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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学研究的哲学基础的反思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仿佛他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带入的哲学观念天生就是合理的。总之,这种自然思维的习惯从不对自己的美学观念的哲学基础进行先行的批判性的反思,这正应了维特根斯坦的那句俏皮话:“有根基的信念的基础是没有基础的信念。”[5]事实上,当前中国的美学研究仍然在知识论哲学的地基上打转,而不离开这一地基,美学理论上的任何创新都是不可能的。我们认为,美学研究领域中的知识论哲学的倾向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把美学认识论化。

第一节 对美学研究的哲学基础的反思

在美学理论的研究中,通常存在着一种自然思维的习惯,即人们总是直接扑向自己所要研究的对象,如美、美的本质、美感、审美心理结构等等,从不先行地反思一下,自己是把什么样的哲学观念带入到美学研究中去的,而这种观念究竟是不是正确的。仿佛他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带入的哲学观念天生就是合理的。当然,也有的人预先就言明是在某种哲学观念(如马克思的哲学观念)的指导下从事美学理论研究的,但他实际上带入的是否真是马克思的哲学观念,这又是另一回事了。总之,这种自然思维的习惯从不对自己的美学观念的哲学基础进行先行的批判性的反思,这正应了维特根斯坦的那句俏皮话:“有根基的信念的基础是没有基础的信念。”[2]

如果我们略去细节问题和那些被想象力所夸大了的差异不论,就会发现,国内的所谓不同的美学学派实际上都有着相同的哲学基础[3],那就是以苏格拉底、柏拉图为肇始人的知识论哲学。什么是知识论哲学?知识论哲学是哲学中的一种类型,其基本特征是把求知理解为人类的最根本的特征,并从这一特征出发去解释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和外部世界的关系。这样一来,认识论就成了知识论哲学关注的核心,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就成了知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知识论哲学还按照苏格拉底的理解,把美德理解为知识,进而把求知与道德上、政治上的教化紧密地结合起来。最后,知识论哲学强调从求知中蕴含的“真”出发去追求真善美三者的统一。从苏格拉底、柏拉图到黑格尔,知识论哲学一直是西方哲学传统中的主导性观念,直到克尔凯郭尔、叔本华、马克思、尼采等哲学家起来对这一传统进行挑战,它才陷入窘境之中。当然,知识论哲学的宿债还没有被偿清,这种窘境由于本世纪哲学家海德格尔对知识论哲学的批判而进一步被加剧了。[4]

尽管现、当代西方哲学家已对知识论哲学传统进行了批判性的反思,尽管他们使用的术语也出现在国内的各种学术刊物上,但这一批判性反思的实质还远未被国内学术界所领悟,特别是,这种思想的闪电还远未照亮美学研究的园地。[5]事实上,当前中国的美学研究仍然在知识论哲学的地基上打转,而不离开这一地基,美学理论上的任何创新都是不可能的。我们认为,美学研究领域中的知识论哲学的倾向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把美学认识论化。这种倾向在美学的创始人鲍姆嘉登那里已见端倪。他在《美学》一书中说,“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单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这就是丑。正确,指教导怎样以正确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高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高级认识论的逻辑学的任务;美,指教导怎样以美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低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低级认识论的美学的任务。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是美的艺术的理论。”[6]在这段著名的论述中,鲍姆嘉登不但把美学视为认识论,而且把它视为“低级认识论”置于作为“高级认识论”的逻辑学以下。这充分表明,知识论哲学的传统对这位美学的创始人有着多么大的影响。

康德起初并不赞成鲍姆嘉登把Aesthetik这个源自希腊语的词(在希腊语中的原义是感觉和情感)移过去称作美学,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仍然坚持把这个词理解为“感性论”并在“先验感性论”开头的一个注中批评了鲍姆嘉登。[7]在康德看来,美学虽然也涉及感性,但显然与认识论意义上的感性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在后来写作《判断力批判》时,康德已不得不接受Aesthetik这个词,但他用得更多的不是这个词,而是它的形容词aesthetisch(审美的)。然而,在康德思想的发展中,有一点始终没有变,即他主张把美学与认识论区别开来。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康德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判断某物是否美,我们不是通过知性把表象联系到对象上以求得知识,而是通过想象力(或者是想象力和知性的联合)联系到主体和它的快感或不快感。鉴赏判断因此不是知识判断,从而不是逻辑的,而是审美的。至于审美的规定根据,只能被理解为主观的。但是,所有表象间的关系、感觉间的关系,却可能是客观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关系就意味着一个经验表象的实在物)。”[8]康德强调,美学中的审美判断与认识论中的逻辑判断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为了加深读者对这一区别的认识,康德进一步指出:“用自己的认识能力去把握一座合乎法则和目的性的建筑物(不管它在表象的形态中是清晰的还是模糊的),和以愉快的感觉去意识这个对象是完全不同的。”[9]康德认为,认识是通过感觉(Empfindung)达到对对象的“客观的普遍有效性”,而审美则是通过情感(Gefuehl)达到主体方面的“主观的普遍有效性”。

