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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占领西域期间的社会控制方式与特征

时间:2022-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吐蕃占领西域期间的社会控制方式与特征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后,吐蕃势力开始向西域地区介入,经过与唐、大食的争夺,特别在唐朝“安史之乱”后,逐渐占领塔里木盆地南缘地区,建立其军事领地。

第五节 吐蕃占领西域期间的社会控制方式与特征

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后,吐蕃势力开始向西域地区介入,经过与唐、大食的争夺,特别在唐朝“安史之乱”后,逐渐占领塔里木盆地南缘地区,建立其军事领地。由于西域绿洲邦国环境与吐蕃本土的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生产方式、区域文化特征等方面差异明显,吐蕃军事力量在新环境下的生存条件、生活环境、管理模式、建制体系等较在本土的军事部落联盟制特点,发生了一定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多级军事化管理区域,实施军事统治。

首先是将西域地区作为吐蕃在本土以外的重要军事区域之一,与吐蕃的关陇战区、西洱河战区、川边战区以及后来的河西战区相并列,共同构成吐蕃对外扩张锋线上的一级军事区划。这些一级军事区域各自相对独立,自成管理体系,直接与赞普王廷保持关系。区域内部的管理机制,会随着区域自然地理特征及其文化特征而较其固有的模式有所变化,目的在于实现区域内部的社会控制,且这种控制是以军事管理为基础的。

其次,在区域内部,又划分出若干二级军区,不同军区之间既服从于西域地区内部自然地理单元划分的特点,从军事攻防上形成统一战线,又与统治者内部的部落组成有一定关系,即与吐蕃部落联盟制的本质相符合,便于维持军事部落体系下贵族或部族之间的平衡关系。

第二,军事建置依西域绿洲自然地理条件加以调整,以实现对区域内部的有效控制。

由于西域绿洲地理环境的独特性,绿洲邦国之间各自相对独立,而邦国之间通过沙漠交通线相联接,条件艰苦,由此而形成的区域内管理模式亦显分散与细碎。吐蕃军队在这样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不得不打破以部落为基层单位的社会生存方式。从管理模式与机制上打破了部落壁垒,必然导致军事组织的一体化管理,从防戍体系中的职责分配形式到军事给养方式,都与部落制度下以部落为主体的方式有很大同。

第三,以利益均沾的形式分配吐蕃贵族在西域地方的既得成果,并因之分配管理任务。

在吐蕃本土部族内部,兼顾各部族之间及新加入的大部族如香雄(即羊同)、苏毗(即孙波)等之间利益的均衡,是实现控制范围内政治生态平衡的有效保障,也是实现吐蕃贵族对占领区实施有效社会控制的基础。吐蕃统治者在占领西域地区后,充分地实现了其“海外”利益在贵族之间的均分原则,这表明,在吐蕃王朝时期,以部落为初级群体仍是吐蕃社会生存状态的基本形式,也是吐蕃王朝构成的社会基础。因此,吐蕃王朝时期的社会制度及其运行,是对部落生存的“自然秩序”的维系。这从一个侧面还说明,吐蕃王朝赞普的集权制仍然不能充分实现,即吐蕃部落联盟的原始军事性质依然在惯性维持,部落联盟在外部利益达到一定程度时,内部矛盾可被暂时掩盖,而外部利益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后,内部矛盾必然爆发,并成为加剧王朝不稳定的直接影响力。吐蕃王朝在扩张期间内部矛盾几度发生,都是在外部利益扩大的态势下偃旗息鼓的,而吐蕃王朝最终的灭亡,亦正是在其外部扩张受阻的情况下集中爆发的结果。

第四,对西域地方的土著政权加以利用与限制,辅助其社会控制。

唐朝的边疆地区社会控制有一套完整的机制与模式——羁縻政策,这是自汉代以来边疆管理探索与实践的总结,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吐蕃在西域塔里木盆地南部地区站稳脚跟之后,也不得不考虑当地原有的统治秩序及其利用价值。但与唐朝的羁縻政策有所不同,吐蕃对当地的土著政权的控制是相当缜密的,例如,上至国王,下到臣僚,他们的口粮都受到吐蕃军事机构的严格控制,某种程度上,他们是吐蕃统治者维护当地土著民众社会秩序的工具。

