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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世贸世界贸易组织哪一年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关贸总协定演变为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工作组的职责也改为谈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件。2001年9月17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在世贸组织总部举行正式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所有法律文件。2001年11月11日中国政府代表签署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定书,并向世贸组织秘书处递交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批准书。有利于维护中国在世界多边贸易体系中的合法权益。

一、中国从复关到入世

(一)中国“复关”谈判

中国是1947年关贸总协定的23个缔约国之一。194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签署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并从1948年5月21日正式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但在新中国建立之后,我国与总协定的正式关系长期中断。直到1986年7月10日我国才正式向总协定提出恢复我国缔约国地位的申请,并于1987年2月13日向总协定提交《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在这份备忘录中,全面介绍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政策、对外贸易政策和体制及组织机构等,供总协定所设立的工作组进行审议,以便总协定理事会把这个问题尽早列入议程,进行谈判解决。1987年3月成立中国缔约方地位问题工作组,进行了恢复中国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谈判,简称“复关”谈判。

在恢复我国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谈判中,我国坚持以下三项原则:第一,以恢复我国在总协定地位为条件,而不存在“加入”或“重新加入”的问题;第二,在关税减让的基础上承担义务和进行谈判;第三,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应取得发展中国家在总协定中的同等地位与待遇。

1991年2月,我国向总协定提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补充备忘录》,就中国经济治理整顿以来的外贸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的解释和澄清。1992年2月,中国谈判代表团出席了在日内瓦召开的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十次会议,会议基本结束了对中国贸易制度的审议,开始进入有关中国议定书内容的实质性谈判阶段。1993年5月,我国提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1993年5月修订本),对中国现行的进出口制度、海关制度、外汇分配制度及特区政策、价格政策等做了简明、准确、全面的介绍。受到广大缔约方的欢迎。工作组到1994年年底已举行19次正式会议。但是,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对“复关”谈判缺乏诚意,层层加码要价、蓄意阻挠,所以谈判一再拖延,未能达成“复关”议定书,最终于1994年12月终止谈判。随着关贸总协定演变为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工作组的职责也改为谈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件。

(二)中国“入世”谈判

世贸组织成立后,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地位的谈判转为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这种谈判简称“入世”谈判。1995年11月,中国政府照会世贸组织总干事把中国“复关”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中方根据要求,与世贸组织的37个成员继续进行拉锯式的双边谈判。1997年5月,中国与匈牙利最先达成协议;1999年11月15日,中国完成了最艰难的也是最重要的中美“入世”谈判,从而为结束长达13年的“复关/入世”谈判铺平了道路。2001年5月19日,中欧谈判几经周折也正式达成双边协议;2001年9月13日,中国与最后一个谈判对手墨西哥达成协议,从而完成了“入世”的双边谈判。

2001年9月17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在世贸组织总部举行正式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中国工作组报告书、中国入世议定书、货物贸易减让表和服务贸易诚让表。中国长达15年的入世谈判宣告完成。

按照入世申请程序,中国入世的法律文件提交至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在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后,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以全体协商一致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决定。2001年11月11日中国政府代表签署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定书,并向世贸组织秘书处递交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批准书。30天后,即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二、入世后中国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全面参与多边贸易体制

入世之前中国在WTO中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只有表态权,没有表决权。入世后,中国参与各个议题的谈判和贸易规则的制定既有发言权,又有决策权。有利于维护中国在世界多边贸易体系中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全面参与世界贸易组织各理事会和委员会的所有正式和非正式会议,提出中国自己的经济和贸易主张;全面参与贸易政策审议,对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等重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政策进行质询和监督,敦促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履行多边义务;在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中国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时,可以在多边框架体制下进行双边磋商,增加解决问题的渠道;全面参与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维护中国的经济利益。

2.享受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可充分享受多边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即非歧视待遇。现行双边贸易中受到的一些不公正待遇将会逐步取消。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附件7的规定,欧盟、阿根廷、匈牙利、墨西哥、波兰、斯洛伐克、土耳其等成员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符的数量限制、反倾销措施、保障措施等将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5~6年内取消。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纺织品服装协议》的规定,发达国家的纺织品配额在2015年1月1日取消,中国可以充分享受世界贸易组织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的成果。

3.享受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的权利

除一般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所能享受的权利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将享受世界贸易组织各项协定规定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这种特殊和差别待遇主要体现在:

