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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终身教育发展研究报告

时间:2022-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加快了福建终身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终身教育事业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根据《条例》的要求,福建省政府于2006年2月批准成立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由22个厅局级单位组成,省政府副省长担任主任委员,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具体事务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终身教育工作。

福建省终身教育发展研究报告

黄京钗[1]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加快了福建终身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2010年颁布的《福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的战略目标,为福建终身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梳理和分析福建终身教育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究进一步发展的策略,对推动福建终身教育向纵深发展,实现“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福建终身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2005年9月28日,由福建省人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大陆第一部终身教育地方法律《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福建的终身教育事业从此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福建也成为地方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典型。《条例》施行七年多来,福建围绕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建设和终身学习社会网络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逐步形成了“党政统筹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分类推进、典型示范带动、各类教育协调、两岸交流合作、社会积极参与”的终身教育发展格局。综观福建终身教育发展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终身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先行先试

一是以立法保障,配套政策推动引导。2005年7月福建省人大在中国大陆率先审议通过首部地方终身教育法律——《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并于当年9月28日正式实施,以此推动和保障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保障《条例》的实施和落实,2007年,结合本省实际发布了《关于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试行意见》,对发展终身教育的总体目标、具体任务、运行保障机制、职责分工等提出了较为具体、明确的意见和要求;2008年7月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社区教育的意见》、《社区教育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2011年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福建省社区教育推进计划》和《福建省社区教育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完成《福建省“十二五”终身教育专项规划》(送审稿);老年教育立法工作起步,相关部门着手进行《福建省老年教育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省发改委等部门在《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也都明确提出终身教育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以确保“十二五”期间终身教育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形成。终身教育事业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是组织机构健全,部门协调推动。终身教育工作的发展与运作,组织架构和组织形式是基础。根据《条例》的要求,福建省政府于2006年2月批准成立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由22个厅局级单位组成,省政府副省长担任主任委员,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具体事务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终身教育工作。随后,各地按照《条例》要求,相继成立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推动和评估各地的终身教育工作,到2010年,全省9个设区市和84个县(市、区)都成立了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为在全国率先设立省、市、县(区)三级终身教育协调机构的省份。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了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协力推进工作。同时,重视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终身教育事业,2008年10月获批成立的“福建省全民终身教育促进会”,成为全国第一个致力于终身教育的社会团体组织。

三是加强监管、评估,以评先评优激励。通过评先评优制度激励各方积极推进终身教育工作,是福建发展终身教育事业的重要法宝。从2006年开始,每年开展评选表彰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和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终身教育发展事业,到2011年底共表彰了79个省级社区教育先进单位、240个省级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590名省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和499名省级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2]而2010年福建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将终身教育纳入了“教育强县”的督导评估内容,从终身教育保障机制形成、终身教育计划落实、终身教育活动形式丰富和积极发展成人教育等方面进行监管和评估,对基层终身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指南针和推进器的作用。

四是多种方式宣传,营造社会氛围。《条例》出台后,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学习宣传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终身教育的宣传工作,推进终身教育、终身学习“进单位、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以提高全社会发展终身教育的法律意识。从2005年开始,每年的“9·28”全省终身教育活动日,围绕一个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后来,许多地方“活动日”从一天扩展至一周再延伸到一个月,宣传内容与形式不断丰富,参与人数不断增加。近两年在“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期间,《福建日报》、福建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分别开设“关注终身教育”、“终身教育在福建”栏目和节目,系列报道终身教育的活动内容;省、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创办《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终身教育的工作动态;福建全民终身教育促进会主办的《终身教育》刊物,向全国发行。9个设区市和84个县市区每年还积极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成为参与城市最多的省份。

