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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政区的分省考证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能突出各行政区划在不同时期的存在与变化状况,下面就以各政区的设置及变迁时间为线索,对各省、府、直隶州以及直隶厅的辖区及其变迁做一详细考证。同时,降延庆与保安直隶州为散州入之,于赤城堡地置赤城县,顺圣西城置西宁县。[42]领二州、十三县。所有府州属江南省。江南右布政使司增辖左布政使司原属之淮安、扬州二府,徐州一直隶州。[96]调整后的右布政使司辖七府、一直隶州;左布政使司辖七府、三直隶州。

为能突出各行政区划在不同时期的存在与变化状况,下面就以各政区的设置及变迁时间为线索,对各省、府、直隶州以及直隶厅的辖区及其变迁做一详细考证(没有变化的年份则不列入)。

一、直 隶

顺治元年

沿袭明制,为北直隶。领八府、二直隶州、一镇。

顺天府——沿袭明制。领五州:通州、昌平州、涿州、霸州、蓟州;二十二县: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三河、武清、宝坻、漷县、顺义、密云、怀柔、房山、文安、大城、保定、玉田、平谷、遵化、丰润。[4]

保定府——袭明制。领三州:祁州、安州、易州;十七县:清苑、满城、安肃、定兴、新城、唐县、博野、庆都、容城、完县、雄县、深泽、束鹿、高阳、新安、涞水、蠡县。[5]

河间府——袭明制。领二州:景州、沧州;十六县:河间、献县、阜城、肃宁、任丘、交河、青县、兴济、静海、宁津、吴桥、东光、故城、南皮、盐山、庆云。[6]

真定府——袭明制。领五州:晋州、冀州、赵州、深州定州;二十七县:真定、井陉、获鹿、元氏、灵寿、藁城栾城、无极、平山、阜平、新乐、曲阳、行唐、南宫、新河、枣强、武邑、安平、饶阳、武强、柏乡、隆平、高邑临城、赞皇、宁晋、衡水[7]

广平府——袭明制。领九县:永年、曲周、肥乡、广平、鸡泽、成安、威县、邯郸、清河。[8]

顺德府——袭明制。领九县:邢台、沙河、南和、任县、内丘、唐山、平乡、巨鹿、广宗。[9]

大名府——袭明制。领一州:开州;十县:元城、大名、南乐、魏县、清丰、内黄、浚县、东明、长垣。[10]

永平府——袭明制。领一州:滦州;五县:卢龙、迁安、抚宁昌黎、乐亭。[11]

直隶州

延庆直隶州——沿袭明制,领永宁一县。[12]

保安直隶州——沿袭明制,无属领。[13]

宣府镇——袭明制。领十五卫:宣府左、宣府右、宣府前、万全右、万全左、怀安、保安、保安右、蔚州、怀来、延庆右、延庆左、开平、龙门、永宁;八所:兴和、云州、龙门、长安、美峪、广昌、永宁、四海冶。其中延庆左、蔚州、保安、永宁四卫以及美峪、广昌二所散见于各州县。[14]

顺治二年

仍领:八府、二直隶州、一镇。

北直隶改为直隶。[15]所有府州即属直隶。

顺治七年

仍领:八府、二直隶州、一镇。

宣府镇——裁保安右、延庆右二卫入怀来卫,延庆左卫、永宁所、四海冶所入永宁卫。[16]

顺治十年

仍领:八府、二直隶州、一镇。

宣府镇——裁宣府左、右二卫及兴和所入宣府前卫。[17]

顺治十一年

仍领:八府、二直隶州、一镇。

宣府镇——裁美峪所入保安卫。[18]

顺治十六年

仍领:八府、二直隶州、一镇。

真定府——裁阜平县入行唐县。[19]领:州五、县二十六。

顺天府——裁漷县入通州。[20]领:州五、县二十一。

河间府——裁兴济县并入青县。[21]领:州二、县十五。

直隶州

延庆直隶州——裁永宁县。[22]遂无属领。

宣府镇——裁龙门所入龙门卫,裁长安所、云州所。[23]

顺治十八年

仍领:八府、二直隶州、一镇。

宣府镇——裁广昌所。[24]至此,宣府镇领宣府前、万全左、万全右、怀安、怀来、永宁、龙门、开平、保安、蔚州等10卫。

康熙十五年

仍领:八府、二直隶州、一镇。

顺天府——升遵化县为州。[25]领:州六、县二十。

康熙二十二年

仍领:八府、二直隶州、一镇。

真定府——复设阜平县。[26]领:州五、县二十七。

康熙二十六年

仍领:八府、二直隶州、一镇。

顺天府——仍领州六、县二十。设东、西、南、北四路厅分辖所属州县。[27]西路厅:大兴、宛平、良乡、房山、涿州;东路厅:香河、三河、武清、宝坻、丰润、玉田、遵化州、蓟州;南路厅:固安、永清、东安、文安、大城、保定、霸州;北路厅:顺义、密云、怀柔、平谷、通州、昌平州。[28]

康熙三十二年

领:九府。

府:顺天、保定、真定、大名、广平、顺德、永平、河间、宣化。

宣化府——裁宣府镇改置宣化府。改宣府前卫置附郭宣化县、万全右卫为万全县、怀安卫为怀安县,蔚州卫为蔚县、怀来卫为怀来县、龙门卫为龙门县。同时,降延庆与保安直隶州为散州入之,于赤城堡地置赤城县,顺圣西城置西宁县。并裁开平卫入赤城县、永宁卫入延庆州、保安卫入怀来县、万全左卫入怀安县。[29]领州二:延庆、保安;县八:宣化、万全、怀安、西宁、怀来、龙门、赤城、蔚县。

直隶州:无

延庆直隶州——降延庆州为散州往属于新设之宣化府。[30]

保安直隶州——降为散州,入宣化府。[31]

镇:无

宣府镇——裁宣府镇,置宣化府。[32]

雍正元年

领:九府、一直隶厅。

正定府——真定府更名为正定府,真定县更名为正定县。[33]

直隶厅

热河直隶厅——雍正元年(1723年)置,无属领。[34]

雍正二年

增设直隶布政使司。[35]

领:九府,五直隶州、二直隶厅。

正定府——升定、冀、晋、赵、深五州为直隶州,分别析府属曲阳等十七县往属之(详见下)。[36]领:十县。

直隶州

定州直隶州——正定府属州,升直隶州,析正定府之曲阳、新乐二县来属。

冀州直隶州——正定府属州,升直隶州,析正定府之南宫、新河、枣强、武邑、衡水五县来属。

晋州直隶州——正定府属州,升直隶州,析正定府之无极、藁城二县来属。

赵州直隶州——正定府属州,升直隶州,析正定府之柏乡、隆平、高邑、临城、宁晋五县来属。

深州直隶州——正定府属州,升直隶州,析正定府之武强、安平、饶阳三县来属。

直隶厅:热河直隶厅、张家口直隶厅

张家口直隶厅——雍正二年(1724年),于张家口下堡城内置张家口直隶厅。无属领。[37]

雍正三年

领:九府、六直隶州、二直隶厅。

顺天府——析玉田、丰润二县往属于永平府[38];武清县往属于新设之天津直隶州[39]。领:州六、县十七。

永平府——顺天府之玉田、丰润二县来属。[40]领一州、七县。

河间府——三月,裁天津卫改置天津州来属[41];九月,升天津州为直隶州,析青、静海二县往属之。[42]领二州、十三县。

大名府——析内黄县往属于河南之彰德府,浚县、滑县往属于河南之卫辉府。[43]领一州、七县。

直隶州:定州、冀州、晋州、赵州、深州、天津州。

天津直隶州——顺治初为天津卫,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改置天津州属河间府;九月升为直隶州,顺天府之武清一县、河间府之青、静海二县来属。

雍正四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二直隶厅。

顺天府——天津直隶州之武青县还属。[44]领六州、十八县。

广平府——析河南彰德府之磁州来属。[45]领一州、九县。

天津直隶州——武青县还属顺天府。[46]领县二:青县、静海。

雍正六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二直隶厅。

宣化府——析山西大同府属之蔚州来属。[47]领三州、八县。

雍正七年

领:九府、七直隶州、三直隶厅。

河间府——升沧州为直隶州,析南皮、庆云、盐山、东光四县往属之。[48]领一州、九县。

直隶州:定州、冀州、晋州、赵州、深州、天津州、沧州。

沧州直隶州——原河间府属州,升为直隶州,以河间府之东光、南皮、庆云四县来属。[49]

直隶厅:热河直隶厅、八沟直隶厅。

八沟直隶厅——析热河直隶厅属之东八沟地方置。[50]

雍正九年

领:十府、五直隶州、三直隶厅。

府:顺天、保定、真定、大名、广平、顺德、永平、河间、宣化。

顺天府——裁梁城所置宁河县来属。[51]领六州、十九县。

河间府——沧州降为散州,东光县还属。[52]领州一:景州;县十:河间、献县、阜城、肃宁、任丘、交河、宁津、吴桥、故城、东光。

广平府——析山东丘县之五营村来属广平县。[53]领一州、九县。

天津府——天津直隶州升为天津府,置天津县为附郭县,并降沧州直隶州为散州,与所属之南皮、盐山、庆云三县一并来属。[54]领州一:沧州;县六:天津、青县、静海、南皮、盐山、庆云。

直隶州:定州、冀州、晋州、赵州、深州。

天津直隶州——升为天津府。

沧州直隶州——降沧州直隶州为散州,东光县还属于河间府,其余三县及沧州往属于天津府。[55]

雍正十年

领:十府、五直隶州、四直隶厅。

直隶厅:热河直隶厅、张家口直隶厅、多伦诺尔直隶厅

多伦诺尔直隶厅——雍正十年(1732年)置,无属领。[56]

雍正十一年

领:十府、七直隶州、三直隶厅。

保定府——升易州为直隶州,析涞水县往属之。[57]领三州、十六县。

直隶州:定州、冀州、晋州、赵州、深州、易州、承德州。

易州直隶州——原为保定府属州,升为直隶州,以保定府属之涞水县、山西大同府属之广昌县来属。[58]

承德直隶州——改热河直隶厅为热河直隶州,并更名为承德直隶州。[59]无属领。

直隶厅

热河直隶厅——改为热河直隶州,并更名为承德直隶州。

雍正十二年

领:十府、六直隶州、四直隶厅。

正定府——晋州直隶州降为散州,晋州及州属无极、藁城二县还属;同时,定州直隶州之新乐县还属于府。[60]领州一:晋州;县十三:正定、井陉、获鹿、元氏、灵寿、栾城、平山、阜平、行唐、赞皇、无极、藁城、新乐。

保定府——分深泽县隶于定州直隶州。[61]领三州、十五县。

直隶州:定州、冀州、赵州、深州、易州、承德州。

定州直隶州——新乐县还属于正定府,并析保定府之深泽县来属。领县二:深泽、曲阳。

晋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属二县一并还属正定府。

直隶厅:张家口直隶厅、多伦诺尔直隶厅、独石口直隶厅、八沟直隶厅。

独石口直隶厅——于独石口城置,无属领。[62]

张家口直隶厅——于辖地置丰川卫、镇宁所往属于山西大同府。[63]

乾隆元年

领:十府、六直隶州、五直隶厅。

四旗直隶厅——析承德直隶州属之西土城子地置,无属领。[64]

乾隆二年

仍领:十府、六直隶州、五直隶厅。

永平府——裁山海卫置临榆县来属。[65]

乾隆五年

领:十府、六直隶州、六直隶厅。

塔子沟直隶厅——析承德直隶州之东塔子沟地置,无属领。[66]

乾隆七年

领:十府、五直隶州、八直隶厅。

直隶州

承德直隶州州——仍改设为热河直隶厅。[67]

直隶厅

热河直隶厅——复改承德直隶州为热河直隶厅,并析地置喀喇河屯直隶厅。[68]

喀喇河屯直隶厅——析热河直隶厅之地置,无属领。[69]

乾隆八年

领:十府、六直隶州、八直隶厅。

永平府——析玉田、丰润二县往属于遵化直隶州。[70]领州一:滦州;县六:卢龙、迁安、抚宁、昌黎、乐亭、临榆。

顺天府——遵化州升为直隶州。[71]领州五:通州、昌平州、涿州、霸州、蓟州;县十九: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三河、武清、宝坻、顺义、密云、怀柔、房山、文安、大城、保定、平谷、宁河。

直隶州:定州、冀州、赵州、深州、易州、遵化州。

遵化直隶州——原顺天府之遵化县,康熙十五年遵化县升为散州。乾隆八年(1743年),升遵化州为直隶州,析永平府之玉田、丰润二县来属。[72]

乾隆十一年

仍领:十府、六直隶州、八直隶厅。

保定府——改庆都县名魏望都县。[73]仍领三州、十五县。

乾隆二十二年

仍领:十府、六直隶州、八直隶厅。

宣化府——裁蔚县,并入蔚州。[74]领州三:延庆州、保安州、蔚州;县七:宣化、万全、怀安、西宁、怀来、龙门、赤城。

乾隆二十三年

仍领:十府、六直隶州、八直隶厅。

大名府——析裁魏县入大名、元城二县;大名县徙治于府城。[75]领州一:开州;县六:元城、大名、南乐、清丰、长垣、东明。

乾隆三十九年

领:十府、六直隶州、十直隶厅。

三座塔直隶厅——将蓟州运河通判改置为三座塔通判,是为三座塔直隶厅,分理土默特两旗、喀尔喀库伦两旗、奈曼一旗事务。无属领。[76]

乌兰哈达直隶厅——析八沟直隶厅地置为乌兰哈达直隶厅,分理翁牛特两旗、巴林两旗事务。无属领。[77]

乾隆四十三年

领:十一府、六直隶州、三直隶厅。

承德府——升热河直隶厅为承德府。降八沟直隶厅为平泉州、降喀喇河屯直隶厅为滦平县、降四旗直隶厅为丰宁县、降三座塔直隶厅为朝阳县、降塔子沟直隶厅为建昌县、降乌兰哈达直隶厅为赤峰县,一并往属于承德府。[78]

直隶厅:张家口直隶厅、独石口直隶厅、多伦诺尔直隶厅。

热河直隶厅——升为承德府。[79]

八沟直隶厅——降为平泉县,往属于承德府。

四旗直隶厅——降为丰宁县,往属于承德府。

塔子沟直隶厅——降为建昌县,往属于承德府。

喀喇河屯直隶厅——降为滦平县,往属于承德府。

三座塔直隶厅——降为朝阳县,往属于承德府。

乌兰哈达直隶厅——降为赤峰县,往属于承德府。

道光十二年

仍领:十一府、六直隶州、三直隶厅。

保定府——裁新安县入安州。[80]领州二:祁州、安州;十四县:清苑、满城、安肃、定兴、新城、唐县、博野、容城、完县、雄县、望都、速鹿、高阳、蠡县。

光绪二十九年

领:十二府、六直隶州、三直隶厅。

府:顺天、保定、正定、大名、广平、顺德、永平、河间、宣化、天津、承德、朝阳。

朝阳府——升承德府属朝阳县为朝阳府,承德府之建昌县来属,并新置阜新、建平二县。[81]领县三:建昌、阜新、建平。

承德府——朝阳县升为府,析建昌县往属之。[82]

光绪三十四年

领:十二府、七直隶州、三直隶厅。

承德府——赤峰县升为直隶州。[83]领一州:平泉州;二县:滦平、丰宁。

直隶州:定州直隶州、冀州直隶州、赵州直隶州、深州直隶州、易州直隶州、遵化直隶州、赤峰直隶州。

赤峰直隶州——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置乌兰哈达直隶厅;四十三年(1778年),该直隶厅降为赤峰县,往属于承德府。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承德府属赤峰县升为直隶州,并置开鲁、林西二县来属。[84]

二、江 苏

顺治元年

沿袭明制,属南直隶。

应天府——沿袭明制。领县八:上元、江宁、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溧阳[85]

淮安府——沿袭明制。领二州:海州、邳州;九县:山阳、清河、盐城、安东、桃源、赣榆、沭阳、宿迁、睢宁。[86]

扬州府——沿袭明制。领三州:高邮州、泰州、通州;七县:江都、仪真、宝应、兴化、如皋、泰兴、海门。[87]

松江府——沿袭明制。领县三:华亭、上海、青浦。[88]

常州府——沿袭明制。领县五:武进无锡宜兴、江阴、靖江[89]

镇江府——沿袭明制。领县三:丹徒、丹阳、金坛。[90]

苏州府——沿袭明制。领一州:太仓州;七县:吴县、长洲、吴江、昆山、常熟、嘉定崇明[91]

直隶州

徐州——沿袭明制。领萧县、沛县、丰县、砀山四县。[92]

顺治二年

南直隶改为江南省,置左、右二布政使司统领;同时,改应天府为江宁府,定为省会,左、右二布政使司同驻于此。所有府州属江南省。[93]

江南右布政使司——驻江宁府。领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

江南左布政使司——驻江宁府。领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九府,徐、滁、和、广德四直隶州。

顺治十三年

领府州数仍旧。

松江府——分华亭县地置娄县,为府之附郭。[94]领:四县。

顺治十八年

领府州数仍旧。

江南右布政使司徙驻苏州府,仍领江宁等五府;江南左布政使司仍驻江宁府,领安庆等九府四直隶州。[95]

康熙五年

领府州数仍旧。

江南右布政使司增辖左布政使司原属之淮安、扬州二府,徐州一直隶州。[96]调整后的右布政使司辖七府、一直隶州;左布政使司辖七府、三直隶州。

康熙六年

江南分省,江南右布政使司改为江苏布政使司,江南左布政使司改为安徽布政使司。[97]

江苏布政使司——驻苏州府。辖七府: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淮安、扬州;一直隶州:徐州。[98]

康熙十一年

仍领:七府、一直隶州。

扬州府——裁海门县入通州。[99]领三州、六县。

雍正元年

仍领:七府、一直隶州。

扬州府——改仪真县未仪征县。[100]仍领三州、六县。

雍正二年

领:七府、五直隶州。

府:仍领七府。

苏州府——析长洲县地置元和县、析吴江县地置震泽县、析常熟县地置昭文县、析昆山县地置新阳县、析嘉定县地置宝山县、析太仓州地置镇洋县,一并来属。[101]同年,升太仓州为太仓直隶州,分镇洋、宝山、嘉定、崇明四县往属。[102]领:九县。

淮安府——升海州、邳州为直隶州。析赣榆、沭阳二县往属于海州,宿迁、睢宁二县往属邳州。[103]领:五县。

扬州府——升通州为直隶州,析如皋、泰兴二县往属。[104]领:二州、四县。

常州府——析武进县地置阳湖县、析无锡县地置金匮县、析宜兴县地置荆溪,一并来属。[105]领县八:武进、阳湖、无锡、金匮、宜兴、荆溪、江阴、靖江。

松江府——析华亭县地置奉贤县、析娄县地置金山县、析上海县地置南汇县、析青浦县地置福泉县,一并来属。[106]领:八县。

直隶州:徐州、邳州、海州、通州、太仓州。

徐州直隶州——仍旧。

邳州直隶州——原为淮安府属州。升直隶州,以淮安府属宿迁、睢宁二县来属。[107]

海州直隶州——原为淮安府属州。升直隶州,以淮安府之沭阳、赣榆二县来属。[108]

通州直隶州——原为扬州府属州。升直隶州,以扬州府属如皋、泰兴二县来属。[109]

太仓直隶州——原为苏州府属州。升直隶州,以苏州府之镇洋、嘉定、崇明、宝山四县来属。[110]

雍正八年

仍领:七府、五直隶州。

江宁府——析溧阳县改隶于镇江府。[111]领县七:上元、江宁、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

镇江府——江宁府属溧阳县来属。[112]领:四县。

雍正九年

仍领:七府、五直隶州。

淮安府——析山阳地置阜宁县,以庙湾镇为县治。[113]领县六:山阳、阜宁、清河、盐城、安东、桃源。

扬州府——析江都县地置甘泉县。[114]领:二州、五县。

雍正十一年

领:八府、三直隶州。

府:江宁府、松江府、苏州府、镇江府、淮安府、扬州府、常州府、徐州府。

徐州府——升徐州直隶州为徐州府,以州地置铜山县为府治。降邳州直隶州为散州,邳州与所属之睢宁、宿迁二县并徐州原属四县隶之。[115]领县七:铜山、砀山、丰县、萧县、睢宁、沛县、宿迁。

直隶州:海州直隶州、通州直隶州、太仓直隶州。

徐州直隶州——升为徐州府。[116]

邳州直隶州——邳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属二县一并往属于徐州府。[117]

乾隆元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

苏州府——置太湖厅来属。[118]领:九县、一厅。

乾隆八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

松江府——裁福泉县入青浦县。[119]领:七县。

乾隆二十五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

江苏增置江宁布政使司,驻江宁府;江苏布政使司仍驻苏州府。二布政使司并存于江苏境内,苏州府与江宁府同为江苏省会。同时,安徽布政使司驻所由江宁府迁往安徽之安庆府。[120]

江苏布政使司——辖四府一直隶州:常州府、苏州府、松江府、镇江府、太仓直隶州。[121]

江宁布政使司——辖四府二直隶州:江宁府、淮安府、扬州府、徐州府、海州直隶州、通州直隶州。[122]

乾隆三十二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

扬州府——于泰州属之东台镇置东台县来属。[123]领:二州、六县。

乾隆三十三年

领:八府、三直隶州、一直隶厅。

直隶州

通州直隶州——析地置海门直隶厅。[124]领县二:如皋、泰兴。

直隶厅

海门直隶厅——析通州地置海门直隶厅,属江宁布政使司。无属领。[125]

嘉庆十七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一直隶厅。

松江府——析上海、南汇二县地置川沙厅来属。[126]领县七:华亭、娄县、奉贤、金山、上海、南汇、青浦;厅一:川沙厅。

光绪三十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一直隶厅。

苏州府——置靖湖厅来属。[127]领县九:吴县、长洲、元和、吴江、震泽、昆山、新阳、常熟、昭文;厅二:太湖厅、靖湖厅。

镇江府——于长江中太平洲地置太平厅来属。[128]领县四:丹徒、丹阳、金坛、溧阳;厅一:太平厅。

宣统元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一直隶厅。

扬州府——仪征县改为扬子县。[129]领州二:泰州、高邮州;县六:江都、甘泉、扬子、宝应、兴化、东台。

三、安 徽

顺治元年

沿袭明制,属南直隶。

安庆府——沿袭明制。领县六:怀宁、桐城、潜山、太湖、宿松、望江。[130]

凤阳府——沿袭明制。领五州:寿州、宿州、泗州、亳州、颍州;十三县:凤阳、怀远、定远、灵璧、盱眙、天长、五河、太和、蒙城、颍上、霍丘、临淮、虹县。[131]

庐州府——沿袭明制。领二州:无为州、六安州;六县:合肥、舒城、庐江、巢县、英山、霍山。[132]

太平府——沿袭明制。领县三:当涂、芜湖、繁昌[133]

池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六:贵池、青阳、铜陵、石埭、建德、东流。[134]

宁国府——沿袭明制。领县六:宣城、南陵、泾县、宁国、旌德、太平。[135]

徽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六:歙县、休宁、婺源祁门、黟县、绩溪[136]

直隶州

滁州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全椒、来安二县。[137]

和州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含山一县。[138]

广德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建平一县。[139]

顺治二年

领府州县数仍旧。

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并置左、右二布政使司;改应天府为江宁府,左、右二布政使司同驻于此。所有府州属江南省。[140]

江南右布政使司——驻江宁府。领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141]

江南左布政使司——驻江宁府。领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九府,徐、滁、和、广德四直隶州。[142]

顺治十八年

领府州数仍旧。

江南右布政使司徙驻苏州府,仍领江宁等五府;江南左布政使司仍驻江宁府,领安庆等九府四直隶州。[143]

康熙五年

领府州数仍旧。

江南左布政使司原领之淮安、扬州二府、徐州一直隶州改隶于江南右布政使司。[144]调整后的右布政使司辖七府、一直隶州;左布政使司辖七府、三直隶州。

康熙六年

江南分省,改江南右布政使司为江苏布政使司,改江南左布政使司为安徽布政使司。[145]开始分置安徽省。

安徽布政使司——驻江苏之江宁府。辖七府: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三直隶州:滁州、和州、广德州。

雍正二年

领:七府、七直隶州。

凤阳府——升泗、颍、亳三州为直隶州,析府属盱眙等五县往属于泗州直隶州、颍上等二县往属颍州直隶州、太和等二县往属亳州直隶州。[146]领:二州、六县。

庐州府——升六安州为六安直隶州。析英山等二县隶之。[147]领州一:无为州;县四:合肥、舒城、庐江、巢县。

直隶州:和州直隶州、滁州直隶州、广德直隶州、六安直隶州、泗州直隶州、亳州直隶州、颍州直隶州。

和州、滁州、广德州——仍旧。

泗州直隶州——原凤阳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凤阳府之盱眙、天长、五河三县来属。[148]

颍州直隶州——原凤阳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凤阳府之颍上、霍丘二县来属。[149]

亳州直隶州——原凤阳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凤阳府之太和、蒙城二县来属。[150]

六安直隶州——原庐州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庐州府之英山、霍山二县来属。[151]

雍正十一年

仍领:七府、七直隶州。

凤阳府——析寿州地置凤台县。[152]领:二州、七县。

雍正十三年

领:八府、五直隶州。

府:安庆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庐州府、凤阳府、颍州府。

颍州府——升颍州直隶州为颍州府。置阜阳县为附郭县;并降亳州直隶州为散州,与所属太和、蒙城二县来属。[153]领:一州、五县。

直隶州:和州直隶州、滁州直隶州、广德直隶州、六安直隶州、泗州直隶州。

颍州直隶州——升为颍州府。

亳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属二县一并往属于颍州府。[154]

乾隆十九年

仍领:八府、五直隶州。

凤阳府——省临淮县归并凤阳县。[155]领:一州、六县。

乾隆二十五年

仍领:八府、五直隶州。

安徽布政使司驻所自江苏江宁府迁于安庆府。[156]安徽布政使司始驻安庆府。

乾隆四十二年

仍领:八府、五直隶州。

凤阳府——徙泗州直隶州治于府属虹县,并裁虹县入泗州直隶州。[157]领州二:寿州、宿州;县五:凤阳、怀远、定远、凤台、灵璧。至清末未变。

泗州直隶州——泗州直隶州徙治于凤阳府属虹县,同时,裁虹县并入直隶州。领县三:盱眙、天长、五河。[158]

咸丰三年

仍领:八府、五直隶州。

安徽省会徙于庐州府。[159]

同治元年

仍领:八府、五直隶州。

安徽省会移回安庆府。[160]

同治三年

仍领:八府、五直隶州。

颍州府——于雉河集地方置涡阳县来属。[161]领州一:亳州;县六:阜阳、颍上、霍丘、太和、蒙城、涡阳。

四、浙 江

顺治二年

沿袭明制,为浙江布政使司。领十一府。驻杭州府。

杭州府——沿袭明制。领县九:仁和、钱塘、海宁、富阳、余杭、临安、于潜、新城、昌化。[162]

嘉兴府——沿袭明制。领县七:嘉兴、秀水、嘉善、崇德桐乡、平湖、海盐[163]

严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六:建德、桐庐淳安、遂安、寿昌、分水。[164]

湖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安吉;县六:乌程、归安、长兴、德清、武康、孝丰。[165]

金华府——沿袭明制。领县八:金华、兰溪、东阳、义乌、永康、武义、浦江、汤溪。[166]

衢州府——沿袭明制。领县五:西安、龙游、常山、江山、开化。[167]

宁波府——沿袭明制。领县五:鄞县、慈溪、奉化、定海、象山。[168]

绍兴府——沿袭明制。领县八:山阴、会稽、萧山、诸暨、余姚、上虞、嵊、新昌。[169]

台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六:临海、黄岩、天台、仙居、宁海、太平。[170]

温州府——沿袭明制。领县五:永嘉、乐清、瑞安、平阳、泰顺。[171]

处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十:丽水、青田、缙云、松阳、遂昌、龙泉、庆元、云和、宣平、景宁。[172]

康熙元年

仍领:十一府。

嘉兴府——改崇德县为石门县。[173]领:七县。

康熙二十六年

仍领:十一府。

宁波府——于舟山岛地方置定海县,并改旧设之定海县为镇海县。[174]领:六县。

雍正六年

仍领:十一府。

台州府——分太平县之楚门、老岸、南塘、北塘等地置玉环厅往属于温州府。[175]仍领:六县。

温州府——析台州府太平县地置玉环厅来属。[176]领:一厅、五县。

乾隆三十八年

仍领:十一府。

杭州府——改海宁县为海宁州。[177]领:一州、八县。

湖州府——改安吉州为安吉县。[178]领七县:乌程、归安、长兴、德清、武康、孝丰、安吉。

嘉庆元年

仍领:十一府。

温州府——析玉环厅之石塘、石板殿地往属于台州府太平县。[179]仍领:一厅、五县。

台州府——析温州府属玉环厅之地还属太平县。[180]仍领:六县。

嘉庆十六年

仍领:十一府。

杭州府——析海宁州属南沙地方往属绍兴府属萧山县。[181]仍领:一厅、八县。

绍兴府——分杭州府属海宁州南沙地方隶萧山县。[182]仍领:八县。

道光三年

仍领:十一府。

宁波府——于象山县之石浦地方置石浦厅来属。[183]领:一厅、六县。

道光二十三年

领:十一府、一直隶厅。

宁波府——升定海县为定海直隶厅。[184]领:一厅、五县。

直隶厅

定海直隶厅——原宁波府属定海县。该年升定海县为定海直隶厅。无属领。[185]

宣统元年

仍领:十一府、一直隶厅。

宁波府——于象山县之南田地方置南田厅来属。[186]领厅二:南田厅、石浦厅;县五:鄞县、慈溪、奉化、镇海、象山。

五、山 东

顺治元年

沿袭明制,为山东布政使司。领六府。驻济南府。

济南府——沿袭明制。山东布政使司驻地。领州四:德州、武定州、滨州、泰安州;县二十六:历城、章丘、邹平淄川、长山、新城、齐河、齐东、济阳、禹城、临邑、长清、陵县、德平、平原、阳信、海丰、乐陵、青城、商河、利津、沾化、蒲台、新泰、莱芜、肥城。[187]

兖州府——沿袭明制。领州四:曹州、济宁、东平、沂州;县二十三:滋阳、曲阜、宁阳、邹县、泗水、滕县、峄县、汶上、阳谷、寿张、曹县、定陶、嘉祥、鱼台、金乡、东阿、平阴、单县、城武、郓城、郯城、费县、巨野[188]

东昌府——沿袭明制。领州三:临清、高唐、濮县;县十五:聊城、堂邑、博平、清平、茌平、莘县、冠县、丘县、馆陶、恩县、夏津、武城、范县、观城、朝城。[189]

青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莒州;县十三:益都、临淄、博兴、高苑、乐安、寿光、昌乐、临朐、安丘、诸城、蒙阴、沂水、日照。[190]

莱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二:平度、胶州;县五:掖县、潍县、昌邑、高密、即墨。[191]

登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宁海州;县七:蓬莱、黄县、福山、栖霞、招远、莱阳、文登[192]

雍正二年

领:六府、六直隶州。

济南府——升武定州、滨州、泰安州三州为直隶州,析府属阳信等三县往属武定直隶州、利津等三县往属滨州直隶州、新泰等三县往属泰安直隶州。[193]领:一州、十七县。

兖州府——升曹州、沂州、济宁三州为直隶州,析府属曹县等二县往属曹州直隶州、费县等二县往属沂州直隶州、嘉祥等三县往属济宁直隶州。[194]领:一州、十六县。

直隶州:武定直隶州、滨州直隶州、泰安直隶州、曹州直隶州、沂州直隶州、济宁直隶州。

武定直隶州——原济南府属散州。升直隶州,以济南府之阳信、海丰、乐陵三县来属。[195]

滨州直隶州——原济南府属州。升直隶州,析济南府原属之利津、沾化、蒲台三县来属。[196]

泰安直隶州——原济南府属州。升直隶州,以济南府之新泰、莱芜、长清三县来属。[197]

曹州直隶州——原兖州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兖州府之曹县、定陶二县来属。[198]

沂州直隶州——原兖州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兖州府之费县、郯城二县来属。[199]

济宁直隶州——原兖州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兖州府之嘉祥、巨野、郓城三县来属。[200]

雍正七年

领:六府、九直隶州。

兖州府——济宁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属之郓城县还属于府;并升东平州为直隶州,析府属东阿等四县往属之(详见下文)。[201]领:二州、十三县。

东昌府——升濮州为直隶州,析范县等三县往属之;并升高唐州为直隶州。[202]领:一州、十二县。

济南府——东昌府属高唐州升为直隶州,以府属平原等四县往属之。[203]领:一州、十三县。

青州府——升莒州为直隶州,析沂水等三县往属之。[204]领:十县。

直隶州:武定直隶州、滨州直隶州、泰安直隶州、曹州直隶州、沂州直隶州、东平直隶州、高唐直隶州、濮州直隶州、莒州直隶州。

曹州直隶州——济宁直隶州降为散州,其原领之嘉祥、巨野二县来属。[205]

济宁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属郓城还属兖州府,嘉祥、巨野二县往属于曹州直隶州。[206]

东平直隶州——兖州府属州,是年升直隶州,以兖州府之东阿、平阴、寿张、阳谷四县来属。[207]

高唐直隶州——东昌府属州,升直隶州,以济南府之平原、临邑、禹城、陵四县来属。[208]

濮州直隶州——东昌府属州,升直隶州,以东昌府之范县、观城、朝城三县来属。[209]

莒州直隶州——青州府属州,升直隶州,以青州府之蒙阴、沂水、日照三县来属。[210]

雍正十二年

领:八府、四直隶州。

府:济南府、兖州府、东昌府、青州府、莱州府、登州府、武定府、沂州府。

济南府——析泰安直隶州之长青县还属于府,并分府属肥城县往属于泰安直隶州;又,武定直隶州升为府,析府属之青城、商河二县往属于武定府;高唐直隶州降为散州,其所领之平原、禹城、陵县、临邑四县还属于府。[211]领州一:德州;县十五:历城、章丘、邹平、淄川、长山、新城、齐河、齐东、济阳、禹城、长青、平原、陵县、临邑、德平。

东昌府——高唐直隶州降为散州,高唐州还属于府。[212]领:二州、十二县。

武定府——升武定直隶州为武定府。置惠民县为府之附郭县,并析济南府属之青城、商河二县来属;同时,降滨州直隶州为散州,滨州与原领之浦台、沾化、利津三县来属。[213]领州一:滨州;县九:惠民、阳信、海丰、乐陵、蒲台、沾化、利津、青城、商河。至清末未变。

