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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的形象性特征怎么理解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有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等几种基本形态,其中自然美和社会美又可并称为生活美。爱美是人类一种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心理状态。人体为审美客体,要努力地从局部到整体,全方位修饰、美化自身,提高其美学价值,不仅使自身形象成为自己欣赏的客体,在对自身形象的审美中获得最佳审美感受,同时自身形象又是别人审美的客体,让自身的美也使别人得到良好的审美感受,使自身的形象在别人的心目中留下良好的印象。

二、美的基本形态

美有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等几种基本形态,其中自然美和社会美又可并称为生活美。生活美是一种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美,艺术美则是生活美中的某种事物或物质的集中反映、提炼和升华。自然美是自然界的某种具体事物所体现的美,既有其自然属性,也与人们的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因此既具有其社会属性,又能表达社会生活中美的基本形态。例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沙漠的一望无际留给人悲壮苍凉的印象;崇山峻岭的雄浑壮丽令人心旷神怡;海天一色的波澜壮阔又给人忘却一切烦恼的兴奋……宋代画家郭熙说: “春山淡冶而如笑,夏山苍翠而如滴,秋山明净而如洗,冬山惨淡而如睡。 ”句中的“笑” 、“滴” 、 “洗” 、 “睡”均是客观社会现象和社会生活中实际的事物形态,被用来比喻高山峻岭的四季美好景象。自然美以其形式取胜,一般以其形状、韵味、颜色、声音、线条等表现形式被人们所欣赏和接受。

社会美是社会事物所体现的美,既包括人在社会生活实践所创造出来的事物,也包括人的自身美感。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人的美感是社会美的核心,要增添社会美,关键在于要增加作为其中一分子的每一个人的自身美感(包括人的外在形象美和内在心灵美及气质美) 。

艺术美则不同。艺术美是经过艺术加工后形成的,既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个性化和具体可感知的艺术形象的凝炼与提升。艺术美作品的创作倾注着艺术家的情感和审美理想的表达,艺术形象注重突出表现所需角色的表现形式的完美性,当然艺术作品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以形式美的形式来表达的,我们在这里暂不作讨论。

(一)美感

美感有两种含义:广义的美感即“审美意识” ;狭义的美感专指美的感觉亦称审美感受,它是客观事物美的属性被人的感官所感受,通过神经触突上传至大脑相应的感觉神经中枢而产生的一种特殊感觉,即美感或心理愉悦感。美感在审美实践中产生与发展,它的基本心理因素有感觉、知觉、表象、联想、情感、思维、意志等。

美感的基本特点是:

(1)客观制约性与主观能动性的协调统一。

(2)形象的直觉性与理智性的协调统一。

(3)个人主观的非功利性、愉悦性与社会的客观功利性的协调统一。

(4)差异性与共同性的协调统一。

人类的审美感受是一个蕴藏着理性内容的、为人类所特有的极为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它包含着情感和个体对美的感受能力等因素。例如美感的愉悦性离不开人的情感因素同审美对象的呼应或共鸣。在审美活动中,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始终处于丰富的情感状态之中,客观美的事物通过人们的感官感受,导致情感的联想及共振,并产生呼应或升华及兴奋或愉悦,从而产生美的感受。

(二)审美观

爱美是人类一种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心理状态。不同时代受不同文化主流的影响,每个历史时期的审美观也就依时代而不同。通常所讲的审美观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评判美丑所持的一贯稳定的看法和态度。审美观是人主观的意识,是客观事物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具体反映,所以客观现实中美的存在是审美观形成的物质基础,社会实践是人们正确审美观形成的必然过程。不同的人,由于其文化层次和社会生活阅历不同,审美观也可以有很大差异。

那么怎样的审美观是正确的呢?

黑格尔在《美学》一书中说过: “美的要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的即内容,另一种是外在的,即借内容以现出意蕴和特性的东西。 ”任何美的事物都是一定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美的内容一般比较隐晦、曲折,各人所能认识的深度和体验往往不尽相同,而美的形式则直接作用于感官,易为人们所感知。

虽然美的形式与内容互相依存和制约,统一于事物美之中,但美的内容应是决定性因素,形式必须适应内容,为内容服务。然而在美的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中,形式并非纯粹消极、被动的因素,它能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符合于内容时,形式能更好地表现内容,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又将损害甚至破坏美的内容。所以,只看形式不看内容,或者只看内容不看形式,都不是科学审美观;只看一点不看全面,只看局部不看整体,也不能正确把握美的实质。只有局部与整体、形式与内容的兼顾统一,才是全面的、正确的、科学的审美观——即整体审美观。

(三)对人体美的整体审美观

人既是审美的主体,又是审美的客体。作为主体,他应该具有敏锐的感知能力,能对客体对象的美的实质或特征作出敏锐的观察与判断,并具有一定的意象生成能力和形象创造能力,对审美主体来说,审美对象(即审美客体)的存在是第一性的,没有一定可感知的美的事物作为欣赏对象,主体感受和主观体验就会失去依据。人体为审美客体,要努力地从局部到整体,全方位修饰、美化自身,提高其美学价值,不仅使自身形象成为自己欣赏的客体,在对自身形象的审美中获得最佳审美感受,同时自身形象又是别人审美的客体,让自身的美也使别人得到良好的审美感受,使自身的形象在别人的心目中留下良好的印象。

基于整体审美的要求,应切实地从整体的角度,对个体形象进行全方位的设计与包装,应当从发型、化妆、服饰、礼仪风度、个性气质等方面的每一个方面进行精心装扮、修饰定位,应当从形式到内容、从外表到内在,塑造一个全新的、整体的形象,这便是我们对人体美的整体审美观,也是形象设计所要达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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