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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艺术的形象特征的分析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它以自己独具的艺术魅力每天吸引着广大听众,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正视广播文艺所面临的挑战和威胁;必须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扬声音之长,避无画面之短,在耳朵上做文章,在“听”字上动脑筋,发挥自家优势,走上富有广播特点的听觉艺术坦途。人耳是听音器官,也是广播文艺的审美器官。

第一节 广播艺术的形象特征

广播是现代化的大众传播手段,广播文艺节目的播出量往往占各台总播出量的50%~80%,是广播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播文艺靠语言去触及自然、社会和思维方面的一切领域;靠音乐表现人们的情感世界、人化自然、精神面貌;靠色彩鲜明、如察其形、如临其境的音响效果丰富、烘托人物的思想感情,渲染、创造时代与环境气氛,以至扮演拟人化角色。音乐、语言、音响各有所长,各臻其妙,单独使用或错综交织、融为一体,均可制作出绚丽多彩、动人心弦的广播文艺节目。它以自己独具的艺术魅力每天吸引着广大听众,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艺术理论来自丰富的艺术创作实践。随着广播即将成为“百岁老人”,广播文艺美学终于被提上日程,成为文学艺术、广播电视及其他学科共同探索和构建的新学科。本书先就广播文艺的艺术形象美学特征进行初步探讨,为广播文艺美学的建设投一问路之石。

一、诉诸耳朵的听觉形象

广播文艺是一种富有个性特点的听觉艺术。广播文艺的审美,既具有诸种文艺审美的共性,又具有自家的个性———听觉审美。看有看的规律,听有听的特点。眼睛的对象不同于耳朵的对象;视觉艺术的信息不同于听觉艺术信息,也不同于视听综合艺术信息。艺术家的创作诉之于耳的方法,和诉之于目的方法是全然不同的。主体的生理和心理官能是与对象的性质相适应的。对象不同,占有对象的官能和方式也就不同。“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是古人朴实无华的真知灼见。

艺术是精神产品,但各门艺术之间的区别,其根源在于物质材料(媒介)。不同的物质媒介、艺术语言和表现形式便是艺术分类、界说的根据。如绘画是线条和色彩的艺术。音乐是音响、节奏和旋律的艺术。前者用线条、色彩直观地再现或表现现实,通过瞬间而静止的画面给予人们对具体形象和规定情景的可见性感受;后者是乐音的运动形式,它对准人们的心灵,是表情的艺术,在时间的延续中给人可闻性的感受。音乐形象不同于绘画形象,它是活跃的具有发展过程的形象,而不是凝固的形以目见的形象;它是自生自灭、随生随灭的形象,“一旦出现马上就要消逝的亦即自己否定自己的外在事物”[1];它是具有演绎性、非语义性、不确定性特征的形象,接受者往往见仁见智,各以其情而自得。

人类的审美器官主要是眼睛和耳朵,也就是人们的视觉与听觉;其中视觉更为重要,因为眼睛比耳朵功能更强。科学家所研究的结果表明:人对外界的感受, 80%来自视觉, 20%来自其他感官,其中主要是听觉。这正如人们平日所说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百闻不如一见”一样,耳听确实不如眼见强烈、鲜明、真切。这就是电视后来居上、冲击广播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必须正视广播文艺所面临的挑战和威胁;必须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扬声音之长,避无画面之短,在耳朵上做文章,在“听”字上动脑筋,发挥自家优势,走上富有广播特点的听觉艺术坦途。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长和短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局限中显出自由是艺术规律之一,何况“我们的耳朵其实并非不如眼睛灵敏,只是缺乏训练而已。科学证明,我们的耳朵在辨别微差方面要比眼睛更高明些。人的耳朵所能辨识的声音和噪音何止几千种,远远超过我们的眼睛所能辨识的色调和光度的总数”[2]。从美学角度来看,视觉审美、听觉审美都能产生快感,有时候听觉的快感并不亚于视觉的快感。外国听众给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来信说:“中国的音乐使我着迷”;“中国的音乐是第一流的”;“不听你们的广播就不能入睡”;听了中国的音乐广播,产生快感,“使我陶醉”;“我特别爱听《雨打芭蕉》,这个曲子的音乐形象真实,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作曲家作得好,表演者也演奏得好。《赛马》也是了不起的,真是一幅用声音描绘的图画”[3]。单凭听觉感受到美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古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曾把听音乐的快感,流诸笔端,见之诗作:“本性好丝桐,尘机闻即空,一声来耳里,万事离心中。清畅堪销疾,恬和好养蒙,尤宜听《三乐》,安慰白头翁”[4]。诗中可见:白发苍苍的老诗人一生爱好音乐,只要乐声入耳,便可忘却尘世纷扰,万事离心,延年益寿。白居易一生和音乐结下了不解之缘,从《琵琶行》到《听歌》,既见其生活道路之坎坷,也见其听觉审美之超群,直到垂危之年,还凝神闭目,陶醉在音乐之中:“管妙弦清歌入云,老人含眼醉醺醺;诚知不及当年听,犹觉闻时胜不闻”。以上例子说明听觉艺术魅力无穷,百听不厌,耳朵对它的感受是灵敏的,又是耐久的,故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于耳”之说。