青州府——于颜神镇置博山县,析府属益都县以及济南府属淄川县、泰安府属莱芜县之地来属。[214]领县十一:益都、临淄、博兴、高苑、乐安、寿光、昌乐、临朐、安丘、诸城、博山。

沂州府——升沂州直隶州为沂州府。置兰山县为附郭县;同时,降莒州直隶州为散州,莒州与其所领之沂水、蒙阴、日照三县来属。[215]领州一:莒州;县六:兰山、郯城、费县、沂水、蒙阴、日照。

登州府——裁成山、大嵩两卫,置荣成、海阳二县来属。[216]领州一:宁海州;县九:蓬莱、黄县、福山、栖霞、招远、莱阳、文登、荣成、海阳。

直隶州:泰安直隶州,曹州直隶州,东平直隶州,濮州直隶州。

泰安直隶州——长清县往属于济南府,并析济南府属肥城来属。[217]领县三:肥城、新泰、莱芜。

滨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属三县往属于武定府。[218]

高唐直隶州——降为散州,高唐州还属东昌府,其余四县往属济南府。[219]

莒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领三县往属于沂州府。[220]

武定直隶州——升为武定府。[221]

沂州直隶州——升为沂州府。[222]

雍正十三年

领:十府。

府:济南府、兖州府、东昌府、青州府、莱州府、登州府、武定府、沂州府、泰安府、曹州府。

兖州府——曹州直隶州升府曹州府,析府属单县、城武、郓城三县往属于曹州府;曹州府属嘉祥县也还属于府;又,东平直隶州降为散州,其原领之阳谷、寿张二县也还属于府。[223]领:一州、十三县。

泰安府——升泰安直隶州为泰安府。置泰安县为府附郭县;同时,东平直隶州降为散州,东平州及所领之东阿、平阴二县来属。[224]领州一:东平州;县六:泰安、新泰、莱芜、肥城、东阿、平阴。

曹州府——升曹州直隶州为曹州府。置菏泽县为附郭县;析兖州府属单县、城武、郓城三县来属,并析府属嘉祥县往属于兖州府;同时,濮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属之范县、观城、朝城来属。[225]领州一:濮州;县十:菏泽、曹县、定陶、巨野、单县、城武、郓城、范县、观城、朝城。

直隶州:无

泰安直隶州——升为泰安府。

曹州直隶州——升为曹州府。

东平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领之东阿、平阴往属泰安府;阳谷、寿张二县还属兖州府。[226]

濮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领三县一并往属于曹州府。[227]

乾隆十九年

仍领:十府。

泰安府——改东平所归泰安府管辖。[228]仍领:一州、六县。

兖州府——析沂州府属兰山县之元宵屯地方来属于泗水县。[229]仍领:一州、十三县。

沂州府——析府属兰山县之元宵屯地往属于兖州府之泗水县。[230]仍领:一州、六县。

乾隆四十一年

领:十府、二直隶州。

东昌府——升临清州为直隶州,府属夏津等三县往属之。[231]至清末领州一:高唐州;县九:聊城、堂邑、博平、清平、茌平、莘县、冠县、馆陶、恩县。

兖州府——济宁州复升为直隶州,析府属汶上等三县往属之。[232]领:十县。

直隶州:济宁直隶州、临清直隶州。

济宁直隶州——复升为直隶州,以兖州府之汶上、鱼台、嘉祥三县来属。[233]领:三县。

临清直隶州——原为东昌府属州。该年升为直隶州,以东昌府之丘县、夏津、武城三县来属。[234]领:三县。

乾隆四十五年

仍领:十府、二直隶州。

兖州府——济宁直隶州之汶上县还改隶于府,府属金乡县又往属于该直隶州。[235]领县十:滋阳、曲阜、宁阳、邹县、泗水、滕县、峄县、汶上、阳谷、寿张。

直隶州

济宁直隶州——割汶上县入兖州府,并析兖州府属金乡县来属。领县三:鱼台、嘉祥、金乡。[236]

光绪三十四年

领:十府、三直隶州。

莱州府——升胶州为直隶州,析府属高密等二县往属。[237]领州一:平度;县三:掖县、潍县、昌邑。

直隶州:济宁直隶州、临清直隶州、胶州直隶州。

济宁直隶州——仍旧,领三县。

临清直隶州——仍旧,领三县。

胶州直隶州——原为莱州府属州。升直隶州,以莱州府之高密、即墨二县来属。领:二县。[238]

六、山 西

顺治元年

沿袭明制,为山西布政使司。领五府、三直隶州。驻太原府。

太原府——属山西布政使司。为山西布政使司驻地。领州五:岢岚、保德、平定、代州、忻州;县二十:阳曲、太原、榆次太谷、祁县、徐沟、交城、文水、岚县、兴县、河曲、盂县、寿阳、乐平、五台、繁峙、静乐、定襄、清源、崞县。[239]

平阳府——属山西布政使司。领州六:吉州、蒲州、霍州、隰州、绛州、解州;县二十八:临汾、襄陵、洪洞、浮山、太平、岳阳、曲沃、翼城、汾西、乡宁、临晋、荣河、猗氏、万泉、赵城、灵石、大宁、永和、蒲县、河津、闻喜、稷山、绛县、安邑、夏县、平陆、芮城、垣曲。[240]

潞安府——领县八:长治、长子、屯留、襄垣、潞城、壶关、黎城、平顺。[241]

汾州府——领州一:永宁州;县七:汾阳、孝义、平遥、介休、石楼、临县、宁乡[242]

大同府——领州四:浑源、应州、朔州、蔚州;县七:大同、怀仁、山阴、广灵、灵丘、马邑、广昌。[243]

直隶州

泽州直隶州——领县四:高平、阳城、陵川、沁水。[244]

辽州直隶州——领县二:和顺、榆社。[245]

沁州直隶州——领县二:沁源、武乡。[246]

雍正元年

仍领:五府、三直隶州。

大同府——置归化同知厅来属。[247]领:四州、一厅、七县。

雍正二年

领:五府、十二直隶州。

太原府——府领之保德州、平定州、代州、忻州俱升为直隶州,析府属乐平等十县分别往属之(详见下)。[248]领:一州、十县。

平阳府——升吉、蒲、隰、绛、解五州为直隶州,析府属乡宁等十八县分别往属之(详见下文)。[249]领:一州、十县。

直隶州:泽州直隶州、辽州直隶州、沁州直隶州、平定直隶州、忻州直隶州、代州直隶州、保德直隶州、解州直隶州、绛州直隶州、蒲州直隶州、吉州直隶州、隰州直隶州。

泽州、辽州、沁州——仍旧。

平定直隶州——太原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太原府属乐平、盂县、寿阳三县分隶。

忻州直隶州——太原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太原府属定襄、静乐二县分隶。

代州直隶州——太原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太原府属五台、繁峙、崞县三县分隶。

保德直隶州——太原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太原府属河曲、兴县二县分隶。

解州直隶州——平阳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平阳府之安邑、夏县、平陆、芮城、垣曲五县分隶。

绛州直隶州——平阳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平阳属太平、襄陵、稷山、河津四县分隶之。

蒲州直隶州——平阳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平阳府属临晋、荣河、猗氏、万泉四县分隶之。

吉州直隶州——平阳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平阳府属蒲县、乡宁二县分隶。

隰州直隶州——平阳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平阳府属大宁、汾西、永和三县分隶。

雍正三年

领:七府、十二直隶州。

朔平府——顺治初为大同右卫,顺治七年(1649年)裁同城之玉林卫如之,改名为右玉卫。[250]雍正三年(1725年),裁右玉卫置朔平府。置右玉县为附郭县;裁左云卫置左云县、裁平鲁卫置平鲁县;又析大同府属之朔后、马邑二县一并来属。[251]领:五县。

宁武府——顺治初为宁武所。雍正三年(1725年),裁宁武所置宁武府。置宁武县为附郭县,并置偏关、五寨、神池三县来属。[252]领:一州、四县。

大同府——置阳高、天镇二县来属;并析朔州、马邑二县往属于朔平府。[253]领:四州、一厅、七县。

雍正六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

泽州府——泽州直隶州升为泽州府。置凤台县为附郭县来属。[254]领县五:凤台、高平、阳城、陵川、沁水。

蒲州府——升蒲州直隶州为蒲州府。置永济县为附郭县。[255]领县五:永济、临晋、荣河、猗氏、万泉。

大同府——分蔚州隶于直隶之宣化府。[256]领:三州、一厅、七县。

直隶州

泽州直隶州——升为泽州府。

蒲州直隶州——升为蒲州府。

雍正七年

仍领:九府、十直隶州。

朔平府——析大同府属归化城同知厅来属。[257]领:一州、一厅、四县。

大同府——析归化城同知厅往属于朔平府。领:三州、七县。

蒲州府——于临晋县属之虞乡镇分置虞乡县来属。[258]领县六:永济、临晋、荣河、猗氏、万泉、虞乡。

平阳府——析绛县、闻喜二县往属于绛州直隶州,并析绛州直隶州之襄陵、太平二县还属于府。[259]领:一州、十县。

直隶州

绛州直隶州——改太平、襄陵二县还隶平阳府,解州直隶州之垣曲县及平阳府属之绛县、闻喜俱来属。[260]领县五:绛县、闻喜、垣曲、稷山、河津。

解州直隶州——析垣曲县往属于绛州直隶州。[261]领县四:安邑、夏县、平陆、芮城。

雍正八年

仍领:九府、十直隶州。

太原府——析保德直隶州之兴县还属于府。[262]领:一州、十一县。

保德直隶州——分兴县还隶于太原府。[263]领县一:河曲。

雍正九年

仍领:九府、十直隶州。

平阳府——析隰州直隶州属之汾西县还属于府。[264]领:一州、十一县。

直隶州

隰州直隶州——汾西县还属于平阳府,并析吉州直隶州之蒲县来属。[265]领县三:大宁、永和、蒲县。

吉州直隶州——割蒲县隶于隰州直隶州。[266]领县一:乡宁。

雍正十一年

仍领:九府、十直隶州。

大同府——析广昌县往属于直隶新设之易州直隶州。[267]领:三州、六县。

雍正十二年

仍领:九府、十直隶州。

大同府——于直隶州之张家口厅辖地置丰川卫、镇宁所来属。[268]领:三州、六县、一卫、一所。

朔平府——于亦不汉契地置宁朔卫、后营子地置怀远所一并来属。[269]领:一州、一厅、四县、一卫、一所。

乾隆四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一直隶厅。

直隶厅

绥远城直隶厅——置绥远城直隶厅。无属领。[270]

乾隆六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二直隶厅。

朔平府——升归化城(同知)厅为归化直隶厅。[271]领:一州、四县、一卫、一所。

直隶厅

归化城(同知)直隶厅——升归化城同知厅为直隶厅。无领属。[272]

乾隆十五年

仍领:九府、十直隶州、二直隶厅。

大同府——裁丰川卫、镇宁所置丰镇厅来属。[273]领:三州、六县。

朔平府——裁宁朔卫、怀远所置宁远厅来属。[274]领:一州、四县。

乾隆二十五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七直隶厅。

直隶厅

归化城(通判)直隶厅——于归化城(同知)直隶厅地,复置归化城(通判)直隶厅。[275]

和林格尔直隶厅——于和林格尔地置和林格尔直隶厅。无属领。[276]

清水河直隶厅——于清水河地置清水河直隶厅。无属领。[277]

托克托城直隶厅——于托克托城地置直隶厅。[278]

萨拉齐直隶厅——于萨拉齐地置直隶厅。[279]

乾隆二十八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七直隶厅。

太原府——裁清源县,并入徐沟县。[280]领州一:岢岚;县十:阳曲、太原、榆次、太谷、祁县、徐沟、交城、文水、岚县、兴县。

乾隆二十九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六直隶厅。

潞安府——裁平顺县分别并入潞城、壶关、黎城三县。[281]领县七:长治、长子、屯留、襄垣、潞城、壶关、黎城。

直隶厅

归化城直隶厅——裁归化城(通判)直隶厅入归化城(同知)直隶厅。[282]

乾隆三十六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六直隶厅。

平阳府——霍州升为霍州直隶州,析府属赵城、灵石二县往属之;又吉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属乡宁一县一并还属于府。[283]领州一:吉州;县十:临汾、襄陵、洪洞、浮山、太平、岳阳、曲沃、翼城、汾西、乡宁。

直隶州:辽州直隶州、沁州直隶州、平定直隶州、忻州直隶州、代州直隶州、保德直隶州、解州直隶州、绛州直隶州、隰州直隶州、霍州直隶州。

吉州直隶州——绛为散州,与乡宁县一并还属平阳府。

霍州直隶州——原为平阳府属州。是年升直隶州,以平阳府属之赵城、灵石二县来属。[284]领:二县。

嘉庆元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六直隶厅。

朔平府——裁马邑县并如朔州。[285]领:一州、一厅、三县。

平定直隶州——裁乐平县入平定直隶州。[286]领县二:盂县、寿阳。

光绪十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州、八直隶厅。

大同府——升府属丰镇厅为丰镇直隶厅。[287]领州二:应州、浑源州;县七:大同、怀仁、山阴、广灵、灵丘、阳高、天镇。

朔平府——升府属宁远厅为宁远直隶厅。[288]领州一:朔州;县三:右玉、左云、平鲁。

直隶厅

丰镇直隶厅——雍正十二年(1734年),于直隶张家口厅辖地置丰川卫、镇宁所往属于大同府;乾隆十五年(1750年),裁二地置丰镇厅,属大同府。光绪十年(1884年),丰镇厅升为直隶厅。[289]无属领。

宁远直隶厅——雍正十二年(1734年),置宁朔卫、怀远所俱属朔平府;乾隆十五年(1750年),裁二地置宁远厅,仍属朔平府。光绪十年(1884年),宁远厅升为宁远直隶厅。[290]无属领。

光绪二十八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十二直隶厅。

直隶厅

五原直隶厅——于萨拉齐直隶厅属之佘太地方置五原直隶厅。无属领。[291]

陶林直隶厅——于宁远直隶厅属之科布尔地置陶林直隶厅。无属领。[292]

武川直隶厅——归化城直隶厅属之公滚城地置武川直隶厅。无属领。[293]

兴和直隶厅——于丰镇直隶厅属之二道河地置兴和直隶厅。无属领。[294]

光绪三十三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十三直隶厅。

直隶厅

东胜直隶厅——于板素壕地置东胜直隶厅。无属领。[295]

七、河 南

顺治二年

沿袭明制,为河南布政使司。领八府、一直隶州。驻开封府。

开封府——沿袭明制。领州四:陈州、许州、郑州、禹州;县三十:祥符、陈留、杞县、通许、尉氏、洧川、鄢陵、中牟、兰阳、密县、新郑、荥阳、荥泽、河阴、汜水、原武、延津、商水、西华、项城、沈丘、临颍、襄城、郾城、长葛、太康、扶沟、阳武、封丘、仪封。[296]

河南府——沿袭明制。领州一:陕州;县十三:洛阳、偃师、巩县、孟津、宜阳、永宁、新安、渑池、登封、嵩县、灵宝、阌乡、卢氏。[297]

怀庆府——沿袭明制。领县六:河内、济源、修武、武陟、孟县、温县。[298]

卫辉府——沿袭明制。领县六:汲县、新乡、获嘉、淇县、辉县、胙城。[299]

彰德府——沿袭明制。领州一:磁州;县六:安阳、临彰、汤阴、林县、武安、涉县。[300]

归德府——沿袭明制。领州一:睢州;县八:商丘、宁陵、鹿邑夏邑、永城、虞城、柘城、考城。[301]

汝宁府——沿袭明制。领州二:光州、信阳州;县十二:汝阳、真阳、上蔡、新蔡、西平确山、遂平、罗山、光山、固始、息县、商城[302]

南阳府——沿袭明制。领州二:裕州、邓州;县十一:南阳、镇平、唐县、泌阳、桐柏、南召、内乡、新野、舞阳、叶县、淅川。[303]

直隶州

汝州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四:鲁山、郏县、宝丰、伊阳。[304]

顺治十六年

仍领:八府、一直隶州。

南阳府——裁南召县入南阳县。[305]领:二州、十县。

雍正元年

仍领:八府、一直隶州。

汝宁府——改真阳县为正阳县。[306]仍领:二州、十二县。

雍正二年

领:八府、七直隶州。

开封府——升禹州、郑州、许州、陈州等四州为直隶州,并析临颍等四县往属许州直隶州,商水等四县往属陈州直隶州,荥阳等四县往属郑州直隶州,密县等二县往属禹州直隶州。同时,又析原武县隶于怀庆府、析延津县隶于卫辉府。[307]领:十四县。

怀庆府——析开封府之原武县来属。领:七县。

卫辉府——分开封府属延津县来属。领:七县。

河南府——升陕州为陕州直隶州,以府属灵宝、阌乡二县往属之。[308]领:十一县。

汝宁府——升光州为光州直隶州,析府属光山等四县往属之。[309]领州一:信阳州;县八:汝阳、正阳、上蔡、新蔡、西平、确山、遂平、罗山。

直隶州:汝州直隶州、许州直隶州、陈州直隶州、郑州直隶州、禹州直隶州、光州直隶州、陕州直隶州。

许州直隶州——开封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开封府之临颍、襄城、郾城、长葛四县来属。[310]

陈州直隶州——开封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开封府之商水、西华、项城、沈丘四县来属。[311]

郑州直隶州——开封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开封府之荥阳、荥泽、汜水、河阴四县来属。[312]

禹州直隶州——开封府属州。升直隶州,以开封府之密县、新郑二县来属。[313]

光州直隶州——汝宁府属州。升直隶州,以汝宁府之光山、固始、商城、息县等四县来属。[314]

陕州直隶州——为河南府属州。升直隶州,以河南府属之灵宝、阌乡二县来属。[315]

雍正三年

仍领:八府、七直隶州。

彰德府——析直隶大名府属之内黄县来属。[316]领:一州、七县。

卫辉府——析直隶大名府属之浚县、滑县来属。[317]领:九县。

雍正四年

仍领:八府、七直隶州。

彰德府——分磁州往隶于直隶之广平府。[318]领县七:安阳、临彰、汤阴、林县、武安、涉县、内黄。

雍正五年

仍领:八府、七直隶州。

卫辉府——裁府属胙城县,并入延津县。[319]领:八县。

雍正十二年

领:十府、三直隶州。

南阳府——顺治十六年(1659年)南召县被裁,雍正十二年(1734年)复置南召县来属。[320]领:二州、十一县。

河南府——分卢氏县往隶于陕州直隶州。[321]领县十:洛阳、偃师、巩县、孟津、宜阳、永宁、新安、渑池、登封、嵩县。

开封府——郑州直隶州降为散州,郑州与原领之荥阳等四县还属于府。同时,陈州直隶州升为陈州府,又析太康、扶沟二县往属之。[322]领:十六县。

陈州府——升陈州直隶州为陈州府。置濉宁县为府之附郭,并析开封府之太康等二县来属。[323]领县七:濉宁、商水、西华、项城、沈丘、太康、扶沟。

许州府——升许州直隶州为许州府。置石梁县为府之附郭;并降禹州直隶州为散州,禹州及原领之新郑等二县一并来属。[324]领州一:禹州;县七:石梁、临颍、襄城、郾城、长葛、密县、新郑。

直隶州:汝州直隶州、光州直隶州、陕州直隶州。

陈州直隶州——升为陈州府。

许州直隶州——升为许州府。

禹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领二县俱往属于许州府。[325]

郑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领四县俱还属于开封府。[326]

陕州直隶州——析河南府属之卢氏县来属。领县三:灵宝、阌乡、卢氏。[327]

乾隆六年

仍领:九府、四直隶州。

府:开封府、河南府、怀庆府、卫辉府、彰德府、归德府、汝宁府、南阳府、陈州府。

开封府——许州府降为直隶州,改原辖之禹州、密县、新政还隶于府。[328]领:一州、十八县。

直隶州:汝州直隶州、光州直隶州、陕州直隶州、许州直隶州。

许州直隶州——降许州府为许州直隶州,裁附郭石梁县,改禹州、密县、新政归并开封府管理。仍领:临颍、襄城、郾城、长葛四县。[329]

乾隆二十九年

仍领:九府、四直隶州。

开封府——裁河阴县,归并荥泽县。[330]领:一州、十七县。

乾隆四十八年

仍领:九府、四直隶州。

开封府——分府属阳武县往隶于怀庆府、封丘县往隶于卫辉府。[331]领:一州、十五县。

归德府——析府属考城往属于卫辉府。[332]领:一州、七县。

卫辉府——析开封府属封丘、归德府属考城共二县一并来属。[333]领:十县。

怀庆府——析开封府属阳武县来属。领县八:河内、济源、修武、武陟、孟县、温县、原武、阳武。

乾隆四十九年

仍领:九府、四直隶州。

开封府——改仪封县为仪封厅,仍属于府。[334]领:一州、一厅、十四县。

道光四年

仍领:九府、四直隶州。

开封府——裁仪封厅,并入兰阳县,并改兰阳县为兰仪县。[335]领:一州、十四县。

道光十二年

仍领:九府、四直隶州。

南阳府——改淅川县为淅川厅,仍属府。[336]领:二州、一厅、十县。

光绪元年

领:九府、四直隶州。

归德府——以卫辉府之考城县还属于府。[337]仍领州一:睢州;县八:商丘、宁陵、鹿邑、夏邑、永城、虞城、柘城、考城。

卫辉府——考城县仍还属于归德府。[338]领县九:汲县、新乡、获嘉、淇县、辉县、延津、浚县、滑县、封丘。

光绪三十年

领:九府、五直隶州。

开封府——复升郑州为直隶州,析府属荥泽、荥阳、汜水三县往属之。[339]领州一:禹州;县十一:祥符、陈留、杞县、通许、尉氏、洧川、鄢陵、中牟、兰阳、密县、新郑。

直隶州:汝州直隶州、光州直隶州、陕州直隶州、许州直隶州、郑州直隶州。

郑州直隶州——郑州复升为直隶州,以开封府之荥泽、荥阳、汜水三县拨归州属。[340]

光绪三十一年

仍领:九府、五直隶州、一直隶厅。

南阳府——淅川厅升为直隶厅。[341]领州二:裕州、邓州;县十:南阳、镇平、唐县、泌阳、桐柏、南召、内乡、新野、舞阳、叶县。

直隶厅

淅川直隶厅——升南阳府属淅川厅为直隶厅。无属领。[342]

七、陕 西

顺治二年

沿袭明制,为陕西布政使司。驻西安府。

陕西布政使司共领八府、一直隶州,以及陕西都司、陕西行都司所领各卫所。[343]

西安府——沿袭明制。为陕西布政使司驻地。领州六:耀州、同州、华州、乾州、邠州、商州;县三十一:长安、咸宁、咸阳、泾阳、兴平临潼、渭南、蓝田、鄠县、盩厔、高陵、富平、三原、醴泉、同官、商南、洛南、山阳、镇安、朝邑、郃阳、韩城、澄城、华阴、蒲城、武功、永寿、三水、淳化、长武、白水。[344]

延安府——沿袭明制。领州三:鄜州、绥德州、葭州;县十六:肤施、安塞、甘泉、安定、保安、宜川、延川、延长、米脂、清涧、吴堡、神木、府谷、洛川、中部、宜君。[345]

凤翔府——沿袭明制。领州一:陇州;县七:凤翔、岐山、宝鸡、扶风、鳞游、郿县、汧阳。[346]

汉中府——沿袭明制。领州一:宁羌州;县八:南郑、褒城、城固、洋西乡、凤县、沔县、略阳[347]

直隶州

兴安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六:平利、石泉、洵阳、白河、紫阳、汉阴。[348]

康熙二年

陕西布政使司分为左、右二布政使司:[349]

陕西左布政使司——驻西安府。分理西安、延安、凤翔、汉中四府,兴安一直隶州,榆林一卫。

陕西右布政使司——驻巩昌府。分理临洮、平凉、巩昌、庆阳四府,以及陕西都司、行都司所领各卫所。

康熙六年

陕西分省,陕西左布政使司改为陕西布政使司,陕西右布政使司改为甘肃布政使司。[350]

陕西布政使司——仍驻西安府,领:四府、一直隶州、一卫。

雍正二年

领:四府、一直隶州。

榆林卫——裁榆林卫入延安府属绥德州。[351]

雍正三年

领:四府、十直隶州。

西安府——升耀州、同州、华州、乾州、邠州、商州等六州升为直隶州,并析朝邑等四县往属同州直隶州、华阴等二县往属华州直隶州、武功等二县往属乾州直隶州、商南等四县往属商州直隶州、三水等三县往属邠州直隶州、同官等二县往属耀州直隶州。[352]领:十四县。

延安府——升鄜州、绥德州、葭州等三州为直隶州,并析洛川等三县往属鄜州直隶州、吴堡等三县往属葭州直隶州、米脂等二县直隶州。[353]领:八县。

直隶州:兴安直隶州、耀州直隶州、同州直隶州、华州直隶州、葭州直隶州、乾州直隶州、商州直隶州、邠州直隶州、鄜州直隶州、绥德直隶州。

兴安州——仍旧。

耀州直隶州——原西安府属州。升为直隶州,析西安府之同官、白水二县来属。[354]

同州直隶州——西安府属州。升为直隶州,以西安府之朝邑、郃阳、韩城、澄城四县来属。[355]

华州直隶州——西安府属州。升为直隶州,析西安府之华阴、蒲城二县来属。[356]

乾州直隶州——西安府属州。升为直隶州,析西安府之武功、永寿二县来属。[357]

商州直隶州——西安府属州。升为直隶州,以西安府之商南、洛南、山阳、镇安四县来属。[358]

邠州直隶州——西安府属州。升为直隶州,以西安府之三水、淳化、长武三县来属。[359]

鄜州直隶州——延安府属州。升为直隶州,以延安府之洛川、中部、宜君三县来属。[360]

葭州直隶州——延安府属州。升为直隶州,以延安府之吴堡、神木、府谷三县来属。[361]

绥德直隶州——延安府属州。升为直隶州,以延安府之米脂、清涧二县来属。[362]

雍正五年

仍领:四府、十直隶州。

华州直隶州——析地置潼关县来属。[363]领县三:潼关、华阴、蒲城。

雍正八年

仍领:五府、十直隶州。

榆林府——于原榆林卫地置榆林府。置榆林县为附郭县;于怀远堡置怀远县、靖边经历地置靖边县、定边县丞地置定边县,俱来属。[364]领:四县。

雍正十三年

领:六府、七直隶州。

同州府——同州升为同州府。置大荔县为附郭县;同时,华州直隶州与耀州直隶州为散州,华州与原领之华阴、蒲城、潼关三县来属、耀州直隶州之白水县一并来属。[365]领州一:华州;县九:大荔、朝邑、郃阳、韩城、澄城、华阴、蒲城、潼关、白水。

西安府——耀州直隶降为散州,耀州并所属之同官县来属。[366]领:十五县。

直隶州:兴安直隶州、葭州直隶州、乾州直隶州、商州直隶州、邠州直隶州、鄜州直隶州、绥德直隶州。

同州直隶州——升同州直隶州为同州府。

华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属三县往属于同州府。[367]

耀州直隶州——降为散州,与所属同官县还属于西安府,白水县隶于同州府。[368]

乾隆元年

领:六府、六直隶州。

榆林府——榆林府属靖边、定边二县改隶于延安府;又降葭州直隶州为散州,并所属神木、府谷二县来属。[369]领州一:葭州;县四:榆林、怀远、神木、府谷。

延安府——改榆林府属靖边、定边二县往属于府。[370]领县十:肤施、安塞、甘泉、安定、保安、宜川、延川、延长、靖边、定边。

直隶州:兴安直隶州、乾州直隶州、商州直隶州、邠州直隶州、鄜州直隶州、绥德直隶州。

葭州直隶州——降葭州直隶州为散州,葭州与所属神木、府谷二县往属于榆林府,吴堡县改隶于绥德直隶州。[371]

绥德直隶州——析葭州直隶州原领之吴堡县来属。领县三:吴堡县、米脂、清涧。[372]

乾隆十二年

仍领:六府、六直隶州。

同州府——升潼关县为潼关厅。[373]领州一:华州;一厅:潼关;县八:大荔、朝邑、郃县、韩城、澄城、华阴、蒲城、白水。

乾隆十五年

仍领:六府、六直隶州。

汉中府——于大留坝地方置留坝厅来属。[374]领:一州、一厅、八县。

乾隆四十七年

领:七府、五直隶州。

兴安府——兴安直隶州升为兴安府。置安康县为附郭县,裁汉阴县入安康县。[375]领:六县。

西安府——析长安、盩厔及商州直隶州之镇安等三县之地置孝义厅;析长安、盩厔以及商州直隶州之镇安、汉中府之洋县、兴安府之石泉等五县之地置五郎关厅。二厅一并来属。[376]领:一州、二厅、十五县。

直隶州:乾州直隶州、商州直隶州、邠州直隶州、鄜州直隶州、绥德直隶州。

兴安直隶州——升为兴安府。[377]

乾隆五十四年

仍领:七府、五直隶州。

兴安府——于汉阴县旧址置汉阴厅来属。[378]领:一厅、六县。

嘉庆五年

仍领:七府、五直隶州。

西安府——改五郎关厅为宁陕厅,仍属府。[379]领州一:耀州;厅二:宁陕厅、孝义厅;县十五:长安、咸宁、咸阳、泾阳、兴平、临潼、渭南、蓝田、鄠县、盩厔、高陵、富平、三原、醴泉、同官。

嘉庆七年

仍领:七府、五直隶州。

汉中府——析西乡县地置定远厅来属。[380]领:一州、二厅、八县。

道光三年

仍领:七府、五直隶州。

兴安府——析平利、安康、紫阳三县之地置砖坪厅来属。[381]领厅二:汉阴厅、砖坪厅;县六:安康、平利、石泉、洵阳、白河、紫阳。

道光四年

仍领:七府、五直隶州。

汉中府——析府属洋县与西安府属盩厔县地,于佛爷坪地置佛坪厅来属。[382]领州一:宁羌;厅三:留坝厅、定远厅、佛坪厅;州八:南郑、褒城、城固、洋县、西乡、凤县、沔县、略阳。

九、甘 肃

顺治二年

沿袭明制,属陕西布政使司。

临洮府——沿袭明制。领州二:河州、兰州;县三:狄道、渭源、金县。[383]

平凉府——沿袭明制。领州三:静宁州、固原州、泾州;县七:平凉、华亭、隆德、灵台、镇原、崇信、庄浪。[384]

巩昌府——沿袭明制。领州三:阶州、秦州、徽州;县十四:陇西、安定、会宁、通渭、宁远、伏羌、西和、漳县、秦安、清水、礼县、两当、文县、成县。[385]

庆阳府——沿袭明制。领州一:宁州;县四:安化、合水、环县、真宁。[386]

康熙二年

陕西布政使司分为左、右二布政使司:[387]

陕西左布政使司——驻西安府。

陕西右布政使司——驻巩昌府。分理临洮、平凉、巩昌、庆阳四府;陕西都司所领宁夏、宁夏中、宁夏后、靖远四卫;陕西行都司所领甘州五卫(甘州左、甘州右、甘州前、甘州后、甘州中)、山丹、凉州、永昌、镇番、西宁、肃州、庄浪十二卫,高台、古浪、碾伯、镇彝四所。

康熙六年

陕西左布政使司改为陕西布政使司,陕西右布政使司改为甘肃布政使司。[388]开始分置甘肃省。

甘肃布政使司——驻巩昌府。仍领:四府及陕西都司、行都司所领卫所。[389]

康熙八年

仍领四府。

甘肃布政使司自巩昌府徙驻于临洮府属兰州,兰州始为甘肃省会。[390]

康熙五十七年

领:四府、二直隶厅。

直隶厅

柳沟直隶厅——置柳沟直隶厅,领:柳沟所。[391]

靖逆直隶厅——置靖逆直隶厅,领卫二:靖逆卫、赤金卫。[392]

雍正二年

领:八府、三直隶厅。

宁夏府——清初沿袭明制,为宁夏卫地,属陕西都司。雍正二年(1724年),裁宁夏卫置宁夏府,属甘肃布政使司。以宁夏卫所属左卫置宁夏县,以右卫置宁朔县,二县并为府治;改中卫置中卫县,改平罗所置平罗县;裁灵州所置灵州,并裁宁夏所入灵州。[393]领:一州、四县。

西宁府——清初沿袭明制,为陕西行都司之西宁卫。雍正二年(1724年),裁西宁卫置西宁府,属甘肃布政使司。以卫地置西宁府,为府治;改碾伯所置碾伯县;于北川营置大通卫。俱属西宁府。[394]领:二县、一卫。

凉州府——清初沿袭明制,为凉州卫,属陕西行都司。雍正二年(1724年),裁凉州卫置凉州府。以所属卫地置武威县,为府治;改镇番卫置镇番县,改永昌卫置永昌县,改古浪所置古浪县,改庄浪所置平番县,俱属凉州府。[395]领:五县。

甘州府——清出沿袭明制,为甘州五卫,属陕西行都司。雍正二年(1724年),裁甘州左、右二卫置甘州府。以所属左、右两卫置张掖县,为府治;改山丹卫置山丹县;改高台所置高台县,并裁镇彝所入高台县;裁肃州卫置肃州厅。俱属甘州府。[396]领:三县、一厅。

直隶厅:靖逆直隶厅、安西直隶厅、靖远直隶厅。

安西直隶厅——靖逆同知徙驻于布隆吉尔,置安西直隶厅。裁柳沟直隶厅,其原领之柳沟所来属;同时,于布隆吉尔置安西卫,于沙州置沙州卫,俱来属。[397]

柳沟直隶厅——裁柳沟直隶厅,其所领之柳沟所往属于新设之安西直隶厅。[398]

靖远直隶厅——清初沿袭明制,为靖虏卫,属陕西都司;顺治初,改名为靖远卫。[399]雍正二年(1724年),裁靖远卫入同知,称靖远直隶厅。[400]

雍正四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厅。

巩昌府——裁岷州卫置岷州厅来属。[401]领:三州、一厅、十四县。

宁夏府——于平罗县地置新渠县来属。[402]领:一州、五县。

雍正六年

领:八府、二直隶州、三直隶厅。

宁夏府——于平罗县丞地置宝丰县来属。[403]领:一州、六县。

巩昌府——升秦州为直隶州,同时改府属徽州为徽县,与秦安等四县一并往属之;又升阶州为直隶州,以文县、成县隶之。[404]领:八县。

直隶州:阶州直隶州、秦州直隶州。

秦州直隶州——原为巩昌府属州。雍正六年(1728年)升为直隶州,巩昌府属徽州改为徽县,并秦安、清水、礼县、两当等四县,一并分隶于秦州直隶州。领县五:秦安、清水、礼县、两当、徽县。[405]

