,后者是发行债券企业根据资金余缺情况通知持券人还本。

5.按其弹性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根据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规定,债券持有人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应规定转换方法,有义务按规定的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核发股份,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将债券转为股票;而不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则不可换成公司股票。

(三)债券的发行

1.发行债券的条件

债券筹资虽然是一种常见的企业筹资方式,但并不是任何企业都可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债券筹资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资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注:不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储蓄利率的40%);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企业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

2.发行方式

债券的发行方式通常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

公募发行是以不特定的多数人为募集对象而公开发行债券。公募发行,是世界各国通常使用的发行方式。我国企业经批准也可以公开发行债券。公募发行有直接募集与间接募集之分。债券发行人不通过中介机构直接向公众公开募集即为直接募集;经由中介机构公开募集则为间接募集。我国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机构承销,即间接募集。代理承销机构按发行面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私募发行是指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发行债券。这些投资者是与发行者有一定关系的企业、公司和个人,如发行企业的产品消费者或发行企业的职工、金融机构和与发行人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单位。

3.债券发行价格

一般地说,债券的面值即是债券的价格,但由于资金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及利率的变化,有时债券的价格会与面值相背离,高于或低于面值,但差额通常不会很大。因此债券发行的价格有三种:一是按债券面值等价发行;二是低于债券的面值折价发行;三是高于债券的面值溢价发行。因此,在发行债券时要调整发行价格,以使投资者实际得到的利息率与市场利息率相等。

债券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n——债券期限;

   t——支付利息的期数。

(四)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1.债券筹资的优点

(1)资金成本较低。债券的资金成本要比股票低,主要是:一是公司债券的发行成本要比发行股票低;二是公司债券的利息较股息少;三是公司债券的利息可以作为费用抵减应税利润,因而可以少纳税。

(2)保障控制股权。由于债券持有人无权参与发行企业的管理决策,发行债券筹资一般不会影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3)财务杠杆作用明显。无论企业的盈利多少,债券持有人只收取固定的有限的利息收入,而更多的收益可用于分配给所有者或用作留存扩大企业经营。

2.债券筹资的缺点

(1)限制条件严格。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比借款、股票都要多而且严格,这可能会影响企业今后的经营活动。

(2)筹资数量限制。利用债券筹资的数量,通常受到一定额度的限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

(3)财务风险高。债息要按期支付,本金也需如期偿还,一旦企业效益不佳,还本付息往往成为企业财务上的巨大压力,严重时还会导致企业破产。另外,企业提高负债比例,会增加企业风险,降低企业的信誉。

三、融资租赁

(一)融资租赁的特征

租赁是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让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活动由来已久,现代租赁则成为解决企业资金来源的一种筹资方式。企业资产的租赁按其性质有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两种。

经营性租赁是一种服务性租赁。它是由出租人在短期内按合同或契约规定,向承租人提供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承租人支付一定租金,并在租赁期满,将租赁的固定资产归还给出租人。经营性租赁的特征是:

1.承租企业可随时向出租人提出租赁资产。

2.租赁期短,不涉及长期而固定的义务。

3.租赁合同比较灵活,在合理限制条件范围内,可以解除租赁契约。

4.租赁期满,租赁的资产一般归还给出租者。

5.出租人提供专门服务,如设备的保养、维修、保险等。

融资性租赁又称财务性租赁。它是由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需要在较长合同或契约时期内,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固定资产的一种信用业务。融资性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其实质主要是出租人以实物资产为承租人提供信贷,因此也称资本租赁,是企业筹集长期资本的重要方式。其特征是:

1.一般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正式申请,由出租人融通资金引进用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用户使用。

2.租期较长。融资租赁的租期一般为租赁财产寿命的一半以上。

3.租赁合同比较稳定。在融资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连续支付租金,非经双方同意,中途不得退租。这样既能保证承租人长期使用资产,又能保证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收回投资并获得一定利润。