耳朵是敏感的,敏感也是锻炼出来、日积月累的。人刚出世,对客观世界的声音都是陌生的。随着年岁增长,阅历丰富,广泛接触各种声信息,开始检测各种声信号的来源,并将这些信号与周围事物相联系,理解其含意,然后将所获得的有关这个信号的知识,以声信息的形式贮存在大脑皮层,这就是“记”。当另一个声信号进入他耳中时,他的听觉神经脉冲立即向大脑皮层反映,并与大脑皮层中贮存的信息进行核对,辨认这个声音及其含意,这就是“忆”。这种对于信息的储存和提取的过程贯穿于人的一生。一个人的声信息存储多寡,决定这个人辨认和感知声音能力的强弱。人的生活环境、经历、教养、机遇等,对声信息的积累起到决定性作用。耳朵只要有一点点暗示,大脑就会扩大那个暗示,并想象出一定的物象和情景。“闻声见形”、“闻声知人”、“闻声见景”、“听声思源”、“随类赋形”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有的事。这里所谓的“见”,是“如真的幻觉的现实”,是“容藏于心”的“心象”,就像庄子所说的那样:“恍兮惚兮,其中有象;惚兮恍兮,其中有物”,是一种“心灵折射”的形态,既不能貌观,也不能触摸,既没有色彩,也没有影像,是一种无象之象、无状之状的内心视像,表现为专供心领神会的声音图案。

人耳是听音器官,也是广播文艺的审美器官。苏利昂教授在他的《艺术的暗示》一书中认为,人的耳朵有多种能力;一是对同时发出的声音加以分析,二是对不同的声音进行综合;三是给一系列声音决定节奏;四是可以使声音发生转化。前三点不言而喻,第四点也屡见于电影、广播剧中的声音蒙太奇手法。如美国影片《翠堤春晓》中,拉车的马匹发出的有节奏的“嘚嘚”声,诉之于施特劳斯的耳朵,听着、听着……变成了圆舞曲的节奏,并由维也纳森林中清晨的噪音组成了旋律,转化成一首誉满全球的著名圆舞曲。

广播文艺靠声音描绘和塑造形象,声音不能再现物质的可供直观的现实,它既不是面,也不是体,不能在空间中展现,而是点、线,只在时间中流动。因此,广播文艺有声有调、声情并茂,但只闻其声,不见其貌。它以假定性的声音场面代替可视画面;以声情并茂代替电视文艺汇形、声、色、字之美的图文并茂;以想象时空代替电视文艺二维平面产生的三维幻觉空间。声音是全方向性的,它没有屏幕、银幕的边框限制,没有空间的羁绊,既可以视通万里,也可以表现“瞬息之短”、“咫尺之距”。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录音机和艺术录音话筒都具有惊人的表现力。“和画面一样,音响也有微相学。广大的自然生活的轻微振动和内在表现是难以觉察的,如果我们带着扩音器走近声音的来源时,就变得清晰可闻了。这种通过‘音响的特写’表现出来的微相音响,可以在戏剧气氛中起重要作用。”[5]德国埃尔文·魏光德的广播剧《课堂作文》、美国亚瑟·柯必特的广播剧《翅膀》、英国安德鲁·萨彻斯的无对话广播剧《复仇》,我国张庆仁的广播剧《皇帝的新装》、刘保毅的立体声广播剧《生命交响曲》以及近年来获得全国首届音响小品比赛第一名的《水滴》(青岛电台录制)等都在声音的“微相学”和“声音美学”上有诸多创造,别开生面。大量的广播文艺创作实践证明:听觉艺术天宽地阔,大有可为。

