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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改革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从19世纪中期起,牛津大学开始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改革,以适应社会和时代的发展。由于牛津大学在诸多方面与社会和时代发展格格不入,因此,人们希望建立新的大学来适应反映工业变革时代的国家需要。七日委员会由新成立的全校教职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改革

英国教育家阿什比在谈到大学的生存条件时曾这样论述:“为了生存,一个机构要满足两个条件:必须足够稳定地保持它得以产生的理念,必须要有足够的行动同支撑它的社会保持联系。”[14]就牛津大学而言,第一个条件是指其悠久的办学传统,是其保持稳定发展的基础。第二个条件则是指牛津大学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面对社会需要的变化,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因此,它不仅需要不断调整与社会的关系,在生存发展中找到自己的栖身之地;而且要适应社会发展对自身的需求,不断进行改革并找到自身发展的动力。尽管在19世纪以前牛津大学也有调整和变化,但牛津大学的改革主要是在19世纪以后。正是从19世纪中期起,牛津大学开始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改革,以适应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英国历史学家约翰·普雷斯特在他主编的《牛津大学插图史》(The Illustrated History of Oxford University)一书的“编者序”中就写道:“幸运的是,牛津大学在整个20世纪再也没有落后时代一步。”[15]

(一)19世纪中期的改革

19世纪中期牛津大学改革的主要动因是外部压力。这种外部压力主要有三个:一是工业革命带来的冲击。始于18世纪后半期的工业革命,使得19世纪英国社会生产力飞跃发展,经济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同时,工业革命还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变化,工业资产阶级开始强大起来,不仅对现实社会提出了变革的要求,而且对教育领域也提出了变革的要求。二是新大学运动的兴起。英国新大学运动的标志是伦敦大学的创建和城市学院的兴起。由于牛津大学在诸多方面与社会和时代发展格格不入,因此,人们希望建立新的大学来适应反映工业变革时代的国家需要。尽管新兴大学的出现和发展并没有对牛津大学构成实质性的挑战,但对它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三是政府的干预。19世纪后,国家对教育的干预使得牛津大学的自治地位不断受到冲击,同时也使牛津大学受到人们的强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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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卡莱尔

与19世纪初以学术自由、教学与科研统一的德国大学相比,当时牛津大学的弊端更是暴露无遗。难怪苏格兰评论家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尖锐指出:“如果德国是欧洲教育质量最好的国家,那么,我们无疑就是教育质量最差的国家。”[16]英国的一位主教曾对皇家调查委员会说:“我们的大学成了有产阶级的游乐场,从任何严肃的意义上说,它都不是一个做学问的地方。”[17]于是,以第一个和第二个皇家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为标志,牛津大学开始进行了19世纪中期的改革。

1.改革管理制度

根据《1854年大学改革法》,牛津大学取消了“七日理事会”,建立了新的“七日委员会”,由22名成员组成,任期不超过5年。七日委员会由新成立的全校教职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全校教职员大会由所有住校的评议会成员以及几位官员组成。由七日委员会制定的所有法规都必须经过全校教职员大会的审议和表决。全校教职员大会成员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也可以在会上口头表述。法规在全校教职员大会上通过后,还要交评议会审议表决,但评议会没有修正权力。此外,按照《1854年大学改革法》,评议会这个由任课教师和非任课教师组成的机构依然享有最高立法权和财政审批权力。[18]通过管理制度的改革,牛津大学以往由学院院长实行的寡头统治不复存在,从而加强了民主管理的力量,教学中心从学院重新转移到大学手中。由此,牛津大学真正开始由大学和学院共同管理。

2.改革考试制度

根据1871年《大学考试法案》,除神学学位和教授职位外,牛津大学的任何人攻读学位和担任大学的职位都不必遵循任何信仰准则或进行宗教信仰宣誓。他无需宣布自己的宗教信仰或参加任何形式的公共祈祷或归属任何一个教会和教派,也可以拒绝去听有关宗教的课程。这项改革意味着,被国教禁锢达200多年的牛津大学终于将最后一道藩篱拆除。对于很多非国教徒而言,这无疑是一份解放宣言。因此,只有那些名门望族和纨绔子弟才有可能进入牛津大学学习的制度被动摇了。为了让贫穷子弟有机会入学,牛津大学增加了奖学金名额并提高了资助力度。在考试制度上废除宗教限制后,神职人员的特权也随即被取消,牛津大学的学院院长、院士以及大学的很多职位面向所有申请人开放,而不论其宗教信仰如何。这样,牛津大学国教徒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通过改革考试制度,结束了牛津大学由教会主导的时代,学术生活和牧师生活从此逐步分离,教师开始向专业化发展。[19]

