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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规划实践

时间:2022-10-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大伦敦规划》把城市规划的范围扩大到伦敦区域,方圆11427km2,人口1000多万。这个规划的布局思想吸取了霍华德田园城市和格迪斯把城市周围地域作为城市规划考虑范围的思想,首批建成了8个新城镇。大巴黎规划是指对巴黎区域的规划,自1960年至今大约有3次变动,反映了城市规划工作者对大城市发展问题认识的变化。

5.5.2 大城市规划实践

目前城市发展,大体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单中心发展模式,即围绕一个城市中心不断向外扩展,例如,伦敦、巴黎、纽约、东京、北京、上海;另一种是多中心发展模式,即由多个规模较小的城市同时发展形成一个城市集聚区,例如,荷兰的兰斯塔德,德国的莱茵—鲁尔,我国山东的淄博。多中心发展模式,城市空间与绿色空间交错分布,“大城市病”的影响较小,矛盾较易解决;而单中心发展的城市则不然。但是,随着人口增长,这两种模式都存在着城市和绿化争夺空间的问题,单中心的城市难以制止城市的蔓延,多中心的城市难以控制城市之间连成一片。因而各发达国家城市发展战略的重点是研究如何在更大区域的范围内使产业和人口合理分布,既保持城市的持久繁荣,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持良好环境,缓解“大城市病”。

1)大伦敦规划和英格兰东南部战略规划

伦敦是公元200年罗马人在建设伦敦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工业革命前,伦敦既是英国的首都和政治文化中心,又是进出口货物的主要口岸及国际转运贸易中心,并出现了股票交易、航运保险和金融业务。工业革命后,伦敦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围绕伦敦城中心8km的范围内,形成了用地面积为303km2的城市建成区,人口200多万,称为“内伦敦”。1914年以后,随着电气铁路向外蔓延,至1939年伦敦的城市建设区扩大到距市中心20~24km的范围,形成了用地面积为1580km2的“大伦敦”,人口达850万。为防止周围乡村进一步被侵蚀,英国议会制订了“绿带法”,有效地制止了城市用地的继续蔓延。1944年,由阿伯克龙比主持编制《大伦敦规划》(图5.8),目的是为伦敦市在二战以后的复兴作准备,其编制规划的前提是预测伦敦的人口基本稳定,就业岗位不会增加。《大伦敦规划》把城市规划的范围扩大到伦敦区域,方圆11427km2,人口1000多万。规划把伦敦区域分成内圈(内伦敦)、近郊圈(外伦敦)、绿化圈、外圈4个层次。内圈要控制工业,改造旧街坊,降低人口密度,恢复地区功能;近郊圈创造良好居住环境,健全社区建设;绿化圈宽度约16km,以农田与绿地为主,严格控制建设;外圈计划建若干个具有工作场所和居住区的新城,规模为6万~10万人,计划从内圈和近郊圈疏散一百余万人到外圈规划的新城和原有城镇,规划外圈最终人口达422万。这个规划的布局思想吸取了霍华德田园城市和格迪斯把城市周围地域作为城市规划考虑范围的思想,首批建成了8个新城镇。这个规划有效地控制了绿化圈以内市区的发展,绿化圈的严格控制对维持城市生态、改善城市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新城的建设对疏散市区人口的作用没有预想的大,却吸引了大量外地人口来到伦敦区域,使外圈的人口大大突破原有的规模,到1975年已达52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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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8 《大伦敦规划》示意图

20世纪60年代以后,伦敦市区人口和就业岗位外流的趋势日益明显,随着英格兰东南部产业发展,人口将持续增加。因而城市战略规划的范围从伦敦区域又扩大到27000km2、1700万人口的英格兰东南部区域,据经政府批准的1970年英格兰《东南部战略规划》设想(图5.9)。今后伦敦市区人口将继续下降,保持在700万人左右,在距伦敦市中心约64~128km的地方建设5个50万~150万人口规模的城市发展中心,形成强大的磁力,使其与伦敦外圈的城镇合在一起,吸纳20世纪末可能增长的450万人。