二、深度涉入的想象性形象

作为一门听觉艺术,广播文艺的欣赏需要心领神会,它是一种深度涉入,而想象则是听觉欣赏的必由之路。“想象是灵魂的眼睛”,听觉欣赏是一种积极的认识活动,要用形象思维。想象是在人的头脑中改造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而创造出新形象的活动。如果说,感知是眼前形象的呈现,表象是记忆形象的复现,那么,想象则是独特形象的映现。想象是人类创作活动的重要因素,它始终伴随着听众的审美过程。艺术想象是同艺术家的审美趣味、审美感受密不可分的,也是和听众的审美意识(包括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观念、审美理想等)紧紧相连的。如果说,理论广播的掌握方式,主要是通过“逻辑通道”,那么,广播文艺的掌握方式,则主要是通过“想象通道”。逻辑判断和艺术想象是不同的思想方式。想象总是形象的,形象性和具象性是艺术想象的重要特征。摹仿仅能塑造它所看到过的东西,而想象还能塑造它所没有看到过的东西。丰富、新颖、大胆、奇特的艺术想象,对于创造成功的艺术形象有巨大的作用。它可以赋予抽象的东西以内心视像;它可以化一般为神奇;它可以弥补“广播看不见”的不足,另辟蹊径,“使他的心灵始终飞翔在高空,他的双脚在大地上行进,他的脑袋却在腾云驾雾”(巴尔扎克)。因此,一个高明的广播文艺编导应当善于把观念变为形象,善于运用创造性想象,做到“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寄于言外”(欧阳修)。

艺术范畴的事是妙不可言的。看得见的视觉艺术常常追求看不见的“画外”神韵,而看不见的听觉艺术则另辟蹊径,通向“心眼”看得见的幻觉状态。“看得见”和“看不见”之间存在着辩证的关系。“看得见”有看得见的好处,“看不见”有看不见的神韵。有的时候,“看得见”是为了引发出“看不见”的画外意境,所谓“以小见大”,“借一斑窥全豹”,“以一目尽传精神”,“景愈藏,境界愈大”就是追求“令人有物外之想”。画中无形之境,看似空白,实则是画家匠心独具的所在,笔虽未到,而意已至,言虽已尽,其韵绕梁,无笔墨处缥缈天倪,不尽地唤起人们对美的遐想与追求,体现以虚代实、计白当黑的基本美学原则和特色。

广播文艺最富想象性。有的题材,不宜直观,不可裸露,视觉艺术无法表现,而广播文艺却可以游刃自如,表现得精妙绝伦,令人经久难忘。如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装》,摄影、戏剧、雕塑、电影都不便表现。而广播剧《皇帝的新装》从20世纪50年代问世以来,常播常新,历久不衰,其迷人之处正是充分发挥声音优势,给听众提供了自由驰骋想象力的用武之地。再如,配乐诗朗诵《周总理,您在哪里》,原作是诗人柯岩浓情迸发,神思飞越,想象力奔赴笔端的产物。经过广播文艺家的艺术处理,从“山谷的回声”到“森林的回答”,从“大地轰鸣”到“大海的回答”,“诗到情来意自生”,“不以目视,乃以神遇”,走遍祖国山川大地找总理的意境浮现在广大听众的心里,萦回不尽怀念之情,真是“一声直入青云步,多少悲欢起此时”,催人泪下。

综上所述,广播文艺靠声音造型,靠想象感受听觉形象之真、之幻、之美。如果说,电视文艺“实以形见”、“实以目视”,那么,广播文艺则“虚以思进”、“虚以神通”。视觉是审美通道,听觉也是审美通道,各臻其妙,殊途同归,共存共荣,交相扶持。

