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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资本与负债结构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目前国有企业改革试点过程中,则主要指企业资本结构,即企业的资本负债结构。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目前我国国有经济本质上是一种过度负债的经济,调整国有经济结构主要是调整国有经济的资本负债结构。进行“优化资本结构”企业改革试点,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不合理的企业资本负债结构,即降低企业的资本负债率,换句话说,即提高企业的资本充足率。

1.国企资本与负债结构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进入一个关键性的历史时期,当前,着力调整国有经济结构,下大力气解决长期以来令人困扰的“小而全,大而全”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是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一个重要战略任务。经济结构的内涵十分丰富,从宏观上看,可以指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或经济布局结构等;从微观上看,可以指企业的资本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人员结构以及技术结构等。在目前国有企业改革试点过程中,则主要指企业资本结构,即企业的资本负债结构。除了这些以外,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经济结构则是整个国有经济资本与负债之间的比例结构。如果把个别国有企业的资本负债结构视为国有经济的“小结构”的话,那么,整个国有经济的资本负债结构则是一个“大结构”,而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但是它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局统计,1980年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仅为18.7%,其中流动资产的负债比率为48.7%;截至1994年底,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67.9%,其中中型工业企业和小型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7%和74.2%;如果扣除企业“三角债”等实际损失挂账,再考虑工业企业负债经营的特点,综合起来看,整个国有企业的实际平均资产负债率将超过80%。从整个国有经济资本负债结构可以看出这样一个基本特征,在国有企业中国有股本金过少,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负债过多,资产负债比例极不合理。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目前我国国有经济本质上是一种过度负债的经济,调整国有经济结构主要是调整国有经济的资本负债结构。

为什么要下决心调整这种过度负债的经济结构呢?从企业融资结构的角度看,对于一个处于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来讲,采取股本融资和负债融资的比例各占多少,即便是采取100%的股本融资,或者100%的负债融资都是可以的。但是,企业不同的融资方式和资本结构对企业家的行为将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企业经济效益也会产生影响。在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所带来的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国有企业需要外部人进行干预,但是债权银行难以承担外部人监督的责任。由于国有产权主体缺位,国有企业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的企业行为特征是内部人消费和福利最大化,而不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克服内部人控制的有效方法就是强化外部人对企业经营决策活动的干预,我国国有企业的外部人干预主要来自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和债权银行的间接干预。经验表明,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并不十分有效,相反却必然导致企业家对企业负盈不负亏,加剧了企业内部人控制。债权人由于自身功能的缺陷,不可能做到像股东那样进入企业董事会,直接干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因此难以产生对内部人行为的有效制约;加之,我国债权银行主要是国有银行,国有银行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各级行政部门的干预,使得国有银行偏离现代商业银行的行为准则,弱化了债权银行对企业资金投向的影响。

第二,债权银行风险太大,使得全社会的信用危机成为可能。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企业负债经营是廉价使用社会资本的有效途径。这是因为:一是银行信贷资金利率只反映社会资金的平均利润率,在企业资本金较小的情况下大量使用银行资本为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创造了条件;二是由于通货膨胀的普遍存在,银行信贷资金的实际利率很低,这是企业廉价使用银行资本的大好时机。但是由于国有产权主体缺位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使这些有利条件并未得到正确利用。有的同志根据国际经验,主张用“主银行制度”来解决我国银企债务危机问题,但是“主银行制度”有效发挥作用也是有前提条件的,要么接收贷款的工商企业已经实现现代企业制度,要么债权银行已经是现代商业银行,而这两个条件目前在我国都不具备。国有企业过度负债从表面上看企业到期必须对银行还本付息,银行对企业的资金约束似乎是“硬化”的,企业经营风险好像很大,但是由于在转轨时期企业普遍存在“赖账机制”,实际上是把风险集中到银行身上。加之,政府部门推行“债务豁免政策”,削弱了奖优罚劣的市场机制作用,加剧了银行机构的金融风险和信用危机。

全国“优化资本结构”城市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工作从1994年2月开始,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试点范围由18个城市扩大到50个城市,1997年又扩大到111个城市,试点城市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由1994年的20%增加到1997年的60%左右。3年来,部分困难国有企业通过兼并,亏损面逐步扭转;一些长期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国有企业实行了破产,国有经济结构逐步调整;“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为了支持国有企业调整结构,去年国家允许冲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200亿,1997年计划冲销300亿,今后每年将会有所增加。

然而,目前国有银行的处境十分糟糕,一方面存量信贷资产中大量不良资产难以消化;另一方面增量信贷资产中不良资产又在不断增加,国有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的转变举步维艰。银行的承受能力非常有限,可以冲销的呆、坏账准备金与目前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和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相比,的确是杯水车薪。进行“优化资本结构”企业改革试点,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不合理的企业资本负债结构,即降低企业的资本负债率,换句话说,即提高企业的资本充足率。其基本方法无非是,要么增加企业资本,采取“分子政策”;要么降低企业负债,采取“分母政策”;要么双管齐下,既增资又减债。目前,实践中更多的是采取降低企业负债的办法。在过去几年中,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主要是通过企业破产实现的。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主要是采取“整体接收”方式,即先确定一个“接收方”,然后将破产企业财产折价分给职工,职工再带资被整体接收。这种破产方式带来三个方面的不良结果:一是由于破产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抵押财产被首先用于安置职工,债权银行的清偿率几乎为零,即便是“规范”操作,债权人利益也要受到极大损害;二是职工安置费绝大部分不是变现的资产,而是原企业的厂房和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这些财产作为“陪嫁”由职工带到接收方,职工因此成为新企业的内部股东,债权银行的财产被无偿瓜分;三是没有做到消灭企业和调整结构,还是原班人马、旧设备、老产品,一切照旧,几年以后又要“二次破产”。

从1997年开始,国务院要求各地不能再搞“整体接收”方式,实施企业破产,必须“关门走人,财产变现,取消法人资格,职工得到安置”,做到真正消灭企业和调整结构。与此同时,国务院加大了有关鼓励企业兼并的政策力度,开辟了一条实施职工再就业工程的新途径。可以预料,随着国务院有关企业改革新政策的颁布实施,企业破产数量将会大大减少,企业兼并数量将会急剧增加。在企业兼并中,普遍缺少优势企业将会成为另一个棘手的问题。优势企业应该有很多条标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资本负债率必须较低。从国有经济的整体看,由于过度缺乏资本金,或者说由于过度负债,优势国有企业不会很多,依靠企业兼并办法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有助于个别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整个国有经济资本负债结构问题。

国有经济资本负债结构主要受制于投融资体制,用资产负债率较低的国有企业兼并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不可能从整体上降低国有经济资产负债比率。而且,在行政干预条件下实施的“拉郎配式”的企业兼并,并不必然导致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还会由于兼并了困难企业而把优势企业拖垮。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以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体制,实践表明这种战略选择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我国长期实行“高积累、低消费”的政策,国民收入的积累率远远高于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可为什么我国依然十分落后呢?这是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是建立在资金高投入的“粗放经营”基础上的,资源配置效率太低,资源浪费非常严重。国有经济资本负债结构不合理,长期实行“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以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体制以及资本市场不发达则是根本原因。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居民投资渠道狭窄,每年新增国民收入的绝大部分被迫存入银行,然后通过银行信贷资金的形式转化为投资,其中大部分又通过各种倾斜政策被投资到国有企业,由于国有企业体制本身存在的诸多弊端,这些信贷资金中的一部分又转化为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和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造成社会资金的恶性循环。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用任何行政方式代替市场行为都不可能彻底解决中国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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