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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价值观”与东亚经验再探

时间:2022-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类似的论述不胜枚举,构成马来西亚对“亚洲价值观”的集中阐释。新加坡、马来西亚语境中的“亚洲价值观”,及时而适当地扮演了意识形态工具和文化建设手段的角色。这就是“亚洲价值观”在东亚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在这种发展模式中,“亚洲价值观”对东亚“奇迹”最深刻的阐释就是强调“先经济,后民主”、“先集体,后个人”的发展

马克斯·韦伯的巨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为人们开创了一条根据伦理体系/价值观来理解经济社会发展动因的路径。关于这条路径的最新文献研究表明,韦伯的“新教伦理”作为一种经验主义的论点,是一个尝试性、临时性的假说,与其“知识学”、“理想型”观念一脉相承;“新教伦理”的背后其实还有更本质的东西,即合理化的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对经济发展具有建构作用,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机和强烈愿望。除了促进17世纪荷兰经济发展的新教伦理以外,合理化的个人主义还可以体现为刺激19世纪英国经济奇迹的现代民族主义,以及其他伦理体系等。细研韦伯的这部开创性著作,其实质贡献在于指出现代经济的出现以一套新的动力机制(伦理体系/价值观)为动因或先决条件,而不是仅仅简单地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及现代经济增长之间建立联系。根据韦伯的思路,要使人们离散的社会活动(包括经济活动)一以贯之地导向某个特定的方向(重要的就如经济增长),就必须赋予这种活动以道德正当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正面意义,为此就有必要探求出代表这种正面意义的具体的伦理体系/价值观,并给予具体的阐释。不过在20世纪末期的东方,这种对“正面意义”的探求却不幸走入了歧途。20世纪80-90年代,在东亚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盛极一时的“新儒家”、“东亚新文明”论,挖掘东亚“经济奇迹”中的“儒家文化”因素,努力在经济发展与文化背景中寻找联系,先是对简单的“经济决定论”矫枉过正,再一脚迈进了“文化决定论”的泥潭。1997-1998年东亚“金融危机”猛浪袭来,许多热衷此道的论者一下子被打懵以至“失语”了。

应该说,在东亚崛起的过程中,赋予社会经济发展活动“正面意义”的各种伦理体系/价值观,例如儒家文明、民族主义以及各种意识形态等,都十分重要。但在分析伦理体系/价值观的经济功能时,应该理清经济发展的“动因”和“条件”之分。伦理体系/价值观属于“动因”范畴——即许多人所说的“经济发展的魔力”;各种经济要素分析如劳动力、资金、市场、技术、产权制度等,属于“条件”范畴。只有“动因”与“条件”的适当结合,才有经济“奇迹”出现的可能。美国经济史家大卫·兰德斯(David S.Landes)批评了从马克思到库兹涅茨的大部分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家们“对民族国家财富的来源并未付出真正的努力加以研究。反之,增长的过程被看成动因和解释;方式被认作原因”。他着重指出的,就是要分清楚经济增长的“原因/动因”和“过程/方式”这两组范畴。罗荣渠教授在探讨东亚崛起的新经验时也曾指出:“探讨文化问题的重点应放在文化因素对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这个时代的课题上,即文化因素是在什么条件下起作用的问题。”实际上也点明:作为发展要素的“文化”,不能脱离各种具体的“条件”而起作用。

本章要讨论的是在东亚现代化模式讨论中关于伦理体系/价值观层面众说纷纭的争论。之所以一开题就远追韦伯,似乎离题万里,其实是为了析分好“动因”与“条件”,在“动因条件”框架下理解梳理发展的价值观的争论,以便我们更好地辨析东亚“奇迹”与“危机”演变过程中的“东亚经验”。

什么是“亚洲价值观”?

