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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内涵的界定分析介绍

时间:2022-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1.1 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文化创意产业成为理论界与业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与文化创意产业形成的经济现象被称之为“眼球经济”。主要国家和地区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内涵的说明参见表3G1。到目前为止,西方主流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也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但对整个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界定和范围的认定上仍然存在不明确的地方。

3.1.1 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

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文化创意产业成为理论界与业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围绕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国内理论界众多学者得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结论与建议,有关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既有理论层面的探讨,也有技术方面的深入分析。然而,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开放性的、多样化的、动态性的概念,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定位、内容涵盖、产业分类、发展战略、实践推广等,各自之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相互之间既有共同的认知,也有彰显个性的差异,就连名称和叫法也各不相同。到底“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和实质是什么,如何实践和推广文化创意产业,仍然是理论界有待深入研究与探讨的重大问题。如有人认为文化创意产业主要是人们运用现代科技,将头脑中的创意或者概念,创造出一些具有一定市场价值且能够吸引人眼球的产品,如电视节目、影像制品等。因此,与文化创意产业形成的经济现象被称之为“眼球经济”。也有人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竞争主要是围绕如何争夺受众的注意力,并围绕受众的注意力展开多种经济附加值服务,因此称之为“注意力经济”。也有人根据伴随中国汽车数量急遽增长而出现的交通广播类节目盈利模式提出了“耳朵经济”的概念。应该说,上述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或者说在某一方面对文化创意产业特征进行了描述,但上述说法并不全面,都没有从根本上概括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本质。

“创意产业”一词最早出现在1998年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自英国首倡以后,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提出与之相关联的概念,从而导致世界各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叫法和定义各不相同。即使在文化创意产业盛行的西方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历史已经比较漫长,在叫法上也有“文化产业”“创意产业”以及“文化创意产业”等不同的说法。如澳大利亚、英国和韩国称为“创意产业”,在欧洲一些国家称之为“文化产业”,而在美国,把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产业称之为版权产业。这是因为,美国是一个高度法治的国家,一切创造力产生的产品都是有知识产权的,比如绘画、歌曲、舞蹈、电视节目、广播节目都是有版权的,未经授权其他人不能抄袭。因此他们把相关行业基本叫做“版权产业”。而法国则将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区分成两种完全不同的产业。而在我国也有不同的叫法。主要国家和地区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内涵的说明参见表3G1。

表3-1 主要国家、地区各组织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说明

(续表)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多种文献资料整理而来

而在我国产业界或主要从经济学角度展开研究的学者一般习惯叫做创意产业,在文艺界或者从文化视角展开研究的学者一般叫做文化产业,而在政府部门称文化创意产业的比较多。到目前为止,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创意产业的理解主要以以下三种为代表:以美国为代表的版权产业,以英国为代表的创意产业,以韩国为代表的文化产业。由此看来,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各国仍然有着各种不同的说法,其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与内容见表3G2)。

表3-2 创意产业的不同定义

资料来源:马仁锋,粱贤军.西方文化创意产业认知研究[J].天府新论,2014(4):59-64

1998年英国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认为,“创意产业是指那些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以及那些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可创造潜在财富就业机会的活动”。而“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一词由Adornoand Horkheimer所创。到目前为止,西方主流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也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但从目前西方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主流概念至少可以看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一是西方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界定中强调文化创意产业价值是源于一个价值创新过程,而创造力对价值创造具有重要作用。二是西方主流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界定中突出了创意产品需要多样化的个体技能、专业知识和天赋。三是主流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界定中的产业属性明显,必须与市场活动紧密结合。

2004年以前,我国学界和业界对文化创意产业缺乏科学、统一的分类标准,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和范围的界定上存在较大争议,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认识和相关比较研究工作的开展。2012年国家统计局通过调研和征求理论界有关学者的意见后,经过共同研究,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和共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完善为“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并在此基础上修订完成《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在该文中并在范围的表述上对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从内涵)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从外延)做出解释。但对整个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界定和范围的认定上仍然存在不明确的地方。到目前为止,我国不同城市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提法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上海为代表,包括广州、深圳、重庆、西安等地称之为“创意产业”;一种是以北京为代表,包括南京、杭州、成都等城市称之为“文化创意产业”。北京、上海、深圳对创意产业的定义和分类参见表3G3。

表3-3 北京、上海、深圳对创意产业的定义和分类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整理

参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英国、美国及国内相关研究者的定义,综合考虑我国相关部门和理论研究成果,本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and Creative Industries)是一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以文化为依托、以创意为点缀、以高科技为手段、以产业为载体、依靠人的创造力形成的全新的产业形态,因此,文化是形成这一产业的核心资源,创意是贯穿于这一产业始终的基本元素,科技是实现这一产业的必不可少的手段,而产业是承载并实现文化创意商业价值的载体,这种产业以创新为本质,以文化的商业性开发为目的,通过知识产权的交易和消费,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影视、广播、音像、动漫、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主要包括版权产业、文化产业、休闲产业、体验经济、注意力经济等概念。此外,旅游、酒店、博物馆和艺术馆、文化遗产以及体育,也被认为与创意产业有密切的经济联系。根据目前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年标准)》,本书进一步将文化创意普分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会展、旅游休闲娱乐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细分门类(具体的产业门类及分类见图3G1)。

