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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国有企业预算约束的硬化

时间:2022-09-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最高决策者终于意识到放权让利并不能让国有企业更加独立自主。[71]显然,国有企业在中央计划经济中的地位使陈云更加强调维护国有企业的生存。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国有企业改革的政治环境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第三节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国有企业预算约束的硬化

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起,中国国有企业的亏损大幅增加、许多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最高决策者终于意识到放权让利并不能让国有企业更加独立自主。如果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标的确立和中国高层权力结构的变化,中国的经济转型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如表7.2所示。

表7.2 中国经济转型的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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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巴里·诺顿:《中国经济:转型与增长》,安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80页。

实际上,20世纪80年代放权让利的分权式改革并非完全是自下而上展开的,中央决策者的选择仍然对经济改革的路径与方向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正如诺贝尔奖得主罗纳德·科斯及其合作者王宁所观察到的:“中国经济转型中,国家引导的改革与草根改革的双重存在是毫无疑问的。如果无法正确认识中国改革中的二元结构,我们就很难理解‘我们时代最伟大的故事’”。[67]毋庸置疑,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但是在经济政策方面,陈云和李先念具有更直接的影响力。[68]在采访多位亲历者的基础上,傅高义(Ezra Vogel)在《邓小平时代》中写道,“其他最高层领导人有时会不同意邓小平的决定。最初,邓小平也不得不与陈云商讨经济问题,因为陈比他懂经济,且陈的意见在其他领导人中享有很高权威。”[69]事实上,邓小平与陈云分享了制定中央经济政策的权力。

作为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主要制定者,陈云的经济思想可以简单总结为他在中共八大上所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在工商业中以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体,以私营经济为补充;在工农业生产中以中央计划为主体,以市场调节为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中以国家市场为主体,以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为补充。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再次回到了决策核心,他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成为8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经济改革的指针[70]陈云虽然接受市场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仍要以中央计划为主以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的宏观平衡。[71]显然,国有企业在中央计划经济中的地位使陈云更加强调维护国有企业的生存。比如在1985年为制定七五计划而召开的党代会上,陈云就提出要限制乡镇企业夺走国营企业所需要的资源。[72]虽然邓小平通过为经济特区“保驾护航”而展示了他对市场机制更多的接纳,但他必须考虑陈云在这个问题上的谨慎态度。科斯和王宁认为:“邓小平和陈云,以及他们所代表的不同思想的共存,意外地让中国政治摆脱了‘独角戏’的局面。”[73]根据乔治·泽比利斯的否决者理论,如果否决者数目增加,政策稳定性就会提高。[74]在邓小平和陈云共享权力的结构下,中央决策者虽然尝试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但无法采取一项突破性的改革措施来打破以往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75]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成分,国有企业改革也难以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国有企业改革的政治环境发生了重要的变化。1992年年初邓小平的南方讲话不仅强调了加快改革的重要性,还将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区分开来。6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询问邓小平是否同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说法,邓小平表示他喜欢江泽民三天前在中央党校发表的讲话,并建议江泽民把这个讲话在内部传阅,如果反响好的话可以作为十四大的主题。[76]此时陈云和李先念等老一辈领导人因为年龄和健康原因已淡出了决策舞台。在1992年7月发表的一篇悼念李先念的文章中,陈云写道:“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规模比过去要大得多、复杂得多,过去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很多已经不再适用。这就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新的东西,不断探索和解决新的问题。”[77]作为严守党的纪律的党员,陈云接受了政治局关于加快改革开放的一致决定。此外,老一辈领导人杨尚昆及其弟杨白冰也在中共十四大召开之前从决策核心退了出来,中央顾问委员会也宣告解散。正如傅高义所评论的,邓小平“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让江泽民获得能指挥一班人为国家提供有效领导所必需的全部权威。”[78]这样,否决者的数目在中央决策的过程中急剧减少了。

