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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不断发展的动力之源——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时间:2022-1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我校积极探索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召开博士教育规范化工作研讨会和博士培养工作会议等各种途径,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问题上进一步凝聚了共识,对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原则、目标、内容和绩效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

探索不断发展的动力之源——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杨长春蔡永明(1)

摘 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科学研究的水平,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点是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随着国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深入,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也提上了议事日程。经过几年的深入调研和不断探索,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并确立了“分步推行、重点突破;科研导向、权责分明;统筹资源、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在提高生源质量,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建立中期淘汰、论文评审和创新基金等方面推出了一些具体改革措施,探索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不断发展的动力之源。

关键词:科研导向 中期淘汰 创新能力

一、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背景及我校的探索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特别是加快高素质人才培养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基本建成了学科门类齐全、培养类型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生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结构逐渐优化,培养质量得到了基本保证。但是,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和调控机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宏观、微观协调配套的长效质量保证机制、规模调控机制和结构调整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研究生教育经费、招生计划等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益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与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和结构还不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整,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工作的紧密结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调动和提高。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在本质上是一个创新的时代。一个国家和民族创新能力的根本基础是富于创新意识的国民,而以富于创新能力的博士生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博士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主渠道。创新能力是检验博士生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志,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加强博士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成为博士生教育的根本任务。

不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机制、规模调控机制和结构调整机制的重要微观基础,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各个高校在教育部的倡导下,积极探索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在我国,博士生培养正进入一个全新的改革和发展时期,博士生规模日益壮大,博士生培养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与此同时,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呼声也日益高涨。随着新一轮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推行,如何清醒地认识我国博士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构建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督体系以保障和促进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是各个博士生培养单位要着力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校积极探索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召开博士教育规范化工作研讨会和博士培养工作会议等各种途径,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问题上进一步凝聚了共识,对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原则、目标、内容和绩效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特别是在2010年1月份召开的博士培养工作会议上,施建军校长就我校博士生培养提出了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管理、进一步大力发展、进一步提高质量,为我校进一步推进博士培养机制改革定下了主基调,指明了方向。

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一)生源结构和质量亟待改善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人群中,虽然来自“211”高校的考生人数维持在相对高的水平,但跨专业报考考生人数众多,尤其是跨一级学科报考的人数维持在较高水平,考生硕士毕业专业与博士报考专业的衔接上有巨大落差;来自较低层次高校和来自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占相当大的比例。另外,在职考生仍占较大比例,在时间和精力上都难以保证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博士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中。

(二)博士生选拔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各学院过于注重初试成绩,忽视对考生科研、创新和论文发表能力的综合考核。各学院没有很好地坚持差额复试原则,对淘汰考生的解释工作有畏惧心理,在复试中过于倚重初试成绩,对考生科研、论文发表和参与课题研究的考核力度不够。

(三)前沿课程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

严格的课程训练是博士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博士生前沿性课程的质量仍不能令人满意。虽然海归博士承担了大部分艰深的博士基础课程,但是,各学科缺乏能够立足于国际学术研究前沿领域的大师,前沿课程未能真正地把学生引领到学术前沿,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四)不同学院的培养模式存在较大差异

随着新的学科点不断增加,招收博士生的学院日渐增多。但围绕导师机制、教学模式、考试制度及论文质量监督方式等问题,各学院在培养模式和培养理念上尚存在较大差异。培养模式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博士的产出质量。

(五)国内外联合培养层次不高,规模较小

近两年,在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的推动下,我校研究生国际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出国学习的人数迅速增加。但是从总体上看,国内外联合培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国外联合培养高校层次不高。与我校进行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国外院校,有些在本领域内是数一数二的,如美国哈佛大学、德国科隆大学、英国华威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等。但这些国际知名学校在全部联合培养高校中只占不到10%,提升国外联合培养高校的层次的空间很大。

第二,国内外联合培养规模仍然较小,通过国内外联合培养项目出国的博士生比例较低。

(六)博士生科研产出少,水平不高

我校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至少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应有1篇论文发表在本学科权威学术期刊上。近几年数据表明,我校大多数博士生在毕业之前仅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没有特别突出的科研发表。近三年,我校博士研究生仅有2篇论文发表在SSCI收录的期刊上,1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1篇论文发表在EI收录的期刊,1篇论文发表在ISTP收录的期刊上。

(七)博士生科研经费不足,学术氛围不浓

2010年前,学校对博士生的科研奖励力度很小,没有专门的博士生科研奖励办法。学校没有对博士生的科研立项办法,博士生科研经费不足;实习兼职等活动挤占了博士生大量的学习时间,博士生无法安心科研工作。为了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水平,2010年我校启动了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但该项目每年只有6个名额,覆盖面小,因而亟待建立全校性的博士生科研奖励机制。

