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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区发展经验及对青岛市的启示

时间:2022-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圳高新区建设和改革经验的总结,对青岛市高水平建设蓝色硅谷等科技园区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实验室与研发中心依托机构以高校为主、科研机构和企业为辅,高校研究院管理的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占74%,构成了高新区创新体系研究的主体。

深圳市高新区发展经验及对青岛市的启示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始建于1996年9月,规划面积11.5平方千米,是国家“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六家试点园区之一,先后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亚太经合组织开放园区、先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全国试点园区以及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深圳高新区建设和改革经验的总结,对青岛市高水平建设蓝色硅谷等科技园区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一、深圳高新区的创新体系建设与资源集聚

(一)高端人才

截止到2011年年末,高新区有大专及以上从业人员286909人,占总从业人数的82.5%,其中硕士48149人、博士1521人、留学归国人才2442人、两院院士5名、引进国家“千人计划”22名。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98250人,研发人员84372人,研发人员占高新区从业人员比例达到24.26%。

(二)大院大所

深圳高新区已汇集国内外54所院校,有42所高校设立了深圳研究院;各类科研院所分支机构、实验室和研发中心164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9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9个,省级1个。

实验室与研发中心依托机构以高校为主、科研机构和企业为辅,高校研究院管理的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占74%,构成了高新区创新体系研究的主体。

(三)高新技术产业

深圳高新区已形成了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四大支柱产业,以及以科技文化、软件以及下一代互联网等为代表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成为深圳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重要增长极。

截至2011年底,高新区本土民营企业比例超过76.78%,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53家,占高新区全部企业的73%,高新区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聚集区。

(四)创新平台

1.企业工程中心

截止到2011年年底,高新区共有企业工程中心65个,分属于医疗企业、通信、软件、生物医药、计算机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国家级工程中心4个、省级工程中心8个。

2.科技孵化器

截止到2011年底,高新区已建成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11个、境内外高校深圳产学研基地16所,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共有在孵企业1152家,累计毕业企业992家,毕业后上市企业31家;累计获得风险投资额逾30亿元。

3.公共技术平台

截止到2011年底,高新区已建成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8个,各类检测认证中心3个。

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主要分布在技术产权交易、深港创新科技资源共享、电子信息、通信、云商务等领域,平台所在机构主要是孵化器和科研实力比较强的公司。

(五)创新服务

1.技术交易

2011年,深圳产业技术产权交易所累计交易62533宗、金额2849亿元,为企业融资244亿元。

2.知识产权

2011年深圳高新区的专利申请总量为1274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8996件,占高新区专利申请总量70.33%;专利授权量为755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4228件。

3.科技金融

截止到2011年底,高新区聚集了35家银行分支机构、8家证券营业部、100多家国内外知名创投私募基金公司、20多家担保评估机构、10多家律师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投融资服务机构,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多元化、一条龙的投融资服务。

二、深圳高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与扶持政策

(一)新型园区建设

1.深圳虚拟大学园

深圳虚拟大学园是地方政府与科研院校合作的成功案例,是典型的产学研结合式园区。

深圳高新区凭借自身优良的产业配套基础、创业融资环境及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吸引了56所国内外知名院校在深圳设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产学研基地,并设立了“深圳虚拟大学园孵化器”,将人才培养、合作研发、成果转化、科技创业等创新创业环节充分整合,既支撑了深圳的经济发展,又促进了院校的教学科研改革。

2.深圳留学生创业园

留学生创业园是深圳高新区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扶持留学生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创业园首创了“政府引导,留学生管理”的运作模式,提供基础设施、创业辅导、融资、人才引进、交流培训、市场推广、管理咨询、项目推介、联谊沟通等服务,孵化出了以朗科、迅雷为代表的数百家优秀企业和优质项目。

3.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

在规划建设的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族激光新一代移动通信和空间信息技术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中,深圳高新区引入了“一楼一策、差异发展”、“统一管理、价格可控”等新理念和新模式,深入探索园区的组织形态创新、服务机制创新和运作模式创新,构建了由“政府层面(高层服务)”、“专业园层面(中层服务)”和“业主单位层面(底层服务)”构成的专业园运作管理模式,通过目标管理及合同管理,保证园内机构和团队的活力。

(二)新型院所建设

1.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下称研究院)是由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共建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运作,双方各占50%股份;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了技术、孵化、资本和支撑等四个功能相对独立又彼此包含的体系架构,形成了一个新型的综合性创新实体。

研究院在实践中创立了“四不像”模式:研究院既是大学又不完全像大学,文化不同;研究院既是科研机构又不像科研院所,内容不同;研究院既是企业不完全像企业,目标不同;研究院既是事业单位又不完全像事业单位,机制不同。在此模式下,研究院将技术推动与市场拉动两种创新模式有效地整合起来,探索出了一套全新的、从技术研发到产业积聚的创新机制。

