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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大学适应社会时代的改革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0]新大学的新课程和教学适应了当时英国社会时代的需要。因此,这促使剑桥大学进行自我反思,并在教育管理、课程设置和学科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适应社会时代的改革。政府加强干预和管理面对人们对传统大学的批评,以及剑桥大学在英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英国政府认识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剑桥大学进行干预,促使剑桥大学进行相应的变革。

二、适应社会时代的改革

大学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时代的发展必然会引起大学的改革,而大学自身的改革和发展也必然受到社会、时代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剑桥大学在8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几经改革和变化,尤其是在19世纪,更是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改革。正如英国教育学者迈克尔·霍尔(Michael Hall)所指出的:“剑桥大学是骄傲的,她不会随风飘动,但也不会面对社会的发展而无动于衷。”[8]

(一)剑桥大学改革的动因

剑桥大学在社会时代的变迁中,始终在不断更新自己以及在改革过程中发展自身,既有来自外部改革的动因,也有大学自身改革的需要。在各种内因和外因的作用下,剑桥大学发展到19世纪时,对涉及大学内部管理体制和教学内容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

1.改革的外部动因

剑桥大学改革的外部动因主要是三个方面:首先是在19世纪英国产业革命后,所带来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兴起,对各类人才需求的增加;其次是以伦敦大学为代表的新兴大学的崛起,产生了对剑桥大学在英国高等教育地位的极大挑战;第三是来自英国政府通过对剑桥大学的资助,进而达到影响和管理剑桥大学的目的。

(1)产业革命对剑桥大学的影响

早在16世纪,英国就实现了早期的科学革命,以弗兰西斯·培根为代表的一批近代科学先驱,利用新技术和改革提高和改善人类生活。这种情况促使剑桥大学反思自中世纪以来的以神学和古典文化为主要教学内容的体系,也积极寻求在社会需求背景下培养科学技术人才的教育目的。17世纪中期,英国完成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制度,扫清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这进一步要求以剑桥大学为首的古典大学对自身进行改革,改变剑桥大学培养的神职人员与在科技进步中所需要的人才不相适应的情况,要为资产阶级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和新型资产阶级政治精英。

19世纪40年代,工业革命基本结束,英国在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高等教育在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的作用不断加强。剑桥大学的学生人数也逐年增加,学科设置多样化,并将以物理和化学为代表的学科放在重点发展的位置上,积极寻求自身发展。

(2)新大学的兴起对剑桥大学的挑战

剑桥大学在19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曾受到公众的广泛批评,认为它不仅学费较高、获得学位的科目范围较小,而且排斥非国教成员的做法还在延续。当时,许多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非国教派人士、重视科学发展的世俗学者以及工业资本家,都希望大学能够研究、教授与科学技术有关的新课程,并倡导减少宗教上的控制和禁令。在这种背景下,英国出现了“新大学运动”。以伦敦大学为代表的新兴大学的建立,得到迅速发展。伦敦大学确定了以世俗为标准的教育目的和课程,取消了神学部,开设工学部和理学部,教授语文、数学、物理学、道德科学、英国法、历史和经济等科目。英国诗人托马斯·坎贝尔(Thomas Campell)认为,伦敦大学在艺术和科学上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教学,还对学生设立荣誉性的奖学金,为推进英国世俗化教育做出了很大贡献,因此,他把伦敦大学称为“伟大的伦敦大学”。[9]

同一时期,在苏格兰地区先后成立了四所新大学,它们是爱丁堡大学、格拉斯哥大学、圣安德鲁斯大学和阿伯丁大学。这些大学将学科发展放在了更多的实用性学科基础之上。例如,爱丁堡大学和格拉斯哥大学的医学院将先进的科学指导与临床实验结合起来,培养了大量优秀医护人员。当时启蒙运动中的一些领导人就是来自于这些新兴大学的教授,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格拉斯哥大学教授亚当·斯密。他的《国富论》系统地阐述了政治经济学的各个主要学说,标志着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

这四所新大学的课程设置与剑桥大学荣誉学位考试的专业课程设置不同,与剑桥大学重视通才教育的传统相比,新兴大学更加侧重于实用课程和学生的应辩能力培养。在大学4年的不同阶段需要学习6门课程:拉丁语、希腊语、数学、逻辑、道德哲学和自然哲学或物理学等。在很多情况下教授通过讲座进行教学,学生积极性很高,容易接受新的思想和知识,而且形成了较好的钻研和思考的学术文化氛围。曾经就读于爱丁堡大学的英国著名历史学家詹姆士·布莱斯(James Bryce)曾这样评价新大学:

“学校生活的气氛相当浓厚,比我之后在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所感受到的气氛浓厚得多。学习任务使我们一直处于较为紧张的状态,整个班级的学生都在学习并且喜欢学习。无论在什么时候,我们都积极探讨学习中出现的问题,通过一个又一个问题的讨论使自己的头脑变得敏锐。”[10]

新大学的新课程和教学适应了当时英国社会时代的需要。但与此相反,剑桥大学却不能为学生的学习提供理想的环境和合适的课程。而且,新大学对宗教考试没有硬性要求,不排斥非国教人员和学生。还有重要的一点是,与剑桥大学相比,大学教育的花费较为低廉。例如,在格拉斯哥大学的费用,包括住宿和差旅每年仅花费25英镑,并且很容易获得奖学金;但在剑桥大学的开销要高出好几倍,奖学金也不容易申请到,这样,就吸引了更多的人来报考新大学,因而使剑桥大学的生源相应减少。[11]新大学为英国高等教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教育模式,对剑桥大学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

在“新大学运动”的推动下,英国各地大学也有了较快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私立的学院,招收学生时无教派要求及性别要求,重视科学、教学和商业科目。例如,欧文学院、里兹学院、伯明翰学院和利物浦学院等。这些城市大学与剑桥大学相比,主要提供职业教育,开设工程、制造、机械、采矿、酿造和冶金等方面的职业课程,培养实用性的人才,直接为城市的商业发展服务。绝大多数的毕业生都进入城市工业部门或与技术开发和应用有关的职业,适应了当时对职业性和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因此,这促使剑桥大学进行自我反思,并在教育管理、课程设置和学科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适应社会时代的改革。

(3)政府加强干预和管理

面对人们对传统大学的批评,以及剑桥大学在英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英国政府认识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剑桥大学进行干预,促使剑桥大学进行相应的变革。

首先,国会通过一系列法令的出台,剥夺剑桥大学几个世纪以来享有的种种特权。因为正是由于特权的保护作用,剑桥大学出现了固步自封和排斥改革的动向。1850年,英国政府组织皇家委员会对剑桥大学进行调查,于1856年通过《剑桥大学法案》,规定对非国教人员开放,加强校评议会的权力。并且,从1863年开始,国会几乎每年都通过法案,逐渐取消在剑桥大学中有关不利学科发展和学术进步的规定。

其次,政府在剑桥大学设立了大学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剑桥大学的财政拨款,通过财政手段对剑桥大学进行干预和管理。到19世纪末,英国的财政部以及其他政府机构,通过直接拨款进而影响到剑桥大学的科学研究活动和课程设置。

在上述改革法案实施和大学管理委员会的推动下,剑桥大学这所古老的传统大学逐渐取消了宗教方面的限制,接受科学革命和近代科学技术,在改革进程中不断完善自己,努力适应社会时代的发展。

2.改革的内部动因

外部条件固然是促使剑桥大学改革的因素,但是,大学内部发展的需要更是剑桥大学改革的重要因素。几百年来,宗教上的种种严格限制,打压了优秀人才的成长和培养。因此,如何改变不合理的课程设置以及使课程与社会时代相联系,无疑是推动剑桥大学改革的内部动因。

(1)消除宗教对大学发展的束缚

自13世纪建立以来,剑桥大学就表现出浓厚的宗教色彩。在16世纪以前,它受罗马天主教影响甚巨。大学的官员很多都由教士来担任,教育目的也是为神权统治培养教士。到亨利八世宗教改革之后,英国又确立了国教统治。在剑桥大学内部又由国教人士把持,排斥非国教人士,阻碍了大学的学术发展。进入17世纪80年代之后,剑桥大学进入长达一个世纪的衰退时期,成为了一个具有国教和贵族化的浓厚色彩的特权机构。各个学院受到阶级和等级制度影响很大,能够进入剑桥大学学习的多为贵族子弟,学术风气迂腐,教学水平下降;宗教限制严格,大学和学院的领导人几乎全由国教徒担任。进入19世纪之后,剑桥大学的做法与新兴大学相比,显然是落后于社会时代的要求。剑桥大学想要继续发展并保持自己的学术地位,就必须要摆脱宗教上的限制和束缚,大胆进行改革。

