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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设置和财会岗位工作流程

时间:2022-02-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健全的会计组织机构及一定数量和素质的会计人员,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基本条件。以制造业为例,会计机构组织的设计大体有三种情况:小型企业会计机构组织的设计,大中型企业会计机构组织的设计,集团公司会计机构组织的设计。

第二节 会计组织机构的设计

会计组织机构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会计机构本身,作为单位内部的一个独立系统,它是各单位组织领导和办理会计业务的职能部门;二是指单位会计机构的内部组织以及各个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健全的会计组织机构及一定数量和素质的会计人员,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基本条件。《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不同规模、不同组织形式的单位,其会计组织机构的设计是不一样的。

一、会计组织机构设计的原则

(一)适应性原则

设计会计组织机构,应与单位经营类型和业务规模相适应。各单位的经营类型和业务规模不同,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也不同。一般来说,经营类型简单、业务量少,会计机构可以小些;经营类型复杂、业务量多,会计机构可以大些。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原来在企业中按行政级别设置机构的做法将被取消,因此,单位财会机构的称谓不再与行政级别挂钩。实际工作中,大型集团公司的财会机构可设置“部”,大中型企业的财会机构可设置为“处”,小型企事业单位的财会机构可设置为“科”或“室”。

(二)牵制性原则

内部牵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在设计会计机构时应贯彻内部牵制的原则。一方面要根据单位管理的要求,抓住单位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关键点上设置控制岗位,运用会计的专门方法和手段,达到控制单位经营运作的目的;另一方面就是要求会计机构内部每个岗位和会计人员应有明确的职权、责任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协作、相互制约和监督,达到减少差错,防止舞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三)效率性原则

会计组织机构是搞好会计工作的基本条件,是为实现会计目标服务的,因此,会计组织机构一定要根据会计业务的实际需要和效率性原则合理设计,使会计机构及其内部各个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避免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互相扯皮,努力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会计与财务机构合设和分设的问题,根据我国惯例,会计与财务机构以合设为多。其优点是会计与财务关系密切,一个机构或一个人既管会计又管财务,使会计核算更为及时、直接,精简了机构和人员,减少了信息传递的层次和时间,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其缺点是职责不清,不利于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容易产生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的现象。从理论上来讲,会计与财务是两项各自独立的工作,职能不同,工作内容也不同。会计的职能是对单位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其中包括了对财务活动的监督;财务的职能主要是筹集、使用和分配资金。因此,按照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会计与财务机构则以分设为好,从而做到会计与财务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中小型企事业单位以会计与财务机构合设为宜,并在内部组织或分工上将会计和财务职能加以区分;集团公司和大型企业则最好采取分设的办法。总之,不管会计与财务机构合设还是分设,都应以会计与财务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为标准。

二、会计组织机构设计的方式

一个单位的会计工作如何组织,不外乎集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两种形式。会计机构设置必须与该单位采取的会计工作组织形式相适应,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会计机构的设置就有集中设置和非集中设置之分。所谓集中设置(又称一级设置),就是会计核算工作主要集中在单位一级的会计机构,单位内部的部门(车间)则不设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不办理会计业务。在这种形式下,单位一级的会计机构的规模应相应大些。所谓非集中设置(又称分级设置),就是指除了在单位一级设置会计机构外,在单位内部各部门(车间)也相应地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办理本级范围内相应的会计业务。在这种形式下,单位一级的会计机构的规模就应相应小些。

单位会计机构是集中设置还是分级设置,应根据单位特点和管理要求,从有利于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出发来考虑。一般来说,实行集中设置、集中核算,可以减少核算层次,精简会计人员,但不便于各业务部门(车间)利用核算资料进行日常的控制、考核和分析,不便于及时解决问题:实行分级设置、分级核算,有利于各业务部门(车间)的领导和群众及时了解和关心本部门(车间)的耗费、业绩以及变化情况,同时也为单位考核部门(车间)的工作提供依据,但分级核算会增加核算层次和会计人员。

三、会计机构组织的设计

会计机构组织的设计,应与单位整个组织体系相协调。以制造业为例,会计机构组织的设计大体有三种情况:小型企业会计机构组织的设计,大中型企业会计机构组织的设计,集团公司会计机构组织的设计。

(一)小型企业会计机构组织设计

小型企业经营规模小,业务单一,生产工艺和管理方法简单,在经营组织管理上一般采取简单的“直线制”形式,即厂部→车间→班组。在这种组织形式下,所有的管理职能都集中在厂部,而会计只是厂部管理组织中的一个岗位。因此,小型企业会计机构可不必下设内部职能小组,只是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作些岗位分工,如出纳、总账、明细账会计等,会计主管既可单设也可兼总账会计。有些小型企业甚至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是在本单位有关机构(如办公室或行政科)中设置专职的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以保证本单位的会计工作顺利开展。