2.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由中国科学院与深圳市政府共建,实行以项目管理为中心的产业化管理体系,通过与美的等企业紧密合作,向地方企业输送科技特派员85人,共建院企联合实验室、工程中心15个,有效嵌入产业链、价值链;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与孵化等相关工作,以SPIN IN和SPIN OUT方式实现成果与产业的无缝接轨。

(三)新型科技金融建设

1.新型创业投资服务机构

深圳高新区通过建立创业投资服务广场,将专业风险投资基金、政府科技扶持基金、券商投行部和非上市业务部、产权交易所、评估、会计、律师事务所及担保、信用、专利服务中介机构整合起来,建立了一个面向创业全过程、多层次、立体化的融资服务体系

创投广场中建立了基于网络平台的“融资城”,全国的机构和投资者可以通过网络对创业企业拍卖的项目进行竞标,并由此发展出一个严密的信息沟通、项目发布、资金监控、信用查实和违约追索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银行和风投之外的第三种融资方案。“融资城”这一模式正在成为融资领域的“淘宝网”。

2.新型金融服务平台

(1)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深圳高新区服务中心通过加挂“深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牌子,进一步加大科技与金融体制的整合力度,加强了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在利用政府资金投入撬动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2)科技金融联盟:建立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办,深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承办的“深圳市科技金融联盟”,通过吸纳银行、交易所、担保、保险、证券、创投和高科技企业,为深圳市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搭建交流互动平台。

3.中小企业融资

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联合深圳市各商业银行和评级机构共同组建了深圳“评信通”中小企业一站式融资平台;依托深圳交易所开展了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探索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新模式。

(四)创新扶持政策

1.人才政策

深圳高新区的留学人员、有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员以及成绩特别突出的应用研究开发科技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数等限制,破格受聘、评定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由所在单位(企业)直接到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事宜。

2.创业政策

(1)科技型企业注册优惠:深圳高新区鼓励内地科技人员和出国留学人员赴深创办科技型企业,其股东不受户籍的限制;除某些特殊行业之外,其注册资金可不验资,实行“认缴制”,且对注册资金也无限制,最低可一元注册;其注册资金也可分期缴付,且可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资,但不能超过限额。

(2)扶持创投机构:深圳高新区支持个人或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等组织形式建立创业投资机构,并从注册资本认缴、成果入股、投资风险补偿、智力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税费抵扣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投机构还可享受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

3.税费政策

除切实落实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地方税收减免、进出口退税、研发经费加计提扣等税费政策外,深圳还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使用的房产、土地等生产要素费用进行减免,其生产和科研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对高新技术合同免征印花税

4.成果转化政策

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在完成后两年内没有以转让、许可或者入股等方式运用的,技术成果完成人及(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机构将可以有偿受让或对该技术成果进行交易、运用。

财政性资金形成的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及对成果运用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应当从转让或许可所得净收入、成果作价所得股份、成果投产产生的效益(最多连续十年)中提取不低于30%的收益。

三、深圳高新区的建设经验

(一)创新管理体制模式

深圳高新区最重要的发展经验就是其采取了一种由决策、管理、服务三级构成的开放式管理体制模式:领导决策层为高新区领导机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市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高新区的宏观决策并协调解决高新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行政管理层是高新区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和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高新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的具体行政事务;服务层是高新区服务机构,对高新区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监督和提供有关服务。其中,对一些成熟的社会服务项目,可逐步从服务层的职能中剥离出来,由市场主体承担。

这种三层式的开放式管理模式清晰界定了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的活动空间,实现了高新区内事务的点控制、块管理、面协调;明确了政府与市场在创新活动中的边界,避免了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模糊、职能边界不清,为高新区各项创新举措、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优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

深圳高新区的第二条发展经验是建立并完善了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人才为核心,公共研发体系为平台,辐射周边、拓展海外、政产学研资介相结合的产业创新生态体系。

政:深圳市政府积极争取了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的一大批国家支持政策,深圳市也开展了《高新区条例》及相关规划、政策的编制工作,从国家政策、本地立法、政策保障等多个层面解决影响创新的障碍

产:以高新区为研发中心、周边地区为配套形成四个比较明显的产业链:计算机产业链、通讯设备制造产业链、数字电视产业链和生物医药产业链,带动了周边地区的产业创新资源集聚,为创新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学:高新区实施了“名校在深圳,汇聚高新区”的虚拟院校网络计划,积极拓展全球创新网络与创新链接,建成了由56所海内外著名院校组成的深圳虚拟大学园,通过虚拟的高校创新网络集聚海内外顶尖大学,为高新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研:深圳高新区先后引进了IBM、ORACLE等数十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在区内设立研发中心,已有几十个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并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引进其下属 10家实验室和2家测试中心加盟高新区研发平台,形成了强大的研发支撑体系。