阶州直隶州——升巩昌府属阶州为直隶州,分巩昌府属文县、成县等二县来属。[406]领:二县。

雍正七年

领:八府、三直隶州、三直隶厅。

甘州府——升府属肃州厅为肃州直隶州,以高台县往属之。[407]领:二县。

直隶州

肃州直隶州——原为肃州卫,属陕西行都司,雍正二年(1724年)肃州卫改置为肃州厅往属甘州府。雍正七年(1729年),升甘州府属肃州为直隶州,兼辖甘州府属高台一县。[408]

雍正八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二直隶厅。

巩昌府——降靖远直隶厅为靖远县来属;府属岷州厅改为岷州,仍属于府。[409]领:一州、九县。

平凉府——将府属固原厅归并固原州管理。[410]领:三州、七县。

直隶厅

靖远直隶厅——靖远直隶厅降为靖远县,往属于巩昌府。[411]

乾隆元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二直隶厅。

庆阳府——改真宁县名为正宁县。[412]

乾隆三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二直隶厅。

兰州府——临洮府府治由狄道县移驻于兰州,遂改府名为兰州。置皋兰县为府之附郭县,改临洮府原附郭狄道县为狄道州,并析巩昌府属靖远县来属。[413]领:二州、四县。

巩昌府——临洮府改名为兰州府,分府属靖远县往隶于兰州府。[414]领:一州、八县。

宁夏府——裁新渠、宝丰二县入平罗县。[415]领:一州、四县。

凉州府——于平番县城设庄浪厅来属。[416]领厅一:庄浪;县五:武威、镇番、永昌、平番、古浪。

乾隆八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二直隶厅。

西宁府——于摆羊戎地置摆羊戎厅来属。[417]领:一厅、二县、一卫。

乾隆十三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二直隶厅。

平凉府——固原州之盐茶同知析于海喇都,置盐茶厅来属。[418]领:三州、一厅、七县。

乾隆十四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二直隶厅。

巩昌府——裁临洮州卫置洮州厅来属。[419]领:一厅、一州、八县。

乾隆十六年

仍领:八府、三直隶州、二直隶厅。

甘州府——置抚彝厅来属。[420]领厅一:抚彝厅;县二:张掖、山丹。

乾隆二十四年

领:九府、三直隶州。

安西府——升安西直隶厅为府。裁安西、柳沟二卫置渊泉县,为府之附郭县;裁沙州卫置敦煌县,裁靖逆直隶厅及原属之赤金所、靖逆卫置玉门县。俱属府。[421]领:三县。

直隶厅

靖逆直隶厅——裁靖逆直隶厅,所领靖逆卫赤金所俱往属于安西府。[422]

安西直隶厅——升为安西府。

乾隆二十六年

领:九府、三直隶州。

西宁府——裁大通卫置大通县。[423]领:一厅、三县。

乾隆二十七年

仍领:九府、三直隶州。

兰州府——于循化营地置循化厅来属。[424]领:二州、四县、一厅。

安西府——安西府治由渊泉县徙治于敦煌县。[425]仍领:三县。

乾隆三十八年

领:八府、四直隶州。

府:兰州府、巩昌府、平凉府、庆阳府、宁夏府、西宁府、凉州府、赣州府。

安西府——降为安西直隶州。[426]

直隶州:阶州直隶州、秦州直隶州、肃州直隶州、安西直隶州。

安西直隶州——降安西府为安西直隶州。裁渊泉县。[427]领县二:玉门、敦煌。

乾隆四十二年

领:八府、五直隶州。

平凉府——二月,裁庄浪县并入隆德县。[428]九月,升府属泾州为直隶州,析灵台等三县往隶之。[429]领:二州、一厅、三县。

直隶州:阶州直隶州、秦州直隶州、肃州直隶州、安西直隶州、泾州直隶州。

泾州直隶州——原为平凉府属州,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升为泾州直隶州,分平凉府属灵台、镇原、崇信三县来属。[430]

乾隆五十六年

领:八府、五直隶州。

西宁府——裁归德所置贵德厅来属。[431]领:二厅、三县。

道光三年

领:八府、五直隶州。

兰州府——分循化厅往属于西宁府来属。[432]领州二:狄道州、河州;县四:皋兰、渭源、金县、靖远。

西宁府——析兰州府属循化厅来属。[433]领:三厅、三县。

道光九年

领:八府、五直隶州。

巩昌府——裁府属漳县入陇析县。[434]领厅一:洮州厅;州一:岷州;县七:陇西、安定、会宁、通渭、宁远、伏羌、西和。

西宁府——置丹噶尔厅来属。[435]领厅四:摆羊戎厅、丹噶尔厅、贵德厅、循化厅;县三:西宁、大通、碾伯。

同治十年

领:八府、五直隶州、一直隶厅。

平凉府——析府属华亭县地置化平川直隶厅。[436]领:二州、三县。

直隶厅

化平川直隶厅——析平凉府属华亭县地置化平川直隶厅。[437]无属领。

同治十一年

领:八府、五直隶州、一直隶厅。

宁夏府——于金积堡置宁灵厅来属。[438]领州一:灵州;厅一:宁灵厅;县四:宁夏、宁朔、平罗、中卫。

同治十三年

领:八府、六直隶州、一直隶厅。

平凉府——升府属固原州为直隶州,改盐茶厅为海城县往属。[439]领州一:静宁州;县三:平凉、华亭、隆德。

直隶州:阶州直隶州、秦州直隶州、肃州直隶州、安西直隶州、泾州直隶州、固原直隶州。

固原州——原为平凉府属州,同治十三年(1874年),升为固原直隶州。改平凉府属之盐茶厅为海城县来属;同时,于原平远所之地置平远县,又割海城县之下马关地及灵州同心城来属。[440]领县二:平远、海城。

十、新 疆

清代前期,新疆地区施行的行政区划制度与内地并不相同。中央政府在此推行的是军民分治的统治制度。军治,设有伊犁将军一人,统辖天山南北路准部回部的军政与戍务,驻伊犁惠远城。在伊犁、塔尔哈巴台、喀什噶尔三处设参赞大臣,乌鲁木齐设都统,哈密、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设办事大臣,吐鲁番、巴里坤、古城、库尔喀喇乌苏、英吉沙尔设领队大臣等官,皆统属于将军。将军、都统、参赞、大臣等,分地设置,都是管理军政的大员,是为监督新疆各个少数民族行政而设置的。其中以伊犁将军的职位最高,乌鲁木齐都统与将军略同,其次是各地参赞大臣与办事大臣,再次是领队大臣。

民治,仿照内地设置了府、厅、州、县,由甘肃布政使司对其进行管辖。天山北路设镇西府于巴里坤,设迪化直隶州于乌鲁木齐,皆隶属于甘肃布政使司。南路根据维吾尔等族原有的行政制度,推行伯克制。伯克即官员之义,最高者为世袭的阿奇木伯克,总管回务。世袭制被废。南疆31城各设有伯克:伊什罕伯克,掌赞理回务,仅次于阿奇木伯克;噶杂拉齐伯克,掌管田亩粮赋;商伯克,掌管征收赋税;哈资伯克、斯帕哈资伯克、拉雅哈资伯克,分掌各种诉讼;等等。

到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正式设立行省,才广泛置府、州、县,由新设之甘肃新疆巡抚与甘肃新疆布政使司进行统一管理,各都统、副统都、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等员缺均被裁撤(仅留伊犁将军及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伯克制也被废除。

乾隆二十四年

直隶厅:二

巴里坤直隶厅——于巴里坤地置巴里坤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41]

哈密直隶厅——置哈密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42]

乾隆二十五年

直隶厅:三

乌鲁木齐直隶厅——于乌鲁木齐置乌鲁木齐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43]

乾隆二十九年

直隶厅:四

伊犁直隶厅——于惠远城置伊犁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44]

乾隆三十六年

直隶厅:五

辟展直隶厅——置辟展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45]

乾隆三十七年

直隶厅:六

奇台直隶厅——于奇台堡置奇台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46]

乾隆三十八年

二月

府:一

镇西府——升巴里坤直隶厅为镇西府。降乌鲁木齐直隶厅为迪化州,降辟展、哈密、奇台三直隶厅为散厅,一并来属。并置宜禾县为府治。领:一州、三厅、一县。[447]

直隶厅:一

伊犁直隶厅——仍旧。

巴里坤直隶厅——升为镇西府。

乌鲁木齐直隶厅——降为迪化州,往属于镇西府。[448]

哈密直隶厅——降为散厅,往属于镇西府。[449]

奇台直隶厅——降奇台直隶厅为散厅,往属于镇西府。[450]

辟展直隶厅——降为散厅,往属于镇西府。[451]

七月

府:一

镇西府——升府属迪化州为直隶州。领:二厅、一县。[452]

直隶州:一

迪化直隶州——升镇西府属迪化州为直隶州。于宁边州同地置昌吉县来属。[453]领:一县。

乾隆四十一年

府:一

镇西府——改府属奇台厅为奇台县。[454]领:一厅、二县。

直隶州:一

迪化直隶州——于特纳尔州判地置阜康县来属。[455]领:二县。

直隶厅:一

伊犁直隶厅——仍旧。

乾隆四十三年

迪化直隶州——于玛纳斯县丞地置县来属。[456]领:三县。

乾隆四十四年

镇西府——徙辟展厅治于吐鲁番,并改辟展厅为吐鲁番厅。[457]仍领:二厅、二县。

咸丰五年

府:无

镇西府——降镇西府为镇西直隶厅。裁附郭宜禾县,析原府属奇台县往属于迪化直隶州,升吐鲁番、哈密二厅为直隶厅。[458]

直隶州:一

迪化直隶州——原镇西府属奇台县来属。[459]领县四:昌吉、阜康、绥来、奇台。

直隶厅:四

伊犁直隶厅——仍旧。

镇西直隶厅——镇西府降为镇西直隶厅。

吐鲁番直隶厅——原为镇西府属散厅,镇西府降为直隶厅,吐鲁番厅升为直隶厅。[460]

哈密直隶厅——原为镇西府属散厅,镇西府降为直隶厅,哈密厅升为直隶厅。[461]

光绪八年

直隶州:五

温宿直隶州——裁阿克苏办事大臣,于其地置温宿直隶州,并于拜城置拜城县来属。属甘肃布政使司。领:一县。[462]

莎车直隶州——裁叶尔羌参赞大臣,于汉城地置莎车直隶州,并于回城地置叶城县来属。属甘肃布政使司。领:一县。[463]

和阗直隶州——于和阗置和阗直隶州,并于哈拉哈什置于阗县来属。属甘肃布政使司。领:一县。[464]

疏勒直隶州——裁喀什噶尔办事大臣,于汉城地置疏勒直隶州,并于回城地置疏附县来属。属甘肃布政使司。领:一县。[465]

直隶厅:九

喀喇沙尔直隶厅——裁喀喇沙尔办事大臣,于其地置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66]

库车直隶厅——裁库车办事大臣,于其地置库车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67]

乌什直隶厅——裁乌什办事大臣,于其地置乌什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68]

英吉沙尔直隶厅——于英吉沙尔置英吉沙尔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69]

玛喇巴什直隶厅——于玛喇巴什城置玛喇巴什直隶厅。无属领。属甘肃布政使司。[470]

光绪十年

增设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置甘肃新疆布政使司,驻迪化直隶州,新疆正式建行省。[471]

领直隶州五:迪化州、温宿州、莎车州、和阗州、疏勒州;直隶厅九:镇西直隶厅、伊犁直隶厅、吐鲁番直隶厅、哈密直隶厅、喀喇沙尔直隶厅、库车直隶厅、乌什直隶厅、英吉沙尔直隶厅、玛喇巴什直隶厅。

光绪十二年

领:一府、四直隶州、十直隶厅。

迪化府——升迪化直隶州为迪化府。置迪化县为府之附郭县。[472]领:五县。

直隶厅

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裁办事大臣,改置直隶厅。无属领。[473]

光绪十四年

领:二府、四直隶州、十一直隶厅。

伊犁府——裁伊犁直隶厅,于绥定城置伊犁府。置绥定县为府附郭县,并于宁远城置宁远县来属。[474]领县二:绥定、宁远。

直隶厅

伊犁直隶厅——升伊犁直隶厅为伊犁府。

精河直隶厅——置精河直隶厅。无属领。[475]

塔尔巴哈台直隶厅——裁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置塔尔巴哈台直隶厅。无属领。[476]

光绪二十四年

领:三府、四直隶州、十直隶厅。

焉耆府——升喀喇沙尔直隶厅为焉耆府,并于罗布淖尔置新平县来属。[477]

直隶厅

喀喇沙尔直隶厅——裁直隶厅置焉耆府。[478]

光绪二十八年

领:六府、二直隶州、八直隶厅。

府:迪化府、伊犁府、温宿府、莎车府、疏勒府、焉耆府。

迪化府——于济木萨县丞地置孚远县来属。[479]领县六:迪化、昌吉、阜康、绥来、奇台、孚远。

温宿府——升温宿直隶州为温宿府。于府北二十五里之温宿州巡检地置温宿县来属。[480]领县二:温宿、拜城。

莎车府——升莎车直隶州为莎车府。于色勒库尔地置蒲犁厅、于坡斯坎庄地置泽普县来属。[481]领厅一:蒲犁厅;县二:叶城、泽普。

疏勒府——升疏勒直隶州为疏勒府。于牌素巴特地置伽师县,降玛喇巴什直隶厅为巴楚州,一并来属。[482]领州一:巴楚州;县二:疏附、伽师。

焉耆府——于色勒库尔县丞地置婼羌县,于布古尔地置轮台县,一并来属。[483]领县三:新平、婼羌、轮台。

直隶州:库车州、和阗州。

温宿直隶州——升为府。

库车直隶州——改库车直隶厅为库车直隶州。并于沙雅尔城置沙雅县来属。[484]领县一:沙雅。

和阗直隶州——于洛浦庄置洛浦县来属。[485]领县二:于阗、洛浦。

莎车直隶州——升为府。

疏勒直隶州——升为府。

直隶厅:镇西直隶厅、吐鲁番直隶厅、哈密直隶厅、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塔尔巴哈台直隶厅、精河直隶厅、乌什直隶厅、英吉沙尔直隶厅。

玛喇巴什直隶厅——降直隶厅为巴楚州,往属于疏勒府。[486]

库车直隶厅——改为库车直隶州。

光绪二十九年

领:六府、二直隶州、八直隶厅。

莎车府——析疏勒府属巴楚州来属,泽普县更名为皮山县。[487]领厅一:蒲犁厅;州一:楚州;县二:叶城、皮山。

疏勒府——徙府疏巴楚州望往属于莎车府。[488]领县二:疏附、伽师。

十一、福 建

顺治四年

沿袭明制,为福建布政使司。领八府、一直隶州。驻福州府。

福州府——沿袭明制。为福建布政使司驻地。领县九:闽县、侯官、长乐、福清、连江、罗源、古田、闽清、永福。[489]

兴化府——沿袭明制。领县二:莆田、仙游。[490]

延平府——沿袭明制。领县七:南平、将乐、沙县、尤溪、顺昌、永安、大田。[491]

建宁府——沿袭明制。领县八:建安、瓯宁、建阳、崇安、浦城、松溪、政和、寿宁。[492]

泉州府——沿袭明制。领县七:晋江、南安、同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493]

邵武府——沿袭明制。领县四:邵武、光泽、泰宁、建宁。[494]

汀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八:长汀、宁化、上杭、武平、清流、连城、归化、永定。[495]

漳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十:龙溪、漳浦、长泰、南靖、平和、诏安、海澄、龙岩、宁洋、漳平。[496]

直隶州

福宁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二:宁德、福安。[497]

康熙二十三年

领:九府、一直隶州。

台湾府——置台湾府属福建省。并置台湾、凤山、诸罗三县来属。[498]

雍正十二年

领:十府、二直隶州。

兴化府、邵武府、汀州府、台湾府——仍旧。

福宁府——升福宁直隶州为福宁府。置霞浦为附郭县,析建宁府所辖之寿宁县归福宁府管辖。领县四:霞浦、福安、宁德、寿宁。[499]

建宁府——福宁直隶州升为府,分建宁府属寿宁县往属之。[500]领县七:建安、瓯宁、建阳、崇安、浦城、松溪、政和。

泉州府——升泉州府属永春县为永春直隶州,析德化县及延平府属大田县往隶之。[501]领:五县。

延平府——永春县升为永春直隶州,析延平府属大田县往隶之。[502]领县六:南平、将乐、沙县、尤溪、顺昌、永安。

漳州府——升府属龙岩县为龙岩直隶州,分府属漳平、宁洋二县以隶之。[503]领:七县。

福州府——于古田县地增置一县,名为屏南县。领县十:闽县、侯官、长乐、福清、连江、罗源、古田、闽清、永福、屏南。[504]

直隶州

永春直隶州——原泉州府属永春县。雍正十二年(1734年),永春县升为永春直隶州。析泉州府属德化县、延平府属大田县,一并来属。[505]领:二县。

龙岩直隶州——原漳州府属龙岩县。雍正十二年(1734年),龙岩县升为龙岩直隶州。析漳州府属之漳平、宁洋二县来属。[506]领:二县。

乾隆三年

仍领:十府、二直隶州。

福宁府——析府属霞浦县之桐山堡地方,置福鼎县来属。[507]领县五:霞浦、福安、宁德、寿宁、福鼎。

乾隆三十九年

仍领:十府、二直隶州。

泉州府——徙金门通判驻同安县属马家巷,置马巷厅来属。[508]至清末,领厅一:马巷厅;县五: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同安。

嘉庆五年

仍领:十府、二直隶州。

漳州府——于云霄镇地置云霄厅来属,并析漳浦县、平和县、诏安县等五十二保地隶之。[509]至清末,领厅一:云霄;县七:龙溪、漳浦、长泰、南靖、平和、诏安、海澄。

光绪元年

仍领:十一府、二直隶州。

台北府——于台湾岛艋舺地置台北府来属,以淡水、新竹、宜兰三县隶之。[510]

光绪十一年

领:九府、二直隶州。

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福建巡抚事务交由浙闽总督兼管);分台湾、台北二府往属之。[511]

十二、台 湾

明代,台湾被称为“东番”,一度为荷兰所占据。清代初年,郑成功在东南沿海组织抗清活动,为了坚持抗清斗争,郑成功决定从荷兰侵略者手中收复被占领的台湾。顺治十八年(1661年),郑成功收复台湾,于台湾岛之赤嵌地方设置了承天府,称为东都,并置天兴、万年二县;次年(康熙元年),东都改为东宁省,天兴、万年二县升为州,增设南路、北路、澎湖三安抚司。[512]

郑成功死后,台湾岛内政治逐渐腐败。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康熙皇帝决定收复台湾。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率清水师二万人攻取澎湖。不久,郑氏势力投降,清政府在台湾、澎湖驻扎军队,台湾从此统一于清的统治。第二年,清政府开始在台湾设府置县,并以福建巡抚、福建布政使司统一对其管辖。

光绪十一年(1885年),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由台湾巡抚对台湾直接进行管理。台湾正式建立行省。光绪十三年(1887年),设立台湾布政使司。台湾省行政机构组成。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中日《马关条约》。依照《马关条约》,台湾省割让给日本,遂裁台湾巡抚。

康熙二十三年

台湾府——于故都地置台湾府,并置台湾(附郭)、凤山、诸罗三县来属。属福建省。[513]

雍正元年

台湾府——析台湾府属诸罗县尾溪以北、大甲之南,平线地方置彰化县。[514]领:一厅、四县。

雍正五年

台湾府——置澎湖厅来属。[515]领:一厅、四县。

雍正九年

台湾府——析彰化县大甲溪以北地归淡水同知管理,是为淡水厅。[516]领:二厅、四县。

乾隆五十二年

台湾府——改台湾府属诸罗县为嘉义县。[517]仍领:二厅、四县。

嘉庆十六年

台湾府——置噶玛兰厅来属。[518]领三厅、四县。

光绪元年

台北府——于台湾岛艋舺地置台北府来属。置淡水县为府之附郭县;裁台湾府属淡水厅置新竹县、裁噶玛兰厅添设宜兰县。[519]领:三县。

台湾府——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于府属南猴洞地方置恒春县来属。[520]十二月,裁淡水厅置新竹县、裁噶玛兰厅置宜兰县,一并往属于新设之台北府。[521]领:一厅、五县。

光绪十年

台湾府——析彰化县置埔里社厅来属。[522]领:二厅、五县。

光绪十一年

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福建巡抚事务交由浙闽总督兼管);分台湾、台北二府往属于台湾巡抚管辖。[523]

台湾正式建立行省。

光绪十三年

设台湾布政使司。[524]领府三:台湾府、台北府、台南府;一直隶州:台东直隶州。[525]

台湾府——台湾设省后,因辖境广袤,多有阻隔,只设二府难以控制,故于台湾省适中之彰化桥孜图地方,重新设置一府。[526]分彰化县东北之境设首府,即台湾府;并置府之附郭台湾县。原有之台湾府与台湾县分别改名为台南府、安平县。同时,析台南府之彰化县、埔里厅来属;并新置云林、苗栗二县来属。[527]因台湾县地理位置不佳,台湾府署设在彰化县。[528]领厅一:埔里厅;县四:台湾、彰化、云林、苗栗。

台南府——改原台湾府为台南府,台湾县为安平县。安平县仍为附郭县;并析彰化县、埔里社厅往属于新设之台湾府。领厅一:澎湖厅;县四:安平、凤山、嘉义、恒春。[529]

台北府——析淡水县地置基隆厅。[530]领:一厅、三县。

直隶州

台东直隶州——以台北府属卑南一带区域置台东直隶州,治水尾,治所在花莲港。[531]因地方动乱,水尾居民稀少,寄治于卑南。州同驻卑南,州判驻花莲港。[532]

光绪二十年

仍领:三府、一直隶州。

台北府——二月,台湾省会由台湾府迁于台北府。[533]六月,置南雅厅来属。[534]此后,南雅厅之设置并未施行[535],故仍领厅一:基隆厅;县三:淡水、新竹、宜兰。

台湾府——析台湾省会于台北府。[536]

光绪二十一年

台湾省割让于日本,台湾巡抚遂裁。[537]

十三、江 西

顺治二年

沿袭明制,为江西布政使司。驻南昌府。领:十三府。

南昌府——沿袭明制。为江西布政使司驻地。领州一:宁州;县七: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奉新、靖安、武宁。[538]

南康府——沿袭明制。领县四:星子、都昌、建昌、安义。[539]

瑞州府——沿袭明制。领县三:高安、上高、新昌。[540]

九江府——沿袭明制。领县五:德化、德安、瑞昌、湖口、彭泽。[541]

饶州府——沿袭明制。领县七:鄱阳、余干、乐平、浮梁、德兴、安仁、万年。[542]

广信府——沿袭明制。领县七:上饶、玉山、弋阳、贵溪、铅山、永丰、兴安。[543]

建昌府——沿袭明制。领县五:南城、南丰、新城、广昌、泸溪。[544]

抚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六:临川、崇仁、金溪、宜黄、乐安、东乡。[545]

吉安府——沿袭明制。领县九:庐陵、泰和、吉水、永丰、安福、龙泉、万安、永新、永宁。[546]

临江府——沿袭明制。领县四:清江、新淦、新喻、峡江。[547]

袁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四:宜春、分宜、萍乡、万载。[548]

赣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十二: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龙南、定南、长宁、宁都、瑞金、石城。[549]

南安府——沿袭明制。领县四:大庾、南康、上犹、崇义。[550]

雍正七年

仍领:十三府。

南昌府——析新建县之吴城镇往属与南康府属之星子县。[551]仍领:一州、七县。

南康府——分南昌府属新建县之吴城镇来属于星子县。[552]仍领:四县。

雍正九年

仍领:十三府。

广信府——因广信府与吉安府皆有永丰一县,故改广信府之永丰县为广丰县。[553]仍领:七县。

乾隆八年

仍领:十三府。

吉安府——于莲花桥地置莲花厅来属。[554]领厅一:莲花厅;县九:庐陵、泰和、吉水、永丰、安福、龙泉、万安、永新、永宁。

乾隆十九年

领:十三府、一直隶州。

赣州府——升府属宁都县为宁都直隶州。分府属瑞金、石城二县往隶。[555]领:九县。

直隶州

宁都直隶州——原赣州府属宁都县。乾隆十九年,升宁都县为宁都直隶州,析赣州府属瑞金、石城二县来属。[556]领:二县。

乾隆三十年

仍领:十三府、一直隶州。

南昌府——析南康府星子县之吴城镇复归府属新建县。[557]仍领:一州、七县。

南康府——还星子县吴城镇归南昌府之新建县。[558]仍领:四县。

乾隆三十三年

仍领:十三府、一直隶州。

九江府——析湖北省黄州府属蕲州辖之小江口地来属德化县。[559]仍领:五县。

乾隆三十八年

仍领:十三府、一直隶州。

赣州府——升定南县为定南厅。[560]领:二厅、八县。

嘉庆六年

仍领:十三府、一直隶州。

南昌府——府属宁州更名为义宁州。[561]仍领:一州、七县。

光绪二十九年

仍领:十三府、一直隶州。

赣州府——置虔南厅来属,并析龙南县之大龙镇等三堡、信丰县扬溪等四堡一并往属之。[562]领厅二:定南厅、虔南厅;县八: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龙南、长宁。

光绪三十三年

仍领:十三府、一直隶州。

瑞州府——改铜鼓营置铜鼓厅来属。[563]领:一厅、三县。

宣统二年

仍领:十三府、一直隶州。

南昌府——析瑞州府属之铜鼓厅来属。[564]

州一:义宁州;厅一:铜鼓厅;县七: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奉新、靖安、武宁。

瑞州府——分府属铜鼓厅往属于南昌府。[565]领县三:高安、上高、新昌。

十四、湖 北

顺治二年

沿袭明制,为湖广布政使司。

湖广布政使司共领武昌、汉阳、黄州、承天、德安、荆州、襄阳、郧阳、长沙、衡州、永州、宝庆、辰州、常德、岳州十五府,郴州、靖州二直隶州,保靖、永顺二宣慰司,施州一卫。驻武昌府。[566]

武昌府——沿袭明制。为湖广布政使司驻地。领州一:兴国;县九:江夏、武昌、嘉鱼、蒲圻、咸宁、崇阳、通城、大冶、通山。[567]

汉阳府——沿袭明制。领县二:汉阳、汉川。[568]

黄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蕲州;县八:黄冈、麻城、黄安、蕲水、罗田、广济、黄梅、黄陂。[569]

承天府——沿袭明制。领州二:沔阳州、荆门州;县五:钟祥、京山、潜江、景陵、当阳。[570]

德安府——沿袭明制。领州一:随州;县五:安陆、云梦、应山、应城、孝感。[571]

荆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二:归州、夷(彝)陵州;县十一: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宜都、远安、兴山、巴东、长阳。[572]

襄阳府——沿袭明制。领州一:均州;县六:襄阳、宜城、南漳、枣阳、谷城、光化。[573]

郧阳府——沿袭明制。领县七:郧县、房县、竹山、竹溪、郧西、保康、上津。[574]

顺治三年

湖广布政使司,仍领十五府、二直隶州。

安陆府——承天府改名为安陆府。[575]仍领:二州、五县。

顺治十六年

湖广布政使司,仍领十五府、二直隶州。

郧阳府——裁府属上津县,并入郧西县。[576]领:六县:郧县、房县、竹山、竹溪、郧西、保康。

康熙三年

湖广布政使司分为左、右二布政使司:[577]

湖广左布政使司——驻武昌府。辖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郧阳八府,施州一卫。

湖广右布政使司——驻长沙府。分理长沙、衡州、永州、宝庆、辰州、常德、岳州七府,郴州、靖州二直隶州,永顺、保靖二宣慰司。

康熙六年

湖广分省,湖广左布政使司改为湖北布政使司,湖广右布政使司改为湖南布政使司。[578]

湖北布政使司——仍驻武昌府,领八府、一卫。

雍正三年

领:八府。

荆州府——施州卫及所领各土司、大田所一并来属。[579]领:二州、十一县、一卫。

施州卫——顺治初,沿袭明制,属湖广行都司。领宣抚司四:施南、散毛、忠建、容美;安抚司八:东乡五路、忠路、忠孝、龙潭、金峒、大旺、高罗;长官司十一:唐崖、剑南、东流蛮夷、腊壁峒蛮夷、木册、椒山玛瑙、五峰石宝、石梁下峒、水尽源通塔坪、恩南、西萍蛮夷。顺治九年(1652年),裁湖广行都司,施州卫及所领一并往属于湖广都司。雍正三年,裁湖广都司,施州卫及所领四宣抚司、八安抚司、十一长官司、大田所,一并往属于荆州府。[580]

雍正四年

仍领:八府。

安陆府——府属景陵县改为天门县。[581]仍领:二州、五县。

雍正六年

领:八府、一直隶州。

荆州府——升府属归州为直隶州。析府属兴山等三县往属之;同时,裁施州卫与大田所,设置恩施县,并施州卫原领之施南各土司一并往属。[582]领:一州、八县。

直隶州

归州直隶州——原荆州府属州。雍正六年(1728年),归州升为归州直隶州。裁荆州府属施州卫、大田所,置恩施一县来属;同时,分荆州府之兴山、巴东、长阳三县来属;又析荆州府属施南、散毛、忠建、容美四宣抚司,东乡五路、忠路、忠孝、龙潭、金峒、大旺、高罗八安抚司,唐崖、剑南、东流蛮夷、腊壁峒蛮夷、木册、椒山玛瑙、五峰石宝、石梁下峒、水尽源通塔坪、恩南、西萍蛮夷十一长官司,一并来属。[583]领:四县。

施州卫——裁施州卫,于施州卫及大田所故地置恩施县往属于新设之归州直隶州。[584]

雍正七年

仍领:八府、一直隶州。

汉阳府——析德安府属之孝感县、黄州府属之黄陂县来属。[585]领:四县。

黄州府——分府属黄陂县隶汉阳府。[586]领州一:蕲州;县七:黄冈、麻城、黄安、蕲水、罗田、广济、黄梅。

德安府——分府属孝感县往隶于汉阳府。[587]领州一:随州;县四:安陆、云梦、应山、应城。

雍正十三年

三月

领:九府。

荆州府——升府属夷陵州为宜昌府。[588]领:八县。

宜昌府——原荆州府属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三月升为宜昌府,置东湖县为附郭;并降归州直隶州为散州,归州与原辖之兴山、巴东、长阳、恩施四县及各土司一并来属。同时,裁容美宣抚司、椒山玛瑙长官司,于容美宣抚司地置鹤峰州;裁五峰石宝、石梁下峒、水尽源通塔坪三长官司,于五峰石宝置长乐县,俱来属。[589]领州二:归州、鹤峰州;县六:东湖、兴山、巴东、长阳、恩施、长乐县。

直隶州

归州直隶州——降归州直隶州为散州,与所辖四县及各土司一并往隶宜昌府。[590]

十一月

领:十府。

施南府——原宜昌府属恩施县。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一月,于宜昌府恩施县置施南府,以恩施县为附郭。原归州直隶州并入宜昌府之各土司均裁并置县:东乡五路、忠路二安抚司裁入施南府;裁施南、忠建二宣抚司,高罗安抚司,木册、恩南二长官司,并于施南宣抚司地置宣恩县;裁散毛宣抚司、大旺安抚司及东流蛮夷、腊壁峒蛮夷二长官司,于桐子园置来凤县;裁龙潭、金峒、忠峒三安抚司,唐崖、西萍蛮夷二长官司,于大田所故地置咸丰县;裁忠路安抚司、剑南长官司,于官渡坝地置利川县;并析四川夔州府属建始县,一并来属。[591]领县六:恩施、宣恩、咸丰、来凤、利川、建始。

宜昌府——升府属恩施县为施南府,原领各土司均裁并置县,一并往属与施南府。[592]领:二州、五县。

乾隆二十七年

仍领:十府。

汉阳府——析安陆府属沔阳州来属,同时,于新堤镇置文泉县一并来属。[593]领:一州、五县。

安陆府——分府属沔阳州往隶汉阳府。[594]领:一州、五县。

乾隆三十年

仍领:十府。

汉阳府——裁府属文泉县入沔阳州。[595]领:一州、四县。

乾隆三十三年

仍领:十府。

黄州府——析湖北省黄州府属蕲州辖之小江口地往属于江西九江府属德化县。[596]仍领:一州、七县。

乾隆五十六年

领:十府、一直隶州。

安陆府——升府属荆门州为直隶州,分当阳县往隶之。[597]领县四:钟祥、京山、潜江、天门。至清末未变。

荆州府——析远安县往隶于新设之荆门直隶州。[598]领县七: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宜都。

直隶州

荆门直隶州——原安陆府属州,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升为荆门直隶州,析荆州府属远安县、安陆府属当阳一并来属。[599]领县二:远安、当阳。至清末未变。

光绪二十五年

仍领:十府、一直隶州。

汉阳府——于汉口镇置夏口厅来属。[600]领州一:沔阳州;厅一:夏口;县四:汉阳、汉川、黄陂、孝感。

光绪三十年

仍领:十府、一直隶州、一直隶厅。

宜昌府——升府属鹤峰州为鹤峰直隶厅。[601]领州一:归州;县五:东湖、兴山、长阳、巴东、长乐。

直隶厅

鹤峰直隶厅——升宜昌府属鹤峰州为鹤峰直隶厅。无属领。[602]

十五、湖 南

顺治二年

沿袭明制,属湖广布政使司。

长沙府——沿袭明制。领州一:茶陵;县十一:长沙、善化、湘阴、湘潭、浏阳、醴陵、宁乡、益阳、湘乡、攸县、安化。[603]

常德府——沿袭明制。领县四:武陵、桃源、龙阳、沅江。[604]

衡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桂阳;县九:衡阳、衡山、耒阳、常宁、安仁、临武、蓝山、嘉禾、酃。[605]

永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道州;县七:零陵、祁阳、东安、宁远、江华、永明、新田。[606]

宝庆府——沿袭明制。领州一:武冈;县四:邵阳、新化、新宁、城步。[607]

辰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沅州;领县六:沅陵、泸溪、辰溪、溆浦、黔阳、麻阳。[608]

岳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澧州;县七:巴陵、华容、临湘、平江、安乡、石门、慈利;宣抚司一:桑植;长官司而:上洞、下洞。[609]

直隶州

郴州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五:永兴、桂阳、桂东、兴宁、宜章。[610]

靖州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四:会同、通道、绥宁、天柱。[611]

康熙三年

湖广布政使司分为左、右二布政使司:[612]

