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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对策措施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培育壮大农业主导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措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抓好现代农业建设。同时,这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以科技推进农业量与质的飞跃,提高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首先,要搞好农技干部队伍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和农业专业技术水平,增强他们为农民服务的本领,使他们尽快成为农民增收的谋划者、农民利益的维护者和“三农”工作的服务者。

1) 培育壮大地方产业

(1) 培育主导产业。培育壮大农业主导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措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抓好现代农业建设。建设现代农业必须积极拓展农业的功能。要在单纯生产型传统农业的功能基础上,向生物能源、生态保护、观光旅游、国土保护、安置人口等现代农业的功能拓展。在建设新农村和现代农业中,必须要加快农业支柱产业的发展,有了主导支柱产业和星罗棋布的农业产业群,才能支撑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同时,这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2) 积极推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科技化水平。根据粮、棉、油、蔬菜及养殖业在地方农业经济中的地位、生产状况及市场竞争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品种、品质选优和改良上加快步伐,加大工作力度,注重推广新型适用栽培和饲养技术。例如,畜禽要施行品种改良的措施,实施“集约化”养殖,优化提升产品成本质量,生猪要大力发展“外三元”,推广综合高效饲养技术,等等。以科技推进农业量与质的飞跃,提高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

(3) 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增加农业附加值。打破只搞种植、养殖的传统,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使农业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要培育几个规模大、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农产品,在农、工、贸或产、加、销的一体化经营下,既增加附加值,又使技术效应在高效管理中得到充分发挥,提高单位投入产出量和劳动生产率,同时减少多环节流通费用,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与成本,并带动农户向主导产业方向集聚发展。

(4) 加快发展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抓农业产业化工作要紧紧抓住农产品加工业,只有把农产品加工业抓上去了,才能开拓发展空间,才能延伸产业链,龙头企业选择的余地才多,才能实现扶优扶强。为此各级财政要安排对重点龙头企业,特别是加工型龙头企业的扶持资金,着重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建立原料基地,发展精深加工,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乡镇企业向农产品加工延伸,重点加快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对大宗农产品进行加工和深加工,充分挖掘农产品附加值。在继续鼓励龙头企业扩大加工规模的基础上,强化招商引资,重点突破农产品的加工,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加工率和竞争力,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2) 培育新型农民

(1) 加强对农民的实用科技教育,培育科技生产型农民。培育科技生产型农民,就是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培育大批农村实用型人才。这是实现农村经济腾飞的前提和基础。多年来,大多数的农民还是习惯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粗放的耕作方式,掌握现代科技知识的实用型农民还不普遍。近年来,我国注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使得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涌现出一批“土专家”、“田专家”,不但个人实现了增收致富,而且辐射带动能力也不断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大力培育科技实用型人才已成为当务之急。首先,要搞好农技干部队伍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和农业专业技术水平,增强他们为农民服务的本领,使他们尽快成为农民增收的谋划者、农民利益的维护者和“三农”工作的服务者。其次,要搞好农业技术骨干培训,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和专业户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成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发挥模范示范作用。最后,最为重要的是要面向广大农民分类分层地扎实推进农业实用科技培训。要创新培训方式,更新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在农闲时间利用乡镇农技校集中办班开展培训的基础上,在生产季节委派科技特派员、组织科技宣讲小组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适时开展科技宣讲、科技示范、疑难问题解答,促进产学结合,增强科技培训的实效;培训内容要以粮油、蔬菜、食用菌丰产栽培技术,牛羊育肥及牲畜养殖技术,种养品种改良,农业病虫害防治,暖棚设施利用,农畜产品深加工技术,规模高效农业等实用技术,做到授其所需、学以致用、用有所成。

(2) 加强对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培育文明和睦型农民。培育文明和睦型农民,就是要教育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树立健康文明的新风尚,改掉不文明的陈规陋习,培养大批具有现代文明的新型农民,实现乡风文明。社会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农民的文明程度,是农村经济、文化、社会、政治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要联系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讲形势、讲政策、讲道理,使广大农民群众提高思想觉悟。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关心公益、惩恶扬善的社会风尚,建设诚信友爱、谅解宽容的人际关系,营造团结互动、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强化农民思想道德意识,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继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民破除封建迷信,改变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落后习惯,形成勤劳致富、勤俭持家、崇尚科学、优生优育、孝敬父母、男女平等、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秩序稳定的社会主义新风尚。要教育农民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新时期科学发展观、荣辱观、价值观。引导广大农民广泛参与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示范性强的特色和谐家庭、和谐村居,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3) 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培育守法诚信型农民。培育守法诚信型农民,就是要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诚信、守约。因此,要始终把强化农民法制观念、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第一要围绕服务“三农”、维护稳定,有针对性地以农村土地承包法、计划生育法、村民自治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活动,使学习内容与乡村实际紧密结合,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帮助农民尽快掌握一些应知应会法律常识,从而依法办事。第二要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下派干部进村讲解与普法下乡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坚持法制服务与调处纠纷相结合,坚持抓点与抓面相结合。第四,要加强对农民的诚信教育,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树立诚实守信的美德,引导他们以诚实树信誉、以守信促合作、以合作促发展。