2)大巴黎规划

巴黎市的面积为105km2,人口约250万。巴黎区域的面积为11 914km2,20世纪70年代人口近1000万。大巴黎规划是指对巴黎区域的规划,自1960年至今大约有3次变动,反映了城市规划工作者对大城市发展问题认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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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9 英格兰《东南部战略规划》示意图

大巴黎规划编制的背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二次大战以后,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由于自然增长率高和首都的吸引力使大量移民迁入,20年内人口持续以每年9万~13.5万人的速度增长,使巴黎的人口占全国人口近1/5,如何改变人口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减轻巴黎人口增长的压力,成为巴黎规划的一个重要问题。

(2)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巴黎区域原有的城市设施已越来越不适应需要,19世纪中叶修建的林阴道和圆形交叉口广场不能适应现代交通的需要;住房紧缺,设备简陋,普遍缺少绿地、文化和卫生设施;市政设施欠账过多,自来水压不够;半数污水排入塞纳河中。

为了缓解巴黎城市过分扩大的矛盾,1955年开始,政府采取限制在巴黎新建工厂的政策,并设想在全国选定马赛、里昂等8个城市加快它们的发展,形成反磁力,以平衡巴黎的过快发展。但是这些措施仍然未能有效制止巴黎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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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0 巴黎区域:1965年指导方案示意图

1960年编制的《巴黎区域的布局与总体规划结构》(简称PADOG),就是在这个背景下编制的,其前提是有效地控制进入巴黎的移民,加上人口自然增长,每年巴黎的人口增长不超过10万人,到20世纪末人口为1 200万左右。该规划吸取了《大伦敦规划》在市区外围建设小城镇,不仅未能控制人口增长,反而吸引外来人口的教训,而采取抵制发展新镇的政策,主张在距巴黎百公里外的四周城市(如里昂、兰斯、特鲁瓦、奥尔良内等)大量吸纳增长的人口,而巴黎本身只在巴黎区域中心城区和外围的6个中心点的范围内发展。

但这个规划随后就受到批评,认为这样做会削弱巴黎经济发展,否定法国成为欧洲首府的可能性。认为巴黎存在的主要矛盾不是人口的增长过快,而是未能建设好。为此1965年又编制了《巴黎区域布局与城市化的指导方针》(图5.10)。认为应该承认巴黎的城市规模必将扩大这个现实,把20世纪末的人口规模预测为1400万人,据此估算就业人口、住房与交通量的增长,提出了城市建设区的用地拟从1200km2扩大到2300km2。在城市布局上主张首先充分开发与完善市中心地区以外的郊区,保持PADOG规划拟发展的环绕市中心地区的拉—德方斯等6个中心点,使其成为服务30万~100万人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综合服务点。方案否定了同心圆式发展城市的模式,也否定了再建一个“第二巴黎”的主张,提出了在市区和塞纳河南北两侧规划两条城市发展轴的方案,沿城市发展轴优先建设快速路和轨道交通,建立与巴黎建成区的方便联系,沿轴发展8个规模在50万人左右的新城,以解决巴黎发展用地不足的矛盾。这样做,既保持了塞纳河两侧绿地的完整性,又可就近为两侧新城镇服务。避免了同心圆式发展而使城市用地和绿化用地互相切割的弊病。目前,巴黎区域的人口增长已减缓,估计不到1400万人的水平,位于巴黎市西部与东部的两个新镇塞吉蓬图瓦斯和瓦利德拉麦尔纳,已率先规划建设,并初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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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1 欧洲经济增长轴示意图

