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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教育发展年度研究报告

时间:2022-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0%。(二)布局结构调整2012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和教育部备案,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设立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福建省共有199名学生考取并最终就读于台湾高校。福建省内高校现有在校台湾学生1275人,约占大陆高校同期总数的1/6。我省签下3个“投资福建”教育项目。

福建省高等教育发展年度研究报告

文革[1]

2011—2012年,福建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改革有序推进,高等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特色日益显现,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深化,产学研用合作不断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闽台高校交流合作继续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一、高等教育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及产生的新亮点

(一)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2011年底,福建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数达到3.39万人、本专科在校生数67.48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数10.37万人、网络本专科在校生数达到5.02万人。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1.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0%。2012年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3.5%(2010年为26.6%、2009年为24.4%)(详见表1)。

(二)布局结构调整

2012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和教育部备案,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设立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平潭海洋大学、漳州光电职业技术学院开始筹建。厦门大学将到深圳办国际金融特色学院。

表1 2009—2011年福建省高等教育发展概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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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2009—2011年》、《福建省统计年鉴2011年》、“教育部统计资料”计算所得和相关媒体报道)

省政府和教育部签署共建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协议书,与复旦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厦门市政府签署共建共管集美大学协议。福州大学与福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厦门大学与福州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厦门大学还与汕头市、吉安市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与厦门大学共建留学培训基地。

海峡终身教育学院揭牌。该学院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的二级学院,主要突出闽台合作先行先试的办学特色,由闽台两地和英国等相关高校联合办学,共同建设相关学科专业,共同设计课程、编撰教材,共同培育高素质人才,将成为闽台终身教育办学模式、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的创新基地。

(三)省政府为高校办学“松绑放权”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职称评聘、人员招聘、内设机构设置、对外合作交流、自主开展协同创新等方面给高校“松绑放权”,共24条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

全面实行高校职务聘任制,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给高校;高校可按照有关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自行组织公开招聘教学、科研、辅导员等人员。允许高校在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并发放学校聘任证书。在原高校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另外增加3至5个百分点的高级岗位数,且应向年轻教师倾斜。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人选,高校可直接聘任特设岗位,不计入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高校党政管理机构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可由高校自主设置。

支持高校自主开展协同创新,设立省级“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资金,2013年至2017年每年安排1亿元重点资助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高校承担的横向科研课题,实行经费预算制和项目负责人制,具体实施办法由各高校自主制定。

支持社会资本投入高等教育,支持高校申请设立教育基金会,将设区市属高校和省属非在榕高校申请设立非公募教育类基金会的登记审批权限下放至所在设区市。调动社会捐赠的积极性,企业和个人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教育事业的捐赠,可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支持高校化解债务,允许高校盘活现有的多校区资源,通过土地置换、出卖、出租等形式,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化债。

省级财政增加省重点高校专项建设资金,支持高校建设代表本校办学水平和特色的优势学科,争取部分学科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先进行列,有一批学科增列为国家重点学科。支持高校自主设置本、专科专业,自主设置、调整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放权给高校改善高校教师住房条件:支持高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高校在校外建设限价商品住房,用于解决高校人才引进和教师住房困难;支持高校对现有筒子楼等危房进行改造,并将其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应优惠政策。

(四)加强与港澳台、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福建进一步实施教育对外开放战略,先后与3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教育交流合作关系,留学生遍及128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外大学合作举办了19所孔子学院、37个孔子课堂。

2012年,继续实施闽台高校“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项目。32所福建高校、53所台湾高校和185家台资企业在产业发展急需的70个专业领域联合培养人才,办学规模6850人。组织27所闽台高校联合编写60本专业教材。3000多名大学生、102名教师赴台学习交流。闽台高校“校校企”项目已培养1.4万名人才。2011年共遴选我省28所高校30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赴台湾29所高校学习一年,专业涉及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现代农业、媒体动漫、旅游管理和海洋科技等6大行业。2011年,福建省共有199名学生考取并最终就读于台湾高校。福建省内高校现有在校台湾学生1275人,约占大陆高校同期总数的1/6。

遴选福建交通船政职业学院等4所我省高校与台湾高校共同研发课程、合作编写教材、共建实训基地。2011年共完成合作编写教材20本(另外65本在编写中);启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台湾中州科技大学合作共建高职博雅教学资源库项目、福建工程学院与台湾明道大学合作共建等离子表面实验室与高新光电暨表面工程实训基地项目等。遴选福建师范大学等27所福建高校与世新大学等37所台湾高校和75家台资企业,在产业发展急需的机械设计与制造、光电技术、园艺技术等97个专业联合培养人才,单列招生计划6000人。