吐蕃王朝在西域的社会管理体系,集中地反映了吐蕃王朝社会组织的利益和意志,即完全服务于吐蕃部落贵族的利益与意志。当这种服务方式受到区域自然地理条件限制时,其变更的基础依然以部落贵族的利益为标准,充分实现部落贵族间的利益均衡关系。吐蕃在占领区权力机制的构成是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机器来实现的,其行政体系的军事化特征,不可避免地使其社会群体意识与心理机制的建设相对滞后,因此,吐蕃势力在退出西域后,其社会控制模式很快为新的政权力量所代替。在吐蕃王朝内部,也有新纳入其中的力量,如香雄、苏毗、吐谷浑等,他们之中也依自身的政治价值与实力而在吐蕃社会复杂的贵族体系中有着或高或低的贵族地位。特别是苏毗人,他们被吐蕃王朝征服之后,凭借其广袤的控制区域而成为吐蕃部落贵族中的一部分,与吐蕃王朝本土的部落贵族一样享有在西域地区的利益,利益的有效保障,反过来又促使其社会群体意识与心理机制渐渐融合在西藏民族群体范畴之中了。

【注释】

[1][日]森安考夫著,劳江译:《吐蕃在中亚的活动》,《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一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2页。

[2]王钦若:《册府元龟》卷九六七《外臣部·继袭二》,中华书局,1960年。有研究认为继兴昔亡、继往绝河汗二世之后,吐蕃势力扶立了阿史那俀子、阿史那仆罗、阿史那拔布等政权,见薛宗正《唐、蕃对峙中的西突厥羁縻政权》,《新疆历史研究》1986年第2期。

[3]《旧唐书》卷五《高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中华书局,1975年)、《资治通鉴》卷二〇一“咸亨元年夏四月”条及两《唐书》地理志均有相同记载。

[4]王尧、陈践:《敦煌古藏文文献探索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15页。

[5]杨铭:《唐代吐蕃统治鄯善的若干问题》,《新疆历史研究》1986年第2期。

[6]学界关于khrom的的认识在不断的探讨中渐渐清晰,最早匈牙利学者乌瑞释之为“军镇、军衙”(military government),文见Géza Uray,“Khrom:Administrative Units of the Tibetan Empire in the 7th—9th Centuries”,Michael Aris& Aung san Suu Kyi(eds.),Tibetan studies in honour of Hugh Richardson: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Seminar on Tibetan Studies,Oxford 1979. Westminster:Aris& Phillips,London 1980,pp.310—318.(汉译文见沈卫荣译:《释KHROM:七—九世纪吐蕃帝国的行政单位》,《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一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31—138页;荣新江译:《KHROM(军镇)七至九世纪吐蕃帝国的行政单位》,《西北史地》1986年第4期)杨铭译作“节度使”,杨铭:《唐代吐蕃统治鄯善的若干问题》,《新疆历史研究》1986年第2期。日本学者山口瑞凤译为“军团”(《以沙州汉人构成的吐蕃二军团的成立与mkhartsan军团的位置》,《东京大学文学部文化交流研究纪要》1981年第4期,第1—12页,汉译文见易明译《沙州汉人二军事部落的成立》,《国外藏学动态》1987年第2期)。王尧、陈践解释为“行军衙”“将军”(《吐蕃兵制考——军事部落联盟剖析》,《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1期);马德指出此机构只出现在吐蕃新占领区(边境地区),为依照唐制设置的军政合一的统治机构及委派的统治者,可直译为“节度衙/节度使(都督府/都督)”(《KHROM词义考》,《中国藏学》1992年第2期)。

[7]乌瑞称其为“一个包括整个罗布泊地区的军事行政区”,见氏著“Khrom:Administrative Unitsof the Tibetan Empire in the7th—9th Centuries”,p.318.萨毗城,据敦煌文书《寿昌县地境》记载:“在镇(指石城镇)东南四百八十里,其城康艳典置筑,近萨毗译。险,恒有吐蕃土谷往来……已前城镇并没吐蕃,亦是胡戍之地也。”

[8]见M.Tāgh.a.v.001(见F.W.Thomas,Tibetan Literary Texts and Documents Concerning Chinese Turkestan,Ⅱ,London 1955,p.219),为设在于阗王国的佚名军事行政区,由于文书残损严重,乌瑞认为dbyild很可能是一个氏族名称,因之未必能如托玛斯那样来命名其为khrom(见Géza Uray,“Khrom:Administrative Units of the Tibetan Empire in the7th—9th Centuries”,p.318);王尧、陈践将之译作夷琼堡寨军帐,(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51号,文物出版社,1986年,第36页),从之。

[9]Géza Uray,“Khrom:Administrative Units of the Tibetan Empire in the 7th—9th Centuries”,p.318.

