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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2月15~16日,中央文明办委托省文明办组织测评组,实地暗访唐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唐山市通过测评验收。向省文明办推荐唐山市4个省级文明单位、2个文明社区、4个文明村镇的创建经验和10个创新案例。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明委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神,听取路南区、路北区、城管局、住建局等地创建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唐山市2014年度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概况】 2014年,唐山市深入开展“善行河北·美在唐山”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各县(市、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德化丰南”“德耀钢城 善行迁安”“嘉言善行·文明乐亭”“善行路北”“可爱的玉田人”等活动吸引城乡群众参与。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及社会各界开展崇德向善活动,全年评出学雷锋十佳事迹120件,3人荣登中国好人榜,遵化、丰润、迁安、迁西、开平、滦南、丰南等地开展评选道德模范活动并召开表彰大会。开展“道德讲堂”“孝德讲堂”活动,全年举办讲堂活动2.8万余场,受教育人数230万人次。12月15~16日,中央文明办委托省文明办组织测评组,实地暗访唐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唐山市通过测评验收。年内评选2012~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和检查验收192家省级文明单位,复查11家国家级文明单位,评选推荐12家国家级文明单位,评选申报6家全国文明村镇。向省文明办推荐唐山市4个省级文明单位、2个文明社区、4个文明村镇的创建经验和10个创新案例。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道德讲堂、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市窗口行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万人评议窗口”活动,推广市交通局创建“微笑服务品牌”的经验,在全市公交系统开展“十佳百优”公交司乘评选活动。开展“文明乡风”活动,在电视台制作、播放30个文明乡风典型。以市委名义制发《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实施扶贫帮困“春雨行动”的活动方案》,成立“春雨行动”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把“春雨行动”的要求转化成帮民解困的实际行动,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团市委、妇联、供电公司、卫生党委、教育党委等单位以及乐亭、遵化、滦南、滦县、迁西、丰润、丰南、曹妃甸、路北、古冶、开平等地开展“春雨行动 爱在唐山”“爱在暖冬”“情系蓓蕾”“春雨行动一日捐”等特色活动。制发《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全市社区建立“十个一”志愿服务活动机制的通知》,开展“善行唐山·邻里守望”、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共产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和“共产党员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等活动。节庆日期间走访慰问部分道德模范,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河北省道德模范刘文福出资为88名唐山市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免费体检,在全市城乡建立“善行功德榜”,社区、村、文明单位建立《好人档案》和《功德录》。制发《唐山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协调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红黑榜”制度,不定期公示诚信单位“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药品企业和窗口单位诚信情况明查暗访,督促问题整改。与市发改委、市政府信息中心结合,利用“中国唐山”官方网站建立唐山市诚信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网络平台“诚信唐山”。开展第五届2014年度“唐山市文明诚信成果展示”系列活动,会同市企业信用协会评选“唐山市诚信形象大使”,与市工商局、商务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企业信用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青年志愿者在唐山陶博会上为群众服务。 施 豹摄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014年,唐山市制发《唐山市2014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新增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并根据各阶段工作需要制发各类指导性文件22件。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从市直单位抽调66名工作骨干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督导检查和档案资料征集、汇总等工作。建立、完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组织联络体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QQ群,加快信息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召开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调度会、现场观摩会、情况分析通报会等重要会议,组建市文明城市办公室并成立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档案资料组等,指导全市开展创建活动。按照“为群众造福,让群众满意”的标准, 围绕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群众生活质量的问题,集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市场环境整治提升、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和“五小”(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洗浴、小休闲娱乐场所及小游泳场馆)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就清理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治理沿街市容市貌,治理机动车违章行驶、车辆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整治市场外溢、规范市场经营,完善小区公共设施、推进文明社区创建,严格落实经营许可、加强“五小”行业监管等内容,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采取“周评最差”、媒体曝光、下发督办单等手段,改善和提升唐山市城市环境、市场环境、社区环境、“五小”环境和交通秩序。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调度会议】 2014年8月11日,市文明办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明委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神,听取路南区、路北区、城管局、住建局等地创建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唐山市2014年度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委书记姜德果在会上讲话。会上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姜德果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曹征平任常务副组长, 12位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创建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于山担任,各工作部部长分别由主管市领导兼任,市直主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工作部常务副部长。为加强工作指导,督导落实创建任务达标,各位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实行分包责任制,定期调度文明城市创建指标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全省文明城市督导联查获好评】 11月10~11日,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联查组一行34人督导联查唐山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联查组成员通过集体乘车、骑自行车、步行等方式,明查暗访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车站、商场、公园、广场、学校、社区、市场及“五小”行业、窗口单位等几十个部位。唐山火车站的文明窗口创建、路北区凤凰世嘉标准化菜市场的文明经营、路北区乔屯街道草场街社区创建活动和成果、唐山百货大楼集团员工的文明窗口风采展示、凤凰山公园和大钊公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主题公园建设等经验,全市所有沿街门店、影剧院、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各种媒介刊播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给联合检查组留下深刻印象。省联查组认为,唐山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亮点突出,令人震撼,给全省做出示范。12月15~16日,中央文明办委托省文明办组织测评组再次实地暗访唐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唐山市顺利通过测评验收。