按理说,康德已把认识论和美学之间的根本差异说得非常清楚了,但遗憾的是,在我国理论界,由于知识论哲学传统的深远影响,人们仍然习惯于以“前康德的”方式来理解美学,并把美学理解为认识论中的一个分支。比如,朱光潜先生认为,“美学实际上是一种认识论,所以它历来是哲学或神学的附庸”[10]。又如,蔡仪先生指出:“如果说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根本上是对世界的认识问题,那么,美学的根本问题也就是对客观的美的认识问题。所以我认为美学现在虽然是独立学科,但在根本性质上和哲学是一致的,还可以说是哲学的一个分支。”[11]从这段论述可以看出,蔡仪先生完全没有注意到康德在认识论意义上的“客观的普遍有效性”和审美意义上的“主观的普遍有效性”之间作出的区分。在当代中国的美学家中,高尔泰也许可以被看作一个“他者”,但是就连他的美学观念也是从属于知识论哲学的。他写道:“对真的需要可以表述为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的需要。……人的需要本身就离不开这种认识,离不开人对具体情况、即他得到满足的可能性的认识。这种认识是人的一切精神需要和肉体需要相统一的基础。”[12]在题为《美论》的论文中,他谈到可以从认识论、本体论等不同的角度去探讨美学问题,而他愿意“就这个问题,从认识论的角度,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13]。其实,试图从认识论的角度来探讨美学问题,这已经是一种“前康德的”态度。

这种把美学认识论化的倾向在当代美学的研究中无不处处表现出来。比如,认识论研究关注的根本问题是:世界是什么?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把这种关注转移到美学研究中,就成了如下的问题:什么是美?什么是美的本质?又如,认识论研究关注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真理,即认识的客观性问题。而这个问题也被转移到美学研究中,成了对所谓的“主观的美”的批判和对“客观的美”的倡导。[14]再如,认识论研究关注的又一个重要的课题是认知结构问题,把这个问题转移到美学研究领域,就成了“美的认知结构”的问题。[15]随着美学研究的认识论化,独立的美学实际上已经消失了,在最好的情况下,它也只能是认识论的一个分支。

二是把美学伦理化。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暗示的,在知识论哲学的框架内,认识论与道德学总是携手并进的。如果说,康德力图把审美活动与认识活动分离开来,从而在这一点上超越了知识论哲学的话,那么,在伦理学与美学的关系上,他仍然没有摆脱知识论哲学的束缚。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康德提出了著名的“美是伦理的象征”(Schoenheit als Symbol der Sittlichkeit)的口号。在他看来,审美判断具有主观的普遍有效性,也就是说对每个人都有效,但不能通过概念来认识,而伦理的客观原理也是普遍的,对所有的主体和每一个主体的所有的行为都应该有效。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类比的关系。“我们常常用一些名词来称呼自然的或艺术的对象,而这些名词是把伦理的评判放在基础之上的。我们称建筑物或树木为庄严的和华丽的,或者称田野为欢笑的和愉快的,甚至称色彩为整洁的、谦和的、柔顺的,因为它们所引起的感觉和道德判断所引起的心境有类似之处。鉴赏使感性刺激直接过渡为道德兴趣,而不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跳跃。”[16]康德的“三批判”追求的是真善美统一的境界。他虽然强调真与美不同,但始终把真之追求作为其整个哲学的奠基石。他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纯粹理性批判》的构思和写作上,便是一个明证。与真之追求的基础地位不同,善之追求则是他最高的哲学境界(这很容易使我们联想起柏拉图)。虽然他把美作为连接真与善的桥梁,但在道德判断和审美判断的类比中,审美判断始终处于从属的状态。

康德使审美从属于伦理学的这一见解的提出并不是偶然的。在西方传统中可以上溯到贺拉斯在《诗艺》中提出的“寓教于乐”的观点,更可以上溯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的“艺术教育”的思想。[17]在近代西方美学史的发展中,康德的这一见解具有深远的影响。俄国学者高尔基就说过,“美学是未来的伦理学”,又说,“新的社会主义的伦理学应该产生——这是我早就感到的。从这种伦理学里产生美学是不言而喻的”[18]。这些话或许可以看成是对康德这方面观点的最好的注解。