另外,我校博士生学术氛围不够浓厚。博士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机会少,博士生论坛较少,缺乏学术交流的机会;硬件水平较差,博士生无专门的学术研讨场所。

(八)博士学位论文创新性不够

我校缺乏真正富有创新意义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创新性明显不足。

从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结果来看,我校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在占35%权重的“论文结果的创新性”一项中得分普遍不高。从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来看,我校自2000年获得一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来,长期未有新的突破,仅在2009年获得一篇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而上海财经大学却分别在2003、2007年获得两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迅速超过了我校。

(九)博士生就业竞争力亟待提高

我校参加就业的博士毕业生,从结构上来看,就业首选还是高等教育单位,其次是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进入博士后工作站的人数有所增多。随着国内博士培养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对人才引进条件的不断提高及“海归”博士潮,我校博士生就业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从我校近五年博士生的就业情况来看,能够进入“985”、“211”高校的毕业生为数很少,且比例在逐年下降;此外,进入科研单位的博士生更是寥寥可数,与北大、清华、人大、中科院等院校毕业的博士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从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相结合的角度来看,我校博士生进入国家重点行业和领域工作的人数也相对较少。与国外一流大学同学科相比,我校博士毕业生尚不具备到国际组织或机构就职的能力。

(十)博士生导师的指导工作有待加强

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过程中应该给予足够的指导。但是,在现行工作中,博士生导师的指导工作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

首先,导师的指导时间不能保证。相当一部分导师不能保证与学生定期交流并提供有效的指导。学生反映,个别导师的社会工作、行政工作较多,没有足够的精力进行指导;导师反映,有的学生忙于兼职赚钱,在职学生工作繁忙,根本无法约定时间见面。可见,在指导时间问题上,导师和学生双方都存在着一定的现实困难。

其次,指导方式有待商榷。绝大多数导师对博士生科研能力的训练采取文献阅读和带领博士生参与科研项目的方式。但也有一部分导师将过多的非学术性事务交予学生完成,学生反映这种“助教”方式根本无法提升科研能力,反而会浪费大量的学习研究时间;还有学生反映导师只是布置翻译整理外国文献或者编写教材等工作,对于提升科研能力的帮助有限。

最后,指导学生数量和类别应有所限制。过去,由于博士生导师人数及学科点数量较少,造成了个别专业学生选导师集中的现象,有些导师甚至一年要指导10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可想而知。随着导师数量的增加及学校出台的相关规定,这种现象已有改观。虽然如此,仍还存在有的导师指导在职学生数量较多,不能有效地对其进行指导的现象;过多的在职学生对导师本身的科研帮助也大打折扣。

三、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博士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是整个博士研究生教育过程的核心,因此任何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如何能更好地服务于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我校博士培养机制改革就是要探索博士生创新能力不断发展的动力之源,这也是培养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我校学科涵盖文、法、经、管。学科特点决定了我校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财经外语类大学,这也意味着我校培养机制改革的难度非常巨大。一方面,人文社会学科的特点使得我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其他纵向横向课题上不能像理工科院校一样获得较多的科研经费;另一方面,博士研究生从事导师的学术研究助理工作的难度要比理工科院校实验研究助理大得多,因为从事人文社科的专业研究需要深厚的学术积淀和文化底蕴。在科研经费少、人文社科出开创性成果难度相对比较大的情况下,要推进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必须要有独特的改革思路,要有抓手,要有突破口。

在审慎研究及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校学科布局、科学研究等实际情况,我校确立了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分步推行、重点突破;科研导向、权责分明;统筹资源、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分步推行、重点突破

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涉及招生、培养、科研、学位、就业等方方面面,涉及的部门涵盖研究生部、各博士培养学院、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等众多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工作的成功与否,除了在设计思路上要得到体制各方当事人的广泛认可,符合制度变迁内在的逻辑规律和历史路径,更为重要的是要在操作层面能够无摩擦或低成本地进行边际转换。为了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学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正分计划分步骤地予以实施。

目前不少博士研究生考博的目的只是为了拿一张文凭,作为寻找工作的敲门砖。这种功利化的动机,造成很多博士研究生根本没把心思放在学业上。在这种背景下,如何保障学校发现真正有学术追求和培养潜质的博士研究生生源,如何保障博士研究生真正把精力用到学习和科研上,是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必须要进行重点突破。