(4) 加强对农民的先进理念教育,培育创新进步型农民。培育创新进步型农民,就是要培育大批具有先进的理念、宽阔的视野、较强的致富能力,能够实现生活富裕的新型农民。农民之间收入差距大的原因:一是致富能力不一样。先富的人是致富能力强的人,这些人善于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而大多数人由于文化水平等限制,对新技术、新知识不热心、不熟悉、不了解、不掌握,因而缺乏致富技能。说到底最为重要还是思想观念的差距。先富起来的农民都是敢试敢闯的人,他们有着比较先进的市场观念,干劲十足。而没有致富起来的大多是不敢富不敢闯,安于现状,或者小富即安,缺乏创新进步意识。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民思想观念的教育转变,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宣传教育、经验交流、组织参观等形式,让广大农民开拓眼界,增长经济知识,让他们学会根据市场需求动态性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选择致富项目,学会了解市场、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用市场手段换取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别是要引导农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及时了解最新市场信息,掌握最新经济知识,从而找准最快的致富路子。

3)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 挖掘内部增收潜力,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湖北省“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合理开发农业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投入产出效率;优化种养结构,拓展延伸农村生态、文化、旅游和休闲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主要有三条措施:一是调整优化结构,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以市场为导向,促进高优农业向适宜生态区和具有竞争优势的地区集中。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二是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农户对承包土地进行合理、规范的流转,促进土地相对连片集中。把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壮大经营主体规模,提高种养业的规模效益。三是培育农村第三产业,拓宽家庭经营渠道。以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为契机,支持农民为产业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提供各类服务。支持地方特色旅游资源开发,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让农民真正从旅游经济发展中获益。

(2) 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农民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拉动力量。要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重点采取三条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提升农民就业增收能力。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为目标,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延长培训时间,开展定点、定岗、订单培训,提高农民自我创业的能力和就业的稳定性。二是加快推进城镇化,扩大农民就业创业空间。重点是引导各类资源向城镇和中心镇集中,逐步形成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重点、村镇为基础的城镇建设体系。通过城镇化,增强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力,促进农民充分就业。三是引导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农民务工收入增长。抓住国家大幅度增加水利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促进农民从项目建设中获得更多工资性收入。

(3) 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大,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报销标准,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关键在于落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一是确保公共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做到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二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目前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 000元的人口仍然有大约150万人,对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大约100万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开发帮扶到户政策,增加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水平,确保贫困户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水平。

财产性收入增长逐年加快,将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点。国家有关负责人强调,“十二五”规划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分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和收益权;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4)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1) 加大政府支持和帮扶力度。改变村庄环境状况,不仅要有经济适用的技术措施,也要有资金、制度予以保障;单靠农民自身的力量也是远远不够的,更要靠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把村庄规划建设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纳入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村庄规划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村庄整治.鼓励和引导广大村民及个人资本的积极参与。

(2) 创新各项机制,加强政府对农村环境的综合管理。世界银行提出“经济靠市场,环境靠政府”的观点值得思考和借鉴。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应不断加强对农村环境的保护投入和综合管理。发挥政府对农村环境综合管理的积极作用。保障村庄整治的顺利实施。要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机制创新:一是村庄整治的调控与引导机制。科学确定村庄整治的内容,把握村庄整治的方向,调控村庄整治的力度和范围。二是村庄整治的实施组织机制。建立农民主体、民主决策、社会支持、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的机制。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长效机制。包括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公共设施建设维护机制、公推民选驻村指导员制度、村民骨干培训制度等。四是建立资金多方来源的投入机制。积极开辟建设资金来源,可通过社会资助、集体资金、农民个人资本等方式,多方筹集建设改造基金。

(3) 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不断向农民宣传我国环保法律法规,逐步增强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帮助农民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历史责任感。

(4) 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因地制宜作出科学合理的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要考虑以下因素:制定村庄整治规划,既要突出农民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后续的村庄规划与管理,突出乡村特色和可持续发展。应把重点放在硬化村内主要道路,配套建设供水、供气设施,排水沟渠及垃圾集中堆放处理,治理人畜混居状况,整治村容村貌。

5) 强化乡村自治能力

(1) 提高班子领导能力。各级政府的领导者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冲破惯性思维束缚”的带头人和倡导者,就必须做到带头解放思想,带头以全新的理念谋划、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并实施强有力的促进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党和政府所有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并且相互之间协调,形成合力,去推动新农村建设,切实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服务,通过各种形式吸引和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自愿地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建立城市支持和带动农村的长效机制。

(2) 要依靠、尊重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简单地说,就是让农民成为推进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当家做主。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主要应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党的各项农村政策,使之妇孺皆知,并做到入心入脑,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党的政策的实践主体和受惠主体。二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使他们能够完全自主地根据市场情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真正的经营主体。三是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民意表达机制,广泛征求农民群众对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把他们的合理意愿和要求体现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中,使农民成为民主建设的主体。四是要鼓励农民群众对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敢于与坑农害农的行为作斗争,使农民成为真正的监督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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