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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1986年7月10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钱嘉东照会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正式要求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地位。在中国与美、欧两个重要世贸组织成员达成双边协议的推动下,中国相继与其他世贸组织成员达成了双边协定。2001年9月17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举行正式会议,通过了中国入世的所有法律文件,其中包括中国工作组报告书、入世议定书以及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和服务贸易关税减让表等附件,同时也结束了世贸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

一、中国“复关”的过程

中国是关贸总协定23个创始国之一,并参加了第一、二轮关贸总协定关税减让承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特定的国际环境,中国与关贸总协定失去了联系。其间,台湾当局非法宣布退出,后又试图重新加入,但未能如愿。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又重新开始认识关贸总协定,认识到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地位,既有利于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也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于是,1986年7月10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钱嘉东照会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正式要求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地位。随后,在关贸总协定理事会的会议议程上增加了“中国的缔约国地位”一项。从此,中国便踏上了漫长而艰巨的“复关”、“入世”之路。

(一)“复关”谈判阶段(1986—1995年)

这是一个曲折前进的时期,它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起步阶段(1986—1989年)

为了表示“复关”诚意,中国政府先后在外贸体制、金融、价格等诸多方面采取了实质性的改革步骤。中国为“复关”所做的努力,得到了多数缔约方的肯定。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了尽快进入中国广阔的市场,对中国“复关”亦明确表示支持。一时间,中国“复关”的路途似乎一帆风顺。在这一阶段,美国和欧洲国家对中国“复关”谈判的关心和要价主要集中在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与统一实施、关税的减让、非关税措施的削减、价格改革的时间表以及选择性保障条款等5个中心问题上。基于这种要价的复关谈判,内容和范围不仅少而窄,而且涉及的问题大都是关于中国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未全面涉及中国国内经济政策和外汇政策。中国“复关”的一些核心问题在多轮双边谈判磋商后形成了谅解,中国“复关”协定书框架草案跃然纸上,中国“复关”似乎指日可待。

2.转折阶段(1989—1992年)

这是最为艰难的阶段。1989年春夏之交,中国国内发生了一场政治风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华实行经济制裁,把暂时不让中国“复关”作为其经济制裁的一项主要措施,关贸总协定作为准国际经济组织的政治因素开始暴露出来。加之中国国内经济处于治理整顿阶段,“复关”谈判涉及的双边磋商和日内瓦工作会议形式的多边谈判事实上均陷入了停顿状态,而且还危及中国复关第一阶段的成果。在这一时期,美国对中国“复关”谈判关注的焦点转向了中国国内的经济政策和外汇政策。同时,把中美双边贸易的问题也纳入到中国的“复关”谈判之中,扩大了中国“复关”谈判的内容,从而使中国的“复关”谈判更加复杂。

导致这一时期中国“复关”谈判陷入僵局的原因除“复关”谈判要价太高外,还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是政治因素。除“制裁”外,西方国家还认为中国现行的社会制度和政治价值观与关贸总协定的规则有冲突之处,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复关”后,关贸总协定中的发展中成员方的谈判力量将有所加强,对发达成员方构成很大的挑战。此外,“冷战”结束后,中国作为西方“战略伙伴”的地位下降。第二是国内经济因素。1989—1991年,中国对经济过热进行治理整顿,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管理措施,西方各国和关贸总协定认为这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倒退,对中国不信任感加强,支持中国“复关”谈判的热情有所减退。第三是乌拉圭回合因美欧农产品补贴问题陷入僵局,分散了关贸总协定和有关各方对中国谈判问题的注意力。第四是台湾问题。台湾当局于1990年元旦以“台、澎、金、马”名义提出加入关贸总协定的申请,使我国“复关谈判政治化”倾向日趋加强,加剧了中国“复关”谈判的难度。

3.权利与义务的实质性谈判阶段(1992—1995年)