(二)科研导向、权责分明

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导师和学生是最活跃、最主要的因素。博士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强调博士研究生培养要以科学研究为主导。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必须依托其科研工作进行,并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理研究”的岗位和薪酬。因此,从导师方面来看,导师对博士生悉心指导、严格要求就不仅仅是出于道义和责任感,同时也关系到导师和学生的切实利益,其提高培养质量的积极性就有了更为坚实、持久的基础;从博士生方面来看,由于研究生奖助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奖助覆盖面和奖助强度进一步提高,奖助的评定与研究生学习和科研表现结合起来,其科研积极性也会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充分调动就成为提高培养质量的主观动力。没有这两个积极性的充分调动,增加的投入、外部的管理以及各种各样的评估评优,都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结合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培养博士研究生,是现代博士研究生教育成功的经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往往就意味着有高水平的导师,高水平的学科。强调博士研究生要以科学研究为主导,就使得博士研究生“在研究中学,在研究中创新”有了客观保障,同时导师在新的博士培养机制中的权利和责任也更加明晰。

(三)统筹资源、协调发展

统筹资源、协调发展就是统筹使用学校的招生名额和研究生培养经费,并进行动态优化配置。为了给博士培养机制改革提供坚强的物质保证,需要充分利用从国家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部分学生交纳的学费、研究生导师的部分科研经费以及其他形式筹集的资金。通过博士招生名额动态调节机制,向多招博导征收相应的博士培养基金,用于建立具有激励功能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制度,促进博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参与学术会议及出国交流等项目。只有建立强有力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制度并发挥其突出的激励功能,才能激发博士研究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积极性。

四、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

(一)建立全新的招生名额配置机制,大力提高博士生源质量

以往在博士招生过程中,经常遇到学院和导师有“保规模、争指标”的扩张压力。虽然这与国家的资源配置政策有一定的关系,但传统机制下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利”大“责”轻、“利责失衡”,加之缺乏一种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的有效机制,使得相当一部分导师脱离科研实际多争招生指标,这也是产生上述现象的重要原因。因此,通过培养机制改革,形成一个进一步强化导师责任和“科研需求决定招生需求”的新机制,使新的名额分配机制具有了一个理性的、有效的微观基础。

根据我校博士培养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在博士招生环节要坚持以科研为导向,合理配置导师资源和学生资源。学校从2010年博士招生年度开始,改变了以往年份博士招生名额过度集中于几个导师的情况,同时也避免了不顾科研需求情况平均分配招生指标的现象。在综合考虑学科建设需要、导师科研项目和经费以及专业就业前景等因素的情况上,学校动态调整了各学院、各专业和各导师的招生名额,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一些社会需求大的学科适当倾斜,向研究水平高、科研项目多的导师适当倾斜。

从2010年博士招生年度开始,学校的相关规定有:“博士生导师在一个招生年度只招收1名全日制博士生时,可免费招生;如招收2名全日制博士生,则导师需承担其中1名全日制博士生的1年学费;如招收1名在职和1名全日制博士生,则导师需承担该全日制博士生的2年学费;根据第七条招收第三名学生时,则导师需承担该生1年的学费。”博士研究生导师根据实际招生数量,按既定标准从其科研经费中向学校博士培养基金提供部分助研津贴。这项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科研导向,也就博士研究生导师对生源的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上述机制及相关规定,从导师层面或科研层面对生源质量提出了一些要求。要改善生源质量,从招生环节来讲,还要不断地改革博士生招考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如举办“优秀硕士生夏令营计划”,吸引“211”或“985”高校的优秀硕士生参加该计划。对符合我校培养特色、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营员,我校在博士入学选拔环节将给予特殊政策,优先录取。同时,我校各博士招生单位也在积极创新吸引优秀博士生源的方法和渠道,如商学院推出的“优秀博士实验项目”,对入选该项目的拔尖创新人才将提供持续大额的科研奖励和补助,以支持其科研产出和学术发表。同时要继续发挥好硕博连读的选拔方式,这种选拔方式不仅可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而且可以在教育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快出人才,出好人才。

(二)建立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和上岗制度

博士研究生导师是教师队伍中的精英,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主体,其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很大的影响。因而只有建立高水平、高素质的导师队伍,才能正确引导博士研究生尽快进入学科研究前沿,及时捕捉创新性思想,开展科研攻关,出创新性科研成果。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富有创新精神的高质量导师队伍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原动力。

1.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制度

既然博士生导师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那么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博士生导师队伍则是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任务。要严格规范博导遴选上岗制度,突出导师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以及高瞻远瞩、洞悉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能力,激励博士生的科研兴趣和创新意识,开启博士生的发散思维,提高创新能力;同时还须加强对导师指导能力、政策掌握能力和道德品质的考察。