与20世纪80年代不同,1992年以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成为政治体系中唯一的否决者。巴里·诺顿(Barry Naughton)对十四大以后权力结构与经济改革的关系进行了如下的分析:“江泽民的权力来自他作为总书记的正式职务。他在政治层级体系内的合法性来自他被任命为总书记这一程序,而不是来自他个人已有的威望。关键性的决策现在只需要通过唯一的决策点,也是整个体系形式上的核心——江泽民领导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这一切的结果是改革立刻变得果断和坚定起来。”[79]在经济政策方面,朱基很快成为最重要的决策者。1993年,朱基出任国务院常务副总理并实际主持中央经济工作,并在5年后出任国务院总理。否决者数目的减少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3月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国营经济”的提法改为“国有经济”,将“国营企业”的提法改为“国有企业”。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一决定超越了前一阶段放权让利的思路,为企业改革的推动者确立了一个新的目标:把国有企业转变为独立的、自主的、并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实体。作为现代企业理论的奠基人,科斯指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困境:“乍看起来,这个想法似乎违背直觉。国企如何能不受国家干预?企业改革内部存在着一个困境:国企不可能完全与国家脱离。一个归国家所有的国企如何变成自主逐利的商业企业?”[80]如果这种转变不能完成,预算软约束仍将导致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对这种困境,科斯指出了两条出路:第一,由于大部分国有企业已经处于亏损状态,有必要削减国有企业的数量;第二,简化政府与国有企业间的关系,让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81]事实上,中国决策者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中所采取的“抓大放小”体现了前面一条出路。虽然中央政府在意识形态上仍抵制私有化,“放小”也会产生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企业工人失业的问题,但国有企业的改制的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硬化其预算约束。与此相比照,让国有企业,包括大型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要更加困难。正如上一节所分析的,如果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政府必须做出可信的承诺。在否决者数量减少的条件下,经济政策具有更大的可逆性和变动性,因此这种承诺的可信性更为重要。

1993年以后的几年,面对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压力,朱基负责实施宏观经济的紧缩政策。这种紧缩政策要求减少为国有企业提供的信贷,减缓货币与价格的增长,并最终让企业的重组由市场力量来决定。正如诺顿所指出的:“迟至1997年,情况已经清楚,中国的政策已经开始转向了长期的宏观经济保守政策,而且也不负众望达成了宏观经济的稳定。这一转型也使企业有了硬预算约束,为公共企业为自己的收益和损失负责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82]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韩国大财团制和日本主银行制度的预算软约束对经济发展的负面作用给中国观察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预算软约束比韩国和日本更为严重,只是由于中国资本项目尚未开放而侥幸逃脱。鉴于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中国领导人意识到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尽管1997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在所有制问题取得了重大突破,国有企业改革仍面临着严峻的局面。一方面,中央政府中的一些部门在“抓大放小”的旗帜下加强了对大型国有企业的控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在“抓大放小”的旗帜下贱卖国有企业,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在1998年底不得不放慢了对国有企业的改制与结构性重组。[83]面对新的环境,中国最高决策者开始把加速进行国有企业改革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相互联系起来。

此时,中国复关的谈判已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转为中国入世的谈判。由于中国未能在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前完成复关谈判,外经贸部副部长谷永江曾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中国并不想关闭谈判的大门,但中国将不再主动要求举行双边磋商和中国工作组会议。”[84]虽然中国在中国工作组主席和缔约方的邀请下自1995年下半年起恢复了谈判进程,但是谈判直到1999年初仍处在徘徊不定的状态。中美双边谈判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最复杂、最艰难的部分。1997年10月江泽民主席访美和1998年6月克林顿总统访华期间,谈判因双方立场分歧都没有取得突破。克林顿政府由于受到国内政治压力的影响,提出的要价与中方的出价差距过大,数次放弃了达成协议的努力。考虑到种种因素,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并不在中国最高决策者的优先日程上。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困境的凸现以及其他的现实考虑,中国领导人在1998年底1999年初希望尽快与美国达成一揽子协议。正如有学者敏锐观察到的:“面对激烈的外国竞争,国有企业将不得不接受市场规则而非政府管理的规则。为了生存,中小型企业将被民营化而大企业将被加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国内的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性,使其从‘要么改革、要么出局’的情况变为‘要么开放、要么出局’的情况。只有在这个时刻中国领导人才下定决心结束谈判”。[85]作为经济政策的主要决策者,朱基总理向美方发出了尽快达成入世协议的信号。