3.改革院士制度

根据《1854年大学改革法》,牛津大学重新调整和加强了教授制。很多学院都重新制定了新的院规,终止了以往院士的特权和任命方式,撤销了一些不必要的院士职位,废止了过去在院士选举中的种种条件诸如出生、地域、阶层和家族等。学术职位公开竞争,院士选举以能力和考试成绩为基础。尽管个别学院依然让个别神职人员担任院士职位,但以往院士必须在教会担任职位的义务在大多数学院都被取消了。[20]通过改革院士制度,改变了牛津大学以往院士无所事事和独享终身的现象,引入了公平竞争的机制,从而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为营造良好的教学和学术研究环境迈出了第一步。

4.改革课程教学制度

牛津大学课程教学制度的改革具体包括:制定新的选举方法,成立教授和考官委员会;建立神学、法律、文学和自然科学四个学科部,负责制定和发布教授讲座计划或课程教学计划;设立新学科的教授和高级讲师职位;财力雄厚的学院资助新设立的开放式教授讲座,学生听讲座不作强制性规定。这样,牛津大学教师的分工基本上有了明确规定:教授从事学术研究,高级讲师或讲师承担教学,而导师则负责学生学业辅导。通过改革课程教学制度,打破了古典课程在牛津大学的垄断地位,不仅更好地组合了学科,而且也扩大了教学领域。自然科学与哲学平起平坐,现代史和现代文学以及现代语言受到了重视。到1886年时,牛津大学再次焕发了活力,教师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5.改革财务制度

在财务制度的改革中,开始规范院长和院士的任期、薪水和任职条件;管理学院的财产,使之为大学的讲座、教学和科研服务;重整牛津大学的教育体制以及对每个学院进行改革,开设新的学科和扩大招生;设立新的奖学金和减少大学的日常开支。根据1877年《大学财政法案》,设立由每个学院根据财力按照一定比例上缴的收入构成的大学公共基金。大学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和使用该大学公共基金,支付教授、高级讲师、讲师和专家的薪酬、校舍的维修以及其他事项的经费,每年拿出1 000英镑用于资助贫穷家庭的学生等。通过财务制度的改革,牛津大学有了更多资源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及改善教学和研究设施。这一财政制度一直延续至今,对牛津大学的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由于牛津大学19世纪中期的改革事实上是在一部分牛津人的抵制下经过双方妥协完成的,因而改革并不彻底。这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牛津大学的保守性和顽固性。

(二)20世纪初期的改革

从19世纪末到1914年,牛津大学在摆脱了英国国教的控制后,基本上没有受到任何外部的干预。但是,社会民主运动、第一次世界大战等外部压力以及牛津大学内部压力,都促使牛津大学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地位和作用,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需求。这种内外压力主要有四方面:一是社会的需求。随着社会民主和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英国高等院校必须正视广大中下层民众对高等教育的期望和需求,以及正视妇女接受大学教育并获得与男子平等待遇的要求。二是第一世界大战的影响。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暴露了英国工业的弱点,因此,一战后英国民众对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大学在高等科技教育中的作用有了更高的期望。三是国家的干预。第一次世界大战使英国政府和民众认识到,大学对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国家应该对大学给予资助。为此,英国政府正式成立大学拨款委员会,开始了国家层面资助大学的时代。四是牛津大学的内部压力。1903年3月,《布莱克沃德杂志》(Blackwood Magazine)就刊登了一篇题为《牛津大学的需要》(The Needs of Oxford)的文章,作者清楚地表明:“公众现在甚至对牛津大学给予了集中的关注。”[21]1907年时任牛津大学校长寇仁勋爵对牛津大学的财政、管理、招生、课程以及女子教育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希望通过内部改革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应该说,在牛津大学发展历史上,自大主教劳德担任校长以来,还没有一位校长能像寇仁那样对大学的问题看得如此透彻,能进行如此全面的评论并提出切实的改革建议。

实际上,早在一战初期,英国媒体就对英国高等科技教育的落后状况提出了尖锐的批评。1916年2月2日的《泰晤士报》指出:“不仅我们主管科技的部长们对科学一无所知,而且几乎国家所有的行政部门都是如此……在剑桥大学,只有4个学院是由接受过自然学科教育的人掌管;而在牛津大学,则一个都没有。”1916年,教育部长费舍(H.A.L.Fisher,1865~1940)提出: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难以应对国家发展应用科学的要求,改革是一种必然的趋势。[22]于是,以第三个皇家调查委员会(即阿斯奎思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为标志,牛津大学开始了20世纪初期的改革。