湖广左布政使司——驻武昌府。辖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郧阳八府,施州一卫。

湖广右布政使司——驻长沙府。分理长沙、衡州、永州、宝庆、辰州、常德、岳州七府,郴州、靖州二直隶州,永顺、保靖二宣慰司。

康熙六年

湖广分省,湖广左布政使司改为湖北布政使司,湖广右布政使司改为湖南布政使司。[613]

湖南布政使司——驻长沙府,仍领七府、二直隶州、二宣慰司。

康熙四十三年

仍领:七府、二直隶州、二宣慰司。

辰州府——于镇筸地置凤凰厅来属。[614]领:一州、一厅、六县。

康熙四十七年

仍领:七府、二直隶州、二宣慰司。

辰州府——于乾州城置乾州厅来属。[615]领:一州、二厅、六县。

雍正四年

仍领:七府、二直隶州、二宣慰司。

直隶州

靖州直隶州——析靖州直隶州属之天柱县往隶于贵州黎平府。[616]领:三县。

雍正七年

领:八府、三直隶州。

五月

永顺府——改永顺、保靖、桑植三土司置永顺府。改永顺宣慰司置永顺县为府治,改保靖宣慰司置保靖县,改桑植安抚司地置桑植县,改白崖洞长官司置龙山县,俱隶永顺府。[617]领县四:永顺、保靖、桑植、龙山。

岳州府——裁桑植安抚司置桑植县,往属于永顺府;同时,裁上洞、下洞二长官司并入桑植县,一并往属永顺府。[618]领:一州、七县。

十一月

岳州府——升府属澧州为澧州直隶州,并分府属安乡、石门、慈利三县往隶之。[619]领县四:巴陵、华容、临湘、平江。

直隶州

澧州直隶州——原岳州府属州。雍正七年(1729年)十一月,澧州升为直隶州,析岳州府属安乡、石门、慈利三县来属。同时,改九谿、永定二卫,置为安福县也来属。[620]领:四县。

雍正八年

领:八府、四直隶州。

辰州府——升府属沅州为沅州直隶州,分府属黔阳、麻阳二县往隶之。[621]领:二厅、四县。

直隶州

沅州——原为辰州府属州。雍正八年(1730年),沅州升为直隶州,析辰州府属黔阳、麻阳二县来属。[622]领:二县。

雍正九年

辰州府——于吉多坪地置永绥厅来属。[623]领:三厅、四县。

雍正十年

领:八府、五直隶州。

衡州府——升府属桂阳州为直隶州,析府属临武等三县往隶之。[624]领:六县。

直隶州

桂阳直隶州——衡州府属桂阳州。雍正十年(1732年),桂阳州升为直隶州;析衡州府之临武、蓝山、嘉禾三县来属。[625]领:三县。

雍正十三年

仍领:八府、五直隶州。

直隶州

澧州直隶州——析安福县之永定卫故地置永定县来属。[626]领县五:安乡、石门、慈利、安福、永定。

乾隆元年

领:九府、四直隶州。

沅州府——升沅州直隶州为沅州府,置芷江县为附郭县来属。[627]领县三:芷江、黔阳、麻阳。

直隶州

沅州直隶州——升为沅州府。

乾隆三年

仍领:九府、四直隶州。

宝庆府——分府属城步县往隶于靖州直隶州。[628]领:一州、三县。

直隶州

靖州直隶州——析宝庆府属城步县来属。[629]

乾隆七年

仍领:九府、四直隶州。

宝庆府——分靖州直隶州之城步县还属于府。[630]仍领州一:武冈;县四:邵阳、新化、新宁、城步。

直隶州

靖州直隶州——析城步县仍属于宝庆府。[631]领县三:会同、通道、绥宁。

乾隆二十一年

仍领:九府、四直隶州。

衡州府——析衡阳县地置清泉县,衡阳、清泉二县同为附郭县。[632]领县七:衡阳、清泉、衡山、耒阳、常宁、安仁、酃县。

嘉庆元年

领:九府、四直隶州、三直隶厅。

辰州府——升府属凤凰、永绥、乾州三厅为直隶厅。[633]领县四:沅陵、泸溪、辰溪、溆浦。

直隶厅

凤凰直隶厅——原辰州府属凤凰厅,为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始置;嘉庆元年(1796年)升为凤凰直隶厅。无属领。[634]

乾州直隶厅——原辰州属乾州厅,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始置;嘉庆元年(1796年)升为乾州直隶厅。无属领。[635]

永绥直隶厅——原辰州府属永绥厅,为雍正八年(1730年)始置;嘉庆元年(1796年)升为永绥直隶厅。无属领。[636]

嘉庆二十一年

领:九府、四直隶州、四直隶厅。

直隶厅

晃州直隶厅——析沅州府属芷江县地置晃州直隶厅。无属领。[637]

道光二年

仍领:九府、四直隶州、四直隶厅。

永顺府——于古丈坪地置古丈坪厅来属。[638]领厅一:古丈坪厅;县四:永顺、龙山、保靖、桑植。

道光二十年

领:九府、四直隶州、五直隶厅。

直隶厅

南洲直隶厅——于岳州府属华容县属乌咀地方置南洲直隶厅,以洞庭湖涨沙地并析岳州府属华容县、澧州直隶州属安乡县等地隶之。无属领。[639]

十六、广 东

顺治四年

沿袭明制,为广东布政使司,驻广州府。领十府、一直隶州。

广州府——沿袭明制。为广东布政使司驻地。领州一:连州;县十五:南海、番禺、顺德、东莞、新安、三水、增城、龙门、香山、新会、从化、清远、新宁、阳山、连山。[640]

肇庆府——沿袭明制。领州一:德庆州;县十:高要、四会、新兴、高明、广宁、封川、恩平、阳江、阳春、开建。[641]

韶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六:曲江、英德、乐昌、仁化、乳源、翁源。[642]

南雄府——沿袭明制。领县二:保昌、始兴。[643]

惠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连平州;县十:归善、博罗、长宁、永安、海丰、龙川、河源、和平、兴宁、长乐。[644]

潮州府——沿袭明制。领县十一:海阳、潮阳、揭阳、饶平、惠来、大埔、澄海、普宁、程乡、平远、镇平。[645]

高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化州;县五:茂名、电白、信宜、石城、吴川。[646]

雷州府——沿袭明制。领县三:海康、遂溪、徐闻。[647]

廉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钦州;县二:合浦、灵山。[648]

琼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三:儋州、崖州、万州;县十:琼山、澄迈、定安、文昌、会同、乐会、临高、昌化、陵水、感恩。[649]

直隶州

罗定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二:东安、西宁。[650]

顺治十年

仍领:十府、一直隶州。

肇庆府——析新兴、恩平二县地置开平县来属。[651]领:一州、十一县。

康熙五年

仍领:十府、一直隶州。

广州府——裁新安县入东莞县。[652]领:一州、十四县。

潮州府——裁澄海县入海阳县。[653]领:十县。

康熙八年

仍领:十府、一直隶州。

广州府——复置新安县隶广州府。[654]领:一州、十五县。

潮州府——复置澄海县隶潮州府。[655]领:十一县。

康熙二十四年

仍领:十府、一直隶州。

广州府——析南海、番禺二县地置花县,隶广州府。[656]领:一州、十六县。

雍正七年

领:十府、二直隶州。

广州府——升府属连州为直隶州,分府属阳山、连山二县往隶。[657]领:十四县。

直隶州

连州直隶州——原为广州府属州。雍正七年(1729年),连州升为直隶州,析广州府属阳山、连山二县来属。[658]领:二县。

雍正九年

仍领:十府、二直隶州。

惠州府——析府属海风县之甲子、捷胜二所,置陆丰县,隶于惠州府。[659]领:一州、十一县。

肇庆府——析广州府属新会县与肇庆府属开平县连界之大官田地方,置鹤山县,隶于肇庆府。[660]领:一州、十二县。

雍正十年

仍领:十府、二直隶州。

潮州府——析府属饶平县属之隆、深二澳地,福建漳州府诏安县属之云、青二澳地,置南澳厅来属。[661]领:一厅、十一县。

雍正十一年

领:十府、三直隶州。

潮州府——升府属程乡县为嘉应直隶州,析府属平远、镇平二县往隶。[662]领:一厅、八县。

惠州府——分兴宁、长乐二县往隶于新设之嘉兴直隶州。[663]领州一:连平州;县九:归善、博罗、长宁、永安、海丰、龙川、河源、和平、陆丰。

直隶州

嘉应直隶州——原为潮州府属程乡县。雍正十一年(1733年),程乡县升为嘉应直隶州。析潮州府属之平远、镇平二县,惠州府属之兴宁、长乐二县,一并来属。[664]领:四县。

乾隆三年

仍领:十府、三直隶州。

潮州府——析府属海阳、饶平、揭阳、大埔及嘉应直隶州之地,置丰顺县来属。[665]领厅一:南澳厅;县九:海阳、潮阳、揭阳、饶平、惠来、大埔、澄海、普宁、丰顺。

嘉庆十一年

领:十府、三直隶州。

嘉应府——升嘉应直隶州为嘉应府,置程乡县为府治。[666]领:五县。

南雄府——降为直隶州。裁府之附郭保昌县。[667]

直隶州

嘉应直隶州——升为府。

南雄直隶州——降南雄府为南雄直隶州。领:一县。

嘉庆十六年

领:十府、三直隶州、一直隶厅。

广州府——分府属清远县地置佛冈直隶厅。[668]仍领:十四县。

韶州府——分属属英德县地置佛冈直隶厅。[669]仍领:六县。

南雄府——复升南雄直隶州为南雄府,复置保昌县为府治。[670]领:二县。

嘉应府——复降为嘉应直隶州。

直隶州

南雄直隶州——复升为府。

嘉应直隶州——复降嘉应府为嘉应直隶州。裁附郭程乡县。[671]领:县四:平远、镇平、长乐、兴宁。

直隶厅

佛冈直隶厅——析广州府属清远县、韶州府属英德县地,置佛冈直隶厅。无属领。[672]

嘉庆十七年

领:九府、四直隶州、一直隶厅。

南雄府——降南雄府为直隶州。

直隶州

南雄直隶州——南雄府被降为南雄直隶州,裁附郭保昌县。[673]领县一:始兴。

嘉庆二十年

领:九府、四直隶州、二直隶厅。

直隶州

连州直隶州——升连州直隶州属连山县置连山直隶厅。[674]领县一:阳山。

直隶厅

连山直隶厅——原为连州直隶州属县。嘉庆二十年(1815年),连山县升为连州直隶厅。无属领。[675]

同治六年

领:九府、五直隶州、二直隶厅。

肇庆府——升府属阳江县为阳江直隶州,析阳春、恩平二县往隶。[676]领:一州、九县。

直隶州

阳江直隶州——原为肇庆府属阳江县。同治六年(1867年),升阳江县为阳江直隶州,析肇庆府属阳春、恩平二县来属。[677]领:二县。

同治八年

领:九府、五直隶州、三直隶厅。

广州府——析府属新宁县地,置赤溪直隶厅。[678]仍领县十四:南海、番禺、顺德、东莞、新安、三水、增城、龙门、香山、新会、从化、清远、新宁、花县。

直隶厅

赤溪直隶厅——析广州府属新宁县之地,置赤溪直隶厅。无属领。[679]

同治九年

领:九府、四直隶州、四直隶厅。

肇庆府——阳江直隶州改为直隶厅,阳春、恩平二县仍还属于府。[680]领:一州、十一县。

直隶州

阳江直隶州——改为直隶厅。

直隶厅

阳江直隶厅——改阳江直隶州为阳江直隶厅。原辖之阳春、恩平二县,还属于肇庆府。无属领。[681]

光绪十四年

领:九府、五直隶州、四直隶厅。

廉州府——升府属钦州为直隶州。领县二:合浦、灵山。

直隶州

钦州直隶州——原为廉州府属钦州。光绪十四年(1888年),升钦州为钦州直隶州,于防城巡检地置防城县来属。[682]领:一县。

光绪三十一年

领:九府、六直隶州、四直隶厅。

琼州府——升府属崖州为直隶州;析府属万州一州,感恩、昌化、陵水三县一并往属于崖州直隶州。[683]领州一:儋州;县七:琼山、澄迈、定安、文昌、会同、乐会、临高。

直隶州

崖州直隶州——原为琼州府属崖州。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崖州升为直隶州,析琼州府属感恩、昌化、陵水三县与万州一州来属,并改万州为万县以符体制。[684]领县四:感恩、昌化、陵水、万县。

光绪三十二年

领:九府、七直隶州、三直隶厅。

肇庆府——阳江直隶厅复改为直隶州,仍析阳春、恩平二县往隶于之。[685]领:一州、九县。

直隶州

阳江直隶州——复改阳江直隶厅为阳江直隶州,仍析肇庆府属阳春、恩平二县来属。[686]领:二县。

直隶厅

阳江直隶厅——复改为阳江直隶州。

宣统元年

仍领:九府、七直隶州、三直隶厅。

肇庆府——析府属开建县之一部分,往属于广西之平乐府。[687]仍领:一州、九县。

宣统二年

仍领:九府、七直隶州、三直隶厅。

肇庆府——阳江直隶州属之恩平县,仍还属于府。[688]领州一:德庆州;县十:高要、四会、新兴、高明、广宁、封川、开平、开建、鹤山、恩平。

直隶州

阳江直隶州——析直隶州属恩平县,还属于肇庆府。领县一:阳春。

十七、广 西

顺治六年

沿袭明制,为广西布政使司。领九府,二土府,九直隶土州,以及安隆、上林二长官司。驻桂林府。

桂林府——沿袭明制。为广西布政使司驻地。领州二:永宁州、全州;县七:临桂、兴安、灵川、阳朔、永福、义宁、灌阳。[689]

平乐府——沿袭明制。领州一:永安州;县七:平乐、恭城、富川、贺县、荔浦、修仁、昭平。[690]

梧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郁林州;县九:苍梧、藤县、容县、岑溪、怀集、博白、北流、陆川、兴业。[691]

浔州府——沿袭明制。领县三:桂平、平南、贵县。[692]

柳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二:象州、宾州;县十:马平、雒容、柳城、罗城、怀远、融县、来宾、武宣、迁江、上林。[693]

庆远府——沿袭明制。领州一:河池州;县四:宜山、天河、思恩、荔波;土州三:东兰州、南丹州、那地州;土县一:忻城;长官司二:永顺、永定。[694]

南宁府——沿袭明制。领州三:横州、新宁州、上思州;县三:宣化、隆安、永淳;土州四:归德州、果化州、忠州、下雷州;土司一:迁隆峒。[695]

太平府——沿袭明制。领州三:左州、养利州、永康州;县一:崇善;土州十三:思明州、太平州、安平州、万承州、全茗州、镇远州、茗盈州、龙英州、结安州、结伦州、都结州、上下冻州、思城州;土县二:罗阳、陀陵。[696]顺治初,降龙州、思陵、凭祥、江州四直隶土州为土州来属,江州土州原领之罗白土县也一并隶府;又,思明土府与所领之下石西土州也来属。[697]领:州三、县一、土府一、土州十八、土县三。

思恩府——沿袭明制。领县一:武缘;土州二:上映州、奉议州;土县一:上林;土司九:白山、兴隆、定罗、旧城、都阳、古零、安定、那马、下旺。[698]顺治初,降归顺、向武二直隶土州为土州来属。[699]领:县一、土州四、土县一、土司九。

土府

思明土府——沿袭明制。领土州一:下石西州。[700]顺治初,思明土府与所领之下石西土州一并往属于太平府。[701]

镇安土府——沿袭明制。无属领。[702]

直隶土州

思陵直隶土州——沿袭明制。无属领。[703]顺治初,降为散州,往属于太平府。[704]

江州直隶土州——沿袭明制。领土县一:罗白土县。[705]顺治初,降为散州,往属于太平府。[706]

龙州直隶土州——沿袭明制。无属领。顺治初,降为散州,往属于太平府。[707]

凭祥直隶土州——沿袭明制。无属领。顺治初,降为散州,往属于太平府。[708]

归顺直隶土州——沿袭明制。无属领。顺治初,降为散州,往属于思恩府。[709]

向武直隶土州——沿袭明制。无属领。顺治初,降为散州,往属于思恩府。[710]

田州直隶土州——沿袭明制。无属领。[711]

泗城直隶土州——沿袭明制。无属领。[712]

都康直隶土州——沿袭明制。无属领。[713]

顺治十五年

领:九府、二直隶土州、一土府、二长官司。

军民府

泗城军民府——改泗城直隶土州为泗城军民府,往属于思恩府。[714]

思恩府——改泗城直隶土州为泗城军民府来属。[715]领:县一、军民府一、土州四、土县一、土司九。

直隶土州

泗城直隶土州——改为泗城军民府,属思恩府。

康熙二年

领:九府、二直隶土州、二长官司。

思恩府——镇安土府改设流官来属。[716]领:县一、军民府一、土府一、土州四、土县一、土司九。

土府

镇安土府——改设流官通判,往属于思恩府。[717]

康熙三年

领:九府、二长官司。

思恩府——降田州、都康二直隶土州为土州,俱来属。[718]领:县一、军民府一、土府一、土州六、土县一、土司九。

直隶土州

田州直隶土州——降为散州,往属于思恩府。

都康直隶土州——降为散州,往属于思恩府。

康熙五年

领:九府。

思恩府——裁安隆长官司置西隆州;裁上林长官司置西林县,一并来属于府。[719]领:一州、二县、一军民府、一土府、六土州、一土县、九土司。

康熙二十七年

仍领:九府。

太平府——十月,裁府属陀陵土县入永康州。[720]领:三州、一县、一土府、十八土州、二土县。

康熙五十九年

仍领:九府。

太平府——府属思明土州改土归流,其地入太平府管辖。[721]领:三州、一县、一土府、十七土州、二土县。

雍正三年

领:九府、二直隶州。

梧州府——升府属郁林州为直隶州,析府属博白、北流、陆川、兴业四县往属之。[722]领县五:苍梧、藤县、容县、岑溪、怀集。

柳州府——升府属宾州为直隶州,析来宾、武宣、迁江、上林四县往隶。[723]领:一州、六县。

太平府——裁龙州土州,于其地置上龙、下龙二土司来属。[724]领:三州、一县、一土府、十六土州、二土县、二土司。

直隶州

郁林直隶州——原为梧州府属州。雍正三年(1725年),升为郁林直隶州,析梧州府属博白等四县来属。领县四:博白、北流、陆川、兴业。

宾州直隶州——原为柳州府属州。雍正三年(1725年)升为直隶州,析柳州府属来宾等四县来属。领县四:来宾、武宣、迁江、上林。

雍正五年

领:十府、三直隶州。

太平府——三月,裁下龙土司,以其地置龙州厅来属[725];八月,原思明土州之地入思明土府。[726]领:三州、一厅、一县、一土府、十六土州、二土县、一土司。

思恩府——升府属西隆州为直隶州,析府属西林县往属之[727];又,泗城军民府改土归流,置泗城府。[728]领:一县、一土府、六土州、一土县、九土司。

泗城府——泗城军民府改土归流,置泗城府,无属领;又,析其上江、长坝、桑郎、罗斛等十六甲地方往属于贵州。[729]

直隶州

西隆直隶州——原思恩府属州。雍正五年(1727年),西隆州升为直隶州,析思恩府属西林县来属[730];又西直隶州属置红水江北罗烦、册亨等四甲地入贵州。[731]领县一:西林。

雍正六年

仍领:十府、三直隶州。

柳州府——划贵州、湖南、广西三省交界无专属之高椅、几马二寨,归怀远县管辖。[732]仍领:一州、六县。

太平府——原思明土州之地由思明土府还属于太平府。[733]仍领:三州、一厅、一县、一土府、十六土州、二土县、一土司。

雍正七年

领:十一府、三直隶州。

庆远府——府属东兰土州改土归流,置东兰州来属。[734]领:二州、四县、二土州、一土县、二长官司。

思恩府——四月,于田州土州之百色地置百色厅来属。[735]九月,镇安土府改土归流,置镇安府,析上映等五土州往属之。[736]领:一厅、一县、五土州、一土县、九土司。

镇安府——镇安土府改土归流,置镇安府。析思恩府属之归顺、上映、都康、向武、奉议五土州来属;其中,归顺土州改流官,为归顺州。[737]领:一州、四土州。

浔州府——析宾州直隶州属之武宣县来属[738]领县四:桂平、平南、贵县、武宣。

直隶州

宾州直隶州——析直隶州属之武宣县往隶于浔州府。[739]领:三县。

雍正十年

领:十一府、三直隶州。

庆远府——分府属荔波县往隶于贵州都匀府。[740]领:二州、三县、二土州、一土县、二长官司。

南宁府——府属下雷土州改隶于镇安府。[741]领:三州、三县、三土州、一土司。

镇安府——析南宁府属之下雷土州来属。领:一州、五土州。

太平府——十二月,于思明土州地置明江厅来属;又裁思明土府,置宁明州,并于土府地之伯江村置思州土州,俱来属。[742]领:四州、二厅、一县、十七土州、二土县、一土司。

土府

思明土府——思明土府被裁,置宁明州及思州土州,俱往属于太平府。

雍正十一年

仍领:十一府、三直隶州。

太平府——思城土州改土归流,其地入崇善县管辖。[743]领:四州、二厅、一县、十六土州、二土县、一土司。

雍正十二年

领:十一府、二直隶州。

柳州府——宾州直隶州降为散州,直隶州原辖之来宾县还属于府。[744]领州一:象州;县七:马平、雒容、柳城、罗城、怀远、融县、来宾。

思恩府——降宾州直隶州为散州,宾州及州属之上林、迁江二县俱来属于府。[745]领:一州、一厅、三县、五土州、一土县、九土司。

直隶州

宾州直隶州——降宾州直隶州为散州。宾州及州属之迁江、上林二县俱往属于思恩府,宾州原辖之来宾县仍归柳州府管辖。

乾隆三年

仍领:十一府、二直隶州。

泗城府——置凌云县为府治。[746]领:一县。

镇安府——置附郭天保县。[747]领:一州、一县、五土州。

乾隆六年

仍领:十一府、二直隶州。

桂林府——析义宁县龙胜城地,置龙胜厅来属。[748]领:二州、一厅、七县。

乾隆七年

领:十一府、一直隶州。

泗城府——西隆直隶州降为散州,西隆州与其原辖之西林县来属。[749]领州一:西隆州;县二:凌云、西林。

直隶州

西隆直隶州州——降为散州,与西林县俱往属于泗城府。

乾隆十一年

仍领:十一府、一直隶州。

庆远府——析南丹土州属之总王、拉岜二村之地,往属于贵州都匀府属荔波县。[750]仍领:二州、三县、二土州、一土县、二长官司。

乾隆十三年

仍领:十一府、一直隶州。

柳州府——析罗城县之买廷等七寨,往属于贵州黎平府属古州厅管辖;并析贵州黎平府属古州厅之因洞、罗洞、寨麻、大蒙四寨归罗城县管辖。[751]仍领:一州、七县。

乾隆三十一年

仍领:十一府、一直隶州。

镇安府——置小镇安厅来属。[752]领:一州、一厅、一县、五土州。

同治九年

仍领:十一府、一直隶州。

思恩府——裁那马土司,置那马厅来属。[753]领:一州、二厅、三县、五土州、一土县、八土司。

光绪元年

仍领:十一府、一直隶州、一直隶厅。

镇安府——升奉议土州为奉议州。[754]领:二州、一厅、一县、四土州。

思恩府——升府属百色厅为百色直隶厅。改田州土州为恩隆县,与上林土县、下旺土司,一并往属之。[755]领州一:宾州;厅一:那马厅;县三:武缘、迁江;土司七:白山、兴隆、定罗、旧城、都阳、古零、安定。

直隶厅

百色直隶厅——原为思恩府属厅。光绪二年(1876年),百色厅升为直隶厅,析思恩府属之恩隆县、上林土县、下旺土司来属。

光绪十二年

领:十一府、二直隶州、一直隶厅。

南宁府——析府属上思州改隶于太平府。[756]领:二州、三县、三土州、一土司。

太平府——析南宁府之上思州来属。领:五州、二厅、一县、十六土州、二土县、一土司。

镇安府——升府属归顺州为直隶州。改小镇安厅为镇边县,与下雷土州俱往隶归顺直隶州。[757]领州一:奉议;县一:天保;土州三:上映、都康、向武。

直隶州

归顺直隶州——原为镇安府属州。光绪十二年(1886年),归顺州升为直隶州,析镇安府属镇边县、下雷土州来属。领县一:镇边;土州一:下雷。[758]

光绪十八年

领:十一府、二直隶州、二直隶厅。

南宁府——析府属迁隆峒土司往属于新设之上思直隶厅。[759]领州二:横州、新宁;县三:宣化、隆安、永淳;土州三:归德、果化、忠州。

直隶厅

上思直隶厅——原为南宁府属州。光绪十八年(1892年),上思州升为直隶厅,以南宁府属之迁隆峒土司隶之。[760]领:迁隆峒土司。

光绪三十二年

仍领:十一府、二直隶州、二直隶厅。

桂林府——于柳州府属雒容县之中渡地方,置中渡厅来属;并析永宁州、永福县以及柳州府属柳城县、雒容县、融县之四十八峒地,往隶于中渡厅。[761]领州二:永宁州、全州;厅二:龙胜厅、中渡厅;县七:临桂、兴安、灵川、阳朔、永福、义宁、灌阳。

庆远府——于思恩县北境五十二峒地,置安化厅来属。[762]领州二:河池东兰;厅一:安化;县三:宜山、天河、思恩;土州二:南丹、那地;土县一:忻城;长官司二:永顺、永定。

光绪三十四年

仍领:十一府、二直隶州、二直隶厅。

平乐府——析府属贺县、梧州府属怀集县及广东肇庆府属开建县地方,置信都厅来属。[763]领:一州、一厅、七县。

宣统元年

仍领:十一府、二直隶州、二直隶厅。

平乐府——析广东肇庆府属开建县之一部分,来属于府。[764]仍领:一州、一厅、七县。

宣统二年

仍领:十一府、二直隶州、二直隶厅。

太平府——裁凭祥土州,置凭祥厅。[765]领州五:左州、养利州、永康州、宁明州、上思州;厅三:明江、龙州、凭祥;县一:崇善;土州十五:太平、安平、万承、全茗、镇远、茗盈、龙英、结安、结伦、都结、上下冻、思陵、江州、思州、下石西;土县二:罗白、罗阳;土司一:上龙土司。

十八、四 川

顺治六年

沿袭明制,为四川布政使司。领:九府、六直隶州、三土府、一军民府,以及行都司所领各卫、所。驻成都府。

成都府——沿袭明制。为四川布政使司驻地。领州六:绵州、茂州、威州、简州、崇庆州、汉州;县二十五:成都、华阳、双流、郫县、崇宁、彭县、温江、新都、新繁、灌县、金堂、新津、什邡、资县、仁寿、井研、内江、资阳、绵竹、德阳、安县、罗江、汶川、保县、彰明;安抚司三:瓦寺、杂谷、沙坝;长官司四:静州、岳希、陇木、实大关。[766]

保宁府——沿袭明制。领州二:剑州、巴州;县八:阆中、苍溪、南部、广元、昭化、通江、南江、梓潼。[767]

顺庆府——沿袭明制。领州二:广安州、蓬州;县八:南充、岳池、西充、营山、仪陇、邻水、渠县、大竹。[768]

夔州府——沿袭明制。领州一:达州;县十二:奉节、大宁、巫山、万县、云阳、开县、东乡、太平、建始、梁山、新宁、大昌。[769]

重庆府——沿袭明制。领州三:合州、涪州、忠州;县十七:巴县、江津、璧山、永川、荣昌、大足、南川、长寿、铜梁、定远、綦江、酆都、垫江、安居、武隆、黔江、彭水;宣慰司一:石砫;宣抚司一:酉阳;长官司三:石耶洞、平茶洞、邑梅洞、地坝。[770]

遵义府——沿袭明制。领州一:真安州;县四:遵义、桐梓、绥阳、仁怀。[771]

叙州府——沿袭明制。领厅一:叙永厅;县十:宜宾、南溪、庆符、富顺、长宁、高县、筠连、珙县、兴文、隆昌。[772]

龙安府——沿袭明制。领县三:平武、江油、石泉;长官司一:阳地隘口。[773]

马湖府——沿袭明制。领县一:屏山;长官司四:泥溪、平夷、蛮夷、沐川。[774]

土府

乌蒙土府——无属领。[775]

镇雄土府——领长官司四:怀德、威信、归化、安静。[776]

东川土府——无属领。[777]

军民府

乌撒军民府——无属领。[778]

直隶州

潼川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七:射洪、中江、盐亭、遂宁、蓬溪、安岳、乐至。[779]

眉州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三:丹棱、彭山、青神。[780]

邛州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二:大邑、蒲江。[781]

嘉定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六:峨眉、夹江、洪雅、犍为、荣县、威远。[782]

泸州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三:纳溪、江安;长官司一:九姓。[783]

雅州直隶州——沿袭明制。领县三:名山、荣经、芦山。宣慰司二:董卜韩胡、明正。[784]

顺治十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三土府、一军民府。

龙安府——裁江油县入平武县。[785]领:二县。

直隶州

潼川直隶州——裁射洪县,其地入直隶州;裁遂宁县入蓬溪县。[786]领:五县。

顺治十六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三土府、一军民府。

成都府——裁罗江县入德阳县,裁彰明县入绵州。[787]领:六州、二十三县、三安抚司、四长官司。

顺治十七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三土府、一军民府。

直隶州

潼川直隶州——复置遂宁县仍属潼川直隶州。[788]领:六县。

康熙元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三土府、一军民府。

成都府——裁双流县,并入新津县。[789]领:六州、二十二县、三安抚司、四长官司。

重庆府——裁璧山县入永川县;裁大足县并入荣昌县;裁安居、铜梁、定远三县并入合州。[790]领:三州、十二县、一宣慰司、一宣抚司、三长官司。

龙安府——复置江油县,仍隶龙安府。[791]仍领:三县。

直隶州

潼川直隶州——复置射洪县,仍隶潼川直隶州;又,裁安岳县,并入蓬溪县。[792]领:六县。

眉州直隶州——裁彭山县入眉州直隶州[793]。领:二县。

康熙五年

领:九府、六直隶州、三土府。

军民府

乌撒军民府——改乌撒军民府为威宁府,往属于贵州。[794]

康熙六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三土府。

直隶州

嘉定直隶州——裁威远县入荣县。[795]领:五县。

眉州直隶州——裁青神县入眉州直隶州。[796]领:一县。

康熙七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三土府。

成都府——裁彭县入新繁县;裁崇宁县入郫县。[797]领:六州、二十县、三安抚司、四长官司。

重庆府——裁武隆县入涪州。[798]领:三州、十一县、一宣慰司、一宣抚司、三长官。

夔州府——裁新宁县入梁山县;裁大宁县入奉节县。[799]领:一州、十县。

顺庆府——裁岳池县入广安州。[800]领:二州、七县。

康熙九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三土府。

成都府——裁华阳县入成都县。[801]领:六州、十九县、三安抚司、四长官司。

夔州府——裁大昌县入巫山县。[802]领:九县。

康熙三十七年

领:九府、六直隶州、二土府、一军民府。

军民府/土府

东川土府——改东川土府为东川军民府。[803]

康熙四十一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二土府、一军民府。

直隶州

雅州直隶州——置革什咱、啦滚、巴底、绰斯甲布四安抚司。[804]

康熙五十九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二土府、一军民府。

重庆府——复置铜梁县来属。[805]领:十二县、一宣慰司、一宣抚司、三长官司。

顺庆府——复置岳池县,仍属府。[806]领:二州、八县。

雍正二年

仍领:九府、六直隶州、二土府、一军民府。

遵义府——改府属真安州为正安州。[807]领:一州、四县。

雍正四年

领:九府、六直隶州、二土府。

重庆府——析黔江县地置黔江厅来属,与县同治。[808]领:一厅、十二县、一宣慰司、一宣抚司、三长官司。

军民府

东川军民府——分东川军民府往隶于云南。[809]

雍正五年

领:八府、九直隶州。

成都府——升资县为资州直隶州,析府属仁寿等四县往隶之;升绵州为直隶州,析府属德阳等三县往隶;升茂州为直隶州,析府属保、汶川二县,瓦寺等三安抚司,静州等四长官司,俱往属之。同时,复设华阳县;裁威州入保县。[810]领:三州、十县。

保宁府——分府属梓潼县往隶于新设之绵州直隶州。[811]领州二:巴州、剑州;县七:阆中、苍溪、南部、广元、昭化、通江、南江。

叙州府——八月析贵州威宁府属永宁县来属[812];十一月,马湖府被裁,其原领之屏山县、泥溪等五长官司一并来属于府。[813]领:一厅、十二县、五长官司。

马湖府——裁马湖府,马湖府原属之屏山一县,以及泥溪、平夷、蛮夷、沐川、雷波五长官司俱归叙州府管辖。[814]

土府

镇雄土府——雍正五年,镇雄土府改土归流为镇雄府,往属于云南。[815]

乌蒙土府——往属于云南。[816]

直隶州

资州直隶州——原成都府属资县。雍正五年(1727年),资县升为资州直隶州,析成都府属仁寿、井研、内江、资阳四县来属。[817]领:四县。

绵州直隶州——成都府属州。雍正五年(1727年),绵州升为直隶州,析成都府属德阳、安县、绵竹等三县来属,并析保宁府属梓潼一县来属。[818]领:四县。

茂州直隶州——成都府属州。雍正五年(1727年),茂州升为直隶州,析成都府属汶川、保县二县,以及瓦寺、杂谷、沙坝三安抚司,静州、岳希、陇木、实大关四长官司,一并来属。[819]领:二县、三安抚司、四长官司。

雍正六年

领:八府、十直隶州。

遵义府——析遵义府及所属一州四县俱往隶于贵州省。[820]

宁远府——清初为建昌诸卫及建昌土司地,属四川行都司。[821]康熙八年(1669年)设建昌通判,为建昌监理厅,管理建昌、越嶲卫、宁番、盐井、会川五卫及平彝、蛮彝长官司。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析会川卫地置会理州。雍正六年(1728年),裁建昌通判,置宁远府。裁建昌卫及左中前三所、礼州守御所置附郭西昌县。裁盐井卫置盐源县,裁宁番卫置冕宁县,裁会川卫地入会理州,一并来属。又,降阿都宣抚司、河东宣慰司为长官司,裁河西宣慰司、礼州、打冲河中前二所、会川一卫。[822]领州一:会理州;县三:西昌、盐源、冕宁;卫一:越嶲卫。宣抚司二:沙骂、邛部;安抚司二:瓜别、木里;长官司五:普济州、昌州、威龙州、河东、阿都;副长官司一:马喇。

