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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文明的理论梳理

时间:2022-09-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里马克思把政治文明同集权制相对应,实际上是指出了政治文明的主要内涵。它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和人们相互间的平等关系,政治文明发生了质的变化。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文明的理论梳理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治文明的理论阐明了政治文明的起源和发展、地位和作用以及政治文明的有机组成,并设想了未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框架,构成了完整的关于政治文明的思想体系。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治文明的理论

(一)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有机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1844年,马克思在《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一文中就“执行权力”这一问题直接使用了政治文明,提法是“集权制和政治文明”[67]。这里马克思把政治文明同集权制相对应,实际上是指出了政治文明的主要内涵。政治文明是指人们改造社会的政治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主要包括政治意识、政治活动和政治制度的进步等。政治意识体现的是政治文明的主观领域,主要包括有政治观点、政治理想、政治道德、政治态度、政治感情、政治传统等。政治意识必须通过政治活动才能实现,所以政治文明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政治活动。人们从事政治活动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这些规范的总和体现为政治制度,所以政治制度也理所当然地成为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特殊物(即政治制度)具有规定和管辖一切特殊物的普遍物的意义。”[68]所以,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关键和核心。

恩格斯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考察了人类文明产生的历史,把劳动产品的剩余和文字的出现作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把原始社会制度的改造即阶级或等级的分野和国家权力的产生作为文明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他指出“野蛮向文明的过渡”就是“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69]。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他又精辟地提出了“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70]。恩格斯说:“现在产生了这样一个社会,它由于自己的全部经济生活条件而必然分裂为自由民和奴隶,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而这个社会不仅再也不能调和这种对立,反而必然使这些对立日益尖锐化。一个这样的社会,只能或者存在于这些阶级相互间连续不断的公开斗争中,或者存在于第三种力量的统治下……它被国家代替了。”[71]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社会开始了有组织的政治活动状态,也就是政治文明历史的起点。

(二)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活动由低到高、不断发展的进步状态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政治文明产生后始终是沿着逐步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这样一个轨迹运行的。封建制政治文明比奴隶制政治文明更进步。奴隶制政治文明是在奴隶主阶级把奴隶当作私有财产的政治理念指导下建立的,是受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的奴隶主专制制度和人治方法的运用。封建制政治文明是地主阶级在把农民看作依附于土地的半自由人的政治理念指导下建立的,是由封建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专制制度和人治方法的运用。而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是新兴的资产阶级根据自由、平等、人权等政治理念和市场经济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要求,在与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中,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法治文明。他们给了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很高的评价,认为“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72]。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上的又一个新阶段。

但是这三种政治文明都是处在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社会,表现着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关系以及少数社会成员对多数社会成员的权利控制形式,因此新的形态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出现是必然的。它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和人们相互间的平等关系,政治文明发生了质的变化。“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73]恩格斯认为这是人类社会政治权力在更高形式上向原始民主的复归,他引用摩尔根的话说:“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74]

(三)政治文明在人类社会文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的统一体,任何形态的社会都是在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三者的结合和运动中向前发展的。关于三者的联系,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75]恩格斯也指出:“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76]这些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位一体、不可分割的关系。

政治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具有反作用。综合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政治文明的反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政治方向。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一旦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建立起来,就高于经济,表现出相对的独立性,以强制性的力量反作用于经济。恩格斯把政治或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概括为以下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止经济发展沿着既定的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的方向——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并造成人力和物力的大量浪费。”[77]恩格斯在这里虽然论述的是政治对经济的作用,但是对精神的作用也是适用的。政治在社会生活中的这种地位决定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政治文明提供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中指出:“一次毁灭性的战争就能够使一个国家在几百年内人烟萧条,并且使它失去自己的全部文明。”[78]因此,如果没有政治文明的发展,没有进步的政治上层建筑的保护作用,物质文明建设将难以进行,甚至已经取得的物质文明成果也会流失。三是政治文明的发展是社会文明的关键。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政治革命是社会革命的前提和关键,所以由政治革命所引起的政治文明的发展同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前提。首先,政治革命所导致的政治文明的进步是物质文明发展的杠杆。其次,政治文明的进步是精神文明发展的决定因素。通过政治革命,使得代表新的生产力的阶级获得了政治上的解放,极大地改变了人们自身的精神面貌,促进了精神文明的质的飞跃。[79]