1999年1月12日,朱基在会见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时谈到:“我将接受克林顿总统的邀请,于今年4月份访问美国。我希望在我访美期间,两国能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达成协议。我已经要求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和美国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进行谈判。如果巴尔舍夫斯基开出的条件合情合理,我们将接受,但是必须有时间表。”8[86]1月27日,朱基在北京会见了美国驻华大使尚慕杰,再次谈到世界贸易组织问题。1月29日,石广生会见美国副贸易代表费舍尔时指出,最近朱基总理对格林斯潘和尚慕杰的谈话应该引起美方的高度重视,希望美方正确理解朱基传递的信息:一是表现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坚定信心以及积极态度;二是中国为早日结束谈判愿意做出重大努力;三是美方拿出的要价单必须合情合理。[87]此后中美两国谈判代表密集进行了第19-22轮双边磋商,在朱基访美前,中方在多数领域已与美方达成或者接近达成一致。

朱基总理于1999年4月访美期间,数次阐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企业改革的关系。在华盛顿美国七团体晚餐会上发表的讲演中,朱基告诉与会人士:“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问题,我们已经进行了十三年的谈判,我们确实作出了很大的让步。我们为什么做这些让步呢?有人骂我们是卖国贼,我认为,这种开放引入了竞争机制,对促进中国企业的发展是有好处的。”[88]在纽约经济俱乐部晚宴上,朱基在回答美国前商务部长霍伯特·弗兰克林关于中国入世的问题时明确指出:“只有引入这种竞争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我们自己的国有企业发展,促进我们的国民经济更加健康地向前发展。”[89]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克林顿政府判断失误,美国错失了在朱基访美期间与中国达成协议的机遇。但经过这些密集谈判,中美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协议也只有一步之遥。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1999年5月7日第一版发表了“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大势述评”的文章,提出:“‘入世’,使得开放目标的实现变得紧迫。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下,国内企业要么奋起直追,要么黯然出局。而暂时的阵痛,换来的将是整个经济效率和质量的提升。”[90]1999年11月10-15日,中方与美方进行了最后的谈判。在朱基直接介入谈判后,中美双方终于在15日达成了双边协议。在15日下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朱基向与会人员宣布了中美谈判结束的消息,并就入世的影响指出:“一参加世贸组织,外国东西全进来,我们都垮了。不是这么个情况,没那么可怕。但是从另一方面讲,我们自己的企业也的确应该自强,应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加入世贸组织是通过竞争促进我们进步,这个是完全对的。其实,参加世贸组织是很好的一种良性作用,就是有些外国产品进来,它们价廉物美,我们比不上它,这样就促进我们改进。”[91]朱基的上述谈话再次表明了中国领导人通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意图。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中国有义务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并履行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特别是在2001年11月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立改废工作,以使中国相关的政府行为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全国人大常委会自2000到2003年先后对海关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保险法等法律做了重要的修改。[92]针对国有企业享受的贷款优惠等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原有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在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中作出了相应的修改。[93]此外,中国政府还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红头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仅在2002年,国务院制定、修改行政法规50件,停止执行有关行政法规34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修改或废止部门规章1000余件;废止地方政府规章4490件,修改1126件,停止执行省市相关红头文件18.8万件。[94]

当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其承诺的立法转化并非意味着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不存在抵触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之处。由此引发的争议导致一些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针对中国发起了争端解决案件。一旦争端解决机制启动,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决就对中国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2001-2011年间,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共有22起针对中国发起的争端解决案件。根据对主要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被申诉情况的比较研究,刘宏松对中国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情况作出了积极的评估,即中国虽有未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表现,但并未表现出有意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倾向,其未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行为处在对同一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有不同理解所能解释的合理水平。[95]此外,在磋商解决或专家组及上诉机构作出裁决后,中国已经或即将调整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

因此无论从世界贸易组织的国内立法转化还是在争端解决机构中的被申诉情况来看,中国已经认真地履行了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在2010年发布的《中国与世贸组织:回顾和展望》中指出:“截至2010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建立起了符合规则要求的经济贸易体制,成为全球最开放的市场之一。”[96]在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进行的三次政策审议中都包含了中国入世后通过国内立法转化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评估,在最近一次即2010年的评估中并无任何明确指出中国未履行承诺之处,客观上承认了中国已经履行了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97]