(二)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数字化、多元化

一是以部门资源优势打造多元的数字化网络学习服务平台。便捷、多元的学习服务支撑平台,是进行终身学习、形成学习型社会的基础和必要条件。近几年,福建充分发挥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自身优势,开通一大批面向不同群体的网上学习服务平台,如福建电大的“福建终身学习在线”、“海西教育网”、“新人源在线”、“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福建老年人学习网”,省委组织部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省委农办的“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网”,省教育厅的“福建省中等职业与终身教育网”、“家庭教育频道”,省公务员局的“福建干部学习在线网”,省全民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中国终身教育网”等,2011年福建教育电视台针对个性化学习开发的“福建家庭教育频道”正式开播,成为我省唯一、全国第三个开展终身教育工作的专业电视频道。这些网上学习平台极大地提升了终身学习的便捷性,也为福建形成学习型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实施福建开放大学试点项目建设,创新学习平台。以省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集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以及公共支持服务为一体的福建开放大学,规划到2015年建成千门优质终身教育课程,平台整体资源总量达到10万讲(课时)。目前,福建电大在“福建终身学习在线平台”基础上,已陆续开通近40个市、县、乡村和企业分平台,通过开发、引进等方式已汇集各类优质学习资源4万多个学时。2009年,福建电大的“福建终身学习在线平台”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模式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

三是协调各类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创造社会公益性教育活动的平台。通过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的努力协调,目前全省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宫等公益性场所和设施都已免费向群众开放,400多所学校的体育场试点向社会开放,成为各有关部门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性教育活动的有效平台。同时各级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面向本系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开展多种形式、多种门类、多种层次教育培训活动,每年培训各类人员达百万人以上。

(三)终身教育社会网络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以实施社区教育工程促进终身教育网络建设。把社区教育基地建设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立学习型社会的一个重要抓手加以推进。通过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机构“十百千计划”和社区教育工作者“百千万计划”,以及培育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和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先行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城乡社区教育普遍开展。原计划“到2012年,依托现有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中职学校、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市民学校等教育资源,建设10所社区大学或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100所社区学校和1000个社区教育学习点,建立100名社区教育专职人员、1000名社区教育兼职人员和10000名社区教育志愿者的工作者队伍”的目标全部实现。截止到2012年底,全省已挂牌成立9所社区大学、237所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668所社区学校和3787个社区教育学习点;社区教育专职人员297人,兼职人员2422人,志愿工作者23903人,[3]各类民间剧团、文艺演出队2000多支,社会创作及表演队伍10万余人,面向基层和直接为广大群众服务的专兼职群众文化工作者达1.2万多人[4]。同时,全省还形成了3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3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36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3个设区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初步形成了设区市有社区大学、县市(区)有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乡镇(街道)有社区学校、村(居)有社区学习点的四级社区教育基地,以及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相对稳定、体现社区特色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

2011年10月,福建省编办批准在省电大设立“福建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承担社区教育有关理论研究、业务指导、教学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以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研究,保证社区教育科学地开展。

二是以学习型组织创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按照《条例》要求,各部门履行职责,推动部门、行业分类制订学习型组织创建标准和要求,并通过评优创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等办法,推进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事业、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促进学习型社会初步形成。2010年,福州市、漳州市荣获全国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城市,厦门湖里区荣获全国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城区,全省有25个社区荣获全国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社区。2011年底,全省省级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93个、省级学习型组织创建单位147个,省级先进社区教育先进单位79个。2012年,福州市、厦门市以提高社区成员精神生活质量和环境生活质量为目标,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始着手学习型城市创建试点工作。

三是以老年学校建设促进老年终身学习网络完善。老年教育工作得到重视,制订出台了《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启动了《关于加强基层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福建远程老年教育发展的意见》、《福建省老年教育条例》等调研起草工作。老年教育设施和场所不断完善,2011年底,全省已办起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10129所(即80%的乡镇、40%的村居设立了老年学校),在校学员67.6万人,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16%;有1111个乡镇(街道)建立了老体协组织,老年人活动中心(室)17109个,活动场地8793个。[5]全省基本形成了以老龄协会、老年教育委员会等老年组织为纽带,以各级老年大学(学校)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省、市、县、乡镇(街道)、村(居)五级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的需要。

四是闽台终身教育交流与合作成为福建终身教育一大特色。积极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加强闽台终身教育交流与合作,有三所社区大学与台湾的大同社区大学、南开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签订终身教育合作意向书,在全国第一个实现社区大学与台湾社区大学结成交流与合作对子,在全国第一个开展两岸职业教育合作培训。海峡终身教育学院拟于今年内实现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闽台终身教育学者互动频繁,海峡两岸终身教育研讨会连续举办,闽台终身教育领域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正在形成。