“亚洲价值观”并非泛指地理概念上的亚洲的价值观,而只是特指东亚某些发展中国家(主要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具有威权主义色彩的官方意识形态及其倡导的“主流价值观”的代名词。目前研究“亚洲价值观”的文献指出它在政治制度、社会管理、伦理道德、生活方式等方面含有大量不同于西方的观点和立场,是一种成功结合西方“发展理性”和东方集体主义的混合型意识形态。它以家庭伦理和集体伦理为基础,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个人纪律与社会稳定为辅助,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为中心,并在特定国家的实践中获得了良好的效果。这种“亚洲价值观”强调本地区的民族意识和文化背景,从儒佛道传统文化和马来西亚伊斯兰文化中汲取“有用”的思想资源并结合现实社会经济发展加以提炼、弘扬。而这些思想资源中能够比较系统地为“亚洲价值观”提供理论依据的,还是源远流长、浑厚丰沛的新、旧儒家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修身、齐家、治国的行动主义哲学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参与创造“东亚经济奇迹”的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两国是宣扬“亚洲价值观”的大本营,新加坡前任总理、现任内阁资政李光耀和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这两位活跃的政治家则是“亚洲价值观”的旗手。1991年1月,新加坡内阁向国会提交了一份“共同价值观”白皮书,列出了五条主要的“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这是新加坡式“亚洲价值观”精练的正式版本。同年,马哈蒂尔在一次演讲中,提到马来西亚要发扬尊严与自主、重视传统道德、重视家庭、主张宽容等本土价值观,此后他还在公开场合质疑:“亚洲人拒绝被奉为普世价值观的西方价值观,坚持自己的价值观,这难道错了吗?他们难道不能主张自己的价值观被当做普遍的价值观吗?”并大声宣告:“亚洲人必须证明其价值观、道德准则和文化有自己的长处,并且造福于这个社会……最好的方式就是务实地去维持和平、发展经济、实行民主。”类似的论述不胜枚举,构成马来西亚对“亚洲价值观”的集中阐释。

“亚洲价值观”怎样看待东亚“奇迹”?

一般而言,在东亚发展模式的类型划分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属于国家主导型发展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国家引导并借助市场机制以实现工业化,主要表现为国家通过理性的经济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战略性贸易政策等展开宏观调控,积极而适当地干预经济运行,实现“进口替代”型发展向“出口导向”型发展的顺利过渡。在这种发展过程中,一国的威权主义发展型政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直接干预经济发展进程本身,还重点体现在利用各种意识形态完成文化建设、掌控国民情绪、塑造政权合法性上面。新加坡、马来西亚语境中的“亚洲价值观”,及时而适当地扮演了意识形态工具和文化建设手段的角色。这就是“亚洲价值观”在东亚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在这种发展模式中,“亚洲价值观”对东亚“奇迹”最深刻的阐释就是强调“先经济,后民主”、“先集体,后个人”的发展次序,即所谓的“亚洲次序”,并把这种次序当做东亚“奇迹”最重要的经验。新、马等国的威权主义发展型政府往往认为,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国家目标,为了满足这个目标,保证行政效率并从各个方面促进经济增长是非常关键的。这种“亚洲次序”能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达到“国强民富”、“藏富于民”,因此是应该优先选择的最为合适的发展次序。同时,它们认为西方竞争性个人主义、自由权优先等带来的就是今日社会道德沦丧、家庭观念淡薄、青少年犯罪等等不良后果。根据这种次序,西方学者所指称并针砭的“李光耀命题“——”政治自由和公民权利阻碍经济发展”和“李光耀推论“——”穷人不关心民主和政治权利”,在新、马等国确实很有理论市场和政策实践空间。

其次,以新、马两国为代表,“亚洲价值观”被当成对社会经济发展起整合作用的“黏合剂”,是经济发展战略和社会经济改革政策能顺利贯彻的内在“魔力”。新加坡官方在总结新加坡发展战略的同时,把“亚洲价值观”当成使这种战略塑造成型的关键黏合剂。新加坡贸工部经济计划委员会总结出新加坡“成功、恰当”的发展战略有:(1)良好的政府机构,政府是强健、稳定、有能力和廉洁的,必须对经济社会问题起领导作用;(2)有效的基础设施,其中主要是政府投资建设的;(3)重视教育,大力发展和利用好人力资源;(4)依赖市场和私营企业保持公开竞争的活力;(5)实行弹性政策,特别是在经济部门,如弹性工资政策等;(6)高储蓄率;(7)欢迎跨国公司参与发展制造业,面向世界;等等。这些战略中,第一、三、五、六条都直接与“价值观”相联系。李光耀强调指出,亚洲的奇迹来自在这里的人民,他们守纪律、重视教育,有高储蓄和高投资的习惯,并且为了下一代而辛勤工作。在此,“亚洲价值观”不是一种由经济发展而派生的“文化附属品”,而直接就是经济发展背后的动因,参与了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另外,马来西亚为了调和国内马来人、华人、印度人之间的种族矛盾和发展不平衡问题,大力宣扬马来西亚人的“亚洲价值观”,为推行促进社会重组的“新经济政策”、提升马来人经济地位、强化社会控制、协调族群关系提供了极佳的意识形态工具和社会凝聚手段。这种整合社会经济综合发展的“亚洲价值观”的作用之大,实在不亚于指挥单纯经济增长的“魔力棒”。