正如我们在第二节所阐述的,国有企业在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体系中将难以获得政府提供的软补贴、软贷款、软信贷和软价格管制。因此,中国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限制了中国保护大部分经济免于国际竞争的能力”,并“不可避免地加速了成功的市场竞争者对不成功的市场竞争者的市场歧视”。在这种环境中,国有企业将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来获得在市场竞争上的成功。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推动下,中国国有企业在股份制公司制的改革上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并且不断向能够发挥自己优势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开始成为具有较强赢利能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我们用总资产贡献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两项指标来考察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总资产贡献率反映了企业全部资产的赢利能力,成本费用利润率则反映了企业降低成本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正如表7.3所反映的,1998-2007年十年间,中国国有企业的赢利能力不断改善。总资产贡献率从1998年的6.51提高到2007年的13.79,成本费用利润率从1998年的1.61提高到2007年的9.90。

表7.3 1998-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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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有关各年,中国统计出版社。

随着政企关系的进一步调整,2003年国务院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人和持有者,国资委日渐增加了对盈利能力,尤其是最大化资产价值的关注。[98]科斯和王宁认为,国资委“不仅对国有部门起到巩固作用,还保证了其余国有企业的财务健康。”[99]在他们看来,国有企业的发展固然得益于它们余留的垄断地位以及政治影响力,但也应归功于企业自身对成本的有效控制以及生产能力的提升。[100]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最大化资产价值的关注下,中央企业的赢利能力尤为突出。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从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年均增长16.74%,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8%,实现利润年均增长19%。[101]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政府开始积极推进对垄断行业的改革。垄断行业改革的重点是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者新的厂商,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并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102]因此,垄断行业改革的目标和手段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以及中国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是高度一致的。早在2001年3月,时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的王岐山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年会上的演讲中就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垄断行业的影响称为“惊险的一跳”。在这个题为《中国垄断行业的改革与重组》的演讲中,王岐山坦承:“政府打破垄断,如同壮士断腕,除非借助世界贸易组织这样强大的外力,否则很难痛下决心,这正是‘惊险的一跳’之深意所在。”[103]鉴于垄断行业是中国国有经济最集中的行业,近年来垄断行业改革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尽管《反垄断法》的制定过程反映了这一改革的艰难,中国仍然在垄断行业调整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电力、石油石化和通信等产业中都出现了竞争格局。根据2009年的数据,在电力行业中,华能等7家中央企业发电总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在一半左右,最大的华能集团仅占全国发电量的11%。在石油石化行业中,也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中央企业。在电信行业中,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三家中央企业通过调整重组实现了全业务经营,形成了相互竞争的格局。[104]巴里·诺顿认为:“中国在关键的部门建立了寡头竞争的局面,提供了足够的产品市场竞争,迫使经理们不敢懈怠,使管理层能够得到反馈得知哪些经理的业绩不够理想。……这种体制也许不是最好的。但对目前的经济来说,这种体制足够好了。”[105]

2009年以后,在中央实施4万亿元投资刺激计划以及一些地方产业重组的背景下,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中国出现了“国进民退”的现象,有悖市场化改革的方向。[106]但由于“国进民退”在总体上并没有得到统计数字的支持,这方面的讨论很快就停止了。[107]尽管中国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垄断行业改革仍需要进一步的深化,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推动下还是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正是在世纪之交的关键节点上,中国决策者运用国家权力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个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并通过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来增加国内改革承诺的可信性。在这个意义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是中国对外开放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中国国内经济转型的一个重要关节点。

【注释】

[1]盛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22-323页。

[2]参见石广生主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历程》,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3-46页。

[3]石广生主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历程》,第47页。

[4]Lee Branstetter and Nicholas Lardy:《拥抱全球化》,载劳伦·勃兰特、托马斯·罗斯基编:《伟大的中国经济转型》,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4页。

[5]全毅:《中国入世:体制改革与政策调整》,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周骏宇:《对外开放与制度变迁——中国入世的制度经济学解读》,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宋才发:《WTO规则与中国法律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7]何茂春:《对外贸易法比较研究:兼论中国“入世”后外贸体制的全面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8]李扬、王国刚等著:《中国金融改革开放30年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

