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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西银行业回顾及年展望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局长 曾向阳摘 要:2016年,广西银行业继续稳健发展保持良好水平。广西银行业开放力度持续加大,民间资本在银行业占比大幅提升,截至2016年末,全辖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的民间资本占比分别达到98.45%、89.2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局长 曾向阳

摘 要:2016年,广西银行业继续稳健发展保持良好水平。面向未来,广西银行业要紧紧抓住广西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聚焦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为广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金融新动能,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打下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关键词:银行业;回顾;展望;广西

一、2016年广西银行业改革发展行稳致远

2016年,广西银行业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广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金融新动能。至2016年末,广西银行业总资产3.28万亿元,存款余额2.57万亿元,贷款余额2.0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72%、12.61%、11.95%。信贷资产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处于低位水平,盈利能力继续稳步增强。

(一)坚持促发展,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稳增长上新台阶

广西银行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引导辖区各银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和自治区“两个建成、双核驱动”等重大战略,强化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为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持续提供针对性强、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务。2016年全年广西银行业贷款增速继续高于GDP增速6个百分点以上,全年融资总量达2.5万亿元,创历史新高,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源头活水。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支持力度,带动力强的房地产行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三大重点行业新增贷款合计占比达54.56%;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衔接门户的北部湾经济区新增贷款合计占比达55.83%,为助力广西经济稳增长注入强大动力。同时,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全国率先推动债权人委员会组建列入政府工作,全年组建债权人委员会233家、涉及用信金额1954亿元,其中支持优质企业169家,金额1106亿元;帮扶困难企业54家,金额535亿元;化解风险企业10家,金额485亿元,为地方经济稳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支持实体经济过程中,广西银行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对GDP贡献度和占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全年上缴利税66亿元,已成为广西现代服务业重要支柱产业。

(二)坚持抓改革,银行业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果

积极发挥改革创新的第一发展动力作用,注重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不断拓展银行服务体系的广度与深度,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沿边金融改革持续深入,全面实现沿边6市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每年银行减费让利超过2亿元,金融同城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金融主体进一步丰富,广发银行南宁分行开业,武汉农商行批量发起组建多家村镇银行,农商行、小微支行、社区支行网点布设和服务下沉加快推进,全年网点数量突破6000大关,偏远区县、农村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金融服务得到进一步改进。广西银行业开放力度持续加大,民间资本在银行业占比大幅提升,截至2016年末,全辖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的民间资本占比分别达到98.45%、89.26%。成功引进武汉农商行20亿元参与重组3家信用社,历史遗留问题法人机构处置取得突破。地方法人机构加快转型发展,不断完善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和风险治理架构,建立农合机构流动性互助机制和城商行同业合作联盟,地方法人机构市场化改革和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三)坚持惠民生,薄弱领域金融服务取得新进步

广西银行业积极响应中央关于普惠金融服务政策的要求,强化机制创新,补齐短板,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事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坚持金融精准扶贫,推动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扶贫主体,首创省级机构负责扶贫信贷新模式,助推全国第一个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在广西百色落地。全年累计发放扶贫信贷资金566.26亿元,惠及贫困人口232.75万人。持续提升小微、“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在全国率先将银税互动合作机制推广至县域,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上下贯通的融资担保体系和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小微企业应急基金近5亿元。创新支持柳州市成功入围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助力玉林市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农村产权评估、产权登记、风险分担等取得突破。截至2016年末,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同比增长12.65%、15.51%。切实将各项降本措施落到实处,广西银行业创新开发出50多种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产品,累计办理续贷业务金额335亿元,为企业节约费用近6亿元。推动全辖3705个开展理财业务的网点完成“双录”,建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区2069个,有效落实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有力凝聚了地方经济金融发展的正能量。

(四)坚持守底线,防控重点领域风险有新作为

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认真落实银监会全面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及时做好前瞻防控,牢牢守住了风险底线。创新机制压实风险防控责任,根据风险性质、问题阶段和演化趋势,“渐进式”层层压实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辖区没有出现重大风险事件。构建全面风险防控体系,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区域、行业、企业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集团客户名单制管理及重点行业主要债权行监测预警制度,强化“全口径、全流程、全产品”风险排查,辖区集群客户风险监测实现了全覆盖。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完善地方政府牵头,金融办、公安、监管、行业协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联控体系。深化“银法会商”合作机制,开辟金融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推动法院两次开展金融案件“执行月”活动,共清理金融积案1500多个,收回资金20亿元。全力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P2P、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专项整治工作,风险缓释效果良好。

