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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精神富有的关系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等共同构成现代文明体系,它与精神富有内在统一、共生共存、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目前,人类文明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从横向来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并列的文明形式,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生态文明在为精神富有的产生和发展夯实物质基础的同时,还孕育了人类的精神文明,进而影响着人类的精神富有。

生态文明是具有基础性意义的文明。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等共同构成现代文明体系,它与精神富有内在统一、共生共存、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一、生态文明是具有基础性意义的文明

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物质世界,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建设人类社会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生态环境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等方面成果的总和。这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具备的社会进步状态,是人类社会继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崭新的阶段。

在现代文明体系中,生态文明是具有基础性意义的文明。从纵向看,生态文明是人类发展迄今为止最先进的文明形态,也是人类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人类文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目前,人类文明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从横向来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并列的文明形式,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

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贯通、相互依赖。物质文明是基础,政治文明是保障,精神文明是主导,生态文明是前提。生态文明支配着物质文明,物质文明支配着精神文明,而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则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相并列的文明形式,重点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核心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因此,我们说人与自然要“共生共存”,人类的生命在自然生态环境中诞生,即共生;人类的生命在自然生态环境中发展,即共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步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上,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贯彻落实,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两型社会”等发展目标日益清晰。党的十七大将建设生态文明写入党代会报告,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战略部署,要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这表明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日益成熟,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指导不断加强。

在建设精神富有社会的进程中,既要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又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使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和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坚定不移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在建设现代化浙江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加自觉地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基础性位置,并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过程,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过程。

二、生态文明与精神富有的内在统一

生态文明和精神富有是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一方面,生态文明是精神富有的基础,没有良好的生态文明,精神富有难以实现,与此同时,没有生态文明的精神富有是不完整的精神富有;另一方面,精神富有建设和发展为生态文明的建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提供思想引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生态文明在为精神富有的产生和发展夯实物质基础的同时,还孕育了人类的精神文明,进而影响着人类的精神富有。自然是社会文化的母体,古往今来的科技、教育、文化、艺术等精神产品无不滥觞于绚丽多彩的自然世界,并伴随其发展而发展。倘若人类脱离自然界的存在,世界将寂静无声,一切精神产品都将无从发端。生态文明还促使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深刻变化。生态文明赋予自然存在的价值,并就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制订新的道德原则,规范约束人的行为,无疑会促使人的精神面貌发生重大变化,提高人的道德水准。生态文明在维护人的生理、心理健康和良好人际关系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没有生态文明,就不会有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更不可能有美的精神享受。生态文明注重环境的公平公正,对改善公共环境、减少摩擦,建立彼此间良好人际关系,都具有重要作用。

生态文明对人们思维方式变革、伦理道德观念变化和科学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体现了巨大的精神提升价值。生态文明是对建立在人与生态环境非协调状态的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超越,意味着人类自我意识的再次升华,标志着新时代人类道德进步和道德完善,也标志着人类处理环境生态问题的一种新视角、新思路。安全、健康、舒适的生态环境,是人们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和可靠保证。它对人们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及人际关系的和谐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促进精神富有的发展。

精神富有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的有益成果,表现为社会精神产品的丰富和精神生活的进步。精神富有也为生态文明的发展提供思想引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生态文明和精神富有是相互影响和同步发展的。没有生态文明的精神富有是不完整的,只有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精神富有社会建设的高度来加强,才能实现在人们意识形态中生发、提升生态意识。只有形成全社会良好的生态意识,政府、企业、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才能以生态环保作为出发点和行为准则,才能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建设。此外,还要加强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建设,这是建设精神富有社会的重要环节。

生态文化是人们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本质规律的反映,是人们在解决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思想、观念、意识的总和。我们应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形成系列的生态文化体系,指导人们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之中,采取人们易于接受的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熏陶,培育生态文化氛围。

生态道德教育是生态文明培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精神富有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态道德从道德的角度规范了人类有关生态活动的行为准则,倡导人类尊重生命和自然界,保护和促进生命与自然界的发展。生态道德已成为很多国家解决生态问题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解决生态问题不仅要靠科技的、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还要靠道德的手段。当代中国生态道德问题的实质就是人们应当如何运用科学理性和道德规范来指导、约束自己的需求,提升自身的文明水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人们在消费观念上不仅要把人的消费行为同国家和社会相联系,还应同自然环境相联系;不仅要同当代人的需要相联系,还应同子孙后代的利益相联系,这样,才能有效解决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问题。在消费过程中,要用正确的消费导向引导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向着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向转变,在全社会营造生态道德的良好风尚。

