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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控制西域的基层军事建制及其军事地理特征

时间:2022-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域出土古藏文文献表明,在吐蕃占领西域的诸多地区多有堡寨的设置,关于这一基层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原因,详见第四节。

第三节 吐蕃控制西域的基层军事建制及其军事地理特征

关于吐蕃在西域地区的制度,前贤有不少富有成就的研究,张云对吐蕃在西域时期的制度体系[29]和部落组织的分布与组成[30]进行过系统的论述,还利用新疆出土古藏文文献,整理出吐蕃在西域时期的职官计44种[31],从吐蕃的制度、早期的部落特征到后来的职官系列,做了相应的研究。武绍内人《吐蕃军事建制及其在于阗罗布泊的活动》利用西域出土木简,讨论了吐蕃的西域的军事体系的组织形成及其特点[32]。此外,对吐蕃在西域地区的一些具体职官及其职掌,也有较多研究,其中也往往涉及管理制度的性质与特征,如陆离《吐蕃统治河陇西域时期的军事、畜牧业职官二题》[33]、《吐蕃统治河陇西域时职官四题》[34]、杨铭、何宁生《曹(Tshar)——吐蕃统治敦煌及西域的一级基层兵制》[35]、杨铭《新刊西域古藏语言写本所见的吐蕃官吏研究》[36]等等。这些成果对探讨吐蕃占领西域后的军政管理制度的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并为吐蕃占领区管理模式及特征的研究颇有助益。

以下拟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吐蕃势力从青藏高原进入西域后,面对不同自然地理环境、不同生产生活方式、不同区域文化特征的新占领区,其军事管理体系的运作特征,并在此基础上考察吐蕃管理模式在其制度体系内的转换情况。

一、基础军事建制在西域的形成及其特点

从西域、敦煌出土古藏文文书所载内容,大致可以复原出吐蕃军事占领当地后的军事建制层级[37]。这里拟从吐蕃驻西域基层军事建制中的斥候(so)、坐哨(ri zugi)、城镇守军(mkar vtsho)等军种及其相应的职掌内容入手,讨论西域地理环境对吐蕃军事建制的影响。

据研究,汉唐时期丝绸之路南道沿途之自然条件已经十分恶劣,所经绿洲大多局促于流沙的包围之中。1906年,英人斯坦因(A. Stein)在新疆尼雅遗址发掘出一批3世纪左右的佉卢文文书,保存了当时的社会历史内容。在东汉明帝永明年间,鄯善兼并且末、精绝等小国之后,建立了疆域辽阔的鄯善王国,其疆域内有着完备的驿传制度,各绿洲都有向导与护卫,自鄯善至且末、舍凯、尼雅之间保持着通畅的交通往来。向导和护卫到各个绿洲还要调换,使者的粮秣和用水都由各绿洲供给。当时鄯善饲养马、骆驼等牲畜,作为绿洲间交通工具,使者载乘的畜力由沿途各绿洲给予调换。由于沿途条件苦寒,政府对接应汉使的向导和护卫给之以谷物、小麦粉和紫苜蓿等报酬,有时还付给双倍报酬[38]。由此,塔里木盆地中的绿洲,构成相互间联系的中继站。

吐蕃势力进驻后,首先要控制一个个被沙漠分割开来的绿洲,相应的军种配置要进行一定的调整,为维持绿洲安全及相互间的有效联系,于是斥候、坐哨等被大量设置。M.Tāgh. i.0015(托玛斯Ⅱ,432—3):“娘茹巴(nyam-ru-pag)后卫(后备?)哨兵驻守河流汇合处的堤岸。”[39]M.Tāgh.0522(托玛斯Ⅱ,432—3):“娘茹巴(nyam-rupag)后卫哨兵驻扎于雪(sho)河堤上。”[40]

这些斥候、哨所的设置,还与交通道路的控扼有关,特别是斥候,除河口、河边往往是设置斥候的要点外,交通隘口也是斥候驻守的要点。如:M. I. i,6(托玛斯Ⅱ,460—1)“下宗木部落虽已去倭那尔堡塞,隘口有斥候,及……十人。”[41]