(四)终身教育的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展

一是以文化精品项目引领终身教育活动开展。按照“提升层次、丰富内容、增强实效、树好品牌”要求,打造了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化精品项目。省委组织部的“海西大讲堂”、省妇联的“现代女性大讲堂”、省全民终身教育促进会的“海峡两岸终身学习大讲堂”、省图书馆与省社科联联合举办的周末讲坛,省总工会的“五一文化活动”、“职工艺术节”、“职工艺术家”、福州市的“道德讲堂”等一大批项目活动,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学校、社区学习点(中心)为载体,以广场文化为纽带、文化社团为中介、学习型组织为依托,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六进社区”活动以及“全民读书月”、“职工书屋”、“农家书屋”、“激情广场”等形式,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科学文化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活动,城乡社区群众的精神生活日渐丰富。

二是以学术活动促进终身教育发展。积极开展终身教育学术探讨,以“课题+项目”的模式,先后确定“构建福建特色终身教育体系”等46项终身教育研究课题,为终身教育实践提供理论支持。集美大学和福建电大分别成立了终身教育研究所、社区教育研究院,探讨终身教育与社区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工作。

三是以体育健身带动终身教育发展。省体育局积极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理念,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事业性体育机构为骨干、社团性体育组织为助手、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组织为基础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基本实现市、县有体育文化广场,乡镇和城市街道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同时,实施“百万农民健身工程”,建设2500个“福建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中心62个。每年新增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名,力求实现公共体育场馆、城镇基层社区、健身指导站(点)和文体活动站(点)有1名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四是以职工文化活动营造学习氛围。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在企事业积极开展职工文化“七个一”活动,即有一个职工文化发展的规划、有一首企业歌曲、有一份企业报(刊)、有一个宣传文化园地(栏)、有一个职工书屋(阅览室)、有一个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有一次(每年)职工广泛参与的文化或体育活动等,并以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为依托普遍建立职工艺术团队、电影队,每年为基层企业送演出不少于1000场,送电影不少于1000场,送书报不少于10万份。特别在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和广泛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宽松和谐、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和氛围。

二、福建终身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虽然福建在探索和推进终身教育方面有过许多的“首创”,取得不少成绩,但其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却也不少。

(一)宣传与认识还不够到位

终身教育宣传的面还不够广泛,多限于分管领导、教育系统、从事终身教育的工作者和部分群众,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这可以从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8—9月在福建进行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抽样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得到反映。该调查在我省三个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市中各选择一个市属城区、一个县(县级市)共6个区、县(市)中的近50个城乡社区和22个企业随机发放问卷调查了4500多人,在“您了解‘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这个词吗?”这道题上,回答“没听说过”的占17.6%,“听说过,但不知其意”的占26.7%,“只知道一点”的占32.7%,“完全知道其涵义”的仅占23.0%,而上海市答“没听说过”的只有11.6%,[6]可见宣传得还不够。

也正因为宣传得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对发展终身教育工作认识也不够到位。一些地方的领导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终身学习意愿与需求认识不足,对发展终身教育的目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终身教育工作缺乏统筹领导,工作多停留在文件传达与口头布置上,缺少实际的工作举措与推进措施。整个社会对继续教育的要求意识还不是很强。

(二)终身教育运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福建虽是中国大陆首个终身教育地方立法的省份,但其终身教育发展进程和水平却不尽如人意,与上海、浙江等先进省市相比差距较大。从运行情况来看,虽然省、市、县(区)都成立了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但普遍存在着“无编制,无人员”的现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多数为兼职,影响了终身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多数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还没有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终身教育工作向下延伸与落地困难。从部门协调来看,一些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没有很好地按照要求规定落实职责分工,终身教育推进工作存在着统筹不力、协调不够、部门分割、关系不顺等问题,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这既与顶层制度设计不完善有关,也与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有关,终身教育运行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终身教育发展存在不平衡