夔州府——升府属达州为直隶州,分东乡、太平二县往隶。[823]领:七县。

叙州府——裁雷波长官司,改设为雷波卫,仍属府。[824]领:一厅、十二县、四长官司、一卫。

直隶州

达州直隶州——夔州府属州。雍正六年(1728年),达州升为直隶州,析夔州府属之东乡、太平二县来属。[825]领:二县。

雍正七年

领:九府、九直隶州。

雅州府——四月,升雅州直隶州为雅州府,置雅安县为府治,以雅州直隶州原辖之名山、荣经、芦山三县隶之,并裁天全六番招讨司置天全州来属。[826]十二月,于黎大所地方置清溪县来属。[827]领:一州、五县。

成都府——复置双流、崇宁、彭县等三县。[828]至清末领有州三:简州、崇庆州、汉州;县十三:成都、华阳、双流、郫县、崇宁、彭县、温江、新都、新繁、灌县、金堂、新津、什邡。

夔州府——复置大宁、新宁二县,仍隶夔州府。[829]领:九县。

重庆府——复置壁山、大足、定远三县。[830]领:十五县、一宣慰司、一宣抚司、三长官司。

直隶州

雅州直隶州——升为府。

潼川直隶州——复置安岳县,仍隶潼川直隶州。[831]领:七县。

嘉定直隶州——复置威远县,仍隶嘉定直隶州。[832]领:六县

眉州直隶州——复置青神、彭山二县,仍隶眉州直隶州。[833]至清末,领:三县:丹棱、彭山、青神。

绵州直隶州——复置罗江、彰明二县来属。[834]领:六县。

雍正八年

领:九府、九直隶州、一直隶厅。

龙安府——松潘卫与松潘卫所属之梭磨长官司来属。[835]领:三县、一卫、二长官司。

叙州府——升府属叙永厅为直隶厅,并分府属永宁县往隶。[836]领:十一县、四长官司、一卫。

直隶厅

叙永直隶厅——升叙州府属叙永厅为叙永直隶厅。析叙州府属永宁县来属,并分贵州毕节县之赤水卫地来属于永宁县。[837]领:一县。

雍正九年

仍领:九府、九直隶州、一直隶厅。

龙安府——析绵州直隶州之彰明县来属。[838]又,裁松潘卫,置松潘厅来属。[839]领:一厅、四县、二长官司。

直隶州

绵州直隶州——分彰明县往属于龙安府。[840]领:五县。

雍正十一年

领:九府、十直隶州、二直隶厅。

重庆府——升府属忠州为直隶州;分府属酆都、垫江二县往隶之。同时,黔江厅升为黔彭直隶厅,析彭水、黔江二县,酉阳宣抚司,石耶洞、平茶洞、役梅洞三长官司,俱往隶之。[841]领:二州、十一县、一宣慰司。

夔州府——析梁山县往属于新设之忠州直隶州。[842]领:八县。

雅州府——置打箭炉厅来属。[843]领:一州、一厅、五县。

直隶州

忠州直隶州——原重庆府属州,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为忠州直隶州。析重庆府属酆都、垫江二县,夔州府属梁山县,一并来属。[844]

直隶厅

黔彭直隶厅——原为重庆府属黔江厅。雍正十一年(1733年),黔江厅升为黔彭直隶厅,析重庆府属黔江、彭水二县,酉阳宣抚司,石耶洞、平茶洞、役梅洞三长官司,一并来属。领:二县、一宣抚司、三长官司。

雍正十二年

领:十一府、八直隶州、二直隶厅。

夔州府——分府属新宁县往隶于达州直隶州。[845]领:七县。

嘉定府——升嘉定直隶州为嘉定府,并置乐山县为府治。[846]领:七县。

潼川府——升潼川直隶州为潼川府,并置三台县为府治。[847]领县八:三台、射洪、中江、盐亭、遂宁、蓬溪、安岳、乐至。

直隶州

嘉定直隶州——嘉定直隶州升为府。置附郭乐山县。

潼川直隶州——潼川直隶州升为府。置附郭三台县。

达州直隶州——析夔州府属新宁县来属。领:三县。

雍正十三年

仍领:十一府、八直隶州、二直隶厅。

夔州府——析建始县改隶于湖北之施南府。[848]领:六县。

直隶厅

黔彭直隶厅——裁酉阳宣抚司,改置为酉阳县,仍属直隶厅;并于三合场地置秀山县来属。[849]领:四县、三长官司。

乾隆元年

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一直隶厅。

直隶州

酉阳直隶州——裁黔彭直隶厅,并裁直隶厅原领之酉阳县及石耶洞、平茶洞、邑梅洞三长官司,于酉阳县故地改置为酉阳直隶州。[850]领县三:黔江、彭水、秀山。

直隶厅

黔彭直隶厅——裁黔彭直隶厅,改置为酉阳直隶州。

乾隆十四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一直隶厅。

龙安府——置卓克采长官司来属,升梭磨长官司为宣慰司。[851]领:一厅、四县、一宣慰司、二长官司。

乾隆十七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一直隶厅。

龙安府——于杂谷安抚司地置杂谷厅来属。[852]领:二厅、四县、一宣慰司、二长官司。

直隶州

茂州直隶州——裁杂谷安抚司,置杂谷厅往属于龙安府。[853]领:二县、二安抚司、四长官司。

乾隆十八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一直隶厅。

龙安府——置从噶克长官司。[854]领:二厅、四县、一宣慰司、三长官司。

乾隆二十二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一直隶厅。

重庆府——石砫宣慰司改流,裁石砫宣慰司,置石砫厅,往属于夔州府。[855]领二州、十一县。

夔州府——裁重庆府属石砫宣慰司改置石砫厅来属。领:一厅、六县。

乾隆二十三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一直隶厅。

重庆府——置江北厅来属。[856]至清末,领州二:合州、涪州;厅一:江北厅;县十一:巴县、江津、壁山、永川、荣昌、大足、南川、长寿、铜梁、定远、綦江。

乾隆二十四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一直隶厅。

龙安府——置丹坝长官司。[857]领:二厅、四县、一宣慰司、四长官司。

乾隆二十五年

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三直隶厅。

龙安府——升杂谷厅为直隶厅,以梭磨宣慰司,从噶克、卓克采、丹坝三长官司俱往隶。[858]又,升松潘厅为直隶厅。[859]领县四:平武、江油、石泉、彰明;长官司一:阳地隘口。

直隶厅

杂谷直隶厅——升龙安府属杂谷厅为杂谷直隶厅。析龙安府属梭磨宣慰司,从噶克、卓克采、丹坝三长官司来属。[860]领:一宣慰司、三长官司。

松潘直隶厅——升龙安府属松潘厅为直隶厅。无属领。[861]

乾隆二十六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三直隶厅。

叙州府——裁雷波卫置雷波厅,仍属于府。[862]领:一厅、十一县、四长官司。

宁远府——裁越嶲卫置越嶲厅,并裁打冲河中、德昌、迷易三所。[863]领:一厅、三县、二长官司。

乾隆二十七年

领:十一府、九直隶州、四直隶厅。

夔州府——升石砫厅为直隶厅。[864]领县六:奉节、大宁、巫山、万县、云阳、开县。

直隶厅

石砫直隶厅——升夔州府属石砫厅为直隶厅。无属领。[865]

乾隆二十九年

领:十一府、九直隶州、四直隶厅。

叙州府——于马边县丞地置马边厅来属。[866]领厅二:雷波厅、马边厅;县十一:宜宾、南溪、庆符、富顺、长宁、高县、筠连、兴文、隆昌、屏山、珙县;长官司四:泥溪、平夷、蛮夷、沐川。

乾隆三十五年

领:十一府、九直隶州、四直隶厅。

直隶州

绵州直隶州——裁罗江县。[867]领:四县。

乾隆四十一年

领:十一府、十直隶州、五直隶厅。

直隶州

阿尔古州——裁大金川安抚司,改置为阿尔古直隶州,领屯三:阿尔古、马尔邦、噶拉依。[868]

直隶厅

美诺直隶厅——于小金川地方置美诺直隶厅,美诺、大板昭、底木达、章谷等四屯来属。[869]领:四屯。

乾隆四十四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五直隶厅。

直隶州

阿尔古直隶州——裁阿尔古直隶州,并入美诺直隶厅。[870]

直隶厅

美诺直隶厅——裁阿尔古直隶州,其原辖之阿尔古屯改为绥靖屯、噶拉依屯改为崇化屯,一并来属;又,改厅属底木达屯为抚边屯,裁大板昭屯并入抚边屯。[871]领:四屯。

乾隆四十八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五直隶厅。

直隶厅

懋功直隶厅——改美诺直隶厅为懋功直隶厅,并改美诺屯为懋功屯为懋功屯。[872]领:五屯。

乾隆五十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五直隶厅。

直隶厅

懋功直隶厅——析打箭炉厅属之鄂克什安抚司来属。[873]领:屯五、安抚司一。

乾隆五十一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五直隶厅。

直隶厅

懋功直隶厅——析打箭炉厅属之绰斯甲布安抚司来属。[874]领屯五:懋功、抚边、章谷、崇化、绥靖;安抚司:鄂克什、绰斯甲布。

嘉庆元年

仍领:十一府、九直隶州、五直隶厅。

茂州直隶州——升瓦寺安抚司威瓦司宣慰司。[875]领:二县、一宣慰司、一安抚司、四长官司。

嘉庆六年

领:十二府、八直隶州、六直隶厅。

绥定府——达州直隶州升为绥定府。置达县为附郭县,并升原直隶州辖之太平县为直隶厅。[876]领:三县。

直隶州

达州直隶州——升达州直隶州为绥定府。

绵州直隶州——复置罗江县。[877]领县五:绵竹、德阳、安县、罗江、梓潼。

茂州直隶州——裁府属保县,其地入理番直隶厅。[878]领县一:汶川;宣慰司一:瓦寺;安抚司一:沙坝;长官司四:静州、岳希、陇木、实大关。

直隶厅

太平直隶厅——原为太平县,属达州直隶州。嘉庆六年(1801年),太平县升为太平直隶厅。无属领。[879]

理番直隶厅——改杂谷直隶厅名为理番直隶厅,并裁茂州直隶州之保县入之。[880]领宣慰司一:梭磨;长官司三:卓克采、丹坝、从噶克。

嘉庆十三年

仍领:十二府、八直隶州、六直隶厅。

嘉定府——置峨边厅来属。[881]至清末,领厅一:峨边厅;县七:乐山、峨眉、夹江、洪雅、犍为、荣县、威远。

嘉庆十九年

仍领:十二府、八直隶州、六直隶厅。

绥定府——析顺庆府属之渠县、大竹二县来属。[882]领:五县。

顺庆府——分府属渠县、大竹二县往隶绥定府。[883]领州二:广安、蓬州;县六:南充、岳池、西充、营山、仪陇、邻水。

道光元年

领:十二府、八直隶州、五直隶厅。

绥定府——降太平直隶厅为太平县还属于府,并于城口地增置城口厅来属。[884]至清末,领厅一:城口;县六:达县、新宁、东乡、太平、渠县、大竹。

直隶厅

太平直隶厅——复降太平直隶厅为太平县,往属于绥定府。[885]

光绪二十九年

领:十二府、八直隶州、六直隶厅。

雅州府——升府属打箭炉厅为直隶厅,析明正宣慰司,冷边、沈边二长官司,俱隶之。[886]领州一:天全州;县五:雅安、名山、荥经、芦山、清溪;宣慰司一:董卜韩胡。

直隶厅

打箭炉直隶厅——原为雅州府属打箭炉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升为直隶厅,析雅州府属之明正宣慰司,冷边、沈边二长官司,一并来属。[887]领:一宣慰司、二长官司。

光绪三十四年

领:十二府、九直隶州、五直隶厅。

直隶州

永宁直隶州——改叙永直隶厅为永宁直隶州。永宁县改名为古蔺县,并析泸州直隶州之九姓地方置古宋县来属。[888]领县二:古蔺、古宋。

泸州直隶州——裁九姓长官司,改置古宋县,往属于永宁直隶州。领县三:纳溪、江安、合江。

直隶厅

叙永直隶厅——叙永直隶厅改为永宁直隶州。

宣统二年

仍领:十二府、九直隶州、五直隶厅。

宁远府——析盐源县地置盐边厅来属,并于交脚汛地置昭觉县来属。[889]领厅二:盐边、越嶲;州一:会理州;县四:西昌、盐源、冕宁、昭觉;宣抚司二:沙骂、邛部;安抚司二:瓜别、木里;长官司五:普济州、昌州、威龙州、河东、阿都;副长官司一:马喇。

宣统三年

领:十五府、九直隶州、四直隶厅。

康定府——升打箭炉直隶厅为康定府。于里塘地置里化厅,中渡地置河口县,稻坝地置稻成县,一并来属。[890]同年,旧隶打箭炉之明正宣慰司,冷边、沈边二长官司,俱改土归流,先后分别设治,并先各就其地置委员、理事等官。[891]领厅一:里化;县二:河口、稻成;委员一:泸定桥。

巴安府——于巴塘宣抚司地置巴安府。并于三坝地方置三坝厅,盐井地方置盐井县,乡城地置定乡县,并析雅州府属之瓦述毛丫、瓦述曲登、瓦述崇喜三长官司,一并来属。[892]领:厅一、县二、长官司二。

登科府——于登科地方置登科府。并于龚垭地方置德化州,杂渠卡地方置石渠县,白玉地方置白玉州,同普地方置同普县,一并来属。领州二:德化州、白玉州;县二:石渠、同普;安抚司二:喇滚、霍耳咱;长官司五:纳林冲、瓦述色他、瓦述更平、蒙葛结、瓦述啯陇。[893]

直隶厅

打箭炉直隶厅——打箭炉直隶厅升为康定府。

十九、云 南

顺治十六年

沿袭明制,为云南布政使司,驻云南府。领:十府,一直隶州,八军民府,三土府,三直隶土州,以及车里一宣慰司,干崖、陇川、耿马、南甸四宣抚司,蛮莫、芒市二安抚司;猛连、者乐甸二长官司。

云南府——沿袭明制。为云南布政使司驻地。领州四:晋宁州、安宁州、昆阳州、嵩明州;县九:昆明、富民、宜良、罗次、呈贡、禄丰、易门、归化、三泊。[894]

临安府——沿袭明制。领州五:建水州、石屏州、阿迷州、宁州、新化州;县五:通海、河西、蒙自、新平、嶍峨;长官司九:亏容甸、思陀甸、左能寨、落恐甸、纳楼寨、溪处甸、教化三部、王弄山、安南。[895]

澂江府——沿袭明制。领州二:新兴州、路南州;县三:河阳、江川、阳宗。[896]

广南府——沿袭明制。领土州一:富州。[897]

广西府——沿袭明制。领州三:师宗州、弥勒州、维摩州。[898]

楚雄府——沿袭明制。领州二:南安州、镇南州;县五:楚雄、广通、定远、定边、石咢嘉。[899]

景东府——沿袭明制。无属领。[900]

大理府——沿袭明制。领州四:赵州、邓川州、宾川州、云龙州;县三:太和、云南、浪穹;长官司:十二关。[901]

顺宁府——沿袭明制。领州一:云州;长官司一:猛缅。[902]

蒙化府——沿袭明制。无属领。[903]

直隶州

北胜直隶州——沿袭明制。无属领。[904]

军民府

曲靖军民府——沿袭明制。领州四:沾益州、陆凉州、马龙州、罗平州;县二:南宁、亦佐。[905]

寻甸军民府——沿袭明制。无属领。[906]

元江军民府——沿袭明制。领州二:恭顺州、奉化州。[907]

武定军民府——沿袭明制。领州二:禄劝州、和曲州;县一:元谋。[908]

丽江军民府/土府——沿袭明制。领州四:通安州、宝山州、兰州、巨津州。[909]顺治十六年,该丽江军民府为丽江土府,并裁通安、宝山、兰州、巨津四州。[910]

永昌军民府——沿袭明制。领州一:腾越州;县二:保山、永平;安抚司一:潞江;长官司四:户撒、腊撒、凤溪、施甸。[911]顺治十六年(1659年),降镇康、湾甸二直隶土州为土州来属;省属蛮莫安抚司更名为猛卯安抚司,也来属;并裁府属凤溪、施甸二长官司。[912]领:一州、二县、二土州、二安抚司、二长官司。

姚安军民府——沿袭明制。领州一:姚州;县一:大姚。[913]

鹤庆军民府——沿袭明制。领州二:剑川州、顺州。[914]

土府

镇沅土府——沿袭明制。领长官司一:禄谷。[915]

永宁土府——沿袭明制。无属领。[916]

孟定土府——沿袭明制。无属领。[917]

直隶土州

威远州——沿袭明制。无属领。[918]

镇康州——沿袭明制。无属领。[919]顺治十六年(1659年),降为散州,往隶于永昌军民府。

湾甸州——沿袭明制。无属领。[920]顺治十六年(1659年),降为散州,往隶于永昌军民府。

顺治十七年

领:十府,一直隶州,七军民府,三土府,一直隶土州,以及车里一宣慰司,者乐甸一长官司。

军民府

永昌军民府——析省属孟定土府,芒市安抚司,猛连长官司,耿马、干崖、南甸、陇川四宣抚司,一并来属。[921]领:一州、二县、一土府、二土州、三安抚司、四宣抚司、三长官司。

土府

孟定土府——入永昌军民府。

顺治十八年

领:十一府,一直隶州,六军民府,三土府,一直隶土州,者乐甸长官司。

元江府——元江军民府改为元江府。裁府属恭顺、奉化二州,并析省属之车里宣慰司来属。领:一宣慰司。[922]

康熙五年

领:十二府,六军民府,三土府,一直隶土州,者乐甸长官司。

临安府——裁新化州入新平县。[923]又,府属溪处甸、教化三部、王弄山、安南四长官司改土归流,溪处甸土司地即入临安府,其余三土司地入开化府。[924]领:四州、五县、五长官司。

开化府——裁临安府属之教化、王弄山、安南三长官司,以其地置开化府。无属领。[925]

大理府——降北胜直隶州为散州来属。[926]领:五州、三县、一长官司。

直隶州

北胜直隶州——北胜直隶州降为散州,往隶于大理府。

康熙七年

仍领:十二府,六军民府,三土府,一直隶土州,者乐甸长官司。

云南府——裁归化县,并入呈贡县。[927]领:四州、八县。

军民府

鹤庆军民府——裁府属顺州,其地入于府。[928]领:剑川州。

康熙八年

领:十二府,五军民府,三土府,一直隶土州,者乐甸长官司。

云南府——裁三泊县,并入昆阳州。[929]领州四:晋宁州、安宁州、昆阳州、嵩明州;县七:昆明、富民、宜良、罗次、呈贡、禄丰、易门。

楚雄府——裁石咢嘉县,其地并入南安州。[930]领:二州、四县。

澂江府——裁阳宗县入河阳县。领州二:新兴、路南;县二:河阳、江川。[931]

广西府——裁维摩土州,其地以曰者入府属弥勒州、维摩归广南、开化二府;又置三乡县来属。[932]领:二州、一县。

广南府——裁广西府之维摩州,析维摩州之维摩乡地入府。领:一土州。

开化府——广西府维摩州之维摩乡地并入府。无属领。

军民府

曲靖军民府——裁亦佐县入罗平州;又,寻甸军民府降为散州来属。[933]领:五州、一县。

寻甸军民府——降为散州,往属于曲靖军民府。

康熙九年

仍领:十二府,五军民府,三土府,一直隶土州,者乐甸长官司。

广西府——裁三乡县,其地入师宗州。[934]领:二州。

康熙三十一年

领:十二府,一直隶州,五军民府,三土府,一直隶土州,者乐甸长官司。

大理府——升北胜州为直隶州。[935]仍领:四州、三县。

直隶州

北胜直隶州——复升北胜州为直隶州。无领属。[936]

康熙三十四年

仍领:十二府,一直隶州,五军民府,三土府,一直隶土州,者乐甸长官司。

曲靖军民府——于平彝旧卫地置平彝县来属。[937]领:五州、二县。

康熙三十七年

领:十三府,五军民府,二土府,一直隶土州,者乐甸长官司。

永北府——北胜直隶州升为永北府。裁省属之永宁土府入之;并析鹤庆军民府原顺州之地入府。[938]领:土府一。

军民府

鹤庆军民府——析府属原顺州之地并入永北府。仍领:一州。

土府

永宁土府——裁永宁土府,并入新设之永北府。

康熙四十八年

领:十三府,五军民府,二土府,一直隶土州,者乐甸长官司。

永昌府——改猛连长官司为猛连宣慰司。[939]领:一州、二县、一土府、二土州、三安抚司、五宣抚司、二长官司。

雍正二年

仍领:十三府,五军民府,二土府,一直隶土州,者乐甸长官司。

广西府——于五嶆地方置五嶆厅来属。[940]领:二州、一厅。

永昌府——裁户撒、腊撒二长官司。[941]领:一州、二县、一土府、二土州、三安抚司、五宣慰司。

雍正三年

领:十四府,一直隶厅、五军民府,一土府,者乐甸长官司。

丽江府——丽江土府改土归流,设流官知府,改土知府为土通判。为丽江府。无属领。[942]

直隶厅

威远直隶厅——改威远直隶土州为威远直隶厅。无属领。[943]

直隶土州

威远直隶土州——威远直隶土州改为直隶厅。

雍正四年

领:十五府,一直隶厅、五军民府,一土府,者乐甸长官司。

东川府——析四川之东川军民府来属于云南,并改置为东川府。无属领。[944]

丽江府——析四川之阿墩子厅地方来属。[945]

雍正五年

领:十七府,一直隶厅、五军民府、一土府。

镇雄府——四川省属之镇雄土府改土归流,是为镇雄府,来属于云南。[946]无属领。

镇沅府——镇沅土府改土归流,是为镇沅府。裁省属者乐甸长官司,于其地置恩乐县来属;又裁府属禄谷长官司。[947]领:一县。

丽江府——于府属维西州地置维西厅,中甸地置剑川州判,俱往属于鹤庆军民府。[948]

东川府——于巧家汛地方置会泽县来属。[949]领:一县。

军民府

鹤庆军民府——于丽江府属之维西州地置维西厅,中甸地置剑川州判,一并来属。[950]领:一州、一厅。

曲靖军民府——析沾益州地置宣威州来属。[951]领:六州、二县。

土府

乌蒙土府——析四川属之乌蒙土府,来属于云南。[952]无属领。

雍正六年

领:十七府,一直隶厅、五军民府。

乌蒙府——乌蒙土府改土归流,是为乌蒙府。于米贴地方置永善县、大关屯地方置大关厅,并降镇雄府为散州,一并来属。[953]领:一厅、一州、一县。

镇雄府——降为散州,往属于乌蒙府。

雍正七年

领:十八府,一直隶厅、五军民府。

东川府——徙会泽县治于府城,并设会泽县为府治。仍领:一县。[954]

普洱府——于普洱地方设普洱府,置思茅厅,与元江府属之车里宣慰司一并来属。领:一厅、一宣慰司。[955]

元江府——析府属车里宣慰司往属于普洱府。无属领。[956]

蒙化府——裁楚雄府属定边县,其地并入蒙化府。无属领。[957]

楚雄府——裁府属定边县,往属于蒙化府。[958]领:二州、三县。

开化府——置文山县为府治。[959]领:一县。

雍正八年

仍领:十八府,一直隶厅、五军民府。

昭通府——乌蒙府更名为昭通府,并置恩安县为府治。[960]领:一厅、一州、二县。

雍正十年

仍领:十八府,一直隶厅、五军民府。

元江府——于故恭顺州之地置他郎厅,并析临安府属之新平县一并来属。[961]领:一厅、一县。

临安府——析府属新平县往隶于元江府。领:四州、四县、五长官司。

雍正十三年

领:十八府,五军民府。

元江府——析府属之善政里、猪山者、鬼布林腊猛三乡及上下猛缅、猛松、左戛、磨铺萨等寨往属于普洱府;并析镇沅府属坝朗、坝木、坝痴三寨地方来属。[962]仍领:一厅、一县。

普洱府——置宁洱县为府治,并析元江府属善政等地方来属。[963]领:一厅、一县、一宣慰司。

镇沅府——降威远直隶厅威散厅来属;并析府属之坝朗、坝木、坝痴三寨地入元江府。[964]领:一厅、一县。

直隶厅

威远直隶厅——威远直隶厅降为散厅,往属于镇沅府。[965]

乾隆元年

仍领:十八府,五军民府。

广南府——置宝宁县,为府治。[966]领:一县、一土州。

乾隆十二年

仍领:十八府,五军民府。

顺宁府——裁猛缅长官司,置缅宁厅,仍属于府。领:一州、一厅。[967]

乾隆二十一年

仍领:十八府,五军民府。

丽江府——析鹤庆军民府属维西厅、中甸地,仍还属于府。置中甸厅。[968]领:二厅。

鹤庆军民府——析维西厅、中甸地还属于丽江府。[969]领:一州。

乾隆二十九年

仍领:十八府,五军民府。

永昌府——析府属耿马、猛连二宣抚司往属于顺宁府。[970]领:一州、二县、一土府、二土州、三安抚司、三宣抚司。

顺宁府——析永昌府属耿马、猛连二宣抚司来属。领:一州、一厅、二宣抚司。

乾隆三十年

领:二十一府,二军民府。

永昌府——改永昌军民府为永昌府。[971]仍领:一州、二县、一土府、二土州、三安抚司、三宣抚司。

武定府——改武定军民府为武定府。[972]仍领:二州、一县。

曲靖府——改曲靖军民府为曲靖府。[973]仍领:六州、二县。

乾隆三十五年

领:十四府,四直隶州、三直隶厅。

临安府——改建水州为县,仍为府治。[974]领州三:石屏州、阿迷州、宁州;县五:建水、通海、河西、蒙自、嶍峨;长官司五:亏容甸、思陀甸、左能寨、落恐甸、纳楼寨。

永昌府——于龙陇地置龙陵厅来属;又复置户撒、腊撒二长官司来属。[975]领:一州、一厅、二县、一土府、二土州、三安抚司、三宣抚司、二长官司。

顺宁府——置顺宁县为府治。领:一州、一厅、一县、二宣抚司。[976]

永北府——降为永北直隶厅。

景东府——降为景东直隶厅。

蒙化府——降为蒙化直隶厅。

武定府——降为武定直隶州。

广西府——广西府降为直隶州。

元江府——降为元江直隶州。

镇沅府——降为镇沅直隶州。

楚雄府——裁姚安军民府,析其原领之姚州、大姚县来属。[977]领州三:南安州、姚州、镇南州;县四:楚雄、广通、定远、大姚。

丽江府——鹤庆军民府降为散州,鹤庆州与原领之剑川州俱来属。以丽江府亲辖地置丽江县。[978]领州二:鹤庆州、剑川州;厅二:中甸厅、维西厅;县一:丽江。

普洱府——析镇沅府之威远厅、元江府之他郎厅,一并来属府。[979]领:三厅、一县、一宣慰司。

曲靖府——析广西府属五嶆厅来属。[980]领:六州、一厅、二县。

广南府——二月,降广南府为广南直隶厅,裁宝宁县。[981]十月,仍改为广南府,复设宝宁县。[982]领:富州土州。

直隶州

武定直隶州——降武定府为直隶州。裁和曲州,其地并入直隶州;并改禄劝州为县。[983]领县二:元谋、禄劝。

元江直隶州——元江府降为元江直隶州。析他郎厅往属于普洱府。[984]领县一:新平。

镇沅直隶州——镇沅府降为镇沅直隶州。析原辖之威远厅往属于普洱府。[985]领:一县。

广西直隶州——降广西府为广西直隶州。改所领师宗、弥勒二州为县,并析五嶆厅往属于曲靖府。[986]领:二县。

直隶厅

永北直隶厅——降永北府为永北直隶厅。领:土府一。[987]

景东直隶厅——降景东府为景东直隶厅。无属领。[988]

蒙化直隶厅——降蒙化府为蒙化直隶厅。无属领。[989]

军民府

姚安军民府——裁姚安军民府,原领之姚州、大姚县一并往属于楚雄府。[990]

鹤庆军民府——降鹤庆军民府为散州,与原领之剑川州一并往属于丽江府。[991]

乾隆三十八年

仍领:十四府,四直隶州、三直隶厅。

普洱府——裁车里宣慰司。[992]领:三厅、一县。

乾隆四十一年

仍领:十四府,四直隶州、三直隶厅。

曲靖府——裁府属五嶆厅改置广西直隶州判,还属于广西直隶州。[993]领州六:沾益州、陆凉州、马龙州、罗平州、寻甸州、宣威州;县二:南宁、平彝。

直隶州

广西州——裁曲靖府属五嶆厅,于其地置广西直隶州州判,还属于广西直隶州。[994]领:二县。

乾隆四十二年

仍领:十四府,四直隶州、三直隶厅。

普洱府——复置车里宣慰司。[995]仍领厅三:思茅、威远、他郎;县一:宁洱;宣慰司一:车里。

嘉庆十六年

仍领:十四府,四直隶州、三直隶厅。

东川府——于原会泽县旧址置巧家厅来属。[996]领厅一:巧家;县一:会泽。

嘉庆二十四年

仍领:十四府,四直隶州、三直隶厅。

开化府——改白马关同知为安平同知,置安平厅与府同治一城。[997]领:一厅、一县。

嘉庆二十五年

仍领:十四府,四直隶州、四直隶厅。

永昌府——升府属腾越州为直隶厅。析府属五宣抚司、二安抚司、二长官司往属之。[998]领:一厅、二县、一土府、二土州、一安抚司。

直隶厅

腾越直隶厅——升永昌府属之腾越州为腾越直隶厅。析永昌府属之南甸、干崖、盏达(副)、陇川、遮放(副)五宣抚司,猛卯、芒市二安抚司,户撒、腊撒二长官司,一并来属。领:五宣抚司、二安抚司、二长官司。[999]

道光二年

领:十四府,四直隶州、三直隶厅。

开化府——改开化府同知为安平同知,析文山县属之东安、逢春、永平三地俱隶安平县管辖。[1000]仍领:一厅、一县。

永昌府——腾越直隶厅降为散厅,与原领各土司仍还属于府。[1001]领:二厅、二县、一土府、二土州、三安抚司、五宣抚司、二长官司。

直隶厅

腾越直隶厅——降腾越直隶厅为散厅,与原领各土司一并还属于永昌府。

道光十九年

仍领:十四府,四直隶州、三直隶厅。

永北直隶厅——置蒗蕖土州来属。[1002]领:一土府、一土州。

道光二十年

领:十四府,三直隶州、四直隶厅。

直隶州

广西直隶州——于丘北县丞地置丘北县来属。[1003]至清末,领县三:师宗、弥勒、丘北。

直隶厅

镇沅直隶厅——改镇沅直隶州为直隶厅,裁恩乐县入于厅,并徙厅治于旧恩乐县址。无属领。[1004]

光绪十四年

领:十四府,三直隶州、五直隶厅。

顺宁府——于府属之猛朗坝地置镇边直隶厅。仍领:一州、一厅、一县、二宣抚司。[1005]

直隶厅

镇边直隶厅——于顺宁府属之猛朗坝地置镇边直隶厅。无属领。[1006]

光绪二十年

仍领:十四府,三直隶州、五直隶厅。

顺宁府——分府属猛连宣抚司隶于镇边直隶厅。[1007]领厅一:缅宁厅;州一:云州;县一:顺宁;宣抚司一:耿马。

直隶厅

镇边直隶厅——析顺宁府属猛连宣抚司来属。领:猛连一宣抚司。

光绪二十六年

仍领:十四府,三直隶州、五直隶厅。

广南府——富州土州改土归流,置富州厅,仍属府。[1008]至清末,领厅一:富州厅;县一:宝宁。

开化府——析安平厅治于旧马白关地。[1009]仍领厅一:安平厅;县一:文山。

光绪三十四年

领:十四府、四直隶州、五直隶厅。

永昌府——镇康土州改土归流,设委员。[1010]领:二厅、二县、一土府、一土州、三安抚司、五宣抚司、二长官司、一委员。

昭通府——升府属镇雄州为直隶州;同时,又于永善县之傅官村置靖江县来属。[1011]领厅二:大关、鲁甸;县三:恩安、永善、靖江。

直隶州

镇雄直隶州——升昭通府属镇雄州为直隶州。无属领。

直隶厅

永北直隶厅——于华荣庄地置华坪县来属。领县一:华坪;土府一:永宁;土州一:蒗蕖。[1012]

宣统二年

仍领:十四府、四直隶州、五直隶厅。

永昌府——改镇康委员为永康州,仍属于府。[1013]领厅二:腾越厅、龙陵厅;州一:永康州;县二:保山、永平;土府一:孟定府;土州一:湾甸州;宣抚司五:南甸、干崖、盏达(副)、陇川、遮放(副);安抚司三:芒市、猛卯、潞江;长官司二:户撒、腊撒。

二十、贵 州

顺治十五年

沿袭明制,为贵州布政使司。驻贵阳府。领:十府,以及新添、毕节、赤水三卫军民指挥使司,普市一直属都指挥使司。

府/军民府

贵阳军民府——沿袭明制,称贵阳军民府。为贵州布政使司驻地。领州三:定番州、开州、广顺州;县二:新贵、贵定;安抚司一:金筑;长官司二十四:程番、小程番、韦番、方番、洪番、卢番、上马桥、卧龙、小龙番、大龙番、金石番、罗番、木瓜、麻响、大平伐、平伐、小平伐、大谷龙、小谷龙、羊场、大华、卢山、虎坠、把平寨。[1014]

黎平府——沿袭明制。领县一:永从;长官司十三:潭溪、八舟、洪州泊里、古州、湖耳、亮寨、欧阳、新化、中林、龙里、赤溪湳洞、西山阳洞、曹滴洞。[1015]

安顺府——沿袭明制。领州三:镇宁州、永宁州、普安州;长官司七:顶营、慕役、沙营、宁谷、十二营、西堡、康佐。[1016]

都匀府——沿袭明制。领州二:麻哈州、独山州;县一:清平;安抚司一:凯里;长官司十:都匀、邦水、乐平、平定、烂土、丰宁上、丰宁下、平州、平浪、夭坝。[1017]

平越府——沿袭明制。领州一:黄平州;县三:余庆、瓮安、湄潭;安抚司一:凯里;长官司一:杨义。[1018]

思州府——沿袭明制。领长官司四:都坪、都素、施溪、黄道溪。[1019]

思南府——沿袭明制。领县三:安化、婺川、印江;长官司三:蛮夷、沿河祐溪、朗溪。[1020]

镇远府——沿袭明制。领县二:镇远、施秉;长官司二:偏桥、邛水。[1021]

