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及其形成探析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及其形成探析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及其形成探析乌尼日[1]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概念的提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概念及理论体系日渐成熟,学科地位已经确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命题及表述何时提出?2007年中华女子学院学报第6期刊登了韩贺南撰写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研究的进展与推进》就“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研究的进展与推进进行了分析。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及其形成探析

乌尼日[1]

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概念的提出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概念及理论体系日渐成熟,学科地位已经确立。然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概念、理论体系、学科归属等研究却刚刚起步,而且理论体系还在搭建之中,虽说零散并不系统,却已形成了一支以女性学者为主体的研究队伍,使本研究沿着学术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是令人可喜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命题及表述何时提出?追根溯源,先弄清其发展脉络,并就其概念作一界定。

笔者在查阅相关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先对这一命题的提出及表述作一梳理。1992年《妇女研究论丛》创刊号,刊登了石巧兰、李兴芝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我国的早期传播及其中国化》一文,这是较早提出这一命题的学者。2001年9月,山东人民出版社版出版了林吉玲著《二十世纪中国女性发展史论》一书,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的表述,认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传播及中国人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来认识和解决中国妇女问题,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过程。”2004年11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仝华康沛竹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发展史》一书,提出:“1927年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被称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第一次对中国妇女解放问题的宏观把握,也是中国化的马克思妇女理论产生的主要标志”。2004年党史纵览第6期刊登了陈信琼的文章《毛泽东与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中国化》,指出:“毛泽东关于妇女解放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与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第2期刊登了陈文联撰写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历史命运与现代路径》一文,认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近代中国经历了从片面传播到广泛传播、正式确立,进而实现本土化、民族化。这一历史过程,折射了马克思主义在近代中国的演进趋势。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必须“与时俱进”,要紧密结合当今中国社会特征和中国妇女生活现实,吸取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在实践的基础上,丰富自身、发展自身,进而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2007年毛泽东思想研究第3期刊登了单孝虹的文章《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贡献》,指出:“毛泽东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做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2007年中华女子学院学报第6期刊登了韩贺南撰写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研究的进展与推进》就“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研究的进展与推进进行了分析。指出:所谓“中国化”学术目标是指使经过中国化的转换过程发展起来的理论即有别于传统,又不同于外来文化原貌,具有崭新的中国文化特质,从而成为世界文化体系的重要元素。2007年马克思主义研究第4期刊登刘宁元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华传播问题研究》提出:“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发生了种种与西方世界迥然不同、复杂而特殊的情况,呈现出中国特色。2008年浙江大学姜立娟硕士学位论文《阐释与建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中国化—以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为个案》,提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应用过程,也即它不断中国化的过程。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指导中国妇女解放实践的过程中结合中国的历史背景和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最终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毛泽东妇女思想。”2009年第5期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刊登龚小丹撰写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一文,提出:“这一时期,毛泽东在对中国妇女运动考察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综上所述,从1992年至2010年,在近20年的研究中出现了如下一些表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中国化、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马克思妇女理论,这些表述中有的中国化在前,有的中国化在后,有的中国化后有“的”有的中国化后没有“的”,有的称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有的称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有的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显然其表述不规范也不统一。笔者认为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这一表述比较科学,因为它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表述相一致。正确地界定和使用概念是学术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笔者尝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概念作一界定: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相结合的理论成果,其理论来源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我国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的不同历史时期,包括李大钊为代表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妇女解放理论、毛泽东妇女解放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其理论框架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基本原理、中国化马克思妇女理论的来源及形成、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演变和解放途径、中国妇女的权利与保障、中国妇女的生存与发展、中国妇女“半边天”的历史作用、实现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等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的“结合”

既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相结合的理论成果。那么,弄清两者何时“结合”就成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中国的出现是1907年《天义报》第13、14卷以附录形式摘译《共产党宣言》中关于家庭和婚姻制度的论断;1908年该报第16至19卷的女子问题研究专栏中,第一次刊载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二章的部分译文。i在厘清何时“结合”前,应该先弄清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何时“传入”与何时“确立”。

