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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西银行业改革发展回顾及年展望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12月末,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2183.19亿元,比年初增549.72亿元,增速33.65%,高于贷款增速15.14个百分点。广西银行业成本收入比为37.94%,同比下降0.65个百分点。在广西设立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实验区的研究取得新进展。

2011年广西银行业改革发展回顾及2012年展望

【摘要】2011年以来,广西银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项业务实现快速发展,信贷增长平稳有序,服务薄弱领域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改革取得新进展,发展质量、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随着2012年自治区深入实施“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的战略目标,辖内银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广西银监局将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乘势而上,按照科学发展和审慎经营的要求,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地方经济与银行业发展实现“双赢”。

【关键词】银行业 回顾 展望 广西

2011年,广西银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服务,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得到增强。

一、2011年广西银行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各项业务再上新台阶

2011年银行业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新批设各类银行分支机构95家,南方电网财务公司广西分公司的开业和广西北部湾金融租赁公司的批筹,填补了广西非银机构空白。截至2011年末,广西银行业本外币资产总额达1.79万亿元,同比增长21.57%;本外币各项存款总量继2010年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后,又跃上1.35万亿元的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4.61%;各项贷款首次突破万亿元,余额达1.06万亿元,同比增长18.51%;各项存、贷款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和2.81个百分点;表外业务余额达2625.42亿元,同比增长7.64%。

(二)贷款增长平稳有序

2011年末,广西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10646.4亿元,比年初增加1663.1亿元,同比增长18.5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81个百分点,同比增速在全国排位列第11位。新增贷款同比多增43.7亿元,余额存贷比和新增存贷比分别为78.70%和96.44%,比上年末分别提高2.7和22.01个百分点,比全国分别高8.31和16.14个百分点。短期贷款增速明显高于中长期贷款增速,信贷结构日趋优化。12月末,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为7912.6亿元,比年初增加864亿元,较年初增长12.26%;短期贷款余额2520.1亿元,比年初增加754亿元,比年初增长42.69%。短期贷款比年初增幅比中长期贷款高出30.43个百分点。

(三)薄弱领域金融服务得到加强

广西银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和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银监会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实施差别化监管和分类指导,银行业服务小企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2011年,全区中小企业贷款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截至12月末,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2183.19亿元,比年初增549.72亿元,增速33.65%,高于贷款增速15.14个百分点。努力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适度放宽“三农”业务风险容忍度,鼓励在机制、流程和资源配置上对涉农贷款进行倾斜。2011年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3198.54亿元,比年初增加625.34亿元,较年初增长约25.14%,比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6.63个百分点。

(四)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存量风险逐步化解。截至2011年末,广西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为153.0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44%,比上年末下降0.26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低。新增风险得到控制,12月末关注类贷款余额517.44亿元,比年初减少66.80亿元。各项拨备持续提高、资本实力得到增强。2011年末辖内各机构贷款拨备余额226.62亿元,比年初增加81.48亿元;拨备覆盖率147.37%,比年初提高52.59个百分点。其中城商行拨备覆盖率310.21%,比年初提高80.95个百分点;农村合作机构拨备覆盖率95.71%,比年初提高9.91个百分点。法人银行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为11.30%。其中三家城商行资本充足率为13.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为10.27%,分别高出监管标准5.2和2.27个百分点。

(五)盈利能力明显增强

2011年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实现税后利润252.62亿元,同比增加68.47亿元,同比增长37.18%。其中累计实现利息净收入495.13亿元,同比增加104.07亿元,同比增长26.61%。中间业务收入累计达到70.73亿元,同比增加21.94亿元,同比增长44.97%。从机构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利润194.67亿元,同比增长30.11%,辖内各法人金融机构实现利润57.95亿元,同比增长67.87%。其中农村合作机构实现利润40.47亿元,同比增长66.20%;城商行实现利润16.72亿元,同比增长67.87%。广西银行业成本收入比为37.94%,同比下降0.65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达到1.53%,同比提高0.13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33个百分点,法人银行机构的资本利润率为18.95%,同比提高2.56个百分点。

(六)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

2011年,广西辖内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邮储银行二类支行改革稳步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资本结构持续优化,综合经营实力、市场竞争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农合机构的各项改革继续推进。其中,农商行组建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目前已完成筹建批复和初审11家;农合机构股权改造步伐加快,全区已有90家机构完成资格股改造,投资股比例达100%。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继续加快。广西区域性结算中心建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和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开放取得新成效。在广西设立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实验区的研究取得新进展。

二、2012年广西银行业发展迎来新的机遇

2012年是广西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年,深入实施自治区“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战略目标,将给广西银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国家高度重视广西经济发展

近年来国家对促进广西加快发展赋予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08年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将广西北部湾地区的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2010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四十条”),凸显了国家对加快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四十条”精辟阐明了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并强调要优化沿海经济布局,充分发挥后发优势,使广西成为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这是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历史机遇,对广西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广西经济增长将形成持续拉动,也为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发展空间。

(二)广西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广西具有三沿(沿海、沿边、沿江)优势。广西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是我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是我国唯一与东盟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是我国对东盟开放的前沿和“桥头堡”。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合作、西南协作等国际国内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广西已处在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为广西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

(三)广西近十年经济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近年来,广西经济快速发展,近10年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增速13.9%,经济总量呈迅速扩张的趋势,2011年广西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达1.17万亿元,同比增长12.3%。经济增速进入全国前列,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全区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2080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7万亿元,增加9520亿元;财政收入由2000年的220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530亿元,增加1310亿元。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2011年末,工业化比重42%,城镇化水平突破40%,投资率达87%,近年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尤其中石油钦州千万吨炼油厂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投产,其经济社会效益正持续发挥出来,对加快发展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广西特色的发展目标