石阡府——沿袭明制。领县一:龙泉;长官司三:石阡、苗民、葛彰葛商。[1022]

铜仁府——沿袭明制。领县一:铜仁;长官司四:省溪、提溪、乌罗、平头著可。[1023]

顺治十六年

仍领:十府、三军民指挥使司、一直属指挥使司。

平越府——置岩门长官司来属。[1024]领:一州、三县、一安抚司、二长官司。

顺治十八年

仍领:十府、三军民指挥使司、一直属指挥使司。

安顺府——于马乃土司地置普安县来属。[1025]领:三州、一县、七长官司。

康熙元年

仍领:十府、三军民指挥使司、一直属指挥使司。

黎平府——裁曹滴洞长官司。[1026]领:一县、十二长官司。

康熙二年

仍领:十府、三军民指挥使司、一直属指挥使司。

石阡府——裁葛彰葛商长官司。[1027]领:一县、二长官司。

康熙三年

仍领:十府、三军民指挥使司、一直属指挥使司。

贵阳军民府——裁贵州宣慰思,析其所领之中曹、白纳、底寨、乖西、养龙、龙里、水东、扎佐、青山九长官司来属。[1028]领:三州、一安抚司、三十三长官司。

康熙四年

领:十三府、一军民指挥使司。

大定府——于大方地置府,是为大定府。无属领。[1029]

黔西府——于水西城地置府,为黔西府;又析毕节、赤水二卫(军民指挥使司)以及普市所(都指挥使司)来隶。无属领。[1030]

平远府——于比喇地方置府,是为平远府。无属领。[1031]

康熙五年

领:十四府、一军民指挥使司。

威宁府——改四川之乌撒军民府为威宁府,来属贵州。无属领。[1032]

康熙七年

仍领:十四府、一军民指挥使司。

都匀府——裁清平县,入麻哈州。[1033]领:二州、一安抚司、十长官司。

康熙十年

仍领:十四府、一军民指挥使司。

贵阳军民府——裁龙里卫,改置为龙里县来属。[1034]领:三州、三县、一安抚司、三十三长官司。

都匀府——复置清平县,并改都匀卫置都匀县为府治。[1035]领:二州、二县、一安抚司、十长官司。

平越府——改平越卫置平越县,为府治。[1036]领:一州、四县、一安抚司、二长官司。

安顺府——改普定卫置普定县为府治。[1037]领:三州、二县、七长官司。

康熙二十二年

领:十二府、一军民指挥使司。

大定府——降省属黔西、平远二府为散州来属。[1038]领:二州。

黔西府——降府为散州,往隶于大定府。

平远府——降府为散州,往隶于大定府。

康熙二十三年

仍领:十二府、一军民指挥使司。

贵阳军民府——裁金筑安抚司。[1039]领:三州、三县、三十三长官司。

石阡府——裁苗民长官司。[1040]领:一县、一长官司。

安顺府——裁十二营长官司。[1041]领:三州、二县、六长官司。

黎平府——裁西山阳洞、赤溪湳洞二长官司。[1042]领:一县、十长官司。

康熙二十六年

领:十一府。

威宁府——降大定府为散州来属;并裁大定府属毕节、永宁二卫地置毕节、永宁二县,与大定府原领之黔西、平远二州一并来属。[1043]领:三州、二县。

大定府——改大定府为大定州,与所领二州俱往隶于威宁府。

平越府——裁兴隆卫,徙黄平州治于兴隆卫城。[1044]仍领:一州、四县、一安抚司、二长官司。

贵阳府——贵阳军民府去“军民”二字,改称贵阳府。置贵筑县为府治;裁敷勇卫、修文所、濯灵所、息烽所、于襄所,置修文县来属;裁新添卫(军民指挥使司),其原领之新添长官司来属;徙贵定县治于新添卫。[1045]领:三州、五县、三十四长官司。

都匀府——裁新添卫,新添卫原辖之丹行长官司来属。[1046]领:二州、二县、一安抚司、十一长官司。

安顺府——裁平坝卫、柔远所,置安平县;裁威清卫、镇西卫、赫声所、威武所,置清镇县;裁安笼所,改置为南笼厅;裁安南卫,置安南县。此一厅、三县俱往隶于府。[1047]领:一厅、三州、五县、六长官司。

康熙三十四年

仍领:十一府。

贵阳府——裁附郭新贵县,并入贵筑县。[1048]领:三州、四县、三十四长官司。

康熙四十年

仍领:十一府。

贵阳府——裁卢山长官司。[1049]领:三州、四县、三十三长官司。

康熙四十五年

仍领:十一府。

都匀府——裁凯里安抚司入清平县。[1050]领:二州、二县、十一长官司。

平越府——裁凯里安抚司,其所辖地往属于都匀府属清平县。[1051]领:一州、四县、二长官司。

康熙五十四年

仍领:十一府。

安顺府——裁西堡副、宁谷二长官司。[1052]领:一厅、三州、五县、四长官司。

康熙五十五年

仍领:十一府。

都匀府——裁平州、丹行二长官司。[1053]领:二州、二县、九长官司。

康熙五十七年

仍领:十一府。

贵阳府——裁大华长官司。[1054]领:三州、四县、三十二长官司。

康熙五十九年

仍领:十一府。

都匀府——裁夭坝长官司。[1055]领:二州、二县、八长官司。

雍正三年

仍领:十一府。

黎平府——裁五开卫置开泰县,是为府治。[1056]领:二县、十长官司。

雍正四年

仍领:十一府。

贵阳府——于长寨置长寨厅来属。[1057]领:三州、一厅、四县、三十二长官司。

黎平府——析湖南靖州直隶州之天柱县来属。[1058]领:三县、十长官司。

雍正五年

领:十二府。

思州府——析湖广行都司之清浪、平溪二卫来属思州府管辖,并改置为玉屏、青溪二县。[1059]领:二县、四长官司。

黎平府——裁铜鼓卫,置锦屏县来属。[1060]领:四县、十长官司。

安顺府——裁康佐副长官司[1061];又,升府属南笼厅为南笼府,析府属一州、二县往隶之。[1062]领:二州、三县、三长官司。

南笼府——原为安顺府属厅。雍正五年(1727年),升南笼厅为南笼府,以安顺府属普安一州及安南、普安二县来属;又析广西西隆州属之红水江以北之罗烦、册亨等四甲地,并于长坝地方置永丰州俱来属。[1063]领州二:普安州、永丰州;县二:安南、普安。

威宁府——析府属永宁县往隶于四川之叙州府。[1064]领:三州、一县。

都匀府——裁平浪长官司入都匀县。[1065]领:二州、二县、七长官司。

雍正六年

领:十三府。

遵义府——析四川省辖之遵义府及府属一州四县,俱来属于贵州。[1066]领州一:正安;县四:遵义、桐梓、绥阳、仁怀。

雍正七年

领:十三府。

大定府——复升威宁府属之大定州为大定府;威宁府降为散州,与原辖之二州、一县俱来属于府。[1067]领州三:威宁州、黔西州、平远州;县一:毕节。

威宁府——升大定州为大定府;同时,降威宁府为散州,与府原领之黔西、平远二州及毕节一县,一并往隶于大定府。

都匀府——于八寨地置八寨厅、于丹江地方置丹江厅,一并来属。[1068]领:二州、二厅、二县、七长官司。

镇远府——于清水江地方置清江厅来属。[1069]领:一厅、二县、二长官司。

黎平府——于古州地置古州厅来属。[1070]领:一厅、四县、十长官司。

贵阳府——裁洪番长官司。[1071]领:三州、一厅、四县、三十一长官司。

雍正八年

仍领:十三府。

贵阳府——裁虎坠、把平寨、龙里、水东、扎佐、青山六长官司。[1072]领:三州、一厅、四县、二十五长官司。

遵义府——仁怀县治迁于生界之亭子坝,并于旧县地置仁怀厅来属。[1073]领:一厅、一州、四县。

石阡府——裁石阡长官司。[1074]领县一:龙泉。

安顺府——置归化厅来属。[1075]领:一厅、二州、三县、三长官司。

雍正九年

仍领:十三府。

安顺府——置郎岱厅来属。[1076]领州二:永宁州、镇宁州;厅二:郎岱厅、归化厅;县三:普定、安平、清镇;三长官司:顶营、慕役、沙营。

雍正十年

仍领:十三府。

铜仁府——置松桃厅来属。[1077]领:一厅、一县、四长官司。

大定府——于水城地置水城厅来属。[1078]领州三:威宁州、黔西州、平远州;厅一:水城;县一:毕节。

都匀府——于都江地置都江厅,并析广西庆远府属荔波县一并来属。[1079]领:二州、三厅、三县、七长官司。

雍正十二年

仍领:十三府。

黎平府——析府属天柱县往属于镇远府。[1080]领:一厅、三县、十长官司。

镇远府——置台拱厅来属[1081];并析黎平府属之天柱来属。[1082]领:二厅、三县、二长官司。

乾隆十一年

仍领:十三府。

都匀府——析广西庆远府属南丹土州之总王、拉岜二村之地入府属荔波县。[1083]仍领厅三:八寨、丹江、都江;州二:麻哈、独山;县三:都匀、清平、荔波;七长官司:都匀、邦水、乐平、平定、烂土、丰宁上、丰宁下。

乾隆十三年

仍领:十三府。

黎平府——析广西柳州府属罗城县之买廷等七寨,入府属古州厅管辖;并析府属古州厅之因洞、罗洞、寨麻、大蒙四寨往属于广西柳州府之罗城县管辖。[1084]仍领:一厅、三县、十长官司。

乾隆三十五年

领:十二府。

黎平府——于下江地置下江厅来属。[1085]领:二厅、三县、十长官司。

思州府——裁思州府,所领之玉屏县及都坪、都素、施溪、黄道溪四长官司俱往属于铜仁府,青溪县往属于镇远府管辖。[1086]

铜仁府——析思州府属之玉屏县及都坪等四长官司来属。领:一厅、二县、八长官司。

镇远府——析思州府属之青溪县来属。领:二厅、四县、二长官司。

乾隆三十六年

领:十三府。

思州府——复置思州府。原领之二县、四长官司俱往还属于府。[1087]领县二:青溪、玉屏;长官司四:都坪、都素、施溪、黄道溪。

铜仁府——析玉屏县及都坪等四长官司仍还属于思州府。仍领:一厅、一县、四长官司。

镇远府——析青溪县还属于思州府。领:二厅、三县、二长官司。

乾隆四十一年

领:十三府、一直隶厅。

遵义府——升府属仁怀厅为仁怀直隶厅。[1088]领:一州、四县。

直隶厅

仁怀直隶厅——升遵义府属仁怀厅为直隶厅。无属领。

嘉庆二年

领:十三府、二直隶厅。

南笼府——南笼府更名为兴义府,府属永丰州改为贞丰州。[1089]仍领:二州、二县。

铜仁府——升府属松桃厅为直隶厅,分府属二长官司往隶之。[1090]领县一:铜仁;长官司二:省溪、提溪。

直隶厅

松桃直隶厅——升铜仁府属松桃厅为直隶厅。析铜仁府属乌罗、平头著可二长官司一并来属。领:二长官司。[1091]

嘉庆三年

领:十二府、一直隶州、二直隶厅。

兴义府——于黄草坝地方置兴义县来属。[1092]领:二州、三县。

镇远府——平越府降为直隶州,析黄平州、岩门长官司来属。[1093]领州一:黄平州;厅二:清江厅、台拱厅;县三:镇远、施秉、天柱;三长官司:偏桥、邛水、岩门。

平越府——平越府降为平越直隶州。

直隶州

平越直隶州——降平越府为平越直隶州。裁府之附郭平越县;并析黄平州、岩门长官司俱往隶于镇远府。[1094]领县三:余庆、瓮安、湄潭;长官司一:杨义。

嘉庆十四年

领:十二府、二直隶州、二直隶厅。

兴义府——升府属普安州为直隶州,以府属兴义县往隶之。[1095]领:一州、二县。

直隶州

普安直隶州——原兴义府属州。嘉庆十四年(1809年),普安州升为直隶州,析兴义府属兴义县来属。领:一县。

嘉庆十六年

领:十二府、一直隶州、三直隶厅。

兴义府——普安直隶州改为直隶厅,原领之兴义县仍还属于府。[1096]领:一州、三县。

直隶厅

普安直隶厅——普安直隶州改为普安直隶厅,直隶州原领之兴义县还属于兴义府。

道光十二年

仍领:十二府、一直隶州、三直隶厅。

黎平府——降锦屏县为乡,其地入开泰县。[1097]领厅二:古州厅、下江厅;县二:开泰、永从;长官司十:潭溪、八舟、洪州泊里、古州、湖耳、亮寨、欧阳、新化、中林、龙里。

光绪六年

仍领:十二府、一直隶州、三直隶厅。

贵阳府——降长寨厅为镇,并入定番州;并于罗斛地置罗斛厅来属。[1098]领州三:定番州、开州、广顺州;厅一:罗斛厅;县四:贵筑、龙里、修文、贵定;长官司二十五:中曹、白纳、底寨、乖西、养龙、程番、小程番、韦番、方番、卢番、上马桥、卧龙、小龙番、大龙番、金石番、罗番、木瓜、麻响、大平伐、平伐、小平伐、新添、大谷龙、小谷龙、羊场。

光绪三十四年

领:十二府、一直隶州、一直隶厅。

遵义府——仁怀直隶厅降为散厅,改名为赤水厅,仍还属于府。[1099]领厅一:赤水厅;州一:正安州;县四:遵义、桐梓、绥阳、仁怀。

兴义府——普安直隶厅降为散厅,改名为盘州厅,仍还属于府。[1100]领厅一:盘州厅;州一:贞丰州;县三:安南、普安、兴义。

直隶厅

仁怀直隶厅——降仁怀直隶厅为散厅,改名为赤水,还属于遵义府。

普安直隶厅——降普安直隶厅为散厅,改名为盘州厅,往属于兴义府。

二十一、东三省

清代,东北地区设立盛京(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三将军分别掌管三辖区的军民诸政。

盛京将军的副贰有副都统4人,分驻锦州、熊岳、金州、兴京;城守尉8人,分驻盛京4人,兴京、凤凰城、辽阳、开原个1人。吉林将军所辖为吉林、宁古塔、三姓、伯都纳、阿勒楚咯5个副都统辖区。从将军衙门、副都统衙门到旗佐衙门均为专治八旗旗人的机构,这些副都统旗署的主要职责都是管理旗人的户籍与田地。八旗各旗署旗人皆有旗籍,定期进行编审。

汉人则由府州县衙门进行治理。盛京附近各州县设奉天府,府设府尹,其地位等同于京师首府之顺天府尹。奉天府的前身是顺治十年(1653年)设置的辽阳府,该府为旗人与民人、旗署与民署并存分治的双重管理体制。奉天府以西,又设置了锦州府,设知府,等同于内地的府。雍正朝以后,关内流民开始涌入东北地区,起初主要集中于传统农耕区的奉天府一带,也有人更进而北上至吉林地区。雍正五年(1727年),吉林即设永吉州、泰宁县与长宁县,以管理汉人,但这二县却遥属于盛京将军辖下的奉天府。直至乾隆十二年(1747年),永吉州改为吉林直隶厅,才划归吉林将军管辖。

虽然在乾隆五年(1740年),中央曾颁布封禁令,不准内地汉人入关。但关外土地的空旷,与关内流民众多造成巨大的反差,生存压力迫使大量流民不断冒险进入东北。尤其是道咸以后,清政府内外交困,为加强防务,政府也不得不开禁实边,主动招引汉民垦荒。到光绪末年,东北地区民户增至旗人的20倍,咸丰至光绪50年间设立的民署也为前200年的4倍。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北建立了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设巡抚代替将军进行统治,其下的副都统、总管等辖区也为府、厅、州、县所替代,省以下的府州县制全面形成。

光绪三十三年

始建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并设东三省总督及奉天、吉林、黑龙江三巡抚统辖三省地方。[1101]

奉天省

天命十年(1625年),后金定都沈阳。天聪八年(1634年),尊为盛京。顺治元年(1644年),清定都北京,改盛京为陪都,裁明代遗留之卫所,并设内大臣、副都统及八旗驻防。顺治二年(1645年),改内大臣为阿立哈大,次年又改阿立哈大为盛京昂邦章京(汉名为总管),并分盛京昂邦章京东部地置宁古塔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年),改盛京昂邦章京为镇守辽东等处地方将军。康熙四年(1665年),改镇守辽东等处将军为镇守奉天等处将军。乾隆十二年(1747年),改镇守奉天等处将军为镇守盛京等处将军。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裁镇守盛京等处将军,置东三省总督,并增设奉天巡抚一员,正式建立奉天行省。[1102]

领:七府、四直隶厅。

奉天府——顺治十四年(1657年),于盛京城内置奉天府,设府尹;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裁奉天府尹设为奉天知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归奉天行省管辖。领厅一:金州厅;州二:辽阳州、复州;县八:承德、抚顺、开原、铁岭、海城、盖平、辽中、本溪。[1103]

锦州府——康熙三年(1664年),置广宁府,并置广宁县为府治;是年徙府治于锦县,更名为锦州。[1104]领厅二:锦西厅、盘山厅;州二:宁远州、义州;县三:锦县、广宁、绥中。[1105]

新民府——嘉庆十八年(1813年),分奉天府属承德县及锦州府属广宁县地置新民厅,隶奉天府;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升为府。领县二:镇安、彰武。[1106]

长白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分兴京直隶厅属临江县及吉林长白山北麓地,置长白府。领县二:安图、抚松。[1107]

海龙府——光绪五年(1879年),以流民垦鲜围场地置海龙厅;二十八年(1902年),升为府。领县四:东平、西丰、西安、柳河。[1108]

洮南府——光绪三十年(1904年),以科尔沁右翼前札萨克图王旗垦地,设治双流镇,置府。领县五:靖安、开通、安广、醴泉、镇东。[1109]

昌图府——嘉庆十一年(1806年),以科尔沁左翼后博多勒噶台王旗地,设昌图额勒克理事通判,隶于奉天府。同治三年(1864年),改为昌图辽海抚民同知。光绪三年(1877年),升为府。领州一:辽源州;县三:奉化、怀德、康平。[1110]

直隶厅

法库门直隶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升奉天府属法库门厅为直隶厅。无属领。[1111]

凤凰直隶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设凤凰城巡司;光绪二年(1876年)改置为凤凰直隶厅。领州一:岫岩州;县二:安东、宽甸。[1112]

庄河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分凤凰厅属岫岩州地置庄河直隶厅。无属领。[1113]

兴京直隶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设兴京厅,隶于奉天府;光绪三年(1877年),升兴京厅为直隶厅。领县四:通化、怀仁、辑安、临江。[1114]

吉林省

清初,建满州城于俄漠惠之野鄂多理城。顺治十年(1653年),析盛京昂邦章京辖地,于宁古塔城置宁古塔昂邦章京及副都统二人镇守宁古塔。康熙元年(1662年),改宁古塔昂邦章京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康熙十五年(1676年),将军徙驻于吉林乌拉。雍正三年(1725年),置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五年,增三姓副都统。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改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为镇守吉林等处将军[1115]。光绪七年(1881年),置珲春副都统。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建吉林行省,裁吉林等处将军置吉林巡抚,尽裁副都统各缺。[1116]

领:五府。

吉林府——清初,隶宁古塔将军。雍正五年(1727年)置永吉州,隶奉天府。乾隆十二年(1747年),改为吉林直隶厅,仍隶古塔将军。光绪八年(1882年),升为吉林府。领州一:伊通州;县二:盘石、敦化。[1117]

长春府——清初,属蒙古郭尔罗斯前旗,名为宽城子。嘉庆五年(1800年),于长春堡置长春厅。道光五年(1825年),仍徙治于宽城子。光绪十五年(1889年),升长春厅为府。领县一:农安县。[1118]

新城府——嘉庆十五年(1810年),置伯都讷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直隶厅升为新城府,并置榆树县来属。领:一县。[1119]

依兰府——清初称依兰喀喇;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置依兰府,并置大通县、汤原县、临江州来属。[1120]领:三县。

密山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置密山府。无属领。[1121]

黑龙江省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析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西北辖地,始置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及副都统,驻黑龙江东岸之旧瑷辉城;次年,徙将军治所于墨尔根城[1122];三十七年,副都统移驻于齐齐哈尔;三十八年,将军亦徙驻于齐齐哈尔城,并增设墨尔根、黑龙江、呼兰、呼伦贝尔、布特哈各副都统。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裁黑龙江等处将军,设黑龙江巡抚,正式建黑龙江行省;同时,尽裁副都统各缺,改设地方官制。[1123]

领:二府、五直隶厅。

呼兰府——同治元年(1862年),置呼兰直隶厅。[1124]光绪三十年(1704年),省呼兰直隶厅为府,并移府治于呼兰城。领州一:巴彦;县二:兰西、木兰。[1125]

绥化府——光绪十一年(1885年),设绥化直隶厅;三十年,直隶厅升为府,并置余庆县来属。[1126]领:一县。

直隶厅

海伦直隶厅——光绪三十年(1904年),以通肯、海伦河新垦地置海伦直隶厅。领县二:青冈、拜泉。[1127]

龙江直隶厅——光绪三十年(1904年),置黑水直隶厅。无属领。[1128]

大赉直隶厅——光绪三十年(1904年),以札赉特旗莫勒红冈子垦地置大赉直隶厅。无属领。[1129]

肇州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以郭尔罗斯后旗垦地置肇州直隶厅。无属领。[1130]

安达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以杜尔伯特旗垦地置安达直隶厅。无属领。[1131]

光绪三十四年

黑龙江省

领:七府、五直隶厅。

龙江府——升龙江直隶厅为龙江府,为黑龙江省治。无属领。[1132]

海伦府——海伦直隶厅升为府。仍领:二县。[1133]

嫩江府——于墨尔根城改置嫩江府。无属领。[1134]

黑河府——于黑河吞地置黑河府。无属领。[1135]

胪滨府——于满州里置胪滨府。无属领。[1136]

直隶厅

呼伦直隶厅——于呼伦贝尔城置呼伦直隶厅。无属领。[1137]

瑷珲直隶厅——以黑龙江城改置瑷珲直隶厅。无属领。[1138]

龙江直隶厅——升为府。[1139]

海伦直隶厅——升为府。[1140]

宣统元年

奉天省

领:八府、五直隶厅。

[1141]

兴京府——升兴京直隶厅为兴京府。仍领:四县。[1142]

直隶厅

兴京直隶厅——升为兴京府。

营口直隶厅——同治五年(1866年),设营口海防同知。宣统元年(1909年),分奉天府属海城、盖平两县地置厅,直隶行省。无属领。[1143]

辉南直隶厅——宣统元年(1909年),分海龙府东南八社,设治大肚川,置辉南直隶厅。无属领。[1144]

吉林省

领:十一府、一直隶州、二直隶厅。

西南路道——改西路道为西南路道,驻长春府。领州二:伊通州、濛江州;县四:盘石、农安、长岭、桦甸。[1145]

西北路道——于滨江直隶厅地置西北路道。领厅二:榆树厅、滨江厅;县二:阿城、长寿。[1146]

东南路道——于珲春厅置东南路道。领厅:珲春厅、东宁厅;县五:穆棱、额穆、汪清、和龙、敦化。[1147]

东北路道——于依兰府置东北路道。领厅一:呢玛厅;州一:绥远州;县三:方正、桦川、富锦。[1148]

吉林府——升府属伊通州为直隶州;盘石、敦化二县分别直属于西南路道与东南路道。吉林府隶西南路道,无属领。[1149]

长春府——设西南路分巡兵备道,驻于长春府;同时,析农安县隶西南路道。无属领。[1150]

新城府——府属榆树县升为直隶厅;新城府隶西北路道,无属领。[1151]

双城府——光绪七年(1881年),置双城直隶厅。[1152]宣统元年,升双城直隶厅为府;双城府隶西北路道,无属领。[1153]

宾州府——光绪七年(1881年),于城苇子沟地置宾州直隶厅[1154];二十八年,置长寿县来属[1155]。宣统元年,宾州直隶厅升为府,并以长寿县直属于西北路道;宾州府隶西北路道,无属领。[1156]

五常府——同治八年(1869年),置五常堡协领[1157];光绪七年(1881年),于五常堡西南欢喜岭新建土城地置五常直隶厅[1158]。宣统元年(1909年),五常直隶厅升为府,隶西北路道,无属领。[1159]

延吉府——清初为南荒围场;光绪七年(1881年)弛垦,二十八年置延吉直隶厅;宣统元年(1909年),升延吉直隶厅为延吉府。无属领。[1160]

绥芬府——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置绥芬直隶厅,驻三岔口,后又徙驻于古塔城;宣统元年,升绥芬直隶厅为绥芬府,隶东南路道。无属领。[1161]

依兰府——设东北路道,驻依兰府;并升府属临江州为府。无属领。[1162]

临江府——升依兰府属临江州为临江府,隶东北路道。无属领。[1163]

密山府——隶东北路道,无属领。[1164]

直隶州

伊通直隶州——升吉林府属伊通州为直隶州[1165];是年,降隶于西南路道。[1166]

直隶厅

榆树直隶厅——升新城府属榆树县为榆树直隶厅;并直属于西北路道。[1167]

滨江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置治傅家甸,为江防同知,驻滨江关道,分隶黑龙江。宣统元年(1909年),割双城东北境益之,置滨江直隶厅,专属吉林;为西北路道驻地。无属领。[1168]

宣统二年

奉天省

仍领:八府、五直隶厅。

奉天府——裁附郭承德县。领:一厅、二州、七县。[1169]

锦州府——裁附郭锦县。领:二厅、二州、二县。[1170]

吉林省

仍领:十一府、一直隶州、二直隶厅。

西南路道——置舒兰县、德惠县、双阳县来属。[1171]领:二州、七县。

东北路道——于置饶河县来属,并改呢玛厅为虎林厅。领:一厅、一州、四县。[1172]

宁安府——绥芬府更名为宁安府。[1173]

黑龙江省

领:七府、六直隶厅。

直隶厅

讷河直隶厅——于东布特哈地改置为讷河直隶厅。无属领。[1174]

【注释】

[1]参见周振鹤《中华文化通志·地方行政制度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92-193页。

[2]地图引自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7册,地图出版社1987年版。

[3]地图引自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8册,地图出版社1987年版。

[4]光绪《顺天府志》卷二十二《地理志》;(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一《直隶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影印版。

[5](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二《直隶三》。

[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三《直隶四》。

[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四《直隶五》。

[8](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五《直隶六》;雍正《畿辅通志》卷十四《沿革》。

[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五《直隶六》。

[1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六《直隶七》。

[1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七《直隶八》;光绪《畿辅通志》卷十六《沿革》。

[1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七《直隶八》;《清史稿》卷五十四《地理志一》。

[13]同上。

[1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八《直隶九》。

[15]《清世宗实录》卷十八“顺治二年闰六月己巳”条。

[16]《清世祖实录》卷五十“顺治七年九月己未”条。

[17]光绪《畿辅通志》卷十六《沿革》。

[18]雍正《大清会典》卷一百十六《吏部》。

[19]《清世祖实录》卷一百二十五“顺治十六年四月甲辰”条。

[20]《清世祖实录》卷一百二十七“顺治十六年七月戊子”条。

[21]同上。

[22]同上。

[2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顺治十六年十月戊戌”条。

[24]《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顺治十六年十月戊戌”条。

[25]《清世祖实录》卷一百二十七“顺治十六年七月戊子”条。

[26]《清圣祖实录》卷一百八“康熙二十二年三月庚申”条。

[27]光绪《顺天府志》卷二十二《地理志》。

[28]据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九《吏部》记载之光绪年间四路厅所辖属县,以及雍正《畿辅通志》卷六十记载之通永、霸昌二道所辖属州县,可推知四路厅管辖范围。康熙年间,通永道领顺天府之东路厅及永平府;霸昌道领顺天府之南、北、西路三厅。

[29]《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五十八“康熙三十二年二月癸未”条、“康熙三十二年三月戊申”条;又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六《吏部》。

[30]同上。

[31]同上。

[32]同上。

[33]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六《吏部》。

[34]《清世宗实录》卷十二“雍正元年十月乙卯”条。

[35]据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布政使年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13页。按:未查到更原始的依据。

[36]《清世宗实录》卷二十一“雍正二年六月丙申”条:“户部等衙门议覆直隶巡抚李维钧疏言:直隶正定府,管辖三十二州县,知府实有鞭长不及之虞,请改设直隶州分辖。将南宫、新河、枣强、武邑、衡水五县分隶冀州;柏乡、隆平、高邑、临城、宁晋五县分隶赵州;武强、饶阳、安平三县分隶深州;无极、藁城二县分隶晋州;曲阳、新乐二县分隶定州。直隶知州照知府之例稽查各县钱粮案件,其五州钱粮仓库等项令直隶守道,不时委员盘查。均应如所请,从之。”

[37]乾隆《口北三厅志》卷一《沿革》。

[38]光绪《顺天府志》卷三十五《地理志》。

[39]《清世宗实录》卷三十六“雍正三年九月甲子”条。

[40]光绪《顺天府志》卷三十五《地理志》。

[41]《清世宗实录》卷三十“雍正三年三月乙巳”条。

[42]《清世宗实录》卷三十六“雍正三年九月甲子”条。

[43]《清世宗实录》卷三十三“雍正三年六月丙戌”条。

[44]《清史稿》卷五十四《地理志一》;光绪《顺天府志》卷三十五《地理志》。

[45]《清世宗实录》卷四十三“雍正四年四月丁亥”条。

[46]《清史稿》卷五十四《地理志一》;光绪《顺天府志》卷三十五《地理志》。

[47]《清世宗实录》卷六十八“雍正六年四月丙午”条。

[48]《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四“雍正七年闰七月辛卯”条。

[49]《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四“雍正七年闰七月辛卯”条。

[50]《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七“雍正七年十月丁巳”条。

[5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雍正九年二月丙辰”条:“霸昌道属之宝坻县,广袤六百余里,其毗连之梁城所,距宝邑甚远,一切公务,该县不能兼顾。请将宝坻县之江洼口起,至头庄止,路南一带,割归梁城,并改所为县,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教谕一员,训导一员。旧设所千总一员,应请裁汰。均应如所请,从之。寻定:梁城所新改县曰宁河。”

[52]《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雍正九年二月丙辰”条。

[5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雍正九年四月壬寅”条。

[54]《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雍正九年二月丙辰”条:“吏部议覆,署直隶总督唐执玉疏言:天津直隶州系水陆通衢,五方杂处,事务繁多,办理不易,请升州为府,设知府一员,粮捕通判一员,经历一员,教授一员,训导一员。附郭置天津县,设知县一员,县丞一员,典史一员。改州学正为教谕。此新设一县,同该州原辖之青县、静海及沧州、南皮、盐山、庆云一州三县统归新升之府管辖……寻定天津新升府曰天津。”

[55]《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雍正九年二月丙辰”条。

[56]乾隆《口北三厅志》卷一《沿革》。

[57]《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十七“雍正十一年十一月癸卯”条;又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58]同上。

[59]乾隆《热河志》卷五十五。

[60]《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一“雍正十二年三月甲辰”条:“改直隶晋州及州属之无极、藁城二县,定州属之新乐县,俱仍隶正定府管辖,分保定府属之深泽县隶定州管辖,添设正定府平山县洪子店巡检一员。从直隶总督李卫请也。”

[6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一“雍正十二年三月甲辰”条。

[62]乾隆《口北三厅志》卷一《沿革》。

[6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二“雍正十二年四月乙卯”条。

[64]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八《吏部》。

[65]《清史稿》卷五十四《地理志一》;又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八《吏部》。

[66]《清高宗实录》卷一百十二“乾隆五年三月乙酉”条。

[67]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八《吏部》。

[68]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八《吏部》。

[69]同上。

[70]《清高宗实录》卷一百九十二“乾隆八年五月癸巳”条。

[71]同上。

[72]同上。

[73]《清高宗实录》卷二百七十六“乾隆十一年十月庚午”条。

[74]《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五十“乾隆四十三年二月甲午”条。

[75]《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六十五“乾隆二十三年六月甲戌”条。

[76]《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五十九“乾隆三十九年五月癸酉”条。

[77]同上。

[78]《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五十“乾隆四十三年二月甲午”条:“谕热河地方……数十年来,户口日增,民生富庶,且耕农蕃殖,市肆殷阗,其秀民并知蒸蒸向化、弦诵相闻,现已兴建学宫,议定庠额,并命设立考棚,将来人文日盛,已俨然成一大都会,而名称仍热河之旧,殊于体制未协。因思热河从前曾称为承德州,嗣后应改承德府。”

[79]《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五十“乾隆四十三年二月甲午”条。

[80]《清宣宗实录》卷二百十二“道光十二年六月甲申”条。

[81]《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十四“光绪二十九年四月甲午”条。

[82]同上。

[83]《宣统政纪》卷四,“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戊午”条。

[84]同上。

[85]康熙《江南通志》卷二《建置沿革》;(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江南二》。

[86]乾隆《江南通志》卷六《舆地志》;(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二《江南四》。

[8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二《江南四》。

[88]乾隆《江南通志》卷六《舆地志》;(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四《江南六》。

[89]乾隆《江南通志》卷六《舆地志》;(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五《江南七》。

[90]同上。

[91]乾隆《江南通志》卷六《舆地志》;(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四《江南六》。

[9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九《江南十一》。

[93]《清世祖实录》卷十八“顺治二年闰六月乙巳、戊申”条。

[94]《清世祖实录》卷九十八“顺治十三年二月己未”条。

[95]乾隆《江南通志》卷四《舆地志》。

[96]乾隆《江南通志》卷四《舆地志》。康熙五年左、右布政使之划分,为康熙六年江南分省奠定了基础。

[97]《清圣祖实录》卷二十三“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条;又参考公一兵《江南分省考议》,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1期。

[98]《清圣祖实录》卷二十三“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条。

[99]《清圣祖实录》卷三十六“康熙十一年四月甲申”条。

[100]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乾隆《江南通志》卷六《舆地志》。

[101]《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四“雍正二年九月甲辰”条。

[102]《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四“雍正二年九月己未”条。

[103]《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四“雍正二年九月甲辰”条。

[104]同上。

[105]同上。

[106]《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四“雍正二年九月甲辰”条。

[107]同上。

[108]同上。

[109]同上。

[110]《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四“雍正二年九月己未”条。

[11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雍正八年十一月辛巳”条。

[112]同上。

[11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九“雍正九年八月丁酉”条;又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114]同上。

[115]《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雍正十一年三月癸巳”条;又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雍正九年六月初二日两江总督高其倬奏陈商酌亳州徐州改为府治缘由折”。

[116]《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雍正十一年三月癸巳”条。

[117]同上。

[118]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119]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一《吏部》。