第一,允许发展中成员方继续享受普遍优惠制,即发展中成员方享受发达成员方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决议,给予发展中国家以“普遍、非歧视和非互惠”为特点的关税优惠。

第二,允许发展中成员方的关税总水平高于发达成员方。

第三,在对世贸组织负责实施管理的贸易协议与协定的履行过程中,世贸组织中的发展中成员方的过渡期长于发达成员方。

第四,允许发展中成员方在履行义务时有较大的灵活性。例如,在涉及补贴与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等问题时享有协定规定的发展中国家待遇。在保障措施方面享受10年保障措施使用权,在补贴方面享受发展中国家的微量允许标准(即在该标准下其他成员不得对我国采取反补贴措施)等。

4.获得市场开放和法规修改的过渡期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在市场开放和遵守规则方面获得了过渡期。在放开贸易权的问题上,享有3年的过渡期;关税减让的实施期限最长可到2008年;逐步取消400多项产品的数量限制,最迟可到2005年1月1日取消。

5.享有利用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的权利

中国入世后,在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方发生贸易摩擦与贸易纠纷时,有权按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邀请它们与我国共同解决贸易摩擦,如双边解决不成,可上诉到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由其出面解决,避免某些双边贸易争端对中国的不利影响。

(二)义务

1.减让进口关税及其他税费

根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28条附加第1款规定:各成员方“在互惠互利基础上进行谈判,以大幅降低关税和进出口其他费用的一般水平,特别是降低那些较少量进口都受阻碍的高关税”。因此,我国逐步将关税加权平均水平降到总协定要求的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并将最高关税约束在30%以下。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国于2002年1月1日大幅下调了500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12%,2005年我国平均关税水平从加入世贸组织前的15.3%逐步降低到9.9%。其中,工业品平均关税由入世前的14.8%降到9.3%,农产品平均关税由入世前的23.2%降到15.3%。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关税总水平由99%降低至98%,其中,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5%,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

2.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

我国承诺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将现在对400多项产品实施的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进口招标等,涉及产品包括汽车、机电产品天然橡胶、彩色感光材料等,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取消,并承诺今后除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外,不再增加或实施任何新的非关税措施。

3.遵守非歧视原则

中国承诺在进口货物、关税、国内税等方面给予外国产品的待遇不低于给予国产同类产品的待遇,并对目前仍在实施的与国民待遇原则不符的做法和政策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4.开放服务业市场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在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建筑、分销、法律、旅游、交通等在内的众多服务部门,修改和新制定了一系列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的法规和规章,为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机会的扩大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这些法规和规章不仅体现了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所做出的市场开放的承诺,而且包括了我国一些自主开放举措。

5.逐步放开外贸经营权

我国承诺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3年内取消外贸经营审批权。全资中资企业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100万元人民币。我国已于2003年8月1日提前兑现承诺,并对西部地区给予优惠,降至50万元人民币。外资占多数股份的合资企业获得完全的对外贸易经营权。

6.接受贸易政策审议

2005年4月19日至21日世界贸易组织首次审议中国贸易政策,世贸组织秘书处发表《中国贸易政策审议报告》,肯定中国改革开放的显著成就,赞扬中国努力履行入世承诺并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强调中国的平均关税已从入世的15%降到了2005年的9.9%,非关税贸易限制措施也迅速减少。

7.承诺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我国承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取消贸易和外汇平衡要求、当地含量要求、出口实绩要求、技术转让要求等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8.承诺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

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承诺在加入时起,全面实施世贸组织《TRIPs协定》,并就协定中规定的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信息7知识产权做出了说明和承诺。

9.接受争端解决机构裁决义务

中国在享有与世贸组织成员方磋商解决贸易摩擦,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纠纷的权利的同时,也有接受和履行世贸组织其他成员方磋商解决贸易摩擦相接受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裁决的义务。

三、中国入世的业绩和作用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充分行使成员权利,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和承诺,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推动我国经济贸易持续增长

从2001年到2017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已历时16年,我国已从入世初的全球第九大经济体跃升为第二大经济体,国内生产总值从2011年的11万亿美元增长至2015年的67万亿美元,贸易规模已从2001年的5000亿美元跃升至当下的3.96万亿美元,中国成为世界工厂,“Madein China”行销全球。与此同时,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也从2001年2122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3万亿美元。