在中国,类似的见解也古已有之。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由此可见,他的伦理思想与他的美学观念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样的见解在当代中国美学家中间也是普遍认同的。比如,王朝闻先生认为:“美与善有着内在的联系,这决定了美学与伦理学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现实生活中美与善的高度统一,艺术的道德教育作用的加强,使美学与伦理学的联系日益密切。”[19]虽然他也强调了美学与伦理学在内容和研究对象上的差异,但最后的结论是:“美以善为前提,并且归根到底应符合和服从善。”[20]这种把美学伦理学化的倾向在当代中国美学的研究中无处不显露出来,特别是在讨论美育问题时是如此。这样一来,美学不但成了认识论的分支,也成了伦理学的附庸。美学家只能在与一个社会的主导性伦理观念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去探讨美的问题。美学的处境真是太可怜了。这种视美学为伦理学附庸的流行观念根本不能理解美学本身的独立性以及它对伦理观念的校正作用。

三是把美学意识形态化。[21]马克思在其名著《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对意识形态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22]意识形态的这种扭曲和掩蔽的作用总是通过各种方式表现出来。法国哲学家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一书中进一步发挥了马克思的观点。他认为:“在戏剧世界或更广泛地在美学世界中,意识形态本质上始终是个战场,它隐蔽地或赤裸裸地反映着人类的政治斗争和社会斗争。”[23]而一个社会或一个时代的意识形态无非是该社会或该时代的自我意识,只要人们满足于在这种自我意识中寻找美学的题材,那么这种美学本质上就是“意识形态美学(ideology’s aesthetics)”。[24]阿尔都塞还指出:“一个没有真正自我批判的时代(这个时代在政治、道德和宗教等方面没有建立一种真正理论的手段和需要)必然倾向于通过非批判的戏剧(这种戏剧的意识形态素材要求具有自我意识的美学的明确条件)来表现自己和承认自己。”[25]这就告诉我们,当美学不知不觉地置身于意识形态话语中的时候,它不但会失去自己作为一门学科的独立性,而且也必然会丧失自己的鉴赏能力和批判能力,变为一种平庸的、处处迎合意识形态主导观念的支离破碎的学理说教。

在我国美学界,美学的意识形态化主要是通过把阶级意识、世界观,特别是哲学的所谓“党性”(即对思维与存在何者第一性的回答)引入美学研究领域的方式来完成的。于是,进步与反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主观的美与客观的美这样的话语就成了美学研究领域中的主导性话语。只要美学还在重复这些话语,它的存在就是多余的。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当美学还处在知识论哲学的框架中时,它必然成为认识论、伦理学乃至意识形态的附庸。美学要获得自己的尊严,就必须重新反思自己的哲学基础,并作出新的选择。我们认为,用以取代知识论哲学的这一新的哲学基础应该是生存论的本体论。按照这种哲学理论,人作为“在世之在”,首先生存着。在生存中,人对周围世界的关系不是一种抽象的求知的关系,而首先是一种意义关系,即人只关注与自己的生存息息相关的东西。审美作为人生存的一种表现方式,其秘密也只能从生存论的本体论的角度加以破解。

所以,从这样的哲学前提出发,美学研究的整个问题域都会发生转变。它的第一个问题不再是“什么是美”,而应该是“为什么人类在生存活动中需要美”。换言之,重要的不是关于美的抽象的知识,而是美在人类生存活动中的意义。海德格尔对这一点作了经典性的说明:“真理是存在者作为存在者的无蔽状态。真理是存在之真理。美与真理并非比肩而立的。当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它便显现出来。这种显现——作为在作品中的真理的这一存在并且作为作品——就是美。因此,美属于真理的自行发生。美不仅仅与趣味相关,不只是趣味的对象。美依据于形式,而这无非是因为,形式一度从作为存在者之存在状态的存在那里获得了照亮。”[26]在这里,海德格尔强调,美并不像人们皮相地认为的那样,只是一种偶然与“趣味”相关的东西,它是对存在的真理的泄露,对生存的意义的“照亮”。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指出:“美是作为无蔽的真理的一种现身方式。”[27]我们一旦选择了生存论的本体论作为哲学的基础,美学也就从抽象的认识论、伦理学和意识形态的说教中被解放出来,重新获得了自己的生命和问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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