1994年,又推出大巴黎区规划(SDRIF),作为城市发展指南。该规划首先分析了巴黎在欧洲的地位,认为欧洲最富裕地带是伦敦穿越德国到米兰的经济增长轴(图5.11),巴黎要在欧洲经济发展中保持其国际会议、贸易、文化、旅游中心的地位,并与伦敦、法兰克福等组成最具竞争力的金融中心,就必须强化与增长轴的交通、通信联系,成为欧洲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方案还吸取了前两轮规划的精华,除了继续执行1965年规划确定的方针,还重新肯定了1960年规划提出的大巴黎地区与另外7个地区组成的巴黎盆地共同发展的重要性,在规划上进一步加强了与周边城市的联系。

3)东京都规划

1868年明治维新后,日本正式迁都东京。1889年开始了现代化的城市建设,拓宽道路,疏通河川,建设上下水道,设置公园,规划颇具成效。20世纪初,近代产业发展,东京已是360多万人口的大城市。1923年关东大地震,1945年东京大空袭,东京两次受到天灾人祸的破坏,损失惨重,但也给城市的改造提供了机会。战后40多年,东京经济经过10年恢复和发展,从1965年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东京的产业大体上经过重化工业发展阶段,逐步过渡到技术密集型以工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达的阶段。东京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发展成为具有国际金融管理中心职能的国际经济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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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2 东京区域:1958年方案示意图

随着经济的发展,东京人口不断增加,1953年东京都政府辖区的人口已达745万,面对日益增长的城市规模,1958年编制了《国家首都区域城市发展法》(图5.12)。一方面把市区从602km2(23区范围)扩展到959km2,在市区外围划定11km宽的绿带区,拟在距市中心区27~72km的边缘地带建卫星城以容纳增长的人口。当时预计包括都政府辖区和边缘地区组成的东京区域的人口规模1955—1975年将从1980万增加到2660万,之后又修改为2 820万(市区容纳1225万人,边缘地区1595万人),据此规划了15个卫星城,并预计卫星城最终将达30个。但是,由于没有足够的力量实现绿化带计划,这个规划未能实施。到1965年绿化带已被市区扩大而蚕食,政府被迫放弃绿带规划,对《国家首都区域城市发展法》加以修改,建设一个边缘距市中心50km的新郊区,把城市分为市区(959km2)、郊外发展区(即近郊整备地带6618km2)。并在此范围以外还划定了开发卫星城的地段,即都市开发区(5379km2)(图5.13)。根据这些规划,东京一方面于1958年作出了开发新宿、池袋、涩谷3个“副都心”的决策;另一方面先后建设了多摩、筑波、八王子、鹿岛等十几个新城,分别具有居住、科研、大学、工业等功能,以分散市中心区功能过分集中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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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3 东京区域:1965年方案示意图

1986年在编制《东京都第二次长期规划》中(图5.14),提出了发展充满个性色彩的副都心的宏伟计划,进一步规划了东京各地区的功能,以适应城市持续发展和建设国际中心城市的需要。这个规划提出8个不同地区的建设方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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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4 东京都第二次长期规划建设方向示意图(1986)

(1)都心、副都心地区(包括3个都心区和文京、丰岛、新宿、涩谷区)。都心地区要进行职能更新,使金融、信息等功能向高层次发展,建立与世界大城市有密切联系、能开展国际规模的各种活动的场所,进一步繁荣银座等商业中心,外迁工厂,建造民宅,修建具有历史、文化气息的步行街,建立良好的地区社会生活圈,使都心地区继续保持高品位和繁荣的景象。副都心则要因地制宜接受都心地区分散出来的部分功能。

(2)川手地区(东京东北部地区)。充分利用河川地形与历史特点,建设独具风采的“水都”和以江户、东京博物馆为中心的具有个性的文化地带。

(3)临海地区(东京湾沿岸地区)。充分利用接近都心和港口的特点,建设具有高度信息装备的“临海副都心”。

(4)新山手地区(东京市区西半部和武藏野台地的一部分)。利用其靠近都心和副都心的条件建设复合型副都心,既要发展业务职能,又要发展购物、文化、娱乐功能完善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居住区。