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广西基本区情的基础上,制定了《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确定了全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计划实现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到2015年末生产总值达到1.55万亿元,力争实现翻一番,提出了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战略,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十二五”期间,广西将投资1.5万亿元建设北部湾经济区,优先重点发展十四个千亿元产业和十个新兴产业,形成“14+10”的产业集群,届时广西的工业产值将从现在的7000多亿元增长到超过2万亿元,这将给广西银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推动广西银行业在“十二五”时期持续健康发展。

(五)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

“十二五”期间,广西将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加大“两高一资”行业和重点调控企业的整合,实现产业升级和技术更新,大力发展环保型、节约型、技术型新兴产业,减少对“两高一资”产业的依赖,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将有利于广西银行业通过发挥在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绿色经济、低碳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升级中的资源配置作用,根据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的调整,加快信贷结构、资产负债结构、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提高经营发展质量和加快产品创新,走差异化、集约型、内涵式发展道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步伐的加快,将更有利于广西银行业的发展。

(六)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一步深化

广西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和“桥头堡”,已连续举办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六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随着保税物流体系日益完善,广西与东盟各国经济往来层次不断加深、领域持续扩大,广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空间进一步拓展,有利于促进广西银行业以多区域思维、国际化眼光谋划银行业的发展,不断完善银行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层次,加快金融开放、合作和创新步伐。

三、2012年银行业监管思路和措施

2012年是承上启下,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的重要一年,也是继往开来,推动银行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展望2012年,广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将为银行业发展提供难得的机遇,广西银行业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为此,广西银行业将围绕广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局,以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型的银行业体系为依托,以增强银行业核心竞争力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要求,加强经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深化银行业改革,提升综合实力,推动服务创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银行业监管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改进金融服务,增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以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交流平台为抓手,定期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分析改进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供质优价平的金融服务,减少企业和金融消费者的不合理财务负担,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对广西“十二五”重大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在建续建项目的支持力度,满足合理信贷需求,推动广西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大对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切实推进广西传统产业加快改造升级;加大对广西实施的千亿元产业、千亿元园区、千亿元企业工程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发展“14+10”产业体系,助推广西新型工业化发展取得新突破;加大对“两区一带”的支持力度,增强重点区域发展活力,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是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在机构准入、存贷比考核、资本计量以及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政策性银行积极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推行小微企业信贷模式,加强机制创新,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督促大型银行继续向下延伸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点,适当降低小微企业信贷准入门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股份制银行结合自身特色,创新服务,形成扶持小微企业的特色品牌和特色产品。鼓励邮政储蓄银行设置小微企业专营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居民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设立专门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支行或特色支行,促使银行切实从内生动力上改进和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三是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加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确保实现全年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在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金融知识的普及和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二)加快转变经营方式,提升银行业科学发展水平

以推动在广西设立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实验区为抓手,促进广西银行业深化改革、转变经营方式,牢固树立审慎经营、科学发展理念,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广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金融支持。推动地方法人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优化发展战略,明确市场定位,规范经营理念,提高资本应用和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推动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深化改革,科学完善自身职能定位,慎重把握自营性业务发展,严格管理业务范围;推动大型银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发挥标杆和引领作用;推动邮政储蓄银行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和完善代理网点管理和内控建设,增强支农和服务小微企业功能;推进股份制银行细分市场客户,走差异化竞争、特色化发展道路,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资产管理公司稳步推进改革转型。完善银行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丰富机构种类,引导银行机构科学规划网点布局。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内控执行力,形成风险管理的内生动力。

(三)加强重点风险防控,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

要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切实有效防范单体机构风险、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按照“政策不变、深化整改、审慎退出、重在增信”的基本思路和“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的原则,防范化解平台贷款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配合做好限购政策的实施,支持“自住”购房需求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贷支持,高度关注房地产相关行业风险,深入开展风险监测及防范。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机构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严格执行案件防控相关制度,保持案防高压态势。按照“成本收益对称”原则,加强对理财、信贷资产转让、同业代付等表外业务的监管,严防监管套利。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加强与非法集资、高利贷、金融传销、民间融资等领域的“防火墙”建设。高度关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限控行业潜在信贷风险,加强行业风险预测预判预警。

(四)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

以增强监管专业性为抓手,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创新方法手段,以主动服务促进监管效能提高。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加强对依法监管的督促检查,确保依法监管的相关要求能够落实到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提高科学监管能力为目标,适度简化内部审批流程,推进市场准入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和改进非现场监管工作,提高风险分析水平,把风险防控的普遍要求落实到各机构身上,使各机构对自身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和明确的防范措施;加强现场检查统筹协调,提高立项的科学性、检查的计划性和整改的有效性;围绕辖区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增强监管协同效应。

(五)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为银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引导银行业机构始终坚持妥善处理好防风险与促发展的关系,把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作为银行监管的重要切入点,将做好监管服务作为有效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走向的分析和把握,及时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银监会监管政策和工作思路,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与支持,既要严密防范风险、坚守风险底线,又要主动深入了解地方实情,兼顾银行业稳健运行和地方重点关切,把监管服务的力量用在促进科学发展的关键之处;主动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增强工作合力,配合推动稳妥解决问题、平稳化解风险;注重对银行业机构的宏观形势辅导、监管政策宣讲、公司治理引领、行业信息服务和风险预警提示;坚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科学把握好监管的重点、力度与风险防控能力和发展速度的关系,促进广西银行业健康发展,为富民兴桂新跨越实现“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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