【“道德讲堂”形成规模】 2014年,唐山市有各级各类“道德讲堂”1500多个,覆盖各级机关、企业、学校、社区、行业、村镇,截至年底,举办讲堂活动2.8万余场,受教育人数230万人次,市级道德讲堂总堂举办活动38场。6月4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艾文礼在唐考察期间,观看由交通局承唐高速公路唐山管理处承办的“爱岗敬业”道德讲堂总堂主题活动,称之为“让灵魂得到了洗礼”,要求在全省推广唐山经验,省级媒体给予充分报道。10月16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于山以《建好道德讲堂,精心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新阵地》为题,在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作发言,交流唐山创建“道德讲堂”的经验。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014年,唐山市文明办组织《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晚报》、唐山广播电视台等市直新闻媒体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晚报》全年刊播公益广告通稿50个整版,唐山广播电视台各频道、电台各频率播发公益广告频次每天12条次以上。制发《关于利用社会媒介开展文明城市公益宣传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会媒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比例的通知》等文件,督导检查机场、车站、码头、影剧院、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以及公交车、出租车、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各种社会媒介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情况,各种社会媒介刊播比例50%以上,全市建成公益广告示范大街30条、示范公园16座、示范广场16个,刊登“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公益广告8000余块。

【“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2014年,唐山市文明办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7个传统节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道德模范、学雷锋志愿服务、弘扬传统文化等活动。1月9日,在全市印发通知开展“我们的节日——邻里守望 温暖新春”主题活动,通过“邻里守望”主题志愿服务、道德模范帮扶慰问、“迎新春送吉祥”等活动,各县(市、区)文明办把中央文明办寄送的“迎新春送吉祥”春联年画和省、市文明办制发的“善行河北吉祥灯笼”发放到位并组织农民节日期间张贴,各地邀请书画家协会会员撰写春联,发放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农村贫困户、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手中。3月18日,在全市开展“善行河北·美在唐山思源感恩”主题活动,开展祭奠革命先烈、中华经典诵读、“网上祭英烈”、文明祭祀等活动,各地举办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组织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风筝比赛等活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善行功德榜”设立】 2014年,市文明办制发《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城乡设立“善行功德榜”的通知》(唐文明办字〔2014〕20号),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乡镇、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单位,以及有条件的社区和中心村均要设立“善行功德榜”。6月19日,制发《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抓紧落实“善行功德榜”的紧急通知》(内部明电),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和市直各党工委及驻唐各文明单位,全面自查本地、本系统推荐申报的省、市两级文明单位(含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乡镇、文明县城)“善行公德榜”设立情况,并将“善行公德榜”设立完成情况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一票否决内容。5月23日,制发《关于推进农村“善行功德榜”、环境美化和村民中心建设的通知》(唐文明办字〔2014〕25号),要求全市各县(市、区)所属各乡镇在广场或公园设立1~2个善行功德榜,各级文明村在人员活动密集场所设立1个善行功德榜,其它人口较多的中心村视具体情况设立。截至年底,全市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共设立善行功德榜1376块。

(李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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