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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酬怎么抵扣增值税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转销等情况。其中生产车间电费32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电费16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第三节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则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等。

(一)应收账款发生和收回的账务处理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为购货单位代垫的包装费、运杂费等款项。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例10-24】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货款300000元,增值税额51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为购货单位代垫的包装费、运杂费等款项也应计入应收账款,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甲公司实际收到款项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二)预付账款的账务处理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企业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向供应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预付货款小于采购货物所需支付的款项时,应将不足部分补付,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预付货款大于采购货物所需支付的款项时,收回的多余款项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例10-25】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B材料5000吨,单价10元,所需支付款项总额50000元。按照合同规定向乙公司预付货款的50%,验收货物后补付其余款项。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预付50%的货款:

(2)收到乙公司发来的5000吨材料,验收无误,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补付所欠款项33500元。

二、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

在实务工作中,为了使所购入物资的金额、品种、数量和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条款相符,避免因验收时发现所购物资存在数量或质量问题而对入账的物资或应付账款金额进行改动,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一般在所购物资验收入库后,再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确认应付账款。在所购物资已经验收入库,但是发票账单未能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企业应付物资供应单位的债务已经成立,在会计期末,为了反映企业的负债情况,需要将所购物资和相关的应付账款暂估入账,待下月初作相反分录予以冲回。

企业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转销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发生的应付账款,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的款项、或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本科目一般应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应付账款发生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劳务所产生的应付账款,应按应付金额入账。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例10-26】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1日,甲企业从乙公司购入一批C材料,货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1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抵扣)。材料已运到并验收入库(该企业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款项尚未支付。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例10-27】收到电力公司电费通知,甲企业本月应支付电费48000,增值税8160元,合计56160元。其中生产车间电费32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电费16000元,款项尚未支付。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二)偿付应付账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偿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0-28】承【例10-27】,3月31日,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上述应付账款。该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比如因债权人撤销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10-29】2012年12月31日,丁企业确定一笔应付账款4000元为无法支付的款项,应予转销。该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三、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从广义上讲,职工薪酬是企业必须付出的人力成本,是吸引和激励职工的重要手段,也就是说,职工薪酬既是职工对企业投入劳动获得的报酬,也是企业的成本费用。具体而言,职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企业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在职工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特殊情况下,按照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也属于职工工资范畴,在职工休假或缺勤时,不应当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2.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集体提供的福利,如补助生活困难职工等。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此外,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金额。

6.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其他有形资产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向职工提供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如提供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汽车、住房等)、企业为职工无偿提供商品或类似医疗保健的服务等。

7.其他职工薪酬。比如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又称辞退福利),即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对于这些其他职工薪酬的内容,本书暂不涉及。

(一)计提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具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

【例10-30】乙企业本月应付工资总额462000元,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中列示车间工人工资为32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70000元,企业行政管理人60400元,销售人员工资为11600元。乙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在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注意是否国家有相关的明确计提标准加以区别处理:一般而言,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而职工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例10-31】丙企业下设一所职工食堂,2012年11月,企业在岗职工共计100人,其中管理部门20人,生产车间80人,企业的历史经验数据表确定企业每月每人需补贴食堂120元。丙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丙企业应当提取的职工福利=120×100=12000(元)其中,生产车间职工相应的福利费9600元应计入“生产成本”科目,管理部门职工相应的福利费2 4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例10-32】根据国家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甲企业本月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共计64680元,其中,应计入基本生产车间生产成本的金额为44800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98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10080元。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例10-33】B公司为小家电生产企业,共有职工200名,其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200×年2月,B公司以其生产的每台成本为900元的电暖器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该型号的电暖器市场售价为每台1000元,B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B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本例中,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200×1000×17%+200×1000=234000(元)。其中,

应记入“生产成本”科目的金额=170×1000×17%+170×1000=198900(元)。

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的金额=30×1000×17%+30×1000=35100(元)。

【例10-34】C公司共有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5名,公司为其每人租赁一套面积为200平方米带有家具和电器的公寓,月租金为每套8000元。C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本例中,C公司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租赁住房使用,根据受益对象,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40000元(5×8000元)应当计入管理费用。

(二)发放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例10-35】A企业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结算本月应付职工工资总额462 000元,其中代扣职工房租30000元,企业代垫职工家属医药费2000元,实发工资430000元。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向银行提取现金:

发放工资,支付现金:

(2)支付职工福利费。

企业向职工食堂、职工医院、生活困难职工等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例10-36】2012年9月,甲企业以现金支付职工张某生活困难补助800元。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例10-37】2012年10月,丙企业以现金支付12000元伙食补贴给食堂。丙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3)支付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例10-38】B企业以银行存款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40000元。B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4)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企业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支付时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0-39】承【例10-33】,B公司向职工发放自产产品电暖器作为福利,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B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例10-40】承【例10-33】,C公司每月支付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住房租金时,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四、应交税费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一)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指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根据当期销项额减去当期进项额计算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确定。

2012年1月1日起,开展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试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自试点实施之日起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试点行业包括:

(1)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其中陆路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其中鉴证咨询服务不包括劳务派遣服务。

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税率为11%;

(3)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税率为6%;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5)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如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

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试点文件明确,继续延续国家确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

(1)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例如:

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失业人员就业等等。

(2)对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例如: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了适当的增值税税收优惠。例如: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包括:(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缴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1)采购物资和接受应税劳务

企业从国内采购物资或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0-41】甲企业购入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60000元,增值税额10200元,货物尚未到达,货款和进项税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企业采用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核算。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购入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专用收购凭证上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按照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0-42】乙商场购入免税B农产品一批,价款100000元,规定的扣除率为13%,货物已经验收入库,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A商场的会计分录如下:

【例10-43】丙企业生产车间委托外单位修理机器设备,对方开来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修理费用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丙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2)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能申报抵扣。

购进货物改变用途通常是指购进的货物在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情况下,对内改变用途的行为,如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企业下属医务室等福利部门领用原材料等。

【例10-44】甲企业库存A材料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根据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成本为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例10-45】甲企业建造厂房领用生产用B原材料50000元,原材料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8500元。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3)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0-46】甲企业销售A产品一批,货款500000元,按规定应收取增值税额85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给买方,款项尚未收到。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例10-47】甲企业为外单位加工电脑桌400个,每个收取加工费1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加工完成,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借记“原材料”、“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0-48】某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A材料一批,假设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货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该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该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例10-49】某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B产品一批,所开出的普通发票中注明的货款(含税)为206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3%,款项已存入银行。该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20600÷(1+3%)=20000(元)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20000×3%=600(元)

【例10-50】上例中,该小规模纳税企业下月初以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600元。会计处理如下:

(二)应交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1.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

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不动产的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等视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营业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而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营业税的发生、交纳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营业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营业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营业税。

企业按照营业额及其适用的税率,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企业出售不动产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实际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0-51】某公司某月经营收入为500000元,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交营业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例10-52】某企业出售一栋办公楼,出售收入3200000元已存入银行。该办公楼的账面原价为4000000元,已提折旧1000000元。出售过程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0000元。销售该项固定资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该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2)收到出售收入:

(3)支付清理费用:

(4)计算应交营业税:320000×5%=16000(元)

(5)结转销售该固定资产的净损失:

五、借款

(一)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通常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取得借款本金的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本金的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根据已预计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0-53】A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120万元,期限为9个月,年利率为8%。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A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时:

(2)1月末,计提1月份应计利息时:

2月末计提2月份利息费用的处理与1月份相同。

(3)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银行借款利息时:

本例中,1月至2月已经计提的利息为16000元,应借记“应付利息”科目,3月份应当计提的利息为8000元,应借记“财务费用”科目;实际支付利息24 000元,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二、三季度的会计处理同上。

(4)10月1日偿还银行借款本金时:

(二)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

企业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借入、归还等情况。该科目可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该科目的贷方登记长期借款的增加额,借方登记长期借款的减少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借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例10-54】A企业于2010年9月1日从银行借入资金400万元,用于建造固定资产,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9%,借款利息在每年12月底按年支付,所借款项已存入银行。

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以及支付利息的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例10-55】承上例,A企业于2010年9月30日计提长期借款利息30000元。

A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2010年9月30日起每月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4000000×9%÷12=30000(元)

2010年12月31日支付2010年度利息会计分录:

2010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30000×4=120000(元)

2011年12月31日支付2011年度利息会计分录:

2011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30000×12=360000(元)

假如A企业于2012年7月1日已完成固定资产建造,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2012年7月1日-2012年8月31日的借款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如2012年7月份应计利息会计分录:

3.归还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0-56】承【例10-58】,2012年8月31日,A企业偿还该笔银行借款本金及2010年利息。

A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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