再次,“亚洲价值观”大力推崇“好政府”和政府的“强干预”理念,认为这正是促进东亚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独特经验。新加坡当局以“好政府”为治国策略核心,宣扬好政府应该是强有力、高效率、施仁政的。1995年10月,继李光耀之后担任新加坡总理的吴作栋在分析“东亚发展模式的优越性”时指出,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只有两条,其一是良好的经济基本因素:竞争的市场、对外开放、经济整体的稳定、高储蓄率和高投资率。其二就是良好的政府:政府在协助取得良好的经济基本因素方面扮演一个重要角色。而且政府仅仅在经济方面做得好是不够的,必须在政治和社会辅助方面也做得好,如教育、住房、劳资关系和社会凝聚力等等。马来西亚的政党政治要比新加坡复杂,官方宣扬“强政府”。马哈蒂尔指出,“发达国家在有软弱政府和无政府的情况下可以运转。但发展中国家若政府没有很强的权威则不能运转。不稳定的和虚弱的政府只会导致混乱,而混乱是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的”。在古典自由主义者看来,“好政府”就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是“守夜人”式的政府;而按“亚洲价值观”的论点,“管理最好的政府,就是那些管得最多的政府”。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亚洲价值观”本身是具有实用主义色彩的一整套治国策略,它并不否认自由市场、产权制度、技术引进、开放贸易、产业政策等经济要素直接促成“奇迹”的功能。1996年李光耀就坦承,“在不同程度上,亚洲人静悄悄地采取了西方不少有用的价值观、社会措施以及管理方法,因此现在他们的价值体系中有东西混合的成分。”李光耀、马哈蒂尔等领导人是不会放弃引进能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手段,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方法和制度的。

总的来看,作为一种官方意识形态的“亚洲价值观”,在解释东亚崛起时强调“亚洲次序”、“家庭伦理”和“集体主义”,以及“好政府”和“强干预”等核心论点。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把这种价值观宣扬为促进民族认同与自立、社会凝聚与控制、政策制定与落实、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动力因素,是一种支撑社会经济发展、塑造国家形象的伦理体系。当然,它根植于东亚土壤和历史,具有东亚文化传统特别是儒家思想的特殊性,因此也获得和西方自由民主价值观相抗衡的理论资源厚度。

东亚“金融危机”以来的“亚洲价值观”

1997-1998年,以泰铢贬值为导火线,一场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席卷东南亚、东北亚诸国,甚至蔓延到亚洲以外的区域。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性冲击使得大部分“亚洲价值观”论者一时“失语”,不明白“东亚崛起”和“奇迹”的背后怎么会隐匿如此巨大的结构缺陷,也难以理解原先被吹捧宣扬的“东亚特殊性”、“亚洲价值”如何脆弱得不堪一击。相反,西方各路学者纷纷趁机指摘东亚发展模式背后的种种问题,并直指“亚洲价值观”在发展理路、政治策略以及具体政策各方面存在许多矛盾和缺陷。在东南亚、东北亚诸国内部,对“亚洲价值观”的质疑声浪也达到高峰。

以杜维明等为代表的“新儒家”,自80年代初起就为李光耀等政治家提供或补充“亚洲价值观”式治国策略的思想资源,并帮助对之进行哲学解读。1998年这场“金融危机”还在肆虐之时,杜维明先生接受专访,就“金融危机”对“工业东亚模式”提出几点辩解性的观点:(1)这场危机是全球性的问题,是“世界资本主义的困境”,而不单单是东南亚的“地域性灾难”;(2)这场危机的产生和金融机制密切相关,不是东亚发展模式所必然导致的;(3)金融危机没有完全涉及“与儒家有关的东亚模式”;(4)即使政府、金融、企业三合一的东亚发展模式出现问题,“东亚价值”(同于“亚洲价值观”)还是有生命力的,以韩国为例,解救危机的方式还得靠“政府宏观调控、企业和民间团队的协调”,而且“不可能有另外一个离开东亚价值取向的发展模式”。这些观点基本上反映了近期坚持“亚洲价值观”或“东亚价值”的学界人士的心声。

历经“奇迹”、“危机”的大起大落之后,1999年以来,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在经过调整后又强劲复苏,走上了发展正轨,不少“亚洲价值观”论者对所持的理念、观点还是保持自信的。2004年4月,马哈蒂尔在北京接受专访,坚持“亚洲价值观仍然是正确的价值观……仍然强调对家庭、对权威的尊重,强调对大多数人——而非个人——权利的保护……我们无须让个人为民主作牺牲,我们应该让民主为我们服务,因此,亚洲价值观比西方价值观更优越”。从马哈蒂尔这些坚韧的主张,再结合今日新加坡、马来西亚政治经济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出“亚洲价值观”在新、马等国热土上还是强劲的官方意识形态。