[120]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四《吏部》:“又谕,江苏钱谷殷繁,安徽布政使远驻江宁,所办专系上江事务。莫若于江苏添设藩司,分职管理,方为有益。前曾降旨该督抚等令其酌议,将安徽布政使仍回驻安庆,而于江苏增设藩司一员驻扎江宁,分隶管辖一切政务,庶可从容就理。今据尹继善等奏到,请将江淮扬徐通海六府州分隶江宁藩司管辖,苏松常镇太五府州分隶苏州藩司管辖。其安徽布政使移驻安庆,专办上江事务等语。著照所请行。”

[121]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四《吏部》。

[122]同上。

[123]《清高宗实录》卷七百九十六“乾隆三十二年十月癸亥”条。

[124]《清世宗实录》卷八百八“乾隆三十三年四月戊辰”条。

[125]《清世宗实录》卷八百八“乾隆三十三年四月戊辰”条:“江苏裁苏州府海防同知,改设海门厅同知一人,管理通州、崇明新涨沙洲事务。”

[126]《清仁宗实录》卷二百五十六“嘉庆十七年四月癸亥”条。

[127]《清史稿》卷五十八《地理志五》。

[128]同上。

[129]《宣统政纪》卷十一“宣统元年三月癸丑”条。

[13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六《江南八》。

[13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一《江南三》。

[13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六《江南八》。

[13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七《江南九》。

[13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七《江南九》。

[135](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八《江南十》。

[136]同上上。

[137]康熙《江南通志》卷二《建置沿革》;(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九《江南十一》。

[138](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九《江南十一》。

[139]同上。

[140]《清世祖实录》卷十八“顺治二年闰六月乙巳”条。

[141]同上。

[142]同上。

[143]乾隆《江南通志》卷四《舆地志》。

[144]乾隆《江南通志》卷四《舆地志》。康熙五年左、右布政使之划分,为康熙六年江南分省奠定了基础。

[145]《清圣祖实录》卷二十三“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条

[146]《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四“雍正二年九月己未”条。

[147]同上。

[148]同上。

[149]《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四“雍正二年九月己未”条。

[150]同上。

[151]同上。

[152]《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雍正十一年三月癸巳”条;又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15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八“雍正十三年七月己酉”条。

[154]同上。

[155]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一《吏部》。

[156]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四《吏部》。

[157]《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十八“乾隆四十二年三月庚午”条。

[158]同上。

[159]《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三百十三《舆地考九》。

[160]同上。

[161]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一《吏部》。

[16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浙江二》;乾隆《浙江通志》卷四《建置》。

[16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一《浙江三》。

[16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浙江二》。

[165](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一《浙江三》。

[16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三《浙江五》。

[167]同上。

[168](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二《浙江四》。

[169]同上。

[170]同上。

[17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四《浙江六》。

[17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四《浙江六》。

[173]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174]同上。

[175]《清世宗实录》卷六十七“雍正六年三月甲戌”条。

[176]同上。

[177]《清高宗实录》卷九百四十“乾隆三十八年八月辛丑”条。

[178]同上。

[179]《清仁宗实录》卷二“嘉庆元年二月丁酉”条。

[180]同上。

[181]《清仁宗实录》卷二百四十九“嘉庆十六年十月己酉”条。

[182]同上。

[183]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184]《清宣宗实录》卷三百八十八“道光二十三年正月丙辰”条。

[185]同上。

[186]《宣统政纪》卷十六“宣统元年六月癸卯”条。

[18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十一《山东二》。

[188](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十二《山东三》。

[18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十四《山东五》。

[19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十五《山东六》。

[19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十六《山东七》。

[192]同上。

[193]《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二年九月庚戌”条:“户部等衙门议覆山东巡抚陈世倌疏言:济南府辖三十州县,兖州府辖二十七州县,幅员既广,管辖殊难。请改设直隶州分辖。”

[194]《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二年九月庚戌”条。

[195]同上。

[196]同上。

[197]同上。

[198]同上。

[199]同上。

[200]同上。

[201]《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七年十二月乙卯”条:“吏部等衙门议覆河东总督田文镜疏言:东昌等府,幅员太广,宜设立直隶州,以分职守。请将东昌府属之高唐州为直隶州,分辖济南府属之禹城、平原、陵县、临邑四县;兖州府属之东平州为直隶州,辖东阿、平阴、寿张、阳谷四县;东昌府属之濮州为直隶州,辖观城、范县、朝城三县;青州府属之莒州为直隶州,辖日照、沂水、蒙阴三县。至从前所改直隶济宁州,仍归兖州府管辖,其济宁州原辖之巨野、嘉祥二县,改隶曹州,郓城一县,仍隶兖州。均应如所请,从之”。

[202]同上。

[203]同上。

[204]同上。

[205]同上。

[206]同上。

[207]同上。

[208]同上。

[209]《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七年十二月乙卯”条。

[210]同上。

[21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四“雍正十二年六月癸亥”条。

[212]同上。

[213]同上。

[214]《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五“雍正十二年七月丙戌”条。

[215]《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五“雍正十二年七月辛卯”条。

[216]《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九“雍正十二年十一月丁亥”条。

[217]《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四“雍正十二年六月癸亥”条。

[218]同上。

[219]同上。

[220]《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五“雍正十二年七月辛卯”条。

[22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四“雍正十二年六月癸亥”条。

[222]《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五“雍正十二年七月辛卯”条。

[22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八“雍正十三年七月甲辰”条。

[224]同上。

[225]《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八“雍正十三年七月甲辰”条。

[226]同上。

[227]《清高宗实录》卷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丁亥”条。

[228]同上。

[229]同上。

[230]同上。

[231]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232]同上。

[233]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234]同上。

[235]《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一百七“乾隆四十五年五月戊戌”条。

[236]同上。

[237]《清德宗实录》卷五百二十九“光绪三十年四月己巳”条。

[238]同上。

[23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山西二》。

[24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一《山西三》。

[24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二《山西四》。

[242]同上。

[24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四《山西六》。

[24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三《山西五》。

[245]同上。

[246]同上。

[247]《清世宗实录》卷十“雍正元年八月癸亥”条。

[248]《清世宗实录》卷十九“雍正二年闰四月己卯”条:“户部等衙门议覆山西巡抚诺岷疏言:晋省太原平阳二府,地方辽远,请改设直隶州分辖。将平阳府属之临晋、荣河、万泉、猗氏四县分隶蒲州;安邑、夏县、平陆、芮城、垣曲五县分隶解州;太平、襄陵、稷山、河津四县分隶绛州;蒲县、乡宁二县分隶吉州;大宁、汾西、永和三县分隶隰州。太原府属之乐平、盂县、寿阳三县分隶平定州;定襄、静乐二县分隶忻州;五台、繁峙、崞县三县分隶代州;河曲、兴县二县分隶保德州。至直隶州各有仓库,向无专责,恐致侵那。请将蒲州、解州、绛州、吉州、隰州五州钱粮就近令河东道盘查;平定、保德、忻州、代州四州钱粮令雁平道盘查;泽州、辽州、沁州三州钱粮令粮驿道盘查。如通省同隐匿失察,照知府例议处。应如所请,从之。”

[249]《清世宗实录》卷十九“雍正二年闰四月己卯”条。

[250]《清世祖实录》卷五十“顺治七年十月癸卯”条。

[251]《清世宗实录》卷三十二“雍正三年五月甲子”条。

[252]同上。

[253]同上。

[254]《清世宗实录》卷六十八“雍正六年四月辛巳”条:“吏部议覆,山西巡抚觉罗石麟疏言:蒲州为三晋之咽喉,泽州当冲繁之重地,仅设直隶州,不足以资弹压,请升州为府,各设知府一员,经历一员,统辖原隶之四县……寻定蒲州新升府曰蒲州府,泽州新升府曰泽州府,蒲州附郭县曰永济,泽州附郭县曰凤台。”

[255]《清世宗实录》卷六十八“雍正六年四月辛巳”条。

[256]《清世宗实录》卷六十八“雍正六年四月丙午”条:“户部议覆山西巡抚觉罗石麟疏言:山西之蔚州与直隶之蔚县界址交错,应俱归直隶宣化府管辖。广昌县与蔚县县治,村庄俱相交错,而蔚县向设广昌巡检一员,止经管广德一里。请将广德地方归并广昌,仍隶山西大同府管辖,其巡检缺可以裁汰。至广昌守备向系宣化蔚州路管辖,今应专属山西灵邱路参将管辖。”

[257]《清世宗实录》卷七十,“雍正七年三年乙丑”条。

[258]《清世宗实录》卷八十,“雍正七年十一月己丑”条。

[259]《清世宗实录》卷八十,“雍正七年十二月壬寅”条。

[260]同上。

[261]同上。

[262]《清世宗实录》卷九十六“雍正八年七月戊寅”条。

[263]同上。

[264]《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十“雍正九年九月丁亥”条。

[265]同上。

[266]同上。

[267]《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十七“雍正十一年十一月癸卯”条;又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268]《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二“雍正十二年四月乙卯”条。

[269]同上。

[270]《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七十三《舆地考五》。

[271]光绪《山西通志》卷二十八《府州厅县考》。

[272]同上。

[273]《乾隆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朱批傅恒题奏》,转引自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第45页;又见《清史稿》卷六十《地理志七》。

[274]同上。

[275]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光绪《山西通志》卷二十八《府州厅县考》。

[276]同上。

[277]同上。

[278]同上。

[279]同上。

[280]《清高宗实录》卷六百九十三“乾隆二十八年八月丁未”条。

[281]光绪《山西通志》卷二十八《府州厅县考》;乾隆《潞安府志》卷三《建置》。

[282]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光绪《山西通志》卷二十八《府州厅县考》。

[283]《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九十八“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丙寅”条:“吏部等部议覆,护理山西巡抚布政使朱珪奏称,平阳府属之霍州路当孔道,政务冲繁,请改为直隶州,以赵城、灵石两县隶之。吉州一缺,所属乡宁一县,僻处山陬,民淳事少,请将吉州改为散州,与乡宁县并隶平阳府管辖。应如所请,从之。”

[284]《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九十八“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丙寅”条。

[285]《清仁宗实录》卷六“嘉庆元年六月乙丑”条。

[286]同上。

[287]光绪《山西通志》卷二十八《府州厅县考》。

[288]同上。

[289]光绪《山西通志》卷二十八《府州厅县考》。

[290]同上。

[291]《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六“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壬辰”条。

[292]同上。

[293]同上。

[294]同上。

[295]《清德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一“光绪三十三年三月丙申”条。

[29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七《河南二》。

[29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八《河南三》。

[298](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九《河南四》。

[299]同上。

[300]同上。

[30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河南五》。

[302]同上。

[30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一《河南六》。

[304]同上。

[305]《清世祖实录》卷一百三十“顺治十六年十一月丙子”条。

[306]嘉庆《正阳县志》卷一《沿革》。

[307]《清世宗实录》卷二十三“雍正二年八月癸巳”条:“户部等衙门议覆,河南巡抚石文焯疏言:豫省开封府辖四州三十县,河南府辖一州十三县,汝宁府辖二州十二县,地方辽阔,请改设直隶州分辖……直隶州稽查各县钱粮案件,俱照知府之例处分,至直隶州经征钱粮令道员不时盘查。均应如所请,从之。”

[308]《清世宗实录》卷二十三“雍正二年八月癸巳”条。

[309]同上。

[310]同上。

[311]同上。

[312]《清世宗实录》卷二十三“雍正二年八月癸巳”条。

[313]同上。

[314]同上。

[315]同上。

[316]同上。

[317]同上。

[318]《清世宗实录》卷四十三“雍正四年四月丁亥”条。

[319]《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五“雍正五年闰三月壬申”条。

[320]《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四“雍正十二年六月戊午”条。

[32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六“雍正十二年八月辛酉”条。

[322]同上。

[323]同上。

[324]同上。

[325]同上。

[326]同上。

[327]同上。

[328]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一《吏部》。

[329]同上。

[330]《清高宗书录》卷七百二十四“乾隆二十九年十二月丙戌”条。

[331]《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一百八十六《河南统部》。

[332]《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一百九十三《河南统部》;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333]《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一百八十六《河南统部》。

[334]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一《吏部》。

[335]《清宣宗实录》卷七十六“道光四年十二月己巳”条。

[336]《清宣宗实录》卷二百十四“道光十二年六月辛丑”条。

[337]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一《吏部》。

[338]同上。

[339]《清德宗实录》卷五百三十七“光绪三十年十一月乙亥”条:“河南巡抚陈夔龙奏,郑州一缺,原隶开封,现值卢汉铁路,南北将次衔接,开洛支路,亦已兴工,郑州适当其冲,拟请改为直隶州知州,就近控制,即以荥泽、荥阳、汜水三县拨归州属,径隶开归陈许道统辖,以裨治理,下所司议。寻奏,应如所请办理,并改开归陈许道为开归陈许郑道。依议行。”

[340]《清德宗实录》卷五百三十七“光绪三十年十一月乙亥”条。

[341]《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四十六“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丙午”条。

[342]同上。

[34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二《陕西一》。

[34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三《陕西二》。

[345](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七《陕西六》。

[34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五《陕西四》。

[34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六《陕西五》。

[348](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七《陕西六》;康熙《陕西通志》卷四《舆地志》。

[349]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四《吏部》;又见康熙《陕西通志》卷四《舆地志》。

[350]《清圣祖实录》卷二十三“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条。

[351]《清世宗实录》卷二十六“雍正二年十一月壬子”条。

[352]《清世宗实录》卷三十六“雍正三年九月乙未”条。

[353]同上。

[354]同上。

[355]同上。

[356]同上。

[357]同上。

[358]《清世宗实录》卷三十六“雍正三年九月乙未”条。

[359]同上。

[360]同上。

[361]同上。

[362]同上。

[363]《清世宗实录》卷五十四“雍正五年三月戊子”条。

[364]《清世宗实录》卷一百“雍正八年十一月壬午”条。

[365]《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四“雍正十三年四月戊午”条。

[366]同上。

[367]同上。

[368]同上。

[369]早在雍正十二年时陕西巡抚硕色即提出:“榆林府属之靖边、定边二县,距府六七百里,距省千九百余里,请改隶延安府管辖。榆林一府,仅辖榆林、怀远二县,请将直隶葭州及葭州所属之神木、府谷二县,归榆林府管辖,无庸更设直隶州。惟向隶葭州之吴堡县,地在葭州之南,距榆林稍远,请就近归直隶绥德州管辖。”到乾隆元年二月,硕色重新上奏,上述改隶措施才得到采纳。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陕西巡抚硕色奏请改归府县统摄以重边疆以裨吏治折;以及《清高宗实录》卷二“雍正十三年九月戊申”条;卷十二“乾隆元年二月辛未”条。

[370]《清高宗实录》卷十二“乾隆元年二月辛未”条。

[371]《清高宗实录》卷十二“乾隆元年二月辛未”条。

[372]同上上。

[373]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一《吏部》。

[374]《清高宗实录》卷三百五十九“乾隆十五年二月甲午”条。

[375]《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一百六十四“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壬寅”条:“吏部议覆陕甘总督李侍尧奏称:陕省兴安州形势险要,户口较前增至数十倍,请改为兴安府,兼设抚民通判,并于县属分设佐杂等员。应如所请,从之。”

[376]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又见《清史稿》卷六十三《地理志十》。

[377]《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一百六十四“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壬寅”条。

[378]《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三百四十三“乾隆五十四年九月己酉”条。

[379]《清仁宗实录》卷六十三“嘉庆五年四月乙未”条。

[380]《清仁宗实录》卷一百“嘉庆七年七月辛巳”条。

[381]《清宣宗实录》卷五十一“道光三年四月庚申”条。

[382]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38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六十《陕西九》。

[38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八《陕西七》。

[385](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九《陕西八》。

[38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七《陕西六》。

[387]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四《吏部》,又见康熙《陕西通志》卷四《舆地志》。

[388]《清圣祖实录》卷二十三“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条。

[389]《清圣祖实录》卷二十三“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条。

[390]《清圣祖实录》卷三十一“康熙八年十二月庚午”条。

[391]乾隆《甘肃通志》卷三《沿革》。

[392]同上。

[393]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394]同上。

[395]同上。

[396]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397]《清世宗实录》卷十七“雍正二年三月丙申”条。

[398]同上。

[399]康熙《陕西通志》卷四《舆地志》。

[400]《清世宗实录》卷二十五“雍正二年十月丁酉”条。

[401]《清世宗实录》卷四十八“雍正四年九月乙未”条。

[402]同上。

[403]《清世宗实录》卷七十五“雍正六年十一月壬戌”条。

[404]《清世宗实录》卷七十六“雍正六年十二月己丑”条。

[405]同上。

[406]同上。

[407]《清世宗实录》卷八十“雍正七年四月辛丑”条。

[408]同上。

[409]《清世宗实录》卷九十一“雍正八年二月乙卯”条;又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八《吏部》、卷三十《吏部》。

[410]《清世宗实录》卷九十一“雍正八年二月乙卯”条。

[411]《清世宗实录》卷九十一“雍正八年二月乙卯”条。

[412]《清史稿》卷六十四《地理志十一》。

[413]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议准:以甘肃兰州为省会,升州为府,改临洮府为州,改临洮府原设之知府、经历为兰州府知府、经历。”又见卷三十一《吏部》。

[414]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415]《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二百六十四《甘肃统部》。

[416]《清高宗实录》卷二十五“乾隆三年九月辛未”条。

[417]《清高宗实录》卷二百二“乾隆八年十月癸亥”条。

[418]《清高宗实录》卷三百十三“乾隆十三年四月癸酉”条。

[419]《清高宗实录》卷三百四十三“乾隆十四年六月庚子”条。

[420]《清高宗实录》卷三百九十“乾隆十六年闰五月丁卯”条。

[421]《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九十三“乾隆二十四年七月丁丑”条:“安西、柳沟、沙州、靖逆、赤金五卫裁汰,于安西设一府;安西、柳沟二卫改设一县,并驻安西;靖逆、赤金二卫改设一县,驻靖逆;沙州卫改设一县,驻沙州。设一经历、一教授,随知府驻安西。设三典史、三训导,随知县分驻三县。”

[422]同上。

[423]《清高宗实录》卷六百三十五“乾隆二十六年四月丁亥”条。

[424]《清高宗实录》卷六百五十六“乾隆二十七年三月辛丑”条。

[425]《清高宗实录》卷六百六十六“乾隆二十七年七月癸酉”条。

[426]《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二十六“乾隆三十八年二月癸亥”条。

[427]同上。

[428]《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十七“乾隆四十二年二月甲寅”条。

[429]《清高宗实录》卷一千四十“乾隆四十二年九月甲子”条。

[430]同上。

[431]《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三百八十二,“乾隆五十六年七月乙酉”条。

[432]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433]同上。

[434]《道光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朱批张廷玉题奏》,转引自牛平汉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第455页;又见《清史稿》卷六十四《地理志十一》。

[435]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436]《清穆宗实录》卷三百四“同治十年二月壬戌”条。

[437]同上。

[438]《清穆宗实录》卷三百三十五“同治十一年六月丁巳”条。

[439]《清史稿》卷六十四《地理志十一》;又见宣统《固原州志》卷二《地舆志》。

[440]同上。

[441]《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九十三“乾隆二十四年七月丁丑”条。

[442]同上。

[443]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444]《清高宗实录》卷七百十六“乾隆二十九年八月丙戌”条。

[445]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446]《清高宗实录》卷九百四“乾隆三十七年三月戊戌”条。

[447]《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二十六“乾隆三十八年二月癸亥”条:谕曰:勒尔谨奏,巴里坤地方,近来生息增繁,兵民子弟敦书讲射,渐已蔚然可观。请照乌鲁木齐迪化、宁远二厅封题代试之例,专设学额一折,已批交该部议奏矣。自平定西陲以来,关外耕屯日辟,商旅往来,生聚滋繁,久已共安作息。其秀民并知蒸蒸向化,弦诵相闻,渐成乐土。前已议准办事大臣所奏,于乌鲁木齐等处,专设学额。今巴里坤复请照例取进生童,将来人文日盛,即当建置胶庠,使遐方文德诞核,声教广被,实从来所未有。惟是该处居民稠密,闾井殷繁,兼之属国来王,征轺辐辏,实为边陲一大都会。今既议定学额,而原驻仅一同知,尚于体制未合。自应将巴里坤改设为府,乌鲁木齐改为属州;或将安西府移于巴里坤,而改安西为州,并令统隶。于边郡规模尤为闳远,其应如何定制设官,酌予嘉名,及建立学校之处,著大学士九卿,详悉妥议具奏。查安西府,距嘉峪关不远,应改为直隶州,将所辖渊泉县裁,应设州判、学正、吏目等官。将渊泉县县丞、训导、典史裁改,原设玉门、敦煌二缺,仍为属县。巴里坤改设知府,添附府知县一员,应设经历、教授,以安西原缺移驻,经历兼管司狱,乌鲁木齐同知改为知州,仓大使改为吏目,仍管仓大使事。添设学正一员,原设宁远城通判,改为州同,特纳格尔县丞改为州判,附近之辟展同知,哈密、奇台两通判,均归巴里坤新设知府管辖。至哈密迤南,马莲井迤北,相去窎远,应令该督酌添佐杂一员。现议改设府、州、县沿边各缺,定为繁难最要,令该督于陕、甘两省满员内拣调。安西州并新设州同、州判,定为边缺,亦拣员调补,应添学额,岁科两试,每次取进文童四名、岁试武童四名,由学政封题,令该道考试,武童外场该道与驻扎大臣会考。至各该处建文庙、衙署、该颁印信,一应事宜,该督会同巴里坤、乌鲁木齐办事大臣详细议奏。所有改设府、州、县,应予嘉名,伏候钦定。得旨,如所议行。寻定府曰镇西府,州曰迪化州,县曰宜禾县。

[448]《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二十六“乾隆三十八年二月癸亥”条。

[449]同上。

[450]同上。

[451]同上。

[452]《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三十九“乾隆三十八年七月甲申”条。

[453]同上。

[454]《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十三“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丁巳”条。

[455]同上。

[456]同上。

[457]《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十三“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丁巳”条。

[458]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卷三十一《吏部》;又见《清史稿》卷七十六《地理志二十三》。

[459]《清史稿》卷七十六《地理志二十三》。

[460]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卷三十一《吏部》。

[461]同上。

[462]《光绪朝东华录》“光绪八年七月丁未”条,总第1376页;又见《清史稿》卷七十六《地理志二十三》。

[463]《光绪朝东华录》“光绪八年七月丁未”条,总第1376页;又见《清史稿》卷七十六《地理志二十三》。

[464]同上。

[465]同上。

[466]同上。

[467]同上。

[468]同上。

[469]同上。

[470]同上。

[471]《清德宗实录》卷一百九十四“光绪十年九月辛未”、卷一百九十五“光绪十年十月癸酉”条。

[472]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卷三十一《吏部》。

[473]《清德宗实录》卷二百三十五“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庚戌”条。

[474]《清史稿》卷七十六《地理志二十三》。

[475]同上。

[476]同上。

[477]《清德宗实录》卷四百三十六“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壬寅”条。

[478]《清德宗实录》卷四百三十六“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壬寅”条。

[479]《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四“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壬辰”条。

[480]《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四“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壬辰”条:“陕甘总督崧蕃等奏,新疆幅员辽阔,设官太少,请增改府厅州县并升三直隶州为府。下政务处会同该部议奏。寻议:原奏请将新疆原设疏勒、莎车、温宿三直隶州均升为府,改设知府三员,三州吏目均改为府经历;库车直隶厅改为直隶州,原设同知改直隶州知州一员;玛喇巴什直隶厅改为巴楚州,原设通判改为知州一员,归疏勒府管辖。两厅照磨,均改为州吏目。莎车州属色勒库尔地方,增设分防通判一员,曰蒲犁通判;新平县属卡克里克县丞所辖,升为婼羌县;阜康县属济木萨县丞所辖,升为孚远县。温宿府属旧城巡检所辖,升为温宿县。马耆府属布告尔巡检所辖,升为轮台县。吐鲁番厅属辟展巡检所辖,升为鄯善县。各改设知县一员。疏勒州属增置伽师县,莎车州属增置泽普县,和阗州属增置洛浦县,库车州属增置沙雅县。各添设知县一员。九县均添设典史各一员。温宿县属之柯尔坪,增设分防县丞一员,曰柯坪县丞。昌吉县属之呼图壁巡检,改为县丞一员……均为因地制宜起见,应请照准。”

[481]同上。

[482]同上。

[483]同上。

[484]《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四“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壬辰”条。

[485]同上。

[486]同上。

[487]《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十九“光绪二十九年七月丙申”条;《清史稿》卷七十六《地理志二十三》。

[488]《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十九“光绪二十九年七月丙申”条。

[48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六《福建二》;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建置》。

[49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六《福建二》;乾隆《福建通志》卷三《建置》。

[49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七《福建三》。

[492]同上。

[49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九《福建五》。

[49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八《福建四》。

[495]同上。

[49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九《福建五》。

[49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六《福建二》;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建置》。

[498]《清世祖实录》卷一百十五“康熙二十三年四月己酉”条。

[499]《清世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三“雍正十二年五月辛卯”条:“吏部等衙门议覆福建总督郝玉麟疏奏:酌核海疆情形增改府州县治事宜。一,福宁地当冲要,崇山峻岭,向设直隶州,不足以资弹压,请改为福宁府……同原辖之福安、宁德并改建宁府所辖之寿宁县统归福宁府管辖;一,福州府属之古田县,地方寥廓,钱粮积欠难清。内有双溪地方,水土平衍,可以建筑城垣衙署。请分古田地增置一县……仍隶福州府管辖;一,泉州、漳州二府,俗悍民刁,地方太广,请各设直隶州分理。泉属之永春县,改为直隶永春州,隶以德化、大田二县。漳属之龙岩县,改为直隶龙岩州,隶以漳平、宁洋二县……均应如所请,从之。寻定福宁府新设附郭县曰霞浦,古田分设县曰屏南。”又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雍正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福建总督郝玉麟等奏请添改府州县治以益地方折”。

[500]《清世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三“雍正十二年五月辛卯”条。

[501]同上。

[502]同上。

[503]同上。

[504]同上。

[505]《清世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三“雍正十二年五月辛卯”条;又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雍正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福建总督郝玉麟等奏请添改府州县治以益地方折”。

[506]《清世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三“雍正十二年五月辛卯”条;又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雍正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福建总督郝玉麟等奏请添改府州县治以益地方折”。

[507]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一《吏部》。

[508]光绪《马巷厅志》卷一《建置沿革》。

[509]《仁宗实录》卷七十六“嘉庆五年十一月丙午”条。

[510]《清德宗实录》卷二十四“光绪元年十二月癸未”条。

[511]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三《吏部》;《清德宗实录》卷二百十五“光绪十一年九月庚子”条:“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著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即著闽浙总督兼管。”

[512]康熙《台湾府志》卷一《沿革》;又见《清史稿》卷七十一《地理志十八》。

[513]《清世祖实录》卷一百十五“康熙二十三年四月己酉”条。

[514]《清世宗实录》卷十“雍正元年八月乙卯”条。

[515]《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三“雍正五年二月甲戌”条。

[516]《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雍正九年二月庚子”条。

[517]《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百九十二“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条。

[518]《清仁宗实录》卷二百四十九“嘉庆十六年十月壬戌”条。

[519]《清德宗实录》卷二十四“光绪元年十二月癸未”条:“著照军机大臣等所议,准起于福建台北艋舺地方,添设知府一缺,名为台北府,仍隶于台湾兵备道;附府添设知县一缺,名为淡水县;其竹堑地方,原设淡水厅同知,即行裁汰,改设新竹县知县一缺;并于王葛玛兰厅旧治添设宜兰县知县一缺,即改王葛玛兰厅通判为台北府分防通判,移扎鸡笼地方。”

[520]《清德宗实录》卷三“光绪元年正月庚戌”条。

[521]《清德宗实录》卷二十四“光绪元年十二月癸未”条。

[522]《清德宗实录》卷一百八十四“光绪十年五月壬寅”条。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523]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三《吏部》;《清德宗实录》卷二百十五“光绪十一年九月庚子”条:“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著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即著闽浙总督兼管。”

[524]《清德宗实录》卷二百三十九“光绪十三年二月甲戌、壬午”条。

[525]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四《吏部》。

[526]《光绪朝朱批奏折》,“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七日台湾巡抚刘铭传等奏折”。

[527]《台北市志》第二章“行政沿革”,(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影印本,第257页;又见《清史稿》卷七十一《地理志十八》。

[528]“福建台湾巡抚邵友濂光绪二十年四月十九日奏折”,参见庄吉发《从故宫档案看清代台湾行政区域的调整》,《清史论集》第14册,台湾文史哲出版社2004年,第257页。

[529]《台北市志》第二章“行政沿革”,(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影印本,第257页;又见《清史稿》卷七十一《地理志十八》。

[530](清)薛绍元、王国瑞纂修:《台湾通志稿·疆域》,载《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本,第1册,(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第64页。

[531]《光绪朝朱批奏折》,“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七日台湾巡抚刘铭传等奏折”。

[532]《台湾省通志稿》卷三《政事志行政篇》。

[533]《台北市志》第二章“行政沿革”,(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影印本,第258页。

[534]《清德宗书录》卷三百四十三“光绪二十年六月癸亥”条。

[535]《台湾省通志稿》卷三《政事志行政篇》:“光绪二十年拟设南雅厅于大嵙崁,亦未实现。”

[536]《台北市志》第二章“行政沿革”,(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影印本,第258页。

[537]《清德宗实录》卷三百六十六“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丁卯”条。

[538](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四《江西二》;雍正《江西通志》卷二《沿革》。

[53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四《江西二》。

[540]同上。

[54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五《江西三》。

[542]同上。

[543]同上

[54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六《江西四》。

[545]同上。

[54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七《江西五》。

[547]同上。

[548]同上。

[54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八《江西六》。

[550]同上。

[551]《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七年十二月乙巳”条。

[552]同上。

[55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雍正九年三月己卯”条。

[554]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江西吉安府莲花桥地方,离县僻原,照各省分防同知之例,将永新、安福二县之砻西、上西、两乡改为厅地,移同知驻莲花桥。裁永新县巡检,改设厅照磨一人。”

[555]《清高宗实录》卷四百六十一“乾隆十九年四月己酉”条:“吏部议准江西巡抚范时绶奏:赣州一府,管辖十二县,地方辽阔,查察难周,请改宁都县为直隶州,分管二县等语。应如所请。宁都县知县,准其裁汰,改为直隶州知州,县丞为州判,典史为吏目,教谕为学正。赣州府属之瑞金、石城二县,拨归该州管辖。从之。”

[556]同上。

[557]《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三百九《江西统部》。

[558]同上。

[559]《清高宗实录》卷八百十六“乾隆三十三年八月己巳”条。

[560]《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三十八“乾隆三十八年七月癸亥”条:“吏部议准江西巡抚海成奏称:赣州府属定南县,地处万山,界连江广,政繁事剧,向设知县,不足以资弹压。请裁定南县知县一缺,将赣州府同知移驻改为定南厅。从之。”

[561]《清仁宗实录》卷八十一“嘉庆六年三月己亥”条。

[562]《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十七“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癸卯”条。

[563]《清史稿》卷六十六《地理志十三》。

[564]《宣统政纪》卷四十三“宣统二年十月壬午”条。

[565]同上。

[56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五《湖广一》;康熙《湖广通志》卷一《沿革》。

[56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六《湖广二》。

[568]同上。

[569]同上。

[57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七《湖广三》;康熙《湖广通志》卷一《沿革》。

[57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七《湖广三》。

[57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八《湖广四》。

[57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九《湖广五》。

[574]同上。

[575]《清世祖实录》卷二十八“顺治三年十月丙子”条。

[576]康熙《湖广通志》卷一《沿革》。

[577]《清世祖实录》卷十一“康熙三年三月甲戌”、“康熙三年四月癸巳”条。

[578]《清圣祖实录》卷二十三“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条。

[579]雍正《大清会典事例》卷一百十六《吏部》。

[580]同上。

[581]《清世宗实录》卷四十六“雍正四年七月戊午”条。

[582]《清世宗实录》卷七十二“雍正六年八月己丑”条:“户部议覆湖广总督迈柱疏言:荆州一府绵延千有余里,其所属之归州、巴东、兴山、长阳四州县,施州卫、大田所,俱地处山僻,离府窎远。请将归州升为直隶州;裁施州、大田二卫所,归并为县,施州卫所管之施南十五土司应归县辖,同巴东、兴山、长阳三县,俱隶归州;卫所原设之游击、把总仍留弹压,其卫守备、千总、守御所千总俱裁去,设归州州判一员,新县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巡检一员,卫教授改为教谕,其训导应仍旧制。均应如请之,从之。寻定新设县曰恩施。”

[583]《清世宗实录》卷七十二“雍正六年八月己丑”条。

[584]同上。

[585]《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三“雍正七年七月丁卯”条。

[586]同上。

[587]同上。

[588]《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三“雍正十三年三月己卯”条。

[589]《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三“雍正十三年三月己卯”条。

[590]同上。

[591]《清高宗实录》卷六“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壬寅”条:“归流必须分设一府五县,始足以资治理。请于恩施县地方,建设府治,添设知府一员,以原设恩施县为附郭首邑,施南司、桐子园、大田镇、官渡坝四处各设县治,隶新设之知府管辖。再设同知一员,其施南二县,设通判一员。其大田镇、桐子园、官渡三县设经历一员,兼管司狱事务。其恩施县添设县丞一员,崔家坝添设巡检一员。施南新设县,添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桐子园新设县添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大旺添设县丞一员。卯峝百户司添设巡检一员。大田镇新设县,添设一员,典史一员。官渡坝新设县添设知县一员,县丞一员,典史一员。南坪堡添设巡检一员……四川夔州府属之建始县,去恩施不过百例,请改归楚省恩施新设府管辖。应如所请。议定,府名曰施南,附郭县曰恩施,属县曰宣恩、来凤、咸丰、利川,移建始来属。从之。”

[592]《清高宗实录》卷六“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壬寅”条。

[593]《清高宗实录》卷六百七十七“乾隆二十七年十二月丁未”条。

[594]同上。

[595]《清高宗实录》卷七百二十九“乾隆三十二月壬寅”条。

[596]《清高宗实录》卷八百十六“乾隆三十三年八月己巳”条。

[597]《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三百七十五,“乾隆五十六年三月辛丑”条。

[598]同上。

[599]同上。

[600]《清德宗实录》卷四百四十一“光绪二十五年三月甲子”条。

[601]《清史稿》卷六十七《地理志十四》。

[602]同上。

[60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湖广六》。

[604]同上。

[605]同上。

[60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一《湖广七》;乾隆《湖南通志》卷三《沿革》。

[60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一《湖广七》。

[608]同上。

[60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七《湖广三》。

[610]康熙《大清会典》卷十八《吏部》。

[611]乾隆《湖南通志》卷三《沿革》。

[612]《清世祖实录》卷十一“康熙三年三月甲戌”“康熙三年四月癸巳”条。

[613]《清圣祖实录》卷二十三“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条。

[614]《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十八“康熙四十三年十二月丙戌”条。

[615]《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三百八十一《湖南统部》,又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六《吏部》。