[10]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80年,第105页;黄布凡、马德:《敦煌藏文吐蕃史文献译注》,藏文见第8—9页,汉译文见第42—43页。

[11]巴卧·祖拉陈哇著,黄颢译:《〈贤者喜宴〉摘译(二)》,《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

[12]巴卧·祖拉陈哇著,黄颢译:《〈贤者喜宴〉摘译(二)》,《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

[13]朱悦梅:《吐蕃中节度考》,《民族研究》2010年第2期。

[14]汉译文参见巴卧·祖拉陈哇著,黄颢译:《〈贤者喜宴〉摘译(二)》,《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

[15]张说:《张说之文集》卷一七,《四部丛刊》本。

[16]古藏文文献《于阗国授记》,第184叶背面,总第226行。苏晋仁根据《于阗国授记》,将勃论赞统治于阗的时间推定在686至689年间。见苏晋仁《蕃唐噶尔(论氏)世家(下)》,《中国藏学》1991年第4期。

[17]王尧、陈践:《敦煌古藏文文献探索集》,第112页。

[18]王尧编著:《吐蕃金石录》,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20页。

[19]考论见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第52页,180条注。

[20]巴卧·祖拉陈哇著,黄颢译:《〈贤者喜宴〉摘译(二)》,《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

[21]《新唐书》卷二一六《吐蕃传》。

[22]《旧唐书》卷一一《代宗本纪》;《册府元龟》卷九八七《外臣部征讨四》。

[23]《旧唐书》卷一九六《吐蕃传》。

[24]《新唐书》卷二一六《吐蕃传》载:贞元九年(793)“当是时,韦皋功最多,破堡壁五十余所,败其南道元帅论莽热没笼乞悉蓖”;《旧唐书》卷二一六《吐蕃传》亦载:贞元九年(793),“吐蕃南道元帅论莽热率众来援,又破之,杀伤数千人,焚定廉故城”。

[25]朱悦梅:《吐蕃中节度考》,《民族研究》2010年第3期。

[26]王尧、陈践:《吐蕃职官考信录》,《中国藏学》1989年第1期。

[27]P.3770V2:《发愿文》中的“瓜州节度使论纥颊热渴支”,见杨富学、李吉和辑校《敦煌汉文吐蕃史料辑校》,甘肃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93页。

[28]林冠群:《唐代吐蕃军事占领区建制之研究》,《中国藏学》2007年第4期。

[29]张云:《唐代吐蕃统治西域的各项制度》,《新疆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

[30]张云:《吐蕃在西域的部落及其组织制度》,《甘肃民族研究》1992年第2、3期合刊。

[31]张云:《新疆藏文简牍所见吐蕃职官考述》,《西域研究》1992年第4期。

[32]Tsuguhito Takeuchi,The Tibetan Military System and its activities from Khotan to Lop-Nor,in Susan Whitfield(ed.),The Silk Road:Trade,travel,war and faith,A British Library exhibition on the Asian trade route known as the Silk Road opened on 7 May 2004,p.50—56.

[33]陆离:《吐蕃统治河陇西域时期的军事、畜牧业职官二题》,《敦煌研究》2006年第4期。

[34]陆离:《吐蕃统治河陇西域时职官四题》,《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2期。

[35]杨铭、何宁生:《曹(Tshar)——吐蕃统治敦煌及西域的一级基层兵制》,《西域研究》1995年第4期。

[36]杨铭:《新刊西域古藏语言写本所见的吐蕃官吏研究》,《中国藏学》2006年第3期。

[37]详见杨铭《唐代吐蕃与西域诸族关系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70—274页。

[38]黄盛璋:《绿洲研究》,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43—44页。

[39][英]托玛斯著,刘忠译:《敦煌西域古藏文社会历史文献》,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372页;F.W.Thomas,Tibetan Literary Texts and Documents concerning Chinese Turkestan,Ⅱ,p.432;王尧、陈践译作“曲都河边有阿木茹巴之后备斥候。”见《吐蕃简牍综录》157号,第50页。

[40][英]托玛斯著,刘忠译:《敦煌西域古藏文社会历史文献》,第372页;F.W.Thomas,Tibetan Literary Texts and Documents concerning Chinese Turkestan,Ⅱ,p.433.

[41]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188号,第53页。

[42]王欣:《吐蕃驿站制度在西域的实施》,《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5期。

[43]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144号,第49页。

[44]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330号,第64页。

[45]《新唐书》卷二一六《吐蕃传》。

[46]朅师,《新唐书》作“羯师”,其地望学界意见分歧。详见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19页。

[47]《册府元龟》卷九九九。

[48]《新唐书》卷二二一下《箇失密传》。玄奘、辩机著,季羡林等校注:《大唐西域记校注》卷三,中华书局,1985年,第217页注(一)。

[49]73 RMF 26:16号木简,汉译见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12号,第28页。

[50]见M. I. lviii.006(托玛斯Ⅱ,161—2,《综录》28)。

[51]73 RMF 26:16,汉译见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12号,第28页。

[52]杨铭认为此木简是一道发给吐蕃米兰驻军官吏的命令,进行监视的目的,可能是督察生产、防止部落纠纷,便于粮食、物品的征收等。见氏著《唐代吐蕃与西域诸族关系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5页。