图3-1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年标准)

从本质上来分析,文化创意产业以人的创造力为核心,以文化为元素,以创意为驱动,以科技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载体,以品牌为抓手,形成融合型的产业链,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价值增值的交易产生巨大经济效益,通过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需求,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文化创意产业是与文化产业或创意相关与关联产业跨界融合和协同发展的结果,必须实现文化、创意、资本、科技、制造等要素的有机融合。文化创意产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其创新、融合、开放的产业特征,决定了文化创意产业具有无限宽广的发展前景。

从文化这一角度来分析,文化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往往打上了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特定的烙印。而创意往往是个人意志的东西,因此,创意更注重个人智慧与创造。因此,文化创意产业应该是一个整体与个体相结合的产物,从大的方面来说,文化创意产业必须以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文化为基础,而文化的东西毕竟是一种内涵相当宽广的概念,在产业化的过程中,离不开现代科学技术与个人意志的影子,因此,文化创意产业既是民族的,也是个人的。如果分开来讲,文化产业注重民族和国家或者地区的根基,而创意产业则偏重于个人色彩。

从产业体系的构成来分析,文化创意产业由创意、技术、产品和市场四个基本要素构成,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产业体系。其中,属于观念范畴的文化创意是整个产业体系的核心,支配着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主导着整个产业链的价值分配,为整个产业创造观念价值;技术是整个产业的整合手段,对创意产品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支持着创意的传播、价值的传递和文化的发展。产品是文化创意的载体,是文化符号的物化表现,也是创意价值的实现途径,是将创意或概念进行产业化运作的结果,对整个产业的发展影响巨大。市场既是了解消费需求、进行文化产品交换的场所,也是检验创意产品的终端,是整个文化创意产业价值实现的重要平台。文化创意产业分类请参见表3-4。

表3-4 文化创意产业分类表

(续表)

3.1.2 文化创意产业的特征

由前述可知,文化创意产业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产生的一种全新的产业形态,是一种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的背景中发展起来的,推崇创新、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的新兴的理念、思潮和经济实践,被业内公认为“朝阳产业”或“黄金产业”。如图3G2所示,根据产业链模型来分析,完整的产业链由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流通等诸环节组成。

图3-2 产业价值链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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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3G3所示,根据微笑曲线理论来分析,产业价值链往往呈现出两端高而中间低的形态,即研发设计和销售流通环节附加价值高,生产制造环节附加价值低。特别是处于产业链最左边的研发设计是产业价值的源泉和开始,也往往是产业链获取价值最多的环节。有数据表明,价值在产业链中呈现出“V”字形分布,高端环节获得的利润占整个产品利润的90%~95%,而低端环节仅占5%~10%。

图3-3 微笑曲线

运用微笑曲线进行分析,创意处于微笑曲线的最左边,是研发设计的开始,是整个产业链的高端,在整个产业价值链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与其他传统的生产制造型产业不同,文化创意产业具有与其产业自身相符合的如下基本特征。

(1)知识密集型。不同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依靠创意阶层,靠创意群体的智慧和知识,特别是创意阶层中富有创造性的高端创意人才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因素,是支持整个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据统计,现代财富的创造更多集中在一些最优秀的创意人才上,如比尔盖茨、马云、陈天桥等就是典型代表。而文化创意产品大都是以文化为核心资源、创意理念为点缀、具有知识内涵的物品,不管这种文化、创意或知识是来源于国内的还是国外,但这种物品与传统的物品有着本质的区别,都是人的智慧、灵感与知识在特定业态上的物化处理。凯夫斯在其《创意产业》一书中也认为,创意产品不是单一要素的产品,特别关注自身的独特性与差异性,其完成需要多种技能。

(2)附加价值高。文化创意产业依靠高科技手段,而高新技术则构成了整个产业发展的基本依存,将创意与传统产业有机融合,赋予传统产品较高的文化附加价值,使得整个产业处于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不仅使得购买者享受到传统的物质产品带来的感官刺激,而且给消费者带来特定的心理体验和符号价值。文化创意产业中既有设计、研发、制造等生产活动领域的内容,也有传统三产中的一般服务业,更有文学、艺术、信息、娱乐、休闲等精神层面和心理性增值服务的活动内容,是城市经济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载体,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3)高度融合性。文化创意产业不再简单地囿于传统的产业形态,而是适应新的产业形态而出现的创新概念,是对新形态的概括、总结和发展。作为一种战略型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是当代经济、文化、科技等多种因素在特定空间集聚后,进行产业融合、协同发展的具体表现,具有渗透性强、辐射力大的特征,是有形的物质资本与无形的智力资本的有机融合,对关联产业的推动效应十分明显。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是通过越界来实现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重组与合作。这种越界通过对第二产业的升级调整和对第三产业的细分,来寻找新的产业增长点。文化创意产业往往是在制造业充分发展,服务业不断壮大基础上形成的,是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结果。如英国提出的13类文化创意产业部类,主要包括新生的产业类别,如动漫、游戏、数字艺术,甚至软件设计手机增值文化产品,也包括过去的电影、电视、服装设计,但内涵已大大变化,已经是数字电影、数字电视设计。根据新加坡国家统计局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2012年新加坡文化创意产业对国民经济产出和增加值的乘数效应分别为1.43和0.58(见表3-5)。也就是说,每增加一个单位文化方面的支出,就可以分别为全国经济增加1.43个单位的产出和0.58个单位的增加值。英国由于具有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增加值链条,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大。2012年,英国文化产业对全国产出和增加值的乘数效应分别为1.80和0.86,均高于新加坡。