[616]《清世宗实录》卷四十三“雍正四年四月戊寅”条。

[617]《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一“雍正七年五月戊午”条,又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618]《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一“雍正七年五月戊午”条。

[619]《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八“雍正七年十一月己卯”条。

[620]《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八“雍正七年十一月己卯”条:“户部等衙门议覆,原任湖南巡抚王国栋疏言:岳州府属于澧州,距府辽远,请升为直隶州。将安乡、石门、慈利三县,并将九谿、永定二卫,改为一县,俱归澧州管辖,其新设县治,请于永定卫原驻之裴家河地方建立衙署。应设知县、典史、教谕、训导各一员,县学取进童生十五名。九谿卫旧治,应设巡检一员,稽查奸匪。至二卫守备俱请裁缺。均应如所请,从之。寻定新设县曰安福。”又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湖南巡抚王国栋奏请将澧州改为直隶州并裁九谿、永定二卫守备折”。

[621]《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八十一《舆地考十二》。

[622]同上。

[62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雍正九年二月壬子”条。

[624]《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三“雍正十年九月乙未”条。

[625]同上。

[626]《清高宗实录》卷九“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壬午”条:“议覆湖广总督今任大学士迈柱等疏称:湖南永定、九谿二卫,经前任巡抚王国栋题请,改为安福,县第所征屯粮,疆界不清,应请于永定卫添设一县,归于澧州管辖。其界内之慈利、永顺、桃源、桑植四县,搀杂田粮,应与联界各州县,会勘定界……均应如所请,从之。寻定县名曰永定。”

[627]《清高宗实录》卷二十三“乾隆元年七月己未”条。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628]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一《吏部》。

[629]同上。

[630]同上。

[631]同上。

[632]《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十“乾隆二十一年四月丁未”条:“吏部等部议覆湖南巡抚陈宏谋等疏称:衡州府属衡阳县,地广民稠讼案繁多。查,该府同知、通判同城,同知止司捕务,应裁并通判管理,即于府城内添设知县一员,分管东南两乡一切钱粮……衡阳县仍为四项相兼最要缺,新县定为繁疲难兼三要缺……再查,渣江地方,界连衡山、湘乡等五县,距县治窎远,易藏奸匪,请以很衡阳县县丞移驻弹压,命盗案件仍归知县招解县丞员缺,在外拣选调补,其衙署即将在城县衙署移建……从之。寻定新县名为清泉县。”

[633]《清仁宗实录》卷十一“嘉庆元年十一月丙寅”条。

[634]《清仁宗实录》卷十一“嘉庆元年十一月丙寅”条。

[635]同上。

[636]同上。

[637]《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三百八十二《湖南统部》。

[638]《清宣宗实录》卷四十四“道光二年十一月丙子”条。

[639]《清德宗实录》卷三百三十五“光绪二十年二月壬申”条。

[64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一《广东二》。

[641]同上。

[64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二《广东三》。

[643]同上。

[64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三《广东四》。

[645]同上。

[64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四《广东五》。

[647]同上。

[648]同上。

[64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五《广东六》。

[65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一《广东二》。

[651]《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二“顺治十年二月庚子”条。

[652]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653]同上。

[654]同上。

[655]同上。

[656]《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二十“康熙二十四年四月丙辰”条。

[657]《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三“雍正七年七月庚申”条。

[658]同上。

[659]《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雍正九年四月己亥”条。

[660]《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八“雍正九年七月己丑”条。

[66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十八“雍正十年五月丙子”条。

[662]《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雍正十一年三月丁酉”条;光绪《嘉应州志》卷二《沿革》。

[66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雍正十一年三月丁酉”条;光绪《嘉应州志》卷二《沿革》。

[664]同上。

[665]《清高宗实录》卷六十九“乾隆三年五月丁卯”条。

[666]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八《吏部》;光绪《嘉应州志》卷二《沿革》。

[667]同上。

[668]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669]同上。

[670]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清史稿》卷七十二《地理志十九》;光绪《嘉应州志》卷二《沿革》。

[671]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光绪《嘉应州志》卷二《沿革》。

[672]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清史稿》卷七十二《地理志十九》。

[673]《清仁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一“嘉庆十七年九月丙戌”条。

[674]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675]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676]《清穆宗实录》卷二百“同治六年四月甲申”条。

[677]同上。

[678]《清穆宗实录》卷二百三十一“同治八年五月庚寅”条。

[679]同上。

[680]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卷三十一《吏部》。

[681]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682]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八《吏部》、卷三十一《吏部》;又见《清史稿》卷七十二《地理志十九》。

[683]《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四十四“光绪三十一年四月丁未”条。

[684]同上。

[685]《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六十“光绪三十二年五月戊戌”条。

[686]《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六十“光绪三十二年五月戊戌”条。

[687]《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朱批民政部会奏折》,转引自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第266页。

[688]《宣统政纪》卷四十二“宣统二年九月甲寅”条。

[68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七《广西二》。

[690]同上。

[69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八《广西三》。

[692]同上。

[69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九《广西四》。

[69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九《广西四》;嘉庆《广西通志》卷三《沿革》。

[695](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广西五》;嘉庆《广西通志》卷三《沿革》。

[696]同上。

[697]嘉庆《广西通志》卷三《沿革》。

[698](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一《广西六》;嘉庆《广西通志》卷三《沿革》。

[699]嘉庆《广西通志》卷三《沿革》。

[70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一《广西六》;嘉庆《广西通志》卷三《沿革》。

[701]同上。

[70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一《广西六》。

[703]嘉庆《广西通志》卷三《沿革》。

[70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一《广西六》。

[705]嘉庆《广西通志》卷三《沿革》。

[70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一《广西六》;嘉庆《广西通志》卷三《沿革》。

[707]同上。

[708]同上。

[709]同上。

[71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一《广西六》。

[711]同上。

[71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一《广西六》。

[713]《清史稿》卷七十三《地理志二十》。

[714]同上。

[715]同上。

[716]同上。

[717]同上。

[718]同上。

[719]《清圣祖实录》卷十九“康熙五年七月辛丑”条。

[720]《康熙朝东华录》卷四十三“康熙二十七年十月辛亥”条。

[721]《清圣祖实录》卷二百九十二“康熙五十九年五月乙亥”条。

[722]《清世宗实录》卷三十五,“雍正三年八月甲戌”条。

[723]同上。

[724]《清史稿》卷七十三《地理志二十》。

[725]《清世宗实录》卷五十四,“雍正五年三月壬辰”条。

[726]《清世宗实录》卷六十,“雍正五年八月丁酉”条。

[727]《清世宗实录》卷六十,“雍正五年八月乙未”条。

[728]《清世宗实录》卷六十,“雍正五年八月癸卯”条。

[729]同上。

[730]《清世宗实录》卷六十“雍正五年八月乙未”条:“户部议覆署广西巡抚甘汝来疏言:思恩府属之西隆州西林县,僻处西北,距府千里之外,界接滇黔,獞(僮)侬顽梗,知府耳目难周,请改西隆州为直隶州。西林县距州百四十里,可以就近分归管辖。应如所请,从之。”

[731]《清世宗实录》卷六十,“雍正五年八月癸卯”条:“吏部议覆云贵总督鄂尔泰疏言:广西贵州交界地方,犬牙相错,惟红水一江,天之所以限黔粤也。议以红水江为界,江以南属之广西,江以北属之贵州。凡广西西隆州所属罗烦、册亨等四甲,及泗城府所属上江、长坝、桑郎、罗斛等十六甲,俱在江北,应请割贵州。”

[732]《清世宗实录》卷七十五“雍正六年十一月庚申”条。

[733]《清世宗实录》卷七十六“雍正六年十二月丙申”条。

[734]《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六“雍正七年七月甲申”条。

[735]《清世宗实录》卷八十“雍正七年四月壬辰”条。

[736]《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六“雍正七年九月戊子”条。

[737]同上。

[738]《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七年十二月辛酉”条。

[739]《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七年十二月辛酉”条。

[740]《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十七“雍正十年四月辛卯”条。

[74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二“雍正十年八月丁巳”条。

[742]《乾隆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朱批广西巡抚杨超题奏》,转引自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第289页。

[74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十四“雍正十一年八月丁丑”条。

[744]《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雍正十二年二月辛亥”条。

[745]《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雍正十二年二月辛亥”条。

[746]《清高宗实录》卷八十一“乾隆三年十一月己巳”条。

[747]同上。

[748]《清高宗实录》卷一百三十九“乾隆六年三月丙戌”条。

[749]《清史稿》卷七十三《地理志二十》;又见嘉庆《广西通志》卷三《沿革》。

[750]《清高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一“乾隆十一年三月甲午”条。

[751]《清高宗实录》卷三百十八“乾隆十三年七月戊子”条。

[752]《清史稿》卷七十三《地理志二十》。

[753]同上。

[754]同上。

[755]同上。

[756]《光绪朝东华录》“光绪十二年四月癸未”条,总第2102页;又见《清史稿》卷七十三《地理志二十》。

[757]同上。

[758]同上。

[759]《清德宗实录》卷三百十四“光绪十八年七月乙卯”条;又见《清史稿》卷七十三《地理志二十》。

[760]《清德宗实录》卷三百十四“光绪十八年七月乙卯”条。

[761]《清史稿》卷七十三《地理志二十》。

[762]同上。

[763]同上。

[764]《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朱批民政部会奏折》,转引自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第286页。

[765]《清史稿》卷七十三《地理志二十》。

[76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六十七《四川二》;康熙《大清会典》卷十九《吏部》。

[76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六十八《四川三》。

[768]同上。

[76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六十九《四川四》。

[770](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六十九《四川四》;康熙《大清会典》卷十九《吏部》;雍正《四川通志》卷十九。

[77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四川五》。

[77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四川五》;康熙《大清会典》卷十九《吏部》。

[77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三《四川八》;康熙《大清会典》卷十九《吏部》。

[774]同上。

[775]同上。

[776]同上。

[777]同上。

[778]同上。

[77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一《四川六》;康熙《大清会典》卷十九《吏部》。

[780]同上。

[781]同上。

[78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二《四川七》;康熙《大清会典》卷十九《吏部》。

[783]同上。

[784]同上。

[785]康熙《大清会典》卷十九《吏部》。

[786]同上。

[787]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788]《清世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二“顺治十七年十一月辛巳”条。

[789]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790]同上。

[791]《清圣祖实录》卷六“康熙元年四月乙巳”条。

[792]康熙《大清会典》卷十九《吏部》。

[793]同上。

[794]《清圣祖实录》卷二十“康熙五年九月辛卯”条。

[795]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796]同上。

[797]《清圣祖实录》卷二十七“康熙七年九月丁未”条。

[798]同上。

[799]同上。

[800]同上。

[801]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802]同上。

[803]《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九十一“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辛亥”条。

[804]《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八“康熙四十一年闰六月辛丑”条。

[805]《清圣祖实录》卷二百九十三“康熙五十九年六月丙申”条。

[806]同上。

[807]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808]《清世宗实录》卷四十八“雍正四年九月戊申”条。

[809]《清世宗实录》卷四十三“雍正四年四月戊寅”条。

[810]《清世宗实录》卷六十三“雍正五年十一月庚午”条。

[811]同上。

[812]《清世宗实录》卷六十“雍正五年八月乙未”条。

[813]《清世宗实录》卷六十三“雍正五年十一月庚午”条。

[814]同上。

[815]《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五“雍正五年闰三月癸亥”条。

[816]同上。

[817]《清世宗实录》卷六十三“雍正五年十一月庚午”条。

[818]同上。

[819]同上。

[820]《清世宗实录》卷七十一“雍正六年七月戊寅”条。

[821]雍正《四川通志》卷二。

[822]《清世宗实录》卷六十六“雍正六年二月壬午”条。

[823]《清世宗实录》卷七十五“雍正六年十一月庚午”条。

[824]雍正《四川通志》卷一《沿革》。

[825]《清世宗实录》卷七十五“雍正六年十一月庚午”条。

[826]《清世宗实录》卷八十“雍正七年四月辛巳”条:“吏部议覆四川巡抚宪德遵旨覆奏天全土司改设流官事宜。一,天全地方请改置一州,设知州一员,吏目一员,驻扎碉门,州同分驻始阳。一,天全地方既改为州,应隶府辖,请升雅州为府,设知府一员,经历一员,增置附郭一县,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以新设之一州一县及名山、荣经、芦山等三县,并归府辖。……均应如所请,从之。寻定天全新改州曰天全州,雅州新升府曰雅州府,雅州府附郭县曰雅安县。”

[827]《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七年十二月乙卯”条。

[828]《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七“雍正七年十月己酉”条。

[829]同上。

[830]同上。

[831]同上。

[832]同上。

[833]同上。

[834]同上。

[835]《清世宗实录》卷一百“雍正八年十一月己卯”条。

[836]嘉庆《叙永厅志》卷三。

[837]同上。

[838]《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雍正九年二月庚戌”条。

[839]《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十二“雍正九年十二月癸丑”条。

[840]《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雍正九年二月庚戌”条。

[84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十六“雍正十一年十月乙卯”条。

[842]同上。

[843]《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十六“雍正十一年十月乙卯”条。

[844]同上。

[845]《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九“雍正十二年十一月癸巳”条。

[846]《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九“雍正十二年十一月癸巳”条;又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雍正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四川巡抚鄂昌奏覆酌议宪德条陈川省府州县设置事宜折”。

[847]《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九“雍正十二年十一月癸巳”条。

[848]《清高宗实录》卷六“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壬寅”条。

[849]《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五十八“雍正十三年七月戊戌”条。

[850]《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十七《四川统部》;又见《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百八十六《舆地考十八》。

[851]《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二十一《四川统部》。

[852]《清高宗实录》卷四百二十四,“乾隆十七年十月庚寅”条。

[853]《清高宗实录》卷四百二十四,“乾隆十七年十月庚寅”条。

[854]《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二十一《四川统部》。

[855]《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三十七“乾隆二十二年四月庚寅”条。

[856]《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乾隆二十三年九月丁酉”条;道光《重庆府志》卷一《沿革说》。

[857]《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二十一《四川统部》。

[858]同上。

[859]《清高宗实录》卷六百二十七“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己丑”条。

[860]《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二十一《四川统部》。

[861]《清高宗实录》卷六百二十七“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己丑”条。

[862]《清高宗实录》卷六百三十六“乾隆二十六年五月癸酉”条。

[863]同上。

[864]《清高宗实录》卷六百七十“乾隆二十七年九月壬戌”条。

[865]同上。

[866]同上。

[867]《清高宗实录》卷八百六十一“乾隆三十五年闰五月甲子”条。

[868]嘉庆《四川通志》卷十九《舆地志》。

[869]《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二十三《四川统部》。

[870]《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九十二“乾隆四十四年十月甲寅”条。

[871]同上。

[872]《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二十三《四川统部》。

[873]同上。

[874]同上。

[875]《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十五《四川统部》。

[876]《清仁宗实录》卷九十一“嘉庆六年十一月己亥”条。

[877]同上。

[878]同上。

[879]同上。

[880]同上。

[881]《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四《四川统部》。

[882]《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四《四川统部》。

[883]同上。

[884]《清宣宗实录》卷二十四“道光元年十月戊子”条。

[885]同上。

[886]《清德宗实录》,卷五百二十三“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甲辰”条。

[887]同上。

[888]《清史稿》卷六十九《地理志十六》。

[889]《宣统政纪》卷四十一“宣统二年八月丁亥”条。

[890]《宣统三年二月初六日朱批会议政务处奏折》,转引自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第319页。

[891]《清史稿》卷六十九《地理志十六》。

[892]《宣统三年二月初六日朱批会议政务处奏折》,转引自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第319页。

[893]《宣统政纪》卷四十九“宣统三年二月乙亥”条:“会议政务处奏四川总督赵尔巽等奏:德格、春科、高日三土司改土归流,建置道府州县,设置章程。拟于德格、春科、高日交界之登科地方,设知府一员,名曰登科府;德格适中龚垭设知州一员,曰德化州;德化之北,与俄洛、西宁毗连之杂渠卡,设知县一员,名曰石渠县;德化之南,与巴塘相连之白玉,设知州一员,曰白玉州;德化之西,与乍了察木底多连界之洞普,设知县一员,曰同普县;德化之东,与麻书孔撒土司连界之处,暂归德化县管理,两州两县皆隶于登科府。并于府治设分巡兼兵备道一员,名曰边北道,以资督率……均应准如所请办理。”

[89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四《云南二》。

[895](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五《云南三》。

[896]同上。

[897]同上。

[898]同上。

[89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六《云南四》。

[900]同上。

[90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七《云南五》。

[90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八《云南六》。

[903]同上。

[90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七《云南五》。

[905](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四《云南二》。

[906]同上。

[90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五《云南三》。

[908](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六《云南四》。

[90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七《云南五》。

[910]康熙《云南通志》卷二十七《土司》。

[91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八《云南六》。

[912]《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九十八《云南统部》。

[913](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六《云南四》。

[91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七《云南五》。

[915](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六《云南四》。

[916](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七《云南五》。

[917](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十九《云南七》。

[918]同上。

[919]同上。

[920]同上。

[921]光绪《永昌府志》卷三十七《土司》。

[922]《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九十八《云南统部》。

[923]《清圣祖实录》卷十八“康熙五年四月癸亥”条。

[924]《清圣祖实录》卷十九“康熙五年八月庚午”条。

[925]同上。

[926]康熙《大清会典》卷十九《吏部》;又见《清史稿》卷七十四《地理志二十一》。

[927]《清圣祖实录》卷二十六“康熙七年八月己卯”条。

[928]同上。

[929]《清世宗实录》卷二十九“雍正三年二月丙申”条;康熙《大清会典》卷十九《吏部》。

[930]雍正《云南通志》卷四;《清史稿》卷七十四《地理志二十一》。

[931]同上。

[932]同上。

[933]《清圣祖实录》卷三十一“康熙八年八月己丑”条。

[934]雍正《云南通志》卷四;《清史稿》卷七十四《地理志二十一》。

[935]同上。

[936]同上。

[937]《清圣祖实录》卷一百六十八“康熙三十四年九月丁丑”条。

[938]《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九十“康熙三十七年十月己酉”条:“吏部等衙门议覆云南巡抚石文晟等疏言:云南北胜州,逼近蒙番,与永宁府接壤。查永宁府并无城郭市廛,止设掌印同知一员,未立衙署,该地土司无人管摄。请将永宁府裁去,以北胜州改为永北府……又顺州向系州治,久经裁缺,属鹤庆府,但去鹤庆府远而与北胜州近,亦归并新改永北府管辖。均应如所请,从之。”

[939]光绪《顺宁府志》卷二十三《土司》。

[940]雍正《云南通志》卷四;《清史稿》卷七十四《地理志二十一》。

[941]光绪《永昌府志》卷三十七《土司》。

[942]《清世宗实录》卷三十三“雍正三年六月戊辰”条。

[943]《清世宗实录》卷三十一“雍正三年四月己丑”条。

[944]《清世宗实录》卷四十三“雍正四年四月戊寅”条。

[945]同上。

[946]《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五“雍正五年四月癸亥”条。

[947]雍正《云南通志》卷四;《清史稿》卷七十四《地理志二十一》。

[948]《清世宗实录》卷五十六“雍正五年四月戊申”条。

[949]《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九“雍正五年七月辛巳”条。

[950]《清世宗实录》卷五十六“雍正五年四月戊申”条。

[951]《清史稿》卷七十四《地理志二十一》。

[952]《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五“雍正五年闰三月癸亥”条。

[953]《清世宗实录》卷六十六“雍正六年二月戊戌”条。

[954]《清世宗实录》卷八十“雍正七年四月辛卯”条:“吏部议覆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疏言,云南东川府治地方辽阔,前经题准,于巧家营地方增设会泽一县,但该县距府王站小民输纳维艰,请改为东川府附郭……应如所请,从之。”

[955]《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四“雍正七年闰七月丁酉”条。

[956]同上。

[957]《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四“雍正七年闰七月癸巳”条。

[958]同上。

[959]《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七年十二月辛亥”条。

[960]《清世宗实录》卷八十“雍正七年四月辛卯”条。

[96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十六“雍正十年三月庚辰”条。

[962]《清高宗实录》卷四,“雍正十三年十月甲戌”条。

[963]同上。

[964]同上。

[965]《清高宗实录》卷四“雍正十三年十月甲戌”条。

[966]《清高宗实录》卷七十四“乾隆三年八月甲申”条。

[967]《清史稿》卷七十四《地理志二十一》。

[968]同上。

[969]同上。

[970]《清高宗实录》卷七百七“乾隆二十九三月辛未”条。

[971]《清高宗实录》卷七百四十八“乾隆三十年八十一月乙亥”条。

[972]《皇朝文献通考》卷二百八十九《舆地考》。

[973]《皇朝文献通考》卷二百八十九《舆地考》。

[974]《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五十二“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庚戌”条:“吏部议覆经略大学士公传恒奏称:云南外连夷疆,地方辽阔,从前欲籍大员弹压,设郡至二十三府之多,今诸夷向化缅酋归诚,原设冗繁应如所请。云南府为省会,大理府为提督驻扎地,曲靖、临安、楚雄、昭通、澄江属邑俱多,东川为矿产最胜之区,开化界接南皮,丽江通连西藏,永昌、顺宁、普洱临缅边地且郡境广阔,均照旧存留。武定府辖二县一州;元江、镇沅二府,无首邑,辖一厅一县;广西府,无首邑,辖一厅二州,不成郡。均改直隶州。武定既改州,所属和曲州裁,禄劝州改县,同原辖之元谋县俱归武定直隶州辖。元江府属他朗通判、镇沅府属威远同知,不便归州统率,改附近普洱府辖。广西府属五嶆通判,改附近曲靖府辖。元江府原辖新平县,归元江直隶州辖。镇沅府原辖之恩乐县,归镇沅直隶州辖。广西府原辖之师宗、弥勒二州俱改县,归广西直隶州辖。姚安府仅辖一州一县,不成郡,应裁,姚安原辖之姚州、大姚县归附近楚雄府辖。鹤庆府本有原管地方,距丽江仅八十里,改州,与所属之剑川州,归丽江府辖。广南府止有同城之宝宁县,不成郡,改直隶厅同知;宝宁县同城,应裁,改设照磨一员,以资佐理。又永北、蒙化、景东三府,无属邑,不城郡,但地方辽阔,距府窎远,归并他郡一切征输审解未便,将永北、蒙化、景东三府均改直隶厅同知。丽江、顺宁二府,无首县,与体制不合,应将专管地方改首县管理。临安府首邑,系建水州改县以符体制。从之。”

[975]《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五十二“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庚戌”条;光绪《永昌府志》卷二十七《兵制》。

[976]《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五十二“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庚戌”条。

[977]同上。

[978]同上。

[979]同上。

[980]同上。

[981]同上。

[982]《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七十一“乾隆三十五年十月己亥”条。

[983]《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五十二“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庚戌”条。

[984]同上。

[985]《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五十二“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庚戌”条。

[986]《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五十二“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庚戌”条、“乾隆三十五年十一月甲辰”条。

[987]《清高宗实录》卷八百五十二“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庚戌”条、“乾隆三十五年十一月甲辰”条。

[988]同上。

[989]同上。

[990]同上。

[991]同上。

[992]《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三十五“乾隆三十八年五月丁亥”条。

[993]《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十“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己巳”条。

[994]同上。

[995]《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三十四“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乙巳”条。

[996]《清仁宗实录》卷二百四十一“嘉庆十六年闰三月丙申”条。

[997]《清仁宗实录》卷三百五十九“嘉庆二十四年六月己酉”条。

[998]《清宣宗实录》卷七“嘉庆二十五年十月己巳”条。

[999]《清宣宗实录》卷七“嘉庆二十五年十月己巳”条。

[1000]《清宣宗实录》卷三十一“道光二年三月己酉”条。

[1001]《清宣宗实录》卷四十一“道光二年九月壬辰”条。

[1002]《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三百二十五《舆地二十一》。

[1003]《清宣宗实录》卷三百三十五“道光二十年六月辛未”条。

[1004]《清宣宗实录》卷三百三十五“道光二十年六月辛未”条。

[1005]《清德宗实录》卷二百五十五“光绪十四年五月己未”条。

[1006]同上。

[1007]《清德宗实录》卷三百五十四“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己亥”条。

[1008]《清德宗实录》卷四百六十一“光绪二十六年三月癸卯”条。

[1009]《清德宗实录》卷四十三“光绪二十六年三月乙酉”条。

[1010]《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七日朱批吏部度支部奏折》,转引自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第386页。

[1011]《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八十六“光绪三十四年正月癸卯”条:“云贵总督锡良奏,镇雄州距府窎远,诸多不便,请将该州升为直隶州,增设一县,仍隶于该州,并将永善县之傅官村县丞裁撤,改为知县,与永善县分地而治。又拟将北胜土知州改土归流,并华庄分防之地,改设知县一员,隶于永北直隶厅。”

[1012]《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八十六“光绪三十四年正月癸卯”条;又见《清史稿》卷七十四《地理志二十一》。

[1013]《宣统政纪》卷三十六“宣统二年五月戊午”条。

[1014](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二十一《贵州二》。

[1015]同上。

[1016]同上。

[1017]同上。

[1018]同上。

[1019](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二十二《贵州三》。

[1020]同上。

[102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百二十二《贵州三》。

[1022]同上。

[1023]同上。

[1024]《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五百三《贵州统部》。

[1025]《清圣祖实录》卷三“顺治十八年七月乙卯”条。

[1026]《清圣祖实录》卷六“康熙元年六月甲子”条。

[1027]乾隆《贵州通志》卷三《舆地》。

[1028]乾隆《贵州通志》卷三《舆地》。

[1029]《清圣祖实录》卷十五“康熙四年五月壬子”条。

[1030]同上。

[1031]同上。

[1032]《清圣祖实录》卷二十“康熙五年九月辛卯”条。

[1033]《清圣祖实录》卷二十六“康熙七年七月己亥”条。

[1034]《清圣祖实录》卷三十七“康熙十年十二月戊寅”条。

[1035]《清圣祖实录》卷三十七“康熙十年十二月戊寅”条。

[1036]同上。

[1037]同上。

[1038]《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一十三“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条。

[1039]乾隆《贵州通志》卷二十一。

[1040]乾隆《贵州通志》卷三。

[1041]乾隆《贵州通志》卷二十一。

[1042]同上。

[1043]《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三十“康熙二十六年六月庚申”条。

[1044]同上。

[1045]同上。

[1046]同上。

[1047]《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三十“康熙二十六年六月庚申”条。

[1048]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十《吏部》。

[1049]乾隆《贵州通志》卷二十一。

[1050]《清圣祖实录》卷二百二十七“康熙四十五年十二月甲辰”条。

[1051]同上。

[1052]乾隆《贵州通志》卷二十一。

[1053]乾隆《贵州通志》卷三。

[1054]乾隆《贵州通志》卷二十一。

[1055]乾隆《贵州通志》卷三。

[1056]《清世宗实录》卷三十一“雍正三年四月庚辰”。

[1057]《清史稿》卷七十五《地理志二十二》。

[1058]《清世宗实录》卷四十三“雍正四年四月戊寅”条。

[1059]《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三“雍正五年二月辛酉”条;卷五十五“雍正五年闰三月丙戌”条。

[1060]《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五“雍正五年闰三月丙辰”条。

[1061]《清世宗实录》卷五十四“雍正五年三月壬寅”条。

[1062]《清世宗实录》卷六十“雍正五年八月癸卯”条。

[1063]《清世宗实录》卷六十“雍正五年八月癸卯”条:“吏部议覆云贵总督鄂尔泰疏言:广西贵州交界地方,犬牙相错,惟红水一江,天之所以限黔粤也。议以红水江为界,江以南属之广西,江以北属之贵州。凡广西西隆州所属罗烦、册亨等四甲,及泗城府所属上江、长坝、桑郎、罗斛等十六甲,俱在江北,应请割贵州。其地南北约三百里,东西径六七百里,势既辽阔,民复凶悍,请于泗城对江之长坝地方,建设州治,添知州一员,吏目一员,学正一员管理之……再安顺一府,原辖三州五县,南笼一厅,地方广阔,在辖新设州,地数百里,势难兼顾。请将南笼厅改为府治,添设知府一员,经历一员,仍留南笼通判为之佐理。将安顺府所属之普安一州、安南、普安二县,并新设一州,俱归南笼府管辖,其镇宁、永宁二州,普定、安平、清镇三县,仍归安顺府管辖……均应如所请,从之。寻定长坝新设州曰永丰。”

[1064]《清世宗实录》卷六十“雍正五年八月乙未”条。

[1065]乾隆《贵州通志》卷三。

[1066]《清世宗实录》卷七十一“雍正六年七月戊寅”条。

[1067]《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七“雍正七年十月乙巳”条。

[1068]《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九“雍正七年十二月戊申”条。

[1069]同上。

[1070]同上。

[1071]乾隆《贵州通志》卷三。

[1072]乾隆《贵州通志》卷三。

[1073]《清世宗实录》卷九十八“雍正八年九月庚辰”条。

[1074]乾隆《贵州通志》卷三。

[1075]《清世宗实录》卷九十六“雍正八年七月甲申”条。

[1076]《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七“雍正九年六月癸卯”条。

[1077]《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十六“雍正十年三月戊寅”条。

[1078]同上。

[1079]《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十七“雍正十年四月辛卯”条。

[1080]《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一“雍正十二年三月甲辰”条。

[1081]《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一“雍正十二年三月辛巳”条。

[1082]《清世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一“雍正十二年三月甲辰”条;又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雍正十年六月十五日贵州按察使方显奏陈天柱县宜改隶镇远府等四条有关苗疆事宜管见折。

[1083]《清高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一“乾隆十一年三月甲午”条。

[1084]《清高宗实录》卷三百十八“乾隆十三年七月戊子”条。

[1085]《清高宗实录》卷八百六十三“乾隆三十五年六月甲辰”条。

[1086]同上。

[1087]《清高宗实录》卷八百八十五“乾隆三十六年五月己巳”条。

[1088]《清史稿》卷七十五《地理志二十二》。

[1089]《清仁宗实录》卷二十二“嘉庆二年九月辛巳”条。

[1090]《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五百十三《贵州统部》。

[1091]《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五百十三《贵州统部》。

[1092]《清仁宗实录》卷二十八“嘉庆三年三月辛未”条。

[1093]同上。

[1094]同上。

[1095]《清仁宗实录》卷二百十一“嘉庆十四年五月庚申”条。

[1096]《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五百十四《贵州统部》;又见《清史稿》卷七十五《地理志二十二》。

[1097]《清史稿》卷七十五《地理志二十二》。

[1098]同上。

[1099]《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八十九“光绪三十四年四月戊辰”条。

[1100]《清德宗实录》卷五百八十九“光绪三十四年四月戊辰”条。

[1101]《清德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一“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己亥”条:“谕内阁,东三省吏治因循,民生困苦,亟应认真整顿,以除积弊而专责成。盛京将军著改为东三省总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随时分驻三省行台。奉天、吉林、黑龙江各设巡抚一缺,以资治理。”

[1102]《清史稿》卷五十五《地理志二》。

[1103]同上。

[1104]《清圣祖实录》卷十二“康熙三年六月甲午”条;卷十三“康熙三年十二月壬午”条。

[1105]《清史稿》卷五十五《地理志二》。

[1106]同上。

[1107]同上。

[1108]同上。

[1109]同上。

[1110]同上。

[1111]同上。

[1112]同上。

[1113]同上。

[1114]同上。

[1115]《清高宗实录》卷五百四十四“乾隆二十二年八月丁卯”条。

[1116]《清史稿》卷五十六《地理志三》。

[1117]同上。

[1118]同上。

[1119]同上。

[1120]《清德宗实录》卷五百五十“光绪三十一年十月癸卯”条。

[1121]《清史稿》卷五十六《地理志三》。

[1122]《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二十二“康熙二十四年九月甲申”条。

[1123]《清史稿》卷五十七《地理志四》。

[1124]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十七《吏部》。

[1125]《清德宗实录》卷五百三十八“光绪三十年十一月乙未”条;《清史稿》卷五十七《地理志四》。

[1126]同上。

[1127]同上。

[1128]同上。

[1129]《清德宗实录》卷五百三十八“光绪三十年十一月乙未”条;《清史稿》卷五十七《地理志四》。

[1130]《清史稿》卷五十七《地理志四》。

[1131]同上。

[1132]《清史稿》卷五十七《地理志四》。

[1133]同上。

[1134]同上。

[1135]同上。

[1136]同上。

[1137]同上。

[1138]同上。

[1139]同上。

[1140]同上。

[1141]《清史稿》卷五十五《地理志二》。

[1142]同上。

[1143]《清史稿》卷五十五《地理志二》。

[1144]同上。

[1145]《清史稿》卷五十六《地理志三》;《宣统政纪》卷十九“宣统元年八月甲申”条。

[1146]同上。

[1147]同上。

[1148]同上。

[1149]同上。

[1150]同上。

[1151]同上。

[1152]《清德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光绪七年十二月丁卯”条。

[1153]《清史稿》卷五十六《地理志三》。

[1154]《清德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光绪七年十二月丁卯”条。

[1155]《清德宗实录》卷五百五“光绪二十八年九月癸酉”条。

[1156]《清史稿》卷五十六《地理志三》;《宣统政纪》卷十九“宣统元年八月甲申”条。

[1157]《清史稿》卷五十六《地理志三》。

[1158]《清德宗实录》卷一百四十“光绪七年十二月丁卯”条。

[1159]《清史稿》卷五十六《地理志三》。

[1160]同上。

[1161]同上。

[1162]同上。

[1163]同上。

[1164]同上。

[1165]同上。

[1166]《宣统政纪》卷十九“宣统元年八月甲申”条。

[1167]《清史稿》卷五十六《地理志三》;《宣统政纪》卷十九“宣统元年八月甲申”条。

[1168]《清史稿》卷五十六《地理志三》。

[1169]《清史稿》卷五十五《地理志二》。

[1170]同上。

[1171]《宣统政纪》卷三十三“宣统二年三月壬戌”条。

[1172]同上。

[1173]同上。

[1174]《宣统政纪》卷三十九“宣统二年七月己巳”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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