1.关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传入”的问题

大部分学者认为“五四运动”是马克思妇女理论在中国实质性传播的时期。陈文联认为:从20世纪初年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最初传入中国,到五四运动后形成传播热潮,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阶段(辛亥革命前后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早期译介、五四运动前后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广泛传播)。虽然在传入和传播过程中,经济的观念、公有与私有观念、阶级观念等成为人们在研究妇女问题时经常使用的概念,但两个阶段仍存在较大的差异。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传播发生了具有实质意义的变化,作为对早期译介阶段的超越,鲜明反映了五四先进分子对时代主题的新思考、新选择,以及在对历史反思中和在新思潮影响下,价值取向的新确立。姜立娟认为:直到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传入中国之后,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才开始出现全新的局面。自此,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第一次有了系统理论的指导。在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妇女问题探索的基础上,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应用到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中来,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历史背景在实践中不断对其进行丰富和发展,最终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毛泽东思想。龚小丹认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经历了出现、传播、确立和创新四个阶段,对中国的革命事业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方祖猷研究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的传播时指出:妇女解放问题是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中热烈讨论的问题,新文化运动中的各种思潮,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传入,对妇女问题的讨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不了解五四时期关于妇女问题的讨论,就不能窥见新文化运动的全貌;了解了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的发展,就能更完整地认清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传入和传播。李兴芝、李沂靖回顾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传播及其确立的过程,认为:辛亥革命前后,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学说传入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开始零星地接触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并按自己的世界观加以理解和阐示;五四运动前后,一批最早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乃至方法,分析中国的妇女向题。开始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真正传播。周亚平认为:中国人从开始按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到把它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传播开来,并发展成适合中国国情的妇女解放理论,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是“五四”运动前后这一段时间。它是在经历了辛亥革命时期妇女运动失败的教训,新文化运动对封建思想和传统的伦理道德的猛烈冲击,和俄国十月革命以后才真正开始的,以后再经过“五四”运动的激荡,形成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妇女思想运动,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确立与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与理论前提。陈文联指出: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广泛传播与早期译介相比,不仅是一个量的区别,也是一个质的区别。严格地说,早期译介阶段还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传播。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传播是从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以后为起点的。康沛竹认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从上世纪初传入我国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辛亥革命时期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传播的第一阶段。五四运动前后为初步传播阶段。刘宁元提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初步传播开始于20世纪初叶,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初步传播及本土化在此时已经开始,十月革命之前,无政府主义派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作了难能可贵的铺垫工作。十月革命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开始广泛传播,使新文化运动前期的妇女解放思潮发生了质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初步传播就此进入了一个实质性的飞跃阶段。陈文联还对留学生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传入中国的过程中,留学生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辛亥革命前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介绍过程中,尽管留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介绍表现出不成熟和对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学说的许多误解,但是,他们是中国大众认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桥梁。在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留学生出身的知识分子仍是十月革命后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主力。他们的宣传和译介为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创造了条件。留学生们不遗余力地介绍和传播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全面运用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没有深受西方文化熏陶的回国留学生对中国命运和妇女问题的关注,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是中国社会在十月革命影响下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知识分子特别是具有留学经历的知识分子主观努力传播的结果。

2.关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我国“确立”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我国的确立有如下学者认为是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周亚平认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真正确立,是党的“二大”。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毛泽东关于妇女解放的光辉论述之中。如“妇女的伟大作用第一在经济方面,没有她们,生产就不能进行”,是毛泽东对妇女参加生产对革命事业和妇女自身解放的重大意义的精辟论述。毛泽东的论述,概括了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包括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理论,成为毛泽东思想的一部分,成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具体化的重要依据。康沛竹认为: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22年7月中共“二大作出《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确立。《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述了妇女解放与社会主义、妇女解放与劳动解放的关系,讨论了中国妇女运动的近期任务。这表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作为观察和解决妇女问题的根本观念以党的决议的形式确定下来。宋兆静认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从传播到作为完整思想体系的确立,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艰难的过程。以李大钊等人为代表的我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以及其他进步人士所承担的首要使命,就是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行批判与扬弃。李兴芝、李沂靖指出: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22年中共“二大”召开,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确立时期。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确立,开创了中国妇女理论与妇女运动的新纪元。陈文联认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确立是在对传统妇女观、资产阶级女权主义以及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妇女观的批判与扬弃中实现的。以李大钊为代表的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观察、分析、解释中国妇女问题的时候,不仅深刻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礼教对广大女性的奴役与迫害,清晰地论证了传统妇女观为新的妇女观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还对资产阶级女权主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妇女观进行了批判与扬弃,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五四时期的确立,正是中国先进知识分子追求真理的理性选择。石丽莹认为:通过追溯我国妇女运动发展的光辉历程,认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确立的总特征是在不断的革命斗争中产生,在指导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妇女运动中得以巩固和确立。