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常被视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阵地,它在1993年(东亚金融危机前的全盛时期)和2000年(危机后的复苏时期)两次公开发表书面报告,对“东亚奇迹”进行全面的探讨和反思,后一次报告即《东亚奇迹的反思》还对前一次报告《东亚奇迹:经济增长与公共政策》的许多论点进行了修正。在《东亚奇迹的反思》这部论文集中,世界银行召集的经济学家们对东亚发展模式提出的反思,虽然没有直接涉及意识形态层面的“亚洲价值观”论争,但还是在不少方面打击了新、马诸国“亚洲价值观”中的文化民族主义观点。

世界银行的基本态度是肯定东亚在快速发展中取得的巨大成绩。斯蒂格利茨和沙希德·尤素福这两位很有代表性的经济学家承认:无论我们是否称之为奇迹,事实上本地区生活水平的改善之快是全世界前所未有的。即使爆发了“金融危机”,“危机只是轻微地淡化了东亚创造的纪录”,而且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经验相比,东亚的发展和危机后的复苏不仅势不可当,还有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这种“不同寻常”的东西是什么?这正是这次“反思”的重要内容。

首先是看到宏观经济环境中的弊端。1993年的报告指出东亚发展的“一般模式”中,首要的就是坚持宏观经济管理基础,包括稳定的商业环境、可持续的财政政策、维持出口竞争力的汇率政策、金融业的逐步发展、努力减少价格扭曲等,这些正是国家发展导向模式中“政府引导市场”的基本手段。“危机”过后的2000年的报告则进一步指出,稳健的宏观经济与合理的部门政策是必需的,但问题出在“这些政策的执行上”,特别是东亚国家(地区)在引入审慎监管、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银行监督以及在放松部分资本进入管制之前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进展比较缓慢;而且,东亚国家(地区)采取的具体汇率政策和财政政策也出现了问题,所以政府和银行对大批游资突然性地涌进与抽出所引起的冲击难以防备。这是“金融危机”得以发生的主要隐患所在。

其次是产业政策的问题,以及以产业政策为中心的政府干预中出现的弊端问题。马来西亚经济学家K.S.乔莫指出,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等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积极采取产业政策,以应对东北亚日本、韩国实施新的产业政策的影响。这种产业政策上的回应,对及时大规模吸收来自东北亚的工业投资,要比所谓“中性”的经济自由化政策更起作用。乔莫通过分析,指出世界银行1993年的报告认为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等发展中经济体不需要产业政策也能达致快速增长、工业化和结构改变的论点是错误的。不过,乔莫也指出了东南亚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中出现的主要弊端:东南亚产业政策出自最高行政首长之手,技术官僚较少参与其制定过程,因而有反复多变的缺陷。例如80年代早中期的马来西亚重工业化和90年代印度尼西亚的高科技重工业化就是如此。类似的这种随意性极强的“政府强干预”令东南亚的产业政策声名狼藉,1986年和1996年两个“马来西亚产业提升规划”以及1990年的“技术发展政策”等这些审慎制定的产业政策也因此受到不良影响。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角色,把干预理性化,要对产业政策进行严格的成本效益分析,才能形成有效率、有成效的产业政策,从而达到克服市场失灵、实现长期产业目标的效果。

再次,对东亚模式下政府管制方式和企业治理结构问题,世界银行经济学家也提出了质疑的观点和修正的意见。管制是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制度性、组织性关系和中间作用过程,它要解释的是决策与执行过程。“亚洲价值观”中关于政府、企业、工会三者间合作关系的论述基本属于政府管制范畴,而曾备受重视的东南亚“家族企业伦理”则属于企业治理结构范畴。1998年就有研究文献指出,1996以后,东亚国家管制表现的恶化以及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显示这些国家和地区(包括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从多种渠道融入全球经济时,原先的管制结构、家族控股、复杂的相互持股锁定等做法存在很大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整。世界银行发展经济学研究部研究主管沙希德·尤素福在世界银行2000年的报告中也综合多份研究文献指出,政府一味地强调“引导市场”,想依靠行政手段达到目的,最终会延缓建构法律和监管制度的步伐;此外在东亚的制度环境中,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来解决代理人问题的合理做法鲜有进展。至于东亚特有的“政府企业银行”三头紧密关系及其风险和隐患,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就有许多重要研究论及,世界银行2000年的报告重提了这个问题。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更是针对曾被大加赞赏的东南亚政企合作关系提出警示,指出这种合作会形成利益关系并引发腐败等各种寻租行为。