[53]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第23页。

[54]59 RMF(原编号6638,分类1367),汉译见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15号,第28页。

[55]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第36页47号木简注①。

[56]见M. I. i.30(托玛斯Ⅱ,369—1),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38号,第34页。

[57]见M.Tāgh.a.v.001(托玛斯Ⅱ,219—3),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51号,第36页。

[58]见M.Tāgh. c. i.0053(托玛斯Ⅱ,216—1)、M.Tāgh.a. iii.0051(托玛斯Ⅱ,217),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53、54号,第36页。

[59]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第40页。

[60]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第50页。

[61]关于吐蕃在西域地区所设畜牧业官员的研究,详见陆离《吐蕃统治河陇西域时期的军事、畜牧业职官二题》,《敦煌研究》2006年第4期。

[62]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第65页。

[63]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第67页。

[64]见M.Tāgh.0016(托玛斯Ⅱ,221—2),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47号,第35页。

[65]杨富学:《唐宋时代回鹘社会的发展与转型》,《新疆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66]王尧、陈践:《吐蕃兵制考略——军事部落联盟剖析》,《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1期。

[67]朱悦梅:《吐蕃占领西域期间的军事建制及其特征》,《西域研究》2011年第4期,第18—26页。

[68]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第36页,简47号注2。

[69]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简47、48、48、96、319、147、309、310、312、310、314—318、320号,第36—62页。

[70]Tsuguhito Takeuchi,The Tibetan Military System and its activities from Khotan to Lop-Nor,in Susan Whitfield(ed.),The Silk Road:Trade,travel,war and faith,London 2004,p.55.

[71]F. W. Thomas,Tibetan Literary Text and Documents concerning Chinese Turkestan II,London 1951,p. 337—338;[英]托马斯著,刘忠译:《敦煌西域古藏文社会历史文献》,第296页。

[72]朱悦梅:《吐蕃中节度考》,《民族研究》2010年第3期。

[73]姚兆麟:《西藏民族志》,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第18—19页。

[74]朱悦梅:《吐蕃军队给养方式探蠡》,《中国藏学》2009年第3期。

[75][英]托玛斯著,刘忠译:《敦煌西域古藏文社会历史文献》,第389—402页;F. W. Thomas,Tibetan Literary Texts and Documents concerning Chinese Turkestan,II,London 1951,p.455—470.

[76]除前引张云的文章外,还有诸多利用敦煌古藏文文献进行相关研究的成果,如杨际平:《吐蕃子年左二将户状与所谓“擘三部落”》,《敦煌学辑刊》1986年第2期;杨铭:《吐蕃时期敦煌部落设置考——兼及部落的内部组织》,《西北史地》1987年第2期;杨铭:《唐代西北吐蕃部落述略》,陈庆英主编:《中国藏族部落》,中国藏学出版社,1991年,第559—570页;金滢坤:《吐蕃统治敦煌的社会基层组织》,《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8年第4期;陆离:《吐蕃统治敦煌的基层组织》,《西藏研究》2006年第1期,等等。

[77]详细内容参见巴卧·祖拉陈哇著,黄颢译《〈贤者喜宴〉摘译(二)》,《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

[78]Pelliot Tibetain,I.O.751.Pl.15.38b.,第2—3行。P.T.1089:《吐蕃官吏呈请状》,第30、35行。参见王尧、陈践《吐蕃职官考信录》,《中国藏学》1989年第1期。

[79]Tsuguhito Takeuchi,Old Tibetan Manuscripts from East Turkestan in the Stein Collection of the British Library,3 vols,Tokyo:Centre for East Asian Cultural Studies for Unesco,The Tōyō Bunko,London:British Library,1997—98,No.214,p.71;No.416,p.136.

[80]Tsuguhito Takeuchi,The Tibetan Military System and its activities from Khotan to Lop-Nor,in Susan Whitfield(ed.),The Silk Road:Trade,travel,war and faith,London 2004,p. 53.

[81][英]托玛斯著,刘忠译:《敦煌西域古藏文社会历史文献》;原文见F. W. Thomas,Tibetan literary texts and documents concerning Chinese Turkestan,London 1951,p.422—423.

[82]毕波:《尼雅新发现粟特文书中所见龟兹及西域南北早期交通》,提交“汉唐文明下的龟兹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提要,库车,2010年8月15—17日,第6页。

[83]相关文书见T. Burrow,A Translation of the Kharosthi Documents from Chinese Turkestan,London 1940,No. 86,p.17;No.88,p.18;No.515,p.101.

[84]虞明英:《新疆所出佉卢文书中的Supi人》,《魏晋隋唐史论集》第二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180页。

[85][法]石泰安著,耿昇译,王尧审订:《西藏的文明》,中国藏学出版社,1999年,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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