此外,绿洲国家早期就形成的驿传制度及其向导、护卫等兵种的设置,是沙漠绿洲自然地理条件下所形成的与交通道路体系相适应的军事防戍体系。吐蕃亦相当重视驿传,所不同的是,古鄯善国的护卫所承担的是防盗与沿途的转乘与补给,而吐蕃时期的斥候和坐哨所要担负的职责除驿传外还有军事防御方面的内容,因此,斥候常常与驿站相结合。关于此学者早有注意,甚至认为驿站的增加就意味着吐蕃势力的扩张和对当地统治的加强[42]。这种以道路交通为主要控制对象的特点在西域吐蕃文书中有不少反映。如:

M. I.xiv,005(托玛斯Ⅱ,433—2):“虾蟆山四名斥候一个驿站,龙年夏季五月初六日派出斥候之木牍。”[43]

M.Tāgh.a. iii.0016(托玛斯Ⅱ,202):“山上斥候请我驿吏及寮属助理二人向论当列大人报告,口粮已尽……”[44]

斥候与驿站的驿吏一样,也担任驿递的任务,这在出土木简中已有反映,而斥候的驻扎点与驿站相结合,更能说明吐蕃军事力量对交通线路的重视。斥候、坐哨等基层军事建制较吐蕃常规军事事务而言带有了绿洲特征,与城镇守军一起形成绿洲城邦的卫戍及各城邦之间交通关联的基层管理体系。这种较为完备的绿洲防御体系,与吐蕃王朝以部落单位为编制的体制相比较,则新的驻扎防守体系更显示出化整为零的特点,这是沙漠绿洲地理特征对吐蕃部落制军事结构制约的结果。

此外,吐蕃本土贵族进行民事管理的堡寨(rtse)也被移植到了西域。西域出土古藏文文献表明,在吐蕃占领西域的诸多地区多有堡寨的设置,关于这一基层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原因,详见第四节。

二、绿洲农业地理对吐蕃军队补给制度的影响

吐蕃驻足西域后,为维持长期统治之需,在给养上亦不得不在部落军事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首先,因军事部落群牧方式无法维系,出现了向绿洲城邦市易方式的过渡。吐蕃初攻西域时,军队的补给还是一如既往,大规模部落整体性迁移,如《新唐书·吐蕃传》载:

[开元]十年(722),攻小勃律国,其王没谨忙诒书北庭节度使张孝嵩曰:“勃律,唐西门。失之,则西方诸国皆墯吐蕃,都护图之。”孝嵩听许,遣疏勒副使张思礼以步骑四千昼夜驰,与谨忙兵夹击吐蕃,死者数万,多取铠仗、马羊,复九城故地。[45]

“死者数万”,且有大量的“铠仗、马羊”,分明这支部队不仅有士兵,还要有牧养马羊的后勤人员(即士兵的家庭成员),如此大规模军队进入帕米尔高原,是吐蕃传统的部落整体性作战的模式。但是,西域的绿洲城邦并不能为这种群居群牧形式的配给方式提供足够的牧场,且吐蕃军事力量从本土抵西域的远程作战,大规模后勤携带有诸多不便,于是不得不寻找其他方式解决。

在吐蕃通西域的吐火罗路、朅师路上有朅师国(Kashkar,在今巴基斯坦西北的Chitrāl[46]),由于其地“在深山,恃其险阻,违背圣化,亲辅吐蕃,知勃律地狭人稠,无多田种”。于是,吐蕃“镇军在彼,粮食不充,于箇失密市易盐米,然得支济,商旅来往,皆著朅师国过,其王遂受吐蕃货求,于国内置吐蕃城堡,捉勃律要路”[47]

箇失密(Kashmir),王治拨逻勿逻布逻城,在今克什米尔斯利那加(Srinagar)[48]。吐蕃于朅师设镇军,而盐米则市于箇失密,就是因为吐蕃军队的军粮给养失去了依赖部落群畜的条件,转而以从当地周边地区通过市易购买的形式解决。