小型企业会计机构虽然不设内部职能小组甚至只设人员不设机构,但在进行会计业务处理时,仍应遵循基本的会计操作规程。主要应注意下面几点:

(1)出纳与其他岗位的会计应分别由专人任职,明确职责范围,贯彻内部牵制原则。

(2)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工艺流程,设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按规范计量、记录,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3)要经常进行对账工作,保证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大中型企业会计机构组织设计

大中型企业经济活动比较复杂,经济关系涉及面广,管理组织通常采取“直线职能制”形式。在这种组织体系下,财务与会计既可作为两个职能部门分设,也可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合设。不管是合设还是分设,都应对财务会计机构进行分工,设置内部组织,各负其责。图2-1反映的是实行总会计师制的大中型企业采用会计与财务机构合设形式下的内部组织图。

图2-1 大中型企业会计机构内部组织图

图2-1中总会计师是企业财会工作的最高业务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的经济核算,他与企业其他行政副职领导地位相同,直接对厂长(或经理)负责。总会计师下面设内部银行和计财处两个机构。

内部银行又称厂内银行,它是运用货币结算形式,把企业各车间、部门的经济往来由过去无偿的供应交接关系变成买卖关系,使这些单位和部门之间按等价交换原则统一通过厂内银行进行结算,以加强企业资金调度能力,考核企业内部各责任部门的业绩,更好地促进经济核算制的实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内部银行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企业各单位和部门的经济结算工作,发行厂币,签发内部转账支票;(2)负责企业内部的资金调度使用、办理内部各单位、部门的借贷工作;(3)负责配合计财处进行企业有价证券的管理(包括债券、股票的发行、保管、兑付等);(4)负责配合计财处办理企业的资金筹措(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5)按计划或定额控制成本费用,监督费用支出;(6)参与经济仲裁,提供经济信息。

计财处是“主计”和“财务”的合称,统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计财处下又分设会计核算科、责任会计科、财务管理科三个二级机构。会计核算科主要负责供产销过程相关业务的核算,会计电算化工作,以及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登记和会计报表编制等工作。现金出纳业务从性质上来说,属于财务范畴,但为便于现金与银行存款的收付和核对,一般都作为会计核算科的工作内容,出纳人员也作为会计核算科的人员配备。财务管理科主要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及效益分析,以及利润税金的计算、利润分配等工作。责任会计科主要负责责任会计的实施。

在会计核算科和财务管理科下还可按内部牵制原则进行分工,分成若干小组或岗位,其职责将在本节后面详细阐述。通过以上设置,从而形成一个以总会计师为首、以计财处长为主管、各科科长分工负责许多小组的财务会计机构的内部组织体系。

(三)集团公司会计机构组织设计

集团公司是指拥有多个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的企业。从其从事的经营活动来看,这些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可以是同一行业的,也可以是不同行业的;从其分支机构分布的地域范围来看,它们可能是我国境内的集团公司,也可能是一个跨国性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中的控股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集团公司通过控股权参与其管理,因此控股子公司的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可按照上述两种企业设置要求来确定。对于集团公司本身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会计机构的内部组织设计,既有与大中型企业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般设置模式如图2-2所示。

从图2-2可见,在集团公司母公司中设计财部,它直接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领导。在计财部中下设三个机构,即计财处及各职能科室、内部银行和制度管理处。在各产品分公司、各经营分公司、各地区分支机构中设计财科。显然,这种机构设置的特点也是财务与会计合一。

图2-2 集团公司会计机构内部组织

各层次财务会计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集团公司计财处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母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2)负责母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3)负责母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4)指导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5)负责有关财务指标的分解、公司内部价格的制定工作。

内部银行的职责与大中型企业的基本相同,不再赘述。

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设计集团公司会计制度;(2)负责拟订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负责拟订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4)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分公司、分支机构计财科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公司、本分支机构日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2)负责指导、检查分公司所属工厂、经营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3)负责提供本公司、本分支机构财务会计信息上报集团公司。

四、会计工作岗位职责设计

设计会计工作岗位职责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要确定会计岗位数,即定岗;二是要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即定责。

(一)会计工作岗位的设计

设计会计工作岗位时,应考虑单位经济管理对会计信息要求的详细程度和单位经济业务工作量的大小。一般来说,要求提供经济信息详细、经济业务工作量大的单位,内部分工和岗位设置可细些;反之,则可粗些。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规定了基本原则和示范性要求:一是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当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二是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三是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确定。

根据以上要求,财务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如果会计和财务机构分设,还应设置财务管理主管岗位),出纳,存货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资金管理、利税管理、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二)会计工作岗位职责的设计

1.总会计师岗位

《会计法》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3)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的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5)组织和监督本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6)组织和领导本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制定。

(7)审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审核后签名并盖章。

2.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岗位

本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总会计师或分管领导,开展全面经济核算,把专业核算和群众核算结合起来,不断改进财会工作。