我省签下3个“投资福建”教育项目。今后,我省的学生在省内就可通过项目对接享受到台湾或者是国外的教育。其中,海峡两岸金融教育人才国际认证培训中心项目,由国际财务策划师公会(亚太区)、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及台湾海峡两岸教育交流促进协会三方签订,该项目依托福建江夏学院两岸金融教育人才培训基地展开。今后,福建居民在省内就能参加国际注册财务策划师(RFP)的培训,获得由国际财务策划师公会颁发的注册财务策划师专业认证。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英国伦敦商会考试局的合作办学项目,计划培训学员(师生)考取国际商务证照,主要包括英语及国际语言行销与客服、电子行销理论与实务等领域。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则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新西兰高等教育学院签订,双方计划在福建开展学分互认、学生互换工作,共同组织学术活动。

推进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在7个两岸高职师资培训中心开展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训师资工作,举办10期培训班,培训597人。其中,电子信息类等4个培训中心通过与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举办,培训省外学员64人,把培训工作向省外辐射,扩大了影响,实现了新突破。

闽台首次合作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为借鉴台湾创投业培训的经验,我省在30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中,选择了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5所在榕高校,开展闽台合作高校毕业生SIYB(国际劳工组织为帮助微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专门研究开发的一系列培训小企业家的培训课程)创业培训试点。首批培训中,5所高校各组织一个培训班,每班培养学员30名。

大陆首个“终身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班”成立。该实验班由海峡终身教育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的二级学院)与高雄师范大学、中正大学、台湾成人及终身教育学会联合设立。这是我省加快推进终身教育发展,学习借鉴台湾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理念,先行先试打造两岸终身教育交流合作基地的又一举措。

2012年7月举办了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后又举办了第二届海峡两岸高校帆船赛。

(五)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实际录取新生23万余人,实际录取率89.1%,本科录取人数首次超过专科,工科录取比例提高。全省硕士研究生报考总数29664人,比2011年增长12.3%。

2012年福建省高招录取实施了如下改革:

从2012年起,允许在我省接受一年中职教育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高职单招”,2012年全省共有196人报考。2013年高职单考考生户籍限制全部放开,为2014年全面放开异地高考、按学籍报名高考政策做准备。从2014年起允许在我省接受三年高中教育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福建参加高考,并与福建考生享受相同的招生政策;调整录取批次安排,2012年集美大学除航海类外其他专业调整到本一批招生。取消文史、理工类专科提前批,所有专科层次的院校都安排在高职(专科)批录取;高职(专科)批试行按专业投档录取;在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社会紧缺急需的专业,在专业投档时享受加1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高职(专科)批扩大政策性降分幅度,除13所国家级、省级示范公办高职院校外,其他所有高职院校最多可以降低80分录取;建立中高职互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优秀中职生可免试入读高职院校(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也可参与)。技能大赛获奖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的政策经过完善后继续实行。2012年由中职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2497人免试入读高职院校;示范性高职单独招生试点扩大到13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此举可以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职教育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高职单招”取消一档多投考生确认模式,改由按照志愿的顺序由系统自动录取;根据2011年招生工作的实践,2012年停止高职(专科)“注册入学”试点。

扩大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规模。

教育厅出台《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扩大高职毕业生入读本科比例,鼓励厦漳泉大都市区、福莆宁同城化区域和其他有条件的设区市积极开展中高职协调发展试点。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厦门大学2012年招收的700多名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不招收在职博士生,并首推由导师组联合培养。

(六)高等教育保障

2010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全省各县区、高校全面实施,全省共审批贷款学生55337人、实际发放贷款金额3.14亿元,合同金额达5亿多元。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重点资助50名海内外引进的领军人才和50名取得突出成绩的我省高校现有高端人才。列入资助计划的引进领军人才,根据不同业绩和贡献,由省财政一次性提供60万元—300万元工作经费;同时,每人每年生活津贴10万元—20万元,连续发放3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2011年度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14名。

评选10个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基地,并予以每个优秀基地1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2012年起,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其服务期第一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第二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400元。

2012年省财政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此次省级资助拟扶持5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根据项目规模、效益、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这批项目每个将获得3万—10万元的启动扶持资金。