西方国家对我国所谓经济制裁在历时3年后松动,中国同各缔约方的磋商于1992年重新启动,中国“复关”谈判进入权利与义务敲定的最后攻坚阶段,谈判经多方努力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是,这种局面未能维持多久便被美国等少数国家破坏了。美国不顾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这一基本事实,采取“滚动式要价”方式,要求中国承担超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过高义务。显然,这一无理要求是中国所不能接受的。1994年12月中美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谈判破裂,并由此引发一场剑拔弩张的贸易大战。其后,美国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虽一再向中国伸出主动之手,但由于其对中国“复关”的根本立场未变,各缔约方也是漫天要价,“复关”谈判出现真正转机也就只能是人们一个美好的愿望。这时,中国“复关”的长征已走过了8年。

(二)加入WTO的谈判阶段(1995—2001年)

进入1995年,“复关”变成了“加入WTO”,谈判仍在继续,但“加入WTO”谈判也不比“复关”轻松。从1996年3月到1998年7月,日内瓦关贸总协定大楼的中国谈判代表们先后与各缔约方展开了8轮激烈的辩论,遗憾的是仍然未能实现根本突破。中美关系的走向,是影响中国加入WTO过程的最关键因素。为促进中美关系的发展,推动中国加入WTO的进程,朱镕基总理于1999年4月访问美国。在美国,朱总理一再阐明中国加入WTO的原则立场,同时又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灵活性,将中美在中国加入WTO问题上的分歧缩小到了相当小的程度。从1999年9月江泽民主席和克林顿总统的新西兰会晤中,我们似乎再次感受到这样一个信息:中美之间已无大的分歧,中国加入WTO指日可待!11月7日,江主席致电克林顿总统,双方决定加速中美谈判的进程,并达成一个互利协议。当月10日,中美双方再次在北京坐到谈判桌旁,15日下午,中美双方终于为这场旷日持久的“世纪谈判”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继中美签署协议之后,中国加入WTO最大的障碍当属欧盟。近年来的统计数据表明,中欧经贸关系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2000年5月19日,中国和欧盟在布鲁塞尔也达成了双边协议。在中国与美、欧两个重要世贸组织成员达成双边协议的推动下,中国相继与其他世贸组织成员达成了双边协定。2001年6月9日和6月20日,中国分别与美国、欧盟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所有遗留问题达成全面共识。2001年6月到7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又在日内瓦召开了第16次和第17次会议。会议在中国与美国和欧盟新达成的共识基础上,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简称入世)的多边法律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讨论,并基本完成了这些多边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2001年9月17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举行正式会议,通过了中国入世的所有法律文件,其中包括中国工作组报告书、入世议定书以及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和服务贸易关税减让表等附件,同时也结束了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的全部工作。2001年11月11日,在多哈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审议并批准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随即递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通知书。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30天后即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二、中国入世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原则,入世后,中国可以享受一定的权利,也应尽一定的义务。

(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享受的权利

(1)能使中国的产品和服务及知识产权在成员国中享受多边的、无条件的、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以前,中国只能通过双边贸易协定在某些国家获得最惠国待遇,这种双边的最惠国待遇是不稳定的、歧视性的,很容易遭到双边政治关系的影响。入世后,中国可以在世界贸易组织所有成员中享受多边的、无条件的、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在最大范围内享受有利的竞争条件,从而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2)能享受普惠待遇及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目前世界上有28个给惠国,中国已从其中的21个国家中获得了普惠制待遇。除此之外,在世界贸易组织实施管理的多边协议中都规定了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某些特殊优惠,这些优惠是单方面给予的,无须发展中国家做出对等的回复。入世后,中国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大程度上享受到这些特殊优惠。

(3)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客观、合理地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贸纠纷,营造良好的经贸发展环境。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各种经济贸易纠纷也会逐渐增多,在经济纠纷的解决上,以往我们受到了许多不公正的待遇,这些不公正待遇使我国的一些出口产业优势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入世后,我们可以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和程序,比较公正地解决贸易争端,维护中国的贸易利益。

