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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

时间:2022-11-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是财务分析重要的基础工作,正确的财务评价结论必须在全面、准确的相关数据支持下才能做出。项目的财务效益是指项目实施后所获得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估算的基础数据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财务费用则包括项目投资、成本费用和税金等支出。其中工程费用由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建筑与安装工程费构成。

10.2.2 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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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是财务分析重要的基础工作,正确的财务评价结论必须在全面、准确的相关数据支持下才能做出。

1.财务效益的估算

项目的财务效益是指项目实施后所获得的营业收入。对于适用增值税的经营性项目,除营业收入外,其可得到的增值税返还也应作为补贴收入计入财务收益;对于非经营性项目,财务效益应包括可能获得的各种补贴收入。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是财务分析的重要数据,是指经营性项目在运营期通过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是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流入的主体,也是利润表的主要项目。在对工业项目进行经济评价时,一般需假设当期的产出当期全部销售。

营业收入估算的基础数据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估算营业收入时应对市场预测的相关结果以及建设规模、产品或服务方案进行概括的描述或确认,特别应对采用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说明。

分年运营量可根据经验确定负荷率后计算或通过制定销售(运营)计划确定。

(2)补贴收入

某些项目还应按有关规定估算企业可能得到的补贴收入,补贴收入包括如下内容。

①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经营性项目,可以获得增值税的优惠,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应记作补贴收入,作为财务效益进行核算。

②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贴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③属于财政扶持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

2.财务费用的估算

财务费用则包括项目投资、成本费用和税金等支出。其中项目总投资包含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产投资三部分。在确定项目融资方案前,可先对项目投资(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进行估计。当需要继续进行融资后财务分析时,可在初步融资方案的基础上再进行建设期利息的估算,通过还本付息计算求得运营期各年的利息。

1)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组成,可按概算法或形成资产法分类。

按照概算法分类,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部分构成。其中工程费用由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建筑与安装工程费构成。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未纳入工程费用的、由项目投资支付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一般可分为三类,即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和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两部分。

按照形成资产法分类,建设投资由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形成其他资产的费用和预备费四部分组成。固定资产费用是指项目投资时将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按规定将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后者被称为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等。无形资产费用是指将直接形成无形资产的建设投资,主要是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和商标等。其他资产费用是指建设投资中除了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部分,如生产准备及开办费等。

对于土地使用权可按如下规定处理: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建造自用项目时,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成本。为了与以后的折旧和摊销相协调,在建设投资估算表中通常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列入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中。

2)流动资金

项目总投资中的流动资金是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即投产后形成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差额。

按行业或前期研究阶段的不同,流动资金估算可选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或扩大指标估算法。分项详细估算法是根据资金周转额和周转速度之间的关系,对构成流动资金的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中,为了简化计算,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四项内容进行估算。扩大指标估算法是根据现有同类企业的实际资料,求得各种流动资金率指标,亦可依据行业或部门给定的参考值或经验确定比率。一般常用的基数有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和固定资产投资等。该方法简便易行,但准确度不高。

3)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是指项目筹措的债务资金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规定允许在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即资本化利息。建设期利息包括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资金的利息以及其他融资费用。其他融资费用是指某些债务融资中发生的手续费、承诺费、管理费、信贷保险费等融资费用,一般情况下应将其单独计算并计入建设期利息。

当建设期用自有资金按期支付利息时,可直接采用名义利率、按照单利计算建设期利息。

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前提下,建设期利息实行复利计息。为了简化计算,通常假定贷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借款当年按照半年计息,公式为式中qj为建设期第j年应计利息;pj-1为建设期第j-1年末贷款余额,它由第j-1年末贷款累计再加上此时贷款利息累计;Aj为建设期第j年支用贷款;i为有效年利率

【例10.2-1】某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第一年贷款额为400万元,第二年贷款额800万元,第三年贷款额5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5%,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解:各年利息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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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25.525万元。

4)成本费用的估算

按财务评价的特定要求,成本费用有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之分。

(1)经营成本

经营成本是财务分析中对现金流量分析时所使用的特定概念,是项目现金流量表中运营期现金流出的主体部分。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后的成本费用。其构成如下:

经营成本=外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

(10.2-2)

式中:其他费用是指从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扣除了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工资及福利费以后的其他部分。

(2)总成本费用的估算

总成本费用是指在运营期内的一定时期(项目评价中一般指一年)为生产和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全部费用,等于经营成本、摊销费和财务费用之和。在项目评价中,总成本费用的估算方式有如下两种。

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估算法

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期间费用(10.2-3)

式中:生产成本=直接材料费+直接燃料和动力费+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制造费用

(10.2-4)

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10.2-5)

采用这种方法估算总成本费用时,需要先将各类生产费用分配给各种产品,然后再估算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并相加。

②生产要素估算法

总成本费用=外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10.2-6)

这种方法是从估算各种生产要素费用入手,汇总总成本费用,不需要将各种要素费用分配给各种产品,也不必计算各生产环节之间的成本转移,较容易计算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

3.总投资形成的资产

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是指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所需的全部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全部流动资金。项目评价中应按有关规定将建设投资中的各分项分别形成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和其他资产原值。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值可用于计算折旧费,形成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可用于计算摊销费。建设期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总投资中的流动资金与流动负债共同形成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总投资中形成固定资产、构成固定资产原值的费用包括:①工程费用,即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③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④建设期利息。

(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在总投资中形成无形资产、构成无形资产原值的费用主要包括技术转让费或技术使用费(含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和商誉等。

(3)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计入当期的损益。在总投资中形成其他资产、构成其他资产原值的费用主要包括生产准备费、开办费、出国人员费、来华人员费、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和农业开荒费等。

4.项目评价涉及的税费

项目评价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关税

关税是以进出口的应税货物未纳税对象的税种。项目评价中涉及引进设备、技术和进口原材料时,可能需要估算进口关税。我国仅对少数货物征收出口关税。若项目的出口产品属征税货物,应按规定估算出口关税。

2)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或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我国,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增值税在零售环节实行价内税(营业收入中包括增值税),零售前的其他环节实行价外税(在营业收入中不包括增值税)。在财务分析中可采用含增值税价格,也可采用不含增值税价格,并明确说明采取的计价方式。当采用含增值税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和原材料、燃料动力成本时,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及以现金流量表中应单列增值税项目;采用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时,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中不包括增值税项目。

根据2009年1月1日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增值税由原来的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3)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是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等。

(1)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行业应按税法规定计算营业税。营业税是价内税,包括在营业收入中。营业税应纳税额一般根据计税金额(计税营业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10.2-7)式中的“营业额”为含税营业收入。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财务评价中对于适用消费税的产品,应按税法规定计算消费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为筹集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而开征的一种地方附加税,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计税依据,与上述三种税同时缴纳。城乡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或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4)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来源而由地方收取的专项费用。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也是流转税额,税率由地方确定。

(5)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按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

(6)资源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通常按照矿产的产量计征。

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纯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我国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5%。在财务分析中,应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采取适宜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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