表3-5 2012年新加坡与英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乘数效应

(续表)

资料来源:世界文化产业发展前沿报告(2013)

(4)产业价值链长。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对其他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从本质上来分析,文化创意产业是消费时代下由“创造性思维”产生的全新产业,这种产业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以文化为依托、以创意为点缀、以高科技为手段,将文化或创意渗透到不同产业形态中,这种渗透既可以实现高端产业和低端产业之间的有效贯通,也可以使低端产业向高端产业逆袭,通过越界从而促使传统产业或现代产业产生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整合。在当下全球消费时代,文化创意产业以不断变动的创意策划取代或提升过去固定化和稳定状态的工业发展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产业传统的计划经济方式,这种产业形态的发展更加动态化和市场化,更多地依靠市场和消费自身的推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高端方式。文化创意产业产业价值链得以延伸的关键在于其创造性。在传统行业或领域中,创造性只是一种附属品而不具有产品的核心地位。文化创意产业通过将创意与传统产业相融合,出售的不仅是一般的工业产品,而是一种设计理念、心理享受和增值服务。创意不仅是这种产业组织中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而且也决定了这种产业的内在价值。文化创意通过与传统产业的跨界融合,提升传统产业价值增值空间,开拓知识型、精神型、心理型、艺术型、体验型、休闲型、娱乐型等全新的业态,培育创意消费市场,涵养新一代创意消费群体,推动创意经济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数据表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动力相当强劲,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极高。2010—2013年,美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0%,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2.9个百分点;2009—2013年,英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9%,比同期GDP年均增速高出2.5个百分点;2008—2013年,新加坡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9%,比同期GDP年均增速高出1.3个百分点;2009—2013年,中国香港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4%,比同期GDP年均增速高出4.0个百分点。

3.1.3 创意与文化的区别

文化与创意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创意”一词最早源于我国东汉王充的《论衡超奇》中:“及其立义创意,褒贬赏诛,不复因史记者,眇思自发于胸中也。”从字面上来理解,创意通常指的立意或构思,也就是指创造性的好主意。创意的产生是一个运动的过程,从无到有的创新思维的产生,就是创意。作为打破常规的创造性思维,创意的产生需要灵感。以常识为代表的理性思维往往不属于创意范畴。如果说理性思维是一种墨守成规,那么创意的诞生就是一种需要天马行空的感性生产。创意是文化资源的高度提炼,文化是创意的基础与来源。创意源于文化,是以文化为元素,融合多元文化,利用不同载体而构建的再造与创新的文化现象。创意的核心其实就在于人的创造力以及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创造力。创意是产生新事物的能力,创意必须是独特的、原创的以及有实用价值的。创意是智慧的产物,是智力与经验积累与迸发的结果,是一种顿悟。创意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原创,即前人和其他人没有的,完全是自己首创的。其二是创新,即虽然是别人首创的,但通过进一步的改造以后,形成了新的东西,给人以全新的感觉。

从产业形态上来分析,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正是由于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文化资源在技术手段下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与利用,创意的传播更加广泛,产业与技术的结合更加紧密,传统产业领域得到空前扩张。在现代高科技手段作用下,文化不再局限于某些既定的专业人士,创意也不再是艺术家或艺术创作的独特品质,文化或创意在高科技运作手段下,以产业化方式发展。如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十分重视以数字化的形式来表达创意内容,传统的文化产业正在向内容丰富的创意产业转型。

如果严格来区别,如图3-4所示,文化创意产业兼具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两者共同的特点,是产业融合发展的结果。产业融合主要表现为产业边界的相互交叉与部分重叠,形成一种与以往完全不同的新型产业。这种新型产业不是原有产业的简单组合或归并,也不是对原有若干产业的简单替代,而是一种原有产业有机整合基础上的重新分工。随着产业创新体系的不断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更加注重将创意思维贯穿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核心文化产品开发将注重内容创意,形式文化产品开发注重发散创意,延伸文化产品开发注重关联创意。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所说的文化创意产业并没有将文化产业与创意进行严格区分,也不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是两者的交集,本书所指的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实质相同,以便于后续研究的展开。

图3-4 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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