(4)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及其附属机构的各项活动,获得国际经贸规则的参政议政权。世界贸易组织是当前处理国际经贸关系唯一的国际组织,被称为“经济联合国”,入世后,中国可以参与各个议题的谈判和贸易规则的制定,这对于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发挥我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作用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还能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讲台,宣传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发展和世界各国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履行的义务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依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履行相应的义务,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2)按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协议规定,扩大货物、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范围,即降低关税和逐步取消非关税壁垒措施。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中国的平均关税税率高于发达国家甚至高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入世后,中国应逐步将关税加权平均水平降到发展中国家水平,并将最高关税税率约束在15%上下,同时也逐步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非关税壁垒措施,这将使中国的许多产业更直接地面临国外产品的竞争,同时国家的财政收入也有可能减少,但是最终收益的是广大的国内消费者。

(3)扩大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

(4)增加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世界贸易组织规定,成员方有效实施的关于国际贸易的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条例都应迅速公布,以使各国政府及时熟悉了解,此外,世界贸易组织还要求成员方经常提供国内经济贸易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对各成员方贸易制度进行审查。

(5)按比例交纳世界贸易组织活动费用。

三、入世对中国的影响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的成员。2005年,世界银行发布的《中国与WTO:入世、政策变革和减贫战略》报告称,中国每年从入世中获得的收益是406亿美元。世界银行该课题负责人迪帕克·巴塔萨里进一步阐释到:“市场开放和其他与中国入世有关的改革举措每年为中国经济带来400多亿美元的收益,并使全世界的实际收入每年增加750亿美元。”此外,该报告还称,入世将有助于中国汽车、电子等产业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入世后的改革将导致大约600万农业人口离开农业,寻求在非农业部门的就业机会,他们的收入将会提高。2006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五年过渡期结束。2012年,中国入世已经整整10周年,在过去10年中,中国充分利用中国WTO成员国的地位,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充分抓住各种机遇,全面推进经济发展。具体来说,入世对中国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履行了入世承诺,在国际社会树立起了可信赖的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加入世贸组织十年来,中国的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对外经贸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在世界大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回首这10年历史,中国是说话算数的国家,兑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作出的郑重承诺:全面履行诺言,逐步降低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取消所有进口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全面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大幅降低外贸准入门槛;取消已实行50年的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度;在160多个服务门类中已开放了104个,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108个),已对外资银行开放了人民币业务。截至2011年10月,中国进口工业品平均关税从14.8%降到9.0%,农产品平均关税从23.2%降到15.2%,中国关税的总水平由15.3%降至9.8%,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入世以来中国所做出的巨大努力为世界所公认,世贸组织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对中国的表现打了A+,中国在国际社会上已树立起可信赖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二)中国经济高速发展

入世以来,中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中国的综合国力已大大提高。事实证明,大开放促进了大发展。200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2 321亿元人民币,2011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71 564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9.2%;2001年中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六位,2005年已跃居世界第四位,2011年排名世界第二位。2001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 096亿美元,居世界第六位,2005年为14 221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2010年中国的对外贸易总额达到29 735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位。2001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仅为496.7亿美元,2010年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首次突破1 000亿美元,达到1 057.4亿美元。入世以来,我国外汇储备也迅速增加,2002年中国外汇储备为2864亿美元,2005年突破7 000亿美元,2006年外汇储备突破1万亿美元,居世界之首,截至2011年11月,中国外汇储备已经达到3.1万亿美元。2005年,中国财政税收总量突破3万亿元人民币,比2004年增收5 000亿元人民币,到2010年,中国财政收入已达到8.3万亿元人民币。