由省科技厅牵头,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地税局和省国税局,印发了《福建省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成果转化实施细则(暂行)》。其中,多条重要举措将更好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成果转化。鼓励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本单位科研资源为企业开展有偿服务,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可高于50%。

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6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大力推进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的深度融合以及国际合作,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构建协同创新模式与新机制,聚集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支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2013—2017年每年安排1亿元,重点资助建设一批国家、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七)大学生就业与创业

2011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规模超过23万人,增幅达到8%,加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总量达40多万人。全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为91.6%,比2010年提高5.4个百分点,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4.6%。从毕业生就业情况看,到各类机关单位就业的占3.1%,到事业单位就业的占13.4%,到各类企业就业的占80%(其中非公企业占74%),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仅占毕业生就业总人数的1.1%。

2012年省内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闽籍毕业生总数达到23.6万人。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2.7%,比2011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

2012年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2012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计划选拔2634名、服务社区计划招聘300名。300多名志愿者赴欠发达地区服务。2012年继续选拔500名高校毕业生赴我省七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2012年选拔引进清华、北大优秀毕业生和选调生53名,统一下派到县乡或开发区工作。

继续组织万名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

出台系列举措支持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2012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工作,将“支持创业促进就业”项目列入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省财政安排2200万元用于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出台《2012年“支持创业促进就业”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针对大学生创业“经验不足、资金缺乏、项目选择难”等情况分别出台相应举措,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实施方案,支持南平市、三明市、宁德市率先建立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依托30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培训1万名大学生。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库,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帮助。

(八)教育教学改革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系列文件,全面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省教育厅制定实施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启动实施“一般本科院校办学水平提升计划”。启动“福建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特色重点学科”和“100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推进高水平、有特色大学建设。

启动福建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确定了57所高校承担16大类、128个项目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

全面推进按专业类开展专业建设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规范业务培训。从2012年开始,省教育厅启动全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工作。为做好专业评价工作,省教育评估中心研制了《福建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指标(试行)》和《福建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数据采集表》,重点从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水平、高水平带头人培养质量、专兼结合教学团队建设成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建设质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措施、实践教学体系及实施效果、教产结合与校企合作深度及效益、职业培训及技术应用开发成果、毕业生双证书获取情况及就业质量、办学特色及成效等方面设定了评价标准。

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深化中高职办学模式改革。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我省将推进中高职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结构布局、课程体系和教材、教育教学过程、信息技术应用、人才成长途径、教师培养培训、行业指导作用、校企深度合作和教育评价改革等10个方面的衔接,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联合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完善由中职校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就读高职院校试点,建立技优高职毕业生免试入读本科院校和技优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专科教育的制度。

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让中职院校和高职院校以产业和专业为纽带,联合组建职教集团学校。其中,重点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地区等2个区域性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推进船舶工业类、林业类、药学类、茶业类、医学类、民办信息类等6个行业类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中职院校和高职院校组建的职教集团,以联合开展“3+2”、“3+3”分段培养衔接试点或“2+3”中期选拔培养试点、中职学生免试入读高职教育等改革试点为主体,以开展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为补充。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省高校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的课题经费(横向科研经费)达3.55亿元,比2010年增加7500多万元。2011年“6·18”以来,全省高校共开展重大产学研对接活动121场,签约项目1116个,参与活动的专家达6000多人次,投资金额超过300亿元。这些活动极大地提升了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2012年第九届“6·18”,国内39所“985”高校和我省50多所高校携带7000项科技成果参加展示、推广和签约等活动,参会高校和参展项目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都比以往有较大幅度的提升。37项高校服务海西项目签约[3]

由福州大学牵头的海西环境与能源光催化协同创新中心成立,成为福建省属高校首家协同创新中心。中心在体制机制上打破了高校与外界创新力量间的壁垒,在光催化环保和能源技术领域,汇聚各方创新资源,探索出一条能有效实现校校、校所、校企协同创新发展新模式,实现了创新要素和资源要素的深度融合。中心包括福州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成立由福州大学牵头的中心管理委员会,以全方位的协同为原则,逐步推进在组织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养、人员考评、科研模式、资源配置方式、国际合作、创新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协同意识、优化协同环境、拓展协同层面、提升协同层次、深化协同程度。