三、心理营构的联觉性形象

在艺术创作和欣赏过程中,耳目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可又相互沟通,彼此相生,“寻常眼、耳、鼻三觉亦每通有无而忘彼此,所谓‘感受之共产’;即如花,其入目之形色、触鼻之气息,均可移音响以揣称之”[6]。这就是“联觉”。联觉是一种感觉兼有另一种感觉的心理现象。如对色彩的感觉往往产生联觉现象:看到红、橙、黄等色彩,可引起暖的感觉,还可引起深远感,使小的房间在感觉上变大;看到蓝、紫、绿等色彩,可引起冷的感觉,还可引起浅近感,使大的房间在感觉上变小。艺术欣赏中还有“通感”的说法。通感是一种带有形象思维特征的艺术想象方式,是一种美感的概括和神会。通感,是两种审美分析器官在生活经验中建立特殊联系的结果。我国古代有“耳视目听”之说,其实就是通感现象。

视听联觉、色间联觉是普通的联觉形式。在中外古典文论、画论中,对诗画相通、耳目联觉的艺术规律有不少精辟论见。如罗马诗人、批评家贺拉斯曾说:“诗歌就像图画”(《诗艺》); 17世纪法国画家弗列斯诺也说:“绘画时常被称为无声诗,诗时常被称为能言画”(《绘画雕刻的艺术》)。均和我国宋朝的张舜民的“诗是无形画,画是有形诗”和苏轼的“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观点相近似。

文学艺术作品中描写联觉现象的屡见不鲜,古典诗词中更是不乏佳作。现代散文中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把荷花的“缕缕清香”比之为“歌声似的”,这是由清香想起歌声,以真实的嗅觉唤起听觉的联想。朱自清对荷塘的月色如此描写:“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阿玲上奏着名曲。”这段描写既符合科学原理,又符合审美逻辑,它对我们理解视听元素的关系,有触类旁通之妙。英国哲学家培根有一段话,恰巧可以给朱自清先生的妙笔以佐证,他说:音乐的声调摇曳和光芒在水面上浮动完全相同,“那不仅是比喻,而且是大自然在不同的事物上所印下的相同的足迹”(培根:《学术的进展》)。由光影想起名曲,把“可见性已转化为可闻性;声音好像把观念内容从物质囚禁中解放出来了”[7]。朱自清以客观真实的视觉唤起读者(听众)储存在记忆中的听觉,使赏心悦目和怡神悦耳相通了。可以想象:荷塘中的粼粼波光是美丽的、闪烁的、和谐的,小提琴所奏的贝多芬的《月光曲》也是美丽的、波动的、和谐的。

视觉元素和听觉元素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具有互相补充、渗透、联觉的兼容性。电视视听兼备、声画纷呈,广播凝神静听、随类赋形。电视形象是直接观照的稳定客体形象,而广播文艺形象则是间接“折射”而成的想象性、流动性的意象。广播文艺中有一种“土特产”———电影录音剪辑,这种来自“空中电波影院”的“听的电影”是1950年3月8日首次问世的,广播文艺编辑根据视听联觉、视听转化的原理,通过化看为听、化散为整、化繁为简、化淡为奇,化碎金散玉般的音响素材为浑然一体的电影录音剪辑等艺术手段,把电影从银幕搬到广播,以耳代目,借助于听众的联想、想象、通感、意会,耳接神交,与象俱化,获得“搜求于象,心入于境,神会于物,因心而得”的艺术享受。艺术实践证明:电影录音剪辑不可能出现生动逼真的直观形象,但通过形象生动的解说和音响素材水乳交融般地结合,借助于听众的“三度创作”,则可以在听众脑海中出现“视像”,成为一种挂在听众脑海里的“银幕形象”。听众苏丽萍说:“它可以赋予人以无限的想象,随着声音的出现,一幅幅自己构思的画面在脑海这一无形的银幕上闪现,犹如自己在编导电影。”[8]听众的反映完全证实了想象和联觉在听觉欣赏中的作用。

“意足不求颜色似”,“心有灵犀一点通”,视觉元素和听觉元素脉脉相通,融为一体。所以,我们对视觉元素和听觉元素的认识必须有一个系统观、整体观,熟悉视听信息联觉的原理,从而使广播文艺办得更加丰富多彩和令人浮想联翩,使人们感到它余味无穷。