3.关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相“结合”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和中国妇女运动“结合”的问题,一些学者认为是中国共产党“二大”;另一些学者却认为是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的发表。石巧兰、李兴芝提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中国妇女运动的真正结合是在1923年中共‘三大’上初现端倪的,1927年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标志着这种结合的真正开始。”康沛竹认为: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党的第一个《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是党的第一个关于妇女运动的纲领性文件。这一决议不仅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妇女运动的纲领的确立,而且还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中国妇女运动的结合。如何界定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结合”的开始,笔者认为应该看中国妇女运动是否开始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指导,中国妇女运动是否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有组织、有纲领、有规模的是为争取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社会和家庭中享有与男性平等权利,是为推动女性自身解放与发展而进行的社会运动。中国共产党“二大”《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王同昌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除努力保护女劳动者的利益而奋斗——如争得平等工价、制定妇孺劳动法等之外,并应为所有被压迫的妇女们的利益而奋斗”的纲领。“为了加强党对妇女运动的领导,在党的‘二大’上,党中央决定从中央到地方党委设立妇女部,领导妇女运动,并决定由中央委员向警予担任中央妇女部部长。在党的领导下,以广大女工为主要力量的劳动妇女运动蓬勃兴起。1922年,上海、湖北、广东等地有60余家工厂、3万多女工,爆发了8次罢工斗争,掀起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女工罢工高潮。”展开了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指导,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纲领、有组织、有规模,其目标是为女工权益而斗争的女工运动。因此,笔者认为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作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结合”的标志的观点是比较能够站得住脚的。

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形成

李大钊为代表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奠基人。李大钊“在中国第一个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并把它运用于妇女研究之中。”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就把领导妇女运动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之一,从“二大”到“四大”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妇女问题的决议,为中国妇女运动指明了方向,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已见雏形。毛泽东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集大成者,使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系统化。

1.奠基——李大钊为代表的妇女解放理论

李大钊妇女解放理论是运用马克思、恩格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认为妇女全面彻底的解放是人类解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大钊妇女解放理论的基本内涵主要体现在指导中国妇女争取自身的基本权利之上。李大钊倡导妇女要争取法律上的平等权利是“因为妇人与男子虽然属性不同,而在社会上也同男子一样,有他们的地位,在生活上有他们的要求,在法律上有他们的权利,”法律问题是妇女三大问题之一,“妇女参政运动,就是法律问题中的一个”李大钊把对启蒙中国妇女的法律意识当做头等大事。他考察了美国、英国妇女的参政情况,认为妇女不应被排斥在民主运动之外。应“像美国的考劳拉豆和优达二州”的妇女,关注自己的法律权利,因“各阶级的妇女对于选举投票,均很踊跃,很可以证明他们承认妇人选举权是正当的。又像最近英国的总选举,那些妇人行使选举权踊跃的样子,令人惊愕。一个社会生活上有了必须的要求,就应该立一种制度,适应他的情况,才正当的道理”关于这个“道理”在五四时期已被具有先进思想的知识妇女所接受,她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极大的提高,推动了中国妇女参政运动的发展。李大钊非常形象地描述了当时女子参政的情景“在女子方面,也未尝不知他们的用意,不过他们因为自己政治上的经验太少,也想借此练习练习。所以和这般政党,很能结会[合]起来。她们这种计划,到十九世纪末,果见成功。就是她们因男子的援助,经历了政治上的训练,活动范围,愈见扩大,虽然法律上还没有允许她们参政,实际上,她们的对于社会上、政治上的势力,已经和男子相差不远了”其次:李大钊妇女解放理论的基础是妇女在经济上获得平等的权利。妇女之所以要争取经济上的平等权利,是因为“人类社会一切精神的构造都是表面构造,只有物质的经济的构造是这些表层构造的基础构造……物质既常有变动,精神的构造也就随着变动。所以有思想、主义、哲学、宗教、道德、法制等等不能限制经济变化物质变化,而物质和经济可以决定思想、主义、哲学、宗教、道德、法制等等”。李大钊一针见血地指出:“凡一时代,经济上若发生了变动,思想上也必发生变动。换句话说,就是经济的变动,是思想变动的重要原因”李大钊还专门分析了不同社会形态下妇女经济地位的变化同经济的关系,强调“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随着经济状况变动,”“经济问题一旦解决,什么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家庭制度问题、女子解放问题、工人解放问题都可以解决”。“在现在的经济制度之下,知识、技能、职业,并不是经济独立的要素”,“女子在经济上失去了独立,是因为私有制度的发生和存在。”李大钊认为,“要得到经济独立,非打破这个社会的私有的经济制度不可。”xii陈独秀、瞿秋白、李达、向警予、恽代英、蔡畅、刘清扬、郭隆真、邓颖超等早期共产党人也对中国妇女解放问题做过重要论述。