(四)资产阶级政治文明是一种进步,但仍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

欧洲文艺复兴拉开了资产阶级政治文明发展的序幕,新兴的资产阶级利用大机器生产、发达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摧毁了封建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起而代之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80]。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进步促进了资本主义物质文明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说:“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81]但是,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由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建立的基础仍然是私有制,维护的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所以它有着自身不能克服的局限性。资产阶级民主实质上是资产阶级专政,是少数人的民主,对绝大多数劳动人民则是专政,其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82]。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而它一着手克服这种障碍,就使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陷入混乱,就使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容纳不了它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83]。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结论,随之而来的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政治文明。

(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人类历史上新的、更高类型的文明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和《法兰西内战》等著作中用浓重的笔墨勾画了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文明。虽然他们并没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亲身实践,但是,通过对巴黎公社为代表的无产阶级建立新的民主制度和更高类型的政治文明的斗争总结,遵循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文明进行了天才的预见和科学的设想,体现了人类梦寐以求的崇高的理想价值,是社会主义国家乃至整个人类进行政治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84]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之所以能成为更高类型的政治文明的原因是:第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首要的决定的力量,社会主义社会不仅要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而且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还要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可以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第二,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85]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使得强权、剥削、张扬两极分化的政治理念的根源得以消除,从而确立自由、平等、博爱的政治理念,产生集体主义意识、自主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等进步政治意识,培育社会公正、社会平等和社会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奠定思想基础。第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将逐步获得全面发展的条件,产生更进步的政治意识。私有制的消灭和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使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不再分裂,再加上教育的普及,就会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86]

二、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政治文明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列宁在十月革命后领导俄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道路的探索中,提出并实践了一整套政治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基本形成了一个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体系,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文明思想做出了巨大贡献。列宁的政治文明思想主要有这样一些内容[87]

第一,关于民主的实质。列宁在他那著名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中阐释了苏维埃民主的本质特征:“苏维埃民主制即目前具体实施的无产阶级民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在于:第一,选举人是被剥削劳动群众,排除了资产阶级;第二,废除了选举上一切官僚主义的手续和限制,群众自己决定选举的程序和日期,并且有罢免当选人的完全自由;第三,建立了劳动者先锋队即大工业无产阶级的最优良的群众组织,这种组织使劳动者先锋队能够领导最广大的被剥削群众,吸收他们参加独立的政治生活,根据他们亲身的体验对他们进行政治教育,从而第一次着手使真正全体人民都学习管理。”[88]

第二,关于依法治国的思想。十月革命胜利后,有些人以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就无需太多的法律了。列宁尖锐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仍然需要法律,需要依法治国。“假使我们拒绝用法令指明道路,那我们就会是社会主义的叛徒。”[89]他认为用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手段。

第三,关于权力监督的问题。列宁指出,我们愈是要坚决主张有绝对强硬的政权,就愈是要有多种多样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形式和监督方式,以消除苏维埃政权可能发生的弊病,铲除官僚主义,[90]防止国家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永久性地位。在列宁丰富的权力监督思想中,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及法律监督的思想具有突出的地位。

第四,关于国家政权的改革。当国内战争结束、国家机关工作日趋正常后,列宁感到政权机关中的官僚主义愈演愈烈了,“不仅在苏维埃机关里有,而且在党的机关里也有”[91],严重地影响苏维埃俄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列宁分析了俄国官僚主义产生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的根源,指出官僚主义给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强调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任务。

第五,关于党的建设问题。无产阶级政党取得政权并成为执政党后,面对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就是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列宁在实践中探索了这个问题,形成了执政党建设思想的科学体系:一是党的建设的根本目标,即党要成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组织。二是党的建设的主题是永远确保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党员都要为维护党的巩固性、坚定性和纯洁性而努力提高自己。三是党的建设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民主集中制和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四是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行执政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92]

列宁的政治文明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它发展了马克思的政治文明思想,有效地指导了苏维埃俄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对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极具参考价值。特别是对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学习、借鉴列宁的政治文明思想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贡献