厦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教学中心和华侨大学旅游实验教学中心入选“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全省首个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成立。厦门理工学院作为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别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试点高校,与来自省内30余家知名企业签订了《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协议》。根据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实施“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联合选派师资队伍、联合制订招生标准、联合实施招生计划、联合参与培养过程、联合推动就业创业”等“六联合”为核心理念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这意味着,企业将成为人才培养的真正主体,深度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现已完成首届48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我省9所高校图书馆资源实现一卡互通。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江夏学院、闽江学院和厦门大学9所高校共同建设的“福州地区大学城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平台英文简称Fulink)已建成,它实现整合各校图书馆资源集群优势,为大学城共享域内的广大师生提供校际间的文献提供、文献传递、馆际互借、联合借阅等高水平便捷的信息资源“一站式”服务。

(九)队伍建设

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程来抓,职业院校教师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高校教师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着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至2011年,全省高校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8%,专任教师中的一半具有硕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规模不断扩大,全省高校现有院士13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3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6人。

2012年,新增“长江学者”3名、“闽江学者”60名。19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4名教师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2位同志入选2012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评选资助14名高校领军人才。选派33名高校领导赴美国、德国培训。

实施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项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项目实施办法》。2012年,选派220名高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境内外高水平大学研修。

二、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2012年,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总数达到23.6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学非所用”也是棘手问题。在厦门生源毕业生中,计算机和机械类专业所占比例分别为46.2%、12.6%,而二者的社会需求量分别是9.85%和48.21%,严重倒置。如何校企合作、供需合拍,急待解决。

“就业观念”依然存在问题。2012年福建省秋季公务员招考,平均40人争抢一岗位,大学生追求金饭碗、铁饭碗的激情不减。在“不考上公务员,就不算找到好工作”的扭曲氛围之中,毕业生不甘心下基层、进企业。

(二)在招生工作中生源不平衡问题突出

“985”、“211”院校总体生源充足、质量良好,省内高校生源充足。财经、建筑工程、医学类等专业报考持续是热点。高职院校生源不足问题突出。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仍旧是冰火两重天。闽台合作、中外合作、实验班等合作办学项目的招生因专业、地域和收费等差距冷热不均。

普通高职院校大类招生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进行学生分流培养时,容易出现热门专业学生扎堆。需加强社会的就业导向及行业职业的岗位前景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冷门、热门专业,注意克服单纯按照学生学业成绩高低分专业的现象。

高职化工专业“就业容易招生困难”。石化产业是我省支柱产业之一。技能型石化人才紧缺,毕业生供不应求。入驻湄洲湾石化产业基地的企业越来越多,不少企业刚开建,就提前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化工系预约要人,以满足投产后的高技能人才需求。“差不多是4家企业抢1个毕业生。”化工系每年的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9%以上。毕业生的待遇也不差。有的2010年毕业的学生年收入6万多元;有的2007年毕业的年薪超过15万元。化工系刚出校门的学生,一般月薪都在3000元以上。就业招生两重天。尽管毕业生如此抢手,化工系的招生却连续三年下滑。2008年化工系招了210多人,2009年招了130余人,2010年招了128人,2011年则降至43人[4]。家长、考生对化工行业的认识有待改变。一提到化工,不少人的第一印象还是高污染、工作累、职业病,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现代化工企业环保要求很高,且化工系的毕业生多数在总控室内进行自动化操作,不直接接触化学品。只要化工生产人员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个人的健康影响微乎其微。希望能有更多的中职学校开办化工类专业,一方面可以满足我省石化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生源,用高职单招的方式吸收新生,进而破解“就业容易招生困难”的矛盾。

家政人才市场需求热,职业院校家政专业却遇冷。职业院校家政专业的设置是为了培养社会急需的家政产业高端技能型人才,而近年来福州市几所高职院校和中职院校家政专业的招生遭遇几近“零”自愿率、报到率的尴尬局面。自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02年恢复开设家政专业以来,10年仅培养80余名家政专业毕业生。

(三)民办高等教育的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我省民办高校学生人数占全省高校学生总数的27.5%,民办高校校均规模只有3000人。这些民办高校办学资金主要依靠学费收入,并要自负盈亏。随着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力度加大以及一些学校生源减少,学校贷款压力与运行保障面临较大风险,影响到学校日常运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民办高校办学行为不规范,举办者资金链出现问题,学校资金投入缺乏保障,造成学校陷入财务危机,存在较大办学风险。

目前有不少独立学院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身份并没有确认清楚。因此,在建设体制、管理机制等方面都带出了许多问题。如非营利学院的财产归属,合理回报的界定,并涉及由此引起的纳税问题等等。