1.改革管理制度

根据《1923年大学改革法》,除了当然委员外,七日委员会中的所有其他委员不再按职位推选,而是全部公开选举。全校教职员大会的成员只限于在牛津大学担任教学或行政职务的人员。由全校教职员大会通过的新法规,大学评议会不再具有最后的否决权。这样,七日委员会更为民主,继续保留立法提案权;而能够真正代表牛津大学民意的全校教职员大会拥有了立法权,成为牛津大学最高的立法机构。即使评议会对新的法规持否定态度,全校教职员大会也可以坚持不改或从长远考虑进行必要的修改。尽管如此,各个学院的独立地位并未受到任何影响。此外,财政委员会也进行了重组,以监督大学和学院的财务;建立法规地产主管委员会(Statutory Committee of Estates Bursars)来帮助学院管理财务;建立跨学院内部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的膳食和炊事管理;对教师以及学院院长的任职年龄加以限制,并建立退休金制度。院士职位可以是正式任命的,也可以是非正式任命的,但其职责增加了专业研究这一项。通过管理制度的改革,牛津大学在教学和科研管理方面更加得力和富有成效。这次改革所调整的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一直延续至今。

2.改革课程教学制度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学科部基础上成立的总学科部(General Board of Faculties)的职责是协调教学活动并承担七日委员会的部分职责。这次改革决定继续保留总学科部,但其成员从原来的20人减少到12人;同时,增加学科部数量以加强教学和科研力量。对教师的工作时间和职责实行更加弹性的制度,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在大学的地位以及薪酬。加强大学和学院的教学活动,确认开设教授讲座是大学的职责,而导师教学是学院的职责;同时,加强学院与各教授讲座的联系,强调教授讲座对大学和学院教学同等重要,让那些既能传播知识又能增加知识的人承担这些讲座职位。此外,鼓励校外成人教育工作,例如,大学推广运动讲座(extension lectures)以及导师班(tutorial classes)等,使其成为大学体制的必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教学制度的改革,牛津大学既加强了教学和科研的力量,又密切了学院与大学在教学上的联系以及校内与校外的联系。

3.加强自然科学的教学和研究

在改革中,牛津大学在自然科学方面拓展并建立了新的学科,例如,植物学、工程学、有机和无机化学、农学和林学等学科。由此,自然科学成为牛津大学研究生开展前沿课题的主攻方向。20世纪30年代,在政府、企业和慈善基金会的支持下,牛津大学陆续建立了大学一级的实验室和学院一级的实验室,例如,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著名的克拉伦登实验室在这一期间也得到了扩建。1934年,牛津大学从大学校园辟出一块地专门建造新的科研大楼,这些科研大楼与博物馆一起构成了现今的理科校区。[23]通过加强自然科学的教学和研究,牛津大学科研水平有了提高,研究生人数也增加了,从而凸显出自然科学在牛津大学中的地位和影响。这一时期,在自然科学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形成的一流科研和师资队伍,标志着牛津大学完成了从单一人文学科的大学向文理学科并重大学的转型。

4.改革财务制度

在财务制度的改革中,面临财政压力的牛津大学开始接受公共经费的支持。对此,一些牛津人担心,在接受了政府资助后,牛津大学将来就会受到政府的控制,私人捐赠是否还会来资助牛津大学,甚至有一些人担心,牛津大学的学术自由和自治地位是否会受到损害。面对这些担心和忧虑,牛津大学秉持中世纪以来的辩论传统,让每位大学成员敞开心扉,建言献策,充分表达思想和看法。面对急需补充新教师、建造新的校舍及购置新的教学用地、增添教学设备及其他设施、为教师提供更好的退休待遇、资助科研以及为图书馆、博物馆和实验室提供资金等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大多数牛津人最后还是同意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经费的支持。通过财务制度的改革,牛津大学每年可以从政府那里获得公共经费支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校财政上的压力,增加了学校发展的后劲。