精神富有社会建设中,全社会每一个有行为能力的人,都应接受生态道德教育,让人人心中都筑起保护生态的绿色屏障,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的强大合力。生态道德的培育需要从普及生态知识、培养生态情感和树立生态观念三个方面入手,构成生态道德教育体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比利斯召开的国际环境教育大会上,曾对生态教育、环境教育提出了三项目标:(1)促使人们清醒地意识、关心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政治和生态之间的相互依存的关系;(2)使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保护和改善环境所需要的知识、价值标准、观点、义务和技能;(3)在怎样对待环境问题上创造出新的行为典范。人与环境处于同一个发展系统,自然界塑造人类的心理世界,人类的心理世界也塑造自然界。只有培育起人们热爱生命、热爱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在情感,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加强生态忧患意识和生态责任意识,全面、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培养人们的生态道德意识,使科学认识自然、友善对待自然成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中的一种理念,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自觉地规范自身对待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总之,必须把生态文明融入精神富有社会建设的始终,努力使人们对其有充分的认识、理性的思考、积极的行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氛围。

三、生态文明与精神富有内在统一的理论线索

1.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

恩格斯早在100多年前的《自然辩证法》中就深刻地告诫我们,人类可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1]

正如恩格斯所洞察和预见的那样,随着工业文明的不断发展,问题接踵而来——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耗竭。现在人们已经很清楚了:要想治理和保护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需要人类付出超过起初所获得的财富的数倍的财富。比如,为了创造更多的GDP,我们不惜采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生产方式,不顾自然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过度地向地球进行索取。而现在的事实是,要想恢复或者局部恢复自然生态环境,需要数倍于当年所创造的GDP来支付我们欠自然生态环境的“债务”。甚至,许多情况下,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要想得以恢复,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的研读,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的观点,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观点之一是要实现人、自然与社会的和谐。马克思认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自然因素始终发挥着基础作用,而人是通过劳动与自然界发生联系的。恩格斯指出,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2]。观点之二是人存在的二重性。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认为人的社会属性是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形成的,人的解放只能是在对自然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去积极地顺应自然,这种对自然的积极顺应只能是社会化的人“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3],必须时刻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4]

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就是站在自然界之内,与自然界保持平等和均衡。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统一。而要自觉地站在自然界一边,就一定需要尊重自然生态规律,成为“彻底的自然主义”。

因为马克思认为:“我们在这里看到,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的真理。我们同时也看到,只有自然主义能够理解世界历史的行动。”[5]马克思认为,彻底的“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应该是人与自然在社会实践中的统一。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人与自然交互作用中演进的世界历史的行动。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彻底的自然主义”是一个极其重要概念,集中蕴含着人类应当尊重自然、自然是人类社会发展重要因素的生态意识。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多处论述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从而包含人与自然平等的生态观念。他在论述人的生存与自然界的联系时指出:“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人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6]而且,马克思认为,作为人本身来说,是同一切动植物一样是有生命力、有感觉和欲望的自然存在物。他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7]

马克思在这里充分肯定了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自然属性,包含自然力、生命力、肉体的与感性的欲望要求等等。正是从这个角度说,人本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是与自然界息息相关的“命运共同体”。

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中,还有一点特别重要,这就是马克思关于“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著名论述。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论述到人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的区别时指出:“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也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8]我们不难理解,马克思所说的“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之中包含着明显的生态文明意识。也就是说,所谓“美的规律”即是指自然的规律要与人的规律和谐统一。

2.“天人合一”思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

中国古代哲学中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天与人关系的探究,是中国古代哲学思维发展的主线。无论从历史的还是现实的角度看,都应该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作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来看待。自古至今,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发展,从总体上说,经历了由古代的“天人合一”到近代的“天人相分”,再到现代的“天人合一”的圆圈运动。这种“圆圈运动”,是哲学意义上的螺旋式上升运动。

既然人与自然具有“天人合一”性,人类理应善待自然,理应尊重自然秩序。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什么是天?春夏秋冬皆按照规律运行,自然界的各种生物便生息不至。在孔子眼里,这就是天了。儒家认为“天”即自然界有着独立不倚的运行规律。荀子在《荀子·天论》中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忘。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自然界的运行是有其规律的,是不会因为尧的存在而存在的,也不会因为桀的灭亡而灭亡。人类社会出现的种种殃祸,往往是有违规律所致。

董仲舒就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说得就更明白了,如在《春秋繁露·阴阳义》中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在《汉书·董仲舒传》中,董仲舒说:“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乐,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人和天是一样的。天是人的祖宗。人之所以成为“上等”是因为类似天。人的体型、血气、德行、好恶以及喜怒哀乐,都和天联系在一起。在董仲舒眼里,人和天本来就是一体的,人只不过是天的一个副本,用现在话说,人是天的拷贝、克隆的结果。