军事进攻期间为补给,可以通过市易购买,而占领西域绿洲后,粮食来源主要通过征缴方式,甚至直接分配土地进行耕种,这些也构成对早期军事部落制度下给养方式的补充。在西域出土的汉、藏文文书中,有相关的文献资料可以帮助今人了解这种军事给养制度变化的脉络。

从古藏文文献记载看,吐蕃人以统治者身份向当地“属民”(vbangs)征缴粮草,而且征缴数量可观。古藏文木简M. I.xxviii,1(托玛斯Ⅱ,30;《综录》61)记:“吐谷浑上部万人部落,凡属唐所辖者,每户征收五升(青稞),万人部落田赋以六成计征,所征青稞混合堆置一处,一部分(青稞)如以羊驮运不完,可派牛运。”[49]在米兰出土M. I. lviii.006(托玛斯Ⅱ,161—2;《综录》28)还有税吏(khral-pon)[50]一职之名称。

除了征缴,还可以直接占有土地,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获得土地物产。土地占有又可分为公有和私有两种土地耕种方式。其中,公有土地是规模开发的,由专门主管土地事务的“农田官”(zhingpon)[51],有时还会派出军队来监督实施。如M. I.xxiv,0031(托玛斯Ⅱ,29;《综录》132)藏文木简记:“吐谷浑农夫被分派进行耕种时,要派出军队进行监视。”[52]

私有土地,则由吐蕃军事驻地管理机构分配一定份额的小块土地给予吐蕃军官,军官们得到这份土地是以租赁方式还是封授方式获得尚不清楚[53]。但土地的耕种,有的由称作“农田佣奴”(chunpa)[54]的奴仆从事;有的雇人耕作。这表明,统治者身份的吐蕃军人在绿洲邦国中有可能已经转变为类似于中小贵族或军功贵族的地主,而土地也成为游牧贵族所掠夺的战争财富中的又一重要内容。

受农耕民族储备农产品这一生存方式的影响,吐蕃军事统治过程中也出现了粮食储备及相应的军粮分配的形式。古藏文文献中有若干与粮食领取有关的资料。M.Tāgh.0574(托玛斯Ⅱ,226—1;《综录》47):“从领属区节儿处领取青稞四升(之收条)。”所谓“领属区”,王尧、陈践有注云:原为通称,元代以后即专指阿里地区,即所谓“额里斯”[55]。能够从领属区节儿处领取到粮食,则说明领属区的节儿掌管着一定的粮贮机构,可以为军队的作战人员提供军粮的保障。

与粮食储备相对应的,是军粮分配。从吐蕃简牍可知,领取口粮(rgyags/brgyags)的军事人员有使者(pho-nya)[56]、斥候(so)[57]、坐哨(ri-zugi)[58]。这种军粮的分配方式,与吐蕃军事部落的给养方式完全不同,即军粮的补给不是由部落士兵的家属或后来才出现的所谓从军的“奴”来负责,而是由占领区军事机构提供保障。相应的,缴获物资开始登记造册,而不是部落制下出征军士缴获物品归自己享用。这种变化是绿洲自然地理条件较之青藏高原不同而引发的。

绿洲虽小,然土地肥沃,宜农宜牧,于是,吐蕃人到此后,除了对农业产品的占有外,对牧场更为偏爱。据文献载录,绿洲中有专门的牧区,M. I.xiv.119(托玛斯Ⅱ,354—2;《综录》76)记:“……恩穷和卓赞所交之若干赋税粮食,往牧区送七克,作割草费……”[59]吐蕃人还为牧场配置有长官,如M. I.xliii,.006(托玛斯Ⅱ,445—2;《综录》171):“牧马官(mchibs-dpon)管交约高”[60];M. I.xiii.3(托玛斯Ⅱ,338—3《综录》413):“牧场长官(tshar/tsher-dpon)邦古参。”[61]