世界银行2000年发表的这份报告还从东亚经济发展的其他宏观和微观层面反思了“东亚奇迹”,这里且不一一列举。从上面分析的三个主要方面可知,“亚洲价值观”中关于“政府强干预”、商业企业中的家族伦理、政府资方工会三角共生型的管制以及名为“政企合作”实为“政府引导”型的关系等都在“金融危机”后受到这份综合报告的质疑和修正,近年来东亚发展经验和教训证明了这些质疑是必要的,这些修正观点也能针对原来发展模式中的一些缺陷和弊端,当然发展进程中类似的修正还要不断继续下去。不过“亚洲价值观”中关于“亚洲次序”以及把伦理价值体系作为动力机制的深层次观点,在世界银行的报告中没有涉及——世界银行报告更多的是就具体的经验和教训深入探讨,关注的是经济增长的直接原因或称“条件”问题。价值层面上的自由、民主、人权等都涉及到东亚发展的根本性矛盾问题,这些问题在著名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倡导的“自由发展观”中得到进一步且更直接的探讨和争论。

印度裔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在经济哲学、发展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灾害研究等诸多领域取得了卓越的学术成就,被誉为“经济学的良心”,1998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曾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报告》顾问、世界银行总裁特邀研究员等多种职务。1999年森出版了《以自由看待发展》(Development as Freedom)一书,系统总结了他关于自由、民主、权利与发展之关系的理论,提出了以“扩展实质自由”为核心的新发展观——“自由发展观”,批评了“亚洲价值观”关于东亚模式和经验的许多主要观点,也修正了新自由主义教条的“华盛顿共识”。长期以来,森被看做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在发展问题上的“左派”,区别于包括世界银行多数经济学家在内的新自由主义论者,在发展问题上对许多国际组织和各国学者、政治家有很大的影响力。

什么是“自由发展观”?

阿玛蒂亚·森继承了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威廉·配第等古典经济学家关注人的生活条件和幸福的经济伦理传统,提出:“发展可以看作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聚焦于人类自由的发展观与更狭隘的发展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狭隘的发展观包括发展就是国民生产总值(GNP)增长、或个人收入提高、或工业化、或技术进步、或社会现代化等等的观点。”森不是要去寻找其他指标或新发展要素来取代“狭隘的发展观”中使用过的工具性要素,而是通过扩大发展内涵并从“实质自由”和“可行能力”的新视角来包容这些工具性要素,重构发展的“手段目的”框架,把发展的最高标准定位为以人为中心的实质自由,从而恢复了人自身在发展中本来应有的终极价值。“实质自由”是森的一个核心概念,指人们具有享受起码生活水平、免于各种困苦的能力,同时又包括诸如有机会接受教育、发表言论、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等等的自由。实质自由包括通常由法律规定的各种自由权利,它还进一步包括了各种“资格”,所以既包含了又超越了以往各种新老自由主义者口中的“抽象”自由理念。要扩展个人的实质自由以促进真正全面的发展,就要把关注的重心转向塑成个人“可行能力”的各种社会安排、环境因素。例如,教育和医疗卫生、参与民主和公开的社会讨论。

森的这种发展观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就形成了,他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总结其优点在于,以自由为基础的视角能够顾及功利主义对人类福利的兴趣,自由至上主义对选择过程和行动自由的关切,以及罗尔斯公平正义理论对个人自由权、对实质自由所需的资源的集中注意。此外,森还引入了对实质自由进行测量的“可行能力方法”——按照每个人实际具备的能力大小来衡量人们实际享有的实质自由的多少。1990年以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森的新发展观的指导下,根据与新发展观相适应的具体测量方法,每年都制定并发表《人类发展报告》。该报告采用了森的“可行能力路径”(Capability Approach),并将其完善成了一套独特的发展理论范式——“人类发展分析路径”(Human Development Approach),直接关注减少贫困、可持续发展、性别问题、全球化以及社会民主参与等问题。

“自由发展观”如何批评“亚洲价值观”?

森治学领域广泛而精深,自诩他的经济学研究有“趋于超越经济学界线的倾向”。瑞典皇家科学院发表的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公告也认为:“阿玛蒂亚·森在经济科学的中心领域做出了一系列可贵的贡献,开拓了供后来好几代研究者进行研究的新领域。他结合经济学和哲学的工具,在重大经济学问题讨论中重建了伦理层面。”森的学识背景和研究旨趣使他极为重视社会价值观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其眼界高出了只看到经济要素作用的新自由主义“专门”经济学家,更能全面且深刻地理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复杂进程。