4.租约期满后,可选择以下办法处理租赁财产:将设备作价转让给承租人;由出租人收回;延长租期续租。

5.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一般不提供维修和保养设备方面的服务。

(二)融资租赁的分类

融资租赁按其租赁的方式不同,分为售后租回、直接租赁和杠杆租赁三种。

1.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是指一个企业将某项资产出售给另一企业(出租人),然后通过融资再将这项资产租回而成为承租人的方式。这种租赁方式使出售资产的企业可以以融资的方式租回得到相当于市价的一笔资金,同时仍可以在租赁期内取得使用这项资产的权利。当然在租赁期间,需要支付租金,而且也失去了资产的所有权,但在租赁期满,企业仍能取得资产所有权,享有资产残余价值;其出租人一般为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2.直接租赁

直接租赁是指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租入所需要的资产,并付出租金。直接租赁的出租人主要是制造厂商、租赁公司。除制造厂商外,其他出租人都是从制造厂商购买资产出租给承租人。

3.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不同于售后租回和直接租赁只涉及出租者和承租者,还涉及贷款者作为第三方当事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这种租赁与其他租赁形式并无区别,同样是按合同的规定,在基本租赁期内定期支付定额租金,取得资产的使用权;但对出租人却不同,出租人只出购买资产所需的部分资金作为自己的投资,同时以该资产作为担保向一个或若干个资金出借者借入其余资金。因此,它既是出租人又是借资人,同时拥有了对资产的所有权,据以既收取租金又要支付债务。如果出租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那么资产的所有权就要转归资金出借者。这种特殊租赁又称借款租赁。

(三)融资租赁的程序

1.选择租赁公司

企业决定采用融资租赁取得某项设备时,应调查相关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能力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和资信情况,取得租赁公司的融资条件和租赁费率等资料,并加以比较,从而择优选定。

2.办理租赁委托

企业选定租赁公司后,便可向其提出申请,办理委托,填写“租赁申请书”,说明所需设备的具体要求,并提供企业的财务报表。

3.签订购货协议

由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的一方或双方合作组织选定设备制造厂商,并与其进行技术与商务谈判,签署购货协议。

4.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由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它是租赁业务的重要法律文件。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两部分。

5.办理验货投保

承租企业收到租赁设备后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发交货及验收证书并提交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据以向厂商支付设备价款。同时,承租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事宜。

6.按合同付租金

承租企业按租赁条件取得所需设备的使用权,承认租赁公司对设备的所有权,不对设备进行拆卸、改装等处理;在合同期间按规定支付租金。

7.期满退租续租

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时,承租企业可根据设备是否对企业有利,决定退租、续租或留购。

(四)融资租赁的优缺点

1.融资租赁的优点

(1)迅速获得所需资产。租赁一般要比借款后再购置设备来得更快,它集“融资”与“融物”于一身,可使企业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2)保存企业举债能力。租赁筹资不列作承租企业负债的增加,不直接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借款举债能力。

(3)租赁筹资限制较少。利用股票、债券、长期借款等筹资方式,都受到相当多的资格条件的限制,类似限制尽管在租赁中也有,但相比之下,一般比较少。

(4)免遭设备淘汰的风险。科技的不断进步使功能更全、效率更高的设备大量出现,原有设备陈旧过时且使用不经济,而多数租赁协议规定由出租人承担这种风险,承租企业可免遭这种风险。

(5)减低财务支付压力。按规定,租金在整个租期内按规定分摊,使企业获得所需设备而不需要支付大额设备款,以租金形式支付可降低财务付款压力,并且租金可在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现金流出量。

2.融资租赁的缺点

(1)租赁成本高。由于租赁公司要承担设备过时的风险,故长期租赁利率一般高于举债筹资的利率;另外,当市场利率下降时,企业可在借款到期之前提前偿还本息,而租赁则受合同制约,企业不能因市场利率下降而降低租金。

(2)物价上涨,企业会失去资产增值的好处。当市场商品价格普遍上涨时,设备资产也随之增值,像土地、建筑物等残值较大的资产增值更快,企业如果租赁资产,则享受不到增值所带来的好处。

(3)配套技改不易实施。合约明文规定,承租企业不得对设备进行拆卸、改装,不得中途解约,但受市场环境影响,企业经常调整生产经营结构而不得不对生产设备进行技改,这使设备技改难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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