近几年来,虽然福建的终身教育取得了很大发展,但从总体上看,终身教育存在着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农村、老城区与新城区之间的不平衡状况。目前国家级和省级的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多集中在福州、厦门和泉州地区,普遍开展、全面推进有待进一步拓展。广大乡镇农村学习资源不足,基层乡镇社区教学点布局不够,广大乡镇农村学习点现代信息技术硬件设施跟不上,给学习者带来不便。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较高,务农、待业和失业者参与率则较低。在职人员“在过去一年您是否接受过培训?”问题调查中,福建只有50.42%,而上海达到了61.38%。

(四)终身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发展终身教育离不开经费的支持保障。由于《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仅要求地方财政根据本行政区发展情况及财力安排相应的经费,各地的终身教育经费因其经济财政发展水平以及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同而多寡相差甚远,如经济较发达的长乐市,其老年大学经费,市财政按照每年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拨款,一些社区教育经费政府拨款高达百万元。调查显示,城市街道基本上都有专门用于居民教育或者学习的经费,但乡镇基本没有专门用于村民教育学习的经费;绝大部分地区的终身教育经费基本属于工作经费,几乎没有发展经费。明确的、稳定的终身教育资金筹措渠道和增长机制没有建立,导致了很多经济发展水平不是很好的地方的终身教育推进困难,发展水平低下。

(五)教育学习资源和服务平台有待完善

数字化学习资源是终身学习可利用的重要资源之一,也是进行终身教育的重要平台。目前,福建已开通的各类学习网站中,资源整合度不高,存在重复交叉开发建设现象;在课程建设方面,数量有限,教材缺乏,尚未形成系统性,还不能满足所有居民的学习需求。在“您认为您周围学习可利用的教育和学习资源充足吗?”问卷调查中,回答“比较充足”的有20.16%,“很充足”的只有3.56%,而上海市回答“比较充足”的达24.97%,“很充足”的5.66%。此外,数字化学习平台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终身学习网站利用率不高,社会效益不强。

(六)终身教育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福建终身教育队伍存在数量不足,专业性不强,队伍不稳定等问题。特别是专职社区教育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欠缺,人员结构不合理。在实际调查中发现,由于没有专门的编制,有些管理社区学校的领导人员、普通工作者都由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兼职,专职的社区教育人员设置数量少,这对社区教育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另外,社区教育的教师队伍基本上是兼职工作者,数量偏少且不易管理,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对引导社区教育往高层次发展能力不足,这也是目前社区教育多以自娱自乐为主、层次不高的原因之一。

三、促进福建终身教育发展的思路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国家的目标和人民的意愿。福建在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中提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标志着福建进入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关键阶段。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针对福建终身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以促进福建终身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修订《条例》,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法规体系

不可否认,《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先行先试,为福建推进终身教育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条例》本身存在可操作性不强、前瞻性不足等缺陷。在目前国家终身教育立法缺失,终身教育发展面临诸多问题的情况下,急需进一步完善法规,保障终身教育健康发展。2011年5月实施的《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由于是由(上海)市政府层面提出立法,并经61个委办局(跟法条有关的委办局)和群众团体会签,法律的认同度高,在涉及终身教育实施的关键环节等方面相比于福建的《条例》更加明确和具体,操作性更强,不再停留在“鼓励”层面,比如明确了政府的责任、经费保障、学分转换机制、遏制经营性培训机构的“恶意终止办学”问题的管理办法等等。[7]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福建应该借鉴上海等终身教育先进省市的做法,由省政府出面主持终身教育条例修订工作,明确、具体地界定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政府的责任、经费的保障、部门的职责、学习成果的认定、促进学习的激励机制等,提高《条例》的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当然,也希望国家尽快出台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专门的《终身教育法》或《终身学习法》,从法律的角度明确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具体内涵和工作要求,为终身教育地方立法提供依据和准绳,为推动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提供法律依据。