森指出,虽然资本主义常常被看做只是在每个人贪欲的基础上运行的一种安排,事实上,资本主义经济的高效率运行依赖于强有力的价值观和规范系统。所以他十分重视商业伦理、诚信和契约在市场体制中的作用。在这一点上,森认为自己追随了亚当·斯密优良的经济伦理传统,其实我们也可以看出他也追随了马克斯·韦伯的研究理路,认真考查涉及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的各种价值观的重要作用。所以他对东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亚洲价值观”极为注意,并根据自己的立场和论点展开评论,这并非偶然。森还指出,“社会价值观对确保多种形式的社会组织的成功,可以发挥而且一直发挥重要作用,这些社会组织包括市场机制、民主政治、基本公民权和政治权利、基本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公共行动和抗议的机构和制度”。这个基本态度超越了具体的要素分析,指向了经济发展的价值观体系动力机制分析。他也确实在几部论著中用大量篇幅论述社会价值观的作用机制问题。

森根据其“自由发展观”,提出了关于社会价值观的两条主要的立场性观点:

(1)自由具有压倒一切的价值,是一种人们能共同分享的价值观。特别地,“实质自由”的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发展中所起的“建构性”作用——发展旨在扩展上面提到的以及其他的基本自由,发展的过程就是扩展人类自由的过程,人类自由作为发展的至高目的具有自身固有的价值;二是“工具性”作用——指关于各种权利、机会和权益是如何为扩展人类一般自由,从而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

(2)民主的价值观具有普适性,放之四海而皆准。民主的价值观包括这样一些内容:民主在人类的生活中具有内在的重要性,民主在产生政治激励方面具有工具性作用,民主在形成社会价值体系(以及关于需求、权利和责任的力量与可行度的理解)的过程中具有建设性功能。这些非常宝贵的特征并不受地域的局限,也不会被鼓吹纪律和秩序的主张所抑制。甚至社会价值观的形成也要依赖于发展进程中自由和民主的公共选择和公众参与。

主要以此两条原则为基础,森尖锐批评了主张“亚洲次序”的“亚洲价值观”,特别针对李光耀的一些言论展开评论。

首先是反驳“李光耀命题”,即自由、民主和权利妨碍经济发展,此即前述“亚洲次序”中的“先经济,后民主”论点的引申。森把这个命题称为一个“假设”,这个“假设”目的就是要为“威权主义政治”辩护。这个命题的基础实际上是个别国家中特选的、有限的信息,无法对更广泛的信息资料作全面统计检验以验证之。“不能把亚洲一些国家的高速经济增长看作是威权主义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的确凿证明,正如我们不能根据非洲增长最快的国家博茨瓦纳(也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一直是那个多灾多难的大陆上的民主绿洲的事实而得出相反的结论。事情在很多情况下取决于确切的具体情况”。而且,在判断经济发展时,仅仅看到GNP或其他经济指标的增长是不恰当的,还必须看到民主和政治自由对公民生活及其可行能力的重要影响。毕竟,发展的过程就是扩展人类自由的过程,人类自由作为发展的至高目的具有自身固有的价值。此外,东亚“金融危机”证明发展中国家还是很脆弱的,一旦遇到发展挫折,高速增长期虚幻的社会阶层、种族和谐状况就易于崩溃,产生社会裂痕。因此,需要自由民主制度以及时反映各阶层的吁求,避免而不是修补严重的社会断裂隐患。这就是民主价值和制度可以提供的“保护性功能”。

其次反驳“李光耀推论”,即第三世界的公民特别是穷人关心经济问题甚于民主、自由等政治权利。森指出这种论点是没有实证证据的,而且在普通民众没有机会(民主制度)来表达看法、更无法与掌权的当局争论时,完全无法验证这个推论。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对权利和自由的轻视往往是第三世界政府领袖的官方价值观,很难说是人民的价值观。举例佐证:英迪拉·甘地领导的印度政府试图用同样的理由为她以前错误宣布的“紧急状态”辩护时,印度穷困选民用选票表明他们对否定基本自由和权利做法的抗议,绝不弱于对经济贫困的不满。韩国、泰国以及其他亚洲国家普遍存在着下层人民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这些都强化了印度例子的证明力度。而且,既然前述“李光耀命题”缺乏经验支持,理论上也讲不通,这个延伸的“推论”更是不能成立。

再次,森在人权问题上对“亚洲价值观”展开彻底的批评。森回到康德寻找思想武器,重提权利是作为人类的生灵天赋的资格,人权作为一种伦理要求,区别于立法权利,以此反对李光耀、马哈蒂尔等把人权等同于立法层次的法律权利的观点。而且,从规范性视角来看待,普遍人权应该“一般性的具有”,缺少人权和人权得不到落实,这两种情况应该分开。森还指出,亚洲具有多种多样的价值观,即使是李光耀一再强调的东亚,自身的多样化程度也很高,因此一味强调亚洲的文化特殊性和一致性,不仅错误而且是对广大人民的伤害。