(三)推进政府职能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从1986年中国政府正式提出“复关”谈判开始的15年间,也是政府、企业和普通大众学习和深入了解世贸组织及其事务的过程。政府致力于在全社会宣传世贸组织的规则,并在入世后由各个政府部门出面清理各种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的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的法规和部门规章,修订了对外贸易法,推出了行政许可法,还颁布了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逐步完善法律和监管体系。其力度之大,在世界上是甚为少见的。我国在扩大市场开放的同时,致力于提高对外开放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加入WTO10年来,中央政府共清理各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 300多万件,地方政府共清理地方性政策和法规19多万件,使国内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相一致。事实上,在2001年前后,人们相当忧虑入世对中国经济的冲击,许多人从不同的角度对可能的冲击进行了预测。然而,入世以来,冲击并没有当初想象的严重,相反,入世所带来的竞争压力促进了中国产业的发展。这与政府大力宣传世贸组织规则、完善法律和监管体系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四)中国国民从扩大开放中得到了实惠,国民的观念发生了重要变化

入世以来,不仅经济有了大发展,综合国力大大提升,而且人民群众从扩大开放中得到了实惠:就业人口稳步增长,每年新增就业人数达800万到900万;2001年中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60元,2005年中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 493元,2010年中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109元,分别比2001年和2005年增加了178%和45%;2010年中国农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5 919元,是2001年2 366元的2.5倍;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3 209万人下降到2010年的2688万人;中国手机用户和网民数量已居世界之首,中国汽车年消费量已居世界第二;进口产品总体价格大幅度下降,尤其是汽车以及电视机、照相机等家电产品和化肥等,取消非关税壁垒和大幅度下降关税,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各类进口产品的增加使老百姓有了更多的选择;与中国扩大开放相适应的是其他国家也在更大程度上对中国开放市场,比如中国游客的国外旅游目的地在不断增多。更重要的是,入世以来,我国国民的观念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如对实施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政府转变职能及保护知识产权等要求已成了国民的自觉意识。

(五)正确对待贸易摩擦

近年来,美国、欧盟、日本的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世界经济失衡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国间的贸易摩擦已经成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贸易摩擦也从未间断过,中国也开始积极应对反倾销。例如,2009年欧盟以反倾销之名开始对进口中国的钢铁扣件课以重税。实在忍无可忍,2009年7月31日,中国在WTO起诉欧盟。2010年12月3日,WTO专家组就中国诉欧盟对中国钢铁扣件反倾销案作出一审裁决,支持了中国的8项诉求;同时,认为中国的11项诉求证明不充分而不予支持,并对另外9项诉求不予裁决,认为这些诉求或者不在管辖范围,或者没有裁决必要。中国获得支持的8项诉求是双方争议的核心,所以从整体上讲,中国胜诉。

贸易摩擦也是中国和平崛起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只要中国加入世界经济体系,摩擦就会是常态。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贸易大国,势必对传统利益格局造成巨大冲击,贸易摩擦也就在所难免。综合来看,在中国深化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同外国产生贸易摩擦有其必然性。虽然贸易摩擦客观上存在着负面影响,但只要我们以我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为重,本着尊重规则、公平竞争、互利合作的原则,在多边自由贸易框架内,通过双边或多边磋商,据理力争,就能取得平等的贸易伙伴待遇和正当、合理的权益。

本章小结

贸易条约与协定是规范国际贸易发展秩序的通用标准,而世界贸易组织是目前世界上执行和维护这一标准最权威的组织机构。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尽管有贸易条约、贸易协定、贸易议定书、支付协定、国际商品协定等多种形式,但它们都拥有共同的原则。关贸总协定通过八轮贸易谈判,削减了世界各国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对世界经贸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世界贸易组织继承了关贸总协定的大部分原则和制度,但世贸组织无论在组织的正式性,还是在管辖范围和法律制度等方面,都具有更高的优越性,对世界经贸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经过艰苦的努力,中国走过了曲折的“复关”和入世之路,终于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入世后的中国既可享受一定的权利,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但无论怎么说,入世对于中国来说是利大于弊,入世已经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复习思考题

1.简述WTO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2.关贸总协定通过八轮谈判成功地降低了各成员国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什么还要成立世界贸易组织?

3.从经济的角度看,如果欧盟对所有进口的工业制成品都不征收关税,而对所有进口的初级产品都征收高额关税,这是不是非歧视性的?

4.中国为什么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5.入世与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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