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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报关员的管理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再对报关人员实行记分管理,并且取消了原来报关员记分满30分中止报关的限制。海关总署第221号令实施后,海关对报关人员的直接管理将改为通过报关单位来实施间接管理,报关人员发生的申报不规范或者走私、违规行为,报关单位对其所属报关人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关员是指经海关批准注册,代表所属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通关手续,且以此为职业的人员。报关员是联系报关单位与海关之间的桥梁,在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报关员业务水平的高低和报关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通关速度和海关的工作效率,也直接影响报关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声誉,从而影响报关单位的生存和发展。

1.报关员资格考试

由于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比较复杂,办理人员需要熟悉法律、税务、外贸、商品等知识,报关职业要求报关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学识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为了统一海关对报关员业务水平的要求,提高报关员队伍素质,规范对报关员的管理,从1997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决定实行报关员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想从事报关工作的人员,首先必须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考试是测试应试者从事报关工作必备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的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名日期、统一命题、统一时间闭卷笔试和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外贸业务基础知识)以及与报关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总署规章。

为了落实简政放权,海关总署自2014年起取消了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消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对报关人员从业不再设置门槛和准入条件,今后,报关从业人员由企业自主聘用,由报关协会自律管理,海关通过指导、督促报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实现对报关从业人员的间接管理。这一做法符合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有利于降低就业门槛,释放就业活力,营造就业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但报关工作专业性又很强,具有全国统一性和规范一致性的特点,报关质量也直接关系到通关效率和企业经营,而且报关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是报关行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对新入职的报关人员进行统一测试并出示相应的报告,还是有必要的,不仅有利于报关企业选聘人才,同时也会缩短报关新人适应工作的周期。同时,全国统一的报关水平测试工作也会给相应的职业院校提供培训方向,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职业素养,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报关行业职业技能建设。因此,该考试目前改名为中国报关协会报关水平测试[6],由民间机构中国报关协会组织。

2.报关员水平测试

报关员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报关基础知识(300分),主要包括对外贸易及对外贸易管理、海关及海关管理、报关及报关管理等与报关工作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报关业务技能(200分),主要包括进出境报关、保税加工报备报核、商品归类、报关单填制、报关核算等与报关从业密切相关的基本技能操作(含模拟操作)。参加测试的考生可申领《报关水平测试成绩分析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报告书》由办公室统一印制,各地方报关协会、考试点颁发。内容包括:测试分数、成绩评价与分析、职业发展指导建议等。《报告书》是考生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水平的证明,可作为企业选人用人、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和社会中介机构向企业推荐报关从业人员的基本依据之一。《报告书》有效期为3年。职业院校在校学生的相应课程的考试成绩可申请作为“报关基础知识”成绩,免试计入《报告书》。

与之前的报关员资格考试不同的是,报关员水平测试不再是行政强制考试,而是自愿参加,有需要的人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考试。考试内容更广泛,除必备的基础知识外,突出了进出境现场报关、保税加工报备报核、商品归类、报关单填制、报关核算等基本操作技能测评。成绩发放不同,不再是通过或者不通过,而是就报关基础知识及报关业务技能水平进行综合的评价与定量分析,特别是将按“技能模块”为单元给出相应的水平评价与分析。这样企业将会有针对性地选人用人,考试人员也会清楚自己的优劣之处。成绩的有效期不同,报关测试水平的有效期只有3年(之前报关员资格证书是长期有效),因为测试的内容要根据对外贸易和海关业务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参加报关员水平测试的条件如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包括高中、中专、技校、职高的应届毕业生;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以下人员无法报名参加应试或者报上名也视为无效:因刑事犯罪受过处罚的;因在报关活动中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海关依法处理的;在测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宣布测试结果无效的。测试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11月份,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可密切关注中国报关协会官方网站;测试结果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就可向所在地考试点申领《报告书》。

海关新政对报关员的管理方面,取消了报关员的注册登记,改为以报关单位名义对其所属从事报关业务人员进行备案,海关予以核发备案证明,取消了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不再对报关人员进行记分和考核管理,改为对报关单位报关差错进行记录。

企业可以同时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和办理所属报关人员备案,也可以分开申请两项业务。为了简化办事手续,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时,向所在地海关同时递交所属报关人员备案材料。申请报关人员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书》;