目前,相当多的独立学院出资方在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投资速度等方面都出现问题,或是不愿意全心全意地投入,或是拖延应该建设的项目,或是因资金短缺而无法完成教学急需的建设,等等。这样,资金投入与办学需求的矛盾便日益突出。

目前许多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母校下派教师不稳定,没有稳定的教师队伍到校任教,甚至学期中途变更任课教师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有的独立学院每学年教师的离职率达到百分之三四十;因属于聘任制体制,在诸多方面得不到与公办大学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职称、社保、住房、配偶安排、子女入学等等;独立学院普遍缺乏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学院自聘教师按照企业的身份办理社保和医保。同样是硕士博士毕业生,按照企业身份办社保,到其退休时,按照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待遇。同样为高教事业作出贡献,但与同等的公办教师在待遇上差距太大,这是不公平的,极不利于专业教师长期在独立学院工作,直接影响到教师队伍建设。再如,博士毕业的高端人才,到独立学院工作,除了学院的招聘条件外,得不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条件,体现不了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认可。这些社会共享的人才资源,其待遇有明显的差别,是不合理的。

在评定先进、申报科研课题等方面,也存在诸多不平等。如省部级科研课题、自然科学基金,独立学院的教师多无机会申报。自然科学基金,因是限额申报,省科技厅把独立学院系列排除在外,独立学院的教师便与此无缘。再如,独立学院的学生享受不到学费减免的政策优惠,有关部门不给独立学院优秀生选调的政策与指标。

(四)服务社会能力不够强,办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办学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高水平大学偏少,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偏少,国家级创新平台仅8个,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偏弱;国家重点学科数、全日制研究生数均仅占全国总数的2%左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不足;学科结构不尽合理,工学类办学规模偏小,在校生仅占34.8%,而现代海洋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一些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不足;产学研用结合不够紧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高。

(五)保障力度不够强

高校债务化解工作进展不够快,化解高校债务工作力度仍需加大;国家规定的教育投入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得不够好,本科高校生人均教育事业支出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落实本科高校生人均拨款1.2万元的任务十分艰巨,职业教育生人均公用经费低于华东地区平均水平;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差距依然明显,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还不够大、高校高层次领军人才缺乏;职业院校“双师”教师比例较低。

(六)现代大学制度尚不健全

大学的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本质与核心。目前,各高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着力点主要在于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改革、完善与创新,而外部治理结构探索实践相对滞后,成为制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进程的一大瓶颈,特别是落实办学自主权的问题。

(七)福建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

部分试点高校基层教师参与意识不强,一些高校试点项目推进力度不大。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还不是很扎实,部分试点高校教育观念需进一步转变,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需进一步细化。

此外,高等教育结构仍然需要进一步优化;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岗位对接不够紧密。

三、高等教育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高校要抓住国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大好机遇,转变高等教育发展方式,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使各层次各类人才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协同创新,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加强校内精细化管理,推进不同层次的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不断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各项改革

要认真落实省政府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要研究制订高校分类管理和评价办法,引导高校明确定位、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坚持特色发展。要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开门办学。要以下放高校自主权为契机,加快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激发办学活力。

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支持校际联合开展“3+2+2”高端技能型人才专业硕士培养试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衔接本科”试点工作要进一步拓展,增加衔接专业及试点主考院校,扩大试点范围,引入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对开考专业进行结构调整,使之更科学合理。

探索网络学习和碎片化学习新模式,建立完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

继续完善高等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增加高等教育投入。高等教育资助从原来“以经济资助为主”的保障性资助向“资助育人相结合”的发展性资助转变,引导鼓励学校建立多维一体“发展性”资助政策体系。

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

(二)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要强化质量立校意识,注重前瞻研究、系统推进,切实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任务落实好、完成好,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入手,抓住教学改革这一关键环节,强化实践育人。要切实保障教学的基础地位,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实施团队带学生,大力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加大实践教学力度,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施创新能力训练计划,不断激发青年学生的创造力。

要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教学质量重要的评价标准,探索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

高校在发展中要加强与地方合作,建设一批产学研转移平台。高校要围绕产业发展,加强校企合作,加快专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工科教育,着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

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加大产学研用协同培养创新人才力度。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教育发展示范中心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三)调整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适度增加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减少本科院校高职教育招生规模。扩大工科和医学教育招生规模。增设一批工科、海洋和医学类专业,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围绕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推进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开展新一轮学科建设,改善学科软硬环境,加快一流学科建设步伐。