以上三个方面是森对“亚洲价值观”主要论点的集中批评。此外,出生于印度书香世家的森还在文化交流层面对“亚洲价值观”的文化褊狭性做出反应。他并不反对亚洲文化的特殊性,反而不时地引用印度传统宗教和文化充实自己的论证。他反对的是违背民主、自由和权利基础的亚洲特殊性,是把价值观简单划分为“自我”与“他者”的二元对立模式,以及官方意识形态和政治策略上的“亚洲价值观”。同时,他指出文化的相对性是存在的,西方内部并非铁板一块,西方与东方有很多相似点,东方内部的差异就更大了,而“亚洲价值观”论者单纯强调亚洲某些区域传统伦理中的纪律与秩序、忠诚与服从、国家与集体权利,鄙视或忽视西方的政治自由、民主、个人权利,有意或无意地把自己打扮成内含东、西“文明冲突论”的狭隘民族主义者,这是错误的。他大声呼吁不同文化之间要有理性反思、相互融合以及交流欣赏。

“自由发展观”如何看待东亚发展?

森根据实质自由的“工具性”功能,即各种权利、机会和权益的获得可以扩展人类的一般自由,从而为发展做出贡献这一点来看待东亚已经取得的发展成绩,这样就把东亚发展的因素分析包容在自由发展观中。他指出东亚地区在发展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是五种“工具性”自由中的第二类和第三类,即经济自由和社会自由方面。而对第一类、第四类和第五类,即政治自由、透明性自由和防护性自由则做得并不成功,这也是诱发东亚金融危机并显得较严重的根本原因。

经济自由或经济条件是指个人享有的将其经济资源运用于消费、生产或交换的机会。在森看来,市场机制与自由之间存在着基础性的关系:市场机制是在“所提供的机会可以被合理分享”的条件下才能良好运行的,这里的“机会合理分享”指的就是实质自由的获得。在这个意义上他肯定东亚发展背后的经济条件,包括开放竞争、运用国际市场、高识字率和高就学率、成功的土地改革,以及对投资、出口和工业化积极性的公共支持。而且认为这些因素或政策与民主价值是相容的,未必须有威权主义政权才能维持。

社会自由或社会机会,指的是在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社会安排,这些机会影响了个人享受更好生活的实质自由。森引用的正面例子就是亚洲“四小龙”的高速发展得益于教育的普及,而且在对比中国、印度两国的发展经验时,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印度,除了印度改革较迟及其他因素外,印度在教育、卫生等方面整体落后于中国是关键原因。反之,中国市场化改革后,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反而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将不利于长期发展。

透明性自由指人们的社会信用,它与健全、规范的市场机制紧密相连,金融危机中暴露出东亚诸国在这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陷。防护性自由或防护性保障指社会保障的安全网,在发展中国家建立防护性保障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也是他们在危难时赖以求助的实质自由。这两者与政治自由一起,构成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制度,体现了自由和民主对人民的保障性功能和对统治者的监督功能。缺少这些,威权或专制的政权很难主动去防治天灾人祸,最后吃亏受损的还是普通人民。森在灾害研究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他使用了历史和现实的大量实例来证明这些观点。

总而言之,森在否定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亚洲价值观”及其主要观点时,强调东亚奇迹的最根本经验是不断扩展的自由、不断完善的民主制度,以及不断增加的社会宽容,在此基础上才有人力潜力的发挥,才有市场机制的良好运作,政府合理适当的宏观调控也才有稳定的基础。自由民主的价值观是发展的动力机制,东亚发展中出现的“危机”和挫折,说明这个动力机制还不完善。

东亚发展研究中主要有三支理论流派:新古典主义、依附世界体系论以及发展型国家理论。分属不同流派的专家学者们围绕着政府、市场、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三者的关系问题贡献出自己对东亚发展模式和发展经验的理解,各有长处和不足。不过,本文中“亚洲价值观”和“自由发展观”关于东亚发展经验之论争,以及世界银行经济学家们对东亚奇迹的反思,提出的是作为发展动力机制的伦理体系/价值观与作为发展必需条件的要素分析之间的关系问题。回到本章开头,沿着韦伯、兰德斯、罗荣渠、格林菲尔德关于区分经济发展的动因与条件的分析理路,我们来总结和透析“亚洲价值观”、世界银行报告以及以阿玛蒂亚·森为代表的“自由发展观”三者论述的实质问题。