四、因人而异的能动性形象

艺术欣赏是主体见之于客体(作品和节目)的审美创造活动。艺术美的鉴赏既离不开作品、节目,也离不开听众、观众的能动的审美意识活动。艺术鉴赏活动,也可以说是客观刺激物作用于感受器官,引起大脑皮层活动,然后产生的一定的心理现象。广播文艺是听觉艺术,听众(欣赏者)主体性的一系列心理活动,包括音响感知、想象联想、感情体验和理解认识、审美思考等。而且,广播文艺的社会功能、教化功能也主要是以潜移默化的方式通过听众的积极的心理活动才得以发挥和生效的。

审美就是艺术欣赏。广播文艺的审美,既具有诸种文艺审美的共性,又具有听觉艺术审美的个性。

文艺审美的共性,大概有下面几点:

第一,按照美的规律来造成形象,应该说是人的审美活动的本质特征。审美作为一种“把握世界”的独特方式,和理性、伦理方式比较,其基本形态是感情性的和形象性的。审美的媒介不是抽象概念和逻辑论证,而是对生动形象的客观现实进行感情评价性的把握。审美活动表现为有层次、有规律的过程体系。审美从感觉、知觉开始,通过联想、想象、体验、对比、分析、综合,达到审美的判断和总体把握。人的审美活动是客观的美的规律同人的主观需要和审美理想的统一。审美理想带有时代、阶级的历史必然的理性要求和丰富的想象、情感因素等。感情是审美序列中最有效的振荡器。审美活动中的情感是以感知、通感和表象为基础,以想象和理解为动力的。以情动人是文艺的普遍规律,“寓理于情”是艺术的客观法则,“寓教于乐”是人的审美共同要求。

第二,客观存在着“美的规律”。它是一个社会的和历史的范畴,是整个世界历史的产物,而五官感觉的形成和审美能力的把握,不是先天的或神助的,是在长期的人类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中积累的。人的本质不在于它的自然的属性,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审美关系和能力也是依赖于这种社会关系的。

第三,审美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差异性是诸种艺术带有共性的审美现象。因为艺术不是“镜子”般的机械反映,而是一种积极的能动的反映。它不同于科学。科学尽力将客体精确地复制出来,尽力剔除主观色彩,往往怀疑主体的感觉器官的精确性而求助于精密仪器;而文艺的反映却不一定精确地复制客体,而是在主体对象化、对象主体化的过程中,将主体感受到的客体塑造出来。被塑造出来的形象,既不是客体的原形,也不只是主体的感受,而是两者的融合物、生成物,是妙在似与不似之间的审美意象的“物化”形态。

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作品、节目),无论是视觉艺术、听觉艺术,或是视听综合艺术,都有主观能动性和差异性的成分。审美主体对于客体艺术品的感受或是自觉的,或是非自觉的,或是显意识的,或是潜意识的,但都带有再创作的成分。即使像绘画、雕塑等稳定型的造型艺术的欣赏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审美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因人而异的差异性。如法国雕塑大师罗丹,每当他看到巴黎凯旋门墙上吕德雕塑的那曲雄伟的《马赛曲》时,就好像听到了披铜甲、展双翅的自由女神“震耳欲聋的呼喊”,看见应召而来的成千上万“战士们”,而更多的观众在观看同一雕塑时,既听不见“静”中之“动”的“震耳欲聋的呼喊”,也瞧不见罗丹主观臆想出的众多应召“战士们”,这就说明罗丹的审美想象和联想有别于其他观赏者。这种差异的产生不在于审美对象,而在于审美主体自身,是主观感受的结果。我国也有白居易观赏名家画竹“举头忽看不似画,低耳静听疑有声”的诗句,这种静中见动、视听转化的审美效果,是观赏者主观能动性的表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可见,主观能动性适用于诸种艺术的鉴赏。

广播文艺在主观能动性上有其特殊的意义,或者说,有它自己的个性。归纳起来,主要是两点:一是鉴赏的难度性;二是听觉形象的非确定性和演绎性,并由此带来因人而异的差异性。

广播文艺同视觉艺术有别,其差别在于视觉艺术显而易见,直接观照;而听觉艺术则心领神会,间接形成“视像”。前者,只要不是盲者,起码能瞧见,因为颜色的感觉是属于大众化之列;而后者,则有难度,即使有一对正常的“生理耳朵”,而不是“音乐耳朵”,即“不辨音律”的耳朵,再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会听的听音,会听的听心”,而从听音(音响感知)上升到听心(会心、畅神、共鸣),即达到灵犀相通,“情往似赠,兴来如答”,体精察微,洞奥知玄,宛如钟子期听伯牙鼓琴,达到“高山流水”的知音明志的境地,并非是随意可以获得的。