(5)武藏野地区(东京市西部山手地区一部分)。该地区拥有大片森林与水面,拟建设具有田园风光和现代生活兼备的生活区。

(6)多摩中央地区(包括多摩新城、立川、町田、青梅、八王子等城市)。继续保持商业、生产、科研、教育等各种职能特点,建立各具特色、互补并存的综合型地域。

(7)林间地区。位于东京都西端山林,是游览休养和娱乐区。

(8)海洋地区。包括伊豆群岛、小笠原群岛在内的广大海域,将大力开发海洋资源与旅游资源。

这个规划虽因近年来经济萧条而难以实施,但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设具有吸引力的现代化城市设想还是很有创新意义的。

4)北京市规划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定都北京以后,即着手研究北京城市发展方向,编制总体规划。1950—1954年,经过中外专家多方案研究与综合,市委、市政府推出了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稿即《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图5.15,图5.16)。1957年又在1954年规划的基础上,对总体规划方案进一步完善(图5.17,图5.18)。这个方案基本上是参考大伦敦和莫斯科规划的思路编制的,主要特点是:以旧城为中心向四郊发展,中心城市是600km2、容纳600万人的一张“大饼”,郊区建设若干卫星城镇,市域总人口约1000万。1958年,全国进入“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时期,在特殊的政治背景下,要求弱化大城市的作用,城乡结合,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并提出大地园林化的要求。据此,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作了重大修改,1958年方案压缩了中心城市的规模,从600万人减少到350万人,把中心城市一张“大饼”的模式改变为“分散集团式”,中心城市变成几十个不同规模的集团,提出旧城区保持40%绿地,近郊区保持60%绿地的要求;在扩大市域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卫星城的数量(图5.19,图5.20)。虽然在当时还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视生态环境,贯彻可持续发展方针这些明确的概念,但是在“大跃进”这种形势下,压缩中心城市的规模,强调“大地园林化”,客观上为北京后来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没有把中心城市这张“大饼”摊得过大,以致不好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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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5 北京市郊区规划(1954年修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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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6 北京市区规划总图(1954年修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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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7 北京地区规划示意图(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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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8 北京市总体规划初步方案(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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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9 北京地区规划示意图(19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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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0 北京市总体规划方案(1958年)

随后的若干年,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和十年动乱,规划一度被迫暂停执行。到1973年,客观上北京市中心地区已连成一片,因此1983年党中央、国务院原则上批准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图5.21,图5.22),市区“分散集团”式的模式演变成中心地区280平方公里多的一个大集团和外围10个边缘集团组成的市区,与伦敦(1944)、巴黎(1960)编制的规划方案在中心地区外围建6~8个卫星镇和中心点的思路极为相似。这种分散集团式的模式,一直保持到20世纪90年代编制的最新的市区总体规划中(图5.23,图5.24),只是中心大团从280km2扩大到326km2。20世纪90年代初,国务院批准的最新一稿总体规划中,根据对21世纪中叶人口与产业发展预测,除了市区坚持分散集团式布局外,主要的变化是提出了两个战略转移的方针,强调市区不再扩大规模,而是逐步从外延扩展向内涵发展转移。城市建设的重点从市区转移到广大郊区,大大强化了在市区外围建设卫星城的部署,扩大了卫星城的规模,近期达到10万~20万人,远期发展到40万~50万人以至更大,并给卫星城赋予相对独立新城的概念,以形成强大的反磁力,疏散中心城市过密的人口与产业。所有这些思路和伦敦20世纪70年代英格兰《东南部战略规划》和巴黎区域1965年方案的思路不谋而合,可能这是缓解大城市矛盾的一条可行的出路。