2.博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招生制度

博士研究生导师是一个工作岗位,不是一种荣誉称号,因而建立博士研究生导师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保持导师队伍的活力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建立研究生导师上岗招生制度,对博士研究生导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切实有效的考核制度,对科研成果突出、教书育人效果显著的导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近期无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利用效率低、无高水平科研成果,为人与学风有严重问题的导师,取消其招生资格。通过博士生导师上岗招生制度的实施,增强了导师的压力,可促进导师与时俱进,不断地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及时追踪学科最新发展动向,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开展科研工作,保证导师队伍始终处于积极、活跃、清新和敏锐的良好状态。

(三)建立博士生资格审核制度,实行中期淘汰机制

资格考试是西方发达国家采用的博士生培养手段之一,国外的资格考试主要是课程考核,程序严格,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具有较高的效度和信度,对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起到了一定作用。目前我校的综合考试制度就是西方资格考试在中国的应用,对我校博士培养质量的提高起了积极作用。但目前的综合考试制度应试性较强,不能有效考核博士的创新能力,而中国的博士生缺乏的恰恰是自主创新与独立科研工作的能力,因此我校的综合考试制度要作适度调整。我们要建立一种资格审核制度,资格审核不仅只是课程考试,更要对博士生是否具有创新能力、是否具有科研潜质进行审核。例如,在博士第一学年结束之前,组织博士生资格审核小组,由博士生本人作选题报告,审核小组给出考核成绩。对研究选题明确,研究内容具有独创性的博士生定位合格;对入学一年仍不能确定研究课题,或没有创新意识的博士生定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博士生,可给予二次审核的机会;二次审核必须在半年内进行,如仍不合格,则必须淘汰,按肄业处理,坚持一定的淘汰率。只有保持一定的淘汰率,才能产生威慑作用,才能对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西方先进的博士生教育均有相当大的淘汰比例,我国博士淘汰率过低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只有坚持资格审核和中期淘汰机制才能激发博士生的拼搏精神,增强博士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利于博士生早出成果,出好成果。

(四)建立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和评优制度

1.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论文发表制度

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是衡量博士研究生是否能作出创造性成果的标志之一。为鼓励博士研究生多发高水平的论文,客观、科学、合理、全面地评价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体现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我校制定了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论文发表制度,对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论文发表的数量和级别作了明确要求。

实施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论文发表制度,将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数量,对我校科研和学科建设均将有积极作用。

2.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制度及“双盲”评审制度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和博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为提高我校博士学位授予质量,我校实行了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制度。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且经导师审定论文(初稿),并已达到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论文发表制度要求者,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预审。预审合格的论文再经学位办进行“双盲”评审,通过评审的考生可最终办理答辩手续。

通过实行这些措施,严格把关,尽可能地防止不良社会风气对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影响,确保了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的客观公正性,进一步完善了博士学位论文审查程序,有效地保证了博士学位质量。

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得到了全国高校和科技界的高度评价,检验了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总体水平、各博士培养单位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水平。确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其实质是建立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导师队伍建设,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都有着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我校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办法,不仅评出了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而且为学科建设与评估提供了辅助性指标,加强和促进了学科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

(五)建立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制度

充足的资金是科研的基础和前提,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重点支持创新性突出的博士学位论文,有助于为博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条件,顺利地开展论文工作,在论文工作期间完成创新性的科研成果。

通过建立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制度,对部分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处于学科前沿,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和研究方法上有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或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应用前景的博士研究生进行重点资助。同时在资助的过程中,组织相关专家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合格者继续给予经费资助,不合格者终止经费资助。对于验收结论为优秀者,可推荐其参加学校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制度实施以来,已经资助了在创新型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些博士生,取得了积极效果。实践证明,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的实施产生了较强的创新性效果。获得创新基金资助的博士生,在资料收集、论文写作等阶段,积极性、主动性较强;资金的注入有利于其更好地开展研究性工作,有利于创新性成果的完成;严格的申请和检查制度,使受资助者承受适当的压力,促使其积极主动地投入精力进行科学研究。

当前,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正处于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不断推动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关系到我国未来高素质人才储备的战略性工程。我校将继续实施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围绕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更加深入地研究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多种资源,结合并发挥“211工程”的建设效益,把新一期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做大、做强、做实,努力使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达到更高的水平。

【注释】

(1)杨长春,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主任,教授;蔡永明,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主任助理,研招办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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