人类文明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国共产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以建设先进的政治文明为奋斗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开始了对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探索与实践。党的三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总结实践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思想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理论,为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对政治文明的初步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对中国式的政治文明发展道路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明确地把争取民主、建立民主政治作为中国的头等大事和中国革命的首要任务[93],领导人民推翻了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的旧的政治制度,废除了旧的思想和政治行为,确立和巩固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推进了社会主义政治意识文明、政治行为文明的建设,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第一,在政治理念方面,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认为,社会主义政治是更高层次的政治,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政治;是依靠和相信群众、增强广大人民主人翁责任感、用教育和民主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政治。第二,在政治文明的主体地位上,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倡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到社会主义制度诞生之前,政治文明的主体始终是少数人,只有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了,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第三,在政治文明的制度变革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否定了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制度,它在制度建设方面的成果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四,在法制文明方面,毛泽东亲自主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1954年10月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此后,依据宪法相继制定了一些重要的法律法令,形成了社会主义新法制的基本格局,为以后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是在具有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历史基础上建立的,是由革命战争年代解放区的体制架构演变而来的,并且主要照搬了前苏联高度集权的模式。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与现代化建设越来越不相适应,十年“文革”将原有政治体制的种种弊端充分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首先,对民主地位的认识不够明确,仅将民主视为调动群众积极性和达到集中的一种手段。其次,忽视、轻视法制,倾向人治。这些认识成为毛泽东晚年错误地发动“文革”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再次,民主理论中许多正确的东西没有在实践中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甚至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还出现倒退和逆转的倾向,民主政治建设遭到破坏。最后,封建专制统治思想的遗毒冲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文革”十年是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也是政治文明建设遭到极大破坏的时期。[94]

(二)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积极推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通过对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反思,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紧密结合,在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性的历史课题时,不但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命题,而且还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纳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目标中来。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切入点,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而广泛地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意识、政治行为文明和政治制度的建设,开辟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时代:

第一,在政治文明意识方面,把培养公民的政治文明意识作为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拓宽了人们的政治视野,增强了民主意识;市场经济培养了公民自由、平等的民主观念,加深了人们对政治文明的理解;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法治精神,使人们主动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来。[95]

第二,在政治文明行为上,坚决代表、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和本质。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邓小平要求全党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等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进行重大决策必须遵循的依据,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最终标准。

第三,在政治文明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邓小平明确指出:“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96]并逐步形成了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基本目标的思想。首先,基本政治制度方面,强调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坚持走有中国特色之路,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但可以借鉴西方有益的文明成果。其次,民主制度方面,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上恢复和发展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在基层民主制度上扩大基层民主权利。再次,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邓小平曾尖锐地提出,我国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主要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97]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纪律。最后,法制建设方面,邓小平在总结世界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把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联系起来。他反复强调的一个观点就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98]

(三)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深入阐发

进入20世纪9 0年代,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广泛而深刻变化,全球范围内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遭到了重大挫折。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跨世纪的战略高度,以巨大的理论创新勇气和坚定的政治信念,以史为鉴地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江泽民首次提出“社会主政治文明”的概念,创造性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思想,在理论上系统地阐发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理论,在实践中更是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政治意识、政治行为文明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为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在政治意识方面,凸显政治价值观念。1995年9月27日,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发出“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号召。他说:“我们的高级干部……一定要讲政治。我这里所说的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在政治问题上,一定要头脑清醒。”[99]1996年3月3日,江泽民在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的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又突出地强调了“讲政治”的问题,并从六个方面对其重要意义作了深刻阐述,概括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

第二,在党的建设方面,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世纪之交,党的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均发生了新的变化,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根本上回答了在充满挑战和希望的21世纪,我们党把自己“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这个基本问题,保证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三,在法治方面,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认识和实践达到了新的水平。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四,强调了“三个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思想。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阐述了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2002年5月31日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江泽民提出要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作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同年,江泽民在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进程。”这里首次完整地提出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据此,中共十六大把“三个文明”建设的思想写入了党章。

第五,强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起步较晚,政治文明的程度相对不高。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不仅有着不同的经济状况,而且有着不同的政治制度、历史传统等。因此,我们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既不能盲目照搬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也不能一概给予否定,而是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党的十六大确立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2002年12月4日,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新的重大认识,也是我们继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完成好的重大任务。”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对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义重大。”

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指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艰辛探索,使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框架结构和逻辑体系经历了一个从创立到逐渐丰富、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我们必须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把发展民主与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坚定不移地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勇于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稳步推进民主政治文明进程;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吸收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国家政治制度中的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文明成果。这就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经验,也是中国共产党进行政治文明建设艰难探索的基本成果。[100]