二、推动广西银行业改革发展驶向新航程

2017年是巩固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广西银行业要聚焦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打下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当前广西以经济转型为目标的结构性改革正处于关键节点,需要银行业始终专注主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立的发展战略、增长目标和工作重点精准发力,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一是积极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增长。全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广西“四大战略”和“三大攻坚战”的推进实施,积极支持自治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和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加快科技成果转换。大力支持糖、铝、机械冶金等传统产业“二次创业”。进一步加大低碳环保产业和绿色改造项目支持力度,多渠道扩大绿色信贷资金来源,推动广西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二是积极推动债权人委员会的机制创新,协同推进稳增长、促发展、防风险三大目标。债权人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企业合理提供金融支持的重要抓手。要通过债权人委员会,对公司治理良好、有发展前景但当前投入不足的企业,组建银团贷款或建立联合授信机制予以支持;对于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服务,帮助其近期解危、远期解困;对于“僵尸企业”,制定清晰可行的资产保全计划,稳妥有序推动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三是积极落实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因城施策、分类实施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去库存”。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根本原则,既要有效满足居民“住”的需求,又要坚决遏制投机客“炒”的需求,切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盘活存量信贷资产,推进企业“去杠杆”。鼓励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推动银行主动与资产管理公司对接合作,统筹运用批量转让、证券化、债转股等手段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和不良资产。

(二)以提升金融普惠程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薄弱领域金融服务

广西银行业要积极践行共享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围绕薄弱领域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做好对症下药,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一是切实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加大“三农”信贷投入,提高信贷可获得性。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稳妥开展“三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广西农村经济的新产业、新业态提供更加有效的金融服务,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二是切实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持续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推广“网格服务”“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政银担合作”等良好做法,着力解决小微金融服务缺产品、缺模式问题。继续加大无还本续贷和尽职免责政策落实,推动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三是切实提高金融精准扶贫效率。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四单”等工作机制。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分片包干责任,继续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落实扶贫贷款的担保、风险分散和补偿政策,更精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各类贷款需求。主动对接“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扶贫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的针对性。四是切实规范服务收费支持降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完善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的融资机制,降低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借鉴南宁、柳州经验在广西各地市建立应急转贷资金,定向帮扶中小微企业解决转贷资金周转难题。

(三)以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为导向,进一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

广西银行业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改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重点围绕“四个导向”(即本源导向、问题导向、风险导向、效果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建成“治理有效、回归主业、风险隔离、活力提升”的现代银行业体系。一是持续推进银行管理体制转型。推动建立健全与自身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制衡有效、激励有效、约束有效的治理机构。推动实施绩效考评改革,围绕专注主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按照约束与激励并重、收益与风险兼顾、长期与短期协调的原则,科学制定合理薪酬政策,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激励相容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建立健全与自身转型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与自身风险状况相匹配的风险管理框架,实施稳健的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培育与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风险文化,进一步提高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和风险定价能力,提高逆周期管理和抗风险能力。二是持续推进普惠金融机制改革。落实国务院发布的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支持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条件成熟的银行可探索小微企业信贷子公司改革。加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步伐,加大县级农商行改制组建力度,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设立,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广西批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努力提升集约化管理、专业化服务、规模化发起水平。配合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撬动信贷资金投入。三是持续扩大银行业对内对外开放。持续深化沿边金融改革,注重加强与东盟国家银行业合作,努力提高银行业支持开放发展服务水平,加大机制、产品、服务的创新,为广西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做好设立民营银行的可行性研究,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商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村镇银行。

(四)以强化监管和责任担当为原则,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要坚持权责明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董(理)事长、行长、监事长的责任底线,严格落实好风险防范、控制和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要切实负起分管领域的风险防控责任。要高度重视合规文化培育,坚决树立金融法律、监管规则、内部规章是“带电的高压线”的意识,强化合规执行力。要强化行为监管,紧盯关键制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强化董事、高管人员合规管理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人员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依法问责,做到违规必究、纠查必严。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坚持法治思维,严格执法责任,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促进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做好简政放权工作,进一步公开审批流程,优化服务事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强化完善监管机制和手段,进一步落实正向激励及反向约束,不断改善监管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审慎规制落实,实施分类监管,推动辖区银行业差异化定位、特色化发展。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强化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有机结合和紧密联动,加大违法惩戒力度,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协调联动。进一步增强金融监管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政府主导的金融风险处置,推动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积极打造诚信广西,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推动构建银政企信息共享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进国企、进民企、进工厂园区”,“走入百家企业、走进百家工厂,走访百名企业家”等宣传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优化广西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广西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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