关于伦理体系/价值观在东亚发展中的地位问题。“亚洲价值观”及其背后的“儒学资本主义”、“儒家文明”极力宣扬它们的伦理体系/价值观对经济发展的“魔力棒”作用,对社会整合与发展的“黏合剂”作用。阿玛蒂亚·森的“自由发展观”看似与新古典主义者一样,极力推销自由、民主理念的普世化,其实他主张的“自由”已经在“实质自由”意义上落实为人们珍视并享有的各种具体权利和能力。他对人性本质的肯定、对伦理体系/价值观的重视,是新自由主义“华盛顿共识”所不能比拟的。而世界银行2000年的报告虽然修正了1993年报告的不足之处,但还是囿于单一经济学科的视野,难以有效容纳文化价值观等非经济因素的分析。不过,世行2000年的报告确实在不少方面纠正了“亚洲价值观”一味主张“好政府”、“强干预”、集体主义、家族伦理等方面对经济健康发展的负面作用。这说明,伦理体系/价值观对东亚社会经济综合稳健发展的促进作用,必须建立在它与适当的经济条件、合理的政府调控相协调的基础上。

关于何种价值观起动力机制作用问题。阿玛蒂亚·森和世界银行对东亚奇迹的详细辨析,基本上支持了自由与民主理念对稳健发展的重要作用,森甚至把它们当做发展的“建构”性因素和最终目的。他们质疑、修正甚至推翻了“亚洲价值观”的许多重要论点,又在自己的立场上建构了自由民主的发展价值观。所以森与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在具体的发展策略问题上更有亲和性。不过他与新古典主义或新自由主义不同的是,他的自由发展价值观涵盖了实质性因素,富有伦理价值内涵,关注普通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正当发展权利。无怪乎森既被称为自由主义的“左派”,又被尊为“经济学的良心”。

关于伦理体系/价值观如何成为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伦理体系/价值观当然不是真的“魔力棒”可以点石成金,直接引发经济奇迹,而要与发展的必需条件紧密且合理地结合才能发挥作用。李光耀、马哈蒂尔等领导者的治国哲学决定了治国策略,并通过发展模式选择和具体产业政策实现他们的策略。在此过程中,伦理体系/价值观发挥了驱动国家建设、营造管制氛围、提供决策指导、协调社群组织、促成阶级合作以落实发展战略等动力机制功能。阿玛蒂亚·森更是详细分析了实质自由的“建构性”功能和“工具性”功能,从经济、政治、社会保障、文化体系等多个层面指出自由民主价值观对发展的关键性动力作用。世界银行报告没有直接涉及伦理体系/价值观的作用问题,但是通过指出东南亚产业政策、政府管制、企业治理等具体问题的优点和弊端,在某种意义上是在对伦理体系/价值观结合适当条件以发挥作用的过程挑毛病。

最后,关于“东亚经验”的这些新争论,有没有可供综合的方面呢?世界银行2000年的报告从国家发展模式、政府管制方式、企业治理结构、产业政策作用限度等具体方面指出了东亚原有发展模式的缺陷和不足,主要是对东亚经济增长和金融危机赖以发生的各个条件进行切中肯綮的要素分析。东亚金融危机和复苏的教训和经验也表明,价值层面的动力机制在作用过程中吸收了在这些分析中概括的模式和政策调整,才有现在比较明朗的发展前景。这是世界银行的这份报告对东亚经验反思的贡献。但即便如此,斯蒂格利茨等不少有远见的经济学家也指出,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扩展,东亚发展模式曾遭遇过的旧问题和即将到来的新问题都会构成发展的巨大挑战。“本地区持续稳定增长的前景——增长的速度可能会有所放缓,但依然足以继续原来存在的进程,缩短本地区与发达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差距”。而且,经济增长放缓自身也是一种挑战——毕竟许多经济结构已经习惯于快速增长的模式了,因而增速放缓就要求相应进行重大调整。这些睿智的意见对今天中国防止“经济过热”,促进“软着陆”很有预见性,对东南亚其他国家也一样有启发意义。另一方面,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的新发展观,对官方层面和政治意义上的“亚洲价值观”进行的严肃审问,富有洞察力和批判力,指出了作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观的褊狭、扭曲甚至错误之处。“发展就是扩展自由”这个论点和“实质自由”概念对人作为发展目标的重视,是对东亚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旧有发展形态的合理纠偏。在东亚各国(地区)的具体处境下把自由、民主制度化,发挥自由、民主的对民众的保护性功能和对统治者的监督性功能,同时又要避免“新自由主义”论中的“市场原教旨”、“市场自发扩展秩序”等极端走向,重新转向“市场机制”中本来必须的伦理关怀,确实是今天各国各地区发展的迫切任务。斯蒂格利茨也由于看到了“民主、平等、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在未来十年对本地区各个国家(地区)的意义”,与阿玛蒂亚·森不谋而合、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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