(四)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积极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根据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同培养要求,探索构建高职、应用型本科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职业教育“立交桥”,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为推动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应用型人才支撑。

推进职业院校直接面向行业、企业办学,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改革,实现招工与招生互通、上课与上岗融合、毕业与就业衔接,实现企业用工与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

高职院校要坚持特色办学,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构建企业直接参与办学、学院直接服务企业的良性机制,增强职业教育的开放性、灵活性。

(五)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加强宏观规划,逐步形成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体制。健全、完善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民办高校要在提升办学水平上下更大功夫,完善办学条件,狠抓教学质量,加强专业学科建设;要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校法人财产权,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落实民办高校扶持和优惠政策,实施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开展民办高校专任教师、行政人员培训。保障教师学生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民办高校教师年金制度。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力争在民办高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方面取得突破。扩大民办高校招生计划编制、专业设置、收费等方面自主权。研究制订民办高校办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建立民办高校风险防范机制和退出机制,对个别民办高校因生源下降可能产生的关闭或撤并以及举办者资金链断裂、抽取办学资金等风险问题要高度关注,做好防范和预案工作;制订完善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税收、土地、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清理并纠正对民办高校的各类歧视政策,营造全社会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良好环境。省、设区市财政在安排专项资金时将民办高校一并纳入统筹考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给予民办高校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引导民办高校发展。

推进独立学院分类发展。建议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经过评估合格特别是办学质量高的独立学院给予公助。

(六)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大力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教授治学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类学术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推进章程建设;全面深化民主管理。推进校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完善学校的咨询、决策、执行和监督系统。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办学体制。要加大大学外部治理结构探索力度。

(七)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

高校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要让蕴藏在校园内的巨大的创造力释放出更多的能量,有效提升高校的原始创新、成果转化与服务社会的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这对高校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进政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主动对接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需要,在国家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不断作出新贡献。

要着眼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引导我省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广泛开展技术合作,推动产学研结合,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探索促进技术与资本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技术、人才、资本、项目的有机结合。

支持我省高校重点围绕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行业产业经济发展、区域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四个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需求,组织申报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面向三大主导产业、六大传统优势特色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民生工程等工作重点,建立一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施“创新团队+创新项目”引进计划,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杰出创新人才;推进我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为高校科技成果孵化和大学生科技实践提供基地,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

(八)扩大与台港澳和国外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继续实施福建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扩大外国留学生和出国留学规模。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推进海外华文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办学质量。推动闽港澳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协同创新。深入实施“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选派高校校长、管理干部赴台湾高校学习培训。启动实施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

(九)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要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将毕业生就业作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学校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重要依据,深入推进高校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的适用性。

贯彻落实好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单位联合印发的《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扶持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通过对大学生岗前培训、期中轮岗培训和服务单位结对帮带等方式,帮助毕业生尽快打开工作局面。同时,在其服务期满后加强就业服务,让服务基层项目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有序流动。

(十)推进高招录取办法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高考高招改革。高考高招工作要服务于高等教育的内涵建设,坚持以办学条件确定招生规模,促进高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重点扶持确有社会需求、办学规范的学校和专业,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要把调整人才培养结构这一主线贯穿于高招改革的全过程,引导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专业招生结构,加快紧缺人才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进一步扩大工科招生规模,加大医学和学前教育等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扶持优质高职院校在紧缺、急需专业领域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对办学困难高职院校的帮助扶持,引导高职院校加大整合提升力度,强化内涵建设。要围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职招生改革,扩大中职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试点范围;开展面向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中期选拔”入读高职院校的招生改革;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改革试点,实现招工与招生互通、上课与上岗融合、毕业与就业衔接,实现企业用工与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来自中职学校的生源比例,扩大应用型本科招生计划,增加中职优秀毕业生入读本科院校的机会,构建技能型职业人才的培养体系,建立中高职贯通、普职衔接的“立交桥”。

探索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的多元录取制度,着力推进本专科分类考试。高水平大学可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一般本科院校主要依据高考成绩录取新生,示范性高职结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单独考试成绩录取新生,部分高职院校可采取申请入学制。推进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招生衔接、扩大高职生源渠道。

【注释】

[1]滑文革,原为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福建省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2]“2011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fujian.gov.cn/zwgk/tjxx/tjgb/201202/t20120224_452117_4.htm。

[3]《福建日报》2012年6月19日。

[4]《福建日报》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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