2.雏形——中国共产党妇女运动决议案

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中国工人运动包括女工运动,女工运动是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掀起了中国妇女运动的新高潮,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妇女运动相结合。1922年7月,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政党名义提出的妇女运动决议案,表明刚刚组建的中国共产党已将妇女运动纳入社会运动之中。为了加强党对妇女运动的领导,在党的“二大”上,党中央决定从中央到地方党委设立妇女部,领导妇女运动,并决定由中央委员向警予担任中央妇女部部长。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向警予(1895—1928年)是中共“三大”代表,参与了妇女问题决议的起草工作。“三大”通过了《妇女运动决议案》。1925年1月11-22日,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通过了《对于妇女运动之议决案》。中共“二大”到“四大”连续作出了妇女问题决议案,形成了妇女运动的基本纲领和政策。主要内容是:一、确认“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当前,妇女运动要明确提出反帝反封建的口号。二、明确规定妇女运动的中心在于劳动妇女,“努力保护女劳动者的利益。”三、明确了劳动妇女运动与女权运动、参政运动、废娼运动等一般妇女运动的关系,女工人运动与男工人运动的关系,并提出了正确处理这些关系的原则与策略。

3.形成——毛泽东妇女解放理论

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形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体系。毛泽东妇女解放理论是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指出中国妇女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深受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重压迫,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没有政治地位。毛泽东妇女解放理论的主要内容:第一,变革封建的婚姻制度。新中国的第一部大法,就是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它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至此,毛泽东完成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变革,在全国实现了男女婚姻自由,也保障了妇女的根本权益。这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上一场深刻的变革,其意义是深远的。第二,力争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他认为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在于经济方面女子不能独立,赋予妇女独立的经济权,并在同工同酬的原则下,发动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妇女经济地位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男女同工同酬问题。在合作化期间,毛泽东两次写下“要发动妇女参加劳动,必须实现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使全部妇女劳动力,在同工同酬的原则下,一律以参加到劳动战线上去”的批语。第三,普及教育,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主张女子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毛泽东认为,中国妇女之所以被封建的罗网牢牢束缚,没有独立的人格和自由,其根源就在于“全中国二万万女子一字不识”而女子只有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谋取治生之路,才能冲破封建的罗网,最终实现男女平等。第四,发挥妇女“半边天”的重要作用。毛泽东在革命的斗争中认识到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在关系到根据地生死存亡的经济斗争中,广大农村妇女担当了纺织大军的主力,显示了中国妇女的伟大作用,提高了自身的价值。解放战争中,中国妇女一如既往,成为农村劳动的主力,担负起发展农村经济、支援人民战争的重任。第五,重视培养和造就妇女干部队伍。新中国成立,中国妇女参与新中国成立大业。宋庆龄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蔡畅、何香凝当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区梦觉为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许广平任政务院副秘书长,史良任司法部部长,李德全任卫生部部长,何香凝任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琴秋任纺织工业部副部长等。中国妇女的杰出代表参与国家决策和管理,标志着新中国妇女真正站立起来了。毛泽东妇女解放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新中国妇女的崛起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结论:李大钊为代表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奠基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经过中国共产党“二大”到“四大”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已见雏形,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系统化,标志着这一理论的形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妇女联合会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妇女》,中国妇女出版社,1990。

[2]仝华、康沛竹主编:《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发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计荣主编:《中国妇女运动史》,湖南出版社,1992。

[4]罗琼著:《妇女解放论丛》,中国妇女出版社,1990。

[5]山西省妇联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概论》,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

[6]丁娟著:《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研究》,中国妇女出版社,2005。

[7]顾秀莲主编:《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卷),中国妇女出版社,2008。

[8]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年),人民出版社,1986。

[9]《李大钊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294。

[10]《李大钊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258。

[11]《李大钊全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295—296。

[12]《李大钊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262。

[13]《新潮》,1921年,第2卷第2号。

[14]《李大钊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143。

[15]《每周评论》第35号,1919年8月。

[16]上海《民国日报》,副刊《妇女评论》1912年8月17日。

【注释】

[1]乌尼日,女,2008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博士研究生,现任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思政部主任、教授,法学博士。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