5)上海市规划

上海市规划大体上经历了与北京市类似的过程。自1949年上海市解放到1953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上海市总体规划示意图》,提出中心城市占地600km2、容纳600万人的城市规模。1959年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上海总体规划草图》,在市区外围陆续开辟了闵行、吴泾、嘉定、安亭、松江等5个卫星城镇。十年动乱,总体规划工作严重受挫,盲目建设分散工业点和在市区“见缝插楼”等做法搞乱了城市布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着手制定《上海市总体规划纲要》,1980年至1982年上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先后审定了《上海市总体规划纲要》,1984年完成《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审议与上报工作,1985年又向党中央、国务院作了若干补充说明,1986年10月国务院原则批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图5.25,图5.26)。该方案提出上海市总体布局是以中心城为主体,通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快速有轨交通等把吴松、嘉定、安亭、松江、吴泾、闵行、金山等7个卫星城市、主要小城镇及邻省主要城市联系起来,呈指状发展。1987年开始研究跨江发展浦东的问题。1990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宣布了“加快上海浦东地区开发的决定”,“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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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1 北京地区总体规划方案(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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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2 北京市区总体规划方案(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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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3 北京地区总体规划方案(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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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4 北京市区总体规划方案(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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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5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图(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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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6 上海市中心城总体规划图(1986年)

随后,上海市又先后编制了浦东新区总体规划和新一轮上海市总体规划,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00年)(图5.27~图5.29)。该总体规划提出了将原有总体规划的县城和部分卫星城调整为新城,市域城镇体系的发展完善是以郊区中等规模城市为标志的思路,在中心城外围拓展沿江、沿海发展空间,在原有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上,形成宝山新城、外高桥港区(保税区)、空港新城、海港新城、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新城等组成的滨水城和产业发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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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7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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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8 上海市城镇体系规划示意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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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9 上海市中心城总体规划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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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0 荷兰兰斯塔德地区城市群

6)兰斯塔德地区的规划(图5.30)

荷兰兰斯塔德地区,地处马斯河和莱茵河的汇流出海口,随着19世纪造船业的发展和铁路的修建,该处成为西欧商业大动脉,荷兰成为商业大国,鹿特丹首先成为世界第一大港。工业革命后,产业的发展使兰斯塔德地区的人口剧增,形成了以鹿特丹、海牙、阿姆斯特丹为主体的城市群,在荷兰5%的土地上集中了全国1/3的人口。独特的地理环境形成了该地区的多中心带状城市结构,四百多万人口分散在大小不等的城镇中,中心城市人口在50万~100万,其他城市仅有10万~25万人,港口、商业、金融、政府机构都集中在中心城市,而工业分散在与中心城市接近的小城市中,因而布局比单中心发展的城市优越。整个城市带呈马蹄形,全长176km,各城市间都有绿带隔离,中间围合了一大块空旷乡村地区,称为“绿心”。

二战以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了人口增长高峰,随着经济发展,农业、重工业、港口、住宅以及游憩都需要扩展用地,矛盾日益尖锐,存在着城市间绿带消失,绿心被大量侵占的危险,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兰斯塔德的多中心布局就会变成美国洛杉矶那样庞大的城市蔓延区。荷兰政府对此进行了研究,从1956年至1976年,对荷兰西部地区提出了5个报告,系统研究城市发展对策,提出了以下措施:

(1)保持城市分散集团式格局,绿心发展高品位的园艺,严禁建设侵占,城市间要保持4km的缓冲带(即绿化间隔带)。

(2)城市主要向马蹄形外侧发展,不得向内侧,也不得向相邻城市边缘发展。

(3)适应荷兰人喜欢分散居住的生活方式,逐步建立5 000人、1.5万~6万人、25万人以上的三级城镇体系,以便合理分布产业,就近工作、居住。

(4)既要保持城市的繁荣,对老城市加以更新改造,又要通过总体规划,在城市的南北两翼发展若干城市中心,继续保持分散的多中心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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