虽然这里的牧区具体位置已无法得知,但牧区无疑是受到吐蕃当局重视的,故有专门送粮食给牧区的记录。值得注意的是,当地所能提供的牧业及其产品供给显然不能满足吐蕃人在西域期间的需求,于是有对牧场及水资源的争夺。M. I.viii.3(托玛斯Ⅱ,377—1;《综录》342)记:“(草场)划分定界后,选了证人乞力郭和乞力则。部落不让牲畜去水池饮水,并责备放牧人,欺骗守池人。一次,驴驹及牲畜……”[62]M.Tāgh. c. iii.0017(托玛斯Ⅱ,351—1;《综录》373)云:“宇结向部落酋长乞力玛吉禀报:住在此地之于阗住户及吐蕃住户,他们在草场方面如若不和,请于阗人找些牧地,不另找一合适牧地不行。”[63]

除了针对当地原有社会生活方式而增设有相应官员外,前面提到的吐蕃本土的民事机构堡寨,在进入西域后,也带有了一定的军事后勤性质,成为吐蕃军粮的领授地。事见M.Tāgh.0574:“从领属地区堡塞领取青稞四升(之收条)。”[64]这种职能的增加与调整,体现了吐蕃人为提高其“海外”管理体系效率所做的努力,也反映其灵活应对新环境的作风。

三、西域绿洲地理环境对吐蕃军事建制的影响

西域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既不同于中原农耕地区,也有别于游牧地区。早在西汉,以农耕为业的中原汉族军队开赴西域,便在西域实行屯田,兵农结合,以农养兵,为汉军在这里实施长期驻守提供了条件,屯垦作为有效的区域管理基础为历代中原政府所沿承。而对进入这一区域的以游牧生活为主的吐蕃民族,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无疑会对他们的管理方式与制度产生相当大的影响。较吐蕃人游牧化程度更深的民族受到影响更显著,如长期生活于漠北草原的游牧民族——回鹘,西迁这里之后,社会生活方式就由天幕移徙改变为城郭定居[65]。绿洲地理对吐蕃的部落军事制度产生一定影响,对其作战体系、军事职官体系和职官管理方式也一样会产生一定影响,吐蕃的军事建制也会因之而调整和变化。综上所述,可归纳出以下三种变化趋势。

首先,是军事战略意义上的区域化、集团化发展。在以往军事部落联盟制的基础上,吐蕃在西域的军事建制出现了适应局部战略的军事锋线划区管理模式,与吐蕃王朝在河西、关陇、川康、西洱河地区一样,出现了节度使制度(khrom),即前文根据目前汉藏文献所能提供的节度一级军事建制体系的信息暂命名的“吐蕃西境四道节度”。

其次,是基层军事管理建制在绿洲邦国条件制约下的职能变化。在葱岭以东塔里木盆地周边的邦国,相互间既独立又关联,交通线成为沟通邦国与外界联系的命脉,职是之故,吐蕃人进入西域地区后,要想维持在这里的长期统治,控扼交通线是制约邦国间复杂关系以及大集团势力在这里争夺的关键。因此,节度制度之下的基层军事建制亦采用适应绿洲城邦及其交通控制特征的管理模式。吐蕃在西域绿洲邦国之间的交通道路上,基本上保留了固有的交通网络体系,但与以前不同的是,吐蕃在各驿站除设置驿吏外,还安置斥候,在驿递功能外,又能兼顾对交通路线的军事控制。

再者,是为适应西域生活环境而补充更多给养方式所引起的管理职能调整。西域农业绿洲分布于沙漠边缘,各绿洲面积有限,周围环境恶劣,又因所处地理位置不同,贫富有差,有的地少居险,有的粮产尽管丰盈,仍不能保障吐蕃军队以部落为单位的群居群牧生活方式,吐蕃军事部落制集行政、军事、生产于一体的模式在这里难以存在。善于学习的吐蕃人在占领西域地区后,多利用西域绿洲有限的资源与条件,增加军事补给方式,实现其占领目的,职官管理系统也因之而发生调整与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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