(2)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财会法规、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各项会计管理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3)参加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参与预测、决策和业绩评价。

(4)参与拟定或审核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

(5)负责向本企业领导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营状况和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审查后应签名并盖章。

(6)组织会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整工作。

(7)若会计与财务机构分设,应协调与财务管理主管的关系和业务衔接。

3.财务管理主管岗位

本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1)具体负责本企业的资金筹措、投放、收入分配等工作。

(2)参与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各项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和供应等具体情况,按期编制财务成本计划、信贷计划并监督贯彻执行。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企业各项资金的核定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并及时完成税利上缴等任务。

(4)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5)组织财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负责财务人员的考核,参与研究财务人员的任用和调整工作,协调与会计主管的关系和业务衔接。

4.出纳岗位

本岗位的职责如下: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报表,及时清查未达账项。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有关印鉴、空白收据和支票。

(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5.存货核算岗位

本岗位的职责如下: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存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2)审查汇编材料采购用款计划,控制材料采购成本。

(3)审查存货入库、出库手续,负责存货的明细核算和有关的往来结算业务。

(4)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材料消耗定额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材料计划成本目录。

(5)参与存货的清查盘点,分析存货的储备情况。

6.固定资产核算岗位

本岗位的职责如下: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

(3)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编制固定资产报表。

(4)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和控制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

7.工资核算岗位

本岗位的职责如下:

(1)会同劳动人事部门拟订工资、工资基金计划、监督工资基金的使用。

(2)审核发放工资、奖金,负责工资发放和工资分配核算。

(3)按规定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拨交工会经费。

8.成本费用核算岗位

本岗位的职责如下:

(1)拟订成本核算办法,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2)编制成本、费用计划。

(3)核算产品成本,编制成本、费用报表。

(4)进行成本、费用的分析和考核。

(5)协助管理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

(6)开展部门、车间和班组经济核算。

9.往来结算岗位

本岗位的职责如下:

(1)建立往来款项的清算手续,办理各项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项的往来结算业务。

(2)负责内部备用金的管理和核算。

(3)负责债权债务和备用金的明细核算。

(4)催收外单位欠款,建立账龄分析表,按规定处理坏账损失业务。

10.总账报表岗位

本岗位的职责如下:

(1)设置总账账户,并负责登记总账,同时督促其他会计人员及时登记明细账。

(2)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并综合全套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对。

(3)管理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

11.资金管理岗位

本岗位的职责如下:

(1)参与筹资方案的选择与确定。

(2)参与企业股票、债券的发行以及借款合同的签订。

(3)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

(4)基建投资和设备改造的可行性研究。

(5)客户商情调查和信用调查。

(6)资金使用效果的分析和考核。

12.利税管理岗位

本岗位的职责如下:

(1)与会计主管共同核实利润计算是否正确。

(2)按国家规定的利润分配程序分配利润并通知会计转账。

(3)办理纳税登记、申请减免税和出口退税、核实税金的缴纳、编制有关的税务报表和相关的分析报告、办理其他与税务有关的事项。

(4)审查利润(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并编制销售利润计划。

(5)参与应付利润的分配会议

(6)协同会计主管分析利润增减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

13.稽核岗位

本岗位的职责如下:

(1)在经济业务入账之前,根据预算、计划及其他文件规定,审核财务收支、财产收发等会计凭证是否合法、合理和正确(包括内容的真实性和数字的准确性)。

(2)在经济业务入账之后,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记录进行复核,以纠正记录的差错和检查记录有无篡改等情况。

14.档案管理岗位

本岗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包括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专业核算材料)。

(2)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保管。

(3)编造清册,与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到期会计档案的移交保管手续。

(4)参与会计档案保管到期销毁鉴定。

五、会计人员的配备

会计人员的配备关键是确定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所需会计人员的数量和把握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对会计人员数量的确定,应本着因事设人、合理精简的原则进行,既避免人浮于事,又能保证会计任务的及时完成。会计机构内部各个岗位(小组)工作量有多有少,配备的会计人员数量也应有差别。例如总账报表岗位工作量较大,就应多配备人员,而稽核岗位一般可只设一人。

各单位会计人员的配备程序,通常有下列几种方式:一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直接任命或聘任,如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二是由各单位自行聘任;三是由各单位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聘任。目前,正在试行的“会计委派制”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加强会计监督、制止腐败的一种较好的会计人员配备方式,大有推广之势。

各单位会计人员不管采用何种方式配备,都应当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要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即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此以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是应当配备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根据以上要求,在配备会计人员时,应按照不同岗位要求,考虑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一般由具有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会计机构中各内部组织的负责人,则应由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一般会计人员至少必须具有会计员以上任职资格。

除此之外,会计人员配备还必须按照有关内部控制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即使是小型企业在合并设岗实行一人多岗时,一些不相容职务的岗位也不得合并,以免造成人为错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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