北宋的二程,即程颢程颐在《二程集》中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乍一听来,好像二程不认同“天人合一”,其实不然。因为他们认为,“天人合一”是无须怀疑的,本来就不存在“天人为二”这回事。所以,他们认为,再来说天人之“合”,实为多余。二程一再强调“人和天地,一物也”,“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

古人不仅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而且也在实践中运用这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来处理社会生活事务

司马迁在《史记·殷本记》中有一个小“段子”:“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商朝的开国君主商汤巡视天下,看见有人在野外四面都张上网,还祈祷说要让来自四面八方的鸟都进入到他的网中,商汤认为这样一来,会把鸟捉尽的,于是命令那人将网撤掉三面而只留一面。据《逸周书·大聚解》载,大禹具有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春秋时期的鲁国有个叫左丘明的,在《国语·鲁语上》中讲了一个的类似的故事:“里革断罟”。说有一年夏天,鲁宣公到泗水撒网捕鱼,大夫里革出来干涉,说根据祖先规定的制度“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鲁宣公的做法违反了古制。里革不但把渔网撕毁扔进水里,而且大声向鲁宣公宣讲古训,劝他不要在鱼类孕育的时候捕捉它们。

“网开三面”和“里革断罟”体现了儒家倡导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也体现了古人善待自然万物的生态伦理思想。鸟、鱼固然可以作为人的食物,但也要顾及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过度的捕杀,会破坏鸟和鱼的自然的繁衍和生息,这在儒家看来是不义的表现。

《史记·孔子世家》曾有记载,孔子曾说:“丘闻之,刳胎夭杀则麒鳞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何则?君子讳伤其类也。夫鸟兽之于不义也尚知辟(避)之,而况乎丘哉!”在孔子看来,“刳胎夭杀”、“竭泽涸渔”、“覆巢毁卵”,都非君子所为。连飞禽走兽都知道并崇尚避开不义之举,“何况我了”。孔子面对自然界的生物,充满着“仁义”之心,这种尊重自然界的生态伦理态度,值得后人传承。

孟子在《孟子·梁惠王上》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粮食、鱼鳖要吃不完,木材要用不完,就必须不违背节气农时,就不该在小小的池塘中放置过多的渔网,就不该在不适时的季节里砍伐树木。在孟子看来,自然界的万物生长都有自己的规律,人类可以向大自然索取,但必须尊重其规律,否则,自然生态遭到了破坏,万物灭绝,人类也难以生存。所以在孟子的眼中,人类不能为了一时的小利而不顾保护生态的大义。

中华传统文化中,存在着糟粕,这是事实;但同时也存在着优秀的东西,这也是事实。而“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则是优秀的“东西”中的精华部分。它是古人留给我们最为宝贵的文化遗产。科学发展观中的“人与自然和谐”理念,和“天人合一”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是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地”上对优秀的传统文化的回望和发扬。当我们在强调和倡导生态文明的时候,我们在用科学发展观的“人与自然和谐”理念为指导的时候,我们是那么自然而然地亮出了“天人合一”的“LOGO”。所以,我们认为,生态文明的社会,自然而然应该是一个“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相处甚好的社会。

3.科学发展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

人类在不断得到物质满足的同时,却面临着日趋严重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危机。人与自然的对立势态,成为数百年来的一种常态。因对资源的掠夺而引发的战火,连绵不绝;因环境的污染而给人类带来的灾难,频繁发生;因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排放所形成的地球温室效应,致使人类的生态环境失去平衡。美国前副总统阿尔·戈尔在《濒临失衡的地球》一书中列举了大量的由于现代文明而带来的环境破坏的事实,并发出了“人类已经具备了毁灭地球的能力”的哀叹和警告。

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问题的凸显,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尽管“文化大革命”还没有结束,但日趋严重的自然生态环境问题,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1973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这次大会提出了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即我们的经济建设不能再走西方发达工业国家都经历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国家制定了环境保护“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这一方针体现了预防为主,对资源充分利用和群众参与等思想。同时,中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颁发实施。

尽管如此,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并没有得到遏制。由于一味追求GDP,也由于“要发展经济,牺牲环境是不可避免的”成为一种普遍的认知,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自然生态环境问题反而更加严重起来,土壤、河流、空气的污染,以及资源的过度掠取、消耗、浪费,困扰着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

随着实践中人们认识的提升,自然生态环境问题以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问题,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其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生态良好”这两个“新鲜”的提法,被放在了显著位置。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国以一种全新姿态迈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步伐。

发展不平衡已经不是个别领域的现象,而是已成为影响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渐显露出来,表现为发展不平衡,主要涉及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五个方面,因此,也就需要从战略全局高度来思考和解决它。我们党对发展问题认识的飞跃,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这一飞跃的标志,是“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概念的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兼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等都是科学发展观中十分重要的内容。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科学而有效地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美好事业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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