(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终身教育是系统工程,需要党政统筹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因此,解决福建终身教育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和制度建设。一要明确政府责任和实施终身教育的管理部门,落实办事机构及其编制,使之“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二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终身教育涉及办学主体、各相关部门等方方面面,需要各方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因此要加强和健全各个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制订规范的沟通制度,推动各级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系统之间的横向和纵向沟通,形成省、市、县相互融通、相互渗透、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终身教育的运行机制。鉴于社区教育内容层次偏低,大多数为自娱自乐的现状,充分发挥“福建省终身教育服务指导中心”职能,加强业务指导。三要完善终身教育的监管机制。构建终身教育发展指标和质量监测体系,在将终身教育纳入“教育强县”督导评估内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纳入所有对县督导范畴。将终身教育发展计划与区域发展指标相结合,并作为评价一个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参照,甚至可以考虑作为评价一个地区综合发展水平及干部考核的依据。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有关执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新闻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督促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促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形成。探索建立社区教育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估制度,促进各类教育机构内部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形成教育机构、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建立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匹配的资金筹措渠道和增长机制

经费保障是终身教育发展的基础,开展社区教育需要有相应的投入保障。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明确提出“国家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应努力按照社区常住人口年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经济发达地区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社区教育的经费投入”。上海在《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中就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终身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保证终身教育经费逐步增长,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经费支持。[8]据悉,在实践过程中,上海市各区政府财政对社区教育的投入标准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在5元到55元不等。不少兄弟省市在探索和建立社区教育的财政投入机制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保证了社区教育的顺利开展。反观福建,尚未有如此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福建终身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因此,急需借鉴先进省市的经验与做法,出台明确的政策规定,建立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匹配的资金筹措渠道和增长机制,要把终身教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健全政府为主、社会投入、个人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终身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江苏省在其《关于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各市、县财政以常住人口为基数测算终身(继续)教育经费,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终身(继续)教育经费分别不低于可支配收入和纯收入的0.3‰,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要求[9],值得我们借鉴。

(四)加强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建设

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便捷的学习服务平台是形成学习型社会的基本条件。因此,一要进一步加强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终身教育数字化网络学习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电大、自学考试、老年大学、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等学习平台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中的作用,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完善平台功能,扩大受众面。二要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健全社区教育网络基地,促进公共文化资源逐步全面免费向公众开放,形成有效、多元的公共教育服务基地。三要搭建居民终身学习“立交桥”。以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和“课程超市”制度,对居民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与文化休闲教育等各类教育的学分进行认定、累积和互换,打破高校间相对独立封闭的围墙,联通学历与非学历证书转换,调动居民学习的积极性。

(五)加强终身教育队伍建设

社区教育作为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区域集合,是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终身教育的重要抓手。而社区教育宗旨的实现,有赖于各种社区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需要一支素质较高的社区教育管理、指导队伍,以及一大批专兼职社区教育教师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通过社区教师按需施教满足社区居民不同的学习需要。因此,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成为发展社区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然要求。针对社区教育队伍存在的问题,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首先要提高社区教育管理队伍的素质,社区教育管理干部要经过正规化的专业训练和培训,以获得从事社区管理和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要培育专职队伍,鼓励大学本科毕业生走上社区教育工作岗位,形成一支学历高、责任心强的社区教育专职队伍;三是加强指导和培训,建立“社区教师工作室”,专门培训社区教育师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四是通过社会报名和严格筛选,聘任社会著名学者、专家、退休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等“兼职教授”、“兼职教师”,建立“社区教育师资库”,培育和扩大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为社区教育提供一支专兼结合的相对稳定的优秀教师队伍。

【注释】

[1]黄京钗,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2]源自2012年福建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供的统计资料。

[3]2013年福建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统计资料。

[4]数字为2011年底的。

[5]郑美清,许国英:“福建老人老有所乐”,东南网福建日报,2012-04-04,http://fjrb.fjsen.com/fjrb/html/2012-04/04/content_317122.htm。

[6]文中所用调查数据均来自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学习型社会建设抽样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

[7]李钰:“如何从机制上保障公民终身教育权益的实现——有感于《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成人教育》2011年第11期。

[8]“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2011-01-07东方网。

[9]见《关于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83号),http://www.ntjy.net/Item.aspx?id=1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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