(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的格局已经形成

加入WTO以后,形成了以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和知识产权等领域开放为主要内容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入世以来,中国经济对外开放获得了全面发展。形成了从过去主要以东南沿海较发达地区的对外开放,转向以发达地区为主,东、中、西部并举的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同时,对外开放的领域从过去主要以制造业为主的开放转变为以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协调进行的对外开放,农业和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我国进一步放宽了对外资的各种限制,除极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及军事工业外,全面放松了对外资的准入限制,扩大了对外面投资开放的领域。

(三)全面参与多边贸易体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

加入世贸组织后,通过全面参与世贸组织各项活动,中国在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及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一个学习规则、熟悉规则的新成员,成长为逐步掌握规则、运用规则并参与制定规则的“成熟的成员”。中国全面参与多哈回合各议题的谈判,圆满完成WTO对华贸易政策审议,主动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当事方应对和处理了贸易争端,成功地捍卫了自身权利。

(四)与国际市场接轨,倒逼国内经济体制改革

中国加入WTO后,在“以开放促改革”方针的指引下,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与WTO成员进行合作与竞争的过程中,客观形成了外在压力,迫使中国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标准,加快实现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加入WTO后,中国清理了230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19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对不符合WTO规则和中国加入WTO承诺的,分别予以废止或修订。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WTO成员的广泛认可,近90个WTO成员已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

经济学人:中国入世10年经济发生巨大变化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已经10年,其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

世界贸易组织像很多俱乐部一样,拒绝自动重新接纳身份已被中止的成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但从1949年到1986年,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没有任何作为,在经历长达10多年的等待之后,中国于1986年7月正式提出复关申请。2001年12月11日,世界贸易组织最终向中国敞开了大门。中国放宽或取消了7000多种关税、配额和贸易壁垒。有人担心国外的竞争会使中国农民背井离乡,并使中国大量国有企业破产,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如此。但总体而言,中国已享受到了全球经济历史上最好的10年,其国内生产总值翻了两番,其出口几乎增长了4倍。

美国加州大学经济学家表示,别的国家也会因中国的蓬勃发展而受惠,与全球9.7%的回报率相比,美国在中国的直接投资获得了13.5%的回报。中国的关税水平比对巴西和印度要低。根据世贸规则,中国可征税关税和已征收关税之间的差距异乎寻常得小。所以和其他贸易伙伴相比,中国按照规则已不能过多提高关税。

然而,中国最大的单一贸易伙伴国——美国,对中国的感情已经变成了赤裸裸的负面。在最近的民意调查中,61%的美国人表示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增长已经对美国有不好的影响;仅有15%的人认为对美国有好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有争议的货币制度。中国的评论家声称,通过保持汇率下跌,中国已经获得了曾经在加入WTO时放弃的重商主义措施的替代品。

在一定程度上说,外国公司受挫也是中国成功的标志。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增长和走向成熟,外国公司正感叹自己正失去贸易战,面临着以前从未有过的与中国本土企业的竞争。

电子支付便是一个例子。中国的第一张支付卡是万事达在1986年推出的信用卡。在中国加入WTO之初,国外品牌仍然占主导地位,但不久之后,中国组建了中国银联与国外品牌竞争,并且在当地商家和银行间人民币支付方面获得绝对优势

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如此之快,但其经济哲学却并没有发展得这么快。为了使其经济现代化,中国仍坚持产业政策、国有企业和“技术国家主义”。许多外国公司认为,他们必须与中国政府而不是中国企业进行竞争。在二者之间,中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拥有10万多家公司。幸亏有世贸组织,外国公司不再需要交出技术以换取进入中国市场的门槛。但许多人仍觉得在交出技术方面面临着非官方压力。中国还积极推动自身的技术标准来增强本国公司的实力,如3G手机

新加坡管理大学的教授高树超(Henry Gao)表示,在成为WTO的一员的初期,中国羞于争端,可现在中国已对WTO机制感觉越来越舒适。

(资料来源:《经济学人》,20111212)

本章首先讲解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内容,列举关贸总协定主导的多边贸易谈判,着重阐述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历程、宗旨、原则、职能、地位等内容,分析世贸组织发展的成就和现存的问题,并介绍了中国入世历程、中国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中国入世的业绩和作用等内容。

关贸总协定 乌拉圭回合谈判 世界贸易组织 非歧视原则

1.关贸总协定的宗旨是什么?

2.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主要成果是什么?

3.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世界贸易组织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困难是什么?

5.入世后,中国可享受世贸组织其他成员方给予的哪些权利?对它们应承担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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