广播文艺是由一度创作、二度创作、三度创作有机组成的。原节目(作品)是一度创作;编辑、音响导演对原作品的加工和广播化处理是二度创作;而听众“审美参与”(深度介入)是三度创作。三位一体,缺一不可,音乐广播更是如此。马克思说得好,“产品在消费中才能得到最后完成”[9],这一正确论断既适合于物质消费产品,也适宜于精神产品,尤其适于高级的精神产品———音乐。没有听众的深度涉入和能动补想、情感呼应,是不能在听众头脑中形成音乐形象的。

音乐以表情见长,不能像绘画那样直接呈现视觉形象,也不像文学那样以明确的语言文字直接叙述生活事件和描绘人物形象;音乐语言是一种特殊的语言,“情感的表现多于描绘”(贝多芬),是一种最顺耳、最富于艺术魅力的乐音。正因为音乐语言不具备语言的具体描述性和视觉的直接观照性,因此,音乐形象往往具有非确定性和演绎性的特点。音乐家张前曾对中央音乐学院的五位学生做过一次“感情体验”试验,在课堂上播放了宋代郭楚望的古琴曲《潇湘水云》的主题呈示段落的录音后,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分别作如下的回答:

(1)叙述某种痛苦。

(2)忧郁而充满一种力量。

(3)典雅而明朗的情绪。

(4)喜悦。

(5)酒狂。

这五个答案,差异性、演绎性如此明显,固然与学生的理解能力有关,因为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另一方面也与音乐本身的难度和非语义性、非确定性的特点有关。众所周知,音乐形象是比较抽象的,它往往“全是你心中流出来的”,即“让听众(自己)将(乐曲里的)情景摸索出”(贝多芬),而这摸索和“心中流出”均是审美客体和审美主体的统一,即作品的质的规定性和听众主观能动性、差异性的结合。听众是有差别、有不同层次的,尽管对听众层次的划分方法不一,但都承认音乐欣赏既受欣赏对象(节目)的制约,又受欣赏者主观条件的制约。层次不同、水平各异、阅历深浅都会影响自身对音乐节目的欣赏效果,形成因人而异的能动性、可塑性的音乐形象。

我们提倡听众深度涉入,进行三度创作,发挥主观能动性,对节目形象有所理解、有所增补、有所拓展,但听众的三度创作终究要以节目所提供的艺术形象或生活情景为基础,不能随心所欲。因为在乐音流程中所塑造的音乐形象,在具有演绎性和可发挥性的同时,又具有相对稳定性和质的规定性。许多听众喜欢欣赏著名的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固然与作者在音乐前加上小标题,为欣赏者对音乐情节的掌握做了明确的“预示”有关,也与听众熟悉故事情节有关。伴随着不同的音乐旋律,听众脑海中浮现出“相识”、“结交”、“十八相送”、“知情”、“抗婚”、“化蝶”等一幕幕情景,从而较好地领会作品的深刻主题,与乐曲一起“起兴”、“神思”和“兴会”,最终得到审美的满足。

美感的因人而异的差异性即美感的个性,它是相对于美感的共性而言的。所谓美感的差异性、能动性,是指同一审美对象(节目)引起不同人的不同感受,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年龄的不同感受。美感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其根源在于阶级性、时代性、民族性和个体条件的差异。

当代艺术正呈现出重视信息反馈和接受美学的态势,强调听众积极参与节目再创造。广播文艺方兴未艾,为亿万听众所喜闻乐听。广播文艺的形象是丰富多彩、富有感染力的,由审美客体(节目)所触发,以主体(听众)以往的固有记忆和生活经验为基础,以现时的情感、心境为契机,借助于听众能动的丰富的想象力,最后迭现出耳接神交、绚丽多姿的广播文艺形象,给人以创意传神、余味不尽的听觉享受。这样别具一格、独辟蹊径的听觉艺术是有顽强的生命力的,它必将使广播文艺长期地屹立于艺术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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