资:深圳创投等众多全国性大规模风险投资资金及超过30家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积极投资高新区企业,同时通过私募投资、股票市场汇聚了巨大的社会民间资本,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资本渠道。

介:高新区建设了一批面向创新的功能平台,如物理空间平台、创业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创新资本平台、创新合作平台、专业孵化器群,努力提升对中小企业的孵化能力,使创新主体和相关要素在高新区内高度集聚、交互作用,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创新生态体系。

深圳高新区所建立的这种有序完善的产业创新生态体系,是其实施创新管理、汇聚创新资源、汲取创新动力、散发创新红利的根本源泉。

(三)构建深港创新圈

深圳高新区的第三条发展经验是初步构建了深港创新圈的框架。深圳高新区借鉴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培育中小企业的经验,推动区内及全市企业实现产业升级;吸引香港高校在高新区设立研发机构和实验室,共担费用,共享成果;总结高新区企业在香港成功上市的经验,推动深港两地中介机构合作,共同为到香港上市的企业提供服务;充分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现代服务业发达的优势,为深圳高新区活跃的科技自主创新活动服务,以图将深圳高新区建设成为深港创新圈中创新资源最为集中、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区域。

深圳高新区还与香港科技园、西安高新区签署了三方跨区域创新科技合作备忘录,旨在推动“深港创新圈”和西部大开发的互动,促进科技、人才与产业化方面的技术支持、资源共享和市场开拓。通过进一步完善各方的合作机制,促进了“深港创新圈”与西部研发机构、科技人员、公共服务等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利用。

深圳高新区所建立的这种互补合作的开放创新合作模式是其汇聚创新资源、分散创新风险、提升创新活力、加速产业革新的重要保障。

四、对青岛科技园区建设的启示与建议

(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实施力度

青岛市在蓝色硅谷、高新区等科技园区的建设中,应首先从管理体制机制入手,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通过实施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科技园区的管理层级、机构设置,合理规划各园区的职能定位与协调机制,构建层级少、机构精、职权明、协调好的开放式管理体制模式。

在体制机制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创新优惠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机制,科学评估政策文件的实施情况,确定政策落实的考核指标与考核机制,确保创新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优化产业创新生态,营造优良创新环境

青岛市在蓝色硅谷、高新区等科技园区的建设中,应当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建设完善本地的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将创新生态体系建设的思维贯穿于出政策、建平台、引院所、搭中介等各项具体工作当中,做到“出系统化政策、建系统化平台、引产业化院所、建创新型企业”。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完善地方政策法规配套;深入产业技术调研,规划部署园区产业体系;着力拓展创新网络,汇聚全球智力资源;拓宽各类创新融资渠道,做大创新投融资规模;加快建设各类创新功能平台,打通创新要素间的互动渠道。

借鉴深圳虚拟大学园的经验,以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为基础,组建“青岛虚拟海洋研究总院”。借鉴深圳留学生创业园的经验,加快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

联合银行、交易所、担保、保险、证券、创投、高科技企业组建“青岛科技金融联盟”。与中国银联、阿里巴巴等大数据金融平台商合作试点科技金融网络服务平台建设。

(三)制定财税等激励政策,完善创新政策体系

青岛市在蓝色硅谷、高新区等科技园区的建设中,应当进一步完善创新激励政策体系,通过横向对比,弥补政策缺失;通过回顾评价,修订调整现有政策;通过部门协作,整合优化政策冗迭;构建齐全有效、简单明确、一贯连续的创新激励政策体系。

完善科技企业注册、认定政策,推进科技企业各项税收优惠,落实研发经费补贴与加计扣除,着力制定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创新驱动活力。

借鉴深圳经验,实施科技企业注册资金认缴制,降低科技创业准入门槛;落实科技企业地方税收各项优惠政策,优化财税补贴政策效果;研究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制定成果转化激励办法。

(四)建立全球创新网络,强化对外创新合作

青岛市在蓝色硅谷、高新区等科技园区的建设中,应当把视野放宽,背靠半岛、面向世界,建立全球链接,发展与欧美、以色列、新加坡、日韩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外部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引进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海洋科技、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海外科研机构和创新创业人才来青创新创业。

在扩大国际合作的同时也要深化同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光谷、深圳高新区等国内科技园区以及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共同建设跨区域的虚拟园区、虚拟平台、虚拟研发机构,使青岛成为我国乃至全球创新网络上的重要节点之一,加速技术、知识、信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在青岛的流动和集聚,从而最大限度地从全球获得重要的创新资源,不断推动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向全球产业的高端发展。

参考文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高新区发展报告2011[R].深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2012.

[2]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高新区发展报告2010[R].深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2011.

[3] 李涛.深圳高新区发展经验对湖北的借鉴意义[J].当代经济,2066,12S:66-67.

编写:王 栋 房学祥

编审:谭思明 李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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