(2)加强课程设置与社会时代需要的联系

经过工业革命的洗礼之后,英国工商业取得了很快发展,这就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培养适应社会时代发展的工商业型人才,因而使新大学采取积极的行动。但是,剑桥大学却仍然墨守成规,还是以古典课程为主,考试制度仍然沿用中世纪沿袭下来的荣誉学位考试制度,以及延续着培养神职人员和政府官员的目标,排斥实用的科学技术学科,与社会时代发展相脱节。针对剑桥大学的课程设置和考试制度,一大批知名的教授和学者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其中,就包括著名诗人托马斯·坎贝尔、作家亨利·布鲁厄姆(Henry Brougham)、经济学家詹姆士·穆勒和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在这些学者的推动下,剑桥大学著名设计师威廉·威尔金斯(William Wilkins)和数学家奥古斯塔斯·德·摩根(Augustus De Morgan)建议,在剑桥大学成立一所不受国教影响、以教授新课程为目的的新学院,即“大学学院”[12],并于1826年正式成立。大学学院建立的目的就是反对剑桥大学的古老特征,即宗教排斥性、知识狭窄性、教育培训的不充分性和大学形式的浪费。其基本原则就是参照了爱丁堡大学和格拉斯哥大学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教学经验,不再强加宗教考试,并在4年的课程中设立很宽泛的科目,学生主修一门专业课程;但是,特别强调了律师和医生的专业教育,加强学生的专业化学习。

正是在内因和外因的推动下,剑桥大学进行了一系列针对宗教限制、大学课程设置以及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具体措施,逐渐适应了社会时代的要求,重新使剑桥大学焕发生机。

(二)剑桥大学改革的措施

在对传统大学批评的舆论中以及新大学的挑战下,剑桥大学实施了较为缓慢的改革。剑桥大学内部的保守势力以及国教会都在无时无刻地为古典学和神学宗教进行辩护,这使得剑桥大学的改革是渐进式的缓慢进程。在教会和保守派的干预下,剑桥大学的改革措施不能顺利地进行,而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但从长远来看,其改革是不可避免的。[13]

1.政府加强干预以减少宗教限制

1847年,阿尔伯特亲王担任剑桥大学校长。作为政府的代表,他对剑桥大学进行了许多重大的改革。1850年,皇家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政府干预剑桥大学事务的正式开始。在英国政府组织的授权之下,1856年正式通过的《剑桥大学法案》明确规定,取消1570年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钦定的《剑桥大学章程》。这消除了几个世纪以来宗教对剑桥大学的束缚,大学教职员不再受到宗教信仰的制约,取消有关宗教方面的规定。例如,取消对非国教成员入学和毕业的限制,入学后可以获得奖学金和取得学位文凭。

1871年,英国国会又通过了《宗教审查法》,规定除神学专业以外,其他学科的学位不再接受有关宗教方面的审查;允许非国教徒可以参加选举剑桥大学院士,甚至可以竞选院长,进入剑桥大学的管理层,决定大学事务。[14]英国教育学者理查德·布伦特(Richard Brent)指出:“通过这样一种渠道,每个有价值的人都可以进入大学,并且大学也确实需要更多的学者。”[15]

英国政府还通过财政手段,设立专门的管理委员会和捐款委员会,负责对剑桥大学的财政进行管理和资金支配。1898年,英国政府首次对剑桥大学进行财政拨款,保证剑桥大学有稳定的资金培养精英人才和进行科学研究,还特别鼓励大学进行自然科学和医学方面的教育和科研。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剑桥大学以物理学为代表的自然学科获得了迅速发展,卡文迪什实验室取得了杰出的科学研究成果。到19世纪末时,英国政府对剑桥大学的影响产生了明显的结果,直接促进了剑桥大学的科学研究活动和课程设置的改革。1917年,英国枢密院专门成立了科学和产业研究厅,对剑桥大学有关自然科学和产业方面的研究进行直接拨款。其目的就在于,引导剑桥大学为英国培养出更多的理工科人才,推动自然科学在英国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英国政府又于1919年成立大学拨款委员会,专门负责剑桥大学的经济开支,提供科研经费,辅以各种形式的财政支持。20世纪30年代,剑桥大学的经费开支和科研经费的34%来自于科学和产业研究厅以及大学拨款委员会。[16]20世纪80年代,撒切尔政府对剑桥大学教授和院士进行考察,进一步增加财政拨款,加强了政府对大学的影响。在政府的干预下,剑桥大学逐渐摆脱了宗教的影响,大力推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