在20世纪初期的改革中,面对皇家调查委员会提出的不少建议,牛津大学选择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渐进式的改革。这为牛津大学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三)20世纪60年代的改革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英国福利社会的建立以及大学拨款委员会的运作,牛津大学度过了一段相对平稳发展的时期。然而,1963年的《罗宾斯报告》的出台,使得牛津大学又一次面临着改革的压力。罗宾斯委员会对牛津大学的状况提出了几项质疑:其一,缺乏快速决策的能力,决策效率低下;其二,财政和行政管理机构职责不清;其三,教师薪水太高;其四,招收的学生社会面太窄等。罗宾斯委员会要求牛津大学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加以调整和改革,否则政府将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进驻调查。

针对罗宾斯委员会的质疑,时任牛津大学校长的是刚从首相职位退下来的哈罗德·麦克米伦(Harold Macmillan,1894~1986)。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牛津大学进行内部自我评估。最终,1964年成立了以伍斯特学院院长奥利弗·弗兰克斯为主席的牛津大学调查委员会(即弗兰克斯委员会),并于1966年向全校教职员大会提交了调查报告。于是,以弗兰克斯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为标志,牛津大学进行了二战后的改革。

1.管理制度的改革

在管理制度的改革中,根据弗兰克斯委员会的报告,全校教职员大会制定了新的法规:取消评议会所有立法的权力,只保留选举校长和诗歌教授(Professor of Poetry)[24]的权力。这表明,大学评议会经过700多年后,最终成为一个没有实权的机构,而七日委员会则依法成为大学主要的管理机构。此外,最重要的改革是设立一位任期4年的副校长职位。该职位由校长或副校长、七日委员会、全校教职员大会以及学院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从全校教职员大会成员中提名,然后提交全校教职员大会选举产生。全校教职员大会保留了废除、修正或撤销由七日委员会制定的法规或条例的权力,同时还保留了表决决议的权力。通过管理制度的改革,牛津大学管理机构将民主与决策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充分发扬了民主,又保证了最理想的效率。

2.课程教学制度的改革

在课程教学制度的改革中,保留了总学科部,但其组成人员人数进行了调整。由过去的12人增加到24人(到20世纪70年代初又减少到20人)。总学科部主任由副校长兼任,其成员中8人来自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8人来自理科和医科,全部由全校教职员大会选举产生。通过课程教学制度的改革,总学科部在制定牛津大学学术政策和资源分配方面拥有更大的权力,从而加强了总学科部的权威和地位。

3.大学与学院关系的改革

在大学与学院关系的改革中,弗兰克斯委员会起初建议牛津大学成立学院委员会(Council of Colleges),试图在该委员会上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一些具有约束学院权力的议案,以便使大学对学院的管理更加有效。但是,这个建议遭到否决,取而代之的是成立学院联合会。这个联合会根本没有权力,只是一个让各学院交换信息和意见的平台。此外,弗兰克斯委员会关于富裕学院与贫穷学院之间收入的再分配建议(即内部征税计划)得到全校教职员大会的批准;同时,制定管理学院账目的建议也获得了通过。通过大学与学院关系的改革,牛津大学建立了学院之间相互帮助的机制,富裕学院与贫穷学院之间收入的再分配计划一直延续至今。但是,学院的地位始终没有撼动。学院仍然是一个独立的自治组织,拥有自己的管理机构,是院士主导的天下。因为很多牛津人认为,维护学院自治是牛津大学的最大利益。

4.招生制度的改革

在招生制度的改革中,牛津大学在录取标准上采取了新的统一的招生政策,即把A水准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标准。这一严格的学术标准在牛津大学招生中延续至今。牛津大学在学生规模上确立了中等规模大学的目标。在扩大招生的同时,牛津大学把重点放在了应用科学、工程学、临床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总的原则是更加注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牛津大学在扩大招生的同时,坚持保护牛津大学各个学院的生活方式、进取精神、主动性和责任心。[25]

5.教师工资的改革

在教师工资的改革中,弗兰克斯委员会提出,牛津大学的目标是保持世界一流大学的地位,这就需要拥有更多的一流人才。正因为如此,牛津大学教师的工资肯定要比一般院校教师的工资水平高。由此,牛津大学依照教师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量对教师工资进行了合理的调整。

牛津大学20世纪60年代的改革是非常成功的,并赢得了牛津大学多数人的支持。它加强了牛津大学管理机构成员的民主权力,兑现了学术精英化的承诺。最重要的是,它使得学院之间的财产得以重新分配,并使总学科的地位和职权得以加强。总之,这次改革为牛津大学在20世纪后半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6]由此,牛津大学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一直处于英国大学的前茅,并最终走在世界一流大学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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