[9]参见刘美平:《加入WTO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载《经济纵横》2002年第10期。

[10]林毅夫、刘培林:《以加入WTO为契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载《管理世界》2001年第2期,第27页。

[11]同上文,第27-36页。

[12]潘石、年致远、胡岳岷等:《加入WTO后国企改革:新思路·新理论·新对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13]同上书,第11-14页。

[14]廖红伟:《WTO争端解决制度与国有企业改革研究——一个法经济学的视角》,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15]桑百川:《外资控股并购与国有企业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6]Joseph Fewsmith,“The Political and Social Implications of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The China Quarterly,No.167,2001,p.574.

[17]Nicholas Lardy,Integrating China in to the Global Economy,Washington,D.C: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2002,pp.9-10.

[18]Ibid.,pp.10-11.

[19]Ibid.,p.15.

[20]János Kornai,Economics of Shortage,Amsterdam:North-Holland,1980.

[21]雅诺什·科尔奈:《社会主义体制: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第133-134页。

[22]Eric Maskin,“Recent Theoretical Workon the Soft Budget Constraint”,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89,No.2,1999,p.421.

[23]DavidLi,“Insider Control and the Soft Budget Constraint:A Simple Theory”,Economics Letters,Vol.61.No.4,1998,pp.307-311.

[24]林毅夫、蔡窻、李周:《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5]林毅夫:《经济发展与转型:思潮、战略与自生能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页。

[26]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周黎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第223-224页。

[27]雅诺什·科尔奈:《后社会主义转轨的探索》,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29页。

[28]Miles Kahler and David Lake,eds.,Governance in A Global Economy:Political Authority in Transition,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3,p.25.

[29]雅诺什·科尔奈:《后社会主义转轨的探索》,第242页。

[30]陈佳贵、王钦:《中国工业经济的改革、开放与发展》,载蔡窻主编:《中国经济转型30年:1978-200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56页。

[31]张宇、张晨、蔡万焕:《中国经济模式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

[32]唐纳德·克拉克等:《法律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载劳伦·勃兰特、托马斯·罗斯基编:《伟大的中国经济转型》,方颖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1页。

[33]唐纳德·克拉克等:《法律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第325页。

[34]同上书,第334-335页。

[35]钱颖一、许成钢:《中国的经济改革为什么与众不同》,载《经济与社会体制比较》1993年第1期。

[36]胡书东:《经济发展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国财政制度变迁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页。

[37]胡书东:《经济发展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国财政制度变迁研究》,第78页。

[38]刘守刚:《国家成长的财政逻辑——近现代中国财政转型与政治发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3页。

[39]郑永年:《中国的“行为联邦制”:中央—地方关系的变革与动力》,东方出版社2013年版,第39页。

[40]同上书,第118页。

[41]Yingyi Qian and Barry Weingast,“China’s Transition to Markets:Market-Preserving Federalism,Chinese Style”,Journal of Policy Reform,Vol.1,No.2,1996,pp.149-185.

[42]Yingyi Qianand Barry Weingast:“Federalism as a Commitment to Preserving Market Incentives”,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Vol.11.No.4,1997,pp.87-89.

[43]Yingyi Qian and Gérard Roland,“Federalism and the Soft Budget Constraint”,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88,No.5,1998,p.1144.

[44]张卓元、郑海航主编:《中国国有企业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

[45]姚洋:《作为制度创新过程的经济改革》,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9页。

[46]Hongbin Cai,and Daniel Treisman,“Did Government Decentralization Cause China’s Economic Miracle?”,World Politics,Vol.58,No.4,2006,p.508.

[47]周雪光:《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载周雪光、刘世定、折晓叶主编:《国家建设与政府行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8页。

[48]陈抗、顾清扬:《财政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变化》,载《经济学(季刊)》2002年第2卷第1期。

[49]《人民日报》,1999年3月6日第3版。

[50]Harold Jacobson and Michel Oksenberg,China’s Participation in the IMF,The World Bank and GATT:Toward a Global Economic Order,Ann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0,p.83.

[51]Lisa L.Martin,“International Economic Institutions”,in R.A.W Rhodes,Sarah Binder,and Bert Rockman,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660.