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参见附件1-7);

3.拟备案报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交海关验核)。

对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将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时,一并核发《报关人员备案证明》(参见附件1-8)。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6号的规定,2004年11月30日以海关总署第11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2006年3月20日以海关总署第146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以及2010年3月1日以海关总署第187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均废止。不再对报关人员实行记分管理,并且取消了原来报关员记分满30分中止报关的限制。海关总署第221号令实施后,海关对报关人员的直接管理将改为通过报关单位来实施间接管理,报关人员发生的申报不规范或者走私、违规行为,报关单位对其所属报关人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海关将对报关单位办理海关业务中出现的报关差错予以记录,并且公布记录情况的查询方式。报关单位对报关差错记录有异议的,可以自报关差错记录之日起15日内向记录海关以书面方式申请复核。海关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核,对记录错误的予以更正。

按照宽进严管原则,对报关差错率高的报关单位,海关将通过风险管理等手段加大对报关单位的规范管理力度。因此,报关单位要加强对所属报关人员的管理,要求报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规范申报,降低报关差错率。

报关单位所属报关人员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报关单位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提交下列材料:《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书》《报关人员备案证明》《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以及变更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换发《报关人员备案证明》。

对所属报关人员不再从事报关业务、辞职或者报关单位注销等情况的,报关单位可以到注册地海关申请所属报关人员备案注销,提交下列材料:《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书》《报关人员备案证明》《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报关人员备案证明》。

报关人员在海关备案后,只需要备齐相关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申请书等),即可在海关申请报关员卡。报关人员在报关时,根据不同情况,在交验报关单及有关单据时,应同时出示《报关员证》或交验报关员条码卡。如果报关员条码卡显示的身份与报关单的有关数据不符,海关将不接受报关。海关对进出口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的报关员分别发两种不同颜色的报关员证,以便能一目了然地区分其报关业务范围,对其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近年来我国进出口业务快速发展,在业务繁忙的口岸,由于交通拥挤,海关报关厅面积与设施不足,报关厅内往往挤满了人,排着长队报关。为改善这种情况,无论是海关还是进出口报关单位必须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特别是EDI技术。智能卡(报关IC卡是其中一种)海关管理信息系统能帮助用户(进出口报关单位)不离开本单位就能将报关数据发送至海关,并获得处理结果。

报关IC卡由海关统一发行给所有具备进行报关资格的报关员,据此统一管理报关员和企业的报关行为。使用IC卡管理后,报关员在进行报关时,必须插入具有身份识别作用的IC卡,输入有关密码后,报关系统才会允许进一步的操作。报关员将有关数据及辅证性资料准备好,启动报关软件。在系统提示下,插入自己的报关IC卡,键入个人密码,开始报关。其使用程序为:

逐项输入所有标准的报关数据,并利用系统提供的扫描功能,将有关证明资料电子化,从而形成完整的报关数据,在检查无误后,选择报关功能,确认将有关数据发送给海关,这样报关动作基本结束。之后报关员可以选择自动监听处理结果,在系统了解到已有处理结果时,将结果从海关处取回,并以声音或其他方式通知报关员。报关员也可以主动查询海关处理结果,获取回执。

使用IC卡,能带来以下几方面的便利性:对海关而言,方便了海关对报关员及企业报关行为的管理,减少差错,责任到人;对企业而言,方便对自己报关的管理,避免滥用、盗用报关功能,减少经济损失,以免给公司信誉带来影响。

1.报关员的权利

(1)以所在报关单位名义执业,办理报关业务;

(2)向海关查询其办理的报关业务情况;

(3)拒绝海关工作人员的不合法要求;

(4)对海关对其做出的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申诉的权利;

(5)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合法权益因海关违法行为受到损害的,依法要求赔偿;

(7)参加执业培训。

2.报关员的义务

(1)熟悉所申报货物的基本情况,对申报内容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

(2)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单证,准确、清楚、完整地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及相关手续;

(3)海关检查进出口货物时,配合海关查验;

(4)配合海关稽查和对涉嫌走私违规案件的查处;

(5)按照规定参加直属海关或者直属海关授权组织举办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

(6)持报关员证办理报关业务,海关核对时,应当出示;

(7)妥善保管海关核发的报关员证和相关文件;

(8)协助落实海关对报关单位管理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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