2.院士遴选制度的改革

在剑桥大学中,每一个学院都设有院士职位,院士人数的多少和优劣显示出一个学院水平的高低,但院士职位数基本上也是固定不变的。由于院士和院长共同管理学院,因此院士拥有很大的权力。除外,院士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被誉为学院的“学术精英”,每个学院以拥有众多院士而自豪,因为院士多往往是学院学术水平高的一个标志,也表明学院雄厚的研究力量。如果某位院士成为英国甚至是世界的著名学者,那更是学院的骄傲。因此,院士在剑桥大学拥有很高的地位和荣誉,其遴选的过程也是极其严格的。但是,在16世纪,院士的遴选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并且其过程是不公开的,院士在职期间是不允许结婚的,这种种限制导致了院士任期的不稳定和学术水平的下降,往往有很多学术水平较高的人因宗教原因无法入选院士或因婚姻问题而不得不辞去院士职位。例如,1500年至1640年间,皇后学院院士的平均任期是6~7年;1660年至1778年间,平均任期又达到12年;但之后几年,又下滑到7年。圣约翰学院的院士任期在1750年至1760年间平均任期是11年;在1801年至1810年间,平均任期是17年,但在19世纪20年代,平均任期又下降到10年以下。[17]院士平均任期的缩短,无疑给学院的学术发展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直到19世纪初期,学院对于院士遴选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具体聘任细节都是不公开的。这表明有很多外界的势力影响了院士的公开选举,例如,对于非国教徒身份的限制等。在推荐院士候选人时,学院往往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而忽视了院士的学术水平,导致了剑桥大学的某些学院中充斥着一些滥竽充数的院士,没有发展学术的想法,而只是一味排斥异己。学院的学术水平下滑,有才能的人由于种种限制而遴选不上,导致很多学院师资力量不足、学术水平肤浅。针对这种情况,《剑桥大学法案》强调院士应该是学院的核心,既从事教学又从事科研,并成为教学的核心。在1871年以后,取消了对院士遴选的宗教限制,规定非国教徒可以参选院士,并主持学院的校务管理。

17世纪至18世纪,剑桥大学的院士是禁婚的,这也是很多院士正值学术高峰时期而不得不辞去院士职位的原因,导致新老院士衔接不上、学术发展减缓。例如,在18世纪50年代,在圣约翰学院的21位院士中,有15人先后在6年之内辞职。院士在20多岁时因为学术的成就受到了奖励,但在他们30多岁时又因为婚姻的问题而不得不辞职,[18]而且,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是专业的学术教师或导师。当时院士的薪金较低,也是促使院士辞职的另一个原因。针对这种情况,剑桥大学在1882年正式取消了院士的禁婚法令,并逐步提高了院士的薪金,让院士可以安心教学和科研。到19世纪70年代,学院不但增加了院士的薪金和津贴,而且还给优秀院士提供住房,这是之前只有牧师才可以享受到的。[19]

院士遴选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取消了宗教对院士资格的束缚,也取消了因婚姻给院士职位带来的羁绊,薪金增加使院士不再因为生活问题而影响到学术研究,剑桥大学也因而获得发展的动力。在经历院士遴选制度的改革之后,剑桥大学逐渐焕发了活力。

3.课程和教学内容改革

剑桥大学在成立之初,是以神学和古典课程为主。尽管文艺复兴时期随着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剑桥大学吸收了新思想,此后又出现了近代自然学科课程,但直到19世纪,自然科学在剑桥大学中并没有显示出其重要性,仍是以神学和古典学说为主要教学内容,与社会时代的发展格格不入。

在政府的干预和新大学兴起的影响下,剑桥大学内部也意识到必须要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才能使大学继续向前发展。因此,不仅近代科学技术内容逐渐进入到课程之中,而且开展了自然科学方面的多项研究。1848年,道德科学和自然科学正式被列为剑桥大学的考试课程。1850年,又公布了剑桥大学考试法,规定不信奉国教者依然可以得到初级学位。从19世纪70年代起,剑桥大学扩大了课程的范围。1892年,开始实行机械科学的荣誉学位考试,标志着新兴自然学科在剑桥大学被正式承认。到20世纪初期,剑桥大学陆续设立了法律、历史学、语言学和自然学科等文理并重的荣誉学位考试。

从1878年到1914年,剑桥大学在近代自然科学方面开设的课程占到课程总数的一半以上。例如,在医学部开设了包括植物学动物学外科、农业化学、化学、生理学等课程。到19世纪后期,剑桥大学又逐渐开设了适应工商业发展的课程,例如,造船、化学工程、电子工程等。不仅如此,剑桥大学还积极进行自然科学方面的实验研究,其中包括生物学、物理学和细胞学等学科。新学科的设置促使了实验室的建立,1871年卡文迪什实验室的成立,就极大地推动物理学和物理实验研究的发展。同一时期,剑桥大学还设立了医学、解剖学、工程学和机械学的实验场所。这些实验室的建立和完善进而又推动了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发展,使剑桥大学培养出一大批诺贝尔奖获得者。

通过对课程设置范围的扩大、推动新兴学科的发展和设立相关的荣誉学位考试,剑桥大学在课程和教学内容上进行了较大的调整,逐渐适应了社会时代的需要,具有了现代大学文理均衡发展的特征,成为英国高等教育和科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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