[52]科依勒·贝格威尔、罗伯特·思泰格尔:《世界贸易体系经济学》,雷达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

[53]Miles Kahler and David Lake,eds.,Governance in A Global Economy:Political Authority in Transition,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3,p.25.

[54]Giovanni Maggi,“The Role of Multilateral Institution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Cooperatio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89,No.1,1999,p.191.

[55]笔者于2012年6月3日对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官员的访谈。

[56]石广生主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48页。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编译:《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1年版,第233页。

[58]石广生主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第231页。

[59]同上书,第45页。

[60]同上书,第44页。

[61]同上书,第236页。

[62]同上书,第19页。

[63]林毅夫、刘培林:《以加入WTO为契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载《管理世界》2001年第2期,第31页。

[64]石广生主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第48页。

[65]同上书,第235-236页。

[66]雅诺什·科尔奈:《社会主义体制: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第477页。

[67]罗纳德·科斯、王宁:《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214页。

[68]巴里·诺顿:《中国转型过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载劳伦·勃兰特、托马斯·罗斯基编:《伟大的中国经济转型》,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6页。

[69]傅高义:《邓小平时代》,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375页。

[70]罗纳德·科斯、王宁:《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第107页。

[71]傅高义:《邓小平时代》,第419页。

[72]同上书,第455页。

[73]罗纳德·科斯、王宁:《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第115页。

[74]George Tsebelis,Veto Players:How Political Institutions Work,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2,p.25.

[75]巴里·诺顿:《中国转型过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载劳伦·勃兰特、托马斯·罗斯基编:《伟大的中国经济转型》,第88页。

[76]傅高义:《邓小平时代》,第630页。

[77]《人民日报》,1992年7月21日。

[78]傅高义:《邓小平时代》,第633页。

[79]巴里·诺顿:《中国转型过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载劳伦·勃兰特、托马斯·罗斯基编:《伟大的中国经济转型》,第96页。

[80]罗纳德·科斯、王宁:《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第174页。

[81]同上。

[82]巴里·诺顿:《中国经济:转型与增长》,第80-89页。

[83]HuiFeng,The Politics of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The Dragon Goes Global,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6,p.105.

[84]石广生主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历程》,第139页。

[85]Hui Feng,The Politics of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The Dragon Goes Global,p.106.

[86]《朱基讲话实录(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22页。

[87]石广生主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历程》,第237页。

[88]《朱基答记者问》,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2页。

[89]同上书,第272页。

[90]龚雯、张向晨:《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大势述评》,《人民日报》1999年5月7日第1版。

[91]《朱基讲话实录(第三卷)》,第388-389页。

[92]蔡定剑:《依法治理》,载俞可平主编:《中国治理变迁30年:1978-200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57页。

[93]宋才发:《WTO规则与中国法律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450页。

[94]蔡定剑:《依法治理》,载俞可平主编:《中国治理变迁30年:1978-2008》,第158页。

[95]刘宏松:《中国对WTO规则的遵守:一项综合评估》,载《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11期,第22-30页。

[9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新闻办公室:《中国与世贸组织:回顾和展望》,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1007/20100707037241.shtml。

[97]张乃根:《论WTO法下的中国法制变化》,载《法学家》2011年第1期,第11-12页。

[98]巴里·诺顿:《中国经济:转型与增长》,第283页。

[99]罗纳德·科斯、王宁:《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第182页。

[100]同上书,第183页。

[101]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调整优化上水平》,2010年7月。

[102]张卓元等著:《新中国经济学史纲(1949-2011)》,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70页。

[103]http://www.people.com.cn/GB/jinji/36/20010409/436949.html.

[104]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调整优化上水平》,2010年7月。

[105]巴里·诺顿:《中国转型过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载劳伦·勃兰特、托马斯·罗斯基编:《伟大的中国经济转型》,第106页。

[106]张卓元等著:《新中国经济学史纲(1949-2011)》,第269页。

[107]Fusheng Xie,An Li,and Zhongjin Li,“Guojinmintui:A New Round of Debate in China on State versus Private Ownership”,Science&Society,Vol.76,No.3,2012,pp.29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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