【注释】

[1]张静:《简论中华民族精神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价值》,《探索》2005年第4期。

[2]郑永廷、张静:《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思想理论教育》2005年第5期。

[3]《老子》第四十二章。

[4]《正蒙·太和篇》。

[5]《中庸》第一章。

[6]《通书·师第七》,《周子全书》卷八。

[7]《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

[8]《温国公文集》卷四。

[9]《中庸或问》第一章。

[10]《传习录上》。

[11]《礼记·礼运》。

[12]张静:《论中华民族精神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价值》,《探索》2005年第4期。

[13]邓伟志:《论“和谐社会”》,《学习时报》2005年第1期。

[14]郑永廷、张静:《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思想理论教育》2005年第5期。

[15]余源培:《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10期。

[16]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20~721页。

[17]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57~759页。

[18]毛泽东:《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1957年7月)。

[19]《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9页。

[20]《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3页。

[21]郑永廷、张静:《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思想理论教育》2005年第5期。

[22]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2005年2月19日),《人民日报》2005年6月27日第1版。

[23]虞崇胜:《政治文明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页。

[24]李良栋:《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与人类的政治文明》,《科学社会主义》2001年第1期。

[25]《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504~505页。

[26]冯举等主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西南财经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第10~12页。

[27]张永强:《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关系》,《青海社会科学》1997年第5期。

[28]王中兴:《必须实现和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理论学习与研究》1997年第1期。

[29]刘李胜:《制度文明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版,第38页。

[30]郑慧主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若干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9页。

[31]李良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页。

[32]万其刚:《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3期。

[33]《周易·贲卦·彖传》。

[34]《十三经注疏》。

[35]《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60页。

[36]《说苑·建本》。

[37]《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61页。

[38][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6页。

[39]教军章:《中国传统政治文明内蕴的现代审视》,《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

[40]孙向军、戴木才:《走向中国政治文明》,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版,第26页。

[41]孙向军、戴木才:《走向中国政治文明》,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

[42]《论语·子路》。

[43]《朱子语类》卷二十三。

[44]《孔子家语·刑政》。

[45]戴木才:《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伦理特征与性质分析》,《伦理学研究》2005年第2期。

[46]《周书·无逸》。

[47]《尚书·五子之歌》。

[48]《孟子·尽心下》。

[49]《荀子·富国篇》。

[50]《贞观政要·崇儒学第二十七》。

[51]《论六家要旨》。

[52]《北史》卷六十三。

[53]贾谊:《新书·胎教》。

[54]《史记·五帝本纪》。

[55]孙向军,戴木才:《走向中国政治文明》,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版,第28页。

[56]转引自刘军宁《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45~246页。

[57]杨荣芳:《西方政治文明思想中的“政治文明”概念》,《深圳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58]诺曼·汉普逊:《启蒙运动》,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61页。

[59]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文明与文化》,求实出版社1982年版,第71页。

[60][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61]《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5页。

[6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4页。

[63][美]杰克·唐纳利:《普通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8页。

[64][美]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64页。

[65]周叶中:《宪法至上:中国法治之路的灵魂》,《法学评论》1995年第6期。

[66][美]路易斯·亨金等编:《宪政与权利》,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54页。

[6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38页。

[6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2页。

[6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4页。

[7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6页。

[7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9页。

[7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

[7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4页。

[7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9页。

[7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7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2页。

[7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1页。

[7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3页。

[79]谢俊春:《试论马克思、恩格斯的政治文明思想》,《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2期。

[8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7页。

[8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7页。

[8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

[8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8页。

[84]谢俊春:《试论马克思、恩格斯的政治文明思想》,《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2期。

[8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

[8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38页。

[87]康天意:《列宁政治文明思想概述》,《理论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5期。

[88]《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04页。

[89]《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88页。

[90]《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06~507页。

[91]《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91页。

[92]康天意:《列宁政治文明思想述论》,《理论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5期。

[93]孙向军、戴木才:《走向中国政治文明》,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版,第80页。

[94]张萃萍:《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探索》,《科学社会主义》2003年第3期。

[95]王宝林、张荣华:《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对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贡献》,《发展论坛》2003年第8期。

[9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7页。

[97]《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

[98]《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99]江泽民:《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人民日报》1996年1月17日。

[100]孙向军、戴木才:《走向中国政治文明》,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版,第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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